国土资源地质勘查干什么
『壹』 地质勘查局是做什么的会做什么服务吗
地勘局是以前冶金部直属抄的直管勘查队伍,而地矿局是以前的地质部,现在的地质调查局下属的勘查队伍,虽然现在都已属地化管理了,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首先,“地勘局”以前的冶金系统的,那么多数的地勘局都偏重于有色金属找矿方面,地矿局偏重于地质调查方面。但实际情况是,现在的地勘局和地矿局都已经全面铺开,开展业务基本重叠!
其次,地勘局做什么?大部分省市的地勘局主要从事地质找矿、地质调查、储量核实、储量核查(这个最痛苦,国土资源部的人脑袋@%@¥%@@#¥了)、动态监测、水文调查、测量、还有物探、化探什么的,现在貌似还开展地质遗迹这样的项目!
『贰』 国土资源部是干什么的。
国家级的是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专家测绘局共同属组建国土资源部。
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管理地方自然资源。
『叁』 国土资源部主要是干什么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国土资源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
(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肆』 资源勘查工程 以后是做什么
资源勘查工程以后可以做的有很多,例如:国土资源勘查、开发、监测和管理版,能源、权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特别是紧缺矿产和非传统矿产勘查。
资源勘查工程,设置固体矿产勘查、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两个专业方向。专业涉及从勘查选区、勘查评价到矿产开发全过程的地质、技术、经济及环境等方面内容。专业面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是融地质理论、勘查技术、矿业经济与环境及矿业政策法规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工科专业。
『伍』 读三校的,国土资源是干什么工作啊
国家级的是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回海洋局和国家答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管理地方自然资源。
负责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和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和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国拨地勘费的使用。
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陆』 国土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地籍测绘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选址、定点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三) 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 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筹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集约化供地,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五) 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工作;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六)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土地估价标准;组织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县城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政府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 (七) 承办由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主管全市土地市场,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政府收购工作;依法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承担全市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工作,防止土地资产流失;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过程中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及挂牌交易工作;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八) 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转让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工作;培育、规范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承办采矿权转让审查、报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源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九) 对矿产资源勘察、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勘项目的立项审查;保护地质勘探成果;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督和治理;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拟定地质遗迹保护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初审,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地质环境论证。 (十)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和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一)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人员出国、出境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柒』 国土资源是干嘛
1.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 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
2.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3.新建立的国土资源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
『捌』 国土资源部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具体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玖』 地质勘查工作
一、地质勘查队伍规模及资质
(一)地质勘查队伍概况
截至2005 年底,自治区境内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人数约2.6万人,主要分属于石油系统、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色地质勘查局、煤田地质局、建材总队、核工业二一六大队、武警黄金八支队等部门,共70个地勘单位。其中,从事石油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6个,从事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64个(附表12)。“十五”末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队伍构成见附表13及图4-1。
图4-1“十五”末非油气地质勘查队伍构成
截至2005年底,有区外18个省(区、市)的37个地勘单位、约750余人在自治区从事地质勘查工作。自2001 年以来区外省(区、市)地勘单位在自治区区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队伍规模呈逐年扩大的趋势(2001年21 个地勘单位约370 人,2002 年22 个地勘单位约480人,2003 年22 个地勘单位约500 人,2004 年25 个地勘单位约600人)。
(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 218 号)和《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国土资厅发 〔2005〕 41 号)的规定,截至2005 年底,全区批准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64 家。其中,甲级资质单位27 家,乙级资质单位11家,丙级资质单位26家。
按经济类型划分,有国有地勘单位43 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13家,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矿产勘查企业8 家。按资质专业类别划分,有区域地质调查12 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2个,固体矿产勘查54个,液体矿产勘查5 个,气体矿产勘查2个,地球物理勘查12个,地球化学勘查7个,遥感地质勘查2个,勘查工程施工18 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4 个,选冶加工试验3个。
二、国土资源调查经费和地质勘查资金投入
“十五”期间,全区投入国土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的资金达355.62亿元,从2001年42.94亿元,增加到2005年106.68亿元,增长了148.4%,年均增长20%。其中,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查资金340.76亿元,从2001 年41.5 亿元,增加到2005 年102.39 亿元,增长了 146.7%,年均增长 19.8%;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金14.86亿元,从2001年的1.4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29亿元,增长了197.7%,年均增长24.4%。见表4-1。
国土资源调查和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的投资中,中央财政拨款6.33亿元(含经财政部批准的自治区地质勘查中央专项资金2 亿元,国土资源调查费用1.91 亿元),自治区财政拨款3.13 亿元(含自治区1∶5 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专项资金1.5 亿元);社会资金投入4.38亿元;其他资金1.03亿元。各类资金构成见图4-2。
表4-1“十五”期间国土资源调查经费和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一览表 单位:万元
(一)国土资源调查经费
“十五”期间,国家共计向新疆投入国土资源调查经费3.61亿元(含区外省区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在新疆开展工作的费用),其中自治区境内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的费用1.91 亿元。“十五”期间,国家投入新疆的国土资源调查费用呈逐年减少的态势。见表4-2。
图4-2“十五”期间国土资源调查和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资金构成图
表4-2“十五”期间国家投入自治区的国土资源调查经费表 单位:万元
自治区境内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经费按专业分,见表4-3。
(二)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
“十五”期间,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入12.96亿元。其中,固体矿产勘查投入9.07亿元,占勘查总投入的70%;水气矿产勘查4416万元,占勘查总投入的3.4%;基础地质工作2.11亿元,占勘查总投入的16.3%;地质科学研究5867万元,占勘查总投入的4.5%;其他投入7467万元,占勘查总投入的5.8%(见表4-4)。2005年与2001年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对比见图4-3。
“十五”期间,自治区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的部署,以天山和阿尔泰重要成矿区带为重点,投入勘查的矿产有30 多种,以金属矿产为主。主要有煤、铀、铁、铜、镍、铅锌、金、钾盐、膨润土、红柱石、石灰岩、花岗石矿等。非油气地质勘查资金投入见表4-4。
表4-3“十五”期间区内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经费按专业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图4-3 2005年与2001年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对比图
表4-4“十五”期间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一览表 单位:万元
“十五”期间,在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中:铀矿0.77 亿元,煤矿勘查2.71亿元,铁矿勘查0.78 亿元,铜矿勘查1.68 亿元,铅锌矿勘查0.63 亿元,金矿勘查1.5 亿元,钾盐矿勘查0.21 亿元,其他矿产勘查0.25亿元见(见附表14)。“十五”期间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构成,见图4-4。
图4-4“十五”期间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构成
三、完成主要工作量
“十五”期间,全区国土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完成的主要工作量见表4-5。
表4-5 十五”期间国土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完成主要工作量一览表
四、取得主要成果
(一)提交可供开发的大型矿产地10处
① 库车—拜城煤田俄霍布拉克井田;② 呼图壁县煤矿宽沟井田;③ 昌吉市硫磺沟区四井田;④ 富蕴县蒙库铁矿;⑤ 富蕴县可可塔勒铅锌矿;⑥ 鄯善县彩霞山铅锌矿;⑦ 若羌县罗布泊钾盐矿;⑧ 和布克赛尔县日月雷膨润土矿;⑨ 巴里坤县拉伊格来克膨润土矿;⑩ 乌鲁木齐市葛家沟页岩矿。
(二)提交可供开发的中型矿产地12处
①和田县布雅煤矿区南部井田;②阜康市大黄山煤矿井田;③塔城地区铁厂沟煤矿区莫湖台东井田;④ 哈密市尾亚钒钛磁铁矿;⑤哈密市平台山磷钒矿区南向斜钒矿;⑥富蕴县喀拉通克铜镍矿区二号矿;⑦富蕴县索尔库都克铜矿;⑧ 托克逊县忠宝钨矿;⑨ 昌吉市萨日达拉—冰峰金矿;⑩ 乌鲁木齐县望峰金矿;⑪库尔勒市苏克塔格能厄肯Ⅱ号红柱石矿;⑫伊宁县脑盖土高岭土矿。
(三)提交可供开发的小型矿产地17处
① 青河县老山口铁(铜)矿;② 鄯善县红云滩铁矿;③ 鄯善县百灵山铁矿;④ 哈密市突出山铁矿;⑤ 伊吾县宝山铁矿;⑥新源县和统哈拉盖铁矿;⑦ 新源县利源铁矿;⑧ 温泉县喇嘛苏铜矿;⑨ 哈密市镜儿泉葫芦铜镍矿;⑩ 鄯善县红石金矿;⑪托克逊县天彩金矿;⑫哈密市红滩海金矿;⑬哈密市大南湖天木南金矿;⑭哈密市大南湖天木东金矿;⑮和硕县阿拉塔格矿区大理石;⑯沙湾县霍尔果斯达里亚河石灰岩矿;⑰布尔津县切巴尔拉尕什白云母矿。
(四)提交可供详查、勘探的大中型矿产地8处
① 哈密市白山钼矿;② 和布克赛尔县图拉东井田;③ 阜康市五工沟—东黄草沟井田;④ 和静县备战铁矿;⑤ 阿克陶县切列克其铁矿;⑥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⑦ 阿克陶县塔卡铅锌矿;⑧ 若羌县维宝铅锌矿。
(五)新发现有找矿远景的矿产地35处
① 塔什库尔干县赞坎铁矿;② 和静县松树沟斑岩型铜矿;③和静县玉希莫勒盖达坂铜矿;④ 青河县哈腊苏斑岩型铜矿;⑤ 托里县包古图斑岩型铜矿;⑥ 哈密市双龙铜矿;⑦ 和硕县包尔图铜矿;⑧ 温泉县北达巴特铜矿;⑨ 鄯善县黑尖山铜矿;⑩ 哈密市图拉根铜镍矿;⑪哈密市白山泉铜镍矿;⑫ 哈密市图拉尔根铜(镍)矿;⑬哈密市黄草沟铜(银)矿;⑭若羌县喀腊达坂铅锌矿;⑮ 且末县卡特里西铜锌矿;⑯ 富蕴县萨吾斯铅锌矿;⑰乌恰县乌拉根南带铅锌矿;⑱ 若羌县坡北镍矿;⑲ 精河县莱历斯高尔钼矿;⑳ 若羌县喀腊大湾多金属矿鄯善县梧桐沟—黑山钨矿;民丰县黄羊岭锑矿;哈密市大南湖乡红山金矿民丰县帕西木———苦阿金矿;哈密市红岭金矿;托里县哈西金矿区;奇台县双泉金矿区;哈密市黄龙山金矿;托克逊县天禧金矿;善鄯县东来银矿;若羌县阿北银铅矿;鄯善县尖山菱镁矿;库尔勒市芒拉克艾肯红柱石矿;哈密市白尖山硅灰石矿;吐鲁番市塔什索干塔格页岩矿。
(六)提交可供开发利用的水源地4处
①罗布泊钾肥基地红柳井———拉乌子水源地②罗布泊地区米兰冲积扇水源地③哈密市大南湖—红旗村车站水源地④库车县塔里木乡及草湖乡水源地。
五、探明矿产资源储量
“十五期间”,全区33 种主要矿产探明的资源储量中,有30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增加。其中,石油、天然气增幅超过30%,银、铯、红柱石、石盐矿、钾盐、石棉、蛭石、水泥用石灰岩、饰面用花岗石、饰面用大理岩10 种矿产探明的资源储量增幅在50%以上。主要矿产探明的资源储量见表4-6及附表15。
六、地质勘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情况
“十五”期间,为实施中央“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战略,区内各地勘部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内引外联”积极支持国内有经济实力的知名企业(公司)和国外矿业公司来新疆开展矿产地质勘查。
表4-6“十五期间”主要矿产探明的资源储量
(一)国内有经济实力的知名企业(公司)投资开展矿产勘查概况
(1)上海鑫风能有限公司:2001年,投资1800 万元,对哈密市土屋铜矿首采区进行了详细勘探,探明铜金属资源量62 万吨。2004年,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从上海鑫风能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土屋铜矿的探矿权采矿权,于2005 年利用土屋铜矿详细勘探结果,对该矿进行资源开发。
(2)山东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为实施阜康煤电化基地项目,2005年投入资金610 万元,对奇台县大井—将军庙煤矿进行地质勘查,探求以满足2500万吨原煤的生产能力的资源储量。
(3)江苏徐州矿业集团:2002 年投资290 万元对俄霍布拉克煤田进行补充勘探,获煤炭资源储量10亿吨。
(4)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投资2000万元,对奇台县将军庙煤矿进行普查,对吉木萨尔县芦草沟煤矿、奇台县红沙泉煤矿进行精查,其目标预获普查煤炭资源储量150亿吨,精查煤炭资源储量30亿吨。为5×60 万千瓦煤电项目和煤变油项目提供煤炭资源保障。
(5)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煤炭公司):与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联合设立“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2006年投资3000万元,对尼勒克县吉伦台—塘坝一带煤矿进行详查,为建设煤化工项目提供煤炭资源储备。
(二)国外矿业公司投资开展矿产勘查概况
(1)自治区先后与英国力拓矿业勘探有限公司(RioTinto Mining&Exploration Limited)、加拿大“特拉维斯特”矿业公司(TerawestMineralsInc)等多家外国公司签订了在新疆天山、阿尔泰等地区开展金矿、铜镍矿等矿种及炼焦用煤的合作勘查协议或合同。
(2)国家“305”项目办公室与澳大利亚诚信矿业公司(MineralSecuritiesLtd,简称MSL)签署了联合勘查开发金山-京希金矿成矿带的意向。同年6 月成立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至2005年末,澳方陆续投入资金650 万美元,完成钻孔173 个,实施钻探3万米,通过工作预测金资源量47 吨。与澳大利亚阿佩斯矿业有限公司(ApexGreenstoneMountain PtyLimited,Level2,668 MurrayRoad,WestPerth,Western Australia,6872)合作成立了新疆拓奥矿业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新月黄金有限公司(CrescentGold Limited,Level5,89 StGeorgesTerracePerth WA6000,Australia)合作成立了新疆天澳矿业有限公司,投入资金近百万美元,分别在新疆的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进行铜矿风险勘探。
(3)2003~2004 年,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利用商务部援外资金500万元到摩洛哥王国开展1∶10万地球化学填图工作。
(4)“十五”期间,自治区鼓励区内地勘单位积极走向周边国家地勘市场,2004年,拨款420 万元支持有色地质勘查局到吉尔吉斯斯坦开展铁矿普查工作。
七、地质勘查项目首次向全国招标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筛选出12 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首次向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区内外33 个地质勘查单位[其中,区内地质勘查单位26个,区外省(区、市)地质勘查单位7个]共计投出68份标书,按照《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评出中标单位12 个[其中,区内地质勘查单位10 个,区外省(区、市)地质勘查单位2 个],投标总费用较标底费用减少1.5%。此次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收到了良好效果,并为今后推行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招投标管理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