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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质灾害防治图片

发布时间: 2021-02-25 16:59:52

❶ 什么是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

“四位一体”指乡(镇)、村、国土资源所、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协同管理地质灾专害防治工作的一体属化模式;通过划定网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施分片包干的管理方式。
网格划分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划分坚持“属地负责、数量适度、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以乡(镇、街办)为区域,以行政村(居委会)行政边界作为网格。县(区)国土资源局绘制本行政区域网格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确保“全面覆盖,界线明确,不留空白,不交叉重叠”。建立网格档案,确定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及网格员专管员。

❷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应该怎么作

怎么做??把你想要表达的要素添加到图上嘛!去除地质要素,保留地理要素

❸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流程图

❹ 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地质灾害的图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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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地质灾害防治级别

依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有关技术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按三级划分:即重点防内治(区)段容、次重点防治(区)段、一般防治(区)段,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段为重点防治(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段为次重点防治(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区段为一般防治(区)段。

输油管线重点防治段3段,长19.3m,占线路总长的4.0%;次重点防治段8段,长58.9km,占线路总长的12.2%;一般防治段7段,长404.4km,占线路总长的83.8%。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结果,拟建工程遭受或引发、加剧的危险性大和中等的地质灾害均需防治,危险性大的灾害点作为重点防治点,危险性中等的灾害点作为次重点防治点,防治灾点详见表6-12。

表6-12 拟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点统计表

❻ 地质灾害防治

由于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常常涉及矿区群众的移民搬迁等,与矿区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里介绍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内容,以便进一步与和谐矿区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内涵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政策

当前,我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灾措施,确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该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以下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确立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二是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确立了发布机构和预报内容。三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四是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五是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还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的五项防灾措施:一是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实施;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五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全面系统地指导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对于构建地质灾害新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决定》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原则;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拓展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原则,丰富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思路。

《决定》还提出了“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决定》最后一节的内容,实际上指明了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努力的方向。

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又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2012年,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条中第三节专门论述“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并要求:“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成效和相关措施

我国地质灾害形势虽然严峻,但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200多起,临灾转移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20多万,防灾减灾效果明显。首先,我国地灾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陆续颁布和出台,各省(区、市)和大部分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资质管理、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三峡移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以及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评估取得实效;建起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建起了一只10多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已建成866个“十有县”,“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了300多万人,基层“五到位”宣传活动培训了10万人;完成汶川、玉树地震次生灾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这些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的探索,出台一系列文件,尝试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涌现出许多地质灾害防治典型经验。比如针对普遍存在的治理资金不足问题,各省探索使用不同方法,通过从财政、土地、余留矿产资源、金融、景观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以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探索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广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后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获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如此,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五条线建设”和“十有县建设”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经验。通过探索治理,各省区获得了丰富的治理经验,并对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建议

1.构建“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顺势而为、造福多方”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进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往往聚集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基础设施、市镇民宅等多种资源、多方面的保护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设目标,各地应该根据本地实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激励引导政策规定,挖掘各种资源的资本价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统筹各个部门的建设规划和经费,与其他建设开发项目结合起来,既可以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为其他事业提供地质环境安全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在进行建设开发过程中,顺势而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都应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治灾兴利、多方共赢、多目标统筹规划的地质灾害工程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治建统筹”,就是要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经济社会建设活动,如扶贫开发、下山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市政工程建设、城市景观美化等予以统筹,以“建设式治灾模式”治理地质灾害。

“项目拼接”,就是要将地质灾害治理专项项目与其他部门的项目,如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山洪治理项目、公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项目、生态建设项目、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农村水改项目等,进行拼接,以“部门项目拼接模式”一并实施,既治理地质灾害,又可以在地质灾害区发展其他部门事业。

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影响范围内,存在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或者游览休闲景观资源的,可以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与资源开发权益捆绑——即“灾利捆绑”,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附带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景观资源经营利用权,或者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余留矿产资源开发、游览休闲景观开发等其他项目进行捆绑,以“土地建造治灾模式”、“土地复垦整理治灾模式”、“房地产开发治灾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治灾模式”、“采矿治灾模式”、“旅游开发治灾模式”等方式进行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并举”就是发挥公共公益工程与商业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优势,能够利用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治理的尽量以商业模式运作,否则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业的方式进行。

2.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纳入政府规划,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建立“财政支持、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应搬尽搬、群众获益、择地发展”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机制

避让搬迁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途径,各地应加倍重视,积极实施。凡经过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在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应制定方案,对隐患区及其影响范围的居民,尽快做到合理避让,应搬尽搬。各地应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作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好做实。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各级政府推动的区域发展、新农村建设、产业培育、生态移民、下山脱贫等社会经济重大举措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各地要积极建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益基金和社会捐助机制,并积极争取各种公益慈善机构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的资金支持。各地还可以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与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稳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管理办法规范避让搬迁行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申报、审查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生态移民、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负责好避让搬迁项目的组织管理。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从建设用地指标中切块,增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专门计划指标,并简化用地项目审批程序,安排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落地难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选择要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在避让搬迁和补偿安置上,必须以政府为拆迁主体,做好民意征求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实施的社会风险、资金风险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充分的论证。坚决防范查处假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实施强拆强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结合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项目,要确保项目操作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增减挂钩制度的相关规定。

3.建立“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由于人才、技术、队伍建设、资金和设备物资不足,我国各地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往往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政府应尽快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府地联建”的方式建立应急中心——市、县政府与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地勘单位、地矿工程勘察设计院等联系联合建立市、县级应急中心,市、县级政府提供工作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作补助经费,联建的地勘单位应向市、县应急中心派驻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或者汛期驻市、驻县,负责应急中心的技术工作和培训。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企业都应该积极动员起来,成立各自的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建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在县级应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演练。市、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编制的应急预案要主动将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等纳入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的应急救援任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演练要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方式建立应急指挥有力、应急技术支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强、应急物质设备充足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术援助、服务外包、全职监测、补助奖励”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

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的关键是解决好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费短缺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服务外包制度,积极建立财政支持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补助专项基金,鼓励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设等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等开展技术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社会责任及其责任地域、工作任务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该完成一定量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没有完成技术援助任务的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承担各级财政投入的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务。各级政府也可以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外包给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建立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汛期全职监测员队伍,出台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经费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群测群防员每年给予一千元以上的补贴、通讯费,免费配备手机、监测设备、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实效。各地还应该在汛期结束后,对监测员的监测情况进行评优,设立奖项,对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5.构建“财政投入引领,经济政策激励,商业融资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增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保障

地方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调,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各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可持续发展费等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利用废弃矿山余量资源吸引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要免除资源税。各地还应积极争取国际和国内商业贷款,探索通过BT,BOT等商业融资模式解决资金问题。

6.尽快建立“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补偿救助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灾后社会救助体系

各地应尽快研究建立以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社会救助机制。地质灾害保险具有分担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经济补偿、实施社会救助、科学评估损失的作用。各地要出台地质灾害保险机制建设鼓励政策,建立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基金,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险种,增强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能力和地质灾害救助能力。地质灾害保险既可以设计为独立险种,也可以将地质灾害保险与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险种开发。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强制责任保险和以房屋、耕地、园地、人身为保险标的的地质灾害伤害损害保险。各地要积极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基金,为社会各界的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捐助救助服务能力。

7.建立“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共同负责、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体系,明确相关机构人员的防治领导责任

各地要出台政府文件,明确政府及其各个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和年度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认定办法,建立地质灾害专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挂牌督办制度。

❼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7)什么是地质灾害防治图片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❽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或人为地质作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导致人类生命、物质财富造成损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沙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质灾害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它给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诸多的不便,同时,也给我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在认识了解地质灾害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地质灾害本身,还要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观测、分类、预防,以及地质灾害的救援知识,以便为我们科学的预防和救援打下坚实的基础。
地质灾害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因为发生灾害的地理环境不同,所以治理灾害的方法和减灾措施也有所差别。近年来为深入研究,又把地质灾害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平原地质灾害和城市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根据其主导动力成因具体分为内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构造沉降、构造地裂缝、岩爆等;外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为动力地质灾害,包括水库诱发地震、抽水塌陷、矿区采空塌陷等。实践表明,单一成因的地质灾害较少,复合型地质灾害较多。
根据地质灾害成灾动态特征可分为突发型地质灾害——发生突然,过程短暂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缓发型地质灾害(或累进型地质灾害)——发生过程比较缓慢,具有累进性特征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等。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盐渍化等;滨海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海洋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缝等。
根据与社会经济关系可分为城市地质灾害、矿区地质灾害、农业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的普查是在正确认识各种地质灾害的基础上,对一个特定区域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全面排查,进而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治理。它是地质灾害预防的前提。
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研究地质灾害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对人们造成的损失,然而有效地预防又离不开不间断的、准确有效的观测,所以观测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简易监测法和精密观测法。
简易监测法有定期目视检查和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进行监测两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监测地质灾害有无异常变化,例如,建筑物变形情况、地面裂缝的发生发展情况以及地下水异常变化等。
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或后缘裂缝处)设立简易固定标尺(如打入木桩或钉绳法、贴纸法)或用水泥砂浆贴片等观测坡体滑移变化情况。
仪器精密监测主要分为水平与垂直位移监测(包括深部位移监测和孔隙水压力、地应力监测等),主要针对需花费较大资金进行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此类监测工作一般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承担。
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给地质灾害进行分类、地质灾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灾害没有发生前进行的一系列为减灾减损采取的措施。但是当地质灾害发生以后,我们不但要进行正确的治理,还必须有有效的营救机制。地质灾害的营救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和地质条件都很复杂,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质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5亿~120亿元,特别是一旦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其损失就会更大。
地震是各种地质灾害中破坏性最大的一种。我国地处欧亚地震带与环太平洋地震带之间,是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的接触及俯冲带,构造活动剧烈,地震频繁。从20世纪初到1988年,我国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级以上的9次。20世纪以来,全球发生7级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数超过百万,其中,我国地震占10%,死亡人数占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筑物几乎全被破坏,人员伤亡多达40万。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坏性很大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山区、高原广泛出现,西北、西南地区更多。仅四川,近10年来就达数万次,死亡2500多人,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东部地区出现较多的地质灾害。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影响严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计达2米多,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我国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次数增多,损失日益加重,面积越来越大。造成地质灾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为的因素相当重要。据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类活动有关。由于人类不按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军事、生产活动,严重破坏地质环境,加剧了灾害的发生。缺乏科学规划、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乱挖滥采、乱弃废渣、过量抽取地下水等,都会引发地质灾害。在缺乏科学论证和科学决策的情况下兴修水库,铺设铁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仅影响工程质量,而且会诱发地质灾害。事实告诉我们:一旦人类活动破坏了环境,要想重新建立起来需要付出更昂贵的代价,甚至比当初想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的价值还要多得多,如宝成铁路建成后,每年要支出大量经费维修路基,仅1987年的投资费用,就相当于当年建路费用的50%。

❾ 什么是地质灾害

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版。由降权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❿ 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和内容是什么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事前预防、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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