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局在什么区
1. 湖北地质单位有哪些
湖北省地质调查院 湖北地质 湖北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湖北 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
湖北省地质局 湖北地质医院 湖北省地质医院 湖北地质学院 湖北地质职工大学
2. 湖北省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局(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专资源部,属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属地勘队伍,负责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现有职工16047人(含离退休职工)。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8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25个。 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坚持更加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构建以地质找矿为主体、以环境地质和地质经济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狠抓“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3. 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的简介
湖北复省核工业地质局现拥有固体制矿产勘查甲级、水工环地质调查甲级、地质钻(坑)探甲级、工程勘察甲级、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实验测试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地球物理勘察丙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三级等资质,主要从事铀矿地质勘查及其它矿产勘查、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价、地质灾害治理、核应急处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胶辊制造和印刷业务。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体育大道309号
4. 湖北地矿单位有哪些
湖北的地矿单位主要有湖北地矿局:
鄂东南地质大队 ·省第二地质大队 ·省第四地回质大队 ·鄂西北地答矿所 ·鄂东北地质大队 ·省宜昌地勘大队 ·省水文地质大队 ·职业学院 ·省冶金地勘队 ·省地灾防治中心 ·省地质调查院 ·省物勘院 ·省国土测绘院 ·省地科所 ·省地质环境总站 ·省区调所 ·省地勘装备中心 ·省地质实验所 ·省地质职工医院 ·地质工程勘察院 ·省地建工程院
5. 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隶属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国家二级即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管理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现有职工880人,专业技术人员554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5人,高级工程师96人,工程师173人,博士生4 人、硕士研究生20人,专业技术力量雄厚。4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被评为省政府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获全国劳动模范,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人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工程院院士刘广润、胡海涛、卢耀如,中科院院士陈梦熊曾先后担任总工或从事科研工作。先后被授予“大庆式企业”、“全国地质勘察功勋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先进集体”、“湖北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总站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注重专业技术仪器设备的更新、注重加强科研开发研究力度、注重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是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竞争力强大的水工环专业地质队伍。 在全省设立武汉、襄阳、宜昌(三峡库区工作站)、荆州、黄石、孝感、咸宁、十堰和恩施分站,设立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地质灾害信息中心、水工环调查中心和水工环研究室等机构,还在加纳设立加纳长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柬埔寨设有办事处。
6. 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的介绍
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始建于1955年,前称为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核工业中南地质专局三O九大队),曾属隶属于地质部、二机部、核工业部,1999年实行属地化管理,划归湖北省人民政府,由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具体管理,是湖北省唯一的核地勘单位。该局发现的某大型铀矿床,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试验成功做出重大贡献,而获全国科技大会奖。
7. 湖北省地质调查院和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调中心有什么区别
地方军和国家军
地调院属湖北局或厅
地调中心属中国地质调查局
8.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介绍
湖北省地质局(原湖抄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属地勘队伍,负责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现有职工16047人(含离退休职工)。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8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25个。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坚持更加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构建以地质找矿为主体、以环境地质和地质经济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狠抓“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9.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及局决定事项的交办、督办;负责管理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负责有关重大会议的筹办 ;负责对外联络、新闻发布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与技术管理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组织研究地质工作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地质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指导地勘单位改革和发展,拟订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工作目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三)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统计、审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并组织落实和检查;管理地质勘查基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预算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资金筹集和融通;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并对投资进行监管;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指标考核及奖惩兑现工作。
(四)地质勘查处。
拟订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规划得编制工作;管理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业权经营与矿产勘查开发工作;管理省外、国外矿产勘查与开发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专业资质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地质处。
承担全省地质环境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和地下水监测工作;承担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作;负责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技术业务管理;负责相关专业资质建设和管理。
(六)工程地质处。
指导、协调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工作;负责工程地质、探矿工程等技术业务管理;指导、协调所属单位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科技处。
负责拟订地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研究以及地质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引进与推广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科技与经贸合作;负责外事日常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八)组织人事处。
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搞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开发 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管理工作。
(九)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十一)纪检监查机构。
(十二)地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