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排危除险编哪些报告
❶ 国家出台的关于四川省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财政政策 (一)努力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省和受灾市(州)、县(市、区)三级要整合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彩票公益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含捐赠资金),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与国家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统筹安排,用于灾区恢复重建。恢复重建期间,省直各部门在分配中央和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时,要重点向受灾严重且财政困难的县(市、区)倾斜。(二)给予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三年恢复重建期间,对受灾严重且财政减收较大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给予过渡期财力补助,支持灾区保障政权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三)统筹预算内投资安排。整合省直各部门基本建设投资,协调并调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基本建设投资和结构,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启动应急项目,先期安排与灾区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整合省级现有贴息资金。整合省级现有的各项贴息资金,对恢复重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公司)贷款、企业(公司)债券给予贴息或部分贴息。(五)减免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1.一次性免收证照工本费。对因地震灾害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婚姻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土地登记证、老年优待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卡)、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商(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其工本费一次性免收,同时免收房屋产籍管理费等办证查询费。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经营、恢复生产,对地震灾区新建注册的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本费。2.减免部分重灾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汶川、北川、青川、绵竹、什邡、都江堰、平武、安县、江油、彭州、茂县、理县、黑水、松潘、小金、汉源、崇州、剑阁共18个县(市)免收因地震破坏需要灾后重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河道砂石管理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其它受灾地区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本地实际情况,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对以上收费或其它需要减免的收费进行免收或减收,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3.免收管理类和其他收费。免收收养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运输帐篷、活动板房的车辆以及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的救灾物资车辆,经乡镇以上政府统一组织运输临时转移安置和集体返乡灾民的客车,凭救灾物资调拨单和运管部门开具的派车单可免缴通行费。对环境检测收费减半收取,免收重灾区营运旅游汽车客运附加费。二、税收政策(六)落实国家已出台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的规定,省政府授权灾区县(市、区)政府批准,因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在3年内减征五至九成个人所得税。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对购买其它住房的(除安居房外),契税减征80%。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天然气除外)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免征应缴资源税。(七)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灾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经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八)调整重灾县营业税起征点。三年恢复重建期间,重灾县(市)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九)减免因灾损毁房屋有关税收。经法定机构鉴定,对因地震灾害损毁不堪居住、使用的房屋和危房,在停止使用后,在2008年底前免征损毁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十)允许延期申报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其应缴税款,可以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一律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十一)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应急管理。1.地震前发生出口业务2年以上且3年内无违反税法行为的出口企业,经省国税局批准,主管税务机关可暂依据相关单证电子信息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于2008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纸质单证。2.受灾地区出口企业尚未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纸质单证、资料因灾损毁、灭失无法补办的,主管税务机关于2008年12月31日前可依据相关单证电子信息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受灾地区企业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等资料在地震灾害中损毁、灭失的,将备案单证的损毁、灭失情况的书面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不再补办备案单证。4.受灾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及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三、金融政策(十二)开启绿色授信通道。制订信贷支持计划,从信贷总量、信贷资金和授信审查等方面优先支持灾区恢复重建,扩大二级(市、州)分行和省分行直属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流程,改善服务质量。(十三)增加重灾区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人行成都分行新增重灾区部分再贷款限额,并授权有关市(州)对新增限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切块到县(市)管理。增加再贴现限额,新增部分重灾区再贴现窗口,授权其按有关规定办理再贴现。新增成都、绵阳、德阳、雅安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限额,支持重灾区城市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十四)创新信贷产品。针对不同的受灾对象,制订恢复生产经营、重建家园、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等专项授信产品,并实行灵活的贷款方式。(十五)放宽机构准入条件。灵活调整灾区机构准入政策,在网点重建和增设、迁址、高管任职资格等方面,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到灾区设立分支机构。(十六)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整合工业、中小企业以及旅游发展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为灾区中小企业和旅行社恢复重建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十七)扶持地方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成都、德阳、绵阳等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督促北川富民村镇银行股东增加资本金,积极发展适合灾区特点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十八)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和首发上市中涉及的灾区土地、环评、项目审批等,提供直通车服务,由终审机构直接受理。四、国土资源政策(十九)确保恢复重建用地。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的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项目用地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指标不足的,由省根据各地实际预支安排。易地重建的,其灾毁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划进行整理。(二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方法。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受灾县(市、区)原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以继续使用,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的县(市)城镇批次用地可以正式批复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核意见或立项文件为依据挂账,在三年内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利用新增耕地核销挂账。独立选址项目按法定标准低限纳入项目预算缴纳耕地开垦费。(二十一)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受灾县(市、区)重建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直接上报省政府。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及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的新建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需省进行用地预审的,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属国家预审委托省审理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审理并报国土资源部。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控制性工程,可申请先行用地,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快速审批。(二十二)妥善解决农民住宅用地。灾区农村居民原宅基地已灭失或存在安全隐患确需另行选址建设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重新分配宅基地。确有必要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重建的,可以采取调整、互换方式解决。也可相对集中宅基地建设农民新村予以安置。(二十三)维护城镇居民土地权益。城镇居民原住房垮塌或严重受损,经法定机构认定不能继续使用应拆除的,在拆除和重建前,市(州)、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建设(房管)部门应当现场完成对原居民土地使用权属的调查和确认,并记录存档备查。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原地重建和涉及土地调整、置换或改变规划条件的,应当依法保护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二十四)调整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实施方式。省、市(州)、县(市)要将灾毁耕地复垦纳入灾后重建复垦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拟定复垦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灾毁耕地进行灾情评估,将受损耕地分为受损较轻、受损较重、受损严重3类,鼓励农民自行组织复垦。经验收合格后,按受损程度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根据国家批准的复垦项目资金,由有关部门制定。要加强灾毁耕地复垦项目资金管理及审计监督,受损耕地评估分类及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当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仍按四川省“金土地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二十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开展地质灾害重灾区、易发区应急排查巡查工作,重点对震前已有的地质灾害进行复核,对地震新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及时提出防灾避险措施;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开展地质灾害重灾区、易发区各类安置点,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恢复重建提供地质安全保障依据;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应急勘查、排危除险以及综合防治工作,涉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根据国家安排的资金组织实施。(二十六)办理我省煤炭探矿权审批发证工作。从即日起,办理全省煤炭探矿权审批发证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能源支持。五、产业扶持政策(二十七)恢复特色优势产业生产能力。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恢复重建农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环保建材、商贸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以及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对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给予技改、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二十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灾区产业恢复重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闭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严重企业。(二十九)优化产业布局。支持重灾县(市)恢复重建工业区,不适宜发展工业的灾区可建立“飞地产业”集中发展区。根据条件经按程序批准可增设或扩大部分省级开发区,重建项目原则上向园区、集中发展区聚集,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节约使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发展区。(三十)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恢复重建期间,适度调整煤炭新建项目规模限制,实行直购电试点。六、工商管理政策(三十一)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因灾造成《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适当放宽设立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期限,扩大内资企业投资主体范围。简化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1年内可多次使用。允许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辖区申请经营地址的变更登记,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灾区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实行备案监管制。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相关费用。(三十二)实施商标战略。对灾区已申请还未发布初审公告的商标注册、农产品(000061,股吧)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以及涉及商标变更、续展、异议、争议等商标确权事项,主动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优先受理、加快审理的请求。认定一批对灾后恢复重建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灾区企业商标为四川省著名商标。以灾区内“百亿工程”企业为重点,积极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推荐认定一批中国驰名商标。七、就业援助政策(三十三)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将地震灾区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三十四)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正在参与的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纳入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继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十五)鼓励使用灾区劳动者。优先安排灾区劳动者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对组织企业招用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灾区外出务工劳动者,提供全程免费就业服务。灾区企业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各地企业吸纳灾区劳动者的,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三十六)组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去向的灾区城乡劳动者实行免费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指定工种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三十七)支持灾区外派劳务工作。对赴境外务工的灾区劳务人员实行免费定向、订单培训和派出服务;对外派劳务企业给予补贴。(三十八)促进原籍灾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安排灾区毕业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部队在高校毕业生中录取士官等国家项目,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鼓励灾区毕业生在当地或异地从事基层工作。八、社会保障政策(三十九)实施失业救助。受灾企业可在1至3年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因灾停产、歇业并积极组织恢复生产经营的,给予职工培训补助,并对其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预先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创业补助。(四十)扩大养老保险支付范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灾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规定的,可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因灾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四十一)缓缴、核销社会保险费。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单位及职工经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不计利息,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因灾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适用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按规定予以核销。(四十二)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对无住房、无生活来源、无生产条件的受灾困难人员实施定期定量的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对“三孤”人员的救助政策,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的供养标准。九、粮食政策(四十三)稳定灾区粮食市场。适时充实灾区省、市(州)、县(市、区)粮食储备,增加市场供应。对已安排出库的抗震救灾地方各级储备粮,新粮上市后要及时补库。做好市场应急调控预案,运用各级粮食储备吞吐,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稳定。(四十四)支持灾区受损粮库维修重建。各地要用好中央和省上安排的粮库应急维修资金,抓紧抢修受损粮库。灾区确需恢复重建的粮食仓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考虑。(四十五)促进灾区种粮农民增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适当向灾区倾斜,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十、其他政策措施(四十六)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恢复重建。鼓励外地企业在灾区投资办厂,兴建各类服务设施。参与灾区恢复重建的对口支援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按规定全面享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四十七)下放项目审核权限。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简化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并下放审核权限,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为省级审批和核准的项目,一律下放到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
❷ 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重点城市、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州)、县(市、区)气象应急观测系统,完善雷电监测网。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时共享数据库,以数字预报业务系统和新一代雷达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研发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报技术,建立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省、市(州)、县(市、区)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改造提升省级气象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加大监测点密度,基本消除监测盲区。在基本烈度大于VII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地震预报实验场,在西昌建立预报实验场研究基地。大力推进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加强重点地区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研究,推进地震预警网络建设。
——建设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专业监测网络,推进重大、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覆盖范围,改进预报方式,提高预报精度。
——充分利用国家防汛监测网络,加大重点地区防汛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装备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级重点报汛站实现自动报汛,30分钟水情信息报送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主要旱区新建一批墒情监测站点,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一体化的监测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加大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布设密度,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卫星监测和飞机巡护、视频监控、瞭望台(哨)等预警预报,到2015年,全省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各级森防检疫机构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网络,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
——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控分中心的监测功能 。新建一批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适当增加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改善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到2015年,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实现大部分农区县(市、区)全覆盖,乡镇指导站点达到1000个以上。
(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为加强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城镇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县级以上行政单元频发易发自然灾害风险图,编制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一轮的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
——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安置综合防治,加强气象、防洪、地震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大型桥梁等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规律特点,结合专项规划实施,选择城市及城际轨道交通、燃气系统、重要铁路干线、梯级水电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开展预防应对暴雨、雪灾、风雹、山体滑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实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200个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标准,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地理特点和人口空间分布状况,在城乡规划中统筹布局应对自然灾害所需的避难场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有灾能避、平灾结合、全省覆盖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十二五”期间,县级以上城市要新建或改建2个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在县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的居民集中居住地,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应急避难点和逃生平台。充分利用城镇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战时(应急)人口疏散地域(基地)等公共资源,通过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拓展其应急避难功能。
(三)提高公力救援能力。
——加强综合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矿山救护队组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军地协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驻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骨干作用,特别是驻川空军、陆航部队的优势,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支持驻川武警水电部队、武警黄金部队加强应急力量建设。
——建立健全专业救援力量。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气象灾害应急观测、预报与服务队伍,配备移动气象站、移动雷达、移动预报系统和视频传输等装备。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快速反应和生命搜救能力。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补充配备现场监测、救生、通信和运输装备,提高快速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立足矿山事故灾难救援需要的同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其他领域应急救援训练,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加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装备设施,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防汛应急救生网络。加强森林武警等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健全县级专业扑火队和重点林区、牧区乡(或片区)半专业扑火队。建设一批达到“六化”(人员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技术标准化、作业规范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优质化)要求的农业病虫害专业防治队伍,提升农业病虫害应急防控能力。
——夯实基层救援力量。全省每个乡镇(街道)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完成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配相应物资装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其在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告和第一时间的先期处置能力。
——有序发展社会救援力量。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到2015年,达到每万人中有200名应急志愿者。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实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一批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立资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影像制品和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分级编印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演练,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以及人员集中场所的逃生通道、逃生标识和急救设备等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灾害发生时居民紧急疏散、临时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提高灾时紧急救助能力。
——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工程。完善县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在未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多灾易灾地区新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考虑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群众生活习惯和运输条件,在县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高寒地区居民集中居住地,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以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商品为重点的应急商品储备制度、指挥调度系统、投放网络,完善全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数据库,建立适量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调整优化省级储备粮油、猪肉等应急商品库点布局;改造和新增一批防汛物资仓库,建立完善片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站);加强农药、施药器具和防护装备等防控农业病虫害所需的物资储备。通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种类,优化救灾物资运输、调配体系,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确保暴雨洪涝、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确保应对农林等其他自然灾害的物资需求。同时,通过积极探索与企业建立救灾物资紧急生产和调用制度,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灾时紧急救助能力。
——加强现场急救和医疗救助能力建设,及时救治因灾受伤人员;加强卫生防疫队伍建设,提高灾后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因灾受伤群众得到救治、灾区不发生疫情。
——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卫生、红十字机构及志愿者为主的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队,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
(六)提高恢复重建能力。
——依托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对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用住宅因灾受损情况的普查,科学界定受损程度,设立相关标识,确定危险区段,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建立健全地震、气象、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后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实施科学规划、科学重建,有效避让危险区段,提高重建质量。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机制。以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社会捐助网点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设1个社会捐助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设一个社会捐助点,为灾后恢复重建募集资金。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参与灾后重建。
——完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及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制度。
第二节 强化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高瓦斯煤矿及瓦斯突出煤矿、重大水害危险煤矿、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生产场(区)远程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安全管理功能 ,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监控。
——加强公路水路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内河航道、码头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品仓库等运行情况的监控监测。完善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的监控。推进城市客运(换乘)枢纽、公共汽车、轨道交通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加强重点核设施、重点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航空港口、危化品泄漏引发的污染、大面积停电事故、重要铁路干线、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铁、超(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油气井、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落实保护措施,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完善饮用水水源和环境安全预警制度,新增一批监测预警点,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主要集中水源地实现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加强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力争省内重要河流地级市交界断面和大型水库实现水质监测;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和50%以上的县城实现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所有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装备自动监控系统。
(二)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动示范矿井建设。深化煤矿水害综合治理,在全省所有煤矿建立矿井地质图纸电子档案,做到图纸与井下实际情况动态相符。积极支持煤炭行业实施产业升级、安全改造和兼并重组,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全面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十二五”时期,加大全省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力度,实现全省旅游景区的安全隐患路段全部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全省县级以上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道路安全监管一体化。全面实行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系统。
——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民爆器材、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农业机械以及城市燃气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基础工作。到2015年,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未改造企业予以淘汰;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完成改造;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标准化建设。新设立的化工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化工经营企业逐步进入专业市场。
(三)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国家矿山救援芙蓉基地等4个国家级专业救援基地、内江等6个区域性综合救援示范基地以及省级综合性救援实训演练基地、省级综合性矿山排水基地建设,充实专业队伍,增加装备配置,完善物资储备,强化实训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结合路网规模、结构和地域特点,加快公路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和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川南、川东两个片区水上救援排水基地、重点水域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和救助基地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上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公共交通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故障运营车辆、轨道交通设施 。
——加强省、市(州)和重点县(市、区)环境污染监测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检验监测装备,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依托有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辐射监测机构、驻川防化部队、武警工化救援分队,建立防生化、防核与辐射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消防等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协同应对、综合处置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按照《应对法》的规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局,妥善处置铁路、民航等事故,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节强化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升级完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建立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网络。
——升级完善全省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疫情报告专用网络系统,新增一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到2015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5%。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程;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评审专家库。建立食品药品预警、应急、召回、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二)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医疗卫生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分级组建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由应急管理、各类专业技术和应急保障等人员构成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依托省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健康教育与心理防护等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目标的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到2015年,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适当增加、合理调整省和市(州)两级医药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紧急调拨机制;健全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药械生产、加工能力储备。
——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多发动物疫情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组建省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其应对处置不良事件的骨干作用。加强应急评价、应急检验、应急信息等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省、市(州)和县(市、区)三级整体联动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第四节强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平台、基层信息员等渠道,对社会安全信息进行监测,重点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的监测系统建设。积极做好群体性上访的预警处置工作。建立社会安全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安国保、国安要情系统建设,完善要情信息网络,形成省、市(州)、县(市、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体系;完善驻川部队、武警等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 。
——完善全省城乡市场公共信息监测系统和商务预报平台,加强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进一步优化监测样本企业,更新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手段,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和分析研判准确率,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完善煤炭、电力、成品油的生产、消耗、库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统调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与人行成都分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防止发生风险金融机构的挤兑事件。
(二)提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处置指挥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
——加快构建纵贯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覆盖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维稳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加强公安巡逻、特警队伍和武警部队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州)党委政府所在地城市有公安特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分队,市县有巡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班的目标。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全面完成现有省级公安应急物资仓库的改扩建。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落实调控措施,有效应对煤炭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和粮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强化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储备,增强防范涉及经济运行的能源供给风险能力。抓好煤炭储备,“十二五”期间建成2—4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建立健全金融应急储备保障体系,完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库容灾备份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金融行业各类核心系统和重要业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❸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建筑公司:
近年来,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受特大地震、极端天气事件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在建或已建公路、铁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呈多发频发趋势,严重影响公路和铁路的运营、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加强对雨季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保障运输通道和群众生命安全,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公路和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复查。对于尚未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纳入监测体系,落实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对于已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
对于在建公路和铁路工程,各建设及施工单位,要在临时办公场所、工棚选址及设备安置场地选择时,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确实难以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严格的监测预警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岩、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建设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做好应急抢险物资、装备、人员、资金等各类应急准备,对特别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编制专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相关干部工人了解抢险任务、程序方法等,掌握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正确处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共同做好工作。
三、主动防范,防治人为灾害
对地灾易发区内各类公路、铁路和在建项目,以及公路、铁路周边建设项目,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范建议,做到地灾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地灾治理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评估报告中明确的防灾措施建议,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的要责令其停止整顿。
四、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部门联动
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监测系统、预警手段、避险措施等方面,主动指导和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单位,落实好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会商沟通,保证防灾信息共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要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涉及公路、铁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告有关公路、铁路单位,一旦接到灾情险情报告,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灾隐患的治理。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加强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尽快部署和开展以上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对各地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❹ 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有关防范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日,云南、广西、四川省(区)等地连续多次发生地震,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雨雪异常天气,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加。云南、广西等省(区)在地震发生后,立即派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组赶赴地震现场,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应急调查、排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防范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两会”将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依然艰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地震影响和气候变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值守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预报预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发生地震和强降雨雪后,要即刻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尤其对于公路、铁路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地区,要加强对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责成有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以消除隐患。
三、继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尤其是“两会”前后,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同志要轮流带班指导。要继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一旦出现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核对报告信息,并即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帮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部。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❺ 关于云南抗震救灾的新闻稿(四年级的)
2011年3月11日,空军运输机抵达云南昆明,装载医疗人员、医疗器械和药品。当日,空军从贵阳紧急抽调2架运输机飞赴四川成都,装载救灾人员和物资后飞抵云南昆明机场,增装医疗队员以及医疗器械、药品后,又飞抵云南腾冲机场,将救灾人员和物资运抵灾区。当晚,空军运输机运送三名在盈江地震中腰椎严重骨折的重伤员赴昆明抢救。随着盈江地震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排危除险、卫生防疫成为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救援人员深入到受灾最为严重的村寨,开展地毯式的民房排危除险工作。记者从盈江“3·10”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了解到,大盈江大堤应急除险修复工程正式开工,21日晨工程队已进驻大堤开始作业。
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今年灾情及我部防范工作情况
今年,我国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1至6月,全国发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32.3%、177.8%和190%。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年初开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采取多种手段严防严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后8次召开全国和重要地区的汛期防范工作会议,多次发文和联合相关部门发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二是检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检查指导。三是强化应急,派出88名专家长期驻守18个重点省(区、市),指导排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等。多次启动应急响应,在玉树地震和关岭滑坡等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协助和指导防范次生灾害。四是重点防范,把地震灾区和三峡库区作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专家协助四川、青海、重庆、湖北四省(市)开展排查和巡查,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地区、交通干道和重要工程周边灾害点再排查。五是联控联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防灾责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范取得了显著成效。转移受威胁群众20多万,成功避让477起,避免人员伤亡14839人。仅6月一个月,全国共成功预报320起,避免人员伤亡1101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为历年来单月最多。与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重点地区防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预报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质灾害。三峡库区已连续7年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汶川地震灾区2年多来,虽然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但灾民安置点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实现了主汛期地质灾害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隐患均被严密监控或应急排危除险。
二、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地质环境队伍(工程地质队、水文地质队)作为地勘队伍的组成部分连同地勘费一并下放地方。地质灾害作为地质环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之后的10年来逐步成为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三定规定我部的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历了调查、普查、工程治理从无到有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为重点的,少数隐患点实施专业队伍监测,绝大多数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逐步开始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区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形成了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3年至2008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部署完成了1640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于此项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现在全国24万处隐患点均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有10万群测群防员。实践证明群测群防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在现行条件下最为有效的监测体系,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个县的调查评价程度很低,每个县只安排20万元经费,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观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后小开小裂小缝,但对较远距离的、具有隐蔽性的、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还没有查清楚。群测群防体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职,缺少必要的经济待遇和设施配备。原因是地质灾害多数分布在山区,大多数都是贫困县,县乡政府在财政上都比较困难。
2、组建了部级和省级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
目前全国已形成了由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了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
问题是全国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人员太少,越到基层越少,绝大多数县一个专职人员也没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处有700多人从事地质灾害管理,我们全国都算上专职管理人员也不到他们的一半。市、县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的还很不普遍,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现有的机构也还存在着人员少,技术人员更少的问题。经费普遍没有保障,少数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数是自收自支,与其公益性服务机构性质很不相宜。
3、法规规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年我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2009年,在全国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 “十有县” (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已建成321个。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来,在全国先后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和群众、学生300多万人。2010年,正在在全国开展针对基层国土所和群测群防员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培训10万人。
4、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强
从2003年起,我部与气象局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截至2009年,国家、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年我部与气象局又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度,联合发文要求所有市、县都要开展这项工作。我部与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联控联防,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区、交通干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强。今年我部与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发文,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请10多个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共同开展汛期检查,取得较好效果。
三、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强的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已经是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充满期盼的大事。我们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一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1、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
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必须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全国应开展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地区(300万平方公里)详查工作应加快进度,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应做到普查,排查工作应纳入基础工作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员集中区附近2000米范围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都需要监测,各地的监测机构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有所侧重。监测机构承接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成果,可以根据成果、根据群测群防员分布,划定每个群测群防员的监测区域、监测隐患点、巡查路线等,使地调成果发挥作用。
3、以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民小组长为主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
实践证明村支部书记、村长和村民小组长担当群测群防员是最合适人选,他们了解当地情况、熟悉村民、富有责任心。他们当群测群防员遇有灾情险情最方便报告乡镇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层政府直接组织抢险救灾。应该给这支群测群防员队伍统一的经济待遇,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他们的补助经费,这样就能把群测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现阶段最高水平。
4、国家级和市、县级地灾防治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是当前应该加强的两个重要环节
地质灾害现在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自然灾害,今年暴雨导致人员伤亡90%属于地质灾害。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我部作为办公室单位,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
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而我们基层最为薄弱。要加强市、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出资由专业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由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接,群测群防员使用,发现灾情险情报告市县、乡政府应急处置的防灾体系。
5、进一步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特大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现在用于面上的治理资金中央每年出资仅9个亿,与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车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个亿治理进度会大大加快。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之所以防灾工作做得好,与国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关的。现在有些省级政府也出一些资金,但不普遍,也没有形成制度。各省都应该每年有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的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经费也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❼ 四川冕宁248国道山体岩石崩塌,有无人员伤亡
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四川冕宁县发生了山体崩塌事件,但是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只是崩塌造成了以本分的车辆和人员滞留,给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抢修,但是还需要多久才能重新通车,目前还没有办法进行预估。
山体崩塌的因素可能是因为大量的降雨,或者是人为的因素,还有可能是因为当地的土质等问题。当我们在外面遇到相应的灾害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冷静不要慌乱,因为慌乱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当发生相应的灾害的时候可以向较安全的地方转移。
在发生灾害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向两侧进行躲避,向上或者向下都是十分危险的,一定要注意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进行转移撤离,不要自己特立独行。灾害发生之后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求助,千万不要自己一个人进行救援,很可能会有二次灾害的发生,造成不可避免的伤害。
❽ 汪民副部长在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3年第27期
(2013年4月18日,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研判形势,部署和安排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刚才,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介绍了今后一段时期有关气象的趋势预测,分析了今年严峻的气象形势,对气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落实。四川、云南两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分别发言,总结了本地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介绍了今年的措施安排,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尤其是把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细化到点,落实到人,向社会全面公布;对在建工程的防灾采取强有力措施,明确把在建工程的防灾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防灾工作体系;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告知、公示、督查三项制度;授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强降雨期间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可以直接下达停工避险;要求乡镇政府及时将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在建工程,并对其内部的信息传递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还有五道防线、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主动预防避让工作制度,重大工程治理避让搬迁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型地灾排危除险,“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这些都很好。各地在地质灾害方面都有一些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很好地学习借鉴。目前,施工单位地灾防治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花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我们请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副总姚强同志介绍了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防范地质灾害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值得项目施工与管理单位很好地学习与借鉴。
2012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大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成效十分明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展示了国土资源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代表姜大明部长,向长期奋战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姜大明部长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要求全系统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好中央要求,全力做好今年,尤其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2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4322起,其中139起造成人员伤亡,共导致375人死亡、失踪(292人死亡、8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3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532起,避免人员伤亡39964人,挽回经济损失8.1亿元。与前五年平均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24%和62%。
去年全国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中南和西南地区灾情较重,四川人员伤亡最重。湖北、湖南、河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地共发生8826起,造成290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62%、77%。四川共死亡、失踪133人,居全国之首。二是类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小型规模居多。全国共发生滑坡10865起、崩塌2077起、泥石流922起,分别占总数的76%、15%和7%。小型地质灾害共13811起,占总数的97%。三是以降雨、融雪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发为主。全年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局地极端强降水事件多发、过程雨量大,华北、西北东部和长江中下游发生极端降水事件。
在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领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努力,有序开展防治工作。
(一)提早研判部署,精心安排全年工作。部党组在2012年初即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工作要求。2月,部组织地方和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趋势会商会,3月,提早对防治工作全面部署。在汛前和重点时段部通过3次全国视频会、10多次发文发电,对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在“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防治知识普及活动,精心安排和指导推动全年工作。
(二)做好监督指导,强化巡查排查复查。40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分赴地质灾害多发地区检查指导,在31个省(区、市)安排69名区片专家长期驻守。部领导多次赴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地调研指导。针对局地强降雨、台风等天气,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5374个督促检查组、13255个隐患巡查组指导地方做好防治工作。
(三)积极组织协调,加强重点地区防治。部多次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进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以及彝良地震灾区、舟曲泥石流灾区、甘肃永靖、湖北五峰县城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三峡库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指导云南省编制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案。派出工作组和应急专家组,指导落实监测、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措施。
(四)应急反应迅速,抢险处置有力有效。汛前,部召开了全国应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针对6月28日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7月31日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滑坡泥石流灾害、8月30日四川凉山州锦屏电站群发性地质灾害、9月7日云南彝良地震、10月4日彝良滑坡以及今年1月10日云南镇雄滑坡和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滑坡,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总结推广经验,努力提升防治水平。部较大规模组织调研总结各地防治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指导地方验收428个地质灾害防治“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等“十有县”建设,使“十有县”总数达到1765个。通过通报、出版物、报纸和网络等形式,向全国推广宣传先进经验,提升各地尤其是基层的防治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去年3月,部开展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均取得重要进展。
(一)调查评价持续开展。完成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以及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区等383个县的详细调查、9213个重大隐患点的工程勘查。组织开展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巡库调查、5年高水位蓄水评估总结工作。
(二)监测预警全面加强。与中国气象局部署推进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共同开展10年防灾效益评估。30个省(区、市)、215个市、1037个县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部与中国气象局5~10月共制作全国性气象预警产品156份,通过中央电视台和网站发布231次。
(三)综合防治措施有力。全国共有2032个城乡建设及相关规划、73755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19478个隐患点进一步完善了防灾预案。对近45万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避让搬迁,对4526处重要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委托高校对300家单位4000多名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初步探索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整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城镇建设等相结合的新机制。
(四)应急体系日益完善。认真组织研究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并以此来加强对各地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全国18个省、139个市、85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1个省、156个市、301个县建立了应急技术指导机构,其余地区的防治机构也在大力推进。完善部省应急专家库,专家总数达3000多人。
(五)保障措施稳步落实。中央财政投入35亿元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3个省、176个市、932个县设立了防治专项资金,全年投入资金约200亿元。31个省、253个市、1573个县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共发布实施41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规章、103项标准规范。部指导建立了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山西、宁夏、广东、甘肃4省区也相继成立了行业协会。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叠加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动态变化大等特点,西南西北山区、中南、东南、华南山区丘陵区,尤其是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舟曲泥石流灾区等地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难度大,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地震、降雨等不利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已呈现较去年加重的趋势,云南、西藏等地区先后发生重大地质灾害。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对云南、西藏发生的灾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在4月11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既要继续加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也要注重城镇、工矿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
关于今年的工作,部已于2月底召开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并先后发文对今年全国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空间上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以及山区丘陵地区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工矿地区和农村山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段上要继续以巡查排查、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演练为重点,加快重大隐患的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切实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按照《决定》提出的“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决定分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以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从机构、制度、经费、监测、预警、评估、避让、宣传、演练、成效等十方面入手,推进落实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决定》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任务,各地要加紧谋划,倒排时间表,务必按期完成。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一是做好巡查排查,汛期前各地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等。对重大隐患点和重要部位要逐点实地检查防治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程施工、矿产勘查开发等场所要加强监督指导,特别要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临时工棚选址工作。三是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对所有重大隐患点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不断地检验和完善防灾预案,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
(三)强化重点地区防治工作。三峡库区要做好水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是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落实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和专业监测,尤其是汛前水位消落以及高水位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支撑作用,做好预案的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汶川、玉树、彝良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要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新疆等地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情况,做好积雪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
(四)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送信息。二是要针对急、难、险、重工作,重点做好险情、灾情的调查评估,协助地方及时撤离人员,划定危险区,特别是指导避免发生二次伤亡。三是加强和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有关部门的联系,着重提高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能力。要积极协调当地地勘队伍和防治技术单位在汛期对口开展驻守巡查指导工作。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联系,提供最新准确信息,积极宣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大力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发展。推动成立行业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升防治工程质量,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的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行业机构服务防治工作的能力。目前,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根据行业需求,正重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系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工作方案和目录并拟于近期广泛征求意见,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同志们,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提升防治能力,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在防灾上做足最坏的打算,在效果上向最好的方向努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❾ 年度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演练方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
(2011年7月)
主办单位: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
时间:2011年7月22日
地点:晋源街办风峪沟程家峪村东北山体崩塌
参加人员:晋源分局应急抢险指挥部及各小组人员
一、应急演练的目的
通过演练,提高我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在临灾时能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进一步检验分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构内部各小组协作配合的实战能力。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演练的任务
拟设场面:区某镇某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遭强降雨,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共50户148余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分局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协助当地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提出应急处置的对策和措施,并快速组织危险区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
三、操作步骤
1.9:00分所电话报告局值班室:7月22日早8:50,因连续强降雨,我区晋源街办程家峪村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经初步了解,灾害区周边有50户148人,现场有部分房屋倒塌,目前伤亡情况不明。报告完毕。
2.值班室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王海全局长、杨爱凤副局长:“今早8:50接到晋源国土所报告,7月22日早8:40,因连续强降雨,我区晋源街办程家峪村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经初步了解,灾害区周边有50户148人,现场有部分房屋倒塌,目前伤亡情况不明。报告完毕。”。
3.9:05,王海全局长命令办公室主任胡剑敏:
(1)向区政府汇报,并建议区政府启动Ⅳ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同时向市局报告。
(2)通知我局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小组组长9:20分到分局四楼大会议室集合待命。
4.9:10,办公室分头电话通知:
(1)立即向区政府、市局报告:“报告区政府……”“报告市局……”。
(2)通知副局长王春光、杨爱凤、段俊生,纪检组长孟晋原,局长助理杨润贵及各应急小组负责人:“请各位领导及各应急小组负责人9:20到分局4楼大会议室集合待命”;
(3)通知各应急车辆司机立即备车在机关大楼门前待命;
(4)通知办公室立即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的有关工作,将所需食品、矿泉水等按车配置发放。
(5)通知矿管科武军、地籍科张秀斌、测绘科郝翠生、服务中心马海龙立即准备相关地质资料。
5.9:20分,分局4楼大会议室召开应急动员会。
杨爱凤副局长:“报告总指挥,接分所报告,我区晋源街办程家峪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威胁附近村庄50余户148人生命财产安全,目前伤亡情况不明。根据《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实施方案》,建议启动我局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方案。请总指挥指示。”
王海全局长:“同意启动我局地质灾害抢险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命令各应急小组马上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密切注意灾情发展,发现情况,随时报告。”
杨爱凤副局长:“现场各应急小组注意,9:30分整装到局门口院内列队集合,听候指令。”
6.9:30,整队完毕,副总指挥杨爱凤要求各小组负责人报告列队情况。
调度联络组王玉忠报告:“调度联络组人员全部到位”;
紧急抢险组胡铁臣报告:“紧急抢险组人员全部到位”;
技术资料组武军报告:“技术资料组人员全部到位”;
后勤保障组胡剑敏报告:“后勤保障组人员全部到位”;
信息发布组张秀斌报告:“信息发布组人员全部到位”。
现场总指挥杨爱凤副局长:“报告总指挥,现场应急各小组集合完毕,请总指挥下达指令。”
总指挥王海全局长:“立即赶赴灾害现场,出发。”
7.9:35,各应急小组按顺序乘车向目的地出发。
8.9:50,抢险人员抵达现场。各应急小组分别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
9.现场抢险
(1)调度联络组组长王玉忠带领组员郑重、牛新中、曹海俊、秦成变、荣俊峰、王增平向抢险车辆驾驶员分发号牌等(每车两个,贴于前挡风玻璃右上侧和后窗中间),负责现场三道警戒线的布置,牛新中和曹海俊负责第一道警戒线(某村东停车场入口处),秦成变和荣俊峰负责第二道警戒线(灾害现场),郑重和王增平负责第三道警戒线(某村西),指挥车辆依序到达指定地点,负责现场的联络工作。
冯俊科、李建荣负责引导车辆按号牌顺序停于指定停车位。
秦成变和荣俊峰负责将“滑坡现场,房屋掩埋处”标牌插于指定位置,郑重和王增平将“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进入”标牌插于指定位置。
(2)紧急抢险组
组长胡铁臣带领组员携带应急抢险装备到大楼前列队集合。
(3)技术资料组组长武军带领组员携带《晋源区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程家峪村1:10000地形图》、《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实施方案》、《地质灾害监测点台账、基本信息表》。
(4)后勤保障组组长胡剑敏组织将矿泉水搬至车上。
调度联络组组派2人留于某村东警戒,疏导车辆停于临时指定停车场;并于某村上游道路距现场1公里处设警戒线,专人把守。技术资料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紧急抢险组胡铁臣组织抢险人员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信息发布组组长张秀斌携组员郝翠生、王鑫进行现场拍摄,组织发布信息。
10.10:30,各应急小组向总指挥汇报应急演练情况。
调度联络组王玉忠报告:“报告总指挥,调度组已封锁通往危险区的道路,警戒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请指示。”
总指挥王海全命令:“立即撤离受威胁群众实施抢险!”
紧急抢险组胡铁臣报告报告:“报告总指挥,紧急抢险组已将受威胁群众全部撤离,并已妥善安排到安全地带,没有人员伤亡,请指示。”
技术资料组武军报告:“报告总指挥,技术资料组通过现场勘查,现已基本查明某村滑坡的成因、规模大小、诱发因素等情况,根据仪器监测结果显示,该滑坡变化已趋稳定,险情已基本消除。建议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应急响应结束的有关事宜。”
11.10:50,现场指挥部召开会议。
12.11:00分,应急总指挥王海全局长宣布演练结束:“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我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在临灾时能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进一步检验分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构内部各小组协作配合的实战能力,演习达到预期目的,我宣布:演练结束。”。
一、具体分工
因本次演练预设场景为晋源分所所在地,故晋源分所不参与7月22日在局机关的统一集合,由晋源分所指派四人负责现场两道警戒线的布置,每两人为一组,对程家峪村东停车场入口处和灾害现场设立警戒线,孙涛和王鼎负责引导车辆按号牌顺序停于指定停车位。赵治国负责将“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进入”标牌插于指定位置。秦成变负责将“滑坡现场,房屋掩埋处”标牌插于指定位置。
二、参演人员及乘坐车辆
(一)参演人员
王海全、王春光、杨爱凤、段俊生、孟晋原,杨润贵、胡剑敏、王玉忠、高宏俊、胡铁臣、张秀斌、郝翠生、冯俊科、杨健、李有生、李建荣、秦本兴、吴斌斌、武军、常秀明、王增平、孟庆勇、李昕、赵治国、曹超颖、李永强、李国伟、马海龙、张俊、闫建兵、焦冠、秦成变、荣俊峰、曹海俊、郑重、牛新忠、王鑫、孙涛、黄文忠、王鼎。共40人。
(二)人员分组
(1)调度联络组组长王玉忠带领郑重、牛新中、曹海俊、王增平开展工作。
(2)紧急抢险组胡铁臣带领冯俊科、杨健、李建荣、秦本兴、吴斌斌、常秀明、孟庆勇、李昕、曹超颖、李永强、张俊、焦冠、秦成变、荣俊峰开展工作。
(3)技术资料组武军带领高宏俊、马海龙开展工作。
(4)后勤保障组胡剑敏带领黄文忠、王鼎开展工作。
(5)信息发布组张秀斌带领郝翠生、王鑫开展工作,按照演练流程,同步跟踪摄录,工作结束后,将所录所摄的相关内容整理编辑后,刻录光盘送局领导观看。
(三)车辆乘坐
1号车:晋ABQ538,王海全、杨爱凤、孟晋原
2号车:晋AFW993,王春光、胡铁臣、马海龙、李国伟
3号车:晋AHA976,段俊生、高宏俊、郝翠生、武军
4号车:晋2Q699,杨润贵、王玉忠、焦冠、曹海俊
5号车:晋AN3049,荣俊峰、牛新忠、郑重、孙涛
6号车:晋AY3411,胡剑敏、黄文忠、王鼎、王增平
7号车:晋AZ5550,秦本兴、李永强、秦成变、张俊
8号车:晋AZ5540,李建荣、冯俊科、常秀明、曹超颖
9号车:晋ACE266,杨健、孟庆勇、李昕、吴斌斌
0号车:晋ACD200(摄像车),闫建兵、张秀斌、王鑫
(四)演练服装
参演本次演练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迷彩服。
(五)抢险装备
总指挥王海全佩带“抢险总指挥”袖章,携对讲机、喊放器各1部。
副总指挥王春光佩带“抢险副总指挥”袖章。
副总指挥杨爱凤佩带“抢险副总指挥”袖章,携对讲机一部。
副总指挥段俊生佩带“抢险副总指挥”袖章。
副总指挥孟晋原佩带“抢险副总指挥”袖章。
紧急抢险组胡铁臣带领抢险人员携带10把军用铁锹,并负责将铁锹发放至具体参与抢险的人员手中。
各组组长佩带袖章。
注意事项:
(1)各分所人员将应急抢险装备全部携带车上以便演练时需用;
(2)参与演练人员应全程注意人员、行车安全,调度联络组需做好全程协调指挥工作;
(3)所有演练人员要准时到达,不得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总指挥请假;
(4)演练时应妥善保管所用装备,结束后交由各组组长,由组长统一交回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
(5)参与演练车辆要保持清洁;
(6)演练全程服从总指挥安排部署,严禁擅自行动。
(7)调度联络组需与太古公路收费站做好协调工作,以保持车辆有序顺利通行;
(8)其他未尽事宜在请示现场总指挥后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演练流程
主要操作程序:
1.晋源分所电话报告局值班室;
2.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报告局领导;
3.王海全局长电告办公室主任胡剑敏;
4.召开应急动员会:
(1)杨爱凤副局长报告局长,建议启动我局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2)王海全局长同意启动我局地质灾害抢险实施方案。
(3)杨爱凤副局长命令现场各应急小组列队集合,听候指令。
5.各应急小组分别进入待命状态。
(1)各小组负责人报告列队情况。
(2)抢险车辆号牌发放。
(3)分组上车就位,出发。
6.应急处理。
(1)一是晋源分所设现场警戒线,插警示牌,二是调度组指挥车辆依序就位,三是调度组插滑坡标志牌,并专人职守。
(2)紧急抢险组胡铁臣组织抢险人员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技术资料组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4)后勤保障组组长胡剑敏提供物资保障。
演练照片
❿ 四川省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典型材料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的考验,面对灾后恢复重建、拉动内需以及“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者“变压力为动力,转挑战为机遇”,科学谋划,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实现了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态势。
一、几年来,四川省紧紧围绕“两个加快”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地质环境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以创造良好的地质安全保障为出发点,做好地质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汶川地震灾区,面对汶川特大地震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任务”来抓,坚定不移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全力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地质安全保障。投资近百亿元,以超常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法,开展了2334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1248项应急排危除险简易治理工作,实施了6494项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恢复重建了3420处群测群防体系,组织了28674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圆满完成了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宏伟工程,使得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大幅提升,特大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高风险态势得到初步的有效控制。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在“8·13”特大山洪受灾区,充分运用主动预防避让机制,提前疏散撤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创造了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奇迹。同时,筹措巨资7亿元,迅速开展了清平、映秀、龙池三大片区13条特大型泥石流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应急治理工程实施期间,潜心谋划,奋力攻关,克服了一道道世界级难题,探索性地采用新的设计思路和施工方法,用了不到常规时间三分之一的工期,抢在主汛期来临前全面完成了应急治理任务,并经受住了2011年多次强暴雨的检验,创造了世界级宏伟工程,也创造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史的奇迹。
在特大干旱旱区,面对2011年国内部分地区冬寒春旱连旱的严峻情况,满怀感恩之情,组织专业队伍,远赴山东、贵州支援抗旱打井;面对省内春旱夏旱连伏旱的严峻态势,带着民生为重的理念,及时启动省内达州、泸州等地区应急抗旱找水打井工作,先后在省内外实施抗旱水井480口,累计总进尺6.65万米,日总出水量近12.8万立方米。解决了58万余群众饮水困难和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广受党委、政府和受旱群众好评,赢得了赞誉,树立了形象。
二、几年来,四川省牢固树立保民生、促发展的理念,心系灾区群众,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和防灾措施,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探索性地启动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调查、合理规划、示范带动,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示范工作,推动地质灾害由被动防灾向主动防治转变。通过6年多的推广时间,解除了2万余户分散农户的地质灾害威胁,实惠民众,保障民安。2011年,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实施力度,结合当前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响应群众呼声,将省级搬迁补助标准普遍提高1.6万元左右,并启动了新一轮1.2万户农户的搬迁工作。
坚持积极探索,科学防灾,构建了政府强势介入和领导下的群专结合的动态发现机制、扎根基层的群测群防机制、部门协作的及早预警机制、提前撤离的主动预防避让机制、长效治灾的工程治理机制等一整套防灾减灾体系,并在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实现了特大地震后全省未出现大规模重大群死群伤的防治目标,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卫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伟大成果。据统计,3年来,全省组织了60余万群众转移,成功避险300余次,成功避免了近6万人的因灾伤亡,全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次数、成功避险人数和成功避险率均创历史之最。特别是在灾频灾多灾重的2010年和2011年,全省没有因灾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事件,创造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奇迹,为有力保障民生福祉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几年来,四川省围绕国土资源系统中心工作,全力推动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有位开展,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切实强化水工环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自2004年始,历时6年圆满完成了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先后在17个市105个县累计组织实施红层水井213.5万口,解决了792.6万人的饮水困难,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2008年,又再次通过部省合作方式,启动实施了大骨节病区地下水调查与安全供水示范工程,涉及8个市(州)28个大骨节病区县,项目工作区总面积达14.92万平方千米,累计实施探采结合示范井658口,解决了病区16.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为大骨节病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统筹提升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保障能力。坚持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枯竭矿区大力实施矿山恢复治理工程,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促进涉矿地区经济发展转型;在地质遗迹多样区,积极开展地质遗迹保护,推动地质公园建设工作,全省世界地质公园数量已达两处,国家地质公园达14处和省级地质公园8处,地质公园数量已跃居全国第一,为拉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