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质资料馆怎么样
⑴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
( 吉政发 [2006]32 号)
各市 ( 州) 、县 ( 市)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 国发 [2006] 4 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工作
( 一) 充分认识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地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矿产勘查获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明显提高,环境地质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地质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省地质工作的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矿产勘查相对落后,服务功能不强; 地质勘查体制改革滞后,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地勘单位活力不足; 多元化投资体制不健全,地质工作投入不够; 地质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装备落后,科技支撑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全省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建设、开展国土整治的重要基础,是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进一步提高对地质工作先行性、基础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解决我省地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
( 二) 加强地质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地质工作的各项部署,统筹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统筹矿产地质勘查与环境地质勘查,统筹省内地质事业发展与地质领域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加快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系。切实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为确保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
( 三) 加强地质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省内、兼顾域外、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体制、依靠科技,充分挖掘省内资源潜力,加大找矿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面向社会需求,搞好统筹规划,超前部署和开展地质勘查工作。集中力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勘查工作,增加矿产资源储量。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推进地质理论研究与创新,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地质工作现代化步伐。
二、新时期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
( 四) 突出能源矿产勘查。能源矿产是我省严重紧缺的战略资源,必须放在地质勘查的首要位置。“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松辽盆地、延吉盆地等石油、天然气勘查,预计提交石油探明可采储量 2 亿吨、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 700 亿立方米;加大松辽盆地东缘、舒兰盆地、长白盆地等煤炭资源勘查,力争发现 5 ~ 6 处大中型煤炭资源矿产地,提交 8 亿吨可供建井的煤炭资源储量; 加快全省油页岩勘查,摸清资源底数,力争新增 500 亿吨油页岩资源储量,尽快找到适合 ICP 技术的目标区块; 重点在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等城市周边地区启动地热资源勘查工作; 推动煤层气、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
( 五) 加强金属矿产勘查。金属矿产是实现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物质基础。充分利用已有地质工作成果,突出省内重点和紧缺的金、铁、铜、铅、锌、钨、镍等矿种,突出夹皮沟—和龙金铜镍、大蒲柴河—西城铜镍锑、辉南—漂河铜镍、珍珠门—长白铜钴金银铅锌及珲春金铜钨等重要成矿区带,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遵循资源分布和地质勘查规律,分类指导部署,尽快形成一批新的资源接替产地。以白山板庙子、珲春农坪、桦甸三道溜河等勘查区块为重点,力争提交 50吨金矿资源储量; 以敦化塔东和白山板石沟铁矿外围等勘查区块为重点,力争提交2 亿吨铁矿资源储量; 以珲春为重点,力争提交 15 万吨钨矿资源储量; 铜、铅、锌、钼等有色金属资源勘查以白山小青沟和大横路、舒兰福安堡、磐石镍矿为重点,力争有新的突破。
( 六) 加大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和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和矿泉水资源开发有望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要切实加大勘查工作力度。东部山区重点勘查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硅灰石、硅藻土、火山渣,中西部平原区重点勘查陶粒页岩、膨润土,查明资源储量,深入开展深细加工和应用研究,大力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加快长白山地区优质矿泉水勘查,在有效保护的同时,实现规模开发,进一步增强地质工作的社会服务功能。
( 七) 做好矿山地质工作。矿山地质工作对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延长现有矿山服务年限意义重大。按照理论指导、技术优先、探边摸底、外围拓展的方针,要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通化、辽源、舒兰矿务局所属煤矿、夹皮沟金矿、红旗岭镍矿等 23 个危机矿山企业资源接替找矿工作,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指导科学开采; 做好共伴生矿产和尾矿的综合评价、勘查和利用; 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严格执行 《吉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备用金管理办法》( 吉政令 184 号) ,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
( 八) 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基础地质工作是具有前瞻性并服务于全社会的重要地质工作。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重要成矿远景区和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 1∶ 5 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调查工作。加快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严格统一汇交制度,建立全省地质资料和矿业权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建立矿泉水、油页岩国家重点实验室,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 九) 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地质环境特别是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是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工作。要加快我省山区和丘陵区县 ( 市) 地质灾害普查及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造成威胁的特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财政要投入资金进行治理。同时,要完善全省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过量开采与污染监测,开展西部地方病易发区地下水环境的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 十) 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建设。抓紧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省里主要负责加强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在现有省级地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资料馆等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队伍总规模 160 人,90%人员从属地化财政开支的地勘队伍中抽调,10% 的特殊人才面向社会招聘,并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省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工作开展。组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具体方案由省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地勘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 十一) 建立省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发挥省、市 ( 州) 、县( 市) 政府和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地质勘查多渠道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勘查资金。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和一定的财政投入,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及优势矿产资源的前期勘查。对地质勘查基金出资查明的矿产资源,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市场化方式出让矿业权 ( 包括探矿权、采矿权) ,所得收入用于补充地质勘查基金,实现基金滚动发展。在 2 ~3 年内,确保每年省级投入地质勘查资金 2 亿元左右,“十一五”末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争取达到 8 亿元左右。完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政策。鼓励市 ( 州) 、县 ( 市) 政府出资勘查重要矿产和空白区,发现矿产地后由政府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获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益,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收益最大化。由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及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保障地质勘查投入方面的配套政策,制定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和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 十二) 进一步完善全省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对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对勘查风险大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政府适当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带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培育壮大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必须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增强在国内外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能力。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
( 十三) 培育矿产资源勘查市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进一步加大探矿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力度,确保探矿权价款足额征收。加强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导,完善市场规则,建设交易平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培育矿产资源勘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勘查开采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矿业权、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机制。
( 十四) 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方案,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以稳定为前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加强指导,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改革途径。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国有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地勘单位职工连片住房改造可以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十一五”期间,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省政府在政策、资金上也将给予支持,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地勘单位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政策由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局等部门及各地勘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四、进一步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
( 十五) 加强地质科技工作。定期编制吉林省地质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并纳入全省科技发展规划。整合全省地质科技资源,搭建我省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平台,组织科技攻关。重点提升公益性地质队伍地质装备和实验测试水平,加快高新技术在地质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地质工作现代化。建立多渠道的地质科技投入体系,“十一五”期间在省级科技三项费用中每年安排 400 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 十六) 加强地质成矿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组织开展重要成矿区带、隐伏或深部矿床和急需矿种地质成矿理论及勘探技术方法的科技攻关,力争有所突破。对我省优势矿种、具有规模性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开展综合利用和应用研究。加快地质工作信息化建设,在矿产资源勘查中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地质科研成果。
( 十七) 加强地质人才培养。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型地质人才开发机制和管理体制。改善地质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制定吸引地质人才的有效办法,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依托省内地质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地质人才的培养。注重发挥现有地质专家、技术骨干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中青年人才。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管理水平
( 十八) 要切实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地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地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各项工作。省政府成立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地税局及有关地勘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协调和落实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 十九) 做好地勘行业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认真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尽快制定出台 《吉林省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地质勘查企业健康发展,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和发展进行有效指导。严格执行地质勘查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强化地勘单位资质管理,依法规范行业准入。严格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制度,及时为勘查投资者和地勘单位提供信息、技术、找矿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等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 二十) 强化地质勘查规划管理。编制省级地质勘查规划,明确地质勘查工作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全省地质工作布局,引导地质勘查资源的合理配置。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衔接,并通过年度计划、勘查项目、专项措施等予以落实。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负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技术、资料、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地质勘查规划报国家批准后由省政府发布实施。
( 二十一) 强化矿业权管理。增强对省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调控能力。根据国家和省矿产资源规划,科学设置探矿权,并明确探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发现有价值矿产地的探矿权人,依法保护其继续勘查、探矿权转让、采矿权取得等合法权益。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
( 二十二) 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地质工作的环境和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扶持政策,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为地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广大地质工作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地球科学、资源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知识,提高公众认知程度,为加强地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八日
⑵ 简谈《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马卓敏1 王蕊1 姚传斌2 路焕1
(1.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2.蓬莱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作为省级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和立法的参与者,笔者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进程和主要亮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关键词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必要性 进程 主要亮点
2014年2月10日,山东省政府以273号令颁布《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是山东省第一部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章,填补了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对于依法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和开发利用,服务地质勘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立法的必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也随之发生变革,突出表现为:一是地质资料管理体制不完善,汇交人依法汇交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专业人员、技术知识及保管条件,地质资料欠交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地质资料管理比较分散,尚未实现统一汇交。特别是水文、工程、地震地质资料,分别由电力、交通、水利、城建、地震等部门管理,由于缺乏汇交监管机制,各部门自行其是,无法统一的收管用和资源共享,阻碍了全省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建设进程。三是地质资料监管职能无法向基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延伸,导致由市、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证、组织评审的地质资料无人管理,本辖区内地质资料汇交人是否履行了汇交义务,无从查知,无法协助部、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实施有效监管。四是对于在境外开展地勘工作的国家投资项目,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能有效地掌握项目详情。五是各级地质资料馆藏建设普遍落后、资料利用率相对低下。
由于《地质资料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较早且过于原则性,难以适应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又属国土资源部规章,具有一定的部门局限性,难以协调山东省各有关部门。在十多年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山东省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管理体制上也进行了大胆创新,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政府规章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2 《办法》的立法进程
2.1 立法调研阶段
2009年7月,山东省召开了由国土资源、地矿、冶金、煤炭、黄金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地质资料需求及国土资源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讨论会,成立地质资料社会需求调研组,开展地质资料专题调研,调查了解各行业对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初步有了要为地质资料管理立法的想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和资料馆资料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地质、档案、计算机等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江苏、辽宁、吉林、福建、湖北、陕西等省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为广泛学习兄弟省份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先后到全国地质资料馆及上海、广东、江苏、辽宁、内蒙古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
2.2 立法筹备阶段
2.2.1 《办法》初稿定稿
2012年,将立法工作纳入到山东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立法起草小组,启动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初稿形成后,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办法》的可执行力,省厅法规处和资源处联合召开了座谈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法制、部分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法规科负责人,以及冶金、煤田、地勘等档案馆负责人等参加。与会人员对《办法》初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2.2.2 经多次讨论和修改后,形成《办法》草案
根据座谈会上各方面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8月底,省法制办、厅法规处、厅资源处、资料档案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在济南进行了《办法》草案统稿工作,逐条逐句地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草案会签稿,并正式提交省法制办。随后省法制办召集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地震等部门,对草案会签稿进行讨论,各部门根据各自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其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地质资料是否统一汇交进行了激烈讨论。通过多次讨论、协调和修改,大家对《办法》草案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办法》草案顺利通过,省法制办将草案上报省政府。
2.3 《办法》正式颁布
2014年1月9日,《办法》在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郭树清2月10日签署第273号省政府令予以颁布,并于4月1日起施行。
3 《办法》的主要亮点
现《办法》分为五章,即总则、地质资料的汇交、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33条。《办法》在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山东省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归纳了山东省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1 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资料监管职能
为进一步加大地质资料的监管力度,《办法》建立了三级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接受、保管、利用地质资料的职能,以及协助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辖区内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的职能。
2012年,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实行全程监管,目前只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拥有平台的使用权,为进一步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监管,避免因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导致的地质资料不交、漏交、瞒交、欠交现象的发生。《办法》第五条明确提出,要在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对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汇交进行监督管理,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权限,对其开放监管平台市级监管权限。
3.2 把地质资料管理纳入财政预算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提升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的管理水平。《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并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馆舍建设、管理人员工资、资料收管用运行经费等均可以依据此条申请财政支持,给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3 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责任机制和委托汇交制度
《办法》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责任机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山东省多年来地质资料管理的实践证明,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分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地质资料无法实现统一汇交和管理,因此该条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有利于促使各部门将项目的信息及时通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敦促汇交人依法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地质资料的编制和汇交专业性较强,需要由具备资质的地质单位来承担,一般情况下,项目的出资方往往不是地质项目的承担者,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方把资料移交给出资方,但出资方不懂得地质资料管理,造成资料缺失和欠交、报告质量较差的现象频出。因此,《办法》第八条规定“出资人可以书面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代为汇交地质资料”,这样就在不改变法定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大大缩短了资料的汇交周期,保证了地质资料的质量。
3.4 明确了违反地质资料汇交义务的法律责任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虽然规定了未按期汇交地质资料和伪造地质资料的法律责任,但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未按期规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补充的未做规定。因此,《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汇交人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补充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山东省建立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诚信档案,并在省厅网站公布诚信单位名单、非诚信单位名单和处罚决定。加大对欠交地质资料、无特殊原因拒不补交地质资料、职能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多次不履行汇交义务或者不及时汇交资料的,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承担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科技奖。
3.5 明确了境外投资的地质资料汇交要求
近几年,山东省境外投资地质找矿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出资所形成的地质资料,对我们找矿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为了确保这部分资料不流失,《办法》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省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以外承担国家出资项目所取得的地质资料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4 《办法》的执行情况
4.1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
《办法》颁布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及时召开贯彻实施《办法》发布和座谈会,邀请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煤田地质局负责人,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厅领导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办法》的颁布为契机,抓好宣传和落实,理清工作思路,切实重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工作,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体系建设,提升整体业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4.2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报道
为使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方案,以鲁国土资字〔2014〕219号文件的形式发放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各自实情进行集中时间学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切实把《办法》的精神实质理解透、把握准。
为扩大《办法》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使全省各级地质资料管理人员深入领会依法行政精神实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与矿政、地政、测政及综合事务工作的衔接工作,《山东省国土资源导报》、《山东国土资源》杂志、各大网站对《办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4.3 公布了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为提升《办法》的可操作行,使广大汇交人明确资料汇交详情,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迅速制定了《山东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山东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和《山东省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细目》,2014年3月26日以鲁国土资发〔2014〕13号文件的形式向全省进行发布。
⑶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最新进展与工作建议
任香爱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 根据全国各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报送的2013年度地质资料管理情况年报,同时,参考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检查报告,总结了2013年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与实物库建设进展,汇总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接收、保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省级 实物地质资料 管理 进展 建议
1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展
1.1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进一步落实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陕西、青海、新疆24个省(区、市)以不同方式落实或基本落实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这些省(区、市)或者设立了专门的馆藏机构,或者在现有地质资料馆或档案馆、博物馆、信息中心等机构中,设立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科室或由现有资料管理机构兼职管理,或者委托给本省(区、市)地勘院或其他相关单位承担本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同时落实了承担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专业人员。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又有7个省(区、市)落实或基本落实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1.2 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逐步推进
1.2.1 已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省份
到2013年采取不同方式已建成实物库的有:上海、天津、安徽、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8个省(区、市)。其中:
1)上海、天津、安徽3个省(区、市)专门建设了新的实物地质资料库,上海市实物地质资料库位于金山区张堰镇,库房面积4870m2;安徽省投资5.4 亿元建成地质资料馆,包含30000m2实物地质资料库。
2)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5个省(区、市)虽然没有专门建设新的实物地质资料库,但已通过维修改造地勘单位岩心库,成为省级实物库,委任地勘单位保管。其中:河北在承德、邯郸、保定、石家庄设立了4个分库,承德岩心库(面积约1000m2)和邯郸岩心库已建成,保定地区岩心库正在建设中,石家庄地区岩心库申请了维修经费。黑龙江省已经在齐齐哈尔和玉泉建设了两个分库,其中玉泉库面积为300m2,齐齐哈尔岩心库面积3050m2。在此基础上,2013年又向省政府申请西部实物库和玉泉实物库两个库进行改造扩建并获得批准,项目总投资2002.09万元,拟新建库房建筑面积3400m2,修缮改造面积2700m2。山东省在泰安、潍坊、临沂和招远设立4个岩心分库,作为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广东省在广州、韶关、梅州、湛江设立4个分库,每个分库面积约1000m2。可保管20000m岩心;四川省2013年9月底全面完成攀西实物分库改建,面积约2000m2。
2013年已建成实物库数量为8个,比2012年度增加了5个省(区、市)。
1.2.2 已落实土地、资金或即将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省份
截至2013年11月底,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河南、湖南、云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山西14个省(区、市)已落实了土地、资金或即将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其中:
1)北京、辽宁、吉林、浙江、福建、贵州、青海、山西8个省(区、市)已通过审批进入建设设计或施工阶段。北京市于2012年5月举行了实物地质资料库奠基仪式,预计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可存放12万件样品。辽宁省政府已批准建设包括实物地质资料库在内的省地质资料馆,一期工程征地100亩,建设面积30000m2,已进入详细设计建设阶段,建成后的实物库大约可满足20年需要。吉林省建库土地和资金均已获批准,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到位,只待开工建设。浙江省已于2012年底动工开建,总建筑面积33970m2,预计2015年建设完成。福建省于2007年立项,该项目征用地面积28.8亩,总建筑面积44032m2,总投资估算约2.5亿元,目前已完成了选址、项目交地、用地放样、场地平整手续及建设方案的设计,落实了项目资金。贵州省于2013年已完成了黔南州都匀市岩心库改建维修,2013年12月开工建设金阳新区的省地质博物馆项目中包括岩心库用房7000m3,预计3年建成,可满足30年需要。青海省实物资料库房于2013年3月在省地勘局平安基地开工建设,省财政投入3675万元用于该库房建设,新建成的库房面积约20140m2。山西省地质博物馆(含实物库)已于2012年建成,2013年开始装修,预计2014年投入使用。
2)内蒙古、河南、湖南、云南、西藏、陕西6个省(区、市)申请建库立项已通过或正在申报建设方案。内蒙古实物地质资料馆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8月6日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准,2012年10月16日自治区建设厅批准了该项目的选址,2013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建设方案,建筑面积由9.5万m2缩减到5.45万m2,投资由原来的9亿元减少到4.5亿元,正在向自治区政府申请批准。河南省实物库建设已完成选址及建设项目设计,落实了部分省级财政建设资金,但是按照2013年中央停建楼堂馆所精神要求,实物库目前停止建设。湖南省实物库建设于2012年通过了湖南省发改委批复(占地814亩,投资2.12亿元),2013年省厅专门成立了实物库基建办公室。云南省实物资料库房建设计划已获省发改委批准,获批建设用地。西藏自治区实物库建设已列入自治区“十二五”建设项目中,实物库房建筑面积8000m2,投资金额6000万元,预计2014年动工。陕西省地质资料库的建设规划方案已批复(含实物库),计划在关中建设一个面积5000m2实物主库,在陕南、陕北各建一个面积2000m2实物分库,总计实物库面积为9000m2。
1.2.3 开始筹划或正在申请建库的省份
江苏、江西、湖北、广西、重庆、新疆、甘肃、宁夏、海南9个省(区、市)开始筹划省级实物库建设。江苏已申请建库立项资金1.53亿元,报省政府待批;江西已完成实物库前期调研;湖北计划2014年开展全省实物情况摸底调查和实物库建设调研,在此基础上,编写本省实物库建设可行性报告;广西正在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实物库建设资金;重庆计划实行委托保管;新疆国土资源厅正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选址建馆;甘肃和宁夏正在筹划中;海南已经完成了建库立项报告的编写工作。
1.3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全面展开
2013年,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和处理工作,并且部分省还开始了实物筛选和汇交工作。
1.3.1 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与处理
(1)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情况
2013年度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开始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全年共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9144份。其中重庆、内蒙古、山东最多(图1)。
图1 2013年度各省(区、市)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数量
从地质工作类型来看,在接收的9144份实物目录清单中,区域地质调查235份、矿产勘查5818份、油气地质2份、水工环923份、物化遥81份、地质科研295份、技术方法32份、其他1758份。
(2)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情况
各省(区、市)累计处理实物资料目录清单7016份(表1)。
表1 2013年度各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情况
1.3.2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底,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的省级馆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四川、贵州、青海13个,占42%;拟接收实物的省级馆有:江苏、福建、湖南、云南4个,占13%,合计占55%;未开展实物接收的省级馆有: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4个,占45%。
2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情况
2.1 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形式
2013年度各省级馆藏机构采取不同的形式保管实物地质资料。其中:北京、吉林、浙江、贵州、青海5省(区、市)租用库房保管实物地质资料;上海、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6省(区、市)在已建或共建的实物资料库中保管实物地质资料;天津、辽宁、江苏、福建、湖南、重庆、西藏7省(区、市)筛选的实物暂时委托地勘单位保管;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3个省(区、市)由地质工作单位自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
2.2 馆藏实物地质资料数量
截至2013年11月底,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的13个省级馆累计馆藏岩心171961.21m、标本2144 块、光薄片8994、样品264112件、岩屑63599件(表2)。实物类型以岩心和样品为主。
表2 截至2013年11月底各省级馆藏实物数量统计表
2.3 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类型
1)按照地质工作类型,全年接收的实物有:矿产勘查类18份、水工环类11份、物化遥类14份。
2)按照实物分类,全年接收的实物有:岩心25308.58m、标本77块、样品72281件、岩屑4999件。
3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实物库建设尚有许多困难。各省(区、市)虽然大力推进实物库建设,但受国家政策影响以及土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进展不一,甚至有的省(区、市)已有计划被搁置或进行调整。
2)缺少统一的管理规范。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级馆开展了实物筛选、接收和保管利用工作,但是对于这些工作尚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随着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将会有更多的省级实物库建成并接收管理实物,因此急需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支持。
3)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尚存在不足。部分省(区、市)由于实物库尚未建成,不具备保管条件,为了及时向汇交人发放汇交凭证,对于接收的实物目录清单没有进行筛选,全部进行了回执处理。此外,还有部分省(区、市)存在线下处理实物目录清单现象。因此,在2013年的实物目录清单统计中,一些省(区、市)接收目录清单总数与处理目录清单总数相差甚远。
4)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年报和报表存在不足。2013年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的第一年,虽然对编报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是部分省(区、市)的填表人员在编报时对填报的数据项含义理解不深。另外,还有部分省(区、市)填报人员和参加培训人员不是同一人,填报人员没有参加过培训,因此造成实物地质资料报表数据总数与各分项数不能吻合,给上级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实物资料管理和汇交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4 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4.1 充分利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有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方面,各省(区、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而且地质矿产条件和实物地质资料类型与数量也很不相同,因此不可能按照统一模式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即采用新建或改建集中库或分片库、租赁库、委托库等方式,建设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设施。另一方面,由于受国家停建楼堂馆所精神限制,省级实物库建设推进受到影响,建议省级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国土部资源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要求,推进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工作。
4.2 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地质资料汇交是地质资料管理的基础,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组成部分。因此,尽管因为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滞后,给实物地质资料接收造成严重困难,但仍应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1)对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要及时进行筛选,对于应汇交给省级馆藏机构的实物,应向汇交人下发汇交通知书,需要汇交人暂时保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暂时由汇交人保管。
2)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在监管平台线下处理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或发放汇交凭证。
3)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增强汇交意识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尽快出台《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规范省级馆藏机构开展实物库建设和实物的筛选、接收、保管工作。
4.3 尽快制定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实物地质资料库藏管理工作制度、实物整理方法、保管方法、著录方法、建档规则、岩心扫描工作规程、标本照相方法、薄片数字化以及馆藏实物信息组织与发布等,指导省级馆工作。
4.4 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和信息报送人员的能力
一是定期组织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和监管平台培训与交流,同时邀请这方面做得好的省(区、市)进行经验交流。二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培训,包括年报的编写、写作培训、简讯报到培训等。
⑷ 全国地质资料馆借阅服务情况分析
高爱红茹湘兰庞振山赵小平
(全国地质资料馆北京100037)
近年来,全国地质资料馆加大了服务宣传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服务于国家扩大内需重点项目,地质资料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度全国地质资料馆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双保行动”成效显著单位。为进一步掌握用户需求,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本文对2009年度全国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全国馆)到馆借阅服务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1 窗口接待借阅者情况
2009年度,全国馆共接待266个单位、3166人次到馆借阅地质资料,平均每单位借阅11.9次。借阅人次数最多的20个单位见表1。由表1可见,20家单位共借阅2018人次,占全年借阅总人次数的63.7%,表明借阅单位相对集中。20个单位中有15家位于北京市,并以地质调查系统、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主。
表1 2009年借阅人次数最多的20家单位统计表
1.1 借阅者地区分布
据统计,借阅者分布于全国28个省(市、区),分布范围广泛。借阅人次数位居前五位的是北京市、广东省、河北省、湖北省及江苏省。北京市借阅人次数占总数的70.69%(表2)。
表2 全国地质资料馆2009年阅者地区分布及借阅人次数统计表
1.2 借阅者行业部门分布
表3列出了2009年借阅者的行业部门分布及借阅人次数。借阅单位数量比较多的是地勘单位、企业、科研机构、院校及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借阅人次数比较多的是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科研机构、院校、地勘单位和企业。这些部门构成了全国地质资料馆服务的主体,占总借阅人次数的97.16%。
表3 全国地质资料馆2009年借阅者行业部门分布及借阅人次数一览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的24个单位借阅926次,平均每个单位借阅38.5次,仅占9.02%的单位比例,借阅人次数却占总借阅人次数的29.25%,借阅较为频繁。到馆借阅人次数最多的单位为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2009年共借阅429人次,占全年到馆借阅总次数的13.55%;其次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和中国国土资源部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共有74家企业到馆借阅408次,占全年用户数的27.82%,占总借阅人次数的12.89%。其中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40家、私营企业30家、外企或外商控股企业4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有: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二、三、五勘察设计院集团公司、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主要有:赵官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恩地科技公司、高达(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骏麟投资有限公司、华土沃达矿业科技公司、中国天城集团总公司等;外企或外商控股企业主要有:斯伦贝谢中国公司、国鹏投资公司、澳华黄金有限公司、安格鲁阿山帝黄金北京代表处等。
共有55家科研单位到馆借阅658次,占全年用户数的20.68%,占总借阅人次数的20.78%。主要单位有: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北京市地热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等。
共有68家地勘单位,包括地矿系统、有色系统、核工业部门、冶金地质、煤田地质、化工、石油、建材等多个工业部门到馆借阅492次,占全年用户数的25.56%,占总借阅人次数的15.55%。到馆借阅人次数最多的10个地勘单位详见表4。
共有28个院校到馆借阅592次,占全年用户数的10.51%,占总借阅人次数的18.69%。主要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科技大学、吉林大学等。
表4 借阅人次数最多的10个地勘单位
共有16个政府部门(含部队)到馆借阅61次。主要有大兴区政府、中共长沙市委、天津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七支队等。
2 窗口借阅地质资料情况
2009年,用户累计借阅13080种、34716份次地质资料,平均每种资料借阅2.65次。
2.1 资料借阅人次数
地质资料借阅人次数统计详见表5。
表5 地质资料借阅人次数统计表
在借阅人次数超过10次的344种资料中,有242种为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表明这些资料是全国馆馆藏资料中利用率最高的地质资料。表6为借阅人次数在20次以上的地质资料目录。
表6 借阅20次以上的地质资料统计表
2.2 窗口借阅的地质资料所属地区的分布
2009年,借阅的地质资料分布于全国除港澳以外的所有省(市、区),详见表7。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多,共有1971种、4669份次资料被借阅;其次为内蒙古自治区,有1505种、4480份次资料被借阅,二者在全国所占比例均超过10%。
表7 2009年借阅地质资料的地区分布统计表
续表
2.3 借阅资料的类别
2009年借阅的资料包括区域矿产调查、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科学研究等14类资料(表8),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矿产勘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类资料为主。以上4类资料占借阅资料种数的87.59%,占借阅人次数的86.99%。借阅资料种数最多的是矿产勘查类,共5697种,占总数的43.56%;借阅人次数最多的是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类,共12189份次,占总数的35.11%。其他如数据库、技术方法、信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类资料借阅数量较少。
表8 2009年借阅地质资料的类别统计表
续表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资料的使用情况按比例尺统计,以1:20万地质矿产调查报告为主,共有1137种、6982份次资料被借阅利用;其次为1:5万地质矿产调查报告,共有1435种、3774份次资料提供利用(图1)。分析表明,社会对大、中比例尺的地质资料需求旺盛,而馆藏1:5万、1:25万地质资料数量较少,且空间分布不均。另外,铁道、公路等建设施工单位更希望看到1:1万甚至更大比例尺的地质资料,但由于1:1万或更大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没有开展,尚无这方面资料。这些都影响了资料的借阅使用。
图1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资料借阅利用情况图
矿产勘查类资料累计借阅5697种、11463份次。按勘查程度统计:普查类资料所占比例最大,共有2085种资料被借阅利用,占矿产勘查类资料的38%;预查、勘探、详查类资料分别是18%、17%、15%,详见图2。按矿产类型统计: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类勘查资料所占比例较大(图3)。
2.4 资料形成时间与借阅量
图4为2009年借阅地质资料形成时间的统计图。由图可见,20世纪80年代形成的资料借阅量和借阅人次最多,这一分布特征与借阅资料多与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资料有关,因为这类资料多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的。
图2 矿产勘查类资料借阅利用情况图(按勘查程度)
图3 矿产勘查类资料借阅利用情况图(按矿产类型)
图4 地质资料的形成时间柱状分布图
3 到馆借阅服务存在的问题
3.1 馆藏服务资源积累不足
全国地质资料馆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开展了用户需求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馆藏服务资源问题是用户反映最多、最突出的问题。馆藏新资料少,很多地质资料汇交不及时或不汇交,导致馆藏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无米之炊的情况。
近年来,地质资料汇交不及时或不汇交是馆藏服务资源积累不足的主要原因。以油气为例,到2008年年底到期的采矿证和探矿证共计3727个,但到目前为止,全国馆仅收到345个采矿证和208个探矿证汇交的地质资料,汇交率仅为15%。
另外,馆藏数字化服务资源积累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来服务工作的开展。如全国馆开展多年的地质资料图文数据库建设进展缓慢,截止2009年底仅完成4万种,约占全部馆藏资料的40%。正是这40%的数字化地质资料,2009年的复制服务量是全部纸质资料复制服务量的3倍。社会急需的1:5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目前只完成2000幅,1:25万地质图数据库建设刚刚启动,为矿业所急需的中大比例尺地面物化遥数据库尚未开展工作。
3.2 地质资料服务宣传力度不够
地质资料广泛应用于地球科学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国防建设、重大基础建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社会各界对基础地质资料需求强烈。但由于对地质资料服务宣传力度不够,目前的服务对象还多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社会化服务领域还需开拓。
近年,全国地质资料馆多次到四川、陕西、贵州、黑龙江、浙江等省进行需求调研。调研中发现,尽管全国地质资料馆举办了多次培训班、用户征询会,对地质资料服务进行广泛宣传,但很多基层地勘单位对目前的地质资料服务政策仍然不是很了解,很多还认为需要找关系才能借到资料。广东省和河北省这两年到全国地质资料馆借阅的人数一直比较多,可能是全国地质资料馆在开展其他项目工作时到这些基层地勘单位宣传服务工作取得了成效。
3.3 服务人员不足,服务产品短缺
目前,全国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应对日常工作已很困难,难以开发更多的服务产品,导致我们目前的服务多是“原生态”的服务,从汇交人那里收来什么就为阅者提供什么,没有对地质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和深加工,无法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系列服务产品。
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对德国钻孔数据库的调研报告中谈到,德国下萨克森州地质调查局承担数据服务工作人员约30人,其中承担钻孔数据库加工服务工作人员约8人。而全国地质资料馆承担11万种地质资料和多种数据库对外服务的人员不到10人,由此也可以看出我们在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人员投入与国外的差距。
4 建议
4.1 加强地质资料服务资源积累
地质资料服务资源的不断积累与更新是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因此,地质资料主管部门一要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地质资料及时汇交到馆藏机构,及时提供社会使用;二要加快推进馆藏资料数字化进程;三要加快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的清理工作,早日完成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地质资料服务资源的积累,为社会提供服务。
4.2 加强地质资料服务宣传工作
全国地质资料馆应加强对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宣传,使阅者充分了解全国馆有什么。同时,要大力宣传全国地质资料馆对外地阅者的服务内容,包括代查阅、代加工及邮寄等,使外地阅者在异地就能方便地使用全国地质资料馆的资料,为他们节省人力物力。
4.3 加大人员投入,开发服务产品
目前,全国地质资料馆急需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地质资料需求调研,广泛了解社会需求,加强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特别是开发可公开利用的服务产品,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⑸ 从馆藏地质资料看我国早期的地质工作发展变化
李 华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 笔者对全国地质资料馆馆藏新中国成立前编著的 8000 余种地质资料进行了系统分析、整理,发现这些资料概略勾画出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地质工作发展的脉络。尤其是我们的地质前辈在工作环境恶劣、技术装备落后的情况下,艰难开展地质矿产调查及地质科学研究工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开展地质矿产调查、矿产勘查、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地质资料 新中国成立前 地质工作 成果
0 引言
辛亥革命前,一些西方人士随商务考察团对我国进行地质考察、调查。另外,日本人为掠夺中国自然资源进行了大量的地质勘测、开矿、修铁路、办工厂[1]。辛亥革命后,我国组建了自己的地质工作管理机构,组建了地质勘查队伍,在我国疆土上开展了基础地质、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地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调查工作,积累了一批地质资料。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地质工作可分为:①地质机构组建前外国人在我国的地质调查,由于日本对我国是侵略行为,所以在本文中单列小题论述。②我国组建地质机构后的地质机构进行的地质工作。
1 外国人在我国的地质调查活动
1.1 西方国家在我国进行的地质调查活动
1911 年辛亥革命前,中国还没有自己的地质人员,也没有建立自己的地质矿产调查部门或机构,没有自己的勘查队伍,中国近代早期的地质调查工作,基本都是外国人做的。
自 1829 年至 1911 年间,先后来中国进行地质调查、考察的外国人主要有俄国人、德国人、美国人、英国人、匈牙利人、印度人、法国人、奥地利人、瑞典人、瑞士人(表 1)。
1911 年前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简表 1[1]
续表
续表
1.2 日本侵华时期的地质工作
1905 年,日俄战争刚刚结束,设立了“满洲产业调查会”,开始了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所谓资源调查。他们组织帝国大学的小川琢治等人对抚顺等地的煤田进行了调查。馆藏 3800 余种日文资料中,有编制单位的日文资料约 126 余种,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满洲产业调查会、南满洲铁道株式、满铁建立中央试验所、国防资源调查部等调查机构。馆藏 3800 余种日文资料,主要有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矿产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工程地质资料、环境地质资料、物探地质勘查资料、综合性地质资料等。
1.2.1 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馆藏日本在侵华期间形成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主要为:1/40 万、1/15 万、1/10 万、1/5 万区域地质调查资料。这些资料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及山西大同煤田北部地区,如东北地区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日文):1/40 万奉天图幅地质说明书、1/40 万吉林图幅地质说明书、热河十万分之一地图三沟区及六沟区内矿产地调查报告、辽西省 1/10 万地图及矿产地调查报告。山西大同煤田北部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日文):山西大同北部煤田白洞村地质图幅说明书、山西大同北部煤田—裕丰炭矿地质图说明书、山西大同北部煤田—永定庄地质图幅说明书、山西大同北部煤田—常流水地质图幅说明书等 12 幅资料。
1.2.2 矿产地质勘查调查资料
日本在侵华期间,日本人对我国的金属、非金属、能源等矿产资源进行了调查、勘查或开采。调查或开采的矿种有:铁矿、石墨、炭矿、石材、水泥原料、油母页岩、石灰岩、锰矿、金矿、石棉、云母、黑铅、磷灰石、石油、稀有元素、黄铁矿、萤石、铝土矿、石膏、活性白土、钨矿、铅矿、银矿、亚铅矿、绿柱石、锑矿、硅石、硝石、矾土页岩、天然卤水、铜矿、重晶石、石灰岩、白云岩、岩盐、菱镁矿、耐火黏土、钼矿、长石、汞矿、铜矿、红柱石、片麻岩、锡矿、金红石、电气石、金刚石、铀矿、镍矿、硅藻土等矿种。我国目前开采的一些矿山及发现的一些矿产地,就是在日本侵华期间日本人进行了地质工作或进行了掠夺性矿产资源开采基础上进行的。如鞍山一带的铁矿、营口—海城一带的菱镁矿、抚顺一带的油母页岩等。
1.2.3 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水文地质资料有区域水文、矿区水文、工业用水、城市供水等,馆藏资料如:《北京市及其周边的地下水》1576 号资料、《山东张店附近工业用水调查报告书》1544 号资料、《海河水质调查报告书》1594 号资料、《辽宁四平街附近新世代堆积层和地下水》3792 号、《北支炭矿坑内出水调查报告第一报》3853 号、2094 号资料等。
工程地质资料有堤坝工程、水力发电、铁路工程等,馆藏资料如:《山西汾河及滹沱河堰堤豫定地质调查报告》1495 号资料、《黄河三门峡发电地点踏查报告书》1595 号资料、《东北图宁线北老松岭隧道地质调查报告》5109 号资料等。
1.2.4 物探地质勘查资料
日本侵华期间,先后用电法、磁法、重力、地震等方法,对我国铁矿、金矿、煤矿、硫铁矿、铜矿、温泉、地下水、铅锌矿、萤石等矿种进行了勘探。如:《河北省临城煤田附近地震探矿调查概况报告》1366号资料、《吉林省九台县九台街第 941 部队地下水源电气探矿报告》1395 号资料等。
2 我国组建自己的地质调查机构
2.1 农商部地质调查所(1928 年隶属农矿部、1930 年隶属实业部、1938 年隶属经济部)
1912 年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实业部设置了矿物司,其下设有地质科,由章鸿钊任科长。从此,中国政府有了主管地质工作的正式机构和专门人才。同年 4 月政府迁都北京,工商部矿政司,下设地质科,由章鸿钊任科长(1913 年 2 月后由丁文江任科长)。1913 年因工商部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9 月地质科改称农商部地质调查所(培养地质人才的讲习所),丁文江任所长。1913—1916 年,该所培养了中国近代首批地质人才 22 名(1913 年秋招生 30 名,1916 年 7 月结业时仅余 22 人,有 18 名正式毕业,4 名肄业)。18 名正式毕业生相继投入地质调查所工作,成为中国近代第一批地质人才。
1921 年,丁文江赴北票煤矿任职,翁文灏代理所长至 1925 年,从 1926 年至 1937 年翁文灏任所长。1928 年至 1930 年地质调查所先后设置古生物研究室、新生代研究室、沁园燃料研究室、矿物岩石研究室、地震研究室、土壤研究室、地质图书馆、地质矿产陈列馆等。
1938 年由黄汲清接替翁文灏任地质调查所所长。后因南京政府抗日战争失利,地质调查所也先迁长沙余家冲(1937 年 12 月至 1938 年 7 月),后迁至重庆北碚,隶属于国民政府经济部。为了区别于省地质调查所,1941 年夏将北碚地质调查所定名为中央地质调查所。
1940 年由尹赞勋接替黄汲清任代理所长,1942 年李春昱被正式任命为所长,周赞衡为副所长,直至1950 年。
2.2 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
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是 1928 年建立于上海的,1932 年 9 月迁南京。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该所经江西庐山、湖南长沙至桂林。1944 年桂林沦陷前,又经贵阳迁往重庆,直至抗战胜利后的 1946 年复员南京。李四光始终任该所所长。
2.3 矿产测勘处
1940 年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设立了矿产测勘处,起初称为西南矿产勘测处,设于云南昭通,后迁至贵阳,再迁至成都,抗战胜利后 1946 年正式迁南京,改称资源委员会矿产勘测处,一直由谢家荣任处长。
2.4 地方地质调查所或地质工作机构
1923 年,河南地质调查所成立,数年后停办,1931 年又恢复,吴蔼辰、陈树玉、张人鉴、魏中谷先后任所长。1925年,云南省实业厅地质调查所成立,朱庭祜任所长。1927年,两广地质调查所成立,朱家骅、潘钟详先后任所长。1927年,湖南地质调查所成立,李毓尧、田奇隽任所长。1928年,江西地质调查所成立,卢其骏、尹赞勋、高平先后任所长。1932 年,中国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成立,设立于重庆北碚,常隆庆任所长。1938 年,四川地质调查所成立,设立于重庆,李春昱、侯德封、常隆庆先后任所长。1936 年,西康地质调查所成立,设立于康定,张伯颜任所长。1940 年,福建地质调查所成立,设立于福建省建设厅地质土壤调查所,后改称地质调查所;1944 年,新疆地质调查所成立,王恒升任所长。1944 年,宁夏地质调查所成立,李士林任所长。1935 年,贵州地质调查所首建,朱庭祜任所长,1946 年重建,由乐森寻任所长。1946 年,台湾地质调查所成立(接收台湾之日本地质调查所而建立),毕庆昌任所长。1940 年,陕甘宁边区地质矿冶学会成立,设立于延安,武衡任会长。1946 年,东北工矿局成立于鸡西。
3 我国前辈地质工作者的主要成果
3.1 基础地质调查
3.1.1 地层
《河北蓟县东陵及兴隆县一带地质调查报告》1090 号资料,是高振西 1931 年建立的“蓟县剖面”手稿。这一研究成果经过长时间的考验,被证明是一个划时代的有国际影响的基础研究性质的重大贡献[2]。他建立了蓟县的中国北方“震旦系”(中上元古界)标准剖面(第一个国家级地质自然保护区)。
3.1.2 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谭锡畴于 1924 年完成了中国第一幅《1/100 万地质图—北京济南幅》5137 号资料;王竹泉于 1926年完成第二幅《1/100 万太原榆林幅说明书》5139 号资料;李捷于 1929 年完成第三幅《1/100 万南京开封幅说明书》5138 号资料。新中国成立前夕,由黄汲清主编的《1/100 万区域地质图》12044 号资料,由 14个图幅构成,即,汉口幅、长沙幅、太原幅、南京幅、青岛幅、桂林幅、广州幅、北京幅、西安幅、上海幅、福州幅、重庆幅、昆明幅、天水幅;1945年至1948年,在黄汲清的指导下编制完成了《1/300万中国地质图》12857 号资料。这些区域地质调查报告较清楚地反映了我国新中国成立前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概貌[3]。
3.2 矿产地质调查及矿山发现资料
3.2.1 矿产地质调查资料
王竹泉1917年著有《山西平盂潞泽煤铁矿地质》978号资料;黄汲清、徐克勤著有《江西萍乡高坑煤田》394 号资料;潘钟详、王竹泉 1933 年著有《陕北油田》340 号资料。我国目前开采的矿山,有相当数量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发现或进行过地质工作的。
3.2.2 矿山发现资料
3.2.2.1 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的发现资料
1940 年 8 月至 11 月,常隆庆、刘之祥到康滇边区做地质调查,途经盐源、盐边弄弄平、攀枝花进入云南华坪、永胜等地,编写了《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3822 号资料。这是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矿区的首份发现资料。刘之祥 1940 年 11 月编写的《康滇边区之地质与矿产》的引言中记载:“矿产方面,其最有价值者当属盐边县攀枝花之磁铁矿,储量可达 1000 万吨之上,居宁属第一,亦全国不可多得之大矿。”3.2.2.2 江苏贾汪煤田的发现资料
《江苏铜山县贾汪煤田地质》2750 号资料,是谢家荣发现贾汪煤田的首份资料。
煤层长 4000 至 7000 米,宽 800 米至 3000 米,估算总储量 12182.8 万吨。3.2.2.3 新疆油田的论述资料
黄汲清在新疆调查时编著了石油地质资料,包括《南疆油田调查略记》742 号资料、《新疆乌苏县独子山石油及煤气矿床说明书》743号资料、《新疆库车铜厂油田》3996号资料、《新疆温宿县塔克拉克油田》3997 号资料、《新疆 [ 独山子区 ] 乌苏独山子油田》4565 号资料、《新疆油田地质调查报告》738 号等。
黄汲清 1943 年 9 月编写了《新疆油区地质调查报告》英文稿,文中依据新疆的主要生油系为侏罗系及第三系,均属陆相沉积的事实,明确提出大型盆地陆相生油和多层系、多期生油的假说[4],并认为生油和储油地层也是多旋回发展的。因此,陆相中、新生代盆地应是找油气的主要对象。3.2.2.4 云南磷矿的发现资料
《云南磷矿之发现经过与概况》654 资料,是程裕淇于 1939 年编著的。程裕淇在昆阳中邑村发育的震旦寒武系地层中,系统地采集了被一些人认为是铝土矿的岩石标本,经化学分析,发现此种岩石 P2O5含量高达 30%。3.2.2.5 大同煤田
对大同煤矿的最早调查应首推我国地质工作前辈王竹泉,他自 1917 年开始对山西全省煤田进行了系统调查,历时 10 余年,根据野外调查的第一手资料,编制出 1/10 万地质图;并按煤田分布将山西全省划分为 7 大煤区、32 个煤田,每个煤田都按照其分布范围、含煤地层、煤层、煤质以及分煤种进行储量计算,编出山西省最早的煤矿志《山西煤矿志》。首先发现这是一个含有石炭二叠纪及侏罗纪两组含煤地层并存的煤田,从而扩大了大同煤田的煤炭储量。这些资料对了解山西煤矿以及勘探开发都是难得的综合资料,对当今山西煤田普查勘探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3 物探地质勘探资料
秦香菱、李善邦、翁文波、赵仁寿、顾功叙、张鸿吉、王子昌等用电法、磁法在甘肃玉门油矿、贵州水城县观音山铁矿、四川綦江麻柳滩铁矿、贵州赫章县铁矿山、云南巧家县汤丹铜矿、云南安宁县砂场铁矿、云南巧家县落雪铜矿、云南会泽县黄铁矿、云南会泽县矿山厂铅锌矿、云南个旧县老厂锡矿、云南昭通县褐炭田等矿山进行物探勘查工作,编写了《试用磁秤探测四川綦江麻柳滩铁矿报告》692 号资料,这是我国物探地质学家李善帮、秦香菱,于 1939 年编著的首份物探资料。
3.4 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资料
最早的水文地质调查,是章鸿钊 1926 年对我国温泉进行的调查,编著有《中国温泉之分布》7749 号资料;工程地质调查方面:宋希尚、曹瑞芝等 1933 年著有《扬子江上游水力发电勘测报告》2008 号资料;报告认为:自宜昌以上,始有利用之可能。宜昌以下,不能发展水力。宜昌附近有葛洲坝及黄陵庙两处,堪以建坝设厂。巫峡前后百余千米,水位涨落差度太大,不宜建坝,奉节以上,重庆以下,颇有若干地点,可以利用。
3.5 甘肃大地震调查资料
《调查甘肃地震意见》7748 号资料、《调查甘肃地震大略报告》7755 号资料、《甘肃地震考节要》7756 号资料是我国著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于 20 年代初期调查甘肃大地震时,编著的地震调查资料。对1920 年 12 月甘肃大地震的成因及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防治计划。
4 结语
上述资料,仅是全国地质资料馆珍藏我国早期地质资料的“一小部分”,它记载了旧中国时期,国内、外地质学家尤其是我国地质学家,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了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并对地层系统、构造地质进行了研究,为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开展地质矿产调查,矿产勘查、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要以中国地质工作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为自豪,他们的光辉业绩将激励我们为中国的地质事业努力奋斗。
⑹ 吉林大学所有校区分别是什么
吉林大学校区如下:
前卫校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南岭校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
新民校区: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朝阳校区: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38号。
和平校区: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5333号 。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截至2018年6月,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共占地611万多平方米;下设46个学院;有教师6493人,在校全日制学生71826人;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
(6)吉林省地质资料馆怎么样扩展阅读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3月,学校有教师6499人,其中教授2121人,博士生指导教师1384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双聘院士36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0人,“千人计划”入选者49人。
教学建设:
截至2014年5月,吉林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2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8 门,省级精品课程97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个。
⑺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怎么样
简介: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吉林省地矿局)建局于1958年。专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属业单位,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辖12个职能处室和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下属地质勘查、科研单位27个,干部职工人4452人。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向国家和省国土部门汇交地质勘查科研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工作;承担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以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科学研究,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应用研究、引进与推广
⑻ 评价特点
本次油页岩资源评价具有以下十个特点:
一、首次开展全国油页岩资源评价
我国绝大部分油页岩资源勘查工作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地质、煤炭、石油、化工和建材等不同部门开展的,资料比较陈旧,调查方法各异,没有全国油页岩的汇总成果。本次是首次系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油页岩资源评价。
二、政府组织、产学研相结合的评价模式
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首次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组织开展,充分体现和反映了国家层面进行油气资源评价的特色。
评价任务由吉林大学承担,协作单位包括广东省地质档案馆、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海南省地质调查院,得到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抚顺、桦甸、茂名等生产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了产学研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充分发挥了各单位的优势。
三、坚持“五统一”的评价原则
由于吉林大学独自承担了“全国油页岩资源评价”工作,项目组采取了每周例会制和评价方案示范制,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达到统一。因此,充分实现了“统一组织、统一思路、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特别是评价方法和关键参数的统一,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可信性。
四、发挥了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把关和指导作用
技术专家组从油页岩资源评价总体设计、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各评价单位工作设计的审查、评价方法的培训、项目的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的评审验收,到评价结果汇总等,全程参与评价工作,严格把关,保证了评价结果的质量。
五、建立了油页岩资源评价体系
原实施方案中曾提出了一个资源评价系列。当时主要依据常规油气资源评价体系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起来很困难,而且目前我国仍没有一个油页岩评价标准,因此,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新标准为基础,并参照煤炭资源评价标准和国际惯例,通过实际工作,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全国油页岩资源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充分考虑了地质因素、经济因素和可行性等因素,采取资源储量三维分类和体积法,与国际接轨,并实施了资源储量分类套改的核实和补充套改工作,使评价结果更科学、更适用。
六、开展了技术可采系数和可回收系数研究
参照煤炭规范中所规定的煤炭地下及露天开采回采率标准,建立了不同条件(开采方式、厚度、倾角、地质条件和地质可靠程度)评价单元油页岩技术可采系数取值标准。根据国内外页岩油回收利用情况调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评价页岩油可回收系数。
七、以单层块段为基本计算单元,提高了评价的质量与精度
此次测评价中以单层块段为计算单元,将估算块段结果汇总到单层,再将单层评价结果汇总到评价单元(勘查区或预测区),然后汇总到含矿区、盆地、大区、全国,这大大提高了油页岩资源评价的质量和精度。
八、按不同含油率、层系、深度、地理环境总结了油页岩分布规律
按不同含油率(3.5%<ω≤5%,5%<ω≤10%,ω>10%),不同层系(新生界、中生界、上古生界),不同深度(0~500m,500~1000m),不同地理环境(平原、丘陵、山地、黄土塬、高原、戈壁)对油页岩分布规律进行了研究,这在国际上也尚属首次。
九、进行了开发利用趋势分析
系统进行了国内外油页岩开发、勘查和研究现状调研,总结了油页岩开发利用的经验,对油页岩开发利用、勘查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对全国的油页岩含矿区进行了优选,综合分析提出未来开发与勘查的具体建议。指出油页岩开发必须走综合开发利用道路的可行性,这对充分利用油页岩资源及环保均有重要作用,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建议。
十、按含矿区、盆地、大区汇总
编写了全国油页岩资源评价报告,按含矿区、盆地、大区编制了评价成果图册,成果数据表,成果实用性显著增强。
⑼ 实现大区地质资料信息为地方经济有效服务的思考——以东北大区为例
董佩信
(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沈阳110034)
摘要本文通过国家对地质资料信息在大区的服务定位,介绍了东北大区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当前服务的现状,分析了当前地质资料信息的社会需求,明确了社会化服务的定位,提出了如何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的思考。
关键词地质资料信息职能定位有效服务
近年来,国家为了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原有6个区域地质矿产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区域地质调查中心(简称为大区中心)。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强化。以区域地质为研究对象的大区中心,对区域内地方经济发展和规划部署显得尤为重要,大区馆藏地质资料信息的开发利用更是必不可少的决策参考。
东北大区的工作范围包括了东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四盟,总面积126万平方千米的地域。大区地质资料信息是历史上形成的以区域地质矿产研究为内容,按照国家划定的工作区域开展多年工作所积累的地质资料。这些资料涵盖了1949~2009年内区域地质、矿产、水文、矿床、地层、古生物等内容。2008年,国家又将遥感、航磁、重力、化探、重砂等信息数据库下放至大区实行分级管理,随着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对基础地质、环境地质的日益重视,进一步投入资金探明资源,对于地方经济的规划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东北大区中心的地质工作及其特点
东北大区中心的前身是地矿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成立于1963年,是集中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地质局科研人员组建的研究所,研究的范围在东北地区,研究的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层、古生物、非金属矿产。经过几十年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地质资料。进入20世纪80年代,该所又开展了全国性的黄金矿产的研究和找矿,进一步拓宽了工作领域。1999年国家成立中国地质调查局后,该所承担了东北地区国家地质大调查项目,经历了从事基础研究、区域地质、地质找矿、承担国家大项目的历史演变。
2006年,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安排和部署,调整和增加了工作职能,赋予了其地质调查、地质科研、项目监管、信息服务4项职能。2008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又进一步明确了大区中心要承担起国家地质调查项目、区域地质科学研究、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大区项目监理等职能,从而使区域内国家地调科研项目与地方项目关系得到了理顺,解决了以往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时限、图文质量、社会化服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为大区地质资料及信息能够为区域经济服务创造了条件。
2 大区地质资料服务的现状
2.1 馆藏资料丰富
为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沈阳大区中心对馆藏资料、纸质图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专业类别划分为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地质综合研究等。截至2009年,共计清理出地质资料和图纸32.494份/张,其中:地质成果资料8398份、各种比例尺地形图23700张、地质科研资料及研究报告10215件,以上资料均以纸介质为主。国家开展地质大调查项目以来,大区共收到国内地勘单位在东北地区工作的地质成果报告187份,全部为电子文档,接收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地质资料馆分发的数字地质图数据库、东北地区矿产地和工作程度数据库、同位素地质测年、全国岩石数据库,还接收了东北地区重砂、重力、地球化学、航磁、遥感等重要的基础数据库。此外,大区还在通过以往地质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了俄罗斯远东地区、蒙古、朝鲜等周边国家的地质资料,以及美国、日本、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相关地质、矿产资料。以上这些都为东北地区地质调查、地质找矿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资料。
2.2 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由于沈阳地调中心组建的时间较短,以往馆藏的地质资料正处于清理、整理阶段,尚需要较大的投入对纸质文档进行数字化工作,后期形成的电子文档和全国地质资料馆提供的各类基础数据库还存在着综合分析、研究、加工直至为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直接服务社会的电子信息平台还没有完全建立,还没有与大区内各省(区)、市(地)地方政府实行有效的科学对接。诸如大的成矿区带寻找新资源、国家商品粮基地农业地质调查、城市经济带地表地下水及环境污染问题的防范、生态保护、西部找水、老矿山外围找矿等问题都需要与地方政府高层达成共识。
3 大区地质资料服务定位与社会需求
国家设立大区地调中心,就是要把繁杂集中的事务划分为独立的区域,代表国家开展基础性服务。东北大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定位,就是要以东北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目标,围绕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基础地质、环境地质和矿产资源、水资源现状、资源可利用程度、资源可持续发展远景等资料,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其总的要求如下。
3.1 提供油气资料和基础数据,寻找新的资源接续地
东北地区是我国石油的主产区,大庆油田、吉林油田、辽河油田生产的石油占了全国陆上石油产量的三分之一,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随着石油开采年限的增加,资源接续问题已经纳入国家和地方领导的工作议程,近年来,国家与石油管理部门已经出巨资开始寻找新的油气资源,东北大区利用区位的优势,已经向国家申请了前期基础地质工作经费,开展了调查工作。在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寻找储油构造含油盆地方面已经有了重大进展,与大庆油田联合开展进一步找矿工作已经启动。
3.2 提供找煤信息资料,巩固东北能源基地地位
东北一直是全国的主要煤炭产区,辽宁、吉林两省曾经为新中国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煤炭资源。随着多年开采资源量逐年减少,深部、外围找矿将作为国家新一轮找矿的重点,矿山塌陷将是煤炭生产老区地质环境研究的重点。黑龙江产区作为服役期的煤炭基地是东北的重要产区,将承担起全区经济发展的资源供给;新兴的蒙东区的煤炭基地是东北地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补充。煤电联产、煤气化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建设的重点。随着国家基础地质工作的加强,建设大区地质资料信息网络平台为加强能源基地、老区的改造和新区投入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重点。
3.3 提供农业地质信息资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东北地区是中国的米粮仓。多年来,松辽平原一直是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十一五”期间,国家把商品粮基地建设纳入了国家粮食安全的范畴,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和完善。2004年,东北地区开展过局部的农业地质调查,对粮食主产区土壤、土质化学成分进行了化验分析,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后续的综合研究、土质改造、调养补充元素、土质与种植物的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如若要保证国家粮食主产区产量、质量的提高,这项工作必不可少。因此,农业地质资料信息的更新和及时提供,有利于国家投资政策的制定,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3.4 提供水资源、环境地质、城市地质信息,助推东北城市经济圈的发展
东北地区水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匀且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严重。近年来,地表水水质污染情况严重,地域内松花江区、辽河区经监测评价,一二类水质河只有10%;三类水质河占34%;四类以上水质河占56%。而地表这些水源是整个东北中部城市经济圈(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保护好水资源,搞好地质环境即是保证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的需要,也是保证70%城市人口生产、生活的需要。做好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城市地质基础信息的提供,建设安全稳定的中国汽车产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产品加工基地,将成为这一城市经济圈的重要内容。这个经济圈将是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
3.5 为寻找新的矿产资源和老矿产地找矿服务
大兴安岭和辽吉东南部两个成矿带在“十一五”期间被国家列为东北重要的成矿区带。大兴安岭成矿带随着国家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的深入,金属矿产、能源矿产找矿已初露端倪;辽吉东南部深部和老矿山外围找矿也已取得突破。对照总结,深入研究以往地质工作程度和前人地质资料,借助国家在以上地区开展的其他基础地质、地理信息将对该区的地质找矿意义深远。
4 实现大区资料信息服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
4.1 围绕自然资源和地方发展目标开展综合研究
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规划以矿产、森林、资料为依托,确定了二十一个基地建设目标。围绕这些目标沈阳地调中心提出了“两区一边”的矿产资源工作战略和“一带两厢”的水环地质工作战略。“两区一边”就是把大兴安成矿区、辽吉南部成矿区、东北周边国家资源区作为地质找矿工作的重要区域,“一带两厢”就是把中部城市经济带、东厢水资源基地生态区、西厢生态屏障建设区作为水环地质工作的重点。通过争取国家专项工作资金,通过与区带涉及的省(区)市(地)县(市)政府达成共识,开展矿产、水资源、环境等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服务于地方经济,为可持续发展服务。具体工作内容:①编制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结合国家批准的基地建设目标提出基础地质工作任务书,申报国家地质专项,争取省(区)市(地)政府专项资金。②组织不同研究小组开展专项研究。依靠国家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以大区中心为核心组织省(区)地勘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专门课题组,根据以往地质资料和科研成果,对照近年来国家地质调查项目取得的成果,利用新近完成的国家航磁、遥感、重力、化探等基础数据信息,对重点成矿区带、深部外围老矿区、粮食主产区土壤、地表、地下水资源进行深层次的研究,提出有利于地方政府宏观决策、制定产业政策的结论性意见,将资料信息服务落到实处。
4.2 准确定位,为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全国大区中心确定的地质调查、地质科研、资料信息服务、大区项目监管4项职能,围绕国务院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的目标,大区中心的定位要在宏观目标区内开展好综合地质调查,加强矿产资源区域评价,促进东北地区新的矿产资源接替基地建设,提高对中部城市经济圈水资源和环境地质的调查评价和地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开展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地质调查工作,不断提高重点地区的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充分挖掘原有的地质成果资料和地质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程度实行老资料二次开发;充分利用国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发和利用图形、数字软件,向社会提供地质找矿、基础地质、水环地质信息服务,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4.3 实现资源利用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双赢”
大区中心建立矿产资源分布、储量、品种、品质信息系统,建立基础地质、水资源、地质环境数据查询系统;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地质构造单元,提供不同的矿产资源、信息和基础数据,建立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开展网上信息服务;建立专业专家咨询小组,对不同区域、不同矿产、不同地质条件提出专家意见供政府宏观决策参考。地方政府可以提出研究课题和工作项目,邀请专家小组开展工作,在国家公益性地质投入的框架内充分利用国家的地质资料和信息资源,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张允平.对东北地区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思考
⑽ 求吉林省旅游景点排名,哪些比较值得去
吉林有两个非常值得打卡的5A级景区,一个是长白山天池,这里是中朝两国的界山,而且这里也是我国东北地区最高的山峰,而且天池也是最具特色,有着非常神秘的传说,清朝的龙脉据说就在这里,为了保护这里,清朝政府对此封山几百年,编出很多神秘的传说,尤其是天池怪兽就是够大家想象的了,而且现在正是秋季,这里的原始森林,层林尽染,非常适合不怕寒冷的小伙伴来此打卡,运气好已经能够赶上今年的第一场雪。
当然长春还有一个“大同公园”,现在改名字叫“儿童公园”,其实也是伪满时期建立的,最为日本侵略中国的证据,同样值得我们去打卡。
旅游除了自然风光,那些人文景观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