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加入地质协会
Ⅰ 中国地质学会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质学会是来一源个由地质科学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团体,这个学会的前身是1909年创办的中国地学会,1922年以原中国地学会为基础,在北京创建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的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挂靠单位是原国土资源部,学会总部设在中国地质科学院。
Ⅱ 我想问一下有谁知道地质勘察编录证怎么考容易考吗要符合什么条件
这么简单,各地勘察协会每年组织考试,你来帮我编录,我教你,哈哈
Ⅲ 如何在地质学会个人会员服务平台上注册缴费
登录中国地质学会网站——会员管理——补充个人资料——提交会员申请——在线缴费专
一定要补充 个人属资料,上传电子照片,然后在提交会员申请里面,申请普通会员,选择缴费年限,然后提交审核,等审核通过了,就可以缴费了。
Ⅳ 中国地质学会的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中国地质学会,英文译名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缩写为gsc。第二条 中国地质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中国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地质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代表中国地质学界参加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及其下属学术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活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和优良学风;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我国地质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挂靠单位国土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内),邮政编码:100037。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围绕我国地质科学技术与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地质科技团体和地质学家的联系;二、组织和承担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三、编辑、出版、发行本会主办的地质科技期刊;四、向社会普及地质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五、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和承办各类技术培训或技术研讨班、研讨会等,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六、受挂靠单位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中国注册地质师的资格认证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等;七、开展地质科技咨询服务和地质科技开发工作;接受委托,对国家地质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技咨询;开展地质科技项目论证、成果鉴定和奖励评审、文献和标准的编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等;八、发现和举荐地质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地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九、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地质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十、承担上级单位交办的相关事宜和开展为会员服务的其他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部分。第八条 个人会员包括:荣誉会员、会员、学生会员、通讯会员和外籍会员。一、入会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不同类型会员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成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员。(一)会员1、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地质科技人员;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技术职务的地质科技人员;3、从事科技、教育、生产等地质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并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业务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员。(二)学生会员1、高等院校地质类专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2、在校硕、博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三)荣誉会员凡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1、为地质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为地质学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四)通讯会员现居住在港、澳、台地区或旅居国外并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中国籍地质科技工作者。(五)外籍会员在地质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并热心参与和协助组织本学科学术交流的外籍专家、学者。二、入会程序(一)会员、学生会员,本人应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由所在省级地质学会审批后报中国地质学会备案,颁发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二)荣誉会员,经本人同意,由学会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提名,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中国地质学会荣誉会员。(三)通讯会员、外籍会员,由本会会员两人书面推荐、本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颁发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外籍会员报中国科协备案。三、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优惠的会议注册费;3、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相关资料和主办的出版物;4、享有申请本会有关奖励或推荐有关奖励资格的权利;5、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4、按规定缴纳个人会员会费。四、会员资格及会籍管理(一)本会荣誉会员、通讯会员、外籍会员的会籍由本会直接管理;本会普通会员、学生会员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管理。(二)会员调离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时,应及时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办理会籍转移手续;(三)会员应自觉缴纳会员会费,在会员资格有效期满六个月后仍未能及时缴纳会费的将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四)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五)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后要求重新入会的,按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第九条 单位会员一、入会条件凡承认中国地质学会章程,与本会行业领域有关,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咨询、人才举荐、教育培训等有关活动的,并具有一定科技队伍和一定比例的本会会员,从事科研、教学、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教学机构、社会团体。二、入会程序向本会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团体会员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三、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理事会换届选举时,拥有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新增)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学考察、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4、拥有申请本会有关奖项、奖励的资格;5、优先和优惠订阅本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或有关资料;免费获得本会内部刊物;6、免费在学会网站和内部刊物上刊登团体会员单位的人才、科研、教学、生产等成果有关信息;7、拥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2、及时向本会提供相关学术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科学普及活动;3、按规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四、会员资格和会籍管理(一)团体会员单位会籍由本会统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缴纳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将取消本会团体会员单位资格,取消会员资格后需重新入会的,需按原审批程序进行重新审批。第十条 会员会费的管理与使用一、本会各类会员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二、收取会费需向缴费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三、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负责收缴与管理使用;团体会员单位会费和学会理事会费、通讯会员和外籍会员会费由本会负责收缴及管理使用;四、会员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本会工作支出;五、本会按年度会费缴纳标准收取会费,可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也可按年度缴纳;六、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单位应设立1-2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会员发展申报、团体会费缴纳及日常事务管理;第十二条 本会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会员统一编码规则,对个人会员进行统一编码;第十三条 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参与本会各项奖项的评选、不得担任本会理事。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领导机构和负责人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制订、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会员代表的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按规定分配的名额,由会员单位民主选举产生,部分代表可由团体会员单位推举产生,理事会现任理事和新拟任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应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后,报中国科协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开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六条 理事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一、理事选举程序和条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研究分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规定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经上届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后,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理事候选人名单,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二)条件理事人选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且在本行业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学风正派的专家、学者;在产学研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学会工作并具有一定业务管理水平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管理人员,理事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隔届可再任。二、理事会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四)制定本会发展规划;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六)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七)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
(八)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九)向国家推荐重大学术成果和优秀人才;决定本会表彰和奖励事项;
(十)审定内部管理制度、筹集学会活动经费;
(十一)审议、决定本会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通讯方式举行。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四至十条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一、由理事会提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可委托一位副理事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
二、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通讯方式举行。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学会负责人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且为专职;
(四)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会换届后一般不增补或变更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确需增补或更换的,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议,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学会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并到民政部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对任期内业绩突出的秘书长,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长一届任期。
四、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特殊情况下,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中国科协审查并民政部批准,可由秘书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可委托常务副理事长代行职权。
六、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监督、检查各机构开展工作情况;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名誉理事
名誉理事只授予对本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且已退离本会工作岗位,经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审批,方可授予。
一、条件
名誉理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会常务理事、年龄60周岁及以上并已退离工作岗位;
(二)曾连任两届本会常务理事;
(三)曾连任三届副秘书长且曾任本会理事。
二、名誉理事除享有会员的权利外,还具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低于其他会员的会议注册费;
2、免费获得本会相关资料和主办的出版物;
第五章 办事机构
第二十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办事机构是在本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
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地质科学院,工作人员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派出。
第二十一条 本会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的专职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对社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流动的动态人事管理,建立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委托北京(或部委)有资质的中介公司代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会对社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本会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及业务活动的需要,设置若干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分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非法人学术工作机构,承担组织本专业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服务、人才举荐、培训及专业研究等方面的任务。
第二十五条 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数人、秘书长一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和成员由有关方面协商、推荐,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六条 分支机构应按学会章程规定每五年换届一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学会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七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报中国科协审查并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国内外个人、团体和单位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拨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会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本会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需在中国科协和国土资源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会在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民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通过后15日内报中国科协审查,经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2011年11月1日经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Ⅳ 矿产勘查行业协会
矿产勘查行业协会是以矿产勘查市场主体,即本章第一节至第八节的市场主体,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赢利的注册社团法人,是境外矿产勘查市场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矿产勘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制定法律、宏观调控; 协会进行行业管理,自律和服务; 企业自主决策、规范经营。矿业行业可以有多个行业协会,有的按专业细分,有的按地区细分。同一专业、同一地区,也可以产生多个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之间存在竞争,服务能满足会员的需求,业内具有权威性,这样的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反之则被淘汰。在西方国家,有许多涉及矿产勘查的矿业协会已有百年历史,许多行业协会的活动跨越了国界,在全球的业内建立了权威。
矿产勘查行业协会的会员,涵盖了商业性矿产勘查行业内的所有成员,构成了矿产勘查行业的完整概念。矿产勘查行业协会主要有以下七方面的作用:
(1) 建立矿产勘查的活动交易平台;
(2) 制定矿产勘查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3) 提供矿产勘查的信息服务;
(4) 向政府反映矿产勘查业A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5) 推进矿产勘查行业自律;
(6) 开展矿产勘查培训;
(7) 独立勘查地质学家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管理。
二、与矿产勘查有关的行业协会实例
下面选取7 个不同类型的,与矿产勘查有关的协会做简单介绍。
1. 加拿 大 找 矿 开 发 者 协 会 (Prospectors & Develop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PDAC)
PDAC 成立于 1932 年,是加拿大固体矿产勘查开发的协会组织,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勘查开发协会组织。加拿大找矿开发者协会的宗旨是: “保护加拿大矿产勘查界的利益,推动其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机勃勃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环境,确保加拿大在矿产勘查开发上,技术、环保、安全、社区协调方面的高标准。”
加拿大找矿开发者协会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1) 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矿产勘查业内的要求。反映勘查企业对地质调查的要求,参与地调所填图计划的制订,增进地调所与地质科学机构、矿产勘查企业的联系。在矿业法规制定与修订中,反映勘查企业的要求。例如参与加拿大政府特殊工业委员 IGOC 的工作,审视育空地区、西北地区、纽纳瓦特地区等生态特殊脆弱地区的矿业法规框架。参加与矿业有关的部长年会。开展一些支撑性的工作,如对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筹资和勘查投入的分地区、分矿种统计,研究矿产勘查投资景气指数。
(2) 提供矿产勘查商业信息服务。出版 PDAC 要闻、PDAC 公报、勘探与开发信息,向会员免费提供。PDAC 网站已成为提供商业性矿产勘查信息的重要平台。
(3) 举办矿产勘查年会。这是全球最大的矿产勘查年会,2011年有 120 个国家的 27 714 人参会。年会具有海量的信息,这是我国要到境外开展矿产勘查、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业内人士,必须参加的年会。关于年会,将在第六章作详细介绍。
2. 加 拿 大 采 矿 冶 金 协 会 (Canadian Institute of Mining,Metallurgy,CIM)
CIM 成立于 1898 年,是加拿大最大的矿业界的专业协会,目前共有 11 000 名会员,60 个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分支机构。CIM 涉及矿产的勘查、采矿、冶炼各方面,这里只重点介绍与矿产勘查有关的三个分支机构:
(1) 加拿大矿冶协会储量定义委员会。该委员会定义的矿产资源量/储量标准 (CIM Definition Standards: For Mineral Resources and Mineral Reserves) ,为加拿大 《证券法》 第 143 条所承认,为矿产勘查开发业内采用。根据矿业技术经济条件的变化,委员会有权随时修改定义的矿产资源量/储量标准,并自动地被 《证券法》第 143条所承认,保证了技术规范必要的灵活性。CIM 的矿产资源量/储量标准的作用是: 保证了商业性矿产勘查信息的统一、清晰、完整、准确,推动矿产勘查投资。矿产资源量/储量标准最新版本,2000 年 8 月公布于 CIM 会刊。
(2) 加拿大矿冶协会矿业权评估专门委员。该委员会拟定了《矿产地评估标准和指南 (CIM Val-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Valuation of Mineral Properties) 》。该标准和指南包括了评估的原则宗旨、评估师的资格认定、评估的委托、评估报告的要求和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协会发布的 《矿产地评估标准和指南》,以实例来说明可接受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并规定只有资格人士 (QP) 的评估结果是有效的,其只是提供商业性矿产勘查运作的一个参考数据。
(3) 地质协会 (Geological Society) 。是 CIM 的一个专业委员会,成立于 1942 年。地质协会通过野外会议、技术讨论、短训班、出版物、教学旅游等,建立起一个专业的网络,运用地质科学和技术,促进矿产勘查和矿床的评价。加入 CIM 地质协会,可以和矿产勘查界人士建立起联系网络,获得协会的各类出版物,包括 《勘查和采矿地质 (Exploration & Mining Geology) 》、《加拿大矿冶协会年报 (CIM Directory) 》、《加拿大矿冶协会新闻 (Society Newsletter inthe CIM Bulletin) 》。地质协会的会员可以以优惠的报名费参加 CIM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在出野外作业时,可以参加协会安排的保险计划,享受旅馆租车的优惠价。
3. 澳大利亚矿业冶金协会 (AusIMM)
AusIMM 成立于 1893 年,现有 8 000 名会员。会员包括矿业企业人士、矿业设备制造供应商、勘查开发承包商、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研究机构和学校等。AusIMM 通过制定章程和指南来规范矿业勘查开发市场,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变化,协会不断修订自己的章程和指南。共有 4 个章程指南,它们构成了运作商业性矿业勘查开发的完整体系。
(1) 《澳大利亚矿业权价值评估指南 (The VALMIN Code) 》。指导评估矿业权的价值,然后用于上市矿业公司股价的评估计算。这个指南为澳大利亚证交所 (ASX) 、澳大利亚证监委 (ASC) 及投资银行、矿业投资公司所接受。该评估指南与加拿大矿冶协会的矿产地评估标准和指南非常类似。
(2)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量/储量计算和地质报告编写指南(The JORC Code) 》。国内现在称其为 JORC 标准,已为国内的矿业投资业界所熟知。JORC 制定统一术语和标准,指导计算资源量/储量,编制地质报告,用于信息披露,适应证券市场上市和私募筹融资的要求,规范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市场秩序。
(3) 《澳 大 利 亚 矿 业 冶金 协会 道 德 规范 (AusIMM Code of Ethnics) 》。该规范是对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的道德约束,要求他们维护行业的荣誉和尊严,只能在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能进行不正常竞争,要忠实和维护客户的利益,必须客观真实地开展工作,遵守一切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不断学习、培训,适应市场的要求。违反道德规范者,将进入黑名单。
(4) 《澳大利亚矿业冶金协会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执业规范(AusIMM Code for Consultant) 》。规定了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的资格与客户的关系、服务方式、业主利益保护、资料提交、收费标准等。
4. 美 国 采 矿 冶 金 勘 探 协 会 (Society for Mining,Metallurgy and Exploration,SME)
SME 是一个国际性的大型矿业协会,协会总部设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利特尔顿。SME 共有 11 500 名会员,分布在近 100 个国家。1871 年,美国成立了美国矿业、冶金、石油工程师协会 (AIME) ,是 SME 的前身。SME 有 5 个分会,其中的采矿和勘查分会,有 70个地方的分支机构。
SME 从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推动行业的发展和信息的交流。SME 的口号是,没有比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更重要的事情。服务的内容有: 提供出版物、矿产勘查技术论文、技术鉴定、会议和展览、短训班、职称人员的注册管理、推进矿业的公共教育等。会员每年交 200 美元,可以免费或折扣购买或订阅协会出版物、杂志如《矿业工程 (Mining Engineering Magazine) 》,以优惠价参加协会的学术会议和培训班,访问协会网站供会员访问的栏目,在协会的就业网站上寻找工作 (www. miningjobs. org) 。SME 和其他矿业行业协会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为会员提供技术服务。特别是协会的出版物,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很有实用价值。试举几例:
· 《加 拿 大 美 国 矿 业 年 鉴 (Canadian & American MinesHandbook) 》。有北美 1 500 家各类矿业公司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包括矿产勘查、矿山生产情况、可能储量和证实储量、开发计划、公司资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筹融资情况等。还附有 52 页的各类图件。
·《矿业简明词典 (Mining Explained) 》。这是为完全没有矿产勘查知识和背景的投资者准备的,以利于它们能读懂矿产勘查公司和矿业公司的公告,引导投资。
·《矿产资源管理 (Manage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增加公司的资源量/储量、管好矿产资源,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关键。要使投资者的资本最大化,就要读 《矿产资源管理》这本书。
5. 澳大利 亚 矿业 咨询师协 会 (Mineral Instry Consultants Association,MICA)
MICA 是由职业矿业咨询专家组成的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它的任务是,帮助客户寻找合适的矿业咨询师,为客户在矿产勘查业务上提供可信的、公正的咨询意见; 保护矿业咨询师会员的权益; 对矿业咨询师进行注册和适时更新; 处理会员关心的共同问题; 维护和增强矿业咨询师的公众形象,扩大咨询业务。MICA 制定了协会的咨询师规范,但协会不对会员个人的能力担保。在 MICA 注册的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截至 2006 年 10 月,共有 71 名。协会网站上公布有作为会员的每位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的基本信息,供客户选择。例如 Paul Ingram,专长是矿产勘查、矿产地评估,为很多客户做过咨询。他在澳大利亚北部和东南亚有11 年的野外勘查经验,有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中国的工作经验。主要做金、锡、铀的勘查,近年来,集中于金的勘查。在东南亚还为一些初级勘查公司进行勘查管理。网站上附有 Paul Ingram 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客户还可以在协会网站上,按专业、矿种、地区进行检索,寻找所需的独立勘查地质学家。
6. 加 拿 大 新 斯 科 舍 省 找 矿 人 协 会 (The Nova Scotia Prospectors Association,NSPA)
NSPA 成立于 1993 年,是该省独立找矿人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个很小的协会,只有30 人。其宗旨是促进勘查,提高找矿人的经验技术水平。为此协会每月组织讲座,由经验丰富的会员传授找矿经验和技巧,学习新的找矿方法,组织野外现场讨论等。从协会的资料介绍来看,定期活动聚会,好像是一个独立找矿人的 “派对”(Party) 。
7.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矿产勘查协会 (Association forMineral Exploration British Columbia,AME BC)
AME BC 是加拿大省级的矿产勘查协会,共有 3 800 名会员。该协会的宗旨是促进 BC 省矿产勘查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经营氛围,成为该省公认的矿产勘查及相关事务的代言人。其每年2 月,在温哥华举办 “矿产勘查集市 (Mineral Exploration Rounp) ”,出版会刊 《矿产勘查 (Mineral Exploration) 》,为会员服务。其下设 14 个委员会,如原住民委员会、矿产勘查信息委员会、矿业法规委员会、 “矿产勘查集市”组委会、会员联络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等,使独立勘查地质学家在协会里能够受益和交流。
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怎么加入他们的志愿者协会啊…
地大的志愿者协会分校青协和各学院的青协,估计你是看新生报到指南了解的青协吧,专那册子上属也有介绍的。如果要加入校青协,等军训完后学校各协会会统一组织招新,到时在校园里就会有各协会的招新点,就像你们报到时学院的报到点一样热闹。找一下校青协的招新点领张申请表填写,接下来的可以问一下招新点的学长学姐协会的招新方案就知道了。不过听说今年社团招新的时间延迟了,貌似要延迟一个学期,让新生先了解各社团以后再开始招新。
如果要加学院的青协,各学院的青协负责人到时会联系各班班干部协助统计的,只要提前和班长打个招呼就行了。
Ⅶ 当地质学家要具备什么条件
加拿抄大证监会(CSA)对于上市矿业公司(包括勘探公司)对矿产项目的资料的披露,有一个强制性的要求,即N143-101条款。它是2001年2月1日重新颁布的。其中技术报告必须由有资格的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来提交。对独立地质学家的要求的条件是:
1、 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是资格人士(QP Qualified Person),必须具备5年以上实际的矿产勘查经验;
2、 必须具备与矿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如采矿、选矿、矿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并能按要求编写技术报告;
3、 必须是职业协会组织(Professional Association)(如加拿大冶金矿业协会地质分会)的表现良好的长期会员。
Ⅷ 中国地质学会怎样加入
是要加入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吗?全国各省都有省级地质学会,您是哪个省的就找哪个省地质学会。经省级地质学会审批同意后,在会员证上加盖中国地质学会钢印,即可成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Ⅸ 中国地质学会的理事成员
届 次年 度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书记)11922章鸿钊谢家荣21923丁文江谢家荣31924翁文灏孙云铸41925王宠佑孙云铸51926-1927翁文灏周赞衡61928丁文江李四光71929李四光孙云铸81930朱家骅孙健初91931翁文灏孙云铸101932 —1933李四光孙云铸111934谢家荣孙云铸121935叶良辅杨钟健131936杨钟健黄汲清141937杨钟健黄汲清151938黄汲清田奇x161939李四光尹赞勋171940尹赞勋黄汲清181941翁文灏朱 森191942朱家骅计荣森201943孙云铸尹赞勋211944李春昱尹赞勋221945李四光尹赞勋231946 —1947谢家荣尹赞勋241948俞建章尹赞勋251948 —1949李春昱尹赞勋261949 —1950李四光孙云铸271951李四光孙云铸*1952孙云铸王鸿祯281953李四光王鸿祯291954 —1956李四光侯德封301957 —1962李四光侯德封311962 —1979李四光朱效成321979 —1982黄汲清王泽九331982 —1988程裕淇王泽九341988 —1992朱 训王泽九351992-1997张宏仁赵 逊361997 -1999宋瑞祥王弭力372000 -2005田凤山王弭力382006-2008孙文盛朱立新382008-2011徐绍史朱立新392011- 今徐绍史朱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