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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质勘查局怎么改革

发布时间: 2021-02-10 12:34:04

① 山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人员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地质勘查年末职工总数56318人,较2005年增加了2807人。从事地质勘查人数14071人,比2005年增加了633人。具有勘查资质单位81个,其中高级技术员13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13人,中级技术员26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32人,离退休人员18384人,比2005年增加了43人。离退休经费26055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5078万元。

二、属地化地勘单位情况

我省属地化国有勘查单位有2个。

(一)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至,本系统勘查单位为13个,有8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占全局单位的88.89%;国家规定的13类资质中,全局共占8个,占资质类别的61.54%;各类各级资质共38项,甲级有15项,占总数的39.47%;乙级有13项,占总数的34.21%;丙级有10项,占总数的26.32%。资质类别、专业分布情况为: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8个类别。

年末职工人数4011人,与2005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2439人,包括技术人员1328人(地学专业547人,高级技术人员254人,中级技术人员620人),比上年增长4.48%。本期平均人数3845人,劳动者报酬合计9353.68万元,劳动者报酬比上年增长9.67%。另外,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为2054人,离退休费用合计4444.83万元,费用比上年增长16.03%。

全局2006年总资产52757.79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3450.28万元,专用仪器设备7307.69万元,总资产比2005年增加11709.86万元,增长28.53%,生产性设备增加4071.81万元,增长43.42%,专用仪器设备增加1463.64万元,增长25.04%。

2006年总负债26465.90万元,比2005年增加7299.08万元,增长38.08%。

2006年总收入43770.51万元,比2005年增加9340.19万元,增长27.13%。

2006年总支出35860.34万元,比2005年增加4596.55万元,增长14.7%。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省内主要有矿业权价款项目和少量的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其中省矿业权价款项目8000余万元,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500余万元。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情况:主要从事省内社会地质工程项目,资源勘查多为煤矿的接续和补充勘探等。实物工作量大致为钻探进尺10万余米,合同价款9000万元。

各种矿产开发(省内、外、境外)投资与收入: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工程勘察施工(省内、外、境外)市场承揽项目情况:局基础工程公司拥有建筑业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还有乙级工程勘察资质及凿井资质。近两年没有承揽到大项目。

其他产业基本情况:主要为建筑制造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1/4)和安置型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8%)。

1.建筑制造业主要代表企业有

(1)金浦混凝土有限公司。1998年由经局148勘查院投资兴建,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2006年产值6000万元。

(2)汇镪磁性材料制作有限公司。1994年由229队与中信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注册资金750万元,2006年产值为2000万元。

2.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

金泉大酒店,2006年为500万元。下属单位还有115院地质招待所,144院地质宾馆,148院西苑宾馆,水勘院水仙宾馆等。酒店服务业除水勘院水仙宾馆外,其他均无盈利。

(二)山西地质勘查局

截至2006年12月30日,全局共有地质勘查单位20个,有16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各类专业82个,其中:甲级资质30个,乙级资质30个,丙级资质20个。甲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1个,水工环资质4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13个,物化遥资质3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乙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5个,水工环资质5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8个,物化遥资质5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8个,选冶加工试验1个;丙级资质中水工环资质3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4个,物化遥资质8个,勘查工程施工资质4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

从业人员6442人(正式职工),其中:高级职称454人,中级职称906人,初级职称881人,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780元。共有离退休人员5948人,离退休人员经费12144万元。

与2005年度相比,地质勘查单位数量未变,从业人员减少139人,减少2.1%。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加2850元(含调资因素),增加19.1%。全局离退休人员总数减少95人,经费增加577万元(含增资因素)。

2006年总资产81751万元,比2005年的66582万元,增加22.78%。生产性资产原值9043万元,比2005年的9615万元,减少5.95%,其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原值4191万元,比2005年的4362万元,减少3.92%,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3061万元,比2005年的3151万元,减少2.86%。

2006年总负债41634万元,比2005年的28183万元,增加47.73%。2006年所有者权益合计39915万元,比2005年的38399万元,减少3.95%。

2006年总收入53444万元,比2005年的37574万元,增加42.24%。2006年总支出52763万元,比2005年的36965万元,增加42.73%。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2005年承担的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7个、外省2个,总经费134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765万元,省财政资金580万元。2006年全局共承担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12项,外省公益性地质项目2项,总经费2455万元,其中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575万元,省级财政880万元,国家财政占总经费的64%。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矿产开发情况:2006年在省内矿业开发投资8309万元,在省外及境外无矿业开发投资。

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大的工程勘查项目。

三、中央直属地勘单位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全局现有职工427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253人,在职职工2020人。在职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18人,具有初级职称及技术员552人。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8个,分别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311队、312队、314 队、315队、316 队、物探队。其中:甲级勘查资质5个,乙级勘查资质1个,丙级勘查资质12个。

四、地质勘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逐步向攻坚破难阶段推进,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发展形成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成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瓶颈。尤其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地方出台的补贴政策得不到执行,地方政府又只出政策而不给资金,从而使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差距逐渐拉大,每月人均相差800多元,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属地化国有地勘单位存在的问题也很多,严重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归纳以下几条:

(1)在1998年换发勘查许可证中放弃的国家出资勘查的、至今尚未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地质勘查单位已提交了相应的地质报告,但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未能交费,造成矿权灭失。

(2)地质勘查单位基本建设的投资,资金严重不足。

(3)资本不多,可经营资产少。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低。(4)多种经营产业规模不大,经济运行质量低,抗风险能力及独立生存能力差。

(5)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紧缺的现状没有大的改变。

(6)有的地质队地处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下岗职工安置和职工子女上学、就业、就医困难,广大职工迫切希望能就近搬迁到城市。

(7)基础建设欠账较多,住房紧张,办公和生活条件普遍不好。

(8)目前山西省政府尚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除原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外,其他人员尚未纳入。

这些问题已经给地质勘查队伍谋生存、闯市场、求发展带来了内在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五、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与探索,取得如下工作经验:

(1)地质勘查业及地质延伸业,是立身之本,做精做强勘查业是经济社会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发展要求。

(2)多经产业是地质勘查单位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好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保证。

(3)要想大发展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把为政府提供各项服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4)不断优化内外部发展环境,积极争取有利政策,为改革发展提供动力。

(5)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局结构调整资金本着“扶优助强”的原则,重点向优势企业倾斜,取得了较好效果。

(6)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有的地勘单位对下属法人企业职工持股进行了回购,积极探索了股权多元化的途径,使股权结构和股本设置更加合理。

(7)在体制上,对地勘单位的二级实体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造,提高二级实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8)在机制上,建立对地质找矿有功或创收突出的人员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找矿和市场承揽项目的积极性。

(9)产业结构调整中,一方面要加大市场项目承揽力度,另一方面产业要重点向矿业开发转移,要集中资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10)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引进或购买先进装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为国家找大矿的能力。

六、“十一五”地质勘查改革发展的思路设想

在“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做精做强地质勘查业,大力拓展勘查延伸业,稳步推进建筑制造业,积极培育旅游服务业”的工作方针,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在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在做精做强主业,发挥主力军作用上下功夫;在提升装备水平,推进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在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培养优势企业上下功夫;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下功夫,实现矿权设置、对外创收、装备升级、地质科研四个突破,努力开创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新局面。其中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机构、职能,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达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质行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总收入和职工年收入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中上游水平。

七、地质勘查行业的对策及建议

目前经济收入仍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项目多时日子就好过,还没有一个稳定的产业,正在改革发展中摸索。从全国其他省份的地质勘查行业改革经验来看,一是地质勘查单位必须要有稳定的产业,不但要进行地质勘查还要开矿,要从专一的地质勘查走向矿业勘查与开发。二是落实贯彻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关键是要给予地质勘查部门,特别是国有地勘单位待遇倾斜和投入倾斜。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找矿大会战是这样,今后仍然是这样。特提出下列建议。

(1)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关键是体制机制问题,建议国家制订政策,促进地质勘查单位深化改革,尽早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督促落实属地化地质勘查队伍的有关优惠政策,真正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问题,为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3)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精神,尽快出台国家装备上要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投入的具体意见,制定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立项的优惠政策和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扶持政策,发挥各地质勘查局的技术管理上的作用。

(4)进一步确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方向,大力培育地质市场,保证地质市场对地质勘查工作有较高的需求。

(5)引导国有地勘单位积极“走出去”,使国有地勘单位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为国家解决矿产资源缺乏的问题,同时拓宽地勘单位服务区域。

总之,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突出发展地矿业,规模发展延伸业,努力提升制造业”的发展思路,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地矿业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带来的新机遇,按照“高起点,大手笔,裂变式”的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勘查开发一体化”的经营方针和“立足山西、西进北上、走出国门”的发展战略,以打造地勘单位“国家队”为目标。结合实际,确立了“以地质矿产勘查为基础,以矿业开发和矿权运作为主体,以社会地质工作为补充,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为延伸,全力打造地矿主业,推动地矿经济裂变式增长”的发展定位。确立了“集团化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方针,不断优化内部结构,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总量和经济运行质量,体系建设、市场开发、经营管理,要不断取得新成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② 我通过参加省事业编考试进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作,有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我的编制怎么处理

看你单位啦,我们单位是改革前的保留事业编制,后面进来的都是合同工,无编制。

③ 事业单位改制,我们地质勘查局的下属单位算什么呀

算一个企业单位一样的性质。行政不变。下属单位自主盈亏

④ 山西省地质勘察院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全额、差额、自收自支

地质勘察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入稳定,福利有保障,不错滴~

⑤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怎么样

勘院欠临时工工资。局里管不管了

⑥ 山西省地勘行业的事业单位改革的问题!跪求大神讲解!省地勘院(一水)未来会被改革成纯企业吗

1.全额事业来
2.计划归计划,发展自谁也不知道。所有的事业单位改革是大趋势。
3.近几年,一水已逐步市场化。改革后,崩溃倒不至于,但是下坡路肯定是要走的,有大环境的原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才断层的原因。欢迎人才加盟一水,搞活一水。
4.貌似近几年来的都是合同制,具体可以问 局劳人处。政策应该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来了抓紧解决编制问题。
尽量回答,不一定对,希望对小兄弟有帮助,工大研究生?还是地大研究生?

⑦ 地质勘查单位事业改制的一些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事改企”,企业区别于事业单位最大的地方就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没回有效益,怎么拿工答资?所以,根据效益拿工资是肯定的。“在编”的概念是事业单位的概念,归人事厅编办管,在企业没有编制一说,改制后就没有“编制”一说了。企业有用人用工权。

但是,改制方案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必须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有职代会决议,否则无效。“职工安置方案”中,要明确改制后要安置的原单位职工比例,例如50%、80%等,这个比例要与企业协商,但肯定不允许一个都不留全部解聘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⑧ 我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作,有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我的编制会不会取消,跪求解答,谢谢!!

你是那个省的?有两种情况,第一编制不取消,改成合同制,影响不大,第二取消版矿产开发局权这个设置单位,直接并入省国土资源部门,设置公务员数量,人员进行转接,也可能有第三种,在不取消矿产局的情况下,对其行政部门设置少量公务员岗位,然后其他的改用合同制或者聘用制。

⑨  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评述

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地质勘查工作存在的弊端,我们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这反映在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上也是由浅入深的。回顾几年来地勘改革走过的道路,主要有如下几项大的动作:①针对国家和地勘单位的关系,提出了“地质项目管理”,力求使地勘费与地质任务直接挂钩;②针对地勘单位同社会大市场的关系,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力求在预算外增加地勘单位的收入;③针对国家预算内地勘费不可能承担全社会的地质工作,提出了“开辟多种资金渠道,加强地质工作”,力求增加整个地质勘查的投入;④针对地勘单位对主管上级过分的依附关系,提出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力求增大地勘单位自主经营权,调动积极性。针对地质成果的商品属性,提出了矿业权流转等。这几大举措,无疑都是围绕地质成果商品化和地勘单位企业化进行的,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关于地质项目管理

完整的地质项目管理,是指在地勘单位和地质成果发包单位之间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管理。当时认为这是地质成果商品化的重要方式。如果说地质成果的有偿使用是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那么地质项目管理,便是由货币形态再转化为实物形态。这两次转化,对各种社会资金渠道的地质工作来说,是通过直接交换进行的;对地质勘探费和地方财政拨款从事的地质工作来说,则是通过两次交换进行的。第一次交换是依据地质成果的无偿使用,地质成果发包单位,按照国家下达的地勘计划,从中央预算、地方财政或资源补偿费中取得的地质勘查经费;第二次交换是地质成果发包单位运用这些经费,向地勘单位发包地质成果或收购地质成果。地质项目管理指的是第二次交换。在现阶段,第二次交换主要发生在地勘单位和它的主管上级之间。至于这个主管上级是指哪一个层次,则要依据具体运行环节而定。如果国家把地勘费和资源补偿费完成的地质成果,运用国家订货的形式收购,那么势必授权一个单位管理这项事务,这个单位就是地质成果最初始的发包单位:如果它向各地勘部门发包,这个地勘部门就成为总承包单位。地勘部门再向下发包,形成了主管上级和所属地勘单位的承发包关系。当时还曾经设想,先在各地勘部门内部、尔后在全国、建立地质成果订货市场。

在这个市场上,地质成果发包单位,通过发包地质项目,收购地质成果;地勘单位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过承包地质项目,出售地质成果。发包和承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招标、投标。这种方式可以使地质项目发包单位按照自己规定的条件自由选择承包单位;也可以使承包单位在承包地质项目时,完全出于自愿,从而能够有较强的责任心、主动去完成任务。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把竞争机制引入了地质市场,促进地勘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委托承包(主要是在各地勘部门内部运作)。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使地质项目发包单位有所选择,首先是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所承担地质项目的地质条件和生产技术条件,而这个地质条件是可以通过比较择优委托的;其次是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确定的费用标准或价格,不能讨价还价。这两个条件对承包单位都有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努力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力争掌握比较有竞争力的地质条件;促使他们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以便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取得更多的效益。

很明显,地质项目管理是在探采分离的条件下设计的,也是在地勘费比较充足的情况下提出的。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从而得到全面实施,一定会从根本上改变地勘单位的性质和机制。可惜,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遇到了地勘费支付能力的大幅度降低,造成地勘费同地勘单位总体规模的迅速地严重失调,使其受到干扰,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关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地质工作实行地质项目管理之后,从理论上说,具体的地勘单位从国家预算中可能得到的地质勘探费,在年度之间、单位之间并不一定是均衡的,更不一定同每个地勘单位的生产能力相适应。但是每个地勘单位的生产能力在短期内并不会有大的变化,这就存在着地勘单位在坚持地勘主业的同时,必须面向市场,扩大服务领域,发展多种经营,以求实现合理的经营规模,增加收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从这个意义说,地质项目管理如果得到顺利推行,它本身就可以为地勘单位产生一种开展多种经营的机制。这种机制同其他市场机制结合在一起,就会为地勘单位自身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事实也正是这样。从80年末期到现在,各个地勘部门的多种经营,都获得了高速发展。

以1998年为例,各地勘部门的地质市场与多种经营收入见表1-1。这里所说的“地质市场”并不确切,它不是原来地勘主业的市场,而大多是基本建设市场的工程勘察和基础施工,所以实际上也是地勘单位的多种经营。

表1-1地勘行业收入构成表

三、关于开辟多种资金渠道

开辟多种资金渠道,加强地质工作,是针对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地质工作,只靠中央预算提供经费,造成国家财政负担过重,从而影响地质工作的加强而提出来的。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依托的传统的地勘体制的产物。从市场经济角度讲,资源配置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谁需要地质成果谁出资,不存在开辟资金渠道的问题。但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角度看,确实存在着由单一资金渠道向多种资金渠道的转化。因此,这个方针提出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对那些急需地质成果,以保证自身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矿业部门和矿山企业来说,不得不下决心自己出资,从事地质勘查工作。如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某些煤炭工业部门等,都先后出台了自己提取、供自己使用的勘查补偿费。其中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靠本部门提取的地质勘查补偿费,已占该矿种地勘资金总额的97%以上。其次对有些特殊的矿种,由于其产品是由国家统收统购,也在原有收购价格之外,增加了用于地质勘查的专项资金,这就是黄金地质勘查基金。这种基金,由于在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后来又改成银行专项贷款。这一改革,可以说完全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地勘工作接轨了。第三,有些地方,由于单纯靠中央财政提供的地勘费已不能满足本地区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不得不从地方财政中挤出资金,用于加强本地区的地勘工作。这就是地方的地质勘查基金。此外,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由于急需地质成果,也开始自筹资金,用于地质勘查。根据1998年的统计,列入国家统计范围的地质勘查资金,已有如下渠道和数额见表1-2。

表1-2

(单位:万元)

四、关于承包经营责任制

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创举,它主要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用契约的形式确定国家和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形式多种多样,方法灵活,适应性强。适合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始阶段。地勘部门也把它移植过来,为我所用。

地勘部门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为基础,由地勘单位向自己的主管部门承包经营,承包的内容一般是“两包一挂”,一包向主管部门上缴利润或收益额;二包预算内地质任务的完成。一挂是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因此,这种承包经营责任制还基本上是部门内部的一种经济责任制,不涉及国家财税问题。一般说,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责任为核心,以利益制约为动力,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条件,确立企业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独立法人的地位。从这个意义讲,地勘单位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只达到部分的目的。即明确了经济责任,开始有了利益制约,地勘单位初步有了自主经营的地位。其主要作用是:

(1)它使地勘单位具有一定活力,这种活力主要来源于地勘主管部门与地勘单位之间责、权、利关系的界定,从而产生一种动力机能,调动了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我发展,自我调节。

(2)它使地勘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干涉,从而可以进一步简政放权,集中精力为地勘单位增强活力提供条件。

五、关于矿业权流转

自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实施之后,矿产地质成果以矿业权的形式,开始进入市场,并作为法人财产权,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矿业权在许多情况下还得不到有效保护,因而流转起来还存在许多问题,但作为改革的走向,已确定无疑。

上述五大改革,功不可没,但是也应当清醒认识到,这些改革,都是在改革初期的政府指导下进行的,必然在实践上受到很大的局限。如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地勘业的改革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留下的深层次矛盾还远没有解决。其中主要有:

(1)在地质勘查工作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为企事业的微观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是指经营性地质成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必须由地质成果受益者出资,必须通过市场来配置,进而必然会形成市场和市场体系。对这方面的改革,还远没有完成。

(2)从事商业性地勘工作的地勘单位,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因而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重新塑造。这对长期在事业体制下运作、又如此庞大的地勘队伍来说十分艰难,它远比从一张白纸做起要困难得多。

(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宏观管理,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的,而不是直接作为商品交换一方加以参与。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国家的政府究竟如何转变职能,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4)地勘工作几年来的改革,一直是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分离条件下设计的。而在市场经济实际运作中,探采结合可能更符合投资主体的需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矿产勘查只能作为矿业生产全过程的一个阶段来考虑,对此如何改革?还有许多问题要研究。

(5)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性地勘工作和公益性地勘工作是有区别的,在商业性地勘工作由市场配置之后,公益性地勘工作如何进行,用什么体制、用什么机制,尚需要深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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