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有什么地质灾害吗
① 山西省多发生什么地质灾害(是崩塌,,为什么山体滑坡不对)
山西位于黄土高原,黄土直立性好,容易崩塌,不易滑坡。
② 山西省地质灾害危害现状及经济损失分析
王润福张毅刘丽萍叶小玲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太原,030024)
摘要本文通过对全省32个县(市)已进行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别工作资料的统计分析,总结出32个县(市)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灾害状况,各类地质灾害已造成256人死亡,经济损失93684.0万元。其中采矿形成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各类灾害总经济损失的76.6%,是山西受灾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主要灾种。依据已调查县(市)经济损失核数为基础,采用条件相同类似比拟法,推算全省未进行调查县(市)的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为154475.1万元。全省总计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248169.1万元。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害现状经济损失山西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危害,它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地质灾害从其形成的动力条件可分为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与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两大类。山西地处高原,地形高差大,地质条件复杂,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动力条件充分,属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区,历史上自然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山西是一个矿业开发大省,随着采矿深度和广度的增大,全省由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十分严重。另外,山西铁路、公路的建设,重要城市附近地下水的集中超量开采,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山西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10亿元,死亡人数超过2000人,受潜在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产数量惊人。近几年,虽然山西省有关部门在自然与人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省内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各种地质灾害的成因机制、成灾规律、分布现状尚未完全查清,地质灾害依然是影响山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阻碍省内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控制和减轻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山西省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刻不容缓。
山西省虽然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十分严重,但由于全省各县市地质灾害研究程度不同及对地质灾害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全省地质灾害危害现状及经济损失情况一直沿用20世纪90年代估算的数字,目前尚无全省性的分县市地质灾害危害现状及经济损失资料。从2000年开始进行的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地质灾害危害现状及经济损失进行调查与计算,这些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可作为全省地质灾害危害现状及经济损失统计的基础资料。
从全省已进行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32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统计情况来看(表1、表2、表3),这32个县(市)共发生崩塌地质灾害365起,其中人为造成的崩塌地质灾害238起,占总数的65.2%,自然形成的崩塌地质灾害127起,占总数的34.8%,各类崩塌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485.1万元,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总经济损失的1.6%;发生滑坡地质灾害584起,其中人为造成的滑坡地质灾害289起,占总数的49.5%,自然形成的滑坡地质灾害295起,占总数的50.5%,各类滑坡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2019.2万元,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总经济损失的12.8%;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218起,其中自然形成的泥石流地质灾害167起,占总数的76.6%,人为造成的泥石流地质灾害51起,占总数的23.4%,各类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8427.1万元,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9.0%;发生地裂缝地质灾害1137起,其中地下采空型地裂缝1132起,占总数的99.6%,构造型地裂缝5起,占总数的0.4%,各类地裂缝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8645.7万元,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41.2%;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662起,均为地下采空型地面塌陷,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3117.3万元,占各类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的35.4%。从上述统计结果来看,采矿形成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等人为地质灾害是山西省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了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总经济损失的76.6%;滑坡与泥石流是仅次于前两者的地质灾害类型,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了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总经济损失的21.8%;崩塌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较小。上述32个县(市)各类地质灾害共造成93684.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造成256人死亡。
表1山西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灾害点统计表
表2山西省县(市)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调查统计表(以致灾体统计)
表3山西省县(市)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调查统计表(以受灾体统计)
在全省32个已进行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所遭受的93694.0万元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中,房屋建筑损失38015.8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40.6%;耕地损失29493.7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31.5%;公路损失6223.9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6.6%;地下水资源损失8099.3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8.6%;水利设施损失6926.9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7.4%;铁路损失4120.0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4.4%;水库坍岸损失813.9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0.9%。从上述统计情况来看,房屋与耕地是山西省各类地质灾害的主要受灾体,二者遭受的损失占地质灾害总经济损失的72.1%;地下水资源损失、水利设施破坏是仅次于前两者的受灾体,二者遭受的损失占地质灾害总经济损失的16.0%;公路与铁路遭受的损失相对较轻。
以全省已经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经济损失模数为基础,将全省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经济发展情况、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矿业分布及开采情况、地形地貌及地质环境条件情况等与已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进行类比,得出全省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的地质灾害经济损失模数及总的损失情况列于表4,由该表可概算出全省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154475.1万元。与前面已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的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相加后,全省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248169.1万元。
表4全省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经济损失类比表
续表
③ 华北地区有什么地质灾害,有滑坡么
华北地来区有地震,丘陵地自区也有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
华北地震区,包括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
江苏、安徽等省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在五个地震区中,它的地震强度和频度仅次于“青藏高原地震区”,位居全国第二。由于首都圈位于这个地区内,所以格外引人
关注。据统计,该地区有据可查的8级地震曾发生过5次;7-7.9级地震曾发生过18次。加之它位于中国人口稠密、大城市集中、政治和经济、文化、交通都
很发达的地区,地震灾害的威胁极为严重。
④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或人为地质作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导致人类生命、物质财富造成损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沙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质灾害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它给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诸多的不便,同时,也给我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在认识了解地质灾害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地质灾害本身,还要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观测、分类、预防,以及地质灾害的救援知识,以便为我们科学的预防和救援打下坚实的基础。
地质灾害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因为发生灾害的地理环境不同,所以治理灾害的方法和减灾措施也有所差别。近年来为深入研究,又把地质灾害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平原地质灾害和城市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根据其主导动力成因具体分为内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构造沉降、构造地裂缝、岩爆等;外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为动力地质灾害,包括水库诱发地震、抽水塌陷、矿区采空塌陷等。实践表明,单一成因的地质灾害较少,复合型地质灾害较多。
根据地质灾害成灾动态特征可分为突发型地质灾害——发生突然,过程短暂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缓发型地质灾害(或累进型地质灾害)——发生过程比较缓慢,具有累进性特征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等。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盐渍化等;滨海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海洋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缝等。
根据与社会经济关系可分为城市地质灾害、矿区地质灾害、农业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的普查是在正确认识各种地质灾害的基础上,对一个特定区域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全面排查,进而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治理。它是地质灾害预防的前提。
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研究地质灾害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对人们造成的损失,然而有效地预防又离不开不间断的、准确有效的观测,所以观测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简易监测法和精密观测法。
简易监测法有定期目视检查和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进行监测两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监测地质灾害有无异常变化,例如,建筑物变形情况、地面裂缝的发生发展情况以及地下水异常变化等。
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或后缘裂缝处)设立简易固定标尺(如打入木桩或钉绳法、贴纸法)或用水泥砂浆贴片等观测坡体滑移变化情况。
仪器精密监测主要分为水平与垂直位移监测(包括深部位移监测和孔隙水压力、地应力监测等),主要针对需花费较大资金进行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此类监测工作一般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承担。
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给地质灾害进行分类、地质灾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灾害没有发生前进行的一系列为减灾减损采取的措施。但是当地质灾害发生以后,我们不但要进行正确的治理,还必须有有效的营救机制。地质灾害的营救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和地质条件都很复杂,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质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5亿~120亿元,特别是一旦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其损失就会更大。
地震是各种地质灾害中破坏性最大的一种。我国地处欧亚地震带与环太平洋地震带之间,是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的接触及俯冲带,构造活动剧烈,地震频繁。从20世纪初到1988年,我国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级以上的9次。20世纪以来,全球发生7级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数超过百万,其中,我国地震占10%,死亡人数占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筑物几乎全被破坏,人员伤亡多达40万。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坏性很大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山区、高原广泛出现,西北、西南地区更多。仅四川,近10年来就达数万次,死亡2500多人,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东部地区出现较多的地质灾害。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影响严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计达2米多,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我国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次数增多,损失日益加重,面积越来越大。造成地质灾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为的因素相当重要。据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类活动有关。由于人类不按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军事、生产活动,严重破坏地质环境,加剧了灾害的发生。缺乏科学规划、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乱挖滥采、乱弃废渣、过量抽取地下水等,都会引发地质灾害。在缺乏科学论证和科学决策的情况下兴修水库,铺设铁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仅影响工程质量,而且会诱发地质灾害。事实告诉我们:一旦人类活动破坏了环境,要想重新建立起来需要付出更昂贵的代价,甚至比当初想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的价值还要多得多,如宝成铁路建成后,每年要支出大量经费维修路基,仅1987年的投资费用,就相当于当年建路费用的50%。
⑤ 六种地质灾害是什么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⑥ 山西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张毅刘瑾王平波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太原,030024)
摘要本文分析了山西省由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状况。针对水动力条件的改变是影响自然地质灾害变化的重要因素出发,根据未来13年降水量的变化预测了自然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预测了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发展趋势。
关键词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山西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危害,它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损害。地质灾害从其形成的动力条件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与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两大类。山西地处高原,地形高差大,地质条件复杂,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动力条件充分,属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区,历史上自然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山西是一个矿业开发大省,随着采矿深度和广度的增大,全省由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十分严重。另外,山西铁路、公路的修建,重要城市附近地下水的集中超量开采,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山西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10亿元,死亡人数超过2000人,受潜在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产数量惊人。近几年,虽然山西省有关部门在自然与人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省内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各种地质灾害的成因机制、成灾规律、分布现状尚未完全查清,地质灾害依然是影响山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阻碍省内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控制和减轻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山西省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刻不容缓。
山西省地质灾害从灾害形成的动力条件来看,可分为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与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两大类。在地质环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致灾动力条件的变化是决定自然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的决定性因素,而人类工程活动及其产生的废弃物的堆放则是人为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下面据此对全省自然与人为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作定性预测。
1山西自然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山西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构造型地裂缝、黄土湿陷型地裂缝等。从自然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情况来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灾体,其次是构造型地裂缝。因黄土湿陷型地裂缝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较小,且没有人员伤亡的记载。
自然地质灾害的形成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地形地貌条件、地层岩性条件、地质构造条件与水动力条件。在上述条件中,对于自然地质灾害较为发育的任一地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条件都是地质灾害产生的基础条件,其变化是缓慢的,只有水动力条件随降水强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水动力条件的变化对自然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山西省自然地质灾害的研究表明,泥石流、滑坡、崩塌与降水量有着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连绵细雨过后突降暴雨或连续多年降水量偏大的年份,最易诱发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黄土湿陷型地裂缝与降水量也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大雨过后最易出现这些地质灾害。以原平市为例,在2001年进行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查出该区20世纪90年代共发生滑坡地质灾害8起,这8起滑坡地质灾害的形成时间集中分布在1995年(2起)与1996年(6起)的6、7、8月间。查阅原平市历年降水量资料,其多年(1954~2000年)平均降水量为436mm,1990~2000年降水量为250~700mm,而1995~1996年降水量为600~700mm,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大多在250mm以上,为90年代的最大值。在这两年中,其6、7、8月降水量分别达到了120mm、250mm、290mm左右,较其他年份的月降水量大1倍以上。连续两年充沛的集中降水,导致了该区滑坡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太原市1996年8月4日发生的特大泥石流地质灾害,也是在其上游太原西山、古交矿区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暴雨的条件下形成的。
山西位于大陆东岸的内陆。外缘有山脉环绕,因而受到海风的影响,形成较强的大陆性气候。同时由于受内蒙古冬季冷气团的袭击,北部比较寒冷,由此形成了山西冬季长而寒冷干燥且降水少,夏季短而炎热多雨,春季日温差大,风沙多且干旱严重,秋季短而天气温和的气候特点。山西省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明显,南北差异大,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00~650mm之间。在全年总降水量中,春季占15%~20%,夏季占50%~75%,秋季占15%~30%,冬季占2%~3%。每年的7~9月份降水量高度集中。全省年降水量的分布有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山区大于盆地20%的特点。山西省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常有连年少雨干旱现象,降水量有10~13年丰枯变化周期。山西上世纪90年代到目前降水量属偏枯年份,较80年代降水量减少约2.8%。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近十几年降水量偏枯周期的结束,在未来的13年中,山西将进入降水量偏丰周期,降水量会较前十几年有明显增大的趋势。在降水量增大,水动力条件增强等因素影响下,山西今后13年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会随降水量的变化而逐渐增大。但由于近几年山西省加大了地质灾害的宣传力度和防治力度,地质灾害受灾区和隐患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虽然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会逐渐增大,但由自然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会得到有效控制。
2山西人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山西省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地裂缝、采空地面塌陷等灾害,主要活动包括矿山开采、修路切坡、建筑切坡等。在工矿企业密集分布区、城市居民密集居住区因过量抽取地下水,会诱发地面沉降、水位下降型地裂缝等人为地质灾害。从人为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情况来看,采空地裂缝、采空地面塌陷、采动滑坡、采动崩塌是主要的致灾体,过量抽取地下水诱发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较大。而修路切坡、建筑切坡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相对较小。
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的种类、强度与当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20世纪70、80年代,山西中小矿山遍布,县乡级公路及国家一、二级公路的修建蓬勃开展,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发生频率高,累计损失大等特点。进入90年代以后,公路建设进入高速公路时代。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对选址、勘察、设计、施工、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使得因修路切坡造成的地质灾害明显减少。目前,山西省尚无因修建高速公路诱发人为崩滑或高速公路受到人为地质灾害破坏的记载。山西省以煤矿为主的矿山开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时期。行政主管部门关停并毁了一大批违法小煤矿,使山西矿业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由私挖滥采、越界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房屋损毁等人为地质灾害得到明显控制,以开采煤矿为主的矿山地质灾害由治理前的突发性、随意性转为在人们控制与预测范围内规律性的发生。由矿山开采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明显减轻。
根据山西省公路交通发展规划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今后13年的规划期内,山西公路交通建设仍以高速公路的建设为主,预计由修建高速公路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轻微,远小于低级别公路修建时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
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来看,山西省2005年近期规划目标主要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3.0亿t左右;矿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优化,煤炭工业通过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综合开发利用为主转变来提高整体素质,巩固煤炭工业基地地位,组建三大煤炭集团公司;继续关闭非法开采、矿井回采率低、威胁大矿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严重的小煤矿,使全省煤炭矿山缩减到3000个以内;调整矿山规模结构,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骨干,大中小协调发展的格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基本消除;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基本适应,煤炭资源矿井回采率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不再新建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矿山“三废”治理率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0%,新增矿山土地复垦面积1.5万公顷。全省2010年远景目标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初步实现根本转变,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竞争力的、以规模经营为主干的新型矿业经济体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改善,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从上述近期与远景规划目标来看,山西省矿业开发在保持总量基本不变的原则下,将逐步实现以大代小,形成以“大集团”规模经营为主干的新型矿业经济体系,并保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还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维护国家战略利益、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等原则,将山西省矿产资源进行了规划分区,共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和保护开采区四类。从矿业布局来看,随着大同、阳泉、汾西、太原西山等主要矿区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沁水煤田北翼的寿阳、河东煤田的柳林、保德、河曲、偏关等地已成为山西煤炭大军开辟的第二战场,在这些地区正在陆续建设一批一期工程年产量即达60万~300万t的大中型矿井,有些矿井规划年产量达900万t(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公司上榆泉—大塔矿区)。可以预见,随着这些大中型矿井的陆续投产,上述地区地质环境条件会急剧恶化,采煤诱发的地裂缝、地面塌陷、采动崩塌、采动滑坡、水资源破坏等人为地质灾害会大量发生。因此,规划期内,山西省除原有大同、朔州、轩岗、太原西山、阳泉、汾西、孝义、霍州、潞安、长治、晋城等已采区(有些已近采空)因采煤造成的地质灾害逐渐加重外,上述新采区将来也会诱发许多地质灾害。山西省由采矿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有加重的趋势。但由于这些大矿有着严密的生产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其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都是矿山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地质灾害,具有预见性与规划性,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
随着采矿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山西省采矿废弃物的排放量逐年增加,堆放点越来越多。根据山西省部分地区《矿山尾矿、固体废料、土地复垦、地质环境保护调查整治报告》,山西省部分地区矿山尾矿及固体废料排放量如下(表1)、(表2):
表1山西省部分矿山尾矿排放量统计表
表2山西省主要矿区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表
另外,受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西部大开发政策驱动,近几年山西省新建了大批一期工程规模即达600~1200MW的大型火力发电厂,每个火力发电厂的灰渣年排放量达35万~70万m3,按全省已有和在建火力发电厂数量估算,全省火力发电厂年排灰渣总量在1000万m3以上。这些矿山尾矿、固体废料及电厂灰渣数量巨大,分布面广,且多分布在山区沟谷中,构成了山西省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要物源。在较大暴雨条件下,这些物质极易被冲出沟谷,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因此,规划期内,山西遭受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泥石流地质灾害破坏的危险性呈增高趋势。
根据调查,太原市娄烦县境内的尖山铁矿、朔州市的平朔露天矿、运城市的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太原西山矿区、太原东山采石场等地在规划期内都有可能发生人为因素诱发的泥石流地质灾害。这些泥石流地质灾害一旦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将会十分严重。
山西因过量抽取地下水诱发的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人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工矿企业集中的大中城市,如太原、大同、临汾、榆次等地。其中以太原市地面沉降发生的时间最早,成灾范围及下沉量最大,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太原市地面沉降因过量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范围与深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范围具有很好的吻合关系。地面沉降灾害一旦形成,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恢复,只能以控制沉降范围与下沉量为主要防治目标。根据山西省水利部门规划,引黄工程南干线和太原市黄河水源供水工程的设计供水能力是依据现状太原供水区的缺水量和地下水超采量这两部分水量之和,再加上城市发展所增加的需水量确定的。因此,在引黄工程新水源通水的同时,太原市将根据不同地下水单元超采情况,关闭部分地下水开采井,以扭转供水区地下水超采局面,实现良性循环,满足生态环境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保证引黄工程长期稳定运营。目前准备实施的调控方案为:2003年引黄供水后,重点取水户年开采量将由27335万m3减少为18407万m3,压缩地下水开采量8803万m3/a,占超采量的82%,其中盆地孔隙水4952万m3,岩溶水3743万m3。加上分散取水户的调控,届时太原市地下水的超采形势将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到2005年引黄供水量增至80万m3/d时,再压缩开采量4309万m3/a,调控区地下水将得到恢复性涵养,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引黄北干线的大同市朔州市黄河水开始供水后,地下水保护方案与太原近似。在另一个超采严重的地区—运城地区,则结合禹门口、尊村提黄工程和浪店水源工程的建成、配套、供水,压缩区内工业、农业的地下水开采量0.8亿m3/a,占该区超采量的56%,替代以黄河水。因此,规划期内,山西以太原市、大同市为主的大城市的地面沉降灾害会得到控制,但中小城市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工农业快速发展,用水量剧增,有可能使原有的地面沉降灾害加重或出现新的小范围地面沉降与地裂缝地质灾害。
⑦ 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灾害类型多样,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通过对中国地震发生记载次数的统计发现,我国的地震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居世界之首。历史时期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发生十分频繁。同时,我国又较多发生强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先后发生7级以上地震50余次,而6级以上地震,仅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发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围几乎遍布全国,但贵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区)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我国也频发,是除地震外最严重的地质灾害。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4~2009年资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汇总)统计(表1-1;图1-1),这3种地质灾害占的比例高达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质灾害居于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⑧ 地质灾害有哪些是什么
地质灾害有哪些是什么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具体以下几种:
(一)崩塌和滑坡
1.什么是崩塌
崩塌是岩土体的突然垂直下落运动,经常发生在陡峭的山壁。过程表现为岩块顺山坡猛烈翻滚,跳跃,相互撞击,最后堆积在坡脚,形成倒石碓。
降雨、融雪、河流、洪水、地震、海啸、风暴潮等自然因素,以及开挖坡脚、爆破、修筑水库、开矿泄洪等人为因素,都有可能诱发崩塌。
崩塌会损害农田、厂房、水利设施和其他建筑物,导致人员伤亡。铁路、公路沿线的崩塌,会造成交通堵塞、车辆损毁、行车事故。
2.什么是滑坡
滑坡是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整体或局部向下滑动的现象。发生破坏的岩土体以水平位移为主,除滑动体边缘存在为数极小的崩离碎块和翻转现象之外,其他部位相对位置变化不大。
滑坡受自然地质运动和人类活动的双重影响,会对城镇建设、交通运输、河运航道、工矿企业、农田村庄、水利水电建设等造成重大破坏。
3.崩塌和滑坡的前兆
·断流泉水复活,或泉水井水忽然干涸。
·滑坡体后缘的裂缝扩张,有冷气或热气冒出。
·有岩石开裂或被挤压的声音。
·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形。
4.紧急防护措施
(1)前期预防
·不在危岩下避雨、休息和穿行,不攀登危岩。
·夏汛时节去山区峡谷郊游,要事先收听天气预报,不在大雨后、连阴雨天进入山区沟谷。
(2)危机救助
·行人:立即离开岩土滑行道,向两边稳定区逃离。切记不可沿着岩土体向上方或下方奔跑。
·驾车者:应迅速离开有斜坡的路段。
(二)泥石流
1.什么是泥石流
泥石流是一种包含大量泥沙石块的固液混合流体。常发生于山区小流域。
泥石流爆发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山谷雷鸣、地面震动、浓烟腾空、巨石翻滚,浑浊的泥石流沿着料峭的山涧峡谷冲出山外,堆积在山口。
由于突发性、凶猛性、迅时性以及冲击范围大,破坏力度强等特点,泥石流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2.泥石流前兆
·河流突然断流或水势突然加大,并夹杂着较多杂草、树枝;
·深谷或沟内传来类似火车轰鸣或闷雷般的声音;
·沟谷深处忽然变得昏暗,并伴随着轻微的震动感。
3.紧急防护措施
(1)前期预防
·泥石流多发区居民要注意自己的生活环境,熟悉逃生路线。
注意政府部门的预警和泥石流的发生前兆,在灾害发生前互相通知、及时准备。
·去山地游玩要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不在暴雨之后或持续阴雨天气进入山区。
宿营时,要选择平整的高地作为营地,避开河(沟)道弯曲的凹岸或地方狭小高度低的凸岸。不要在沟道处或沟内的低平处搭建宿营棚。
·在沟谷遭遇暴雨、大雨,要迅速转移到安全的高地,不要在谷地或陡峭的山坡下避雨。
(2)危机救助
·发现有泥石流迹象,要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千万不要沿着沟向上或向下奔跑。
·逃生时抛弃重物。
·不要躲在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面。
·不要停留在低洼处,也不要攀爬到树上躲避。
(三)火山喷发
1.什么是火山喷发
地幔物质在地球内部动力的作用下不断运动,当岩浆中气体成分游离出来使内压力增大到一定极限时,岩浆就会顺地壳裂隙或薄弱地带喷出地表,形成火山喷发。
火山喷发是一种严重的地质灾害,从公元1000年以来,全球已经有几十万人死于火山喷发。
2.火山喷发的前兆
·火山活动增加。
·出现刺激性酸雨、很大的隆隆声。
·火山上冒出缕缕蒸汽。
·附近的河流有硫磺味道。
3.紧急救护措施
·熔岩:迅速跑出熔岩流的路线范围。
·火山喷射物:如果从靠近火山喷发处逃离,应佩戴头盔,或用其他物品护住头部,防止砸伤。
·火山灰:具有刺激性,会对肺部产生伤害。逃生时应用湿布护住口鼻,或佩戴防毒面具。当火山灰中的硫磺随雨而落时,会灼伤皮肤、眼睛和黏膜。应戴上护目镜、通气管面罩或滑雪镜——但不是太阳镜。到庇护所后,要脱去衣服,彻底洗净暴露在外的皮肤,用干净水冲洗眼睛。
·气体球状物:火山喷发时会有气体和灰球体以超过每小时160公里的速度滚下火山。可躲避在附近坚实的地下建筑物中,或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钟左右,球状物就会滚过去。
·泥石流:火山喷发可能诱发泥石流,对此,可采用“泥石流自救互救方案”应对。
⑨ 什么是城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哪些
灾害有:强烈地震、洪水泛滥、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污染、地面沉降版、地表塌陷、以及特殊地权基土(软弱土、湿陷土、膨胀土等)在外因作用下转化而成的次生灾害。
能够诱发城市的地质灾害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动力地质作用、不同性状的岩土类型、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