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地质公园评审通过后该做什么
A. 地质公园申报和评定
结合上一节的地质公园管理体系研究,本节进一步介绍了中国及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审批程序,期望能够让读者深入了解地质公园管理及申报评定流程及标准,为今后进一步认识地质公园、了解地质公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和评定
(一)申报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时间一般为两年一次,对欲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单位,必须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由当地所属的省(市、区)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再由地方向国家国土资源部呈送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省每次推荐的地质公园候选地不能超过两个。而对于拟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据《国土资厅发〔2009〕50号》文件中有如下要求:
拟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必须具有国家级代表性,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独特的科学价值、普及教育价值和美学观赏价值。
(1)地质遗迹资源具有典型性。能为一个大区域乃至全球地质演化过程中的某一重大地质历史事件或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具有国际或国内大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及具有国际或国内典型地学意义的地质地貌景观或现象;国内乃至国际罕见的地质遗迹。
(2)遗迹资源具有一定数量、规模和科普教育价值,其中达到典型性要求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不少于3处,可用于科普和教育实习用的地质遗迹不少于20处。
(3)遗迹具有重要美学观赏价值,对广大游客有较强的吸引力,公园建成后能够带动当地旅游产业,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4)遗迹已得到有效的保护,正在进行或规划进行的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大型交通、水利、采矿等工程不会对地质遗迹造成破坏。
(5)已批准建立省(区、市)级地质公园2年以上并已揭碑开园。
(6)符合上述1~4条标准,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
文件中还规定,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单位,要向国土资源部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六大类:①地质公园申报书;②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③地质公园申报画册;④地质公园申报影视片;⑤提出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诺书;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最后,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对申报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即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审批
首先,由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组织国家地质公园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过审阅申报材料、观看申报影视片、听取申报单位陈述及公园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承诺发言,对每个申报公园记名打分,并根据分数排名提出拟授予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向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报告,之后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做出授予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决定。
评审工作结束后,取得资格的国家地质公园应在3年内,编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并按《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工作指南》和规划要求,按期完成地质公园的建设。对未按期建成的单位,取消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地质公园建设完成后,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审查验收,达标后向国土资源部提出批复申请;国土资源部接到申请后委派专家组进行实地复核,并根据专家组考察意见决定是否正式授予国家地质公园称号。
二、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和评定
为了保证各国地质公园平衡分布,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请2个地质公园。如果这个国家是首次申请,并且还没有参与到这个网络中,则可以允许申请3个。
在申请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之前,要首先根据最新版本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标准与指南》以及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秘书处的要求填写《世界地质公园申请书》,并提交至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秘书处,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秘书处资料审查通过后,将进行野外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由独立的专家来承担,考察完成后他们将提交一份针对该候选地质公园的建议。考察工作至少每年一次。整个评审过程至少要进行6个月以上。评审结束后,将给网络成员进行真实的评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用正式信件通知申请结果和证明,并将评审结果通知该国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国家委员会。如果候选地质公园所在国家已经成立了“国家地质公园网络”,则在提交申请文本拟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之前,该地质公园必须首先已经成为这个国家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标准与指南》中要求,申请文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该地的特定信息;②科学描述(国际地学意义、地质多样性、地质遗址的数量等);③该地的总体信息,地理位置、经济状况;人口、基础设施、就业状况;自然景观、气候、生物、聚居地;人类活动、文化遗迹、考古;④管理计划和机构;⑤可持续发展政策战略和旅游在其中的重要性(区域发展行动计划);⑥提名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的意见;⑦随申请文本,表达自身意愿的信件;⑧由权威机构签字的官方申请;⑨由该地质公园所在国家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国家委员会签署;⑩国家地质公园网络签署(如果该国家有这个网络);附录(针对该地质公园的自评估:第一部分:地域描述,第二部分:地质公园发展评估)。
对于欧洲的地质公园,如果想申请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应当向欧洲地质公园网络(EGN)协调办公室提交完整的申请文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与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已针对此事达成协议。按照协议,来自欧洲的地质公园,如果想申请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可以通过欧洲地质公园网络来进行。作为欧洲地质公园网络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永久成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参与申请的每个阶段以及最终的决定。在欧洲,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可以代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行使职责。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标准与指南》还规定,每四年对每个地质公园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成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独立的专家组组成,专家组如果认为地质公园的现状或管理情况自其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GGN)以来或者自上次检查以来是令人满意的,则给予正式的认可,该地质公园将继续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的一员。如果认为该地质公园没有满足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最新指南中的标准,将建议相关地质公园机构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能够执行。如果该地质公园在两年内仍没有满足标准,将从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名单中予以除名,停止享受一切与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相关的特别权利,包括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图标的使用权。
B. 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地质公园作为一类特殊的旅游区,更强调科学性,严格要求,为达成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有关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国家地质公园的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质公园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办法。
地质公园是由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区构成。地质公园管理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当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申报、审批、规划等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地质公园建设应当编制总体规划,报批后,由地质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并实施。规划的修改应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规划内容应包括:地质公园概况、规划原则与目标、资源保护和管理、科学研究与普及、宣传推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行政管理、投资概算、效益评价等。应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应该按照地质遗迹的价值与重要性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域,并按照不同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照建设规划进行建设,达到相应要求,在被批准后2年内举行揭碑开园仪式。
对于不能按期举行揭碑开园仪式的,可以给予警告,限其在3到6个月内完成。警告期结束后仍然不能举行揭碑开园仪式的,经审议,批准,取消其资格。
地质公园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一定比例的地质专业人员,在公园规划编制、园区建设、科学普及与研究、宣传等工作发挥作用。
国家地质公园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应将上一季度情况列表上报国土资源部,季度报告内容包括:游客数量,经济收入,管理人员情况,博物馆、说明牌建立情况,导游员培训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每年元月5日前把上年度情况作出详细的年终报告,除以上要求的统计数据外,还要有相关的文字说明。世界地质公园每年元月5日前应把相关情况用英文向UNESCO GGN Bureau报送。
地质公园范围内,禁止可能损害地质地貌、破坏地质遗迹完整性的行为。禁止与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和建设方向与要求不协调的工程建设活动,确实不能避开地质公园园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地质遗迹保护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动工。
地质公园应编制科学研究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可以从地质公园门票收入、社会各界捐款以及政府部门划拨的保护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科学研究基金,鼓励支持科学研究。
地质公园须建立地质博物馆和室外标示系统,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地质公园的导游人员,应经过地学知识的专门培训。
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实行督察员制度。国土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国家地质公园派出督察员,对国家地质公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世界地质公园由UNESCO派国际有关专家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根据各国家地质公园的年度报告、督察员报告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结果,每3年对国家地质公园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地质公园,予以奖励。对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国家地质公园,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有严重问题的国家地质公园闭园整顿,直至达标。对于整改不力、已经不能满足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地质遗迹要求的国家地质公园,经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审议,报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国家地质公园”称号。
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专家组根据UNESCOGGN Bureau所颁布的再评估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其中特别强调了对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贡献,参加或组织国际性的地质公园会议,会上的活动和论文发表情况,与其他公园的联系和合作关系的建立;管理机构和财务情况,各类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财政状况的稳定性(Komoo,2003)。新的政策的制定;地质遗迹保护措施、办法、成绩,各种遗产地(含地质和文化、生物等)保护地的变化路线的开发等;地学旅游市场营销中应用平面媒体、出版物和电子传媒、会议展览及文化艺术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公园进行推介宣传,增加其知名度,完善接待设施,扩大科普范围,提高质量,特别是要广泛征求游客意见,不断改进公园服务工作;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地学旅游带动农林畜牧业、手工业、餐饮服务业、商业等全面发展。拓展市场,增加居民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优化其生活质量和环境(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2,2003)。
C. 广东省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后的(职称评审结果审核确认表)是做什么用的
评审职称一定要经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之后才能参加评审,人事内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容的目的:
- .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档案在本处存放,确认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确认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初步审核专业技术年限是否到位;
集中收集所有职称评审人员的资料,统一交到职称评审委员会。
D. 如何取消省级地质公园
省级地质公园应当在获得资格后两年内建成,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授予专省级地质公园牌匾,并举行属揭碑开园仪式。
凡不能在两年内建成并揭碑开园的省级地质公园,省国土资源厅将提出警告,限期6个月完成建设工作,并举行揭碑开园仪式。逾期仍未达到揭碑开园要求的,取消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这是广东省的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E. 评审的职称合格通过后,除职称证书外,还附有什么样的证明材料
评审合格以后除了发证书,可以在网上查询,其他就没有什么证明了,也不需要其他什么证明啊!
F. 职称网络评审通过后要做什么
职称升级,可以考试或者评审,现在评审很方便的,免去了考试的麻烦3-6月就可以出
G. 申请地质公园流程
楼主问的是申请哪一级的地址公园呀?目前中国的地质公园共分为四级,分别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和县(市)级地质公园。
这四级地质公园的差别主要是:
①世界地质公园(UNESCO Geopark):必须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和颁发证书。
②国家地质公园(National Geopark):必须由所在国中央政府(目前中国由国土资源部代表中央政府)批准和颁发证书。
③省级地质公园(State Geopark):必须由省级政府(目前中国由省国土资源厅、局代表省级政府)批准和颁发证书。
④县(市)级地质公园(County Geopark):必须由县(市)级政府批准和颁发证书。
下面以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为例,说明申报流程。首先是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由公园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报时间:申报书必须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逾期则作为次年申报处理。
(3)申报资料要求:
①填写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书。由国土资源部监制。
②拟建国家地质公园的综合考察报告。
③拟建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④拟建国家地质公园图件,包括公园位置图、地形图、卫片、航片、环境地质图、规划图等。
⑤拟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及其要保护对象的录像或光盘,照片集。
⑥批准建立省级地质公园的文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按规定“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地区必须为省级地质公园,且原则上应在该级别建设和管理二年以上)。
下面是报批程序:
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由评委办公室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一般每年一次在第四季度召开),经评委2/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报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审批,次年宣布批准结果。国家地质公园被批准后,要经过实地检查验收,在地质遗迹保护措施和地质科普导游设施达到要求时,由国土资源部主持揭碑开园仪式。
由上面的报批程序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地质公园的建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都必须作好应做的各项工作。
其它级别地质公园的程序差不多,只是申报人和批准人不同而异。
H. 如何申报省级地质公园
去土地局申请啊
I. 申请各级别地质公园的标准是什么
地质公园(GeoPark)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内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容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既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目前,全球已经建立了54个世界地质公园,其中中国有19个,中国还分4批建立了138个国家地质公园。
建立地质公园的主要目的有三个: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开展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质公园分四级:县市级地质公园、省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
世界地质公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地质公园,称世界地质公园(global Geo Park,简称GGN)。
J. 申报省级地质公园流程
法律依据
1. 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应当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具有观赏、科普价值的地质遗迹,可以建立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的设立、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4年地矿部令第21号)第六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3.《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77号)一、受国土资源部的委托,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的评审工作。
报批程序:
经评审委员会2/3以上评审委员(包括2/3,含委员委托的代表或书面评审意见)表决后 ,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遗迹(地 质公园)领导小组审查,对在隶属关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存在异议的地质公园,由国土资 源部提出审批意见。
2.对虽经评审委员会2/3以上(包括2/3)评审委员表决通过,但在隶属关系、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地质公园,由国土资源部委托国家地质遗迹(地质 公园)领导小组负责与地质公园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协调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受理条件
申报资料与标准
1、拟建省级地质公园申报书;
2、拟建省级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
3、拟建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文本;
4、拟建省级地质公园的位置图、卫星(航空图)、地形图、环境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
5、拟建省级地质公园的自然景观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录像带、照片集、光盘等;
6、拟建省级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方案等。
工作内容
审查:
1、是否符合保护区的分级标准;
2、是否符合保护的对象;
3、保护程度划分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符合建立地质公园的相关规定。
办理期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
1、收文“政务中心”工作时限:自受理之日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文系统。
2、主办部门工作时限:自收到“政务中心”递文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呈报厅领导签批;
3、分管厅长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3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4、办理结果校对、打印(文印员)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1个工作日内出文(证)。
办理结果
1、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发文批准;
2、不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