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项目怎么管理
1. 地质项目施工组织及管理
地质项目施工是指根据地质项目设计及施工设计,由不同工作手段、工作环节、工序所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过程。
一、施工过程
地质项目施工过程是由各个大小不同的勘查工作所组成的统一过程,一般来讲它包括以下过程:
(1)施工(作业)准备过程,是指为基本施工作业过程的进行所作的各项施工(作业)准备工作。如地质设计、施工设计的编制;技术规程、规范的制定和统一;技术装备、测试仪器等运输机安装等。
(2)基本施工(作业)过程,是指为提交一项地质成果;或完成某项施工工程所进行的直接勘查施工作业活动,包括为提交地质成果所进行的野外施工作业和室内作业的全部工作;或某项施工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结束为止的作业过程。
(3)辅助施工过程,是指为基本施工作业过程正常进行所必须的各种辅助性作业活动。如为基本施工作业提供动力、工具制造、设备维修等辅助工作等。
(4)勘查服务过程,是指为基本施工作业过程和辅助施工过程服务的各种活动。如为保证基本施工过程和辅助施工过程正常进行而提供原材料、工具、辅助材料的供应和运输等服务工作等。
上述是地质项目施工过程的四个组成部分或具体过程,既有区别,又紧密相连,其中,基本施工(作业)过程是主体,其他过程是为实现基本施工过程服务的。为了保证地质项目任务的完成,在管理工作中应着重抓好基本施工(作业)过程各项工作的同时抓好其他施工过程的管理,否则就会影响整个地质项目勘查工作的进行,影响到地质成果的按时提交和完成。
二、施工组织
任何一个地质项目勘查活动的开展和进行,都是由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组织起来的。从空间上和时间上组织好勘查施工,对于提高地质勘查工作效率,缩短工作周期,节省资源消耗,降低勘查成本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施工过程的空间组织
地质勘查活动的空间组织,就是以地质项目为对象,研究项目设计规定的地质任务和各项工程,对作业单位(如项目组、机台等)在勘查空间分布和作业单位内部(或施工现场)技术设备的空间布置及其密切相联的设备、原材料运输路线、动力、供水线路的分布等组织。
施工过程的空间组织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高度的流动分散性,从而要求空间组织要服从地质勘查工作中的客观地质变化,遵循地质规律和施工程序。
2.施工过程的时间组织
地质勘查活动的时间组织就是研究勘查工作过程中的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施工工序之间的施工作业方式。目的在于充分合理的利用作业时间,减少施工作业和设备停歇,缩短工期,加快地质勘查工作进度。
施工过程的时间组织中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施工作业方式:
(1)顺序施工作业方式,即一个作业组或作业人员在一个施工工程点(如一个探槽、一个探井、一个坑道作业面、一个钻孔、一个测点等)施工结束,即转作另一个施工工程点的工作,按顺序一个接一个的进行施工工作。要求做好施工准备,力求做到首尾工序紧密衔接,提高工时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停待时间。
(2)平行施工作业方式,即在同一时间内,作业人员同时进行两道或两道以上不同工序的作业工作,如在钻探施工中利用钻进作业时间进行搬迁安装工作;坑道施工中利用打眼时间,同时进行支柱支护作业等,尽量做到在同一时间内,上下两道工序能平行作业。
(3)平行顺序施工作业方式,即在同一施工作业时间内,存在上下两道工序的情况下,上道工序部分完成,即交付下一道工序作业所进行的平行顺序作业工作。比如在坑道作业中利用爆破时间到另一工作面进行打眼作业,以实现平行顺序作业等。
三、施工组织的基本要求
一个地质项目的组织实施,即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就是要求对地质勘查过程中的各个工作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使地质勘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协调地进行。因此施工过程及组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过程连续性的要求
地质勘查工作连续性强,意味着缩短工作周期,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消耗,尽快提交地质成果,以实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此,要对地质勘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的工作,尽可能紧密衔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耗费及人力、物力的耗费。一个地质项目其工作周期往往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除了有效利用作业时间外,还要注意自然气候对地质勘查活动的影响,特别是野外作业的影响,使地质勘查工作过程在阶段上和时间上实现最好的衔接。
2.过程比例性的要求
地质勘查工作过程是一个对地下地质体或矿产资源的调查、探索和研究过程。这个过程是由大小不同的阶段、各阶段中不同的工序和不同工作手段所完成的,只有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工序和工作手段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地质项目任务,缩短地质勘查工作周期,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为此,必须强调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中的施工前后各阶段和各阶段内的各种工作(如综合研究与野外勘查、地质勘查基本工作与辅助工作、室外工作与室内工作、各种工程手段的运用等)的施工能力的比例关系,使之保持施工能力的相互适应和有机结合,以保证整个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人力和物力的最充分合理的利用。
3.过程时间平行性的要求
整个地质勘查工作过程所需时间的多少,即地质项目工作周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中各阶段、各环节、各工序时间的长短。为了缩短整个地质项目工作周期,在组织地质勘查施工过程时,必须在不违反勘探程序和施工顺序的原则下,尽量采取平行作业或交叉作业方式,尽可能缩短作业时间、缩短工序和工作阶段周期,使整个地质勘查工作过程得以缩短,尽快提交地质勘查成果,以实现最好的经济效益。
4.过程协调性的要求
地质勘查工作周期长、阶段多、环节复杂,必须强调高度协调,才能保证地质勘查施工过程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和统一,在组织勘查施工过程中,要对勘查工作过程所涉及的各种要素采取科学的组织方法,来实现整个勘查过程空间和时间上的最好结合和高度协调,以加速勘查进程,实现地质设计所要达到的目的。
5.过程组织灵活性的要求
客观地质情况的变化,常常引起勘查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管理等等的变化,进而引起各种工种和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的变化。为了适应地质勘查工作复杂、多变的特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留有余地、要有应急预案和备选方案,对各种条件不能限制过死,否则就不能适应地质勘查工作的变化,从而影响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项目的过程管理
一、项目过程管理的一般特点
项目由多个过程组成,这些过程相互交叉,相互作用。美国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过程分成5个过程组,每个过程组有一个或多个管理过程(图4-3)。
图4-3 项目过程组示意图
项目过程组不是离散的,也不是一次性事件。过程组与过程组之间有重叠,其重叠程度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项目中不一致(图4-4)。
图4-4 过程组中各过程的交叉关系
1.启动
启动是一个项目开始的标志。启动过程侧重于需求分析,确定下一阶段是否有必要开展。这样,一旦项目的目标需求不被满足或消失,那么项目就会终止。
2.计划
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项目的独特性和一次性使得项目计划的编制非常重要。计划的详细和复杂程度与项目的规模、类型密切相关,但计划的编制工作顺序大体上相同。
(1)目标分解:把这一阶段或项目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分解,使其更明朗、具体。
(2)任务活动的确定:要达到预定的项目或阶段目标必须完成的任务和进行的活动。
(3)任务分解和排序:分析各项任务的结构以及相互关系,按先后顺序排列。
(4)完成任务的时间估算:各项任务所需时间的估算。
(5)进度计划:根据对任务的分析和历时估计以及资源的要求,编制进度计划。
(6)资源计划:确定完成各项任务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原材料和技术等。
(7)费用预算:根据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分配资金。
(8)编成计划文档:汇总以上成果,编成文档。
除此之外,还要制定质量计划、组织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和管理计划等。在计划阶段,对各方面考虑得越周详,越有利于下一阶段的进行。
3.实施
地质调查项目的实施是根据编制的设计进行的,实施阶段的各种具体活动和任务与相关的专业关系密切,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工作程序与标准,要按设计、标准及规范进行。
4.控制
控制阶段的任务是定期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以便发现与设计的偏差,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因为地质情况十分复杂,因此,在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与设计有较大的偏差,就需要通过调整设计来改变项目实施的方式、工程手段和实物工作量。例如,当项目进展与设计出现较大偏差时,要分析并找出影响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当无法采取任何措施也无法按时完成项目时,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延缓项目完成的时间,批准后方可执行。控制阶段主要依据项目控制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等。
5.收尾
收尾是项目完成的标志,这个阶段要编写、收集和分发各种文件和信息,及时进行原始资料归档、成果登记和汇交。同时,完成合同的结算。
二、地质调查项目过程管理划分
根据项目过程管理理论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可以分为启动、计划、施工、控制和收尾5个阶段。地质调查项目的过程管理既有一般项目过程管理的特征,又有其自己的专业特点,大致可以分为立项、设计、施工、野外验收、成果审查、资料汇交和项目终结7个过程或阶段,其中野外验收和成果审查相当于控制过程的关键点,资料汇交和项目终结相当于收尾。在总体目标、预期成果和实施过程管理等方面要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需求。
三、立项管理
地质调查项目正式启动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项目立项论证,必然要进行大量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研、可行性研究与项目立项评估工作,这些工作直接决定了项目最终能否立项。因此,立项是整个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对项目立项工作有更加规范和系统的认识,通常把项目立项分为4个步骤,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处理、项目调研、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项目立项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处于起始阶段,对于项目能否成立并得到实施非常关键。
地质调查项目的确立要根据国家的需要,贯彻中央关于地质工作的要求,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力争实现战略性矿产勘查的新突破,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继续做好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了科学决策,使工作部署更加合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更好的效益,目前地质调查项目立项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并强化自上而下的作用,发布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项目指南。逐级分解、落实具体工作项目。例如采用“三会两审”的项目决策机制,三会是指“专家咨询会、供需见面会、项目协商会”,两审是指“局审和部审”。
立项的目的是确定地质调查项目,并选择项目实施单位。在立项方面,作为国家地质工作组织管理实施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制定国家地质工作规划,编制项目指南;作为承担项目的地质调查单位,则要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要求,围绕项目需求开展立项工作。
1.项目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处理
项目信息资料占有的多少,直接影响立项活动的成功与否。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和途径在社会和市场中广泛收集与地质调查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是立项的一项重要工作。与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各级政府制定发布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政府部门实施的计划、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与计划;
●各类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专门研究机构的分析预测资料;
●相关的技术资料,如地质资料、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理资料和环境资料等。
资料收集的方式多种多样,通过各类公开载体获取信息资料应是主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信息来源可分为自然收集、相关市场衍生收集和意外获取。自然收集是通过正常的工作渠道,如参加各种会议等,获取上级相关部门的项目指南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规划信息等,这种方式通常是最主要的方式,具有资质的地质调查单位将根据这些信息开展立项申请。相关市场衍生收集,是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派生出的新项目,如在早期的资源评价项目基础上新发现的矿化带、矿点等成矿有利地段,利用资源补偿费进一步开展矿产勘查工作,争取申请资源补偿费项目。意外获取则是某些非常偶然的机会得到的信息。
大量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反馈到单位的相关部门,如科技处或总工办,通过这些部门将这些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并筛选,有价值的信息被确定为下一步调研和立项申请的对象,暂时利用不上的信息被整理保存。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经过整理以后,根据可利用的程度分别建立信息库、资料库和项目库,同时建立与地质调查项目相关的客户库。因此,项目信息资料的处理过程是立项阶段非常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与使用地质调查成果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建立经常的沟通联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调查必须建立的一种机制,这既是获取立项信息资料的需要,也是地质调查成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的必然要求。
2.项目调研
项目调研是指针对一定的项目目标,在特定的条件下系统地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项目信息的过程。项目调研是整个项目可靠性论证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决定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项目调研,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周围的各种情况,使立项更有针对性,决策更有依据,减少风险。
项目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涉及专业方向和工作内容;
(2)项目的成果特点;
(3)项目运作所需要的经费、技术及人力资源条件;
(4)项目运作的内外部环境及竞争对手;
(5)项目周期与运作的风险;
(6)项目的经费概算。
项目调研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烦琐的工作,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是否可以成功立项;同时,所收集的各种信息和资料也直接对日后项目实施有重要影响。因此,项目调研要求参与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鼓励和提倡在尊重科学原则的同时,更多地采用综合方式和创新方式。一般情况下,首先由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和技术骨干,通过分析获取的各种信息和资料,确定调研和立项的目标,既要适用,又要避免目标太宽或太窄。其次是制定调研与立项计划,根据前面列出的调研内容,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调查与研究,作出是否立项的初步结论。
3.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针对某个项目目标,为论证技术、工程、经济上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而开展的调查、分析、评估的一种科学论证方法。对地质调查项目来说,主要是编制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技术经济部分:包括立项依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预期成果、主要实物工作量、组织管理和经费概算等,并附有关图件。
(2)资质部分: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组织结构和人员装备等。
(3)项目立项评估:项目立项评估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立项报告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立项报告引用的资料是否真实,研究方法是否得当,所得结论是否正确,项目成果是否有人使用,为最终立项决策提供判断依据。在评估过程中,要着重从整体上衡量项目对社会和经济建设的作用,从国家地质工作对经济的支撑作用角度考虑项目的价值,同时要提交立项评估报告。其程序包括:
(1)初审。大区地调中心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中国地质调查局。
(2)组织专家论证。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结果和意见,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依据。
(3)综合平衡和确定项目。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对地质工作的需要和资金的可能,经综合平衡确定地质调查项目。
(4)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设计编写与审查
1.设计编写程序
设计是根据下达的任务,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设计的目的是合理地确定工作部署,选择科学的技术方法、进行经费的合理安排,保证地质调查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设计编写的依据主要是项目任务书、以往地质工作资料、相关技术标准和预算标准。其编写程序为:
(1)明确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研究理解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任务目标,并将任务按年度或工作阶段逐一分解,按先后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2)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设计编写前要系统收集工作区内已有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必要时要对项目工作区域进行野外现场踏勘。
(3)设计编制。设计编写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提纲,报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组按批准的提纲,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按时保质完成设计图表的编制和文稿编写工作。
(4)设计初审。设计初稿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初审,初审的重点是设计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满足任务书的要求。项目组应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成设计书送审稿,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审。
2.设计的主要内容
地质调查项目的设计工作与实施基本上是由同一单位进行的,因此,项目设计书是项目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它是技术、进度、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多个计划的总和。具体内容包括下列7个方面。
(1)目标任务;
(2)地质工作程度综合评述;
(3)地质背景;
(4)技术路线和工作部署;
(5)实物工作量与预期成果;
(6)经费预算;
(7)组织措施。
3.设计编写要求
(1)依靠科技进步,充分运用地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2)充分收集并综合研究前人资料;
(3)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定、操作规程和要求;
(4)按有关要求编制设计预算;
(5)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
4.设计审查程序
地质调查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重要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审查,一般项目由大区地调中心或实施单位组织审查。
(1)按照地质调查局的统一安排,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向设计审查组织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送审稿),同时附地质调查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初审意见书。
(2)项目设计审查组织单位接到项目设计书后,根据统一要求落实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并把设计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3)设计审查组织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并预先把设计书(送审稿)送达审查组成员审阅。
(4)设计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方式。审查组通过听取设计编写人员的介绍、提问和答辩,经过讨论,形成设计审查意见书,同时填写设计质量评分表。
(5)审查组成员的意见如发生重大分歧,应在设计审查意见书中如实反映。
5.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和预期成果等。
不同专业应突出本专业的特点。
6.设计审查的认定
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书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设计;中国地质调查局或大区地调中心对设计审查结果进行认定,经过认定的设计方可实施。
五、项目施工管理
项目施工是指在地质调查过程中,为完成某一地质调查项目任务,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地质目的,选择适当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方法而实施的实际工作。施工分为野外实地调查和室内研究两类。
1.准备工作
(1)依据项目设计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2)编制野外作业计划;
(3)落实作业组织和物资装备;
(4)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2.管理内容
(1)计划任务管理:按专业工种、按时间进度制定阶段性任务目标。例如矿产普查工作,可以分为地质组、矿产组、化探组和综合组,每个组都要在指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生产技术管理:包括作业组织管理、技术业务指导和施工安全管理等。
(3)质量管理:制定质量责任制度,编制技术标准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检验标准,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4)经费财务管理:在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内,合理安排资金,严格开支标准和范围,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的管理是过程管理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科目,科学测定定额,本着“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类科目的经费责任人,控制经费的开支。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预算规定。例如,测试经费是根据设计的样品种类和数量按照测试定额确定的测试工作经费,只能用来分析测试设计的样品,不得随意增减测试样品的种类和样品数量。当设计与实际不符需要调整测试样品的种类和数量时,需书面请示项目下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调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完成设计的测试工作量而形成经费节余的,不能用来支付其他工作内容的开支。
(5)物资装备管理:确保野外施工必备的装备和物资供应。
(6)生活保障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野外工作人员的食宿条件和文化生活。
3.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
对地质调查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原始资料取得过程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由于地质调查野外作业获取原始资料的过程大多数情况是无法重复进行的,因此,对原始资料的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尤为重要。通过不同层次的监督检查,保证地质调查项目的工作质量和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同时,对项目实施阶段性控制管理,提出阶段性工作的调整部署意见。具体组织可以分为项目组的日常检查、项目承担单位的常规检查、地区地调中心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抽查。检查的内容、数量和比例依次减少。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
(2)地质成果;
(3)工作质量;
(4)经费使用。
检查形式有:
(1)野外现场检查。主要内容为:任务完成情况、地质工作成果、原始资料质量。
(2)年度成果汇报会或项目中期评估。主要内容为:工作进展、主要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六、野外验收
野外验收是地质调查工作的重要阶段,为了检查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保证成果报告的编写质量,必须做好野外验收工作。野外验收工作由地区地调中心或受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聘请项目监督审查专家和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野外验收的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野外验收申请;
(2)项目主管单位组成专家组,并确定验收时间;
(3)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全部野外原始资料和野外工作总结报告;
(4)专家组审查原始资料并按规定实地抽查;
(5)专家组提交野外验收报告。
2.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
(1)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
(3)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
(4)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
(5)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6)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是否正常;
(7)野外验收简报是否系统、全面;
(8)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3.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
(1)全部野外实际资料:
●野外原始图件;
●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
●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
●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
●各类典型实物标本;
●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2)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3)野外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含工作量),地质成果和质量等;
(4)提供野外检查路线及其地层、岩浆岩、构造、矿产等文字和图件资料。要求原始资料齐全、准确;文字、图件与实际相吻合。
4.野外补课
野外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验收意见组织野外补课,并向有关单位提交野外补课工作总结。
七、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
1.成果报告编写
报告编写是地调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总结整理野外资料,总结规律,提高认识。全面、准确地反映地质调查工作成果。该阶段要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具体要求,明确组织分工,落实责任制度,加强质量管理。
编写成果报告的程序:
(1)编写报告提纲;
(2)整理各类原始资料和数据处理;
(3)编制各类综合图件和文字报告;
(4)整理原本档案和实物资料,进行原本档案归档;
(5)在编写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的同时,单位财务部门应简要编写项目财务报告,总结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参照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2.成果报告审查的依据
成果报告审查是地调项目工作内容的全面考核和取得成果的技术评定,是对项目成果质量最终把关。成果报告审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区地调中心或指定的单位聘请技术质量监审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有:
(1)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批意见书;
(2)野外验收意见书;
(3)有关技术标准。
3.报告评审的主要内容
(1)主要地质成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3)地质成果的综合研究水平;
(4)地质成果和原始资料的符合程度;
(5)地质成果和综合图件的质量评价;
(6)存在的问题。
4.报告评审的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告审查申请;
(2)组织审查单位组成专家组,并确定审查时间和地点;
(3)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所有资料并汇报成果报告主要内容;
(4)专家组审核各类资料、评议报告内容、提交审查意见书。
5.成果报告的审查认定
项目报告编写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告补充修改;中国地质调查局或地区地调中心对报告审查工作进行认定。认定内容包括:审查程序、审查专家的组成、报告是否符合设计任务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根据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等。
八、资料汇交
地质资料是项目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对承担的地质调查项目形成的地质资料除了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汇交外,必须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规定,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地区地调中心汇交,作为部署新的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资料,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供政府和社会化服务。凡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所形成的资料均应汇交。
1.汇交内容
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地质调查原始资料、地质调查实物资料。
2.汇交形式
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应以正式印刷的纸介质资料和光(磁)盘数据资料两种形式汇交。
3.资料接收单位
向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料管理部门或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的资料管理部门汇交,资料接收单位出具资料签收文据。
九、项目终结
项目任务终结是指项目所有工作结束后,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最终认定,这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认定结果可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资质评定及有关部门奖励、惩罚等的重要依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地区地质调查中心负责实施。
1.内容
(1)成果报告审查情况;
(2)经费结算和审计情况;
(3)资料汇交情况;
(4)合同执行情况。
2.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资料汇交任务后,提出终结申请;
(2)管理部门按照验收内容逐项审核;
(3)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4)项目完成,合同终止。
项目管理是一个封闭过程。从立项开始到项目终结,不论项目管理部门还是项目承担单位,都要有始有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项目管理又是不同层次的管理过程。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应负责不同项目层级的管理阶段和范围。比如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计划项目,地区地调中心负责管理工作项目,各承担单位负责工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哪个层级项目的单位负责本层级项目设计的编写,由上一层级组织审查,使整个过程得到有序地运行。
3.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是项目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的资金保证,是衡量工作单位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项目预算是根据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与技术要求,按照预算标准和预算编制要求,对地质调查项目经费进行的分配和使用作出的预先安排的经济方案。
项目预算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部门颁布的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地质调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进行的组织、协调、监督与检查等管理活动。预算管理活动贯穿于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工作中的全过程。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的内容是指对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查、认定、执行、调整、监督检查和竣工决算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预算编制是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的核心,是预算管理的起始点;预算执行是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的中心环节,最终体现项目预算的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决算是对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正确的决算可以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是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和追踪问效的重要依据。
预算管理在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管理过程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地质调查项目各项经济管理工作都是紧紧围绕着地质调查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而开展工作。预算管理是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管理的关键。
一、预算标准
预算标准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地质调查工作,在人、财、物的利用和消耗方面应达到的标准。包括预算标准的名称、工作内容、施工条件划分依据、计量单位、技术指标与要求、施工条件、预算标准指标、注释和说明等。
2000年4月20日中国地质调查局正式颁布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该标准包括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地区调整系数、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预算标准、项目设计预算综合费率标准。其中,工程手段价格是预算标准的主体。
工程手段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实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等预算标准。
地区调整系数:影响地区调整系数的因素很多,预算标准确定的地区调整系数,主要考虑野外施工期、工资水平、野外运输条件等主要因素。地区调整系数适用范围是: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等野外工程手段预算标准的调整以及其他地质工作中的野外工作,如矿点检查、地质勘查工作测量、地质编录、采样、岩心保管等工作要进行地区系数调整。其他地质工作中的综合研究报告编写及印刷出版工作等工作项目预算标准,均不适用本区调整系数。
调整工程手段预算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1.预算标准的费用构成
预算标准的费用构成分为两大系列。一是地质调查工程系列,如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探矿工程和其他地质工作等,按照“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全成本费用项目制定;二是地质调查综合研究按照“地矿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费用项目分别制定了全成本和单位预算费用标准。
(1)地质调查工作项目预算标准费用的构成
地质调查工作项目预算标准均为全成本,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和管理费三大部分(图5-1)。
图5-1 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工作项目费用的构成
(2)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预算标准费用项目的构成
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项目预算标准费用构成分成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全成本,即人年预算标准中的合计数,如基础地质研究人年4.0万元,综合找矿研究人年4.1万元等;第二个层次是各单项费用预算标准,即劳务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业务费、公务费、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用的预算标准;第三个层次是劳务费中工资及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劳务酬金的预算标准(图5-2)。
图5-2 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预算标准费用项目的构成图
在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费用构成中不含利润和税金;不含应由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中列支的社会上缴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各种社会劳动保险等费用;不含应由项目工作单位承担的设备购置费用。
二、预算的编制
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对于保证地质调查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确保地质调查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项目工作单位的经济利益,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地质调查项目预期成果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预算的编制要求
编制预算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编制预算执行下列文件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审查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
(2)项目设计的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预算编制说明是项目预算文件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作地区的基本条件、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预算编制人员应根据要求认真编写预算编制说明。项目设计预算表分甲、乙类表式。甲类包括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项目设计预算表、单项工程手段费用标准构成表。单项工程手段费用标准构成表包括地形测量、地质测量、物化探、探矿工程。乙类包括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项目设计预算表和项目外协工程量表。
(3)正确地选择预算标准 按照工作项目、工作方法、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等,选择相应的预算标准,不得高套或降低预算标准。预算标准中缺项的,采用其他预算标准或根据有关定额确定的费用标准,要做详细的说明。
(4)数据计算要准确 编制预算时每项费用预算的计算要准确无误。
(5)钩稽关系要正确 钩稽关系是指项目预算文件的自身结构和预算文件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项目预算表中的工作项目、费用项目、应按照预算编制办法规定排序;各预算表的相关数据应对应一致;单项工程手段费用标准构成表(项目外协工程量表)中合计数、费用标准,应与项目预算表中对应的工作项目(费用项目)总预算一致。
(6)预算不得重复和遗漏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工作项目目录(甲类)、费用项目目录(乙类)进行编写。尤其要注意每项工作内容的逻辑关系和费用预算,不得重复和遗漏。如钻探要按照钻探进尺预算经费,其他地质工作中的地质编录、采样和岩心保管都要预算费用,地区调整系数不仅要调整主体工程手段的预算标准,也要调整其他地质工作中的野外工作预算标准等。重复或遗漏在项目设计预算编制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将影响项目设计预算的质量。
(7)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预算书为项目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技术设计方案装订在一起,不能作为设计的附件处理;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与地质技术方案的编写同时进行;项目设计预算要由取得资格证书的预算人员进行编制;预算人员要在预算书上签字或盖章。
2.预算的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前,认真审阅项目任务书、设计书、了解工作区的自然地理、气候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以往地质工作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收集与设计预算有关资料如基础定额、工资水平、材料价格等,确定项目的工作性质,选择适用的项目预算表。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分为甲、乙两类预算:甲类预算表适用于基础地质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的地质调查项目;乙类表适用于数字化国土工程项目、资源调查与利用技术发展工程项目以及基础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的独立科研项目。
以甲类项目设计预算表为例,其预算编制步骤如下:
(1)根据项目设计书填写技术指标
填列工作项目:根据设计投入的工程手段,按照预算编制办法中规定的目录顺序依次填写。
在一个工作项目中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比例尺,应一一填写清楚。特别是物探,往往要采用几种方法和不同比例尺的网度,应依次填写,不要漏项。
填列技术条件:技术条件是指网度、密度、点距、AB距、地形等级、岩石级别、地质复杂程度、钻孔深度、坑探深度、槽探的地层分类等。
填列计量单位:面积性的地质工作计量单位一般为平方千米,线性的(地质剖面和地化剖面)地质工作计量单位一般为千米,物探工作有的计量单位为点。岩矿实验计量单位一般为项或件。总之,要与预算标准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填列工作量:工作量应按照工作项目中所列的方法、比例尺、网度以及各种岩矿实验样品逐项填写。在填写工作量时,预算人员一定要阅读设计安排的工作手段和技术要求,准确地把握各工作阶段安排部署实物工作量,同时,还要落实以往项目安排的工作量和经费的使用情况,防止技术方案提交的实物工作量不全面。因此,要认真审阅项目设计方案,才能编制高质量的项目预算。
(2)选择预算标准
选择预算标准要参考地形等级、地质复杂程度、岩石级别、孔深、孔径、断面等因素,按规定适当选择预算标准。
(3)选择地区调整系数和工地建筑费率
地区调整系数:预算标准是全国的平均水平,为适应各地区项目预算的需要而制定了地区调整系数。由于地区调整系数是根据外业施工条件确定的,因此,只对野外工作费用进行调整,室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进行调整。如果一个较大项目跨两个或几个地区,应分别选择地区调整系数。
工地建筑费率:工地建筑是指外业工作的修建临时住房、简易公路等发生的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费率10%。其提取费用的范围是指外业工作项目的费用。内业工作不提取工地建筑费。
(4)计算和汇总
采用的方法是逐项计算,分级汇总。逐项计算即对工作项目中所列的各项任务和工作量,按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计算总预算和本年度预算。计算公式: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分级汇总即先按照工作项目进行汇总,然后计算项目总预算。工作项目费用预算等于工作项目中各单项预算之和。即: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项目费用总预算等于各工作项目预算之和,即: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5)填制各类预算表
3.预算的审查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的审查是预算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审查办法”,规定了项目设计预算的审查组织原则、审查形式、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审查要求、审查内容和预算的综合评价标准。
三、预算的认定、执行、监督与检查
1.认定
为了保证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项目管理部门要对预算工作进行复核、把关和最终确认。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经济监审专家审查的预算方案是否合理、准确;对于经费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预算管理要求;项目工作单位是否按照审查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修改等。只有经过审查认定的设计预算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工作单位才能执行项目设计预算。
2.执行
执行环节是对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支出过程,是项目工作单位为实现设计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而提供的资金支出保证,执行环节最能体现预算的约束作用。
预算执行环节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和合理地拨付项目预算资金,保证用款单位的工作需要。目前,国家财政采取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地质调查项目资金的拨付大部分采取直接支付。
(2)促进项目工作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地质调查项目资金是国家的财政资金,一定要保证资金支出的使用安全和合理安排,避免国家预算资金的截流、挪用、挤占、违规使用资金和乱摊费用的现象发生。
(3)对变动地质项目设计方案,要及时地申请调整项目经费预算。项目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刚性。在执行过程中体现着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合理性,保证预算方案的贯彻执行。但是地质调查工作具有探索性、风险性和高投入的特点,在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地质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当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需要相应地调整经费预算。因此,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备案后才能调整项目预算。
3.监督与检查
(1)项目设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为了使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全面和准确地掌握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建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定期以报表和文字的形式反映项目预算资金的拨付和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项目预算执行信息的畅通无阻。采用的主要手段是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监控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是保证设计预算任务的实现、加强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促进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的分配和合理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是项目管理部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国家预算资金的拨付、分配和使用的活动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分析。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政策的实施情况,如项目预算标准的水平,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经济政策的影响;项目国家预算资金的拨款和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等。预算执行检查分析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比较分析法;二是因素分析法。检查形式有定期检查分析、专题检查分析和典型检查分析。
4.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
一、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目的
所谓地质灾害项目是指为了达到某一具体减灾目的而组织实施的一项相对独立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的具体体现和实施过程。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防治工程,保障取得预期的减灾成果。
二、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减灾工作除减灾规划、减灾法规、减灾教育等外,减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勘查、监测、评估、防治和科研等类型。项目管理应贯穿于立项、实施至终结的全过程。管理内容既包括技术管理,也包括项目经济管理。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有关的规程、规范。为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在政府管理部门主持下,由专业学术团体或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监督和审查。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立项和方案优选。我国地质灾害分布广泛,减灾任务繁重。在什么地区,对哪些灾害,采取什么方法进行勘查、监测、防治,是落实减灾规划,发挥减灾效益的重要问题。如果立项正确,方案合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立项和方案不合理,不但会直接造成项目经费的浪费,而且还不能收到预期的减灾效果,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为了使立项和方案达到最优,需要根据立项目的对项目和方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除了技术评估外,还应进行经济评价,即对项目和方案的科学性、经济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全面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评价可行性,最终确定项目和方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即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按项目设计和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组织专门的阶段性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完成后要进行专门审查管理,根据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审查是否按设计计划完成规定的任务,必要时进行补充、重作,直至达到要求,进行验收。
5.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管理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管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地质调查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计划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的成果报告审查;大区地调中心受地质调查局委托组织计划项目的成果报告审查,按规定接收大区内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集成、整合工作项目成果,提交计划项目成果报告;承担单位受实施单位委托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保管地质调查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
一、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
1.评审程序
地调项目成果报告评审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程序,目前主要依据中地调发〔2003〕187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具体程序如下:
(1)地质调查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项目成果报告。
(2)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完成项目报告并进行初审后,向组织审查单位填报成果报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单位初审意见。申请评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完成了设计书的任务;
2)通过了野外验收或相关检查;
3)各类技术资料齐全;
4)形成文字报告和各类图件。
(3)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工作分为评审和审查两部分。评审形式分函审和会审两种,以函审为主。组织审查单位根据成果报告审查申请及项目情况确定评审形式和评审专家人员组成。会审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成果报告,查阅各类资料,听取项目组汇报、答辩,并与项目组在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审专家主笔并汇总其他评委的意见,提出评审意见初稿和报告质量评分建议,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函审时由评审委员分别审阅成果报告、进行报告质量评分、形成书面评审意见,由组织评审单位汇总,形成评审意见。
(4)成果报告评审和审查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评审意见书、设计审批意见书和有关技术标准。报告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5)评审应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审查单位据此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项目成果报告提交单位。
(6)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书30日内按照评审意见书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后,送组织审查单位审查。
(7)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经费较少的项目,人数可酌情减少,组成人员应覆盖项目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8)组织审查单位在收到修改后的成果报告15日内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由审查单位下发审查意见书,同时报地质调查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各一份。对审查未合格的报告通知成果报告提交单位限期完成修改。
(9)技术方法和研究类成果报告的评审除按本要求进行外,还应参照国家科委下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执行。
2.评审的主要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成果和原始资料的吻合程度;
(3)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项目工作任务和预期成果目标的完成情况;
(5)成果的综合研究水平;
(6)成果报告和综合图件的质量;
(7)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8)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项目成果资料汇交程序及要求
(1)承担单位为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是地调成果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理工作,对已归档的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社会共享。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地调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为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的管理部门。
(2)大区地调中心负责接收辖区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接收全国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3)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应在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下发之日起18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向地质调查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各一式两套。
(4)汇交的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办法要求。
(5)地质调查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在每季度开始10日内向地质调查局上报上季度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情况统计报表。
(6)负责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
三、项目成果的登记
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数据库管理、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和国内外科技信息跟踪等。地质调查项目成果也属于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一部分,完成成果报告评审和原本档案归档后,应及时到部成果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理工作,对已归档的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社会共享;负责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
(1)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项目验收之前,必须向本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汇交科技成果原始档案,然后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办理成果登记手续。
(2)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包括各种原始观测记录、野外观测数据、野外记录本、原始分析测试数据、有注释文档的源程序和操作手册、文字报告及有关的电子版本资料。
(3)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科技成果原始档案归档后,方可到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合同书或设计书一份;
2)完整的科研报告两份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复印件;
3)科技成果原始资料归档证明;
4)按合同书规定的关键科学数据、技术文件等相应的电子版;
5)《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
6)文字报告及其附件、附表的规格为:长27cm、宽19cm(标准16开本)或标准的A4版本。附图应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件等应采用线装订,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
(5)凡符合登记要求的科技成果,经正式登记,由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出具《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书》。
(6)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其第一承担单位负责,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7)对于已登记的科技成果,如果得到专家、中介机构、应用单位的评价,可在两年内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根据验收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对科研报告作重大修改的,应及时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提供新版本的报告。
(8)已登记的科技成果,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主管部门将按照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管理。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在组织管理上,科学技术部统一领导全国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科技主管部门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科技成果和地质调查成果实行分级管理。在管理流程上,科技成果和地质调查成果管理各项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科技成果和地质调查成果管理工作又贯穿于科技活动和地质调查的全过程。在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制定阶段,技术档案、保密及地调成果的统计与分析,为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在地质大调查实施阶段,地质调查成果管理工作为计划的过程管理提供各项职能服务,及时反馈地质大调查计划的进展。
6. 地质项目招投标管理
地质勘查项目招投标的目的是在地质勘查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勘查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促使地质勘查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合理使用各种勘探手段,正确选择勘探方法,努力应用和推广新技术,不断提高勘探技术水平和勘探质量,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经济效益。
一、招标方式
地质项目的招标分为勘查项目招标、地质设计招标和勘查施工招标。其招标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向招标。
(1)公开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表公告,凡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及具有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社会法人(公司)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行邀请招标: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邀请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有承担能力且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或公司)发出招标邀请。
(3)定向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行定向招标: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⑤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定向招标可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与相关方进行对口议标。
二、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或者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④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其他项目。
实行招标的地质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开展招标所必须的地质资料;
(2)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3)具有明确的地质目的和地质任务。
三、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招标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书;
(3)投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书;
(4)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并发出资格确认书;
(5)按规定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
(6)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
(7)编制投标书,并按照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书;
(8)组织开标、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9)签发中标通知书;
(10)签订招标项目合同。
招标公告应通告项目名称、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同时明确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等材料的收费标准、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方式。
(二)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任务书,包括项目名称、工作性质、工作周期、工作范围、自然地理条件和工作条件、地质简况,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实物工作量、技术要求、工作质量、预期成果和提交时间,说明资金来源;
(2)投标要求,明确投标单位的资质和相应的业绩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规定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开标评标活动的日程、评标原则与方法;
(3)明确投标报价要求、评标基本规则等;
(4)明确新增工作任务计费办法;
(5)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双方责任;
(6)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四、投标、评标及中标
(一)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 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地质勘查资质;
② 具备相应的资产实力和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③ 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质量、安全体系;
④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工作业绩。
(2)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招标通知规定的时间报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
①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证明书;
② 单位性质、隶属关系及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单位概况,包括近期承担和完成的主要地质勘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简况等。
(3)经资格审查确认后通知申请投标单位是否准予参加项目投标。
(4)确认的投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交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在截止日前送达投标书。投标书文件的编制单位及人员名称应予删除,只能在标书文件袋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公开开标后,将各投标文件暂时编号,以保证评标的公正性。
(5)投标书一般包括两部分,即技术部分(A标)和商务部分(B标)。
技术标的内容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目标任务所采用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具体工作部署与工作进度,拟安排的工作量、预期成果。
商务标的内容包括:
① 投标单位名称、成立时间、现有机构设置情况、职工队伍及技术人员组成情况,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情况,现有主要仪器设备和近三年的资产状况、主要业绩、取得荣誉、诚信记录及相应的资质、成果证书;
② 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及简况;
③ 投标人的承诺和对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条件的确认;
④ 投标人对招标任务书范围之外,招标人新增工作量和任务执行价格的确认;
⑤ 拟定项目准备投入的仪器、设备情况;
⑥ 按招标文件制定的价格标准和编制办法编制的投标报价明细内容,包括编制说明书和编制结果(一个投标文件只能允许有一个报价);
⑦ 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
⑧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⑨ 必要的附件。
(二)评标
由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组,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也可以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答辩。专家组成员一般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
(三)中标
经专家评议,最后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的主要依据是:
(1)地质设计、施工设计技术经济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由保证各项工程质量的严密技术措施;
(3)勘探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报价合理。
上述依据通过量化后采取打分的办法确定。
7. 地质调查项目信息管理方法
一、项目信息收集
地质调查与研究必须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必须有效地收集和利用信息,开辟各种信息来源,采取适当有效的方法来收集信息。信息收集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到信息产生的现场去收集;第二种是收集、整理已有的信息情报资料,间接获取信息。
1.现场调查研究
(1)询问法。主要方式为当面询问、会议调查和电话调查。
(2)观察法。主要观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众和审查专家对地质调查成果的态度和意见,对野外验收现场提出的看法。对项目合作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状况现场观察,以便编制项目合作单位名录。
(3)试验法。在地质成果新的表达形式正式提交之前,先进行小规模的试验活动,听取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的反映、接受程度和满意程度。
2.收集现有的管理信息
(1)收集公开发行的杂志、书籍和报纸中的信息。从这些渠道可以了解和推测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和调整,可以了解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跟踪国内外相关专业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动态。
(2)收集本专业出版发行的报刊和科技书籍中的信息。这些信息资料专业性、技术性都比较强,从中可以了解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展动态。
(3)内部信息的收集和积累。即收集单位和项目组内部的原始记录和质量记录等,并对这些记录进行汇总、加工和分析,指导下一步工作。
二、项目信息传递
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地传递到信息需求者手中是项目信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并使其标准化。
(1)专人负责信息传递。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项目组内部都有许多信息资料传递,同时项目组内部有许多资料需要保管,即我们平时所说的资料员,最好由专人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对于需要下发的标准、规范和文件,信息人员要按规定的份数,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
(2)通过通信方式传递信息。即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3)会议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会议方式是信息传递的重要方式,包括设计审查会、野外验收会、报告评审会、成果与原始资料展评会和项目组内部的讨论会等。
三、项目信息的加工和处理
信息的加工处理是指将组织收集到的原始信息,根据管理的不同需要及要求,运用一定的设备、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得可供利用的或可存储的真实可靠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判断、分类整理、分析和计算、编辑归档等几方面工作。
(1)判断。由于原始信息当中通常存在一些虚假信息或水分,因此,信息管理工作者在进行信息加工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对其真伪进行判定,以剔除那些明显不真实、不可靠的信息。
(2)分类整理。地质调查单位从各方面收集到的信息通常是分散的,因而要对其进行分类整理。这主要是把初始信息,按一定的标准,如时间、地点、使用目的或业务性质等将其分门别类,排列成序。
(3)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指利用一定的方法,主要是数理统计等方法将数据信息进行加工,从中得到符合需要的数据。
(4)编辑和归档保存。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后,必须储存起来,以供随时调用。因此,对处理加工后的信息结果,应编辑成文件的,就编辑成文件;应装订成册的就装订成册,并以一定的形式归档保存。目前,归档保存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文档的形式;另一种是计算机形式。采用计算机来归档保存信息资料,优点是简单、方便、存储量大,费用省,日益被地质调查单位采用。
8. 如何管理工程地质编录
参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个标0021-2001)(2009年版),土的描述看3.3.7条,岩石的描述看3.2.5条。版关键是检查好现场钻权探、原位测试的真是程度,还有取样是否合理等。
刚编录是最好是定点看着钻探,岩芯一上来就编录,对于稠度、密实程度的经验积累很有好处。
9. 地质项目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地质项目概念
地质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成矿区带),以矿产地和工作地区客观地质体为研究对象,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或合同,独立编写地质设计,采用各种勘探手段进行野外地质作业,完成既定的地质勘查任务,并提交地质调查或勘查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
构成一个地质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以客观地质体为对象,有明确的地质任务。地质勘查活动是以地质找矿或研究为目的,其活动过程是利用一定的劳动手段作用于客观地质体,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探明矿产储量,为国家或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
(2)独立编写地质设计。就地质勘查活动而言,完成一个地质项目的周期较长,采用的工作手段较多,为保证项目最终达到预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须编制地质设计。地质设计有总体设计,也有分阶段设计。地质设计是地质勘查工作活动的行动纲领,也是使地质勘查投资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证。
(3)进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质勘查活动,也是地质勘查投资目的的实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动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动用一定数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术方法,了解地下地质情况。
(4)提交地质报告。地质报告是地质勘查工作的总结性文件,也是地质勘查投资的最终成果,地质勘查活动中所查明的各种地质情况,最终反映在地质报告中。因此,无论投资主体是国家还是企业,每一个地质项目的结束,都应向业主提交相应的地质报告。
二、地质项目分类
(1)地质项目按其投资主体划分及资金来源划分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社会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
① 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包括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地方预算资金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项目。
中央预算资金项目是指由中央预算内地质勘探费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地方预算资金项目是指由地方财政预算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是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收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是指由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资金安排的勘查项目;
其他专项资金项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级其他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如整装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② 社会资金项目是指国家预算项目外,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出资,成果由出资人享有的勘查项目。
③ 自筹资金项目,是指由地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2)地质项目按其成果性质划分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商业性项目。
① 基础性项目是指为提高国家基础性地质调查研究程度而由国家出资开展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国土资源综合调查评价项目,及与其相应的科学研究项目。
②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保证社会公众利益,减少地质找矿风险,改善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投资环境而由国家出资开展的矿产资源调查及资源远景评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环境的检测评价、地质灾害勘查、检测、预报和防止及其相应的科学研究项目。
③ 战略性项目是指保证和实现国家有关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可靠性而由国家或企业(集团)出资开展的影响国民经济全局或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所需的地质勘查项目,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所需的前期地质勘查项目,以及国家批准安排的专项地质勘查项目等。
④ 商业性项目是指以地质成果转让或开发为目的的由企业、社会个人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
(3)地质项目按专业性质划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石油地质勘查项目、海洋地质调查项目、水文环境工程地质勘查项目、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项目、航空遥感地质项目、地质科学研究项目、成矿远景区划及资源总量预测项目。
①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以查明固体矿产资源情况为目的的地质勘查项目。
② 石油(气)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陆地特定地区以寻找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项目。
③ 海洋地质调查(含海洋石油)项目,是指在预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综合地质调查及海洋公测很难过地质调查项目。
④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以查明地下水情况及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调查及勘查项目。
按其项目性质又分为:
a.水文地质项目,是指以查明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查明专门水文地质问题及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目的的水文地质项目。
b.工程地质项目,是指为满足建筑工程需要而进行的以查明区域工程地质条件为目的的地质工作项目。
c.环境地质项目,是指以查明环境地质问题和区域性环境地质条件为目的的地质工作项目。
d.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勘查项目,是指为综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环境地质问题及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为目的的综合地质工作项目。
按服务对象又分为:
a.城市地质项目,是指为城市建设与规划服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设计、勘查、评价、论证的项目。包括:城市区域水文地质与水资源勘查;城市建筑所进行的区域性与专项工程地质问题的勘查;城市环境地质调查及专门性环境地质问题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环境地质综合评价等。
b.国土开发整治区地质项目,是为国土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及进行区域性构筑物(如水坝、铁路、桥梁、公路等)建筑而进行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的综合勘查、评价、论证等工作的地质项目。
c.农牧业地质项目,是为农牧业供水、解决人畜用水,进行旱涝、盐碱地综合治理,修筑农田水利工程等问题进行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及调查项目。
d.厂矿企业地质项目,是为已建、新建、扩建的厂矿企业进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质可行性研究的地质工作项目。
e.其他地质项目。属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项内的地质工作项目。
⑤区域地质调查项目,是指在选定地区内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料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尺进行系统区域地质填图及找矿,综合研究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岩石基本特征与矿产的关系,初步查明区域内矿产分布规律、圈出劈叉远景区,支出找矿方向的综合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为大比例尺(1∶5万)、中比例尺(1∶20万)、小比例尺(1∶50万、1∶100万)。
⑥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项目,简称物化探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采用地球物理和化学勘查方法,探测区域地质构造,提供找矿异常区的地质项目。按类别可分为:区域物探、区域化探项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项目、海洋物(化)探项目。
⑦航空遥感地质调查项目,是指在大气层下利用飞机、气球、卫星等作为传感平台,运载各类要赶一起,研究地质体和地质现象的地质项目。按研究内容可分为:地质制图项目,地质构造研究项目,矿产普查项目,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工程地质和灾害地质调查项目,地震地质研究项目,环境地质和城市地质综合调查项目,石油及天然气地质研究项目。
⑧地质科学研究项目,是指按照预定的地质科研课题进行的地质研究项目。
⑨成矿远景区划及资源总量预测项目,是指按照地区或成矿区(带)编制成矿远景区划及进行资源总量预测的工作项目。
(4)地质项目按其工作阶段划分为基础地质项目、普查地质项目、详查地质项目、勘探地质项目:
① 基础地质项目,是指对某一区域内的矿物、岩石、地层、构造及其发展历史等基本地质条件所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并构成地质项目条件的地质项目。
② 普查地质项目,简称普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以后以寻找矿产为目的,查明有无进一步工作价值的初步评价工作的地质项目。
③ 详查地质项目,简称详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或普查地质工作基础上,对某一(或伴生、共生)矿种按有关规范进行的详细评价工作的地质项目。
④ 勘探地质项目,简称勘探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在详查工作基础上,对某一(或伴生、共生)矿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质项目。
(5)地质勘查项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权限划分一类、二类、三类项目。
一类项目主要为基础性勘查项目及具有较好资源远景的战略性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与管理。
二类项目主要为战略性勘查项目及公益性勘查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直辖市)中长期规划确定与管理。
三类项目是指一、二类项目之外,由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及地勘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定和管理的勘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