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队伍怎么发展
❶ 新形势下国家对地质工作和地质队伍改革的要求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国务院先后多次发文,对地质工作的改革、发展以及地质队伍建设,作了批示和决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6]4号)。主要精神如下。
一、地质队伍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矿产资源严格管理和有效保护,政企(事)分开,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
(一)改革的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实行政企(事)分开,强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和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能,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的骨干力量,将其余地质勘查单位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的具体方案
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一并划转。地质勘查单位下放到省一级后,不得再层层下放。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需要有一个过程,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的步伐。地质勘查单位主要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地质勘查单位实行企业化过程中,要将从事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环境与灾害监测等公益性工作的单位划出来,继续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在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保留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以满足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
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武警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
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分流人员,减员增效。针对地质勘查队伍人员过多、效益不高的状况,要加大人员分流力度。通过改革,地质勘查队伍要面向市场,面向区域经济,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非地质勘查业生产门路,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职工生活。
二、完善地质工作体制改革
(一)健全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综合调查与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实施公益性地质调查,应当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选项目承担单位。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中央政府负责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强化相关技术、质量、成果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为基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抓紧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增强野外调查和科研能力。省级政府也要尽快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中国地质调查局应通过项目联系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三)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
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的地质勘查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充分发挥各类地质勘查单位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对地质勘查基金出资查明的矿产资源,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所得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主要用于补充地质勘查基金,实现基金的滚动发展。完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政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矿产资源收益,按照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原则,确定使用方向,规范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省级财政的资源税收入,也应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矿产勘查。省级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允许矿业企业的矿产资源勘查支出按有关规定据实列支。
(四)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
对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主要运用政策调控,改善市场环境,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对勘查风险大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政府适当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带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培育壮大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必须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增强在国内外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能力。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
(五)培育矿产资源勘查市场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加强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导,完善市场规则,建设交易平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培育矿产资源勘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勘查开采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矿业权、矿产储量评估机制,健全矿业权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制度,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
(六)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省级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改革途径。加强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队伍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对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地方政府要按照当地统一政策,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对其中的原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在“十一五”时期,国家继续实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分离地质勘查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对中央管理的煤炭、核工业、冶金、有色、武警黄金、化工、建材、盐业地质勘查单位,比照上述有关政策执行。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保障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完善相关政策,加大鼓励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力度,积极引进国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广泛开展地球科学和地质勘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❷ 地勘队伍发展历史沿革
我国地质勘查队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成立的。几十年来,我国地勘队伍为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地质基础保障。我国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演变是随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而变动的。以往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内逐渐形成的。几十年来,传统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不断进行改革与调整。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进一步深化,按照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原则,组建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初步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基础地质工作领域拓宽,地下水调查成效显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在防灾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取得重要进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初具规模,矿业权市场开始活跃,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日渐明显,国有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参与勘查市场竞争的意识日趋增强。多数地勘单位实现了属地化管理,地勘队伍正逐步推进企业化经营;商业性地质工作投资主体开始出现多元化的格局。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截至2006年,全国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勘查从业人员共计13.3万人,其中技术人员3万人,占23%;全国从事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职工总人数为92.8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为53.67万人,离退休人员为39.20万人。全国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中:地质勘查人员26.58万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9.52%;在地质勘查人员中,技术人员有13.96万人,占52.52%。其中:高级技术人员有3.02万人,占21.16%;中级技术人员有5.01万人,占35.89%。在技术人员中,地学专业有8.34万人,占59.74%。
我国地质队伍改革和发展历程可归纳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地勘队伍的建立与地质工作的大发展(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迅速满足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建立中国独立的工业体系,迫切需要集中国力保证和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地质勘查队伍逐步建立并发展壮大。1952年,成立了地质部,依据当时工作背景,并借鉴原苏联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为:第一,地质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与矿业和整个工业分离,并实行了一整套事业性质的管理体制。第二,国家对地质工作管理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第三,地质找矿成果全部上交国家,由国家无偿提供给其他行业使用,地勘行业内部自成体系,形成高度“小而全”的小社会。第四,国家对地质工作的管理手段主要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地勘单位基本没有自主权。第五,全国的工业经济都实行计划体制,而地勘业则是整个工业计划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环节。这种管理体制的建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这一时期,我国地质工作组建了地质专业队伍,在找矿实践取得突破;同时,以地质力学、陆相生油为代表的地学理论研究水平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二、探索、发展与改革开放的20年(1979~1998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此之后的20年,我国地质工作体制改革遵循这个方针,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开始了艰苦而努力的改革调整探索。同时,地质队伍改组、改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时期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改革调整的起步阶段(1979~1984年)。主要进行了如下改革:一是按专业化改组的原则,除保留了部分综合队外,将多数大而全、小而全的综合队通过调整、整顿,按成矿远景区或成矿带改组成为专业地质队和探矿施工队;二是进行了领导体制改革,推行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队(厂)长负责制试点;三是围绕扩大基层自主权,调动地勘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为中心,着力于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革;四是探索了“广开生产门路、增加对外收入”的新路;五是相应改革计划、财务、分配等管理体制。
改革调整的深化阶段(1985~1996年)。1985年以来,地勘行业根据国家改革形势和中央精神,进入了统一部署、配套设计的改革阶段。一是在预算内地质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地质项目管理;二是以开拓地质市场为改革突破口,打破单一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封闭体制,地勘单位开始进入社会市场,部分地勘劳务活动和地勘成果开始实现有偿服务和有偿转让;三是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有力地促进多种经营的发展;四是围绕“增强地勘单位活力”这个中心环节,着力进行经营体制改革;五是不断完善计划、财务、劳资、干部人事制度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改革调整的全面推进阶段(1996~1998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地勘行业从整体出发,对整个队伍进行了战略性结构调整:探索事企分开、精干、高效的原则组建地质调查机构和地质调查机构业务中心;加快商业性地勘工作机制转变,培育地勘业市场主体,建立竞争式、开放型的投资体系;重点抓好部直属五大直属公司的改组、改造和各省地勘局充分利用资源、技术、地缘优势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加快地勘单位向企业转变,放开搞活小企业。
这一时期,地质部门积极探索改革,在对预算内地勘工作实行项目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带动下,开始冲破封闭走向开放,地质成果和劳务有偿转让等,探索了与社会各方建立广泛经济联系的基本形式。
三、地勘队伍隶属关系的重大调整(1998年至今)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土资源部,从而实现了国土资源由分部门向统一、集中管理的体制转变;实现了政企、政事分开的职能转变;实现了土地行政的相对统一管理和地质矿产行政的集中统一管理。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新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方案明确将原地矿部所属的地勘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即:按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分别管理的原则,除保留一部分精干地质调查队伍外,其余地勘队伍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地勘单位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实行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并取得积极进展。到2001年底,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任务顺利完成,属地化局级地勘单位74个,所属企事业单位1148个,职工共约62.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5.2万人,占56%),占地勘队伍总人数(72.2万)的86.8%。地勘单位在探索中稳步推进改革和发展,积极融入区域经济,经济总量呈快速增长,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进,企业化经营取得积极成效。在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同时,组建了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直属的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2004年7月30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编发〔2004〕2号),明确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国土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统一管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200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地质工作的使命和任务,明确了事企分开、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工协作的地质工作体系的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方向。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中央政府负责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强化相关技术、质量、成果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要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抓紧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增强野外调查和科研能力。省级政府也要尽快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中国地质调查局应通过项目联系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也对新时期地质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将对我国地质调查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地质调查工作要适应国家地质工作改革的形势,积极进行战略性调整。
❸ 对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和发展的几点思考
卜小平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北京,100035)
目前,地质工作正处于重大转折时期,正在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传统地质工作向以“地球系统科学”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地质工作转变,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向资源、环境并重的多功能、多目标地质工作转变,从仅仅依靠国内资源和计划配置资源向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化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在此过程中,如何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勘队伍是整个地质勘探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
一、地质勘查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形成了一支具有优良传统和作风、技术力量雄厚的号称“百万地质大军”的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遗留的政企(事)不分、责权不明、专业分工过细、队伍臃肿、力量分散、机制不活、工作重复、效率不高等问题直到目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目前处在转轨改制中的地勘队伍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在没有充分分析论证的情况下,一哄而上铺摊子做辅业,荒废或舍弃原有主业,最终进入进退两难境地;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的压力仍然没有缓解;工业地勘部门的省局在建立各种勘察院、地调院的过程中抢挖基层队伍技术骨干,使基层队伍人才建设雪上加霜;由于原有资金制约关系减弱,省局对原下属队伍的总体控制能力随之减弱,使得改革政策难以顺利落实,地勘单位人头费下拨过程中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引发一些矛盾;改制不力造成职工收入急剧减少,欠缴职工社会保障资金,从而产生一些影响稳定大局的事件等。
作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主体,地勘队伍目前的人才状况也十分堪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地勘队伍大都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属地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等历史阶段,传统的人才培养、输送、补充、使用格局被打破。地质专业技术人才面临的现状是:项目没有保证,工作难度加大,工作环境更加艰苦,和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地勘单位困难多,条件差,前景黯淡,导致人才不断流失,补充渠道几近于无,队伍严重老化,自身负担加重。以全国地矿系统地勘队伍为例,现有在职职工16.13万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3.0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9%,比1998年减少1.1万人;从事地质勘查的技术人员1.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8%。同时,仅有的这部分能从事野外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宝贵人才资源又分散在各种各样的属地化地勘队伍中,人才流失日益严重。抽样调查显示,属地化以来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约50%。这种状况,在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地区更加突出。人才的流失和缺乏,已经严重影响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1.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是完善资源环境保障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严峻,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地质灾害严重。为了尽快扭转矿产资源“寅吃卯粮”、地质环境基础工作薄弱、地质资料陈旧落后的被动局面,必须顺应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潮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地质工作的客观规律,切实做好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的队伍建设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这是由地质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所决定的。地质调查工作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反复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只有通过反复观察(探测)、深入研究,才能把握对客观地质的规律性认识。以野外工作为主的地质调查工作,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客观、准确、系统地进行野外一线观察,依赖于地质工作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出资,专业性强,需要长期的资料和经验积累。实践表明,凡是拥有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队伍的,其地质大调查任务完成得就比较好;凡是队伍建设不到位、人员松散的,在实施地质大调查工作中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框架初步形成,对地质大调查的顺利推进和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但是,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运行不畅;专业分布不合理,特色不突出,优势不明显;调查和科研依然脱节,创新能力急需加强;人员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素质人才匮乏,胜任野外一线调查工作的力量薄弱;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仍处于混合运行状态;基础设施欠缺,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经费缺乏可靠保障;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考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致使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2.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中央与地方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成为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逐步建立起事权分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新格局。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原则是:①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促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衔接、协调发展;②与深化地勘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实建强队伍,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形成联系紧密、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新体系;③面向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统筹规划部署。积极推进地质工作根本转变,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与基础支撑;④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与装备建设,促进地质调查、监测与科研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地质调查工作的质量与服务水平。
3.以市场配置资源方式建设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目前,地方公益性地勘队伍建设是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将影响商业地勘队伍体系建立的进程。笔者认为,不宜将候选范围仅仅局限于原有地矿系统的队伍。为了建设一支技术实力雄厚、人员设备配置合理、管理规范、有充分活力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应该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来组建,使全行业队伍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公益性队伍的组成在保持必要稳定性和不影响公益性地质调查正常进行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灵活性和动态性,让市场竞争规则参与进来,以保持其活力。并且应该考虑在公益性地质队伍主导“三性”地质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充分采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来推进这些项目的实施。
三、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建设
1.商业性地勘队伍建设的现状
温家宝总理指出:“商业性地质工作进入市场的必然趋势不可逆转。”正是由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从事商业性工作经济实体的性质,同样决定了地勘单位改革的方向。商业性地勘队伍要逐步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属地化、市场化后的原工业部门地勘队伍,将是初步形成的商业勘查市场的主力军。
原有地勘队伍商业化改制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分离、重组、改制。要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实现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队伍的结构整合和市场竞争必将重新划分原有全国地勘队伍格局。以前的地勘队伍主要以行业和区域进行条块划分,不可避免地带来机构臃肿、资源配置极大浪费等问题。今后各队伍应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和市场环境自然地打破行业和区域的分割状态,走规模化、专业化的路子。地勘队伍要在竞争和市场的细化与整合中结合自己的资源优势重新定位。国家也要从宏观上进行引导,避免因无序和盲目竞争的非正常市场行为浪费资源。
2.加快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建设
促进地质工作发展,特别是商业性地质勘查机制的建立,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环境,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两权”依法流转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目前我国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还不够发育,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尤其是非油气矿产的商业性地勘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还须进一步培育规范、统一、开放、稳定、有序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环境。政府要在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调控一级市场,搞活二级市场,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维护地质勘查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建立发育的矿业资本市场,使得有投资矿业倾向的资本和矿产勘查者之间的对接顺利;要建立完善的矿业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商业性探矿主体之间的桥梁,使得从最初的探矿活动到最终的矿业开发活动衔接得更加便捷。
四、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1.促进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协调发展
公益性地质工作作为相对独立的公共事业,其成果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使用。商业性地质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有偿服务。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可以降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投资风险;广泛开展商业性地质工作有助于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深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坚持把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并做好两者间的相互衔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市场化地勘队伍要平行发展。为避免公益性地质队伍发展回归计划经济时代地勘队伍的老路,应该注意多元化和市场化紧密结合,走公益和市场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管理要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随着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大力开展,国家对公益性地勘项目经费的投入总会有个顶峰和随之而来的适当缩减,中间的波动也是在所难免。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完成特定历史阶段的使命后,不会一直作为地质勘查工作的主体。商业性有偿勘探开发、两权有偿转让、市场驱动的模式,迟早将会成为地勘发展的主要方向。绝对的长久的公益性地勘队伍的划分是不现实的,所以要有预见性地从规模、方向、运作模式等方面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发展适时做出调整。地勘工作要积极探索新的筹资、融资方式。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性勘查与金融业紧密地融合,逐步形成完善的矿业资本市场,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一些矿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是矿产勘查)的投资是由企业和民间(通过资本市场)筹集的。
2.面向市场,坚持企业化经营的改革方向
国家本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地质勘探队伍有个比较宽松的转轨改制的环境,改革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执行没有采取急剧推进的方式。加之各地方各行业具体的改革政策和步调没有完全一致,这反而造成有些地勘队伍对属地化和商业化的改制有较大抵触情绪,有些甚至还在不合时宜地四处跑编制、要行政级别。这反映了有些地勘队伍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对走市场化、企业化经营之路仍不够坚定。必须明确,企业化经营是大势所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地勘工作新体制的必然选择,国家的改革政策也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必须彻底转变观念,坚定企业化经营改革方向不动摇,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的新问题,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争取主动。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地勘队伍应主辅分离,做大做强主业,确立主业地位。一方面,集中相应的有效资产和有生力量,立足“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寻求对外合作,走出一条适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地勘队伍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积极深化内部经营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将非主业部分逐步、稳步推向市场,从而减轻主业的社会负担,让主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第二,商业性地勘队伍要紧密跟踪地勘市场专业细化的趋势,要向新工程地质、灾害地质、旅游地质等新领域不断拓展阵地。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时刻面向市场需求的变化,跟不上需求变化的队伍迟早要被市场淘汰。
第三,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公益性和商业性地勘队伍都要“走出去”,为国家资源政策和宏观规划等服务。要在竞争中不断和世界先进技术接轨,在竞争与合作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尤其在目前国内资源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为我国的矿产资源供应拓展空间。矿产资源的开发要勘探先行,有实力的地勘队伍应该发挥先锋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地质工作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对地质工作的要求也不尽一致。企业化经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立足现有的基础和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稳妥地分步实施。
3.切实抓好人才建设,增强地勘队伍的科研与应用能力
人才是地勘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应从国家教育方针、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培养地勘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整合,保护有限的人才,防止人才的进一步流失。同时,实施继续教育,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更新知识,优化结构,加快培养急缺人才。要吸引和留住人才,以事业、待遇和感情留人。努力造就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3支人才队伍,为加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要做好科研院所和地勘队伍的合作,坚持调查、研究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对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是地勘队伍在市场竞争中的制胜法宝,要引起足够重视。要探索科研和生产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降低地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地勘项目质量管理
只有原国有地勘队伍改制后的地勘队伍的市场是不完整的市场,必须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与进来。这就要从政策上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地勘事业。只有进退自由,产业利润分配机制合理,才能吸引人、财、物资源进入地勘市场。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地勘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地勘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地勘工作的质量。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多市场竞争主体的格局,以此带动商业性地勘市场的竞争与活力。
作者简介
卜小平,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实习研究员。
❹ 大家觉得一般地质队以后的发展方向会是怎样
地质队还是走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才会更加的有前景
因为大地质服务时这些年被广泛提及的
很多所取得的成果没有真正发挥出其效用,没有更广泛的应用,这个是地质单位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❺ 地质工作的基本历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确定了“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的方针,地质学和地质事业赢得“建设的尖兵”的地位而备受重视,从而开始其大发展的历程。
(一)地质工作管理机构的建立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任命委员21人,李四光任主任委员,尹赞勋、谢家荣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全国地质工作,并适当集中全国地质学家解决国家建设的迫切地质问题。同年11月,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讨论了四个问题:中央地质机构的组织;中央与地方地质机构的联系;地质教育;1951年的工作计划。会议明确提出,应人力物力集中解决煤、铁、石油和有色金属的资源问题。并建议地方地质机构应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双重领导。
1951年,300多名地质工作者组成84个地质队分赴全国各地区调查,其中东北地区仍为工作重点。至1952年,全国地质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包括80多个项目在内的地质工作计划,对5000多平方千米的国土做了地质调查并绘制出图件,钻探进尺总计达到3万余米。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地质部,任命李四光为部长,何长工等为副部长,以加强地质工作的领导,使地质工作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地质部成立后,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随即撤销。在成立地质部的同期,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等有关部门,也先后相应地加强了各自的地质机构。中国科学院成立地质研究所和古生物研究所,强调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开展科学研究;接着成立古脊椎动物研究室。1952年,在院系调整中建立了北京地质学院和东北地质学院;各大学地质系扩大招生;建立专科学校;几年后又建立成都地质学院。20世纪50年代初,与地质相关的北京矿业学院、北京石油学院等也建立了。从1952年起,先是各大行政区,后来是各省先后建立地质局,组织勘探队。至此,地质工作管理机构基本完备。
(二)地质工作的大转变
1952年11月,全国地质工作计划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地质工作开始大转变。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制定1953年地质勘查计划,这是中国地质工作第一次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此地质工作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夏国治,程裕淇,1990)。
1953年,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的地质工作任务共有四项:第一,保证五年内开始新建企业的设计所必需的矿产储量;第二,加强对某些以前没有发现或者很少发现的和目前特别缺乏的资源(例如石油)和地区上分布不平衡的资源的普查工作和勘探工作;第三,有计划地开展全国矿产的普查工作,进行部分的区域地质调查等工作,保证第二个五年计划所需的矿产储量,并为第三个五年计划所需的矿产储量准备资源条件;第四,加强水利资源和综合流域开发的地质勘查工作,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要水利工程和水力发电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源,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所需的水力资源开发做好准备工作。为此,五年内计划探明可供设计的煤的矿产储量202.7亿吨,铁的矿产储量24.7亿吨,计划完成地质勘探钻探工作量923万米,提供地质勘探工作经费16.7亿元(夏国治,程裕淇,1990)。
为了顺利完成“一五”计划所规定的地质工作任务,地质部将60%的技术力量保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煤炭的重点勘探任务,以16%的力量有重点地进行普查。“一五”计划开局之年,77%以上的地质人员到了野外,即使以科学研究任务为主的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和古生物研究所,也派出了大量科技人员密切配合。
“一五”计划期间,共完成了74种矿产的勘查,有64种取得了可供工业设计使用的储量。与1949年相比,铜的储量增加了14倍,钼的储量增加了50倍,石油的储量虽然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但仍比1949年增长了32.5倍,而且还开始了200万平方千米的石油地质普查(夏国治,程裕淇,1990)。
(三)地质普查的全面展开
从1954年开始,地质普查工作全面展开,为此,地质部成立了普查委员会,组织了44个普查队共2000多人,在20个省(区、市)的120多个县的范围内展开普查工作。至1955年,地质部所完成的普查工作量已由1953年的8%增长至20%。到1956年,地质部所属各地质队均已将二分之一以上的技术力量投入普查工作中。
1955年,地质部根据国务院决定开始承担石油普查任务。1955年春节前后,地质部召开第一次石油普查工作会议,组成5个石油普查大队,会同燃料工业部分别在准噶尔、柴达木、六盘山、四川等地进行大面积的石油普查,并强调运用地质理论指导探寻石油的重要性。同时,地质部还在华北平原进行了石油普查,并抽调技术骨干充实各石油普查大队的力量。1956年,石油普查规模进一步扩大,地质部派出14个大队与地球物理探矿等队伍配合,普查了新疆、柴达木、松辽平原、华北平原、四川盆地、鄂尔多斯、贵州、广西等面积达40多万平方千米的地区。
1957年,地质部做出石油地质工作战略东移的决定,将找油的重点从西部转移到东部各盆地。“一五”计划结束时,找到的可能储油构造累计达256个,有的已经钻探出原油,为大庆等油田的勘探开发奠定了基础(夏国治,程裕淇,1990)。
除油气资源外,区域地质调查和其他矿产普查也大规模地展开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几十个具有工业价值的新矿区被发现。
(四)地质工作的曲折发展
1958~1965年地质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一方面,地质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区域地质调查方面,完成了1:20万综合区域地质调查面积43万平方千米,开展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的试点工作,出版了1:300万全国水文地质图及其说明书;在矿产勘查方面,全国共发现各种矿产的矿点10万多个,探明有相应储量的矿种93种;在工程地质方面,地质部与水电部共同完成了三门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阶段及坝区施工阶段的工程地质勘探任务,完成了长江三峡初步设计所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另一方面,在那一特殊的历史时期,不尊重客观规律,盲目追求高速度、大计划,也使这一时期的地质工作遭受了挫折。1958年,地质部门的23种主要矿产储量的年计划指标不断加码,分别超过国家批准计划的1倍,有的甚至达到10倍。1959年和1960年仍然延续了这种跃进的势头。与此同时,地质工作出现了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讲必要的程序忽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现象。这些都给地质工作带来了损害。
1960年冬,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从1961年至1963年,国民经济进入连续3年的调整时期。地质部也从1961年起,总结“大跃进”期间地质工作的经验教训,部署调整工作,并组织地质工作者对地质工作的性质、特点、规律、内部工作关系进行大讨论。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地质工作逐步恢复了正常秩序,并开拓出若干新的工作领域。
这期间,地质部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强重点矿种和矿区的勘查工作。一是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同石油工业部在大庆长垣组织石油勘探会战,同时开展外围地区的普查勘探工作。二是加速勘查铬矿资源。三是集中力量组织长江中下游各省协作,重点加强铜、铁矿等矿产的勘查工作。②加强三线战略后方的地质工作。地质部门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三线建设的指示,对二线、三线地区和战略后方的地质勘查工作做了相应的加强。③加强与发展农业有关的地质工作。④加强地质科学研究。新建了一批地质科研机构,出版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科学专著和论文报告,“以任务带学科”,强化了为国民经济服务并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学术氛围活跃,大地构造学领域的地质力学、多旋回学说、地洼学说、断块学说、地壳镶嵌波浪运动说等学派之间展开了争鸣。⑤开辟了新的地质工作领域。如海洋地质工作、特种非金属矿产的找矿勘探工作、地震地质工作以及第四纪冰川和现代冰川、珠穆朗玛峰地区的地质考察、核爆试验场工程选址等(夏国治,程裕淇,1990)。
(五)地质工作的艰难前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地质工作像国民经济其他行业一样遭受了严重的挫折,但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地质工作者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地质工作艰难地前行。
一方面,地质工作遭受严重挫折,主要表现:地质教育事业损失惨重,北京地质学院先迁湖南石门,再迁湖北江陵,最后落户武汉,迁徙过程中人才流失、物资毁损,地质院校停止招生达五六年之久;地质工作管理机构合并撤销,研究机构下放管理,给地质工作带来巨大损失;探矿机械、地质仪器等工厂长期处于半停滞状态;地质工作队伍中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全国地质工作技术人员由1966年末占地质职工队伍总数的19.1%,下降到1976年末的12.5%,虽然绝对数有所增加,但所占比例急剧下降,造成队伍结构的严重不合理,给地质工作带来了长期难于解决的负担(夏国治,程裕淇,1990)。
另一方面,即使是在这样严重的困难局面之中,地质工作仍然在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以及开辟地质工作新领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地质工作在困境中艰难前行。在区域地质调查方面,先后完成了青海等地的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约100万平方千米;过半数的省市进行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出版了中国第一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正规图件。在矿产勘查方面,石油、天然气勘查取得多处突破,分别在陇东、苏北、任丘以及南黄海、北部湾、珠江口、东海等地或构造见油、见气,确证这些地区具有良好的油气远景,或构造钻获日产千吨的高产油井,发现古潜山型油气藏;铁矿勘查也获重要进展,基本摸清了中国贫、富铁矿的类型、特点、分布规律、储量及潜在储量、冶选性能等;其他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取得许多新的发现,陆续发现和勘查了一些新的金矿、铜矿、稀土矿、铂族矿、铬矿等以及新的盐矿、重晶石矿、天然碱矿和许多非金属矿产的新品种。在水文地质普查方面,一部分水文地质普查队伍实行“工改兵”的制度,组建了基本建设工程兵水文地质普查部队,普查部队完成了350万平方千米普查面积中工作条件最艰苦的190万平方千米的任务。在开拓新的地质工作领域方面,地热地质勘查、航空地质和航空综合地球物理勘查以及将计算机应用于地质工作之中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地质科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包括编制出版1:400万中国地质图和1:500万亚洲地质图,中国地质矿产图集,1:300万中国海上及海域地质图等,以及稀有元素矿床类型及其成矿特征的系统总结、三峡工程、宝成铁路沿线环境工程地质科研工作成果等。在对外交往方面,恢复了中国在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中的会员国地位,对中国学术界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夏国治,程裕淇,1990)。
(六)地质工作迎来勃勃生机
1978年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迎来了科学发展的春天,也给地质工作带来了勃勃生机,地质工作真正转移到了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地质-找矿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拨乱反正,明确提出地质工作要实行以地质-找矿为中心的工作方针,要把根本出发点放在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和地质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上。
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调整。为了加强地质工作的领导,1979年,国务院决定,撤销原国家地质总局,恢复建立地质部,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1982年地质部改名为地质矿产部;各省(区、市)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及建材系统下属的地质队伍也相继收回改为相关部委为主的双重领导。
地质工作队伍的表彰和激励。地质部门先后三次评功授奖,表彰劳动模范、找矿有功单位和人员以及模范政治工作者等;为调动知识分子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地质部门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为知识分子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与此同时,地质队伍的结构得到优化,截至1985年底,地质部门队伍41.8万人,技术人员的比例由1978年的16%上升为20%,队伍素质得到改善(夏国治,程裕淇,1990)。
学术交流活动的恢复和发展,地质科研工作得到加强。1982年,中国地质学会举行学会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和学术报告会,会上为40名从事地质工作50年以上的老地质工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这一年,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发展到4万多人。按照中央“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地质部门将科技工作重点放在为解决经济建设和地质工作的关键性项目上,调整不同层次科研机构的分工协调以及地质队、科研机构和院校之间的横向联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地质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在区域地质调查和重点矿产的普查方面。在区域地质调查方面,至1985年底,1:20万地质调查完成了全国应测面积的88%,完成1:50万、1:2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922万平方千米。在此基础上,取得了一批重要基础地质成果:出版了《中国地层》、《亚洲地质》、《中国古地理图集》、《中国构造体系图》等一批高水平的专著和图集。通过全国范围内的普查,发现了值得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600多处,其中预计可达大中型矿床的约300处。有97种矿产新增了探明储量,平均每年扩大规模的矿区135个。在南海珠江口、东海获得日产291立方米、174立方米的高产工业油流,在塔里木盆地获得日产1000立方米的高产工业油流,从而为海洋石油钻探和塔里木盆地石油普查打开了新局面(夏国治,程裕淇,1990)。
❻ 关于地质工作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
刘 崇 礼
本文根据我国地质工作发展规律研究的总体构想和要求,结合工作实践谈谈有关地质工作发展规律的一些基本认识。
规律之一 地质工作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国民经济发展是推动地质工作发展的动力,这是地质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
地质学与地质工作,始源于社会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回顾我国地质工作发展的历程,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三个发展阶段和三次发展高潮期,但是两者并不同步。
地质工作发展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奠基阶段,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国民党统治时期。当时,我们国家的工业落后,各类矿山开采的规模都很小,国民经济对地质工作没有太多的需求,地质工作根本列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议事日程。那时从事地质工作的人数很少,仅是开展一些零星的地质调查和考察工作,一般多从事教学和地学研究。当时都将地质学科列入理科范畴。前辈地质学者,凭借我国幅员辽阔,地质背景复杂的优越条件和自身的学识功力,相继创立了诸多学派的地学理论,为地质学科和地质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我国地质学和地质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就是我国地质工作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第一、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展开,其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显得十分突出与紧迫。地质工作开始得到国家的重视,建立了专门的机构,扩大了地质队伍建设。当时不仅国家成立了地质部,同时各工业部门,如煤炭、冶金、石油等工业部门,也都纷纷建立了自己的专业地质队伍,并且成立相应的地质院校,培养各类地质人才,地质工作得到了飞速发展。随之相继开展了大量的普查找矿和地质勘查工作,发现并找出了许多矿床与矿产地,查清了一定数量的、可供利用的矿产储量,为老矿区的改扩建和新矿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显示地质工作的发展步入了第一次高潮期。
在此期间,开展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就是以找矿为中心。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更好更快地寻找并查清各类矿产资源,以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地质学科开始从理科转向工科。它标志着地质工作进入到第二个发展阶段。
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国民经济也是在有起有伏地波浪式发展。正在国民经济处于大好的形势下,20 世纪 50 年代的后期,随着全党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的开展,在经济建设上 “左”的思想开始出现。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从 1958年开始了全国的 “大跃进”,经过 1958 年至 1960 年的三年 “大跃进”,在盲目冒进的方针指导下,造成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调,也给各方面的工作带来诸多问题。从地质工作来看,在 “大跃进”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两个: 一是盲目扩大队伍; 二是片面追求数量,严重忽视质量。从而造成地质成果质量不高以及人力财力的浪费。鉴于三年 “大跃进”给国民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1961 年党中央提出了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这种形势下,地质行业开始大量压缩队伍,调整布局,地质工作从高潮转入低谷。经过八字方针的贯彻执行,国民经济逐步复苏,地质工作也相应地有所前进。但是,不幸的是从1966 年全国又开始了 “文化大革命”运动。经过几年的 “文革”运动,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地质工作同样遭受很大的冲击。直到 “文革”的后期,1975 年党中央发出“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号召。1978 年又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做出了 “要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定。随着对党中央号召和决定的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伴随国民经济形势的好转,地质工作也出现了好的发展势头,地质管理机构得到恢复与加强,通过整顿生产秩序和建章建制,以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工作经验的总结,从而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工作程序和相应的法规,我国地质工作进入了成熟时期。尔后,随着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大量开展了地质普查找矿和勘查工作,地质找矿成果获得丰收,地质工作也进入了第二次发展高潮期。
在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国民经济发展又一度出现过热现象,伴随这种现象的负面影响,地质队伍又出现了盲目扩展的情况。到 80 年代初,国家在工业战线又开始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明显放慢,地质队伍再度呈现过剩,加之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地质工作承受的改革压力很大,所以进入 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地质工作一度处于低迷状态,处境十分困难,许多地质工作者都为之忧虑。我记得是在黄汲清先生任地质学会理事长的一次地质大会上,提出了地质工作向何处去的问题,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就在这种背景下,以张炳熹先生为首的中国地质学会2000 年中国地质研究会,组织了专门课题研究组,就地质工作去向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随后又结合地质工作改革,以及振兴与发展地质工作等多项课题,进行探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有关课题研究的成果中,明确提出 “地质工作是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工农业建设和持续发展中所需的矿产、能源和水资源,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预报与防治等国土开发整治方面的实际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地质工作,都必须在地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全国经济建设全面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地质工作要全方位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是相当重要的,是非常正确的,这种指导思想很快就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它标志着地质工作步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
从上世纪末至新世纪开始,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又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矿产资源又开始出现短缺的情况,尤其是能源显得更为紧张。2005 年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上,提出要重视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2006 年国务院正式下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随着 《决定》的贯彻,地质工作开始进入第三次发展高潮期。地质工作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这种依从关系,反映了地质工作发展的一种客观规律。我们应该认识它,很好地分析研究,并加以利用,以促进地质工作的健康发展。在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地质工作第三次发展高潮期与前两次有很大的不同,它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到来的。而且当前地质工作的改革又处于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暴露出的问题很多,协调解决的难度很大。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决定》,促进地质工作尽快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确实有待认真研究。
规律之二 任何一类矿产都是在特有的历史地质背景下形成的,这是一种客观规律。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总结成矿理论,正确加以运用,以求寻找出更多更好的各类矿产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就煤矿床而言,它是在特定的古地理、古气候适宜大量繁殖生长泥炭物质,并在泥炭堆积速度与地壳沉降速度适应的情况,才能形成具有工业价值的煤矿床或煤聚集区带。从纵向的时间上讲,我国的成煤时代比较齐全,而主要成煤期,则是集中于石炭系—二叠系与侏罗系—白垩系,褐煤多产于第三系。从空间来看,是由两横两纵的四条分区界线,而呈现的 “井字形”展布。
( 1) 天山—阴山线或称纬一线。
( 2) 昆仑—秦岭—大别山线或称纬二线。
( 3) 大兴安岭—太行山—雪峰山线或称经一线。
( 4) 贺兰山—龙门山线或称经二线。
上述分界线不仅反映一定的地质历史背景,而且也反映出不同的地理、地貌特征。按照自北向南,从东往西就可以将我国煤炭资源划分为 9 个大的区块: 即东一区———辽、吉、黑三省含煤区; 东二区———冀、鲁、豫、苏 ( 苏北) 、皖( 皖北) 及京、津含煤区; 东三区———闽、浙、赣、苏 ( 苏南) 、皖 ( 皖南) 、鄂、湘、粤、桂 ( 包括海南、台湾) 含煤区。中一区———内蒙古东部含煤区; 中二区———晋、陕、甘 ( 陇东) 、宁及内蒙古西部含煤区; 中三区———云、贵、川、渝含煤区。西一区———新疆含煤区; 西二区———青、甘及新疆南部含煤区; 西三区———西藏及川西含煤区。这些区块的含煤丰度及其煤种质量都有一定的差异。总结认识煤矿床的生成条件,以及煤炭资源的分布规律,对于指导寻找煤炭资源产地,开展煤炭资源的经济评价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扭转 “北煤南运”,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煤田地质系统曾开展过 “江南 ( 长江以南) 无煤论”的批判活动,以行政命令从北方调集大量煤田地质勘探队伍,大面积地开展江南 9 省 ( 包括苏南和皖南) 找煤工作,结果收效甚微,浪费很大。据我所知,绝大多数的煤田地质工作者,无人发表过江南无煤的论述。但是江南 9 省煤炭资源贫乏,这是事实,它是由其客观地质条件决定的,是人们主观意识无法改变的。根据上述我国煤炭资源空间的分布规律,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格局,是人们无法改变的。上述违反成矿规律,瞎指挥的惨痛教训应该吸取。笔者认为应该尊重和总结实践经验,开展成矿理论研究,从实践中不断创新成矿理论,以便指导找矿和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
规律之三 地质工作程序一般都是从大范围 ( 或大面积) 的区调、普查开始,然后逐步缩小工作区范围,进行相应的详查和勘探 ( 精查) 。这是地质工作者对客观地质体认识的深化过程,是符合人们认识事物规律的。
地质工作只有遵循上述程序,通过各种地质工作手段和方法,就其所获取的地质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判断,逐步加深对地质情况的认识,然后再做出正确或比较正确的判断和结论,以保证地质成果的准确性及其可信度。当前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 ( 精查) 三个阶段。以往也曾划分为预查 ( 找矿) 、普查、详查和勘探 ( 精查) 四个阶段。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对外交往增多,对欧美一些国家的地质工作情况有了较多的了解。有人认为借鉴欧美国家的一些 “经验”,主张地质勘查工作无需划分阶段,应按市场经济法则,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其投资额度,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笔者认为这种理解与认识,是很不妥当的,值得商榷。据了解,欧美一些国家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在程序上确实不像我国有法规性规定。但是,他们也是从大范围概略了解开始,逐步进入区块的详细勘查,只是掌握上比较灵活。在 20 世纪 90 年代,联合国公布的固体矿产的国际储量/资源分类框架中,所采用的经济可靠性程度、可行性研究评价阶段和地质评价阶段的三维分类原则,其中地质评价阶段,就划分为预查、普查、一般勘探和详细勘探四个阶段。这与我国曾经采用过的四分法的勘探阶段划分是完全可以比对的。各类矿产地质勘查的基本框架,应该说是一致的。但是,固体层状矿产、非层状矿产,特别是流体矿产,其勘查方法确实是不完全一样的,就是同类矿产在执行勘探程序时,也应根据地质条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就煤矿床而言,对可以形成大型、特大型矿区的地区,其地质勘查工作,必须坚持在做好详查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好矿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然后按照规划的井田,开展精查工作,以保证矿区的合理开发和矿井的顺利建设。60年代在辽宁省发现的铁法煤田,根据普查工作证实,该煤田可以形成千万吨以上规模的大型矿区。但是,由于当时急于新区的开发,在转入详查的同时,就仓促地划定一个区块,开展井田的精查。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勘查,发现所划分的井田内,地质构造有较大的变化,无法保持井田的完整性,被迫停止精查。只得集中力量加快详查,然后又在详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矿区总体规划,再按规划的井田,开展精查。这种违反勘探程序的做法,欲速而不达,以至造成时间和人力物力上的浪费。再如,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发大西南的决定。煤炭部门立即调集了大量的基建队伍 ( 包括地质队伍) ,开展贵州省六盘水矿区的开发建设。当时为了加速矿区的开发建设,决定采取边勘探、边设计、边建井施工的所谓 “三边”工作方针,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致使新区建设吃了许多苦头,走了很大的弯路。上述教训,应该吸取。但是,在江南煤炭资源不好的裸露或半裸露地区,只适宜建设中、小型矿井的地质条件下,就可以在适当提高普查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地质区块直接转入精查。这样做完全可以满足中、小型矿井建设的需要,又可以缩短勘探时间。
另外,地质勘探方法也应与时俱进,按照改革开放的精神,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在精查阶段,应按照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最快的资本回收期的原则,采取地质设计与矿井建设施工合理交叉的一条龙的管理模式,开展地质勘探工作。这样就需要对现行 《规范》做必要的修订。
上述几点粗浅之见,望能在研究探讨地质工作发展规律的议题中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便共同商榷。
参考文献
中国地质学会 2000 年中国地质研究会 . 1999. 中国地质工作发展战略. 北京: 地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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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礼 . 矿产地质勘探方法探讨 . 中国地质,1998 年第六期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 . 中国煤田地质勘探史 . 北京: 煤炭工业出版社
联合国专题工作组 . 1996. 联合国国际储量/资源分类框架
❼ 新时期地质工作概念及发展方向
安翠娟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一、新时期地质工作提出的背景
早在1994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曾提出:“地质队伍要逐步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部队’,‘野战军’吃中央财政,精兵加现代化设备,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地方部队’要搞多种经营,分流人员,逐步走向企业化。”
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新的管理体制,在巩固多年来地质工作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原则,实施了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同年,为了加强国家基础性地质调查、公益性社会服务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前期调查工作,成立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了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地质工作。
2002年温家宝总理曾在新中国地质工作50年暨中国地质学会成立80周年纪念会上讲话中指出,伴随新世纪的到来,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地质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现新的战略性转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制。要实现传统地质工作向以“地球系统科学”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地质工作转变,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05年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牵头起草《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并将在近期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是指导我国新时期地质工作和地勘队伍建设的重要决定。它的出台将对推进我国地质工作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地勘单位的改革、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良性互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二、新时期地质工作相关概念辨析
1.大地质观
“大地质观”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以往的地质工作领域狭窄,偏重勘探矿产资源,专门为矿产资源的开发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应地也带来资源紧缺、环境恶化等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地质工作在观念上要作相应的转变。
新时期的地质工作是一种“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多功能的地质工作”。地质工作不仅要提供资源,更要将与地质相关的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地质、工程地质、城市地质等都视为工作内容。“大地质观”体现在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增加工作容量、不断更新技术手段,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城市化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增强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服务。
目前,在北京、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已树立全面面向社会服务的工作观念,努力拓宽地质工作领域,以城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与海洋地质为主线,为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生态旅游、海洋资源管理与海岸带管理等服务。
2.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地质勘查工作从经济意义上可划分为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两类。1999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对地勘队伍进行属地化管理。在国办发[1999]37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要分开,对商业性地质工作国家不再下达计划,地勘费基数中用于地质勘查的,由地勘单位自主经营,接受市场调节。
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核心是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相关基础地质资料;地质成果在使用上不具有排他性,可以向社会无偿提供,属于非营利性质。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公益性地质工作相对应,以营利为目的,为出资人服务;地质成果具有独占性,不能无偿提供,属于营利性质。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出资主体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为全社会服务,属于公共产品,通常是由政府公共财政出资,不排除社会各界捐赠;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通常是由企业出资。二是成本的补偿机制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通过财政不断核销与拨付加以补偿;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则通过列入服务对象的成本加以补偿。三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是由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财政可能加以确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则是由市场配置,即在一定时间内,需要投入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人、财、物由市场决定,政府又是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加以调节与影响。
3.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
区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首先应当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两个层次的地质工作。国家地质工作包括:全国性基础地质调查、综合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区域海洋地质调查、全国矿产资源评价、国家掌握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具有全国性战略意义的重点矿区的后续资源调查等。地方地质工作包括: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调查评价、地区性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农业地质和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山区丘陵区石灰岩地区地质灾害普查、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体系建设,为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规划服务等的地质勘查工作。
两个层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有所不同,特别是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求会有所侧重。如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主要承担中央与地方财政出资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业务基础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精干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包括各省(区、市)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地质资料馆等事业单位。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应的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则侧重具有全国战略意义的、公益性的地质调查、勘查等工作。
4.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战略性矿产资源是指对一个国家的发展、稳定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国防安全、经济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有着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和平时期能够稳定、持续供应,并保持适度储备,能够应对国内外突发事件的矿产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战略性矿产资源具体矿种的确定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矿业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则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围绕战略性矿种开展的勘查活动,其根本宗旨是维系国家经济安全,提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国家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服务。
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项:①通过国家持续投入的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全国主要成矿区带大宗、支柱性矿产的资源潜力及其可供性,获取相对可靠的实际数据,摸清资源家底;加强资源市场供需形势分析、资源政策与资源战略研究,为国家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为社会或企业提供资源信息服务,培养公众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等;②开展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大型、超大型矿床的勘查工作,提交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资源量,形成一批具有国家意义的矿产勘查开发基地和资源储备基地;③开展境外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④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根本任务。
三、新时期我国地质工作的发展方向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第一届中国探矿者年会上指出,地质工作应该与时俱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深化改革,实现战略性转变,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工作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工作,从传统地质工作转向现代地质工作,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转向资源、环境并重的地质工作,从主要依靠国内“一种资源、一个市场”转向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勘工作体制,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新时期我国地质工作要坚持以上几个转向,进一步满足以下几点需求。
1.基本满足工业化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地质工作要加大科技含量,地勘单位要加快改革,以满足重化工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2.基本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城市地质工作要在城市地质基础理论、城市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城市环境地质评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为城市建设提供地质保障,满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基本满足生态建设及恢复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代价的。在强调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新时期地质工作要从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恢复出发,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
4.基本满足防灾减灾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我国地质灾害具有频发性和突发性强的特点,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治、减灾救灾等成为地质工作重要的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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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潘文灿.让规划意识深入人心.中国黄石国土资源局网站,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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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长森.在河南省地调院2004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网站,2004,3.
作者简介
安翠娟,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❽ 地质勘查队伍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贺建委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河南郑州,450052)
“地质勘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仍然担负着重要的任务。”这是国办发[2003]76号文件对地质勘查工作和地质勘查队伍的总体评价。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地质工作者的不懈努力,这支队伍向国家提交了大量的能源、水资源和各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使矿业经济在我国总体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资源严重短缺与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尖锐,矿产资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环节,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关注地质勘查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地勘队伍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地勘队伍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地勘队伍属地化后较快地融入了地方经济,为寻找对我国经济建设起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作出了贡献。但是,当前地勘队伍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经济实力较差,资金严重短缺
地质勘查工作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地勘队伍历史包袱沉重,加上政策稳定性较差,财政拨款基数低,存在人均资产占有量少、离退休人员比重大、下岗职工多、职工工作和居住环境差、用于地质勘查的实际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体制因素。由于地质勘查工作长期按照生产任务及经费由国家下达、资金专款专用、地质成果无偿交给国家和社会使用的计划经济体制运行,造成地勘单位普遍缺乏资金积累,经济基础薄弱,设备陈旧落后,可用于经营的净资产少,基本建设欠账过多等状况,从而影响了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
(2)投入因素。属地化以后,随着人均工资增加和全社会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地勘队伍人员经费支出连续增长,而财政拨款却没有同步增加,因此,地质勘查等公用经费支出相应下降。
首先,由于政策性调资使工资支出增加,随之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附加费用也在增加。国办发[2003]76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落实增加工资政策时,要保证地质勘查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但不少省在调资经费预算安排中,只按照其他事业单位标准的70%左右拨付经费,造成这些单位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兑现增资。
其次,由于离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使离退休经费增长过快,而这些经费的增加,同样也要挤占其他经费。此外,离退休老同志的4项补贴(例如住房、能源、生活和适当补贴)至今没有落实,老同志意见很大,已形成不安定因素。
第三,地勘单位基地危房较多、位置偏僻是历史形成的普遍问题。2000年属地化时,不少地勘单位基地搬迁、危房改造任务尚未完成。属地化以后,多数地方财政一直没给地勘单位投入过基建费用,这些单位急需的基建投入同样也要挤占其他经费。
(3)政策因素。为了使地勘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办发[1999]37号、国办发[2003]76号等文件,明确了事业型地勘单位改革的方向——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2000年,“属地化”倒是在一纸号令下很快到位了。不少人似乎认为,地勘队伍剩下的只有“企业化”的问题了。因此,只要一提到地勘队伍改革,“企业化”就会脱口而出。甚至有人把“企业化”简单地理解为,只要地勘单位全都变成了企业,这支队伍的改革就算完成了。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也是导致近年来地质勘查工作不断滑坡、矿产资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节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由于国办发[1999]37号文件中的六项政策措施尚未全面落实,目前地勘队伍改革和走出困境的希望仍在徘徊之中。例如,国办发[1999]37号中指出:“地质勘查单位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允许其将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这是因为国有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面临困境,国家才给予了这些优惠政策。然而,由于实际操作的难度很大,批复的周期很长,多数省也没有像新疆那样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实施办法,因此,这些优惠政策至今无法落实。而这项优惠政策恰恰是解决地勘单位资金积累不足、历史欠账过多的最有效途径。
在预算包干的情况下,地勘队伍一方面要应对各项经费支出增长的压力,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因地方政策而使矿业权维护费快速增加的负担,导致了全国地勘单位拥有的探矿权不到探矿权总数的1/3。例如,勘查空白地也要收取价款;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地勘单位不但难以按规定享受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优惠政策,反过来还要承受因为是国家投资、所以地方也要参与矿业权收益分成等规定,给地勘队伍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以上这些都是造成地质勘查工作有效投入不足的直接原因,很多找矿前景较好的矿区也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尽快取得找矿突破。
2.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
地质勘查工作原本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由于政策等原因使职工收入普遍偏低。据有关资料显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地勘行业在全国15个工业部门中人均收入排第2位,而目前却排在第14位。投入不足和收入偏低,造成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加上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到既艰苦、收入又低的地勘单位工作,因而造成地勘队伍近些年人才断层、队伍老化的现象比较严重。人才资源短缺已成为妨碍地质勘查工作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关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国办发[1999]37号文件中指出:“目前,地勘单位可用于经营的净资产少,设备陈旧老化,离退休人员多,改革难度较大。中央和地方都要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把地质勘查工作列入政府“十一五”计划
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力度,尽快探明对我国经济发展有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缓解资源瓶颈约束,已成为全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因此,建议把地质勘查工作列入政府的“十一五”计划,以提高人们对矿产资源问题的高度认识,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同时,由于地勘队伍一直是地质勘查的主力军,因而也可以进一步引起人们对地勘体制改革发展问题的关注。
2.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地勘队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按照国办发[1999]37号和国办发[2003]76号文件精神,在下列问题上应尽快予以落实。
(1)各级财政部门应把国有地勘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同等对待,足额安排调标晋级和工资性补贴的预算资金;把离退休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的统一模式。
(2)国办发[2003]76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给予积极支持,努力解决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因此,应把地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列入地方财政的年度预算之内,解决地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
(3)把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准权限,按一定的资金额度部分下放到省级政府,或者尽快制定出符合各省自身特点的实施办法,以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使国务院对地勘单位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4)由于地勘队伍困难多、历史包袱沉重等现实问题,下一步的投入体制应按照“基数不变、增量改革”的模式运行,这是促进地勘队伍稳步推进改革的可行之路。
总之,建议政府应从政策、资金上加大对地勘队伍的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让其从沉重的历史包袱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加大地质勘查力度,为解决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作出更大的贡献,也为今后的地勘体制改革打下必要的基础。
作者简介
贺建委,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❾ 现在地质这行业前景怎么样
地质行业,大概可划分为地质勘查和工程勘察两种。地质勘查就是俗称的找矿,工程勘察就是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地质队伍,而且找矿的工作自很久以前到现在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了,全国各个省市空白区已经少之又少了,所以找矿的国家项目就越来越少,有大项目也是会在更偏远的类似内蒙等地区。其实就是这个意思,辽宁省的地质找矿项目基本省内的自己地质队去干了,外省单位很难进来,而且一个沈阳的地质单位基本不可能拿到大连的地质找矿项目。所以目前的地质找矿很受各个方面的局限。另外地质行业多是小型单位,目前可能还没有大的集团公司。总之项目少,竞争大,地方保护。以后会发展国外市场还是深部找矿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工资低,工作环境差就成必然了。
地方建设项目多,工程勘查就很吃香,现在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有前期工程勘查以及一些相关的评估工作(地质灾害、压矿等),地方发展,建设项目多,工程勘查活就多。单员工工资也多不了多少,唯一好的就是,你要是有关系,有活的话,那就有钱赚。反之就就开个固定的工资吧。另外说一点很多大的建设集团公司,都有自己的一个勘察的队伍,纯地质单位一般拿不到他们的工程建设勘察项目。
目前地质行业还有中铁集团的模式。
个人发展从大环境上来讲是受局限的,机会会较其他行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