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质量怎么管理制度
①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⑶参加图纸会审
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⑽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⑾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⑴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
⑵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⑶负责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帮助项目建立和指导QC小组活动和整理成果资料,表彰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有成效的优秀QC小组。在项目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⑷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⑸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⑹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⑺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
⑼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⑶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组间交接检查
⑷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
⑸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⑹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⑺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⑻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
②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质量预控措施,为确保工程质
量,制定以下检验制度。
1、 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
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 按照DBJ01-51-2000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
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涂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种安装工程的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
对于一般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
到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 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
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至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此类物资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 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
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对于此类检验,在项目部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的数量。
6、 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的
物资验证手续。
7、 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
时进行挂牌、标识,按现场规定进行贮存、入库保管。
8、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
隔离、标识、记录与处置。
过程三检制度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保证工序质量,是项目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质
量控制之一,应在每道工序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1、 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各工种作业班组,在施工前应有相应
的书面技术交底(或样板交底),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及时组织进行自检、互检,纠正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并应保存文字记录(自检记录、施工日志等)。
2、 在上道工序完成后准备转入下道工序施工(或土建与设备安装
工序之间),应由双方班组长(工长)共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经检查合格方能转入下道工序,并应有文字记录,如有未了事宜应记录清楚,以便追溯。
3、 对于各项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其完成之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
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班组长等参加检查,并做出结论明确,内容详细的文字记录。
4、 对于各种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应按新的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应有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和签认。
5、 过程三检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记录,应由施工作业层负责保存,
以备查验。
成品保护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成品完好率,避免人为的损失,增加经济效益,力争优质低耗,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1、 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所有施工物资)按现场管理制
度要求进行堆放、储存和保管。水泥应入库,钢筋管材按规格、品种、型号分别码放整齐,贵重物品单库存放。配件、零星用品入库保管,门窗、保温、防水材料等应采取遮盖或入库保管。
2、 加强工序、分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对每一工序(检验批)、分
项工程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中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要求做好成品保护,树立“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质量意识。
3、 做好工序、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土建与设备安装工程有交叉
作业,尤其注意成品保护。在结构施工中,水、电预留、预埋施工应配合砌筑、钢筋、模板、砼工程,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严禁事后剔凿,破坏结构,交接检查应有记录,由专业工长、作业班、组长、专职质检员参加签认。
4、 装饰、装修与设备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在进行施工作业前,
应由专业工长(分承包负责人)提供书面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其中必须包括成品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工种作业应尽量避免对其他工种的成品造成破坏和污染,应采取封、包、遮、盖等保护措施。
5、 竣工验收阶段的成品保护。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如门窗安装、
管道、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安装、阀门、散热器、电气开关、插座、箱、盒、油漆、粉刷、地面工程、外装修工程、屋面防水等,还包括完成各种施工试验、检验项目等,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建筑产品遭受人为或意外的破坏,设专人负责,并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并执行相应的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本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贯彻执行。
2、 验收程序和组织:
2.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2.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并人员进行检查
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 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
形成验收文件。
3.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
样检测。
3.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3.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
质。
3.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 在2003.1.1前开工的在施工程还按旧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1、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和内容详尽,包括各类施工记录、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交接记录及中间检查记录等。
2、项目经理部要设专职的技术资料员,负责各种质量文件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
3、各种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应由专职试验员负责按施工规范、规
程的要求进行取样,送至有资格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并及时将试验结果反馈到项目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要保证有见证取样的数量达到要求。施工试验应由专业工长、质检员(土建、水、电)、班组长等到有关人员参加,试验记录由工长负责按要求如实填写、签证完毕后交于资料员收存。
5、 各质量检验记录,要按“质量验收制度”的要求进行检验、填
写、签认,由资料员负责归档保存。
6、 各类交接检查、中间检查应由有关工序负责人,分包负责人按
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
7、 所有质量记录的管理还应符合公司质量手册中有关质量记录,
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技术交底制度
为保证按图施工,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我们应该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制定以下技术交底制度:
1、设计交底
(1)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负责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在确定设计交底日期后,由技术负责人通知公司工程部、质量部、建设(监理)等有关单位,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
(2)设计交底后应及时办理一次性洽商,如设计人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由设计单位研究后补办洽商或设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人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设计交底记录存档。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因交底内容多,交底时可不单独编制交底,交底方式亦可采用开会形式,将各有关人员组织在一起,由编制人进行宣读,各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由资料员将交底主要内容记录下来,做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存档。
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在分项工程施工前,专业工长负责编制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专业工长对班组长进行交底。
4、特殊过程、设计变更、洽商交底
防水、钢筋焊接、砼浇筑、构件吊装等特殊过程施工前,设计变更、洽商生效后由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5、样板间交底
在工程装修前进行,样板间必须作到项目齐全,一次作到位。
6、口头交底
由交底人根据接受交底人变化及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随机进行。
7、项目部交底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工程范围、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要求。
(2)主要操作方法和质量安全措施。
(3)主要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使用情况。
(4)重要施工图纸解释。
(5)经批准的重大施工方案措施。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7)保证技术经济指标措施。
(8)应作好的技术记录及分工。
(9)其他施工应注意的事项。
8、班组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中的有关要求。
(2)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措施及要求。
(3)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4)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5)设计变更、设备及材料使用情况。
(6)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7)各工序之间的衔接、协调和配合问题。
(8)成品保护措施。
③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3)建筑工地质量怎么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相对于土建施工,装饰工程有其固有的特点,主要的一面,就是其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并且,经常有许多最新的材料应用的问题。因此,针对材料的问题,必须解决好材料的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①、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组织材料商供货。
②、材料采购,面对品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含实际损耗)、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以避免材料订购不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③、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整理分类,根据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归类堆放于不同场地。
④、材料发放。使用追踪,清验。对于到场材料,清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并且需对发放材料进行追踪,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
特别是要对型材下料这一环节严格控制。对于材料的库存量,库管员务必及时整理盘点,并注意对各材料分类堆放,易燃品,防潮品均需采取相就的材料保护措施。
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有两种:
工期法
即将临时设施的成本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其原理与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平均法相同。计算公式如下: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月)
工作量法
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是考虑了临时设施的使用强度。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摊销额=临时设施成本×(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摊销额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价值相对较低的临时设施,也可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将临时设施的成本计入受益的工程成本。如果临时设施为两个以上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服务,应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将其价值在受益的各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