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地质量指标包括哪些
① 什么是立地条件
立地条件是影响森林形成与生长发育的各种自然环境因子的综合,专是由许多环境因子属组合而成的:①地形。包括海拔高度、坡向、坡形、坡度、微地形等;②土壤包括土壤种类、土层厚度、腐殖质层厚度与腐殖质含量、土壤侵蚀度、质地、结构、紧实度、pH值、石砾含量、母质种类及风化程度等;③水文。包括地下水位深度与季节变化、地下水矿化度与盐分组成、有无季节性积水及其持续期、水淹可能性等;④生物。包括分布的植物种类、种的盖度、多度与优势种、群落类型以及病虫害状况等;⑤人为活动。包括土地利用的历史沿革及现状,各种人为活动对上述环境因素的作用等。 有林地的森林分类与经营方式、方法都须考虑其立地质量。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对造林树种的选择、人工林的生长发育和产量、质量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立地条件的造林地上必须采用不同的造林技术措施。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网络全书》)
② 立地类型划分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一)目的、意义
立地类型划分是对不同森林植物地带、不同地貌类型区、不同的立地条件和生产潜力分别进行科学的分类和设计,评价各类型的林业用地质量,选择适生的树种来达到理想的造林效果。为当前森林培育规划设计、造林、营林提供科学依据,这是集约造林的基础。要大幅度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提高林木生长量及其稳定性,必须先划分立地类型,按类型选用适宜的树种。过去黄土高原一些地方造林,因为没能因地制宜选用树种,造成了很大损失。
黄河上中游地区自然条件比较严酷,生态公益林建设首先要考虑树木生长的稳定性好,其次是防护效益要高。生长稳定的树种,就是即使遇到环境条件极端变化时,如特大干旱、持续低温或霜冻等也能正常生长,或受到一定的影响后能较快恢复,在这个前提下再进一步考虑速生性、丰产性。适地适树还要考虑不同林种对树种和立地质量的要求不同。如立地质量差的山脊、梁峁、陡峭阳坡、红土沟坡等,只要这一树种能正常稳定生长,即使生长量较低,但只要长势好,根系固土作用强,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就可认为是达到了适地适树。质量好的立地类型,可用来培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
(二)基本概念
1.森林植物地带指相似的生物气候条件下,有着相似的地带性土壤、植被类型分布着相似的植物群落,呈地带性分布的地理区域。
2.立地指影响森林形成和生长发育的自然环境地段。其中包括气候、地质、地貌、土壤和生物因素。
3.立地条件在一定的地区内,在大气候和地貌类型已经基本一致的条件下,在造林地上所有与森林生长发育有关的自然环境因子(小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生物因子)的综合称为该地区的立地条件。
4.立地条件类型指立地条件基本一致,地域上不一定相连接,具有相同的生产潜力并需要采取同一营林措施的地段的组合。
③ 航空象片立地质量评价是什么
(evaluation of site quality by aerial photographs)
(方有清)
应用航空象片,对森林生长发育有关的自然环境因子进行综合分析,划分立地类型,编制立地类型图的工作。它为森林经理和林业经营规划工作提供可靠的资料。世界各国林业工作者研究了多种立地条件划分与评价方法,主要有:按主导因子的分级组合法;按生活因子的分级组合法;多元回归立地指数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反映立地条件不是对林木生长的综合影响因素了解不够,就是工作量太大。应用航空象片判读结合地面实况调查进行景观分析,可以编绘立地类型图,并对立地质量进行评价(见图)。评价立地质量的工作步骤是:①利用航片微域信息丰富的特点,采用景观分析方法,判读勾绘立地判读因子;②将判读因子数量化,进行多元统计分析;③建立评定立地质量的数表和数字模型;④编制立地类型图;⑤各类型立地质量评价。
理论基础
由于物质组成、结构、排列、运动形式的差异,导致反射不同性质的光波,使航空摄影机内感光片感光成象。这些影象在几何特性、光学特性等方面均有差别,为航片影象判读立地类型奠定了理论基础。立地条件类型的定义和景观类型的概念有同义性,它们都表示在一定地域空间上的地形、土壤、植被及气候等因子相对一致的地段,并与周围边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景观类型在航片上比较直观,容易判读,因此,可以通过航片判读勾绘景观类型来获得立地类型资料,迅速地评定植被、土壤及各种地物间的相互联系的规律性。直接影响林木生长的立地环境因子有:海拔高度,地面坡度,坡向坡位,土壤类型、肥力和有效厚度、岩性,小气候,植被类型等,这些因子在航片上的影象是可判的。判读森林立地类型的主要因子还有地形、土壤植被、林龄、树高、树干直径、树冠直径、株数和林分特点等。
立地条件航片景观分析
航片能反映景观结构,如将组成景观类型的各因素和反映在影象特征联系起来,就能从航片上直接或间接取得景观类型资料。因此根据景观类型表现在航片上的影纹、色调、形状等特征即可区分立地类型。不同的立地条件形成差异明显的景观类型。林木在肥沃土地上往往长势好,而在贫瘠的土地上则一般生长不良。低海拔、土壤肥厚、光线充足、湿度较大、坡面平缓等因素构成的景观,在航片上色调深灰、颗粒均匀并和周围贫瘠的土地有明显边界。高海拔、土壤瘠薄、干燥阴寒、小气候条件恶劣、陡坡等因素构成的景观,在航片上表现颗粒细小,无高度感,多半为草灌或为稀树灌木;其色调灰至灰白,常属荒山荒地,或为火烧迹地。
立地因子的航片判读分析
根据航片的判读性能,可对以下立地因子进行判读,分析立地条件。①海拔高:是山地立地质量变化最明显的因子,在航片上较易确定。气温随海拔增高而递减,在一定高度范围内,海拔高度增加,空气湿度和降水量也随之增加。由于气候和土壤条件变异,树木在不同海拔带内,生长期、生长率和形态特征均有差别,因此,海拔高度不同反映立地条件在垂直方向上的变化。②坡度:在立体象片对上应用摄影测量方法进行测算。③坡向:在航片上配合地图直接判读。④坡位:在航片上可直接观测。⑤土壤有效厚度:被树木根系所占据的那部分土壤厚度。在航片上通过综合判读分析可以把土层厚薄划分若干等级。⑥植被类型:植物种类和群落类型的数量、分布及其状态特征,是评价环境的指标。这些地面上生长的物体,在航片上记载清晰,也是可以直接判读的因子。⑦基岩:基岩判读需参考地质图和野外实况资料进行分析。⑧气候:航片判读小气候需从地形和植被生长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得到。以上立地因子的判读分析,是为了便于说明其各自的重要性,实际上各因子的作用都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综合对林木生长起作用,不能理解成为各因子的孤立作用。(见森林土壤调查、立地类型调查)
评定林地质量
指评定林地生产力的高低,是对森林或宜林地的立地质量的评价。它取决于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以及林木所处的生态环境如地貌、气候、土壤及地质基岩等的综合影响。评定林地质量一般常采用地位级表、地位指数表和多元地位指数表。这些方法有的虽然反映生态因子作用全面,但是测定那些生态因子常会遇到技术上、经济上的困难,不宜大面积使用。再者,它适于纯林,不适于混交林和宜林地,而且有时因林木间伐而引起树高变化对地位质量评价偏高。采用航空象片数量化地位指数表评定林地质量,可以迅速、准确地获得大量数据。在大中比例尺航片上,可以直接观察优势木高度、树冠幅、林分龄组、坡度、坡向、坡位、海拔高、土壤类型和厚度、植被类型等影响林木生长的主导因子,且航片上所蕴藏的宏观和微域信息,与立地因子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
④ 植被盖度能不能作为立地质量评价的指标
(一)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国家课程标准等,突出重点、注重导向,把学生学习状况、综合素质和成长环境等作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学生学习状况。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应用与解决问题能力、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学习负担等。
2.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品德行为、体质健康、心理健康、艺术素养等。
3.学生成长环境。包括师生关系、教师专业能力与教学方式、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社会环境等。
具体将按照小学、中学教育的不同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察重点,细化相关内容,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在再次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时,以“发展指数”来反映有关指标的纵向比较。
(二)提高教育综合评价的科学化水平
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情况;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向教育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发展,推动统考统测向基于科学抽样的多样化的质量调查发展,以基于标准的评价体系替代以往相对评价为主的教育评价。
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以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为主,以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为辅。测评和问卷调查要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坚决不搞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的统考统测。
(三)促进综合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
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形成以区域为单位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分别反馈。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⑤ 立地质量名词解释
简介
立地质量是科学造林、育林的基础,通过评价土地资源,真正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造林,为速生、丰产、优质和产量预测奠定基础。立地质量评价是对立地分类基本单元(立地类型)在采取某一种利用方式时的立地生产潜力进行评价,它是科学经营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
立地质量等级评价因子
选定坡位、坡度、成土母岩、土壤厚度、腐殖质厚度等作为立地质量等级主要评定因子。
立地质量等级评价标准
5个主要评定因子权重总和为100分,其中:
① 坡位20分:下部20分、中下部18分、中部16分、中上部14分、上部10分、脊部5分、全坡15分、平地17分。
② 坡度10分:平坡(<6度)10分、缓坡(6-15度)9分、斜坡(16-25度)7分、陡坡(26-35度)5分、急坡(36-45度)3分、险坡(45度以上)1分。
③ 成土母岩20分:页岩20分、花岗岩18分、板岩17分、浅海沉积岩15分、玄武岩及紫色(红色)砂岩13分、石灰岩10分。
④ 土壤厚度25分:厚(≥80厘米)25分、中(40~79厘米)20分、薄(<40厘米)15分。
⑤ 腐殖质厚度25分:厚(≥5.0厘米)25分、中(2.0~4.9厘米)20分、薄(<2.0厘米)15分。
⑥ 地位级是什么
(site classes)
(詹昭宁)
以林分平均高和平均年龄的关系为依据划分的林地生产力等级。属评价立地质量的定量指标。常在地位级表中查定。广泛应用于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间伐量和主伐量预测、森林收获量模型建立、收获表编制、经营类型组织等森林经营管理工作。
简史
划分林地生产力等级的工作,19世纪起源于德国。早期曾先后用土壤、环境因子或指示植物划分地位级。但这些生态分类方法只是定性描述,得不出定量指标。为克服这一缺点,20世纪10年代后又发展为用林木本身生长因子如材积、材积生长量、树高划分地位级。根据单位面积上的材积或材积生长量高低划分若干地位级的方法,虽然直观,但由于材积和材积生长量除受树种、年龄、地位质量影响外,还受林分密度影响而表现不稳定。同时测算材积和材积生长量的工作复杂,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后来研究表明,树高生长对地力的反应比较灵敏,且用树高划分地位级和用材积划分地位级的结果一致,从而简化了测算工作。中国对地位级的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20世纪20年代只局限于科研、教学中使用,50年代以后才由森林调查部门陆续编制出各主要林区主要树种的地位级表在森林经理工作中应用。
地位级表的种类和编制
地位级表一般分通用地位级表和地方地位级表两类。通用地位级表是按林分起源编制的,使用时不分地区和树种。地方地位级表是按地区、树种或树种组编制的,是中国常用的地位级表(见表)。
划分地位等级以树高生长曲线为基础。在坐标上,以林分平均年龄为横坐标、以林分平均高为纵坐标编成各等级的树高生长曲线即地位级曲线。从曲线上查各年龄阶段的各树高值编成表,即地位级表。一般为5级,用罗马数字标定。Ⅰ级——最好;Ⅱ级——好;Ⅲ级——中等;Ⅳ级——差;Ⅴ——极差。
地位级表的应用
对同龄纯林根据林分平均年龄和林分平均高查表,得到相应的地位级。对混交林、异龄林或复层林则分别依据优势树种、主要世代的林木或主林层林木的平均年龄和平均树高查定地位级。用地位级划分林地生产力,要求地位级曲线与要查定树种的树高生长曲线趋向一致,否则会出现同一立地的同一树种在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等级的结果。同时应注意以林分平均高和平均年龄的关系划分生产力等级所存在的缺陷。即林分实施下层疏伐作业伐去被压的小径树木后,由于林分平均直径比疏伐前增大,从而立即使林分平均树高增长,出现所谓的非生长性增长,人为地提高了生产力等级。
小兴安岭红松地位级表
地位级表
见地位级。
⑦ 阿尔泰山表征立地质量的指示植物有哪些生长什么植物的无林地立地质量好生长什么植物的无林地立地质量差
The真谛标志的标准植物有哪些?生长的植物五零地裂,
⑧ 立地条件类型如何划分
在造林与森林经营复中,必须把立地制条件及其生长效果相近似的地段归并成类型,以按不同的类型设计,采用不同的造林技术与施用不同的森林经营措施,这样的类型称立地条件类型。国内外立地条件类型的划分方法有三: 1.按主导环境因子的分级与组合。该法简单明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普遍,但较粗放、刻板; 2.按生活因子的分级组合。主要按林木需要的水分和养分(肥力)在不同地段的等级划分。此法反映的因子比较全面,但不易直接测定,复杂地形的小气候差异在类型中难以全面表达。为此,有学者试用主导环境因子和生活因子相结合的办法划分立地类型; 3.用立地指数代替立地类型。此法在北美应用较普遍。它是将树高生长与许多立地因子联系起来,通过多元回归分析编制立地指数表与划分立地类型,能综合反映立地质量的高低与森林生长的效果。但不同的树种难以套用,且方法本身只能说明效果,不能说明原因。(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网络全书》)
⑨ 什么是立地指数
立地指数可根据编制的立地指数表查定,还可以根据编制相关系数了解各因子在影响版林木生长方面的主权次关系,对深入了解立地质量,作出数量评价是有益的。立地指数是对现有成林进行研究编制的、对于无林地的小流域常常没有编制立地指数表的条件,使用受到一定程序的限制。
⑩ 立地类型的立地分类的原则和依据
立地分类应遵循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原则。科学性即要求立地分类所依据的因子能正确地反映立地的本质和特征,符合各地立地变化的实际情况,并能用它们做出正确的立地质量评价和生产力预估;实用性即在划分方法上要力求容易掌握,特别是划分的立地类型便于认识和运用,所依据的立地因子直观性强、稳定可靠,即在野外凭感官就可直接准确鉴定,而且不易受天气影响而改变。除此之外,立地分类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地域分异原则
即要考虑自然综合体的地带性变化规律,这是立地分类的理论基础。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很大,既有纬度(水平)地带性热力分异,又有非纬度(水平)地带性——经度地带性干湿分异,以及相应于大地构造分区的大山系、大高原和大平原的地貌分异,或者是山地、高原和平原的组合差别。这些非纬度地带因素,特别是对以山地作为主要用地的林业用地,构造—地貌分异,常常干扰、破坏了地带性表现,对我国自然环境的区域分异所起的作用,不低于地带因素。
(2)分区分类原则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面积广大,自然条件复杂,各地区差异很大,造林地特征及其组合关系,在各地很不一样,造林地潜在生产力也不一样,不可能用一个分类系统概括全国各地区的立地类型。分区分类可使区域的划分(反映地域分异)与类型的划分(反映地方分异)在立地分类系统中得到统一,因而也是区划单位与分类单位并存的原则。
(3)主导因素原则
立地是由多种环境因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立地分类取决于自然综合体特征的差异。分类时要全面考虑各项环境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既要考虑整体特征及综合效应,又要分析其因果关系。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对林木生长、树种分布、林种布局有显著影响或起限制作用的主异因素来,并将它作为划分各项立地单元的基本依据,特别是确定自然区域之间界线时,运用主导因素原则更方便。
(4)多级序原则
作为造林用地或各类林地,存在由大同到小异的客观等级差异。在不同等级单位系统中所显示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程度是相对的,分类单位等级越高,相似中的差异程度也就越大;反之,相似中的差异程度也就越小。因此,立地分类必须遵循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一定地域分异尺度标准,逐级进行划分合并,形成由大到小逐级控制的多级序完整系统。
(5)有林地与无林地统一分类的原则
“有林地”与“无林地”是相互转化的,是林业生产的不同经营阶段。立地是一客观实体,虽是动态的,但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为构成立地的土壤、地形等自然因子是相对稳定的,立地类型不因森林的采伐或造林起根本性的变化。“有林”或“无林”仅是覆盖类型变化了。因此将有林地与无林地的分类统一在同一分类系统内,也便于制定经营措施。科学指导生产。 《中国森林立地分类》仅就全国范围的森林立地提出了我国的森林立地分类系统。这个系统的一个特点是,它的分区和《中国林业区划》所划分的林区取得了协调的衔接,将立地区划和分类单位组成同一个分类系统。
分类的级序是:立地区
立地区域
立地亚区
造林类型小区
立地类型组
立地类型
该系统的前3级,即立地区域、立地区、立地亚区是区划单位;后3级为分类单位,为本章讨论的重点。
(1)造林类型小区:
基本相当于全国林业区划三级区,也就是各省(区)林业区划一级区,是立地类型分类系统的一级单位,主要依据中、小尺度的地域分异。根据《中国林业区划》,全国共划出了168个省级区,是根据各省(区)大地貌特征、地带性气候(主要为纬向水热差异)和林业发展方向(即生态和社会要求)划分的。由于林业区划考虑的原则除自然地理要素外,还有林业的社会经济与技术因素,因此林业区划的高级单位在理论上不能等同于立地分类的高级单位,其地域界限也可能不吻合。
(2)立地类型组:
是根据山、塬、丘、滩、川、沟、坡向等中、小地貌类型划分的,基本上反映了各地类型中、小尺度地域分异规律,实质上也是若干相似立地类型的组合。
(3)立地类型:
是立地分类基本单位,即根据影响水热条件变化的微域地形特征(地形部位、地面形态、坡度等)和土壤、植被、地下水位、土地利用性质等主导因子的宜林性质与技术措施的相似性进行划分的。
在西北广大干旱半干旱地区,水分亏缺是限制这一地区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该地区在进行立地分类时,应以影响林木水分循环的主导环境因子为依据。例如西北林学院1981年至1984年对渭北黄土高原刺槐人工林立地的调查表明,影响刺槐生长的主导因子是:地形部位、土壤种类、海拔、坡形和坡度,并以此对渭北地区的刺槐立地类型进行了划分。经过多年研究,西北地区在进行立地分类时,应以地形因子和土壤因子为主导因子。
地形因子虽然不是林木生长所必须的生活因子,但它通过对光、热、水等生活因子的再分配,深刻地反映着不同造林地的小气候条件,又强烈地影响着不同土壤水分状况,从而导致林木生长的显著差异,对整个局部生态环境起着综合决定性作用。
土壤因子既是林木赖以生存的载体,它不仅是光、热、水分、植物等因子的直接承受者,而且是各个生态因子的综合反映者。因此,土壤因子也是划分立地类型时非常重要的因子。
在主要依据地形、土壤因子来划分立地类型的同时,并不否认植被因子的重要性,尤其是森林植被因子的作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只要原始植被受破坏程度较轻,就可利用植被做为划分立地类型的补充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