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质量的综合方法有哪些
A. 土壤环境质量综合分级图
Comprehensive grading map of 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
中华人民共和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图集.海南岛
B. 林地分类与林种分类的区别有哪些
一、侧重点不同
林地:侧重点在地,是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
林种:侧重点在种,也就是森林的种类;是按照森林的经营目标和用途而划分的一种森林经营管理类型。
二、分类不同
1、林地:土地类型划分为林地和非林地2个一级地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二级地类,13个三级地类。
2、林种: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2)土地质量的综合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LY/T 1556-2000 《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经营实质上是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差异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
根据森林发挥的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
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森林。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护岸林等防护林和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森林等特用林。
商品林是指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品和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经济林和薪炭林。
其中公益林又分为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商品林分为重点商品林和一般商品林。
C. 土地的性质都有哪些
有两种,分别是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3)土地质量的综合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D. 招投标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详细点
按照定标所采用的排序依据,可以分为四类,即分值评审法(以分值排序,包括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格评审法(以价格排序,包括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价分比法等)、综合评议法(以总体优劣排序)、分步评审法〔先以技术分(和商务分)为衡量标准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再以他们的报价排序〕。具体如下: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性价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价分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综合评议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6)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7)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8)设备运行年限评标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考虑运行的年限及其运行与维护费用和贴现率。
(9)固定低价评标法: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的评标方式。
(10)组合低价评标法:组合低价评标法是组合低价标底法(也称经抽取系数的低价投标价法)中特有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基于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通过开标后系数、权数的随机抽取,计算出组合低价,以组合低价至其向上浮动至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最后,对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从而确定中标人。
(4)土地质量的综合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招标采购, 让众多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目的。
(2) 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 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4) 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在世界各国的公共采购制度建设初期,招标投标制度由于其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往往能对打击贪污腐败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随着腐败与反腐败博弈的深入,腐败活动会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给招标投标制度的设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E. 参评因素质量分值量化
(一)方法概述
通过外业调查和室内分析处理等方式获取各自然质量参评因素属性指标数据后,这些属性指标数据在参与分等自然质量综合分值计算之前,需进行属性指标数据-因素质量分值的转换。这是因为参评因素对土地等别的影响程度并不随因素属性指标数据的增减呈直线性变化,有时是非线性的,即当因素属性指标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时,受其影响下的土地等别变化不大或不发生变化;而当它在另一范围内变化时,较小的变动就会引起土地等别的较大变化。本研究主要采用分段函数来表征参评因素属性指标数据与土地等别间的关系。这种表征的实质就是进行因素指标值的无量纲处理,即得到一个新的因素质量的表征值——因素质量分值。以因素质量分值作为分等的计算数据,能更为直观、合理地刻画参评因素对土地等别影响作用的大小。由于各个因素的性质不同,其作用方式、影响程度亦不相同,必须针对因素性质采取不同的标准来实现参评因素属性指标值-质量分值的换算,从而科学地刻画不同因素对土地等别的影响。
分等自然质量参评因素属性指标值与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关系有三种情况:一是正向型关系,即因素指标值越大,反映土地质量状况越好,如土壤有机质含量、耕层厚度等;二是逆向型关系,即因素指标值越大,反映土地质量越差,如土壤盐渍化程度、土壤侵蚀程度等;三是适度型关系,即因素指标有一适度值,在此适度值内土地质量最优,大于或小于此适度值,土地质量均由优向劣方向发展。如土壤酸碱度,pH值为6.5~7.5时,土壤对多数作物生长无限制;pH值大于7.5或小于6.5时,土壤碱度和酸度随数值变大或变小而增高,土地对作物限制程度愈来愈大,生产力逐渐降低。
农用地分等各自然质量参评因素分值,遵循下列原则,采用百分制相对值方法计算:
(1)因素作用分值与农用地质量优劣成正比。
(2)因素作用分值采用0~100分的封闭区间,最优取100,最劣取0。
(3)因素作用分值只与分等因素的显著作用区间相对应。
(二)参评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
1.土壤pH值
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国土资源大调查专用)及江苏省第二次土壤普查有关土壤pH值优劣标准,确定本研究6大分等指标区的水稻、小麦两种指定作物土壤pH值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3-8)。
表3-8 土壤pH值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土壤pH值为x,因素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土壤pH值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2.表层土壤质地
表层土壤质地是土壤较为稳定的自然属性,它决定着土壤的水、肥、气、热及耕性等重要因素。表层土壤质地一般指耕层土壤的质地,分为砂土、壤土、粘土和砾质土等,它直接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透水性和保水保肥性,对农业生产影响很大。水稻、小麦的生态习性不同,水稻比较适合生长在偏黏、重质土壤中,而小麦却适合生长于质地中等或略偏砂土壤中。由于水稻、小麦两种指定作物生长发育对土壤质地的要求不同,本研究区分水稻、小麦进行表层土壤质地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的转换(表3-9)。
表3-9 表层土壤质地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3.土壤有机质含量
土壤有机质是土壤中所有含碳有机物的总称,是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土壤中的各种动植物残体、土壤微生物及其分解、合成过程中的各种产物。土壤有机质对土壤肥力状况及其生产特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江苏省农用地分等6大指标控制区,由于其地形、气候、土壤类型和水分等各方面条件的不同,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水平有所差异。里下河平原区地形低洼,土壤水分含量高,与其他指标控制区相比,微生物分解活动较为缓慢,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比其余地区高。宁镇扬丘陵区和太湖平原区次之,徐淮平原区、沿江平原区和沿海平原区土壤中有机质含量较低。为此,本研究对各分等指标区,按其相应的标准进行土壤有机质含量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的转换(表3-10)。
表3-10 土壤有机质含量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土壤有机质含量为x,因素自然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土壤有机质含量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1)里下河平原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2)宁镇扬丘陵区和太湖平原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3)徐淮平原区、沿江平原区和沿海平原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4.耕层土壤厚度
宁镇扬地区属于丘陵地带,多山地、丘陵、岗地,土体较薄,耕层厚度比一般平原区薄。因此,耕层土壤厚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对宁镇扬丘陵区和其他平原区分别按不同的标准进行转换(表3-11)。
表3-11 耕层土壤厚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耕层土壤厚度为x,因素自然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耕层土壤厚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1)宁镇扬丘陵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2)其他平原地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5.土壤障碍层深度
土壤障碍层指在耕层以下出现白浆层、石灰姜石层、粘土磐和铁磐等阻碍根系伸展或影响水分渗透的层次。除出现深度外,土壤障碍层对作物生长发育的影响还与障碍层的类型、障碍层本身的厚度有关。其中,障碍层厚度与障碍层的类型密切相关。对土壤障碍层深度按下列标准(表3-12)进行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的转换。
表3-12 土壤障碍层深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障碍层深度为x,因素自然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土壤障碍层深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式中,A为土壤障碍层深度自然质量分值初始值,取值0~100,障碍层无影响时取100,影响很大时取0,需根据障碍层类型、障碍层本身厚度及指定作物种类确定。
6.土壤盐渍化程度
江苏省农用地分等6大指标控制区中,只有沿海平原区和徐淮平原区的自然质量参评因素体系中包含土壤盐渍化程度因素。对土壤盐渍化程度按下列标准(表3-13)进行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
表3-13 土壤盐渍化程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土壤盐渍化程度为x,因素自然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土壤盐渍化程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7.灌溉保证率
由于水稻和小麦的生态习性不同,灌溉保证程度对这两种作物生长的影响性存在差异,水稻生长期需水量比小麦多,耐干旱性比小麦差。本研究对指定作物水稻、小麦采用不同的标准(表3-14)进行灌溉保证率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
表3-14 灌溉保证率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根据上述标准,设灌溉保证率为x,因素自然质量分值为y,按线性内插方法,建立灌溉保证率因素指标值-自然分值转换隶属函数:
(1)水稻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2)小麦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8.排水条件
对排水条件,本研究不区分指定作物和分等指标区,采用直接赋分方法进行因素属性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见表3-15。
表3-15 排水条件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9.土壤侵蚀程度
江苏省农用地分等6大指标控制区中,只在徐淮平原区和宁镇扬丘陵区自然质量参评因素体系中包含土壤侵蚀程度因素。对土壤侵蚀程度,本研究不区分指定作物,两个分等指标区按统一的标准(表3-16),采用直接赋分的办法进行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
表3-16 土壤侵蚀程度因素指标值-自然质量分值转换标准表
续表
(三)参评因素自然质量综合分值计算
本研究采用加权求和法,计算各分等单元各指定作物的参评因素自然质量综合分值(Clij)。计算公式为: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江苏卷)
式中:
Clij——分等单元农用地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无量纲数;
i——分等单元编号;
j——指定作物编号;
k——分等因素编号;
ωk——分等因素的权重;
P——分等单元的数目;
n——指定作物的数目;
m——分等因素的数目;
fijk——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值。
通过计算,本研究分别得出了针对水稻和小麦两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全省范围内各分等单元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介于0.6358~1分之间。各分等指标区中,太湖平原区为0.7436~1分,宁镇扬丘陵区为0.6358~0.9865分,沿江平原区为0.6698~0.9965分,沿海平原区为0.5324~0.954分,里下河平原区为0.7053~0.9977分,徐淮平原区为0.6078~0.9729分;全省13个省辖市中,常州市为0.7075~0.9987分,淮安市为0.6358~0.9729分,连云港市为0.6576~0.9568分,南京市为0.7398~0.9818分,南通市为0.6698~0.9691分,苏州市为0.7878~1分,宿迁市为0.6453~0.9136分,泰州市为0.455~1分,无锡市为0.7046~0.9580分,徐州市为0.6078~0.9466分,盐城市为0.5324~0.9655分,扬州市为0.7224~0.9977分,镇江市为0.6438~0.9914分。
全省范围内各分等单元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介于0.6880~1分之间。各分等指标区中,太湖平原区为0.7538~1分,宁镇扬丘陵区为0.6499~0.9946分,沿江平原区为0.7335~0.9923分,沿海平原区为0.5413~0.9165分,里下河平原区为0.7379~0.9700分,徐淮平原区为0.6151~0.9630分;全省13个省辖市中,常州市为0.7891~0.9689分,淮安市为0.6880~0.9588分,连云港市为0.7253~0.9630分,南京市为0.7340~0.9678分,南通市为0.7335~0.9709分,苏州市为0.8456~1分,宿迁市为0.7142~0.9380分,泰州市为0.7654~0.9546分,无锡市为0.7538~0.9814分,徐州市为0.6586~0.9326分,盐城市为0.5413~0.8995分,扬州市为0.7385~0.9700分,镇江市为0.6499~0.9946分。
自然质量综合分值的数值变化和空间分布在6大指标区之间和13个省辖市之间差别较明显。全省、各指标区各等别自然质量综合分值面积占该区域面积比例见图3-2和图3-3。
图3-2 各等别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面积比例图
图3-3 各等别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面积比例表
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有65%在0.8分以上,0.7分以下面积不足2%,自然质量状况较好,较适宜水稻生长。各分等指标区内,太湖平原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明显高于其他指标区,0.9分以上面积占77.31%,且占全省同等别面积的40%以上,全区99%以上农用地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在0.8分以上;其次是里下河平原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0.8分以上面积占95%左右;沿江平原区和宁镇扬丘陵区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沿海平原区和徐淮平原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较低,85%以上分值在0.7~0.9分之间,0.9分以上面积只占5%左右,全省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0.7分以下的农用地有90%以上分布在这两个区。行政区划上,苏州市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最优,99%以上分值在0.8分以上,0.9分以上面积也占75%以上;其次是常州市、扬州市、无锡市,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0.8分以上面积占95%左右,0.9分以上面积超过一半;南京市、镇江市、南通市属中等水平;徐州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较差,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0.9分以上面积都不足10%,其中宿迁市60%以上农用地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在0.8分以下。
地域分布上,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0.9分以上农用地主要分布在太湖平原区内除孟河高平田区北部和洮滆平田区以外的地区,以及宁镇扬丘陵区的仪六浦丘陵区中部和宁镇丘陵区西部、石固圩区,沿江平原区的通扬高沙土区北部、通如靖平田区、江海垦区东部,里下河平原区的运东高平田区、中部低洼圩田区西部,徐淮平原区连云港市海州区、徐州市城区周围也有极少量分布;0.8~0.9分主要分布在沿江平原区的通如靖平田区、江海垦区东部、通扬高沙土区南部,里下河平原区内除0.9分以上分布区外的绝大部分地区,宁镇扬丘陵区的宁镇丘陵区东部、茅山丘陵区、秦淮圩区、仪六浦丘陵区中部,太湖平原区的孟河高平田区北部、洮滆平田区,沿海平原区的串场河东平田区、射阳河下游平田区,徐淮平原区的沂河淤土区北部、东赣沿海洼地区、铜邳山丘区、沂沭运洼地区、泗洪丘岗区东部、废黄河沙碱土区中部;0.7~0.8分主要分布在沿江平原区的通扬高沙土区大部、通如靖平田区南部局部地区,沿海平原区的沿海垦区,宁镇扬丘陵区的宁镇丘陵区东部、宜溧山区、仪六浦丘陵区东部、盱眙丘陵区,徐淮平原区的沂河淤土区南部、废黄河沙碱土区大部、东新赣岗岭区、丰沛铜沙土区、泗洪丘岗区西部、洪泽湖及滨湖区;0.7分以下的农用地面积很小,主要分布在沿海平原区的滩涂区,徐淮平原区的东新赣岗岭区和丰沛铜沙土区局部地区。
江苏省农用地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高于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大部分地区同一个评价单元的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较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高0.05分左右。全省农用地有80%以上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在0.8分以上,0.7分以下的面积极少,不足1%。各分等指标区、各市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的空间变化、地域分布与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近似。两者各分值段的地域分布略有差别的区域主要为太湖平原区的孟河高平田区北部和洮滆平田区,沿江平原区的通如靖平田区、江海垦区东部、通扬高沙土区南部,宁镇扬丘陵区的茅山丘陵区东部、秦淮圩区,这些地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0.8~0.9分,其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0.9分以上;沿江平原区的通扬高沙土区中部,宁镇扬丘陵区的宁镇丘陵区东部、宜溧山区,徐淮平原区的废黄河沙碱土区中部、丰沛铜沙土区、泗洪丘岗区西部、洪泽湖及滨湖区,这些地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0.7~0.8分,其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0.8~0.9分;里下河平原区运东高平田区北部少量地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在0.9分以上,其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为0.8~0.9分。除以上几个地区外,全省其他地区水稻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和小麦自然质量综合分值各等别分布基本一致。
F. 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一、评价目的
农业地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目的是反映现今农业地质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及其区域分布,为省市各级土地宏观管理和规划提供地球化学依据,为土地可持续利用服务;同时,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促进科学合理施肥及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因此,评价需综合考虑农业地质环境的各种要素,包括地质背景、土壤地球化学、水地球化学、农产品安全适宜性及气候环境等等,通过多要素资料整合、信息挖掘与提取,揭示影响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关键要素及指标因子。
二、评价体系建立
农业、环境、生态领域的综合评价方法模型很多,过去常用的方法包括图层叠置法、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法、综合指数法、专家系统法、神经网络法等等。随着全国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研究的不断深入,中国地质调查局推出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并制定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D2008—06),它是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为基础,依据土地有益元素、有毒有害元素和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等地球化学指标因素,以及其对土地基本生产功能影响程度而进行的土地质量级别评定;评估指标以反映土地质量的地球化学要素如土壤肥力指标、土壤环境健康指标为主,以大气质量、水体质量和农产品安全等为辅,综合考虑与土地利用有关的各种因素,实现土地质量的地球化学评估。
鉴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的综合评价理论依据和方法技术经验的逐渐成熟,基于本次研究成果资料特点,以土壤综合质量(环境质量和肥力质量)、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评价和区域农产品安全性评价成果为基础,按《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开展土地环境质量的综合评价。
第一步,按评估技术要求对土壤中有益元素、有害元素和pH、有机质等影响土地质量的内部指标进行筛选,构成土地综合环境质量的内部因素。以每4km2作为评估单元,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参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隶属度函数模型对指标进行隶属度函数值计算,采用加法模型计算综合得分(即综合指数),根据综合指数值制作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色块图”,实现对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的划分。
第二步,浅层地下水和农作物质量是间接反映土地质量的外部指标,通过农用灌溉、生活饮用等途径进入土壤的浅层地下水可引起土地质量的变化,而农作物安全性指标可间接反映土地质量。利用浅层地下水和农产品地球化学研究成果,分别依据水环境质量标准、农产品食用安全分级标准及相应的评价方法,评价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构建土地综合环境质量的外部因素,实现对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级”的划分。
第三步,采用数学表示方法将评估单元等级色块上叠加代表外部因素的浅层地下水和农作物质量,形成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图,并对各等级土地面积、所占比例及分布范围和管护建议进行全面评价。
(一)土壤肥力评价
土壤养分元素按含量高低可划分为3类:①必需大量元素:N,P,K,S,Ca,Mg,有机质。②必需微量元素:Fe,Mn,Zn,Cu,B,Mo,Cl。③有益元素:Si,Co,Ni,Na。
根据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DD2008—06)土壤肥力指标筛选原则,对以上指标进行筛选。单指标评价结果适宜区和丰富区占总评估区面积80%~90%的指标不参与评价,多元统计元素间相关系数较差的参与评价,以及利用半方差函数值,选择相关距离(α)相对小的,C0/(C0+C)相对大的指标参与评价。最终确定参与综合肥力评价的指标为:必需大量元素N,P,K,Ca,有机质,必需微量元素Mo,B,Mn,Zn,有益元素Co,Si。
评价过程中运用层次分析法(yaahp4.01软件)对参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表4-41),运用隶属度函数模型对指标进行隶属度函数值(fi)计算。
表4-41 综合肥力指标权重赋值(Ci)结果表
依据前述指标筛选、权重阈值结果和隶属度函数值计算模型,采用加法模型,对各评价指标的实测值进行权重和隶属度计算,获得土壤肥力综合指数;
P=∑fi×Ci(i=1,2,3,4……,n) (4-5)
式中:P为肥力综合指数;f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隶属函数值;C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权重。依据土壤肥力综合指数P进行综合肥力划分,划分3 等,P≥0.7 时为一等,定义为营养和有益元素丰富区(高肥力区);0.3<P<0.7为二等,定义为营养和有益元素适量区(中等肥力区);P≤0.3 为三等,定义为某些营养和有益元素缺乏区(低肥力区)。
(二)土壤环境健康质量评价
土壤环境健康指标主要是指对植物的生长发育和人体健康直接或间接有害的元素或指标。可分为:①pH;②环境指标:Cu,Zn,Cd,Hg,Pb,As,Cr,Ni;③健康指标:F,I,Se;④有机污染物指标:有机氯农药类等。
根据本次研究测试指标范围,土壤环境健康指标将从前3项当中进行筛选。健康指标对于作物生长具有双阈值,因此,健康指标选择土壤中Se,I和F含量异常(过高或过低)程度较大的元素;根据前面章节中重金属指标环境分区结果表明区内土壤基本均可视为清洁土壤,且Cu和Zn在研究区90%的土壤属一类土,故Cu,Zn归并在肥力指标进行讨论。指标筛选结果和指标权重赋值见表4-42。
表4-42 土壤环境健康质量指标权重赋值结果表
(三)评估指标隶属函数模型的建立
隶属函数是用于表征模糊集合的数学工具,主要包括线性模型和非线性模型。根据评价工作的实用性和简洁性原则,本研究以线性模型为基础,采用峰值型、戒上型、戒下型模型(图4-43)。
图4-43 各种隶属函数模型及隶属值计算公式
图4-43中U为评估指标的上限值;L为评估指标的下限值;O1和O2为评估指标的最优值,x为评估指标的测定值。
各类地球化学评估指标采用隶属函数模型的原则为:
1)土壤pH、质地和土壤健康指标采用峰值型隶属度函数模型。
2)土壤N,P,K,B,Mo,Mn等有益元素采用戒上型隶属度函数模型,评估区土壤中N,P 含量高,且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地区,土壤P 和N可采用峰值型隶属度函数模型。
3)土壤As,Cd,Hg,Pb等有害元素采用戒下型隶属度函数模型。
利用SPSS软件统计各地球化学指标,对于不服从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的数据,进行平均值±3倍离差剔除异常数据,直至服从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对服从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的数据,按照20%(L),40%(O1),60%(O2),80%(U)的累积频率值将各评估指标进行分级,各隶属函数的界限值,隶属函数界限值与分级标准对应关系见表4-43。
表4-43 分级与隶属函数界限值对应表
(四)综合评价
依据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土地环境质量综合分区按“等”和“级”划分。分等是在土壤环境健康质量与肥力质量综合划分的结果。采用表4-44 所示的分等叠加方案,对评价图斑进行土地环境质量分等,共分为5 等,即优质、优良、良好、中等和差等,并用色块表示,优质为深绿色、优良为绿色、良好为黄色、中等为粉色、差等为红色。在土地环境质量分等的基础上,叠加水环境(灌溉水)质量和植物(本区重点采样植物为小麦)生态效应指数,建立土地环境质量综合分等定级体系,即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表4-44 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分等叠加方案表
每个评估单元农业地质环境质量综合等级用3位数字表示。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分等按优、良、中、较差、差5等,分别以数字1,2,3,4,5表示,放在评估指标代码的第一位。将灌溉水(浅层地下水)质量评价指标放在评估指标代码的第二位,不超标,以数字1表示,有一项超标以数字2表示。植物(小麦)生态效应评价指数放在第三位,“不超标”用数字“1”表示,“超标”则用数字“2”表示。这样就可将区内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分为5等20级(表4-45)。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分等定级,可以直观地反映土地内部和外部环境质量状况及产生的生态效应。评估结果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后,能够方便地进行查询,对于土地规划利用、土地生态管护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表4-45 农业地质环境质量综合等级定级方案及代码(5等20级)表
续表
三、评价结果
(一)土壤肥力分区
综合土壤必需大量元素、必需微量元素、有益元素和重金属元素评价结果,编制了农业土壤地球化学环境质量分区图(图4-44):
图4-44 农业土壤地球化学环境质量分区图
1.营养有益元素丰富区
总面积为8572.50km2,占研究区面积的15.78%,分布在沂沭断裂带及其附近、高密西部、潍坊北部及青岛、烟台局部地段,主要为河流冲积物和湖积物场所。该区地势较平坦,土地肥沃,雨水充沛,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宗农作物及花生、果品等,是鲁东主要产粮区;该区重金属含量低,是K,S,Mg,Mn,Na,Fe,B,Ca,Cl,Co,Cu等多种营养有益元素丰富区,其生产条件好,产量高,适合现代农业生产,也是大力发展农、牧、渔业的有利地区。
2.营养有益元素适量区
总面积31 123.98km2,占研究区面积的57.30%,分布在胶莱盆地大部分区域及烟台、威海、日照局部地段,以盆地、丘陵和山区为特征。主要为第四纪地层分布区,部分中生代地层,少量新元古代、中生代花岗岩,是B,Ca,Cl,K,Mg,Na,S,Si等土壤营养有益元素适量区,重金属元素含量低,其生产条件好、产量高,适合现代农业生产。在胶莱盆地或部分低丘陵以种植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为主,山区和丘陵以林、苹果、梨、山楂、花生为主,宜林、宜农、宜牧。
3.营养有益元素缺乏区(培肥区)
总面积9847.65km2,占研究区面积 18.13%,分布在研究区南部、平度市东部、乳山—威海及沿海地带,以低矮丘陵或海相冲积平原为特征,主要出露花岗岩和海相第四纪地层。岩石裸露区或滨海平原区植被稀少,水土保持差,受人为污染较少,缺乏N,P,K,B,Mo,Ca,Mg,有机质等多种营养有益元素,土地贫瘠,一般需要对土壤进行培肥,适当施用微量元素肥料,可发展某些经济作物和名优特农产品。
4.营养有益元素缺乏而部分重金属元素含量偏高区
总面积4449.12km2,占8.19%,包括烟台、日照局部、胶州湾北部、文登—成山角及临朐—沂水一带,主要分布在丘陵区,小面积分布在平原地带。这些地区主要是存在重金属元素污染(3类土壤),除烟台市一带以Cu,Cd,Ni等重金属元素综合污染为特点外,其他大部分地区是Ni的单元素污染区,另外,有机质,N,P,Mo,B等某些营养元素较缺乏。需加强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力度和农作物宜种性研究。根据作物的耐受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可限制性地发展农业。
5.部分重金属元素污染区(劣三类土壤)
总面积325.74km2,占0.60%,分布在日照、临朐、沂水和烟台局部地段及乳山市北部地区,主要表现为“点源”污染,这些地区 Ni、Cu、Cd、Hg 等重金属元素含量高,土壤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劣3类土壤),是某些农作物限制区。可采取配肥等方法阻断或降低土壤重金属元素活化转移进入农作物中,如施用石灰,提高 pH;或施用有机肥增大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或农业工程改土,如换土、排土、深耕翻土等方法,以降低重金属元素进入作物体,通过食物链而造成有害效应。同时还可筛选出适合土壤污染程度和理化性质的种植产品种类,采取低富集轮作的方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也可种植花木树草等。
(二)土地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土地地球化学质量现状如表4-46和图4-45所示。可作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111级和121级土地面积共1938.69km2,占3.65%,分布在莒—昌邑、莱西—即墨及临朐和烟台北部局部地段。因土壤酸化、灌溉水超标造成植物超标的112级土地面积为34.90km2,仅占0.07%,分布在烟台市区,加强管护也可作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表4-46 鲁东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结果表
图4-45 土地生态管护建议图
可作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211级和221级土地分布面积最大,达31 255.72km2,占58.95%,主要分布在胶莱盆地和各市局部地段;212级和222级土地面积为1620.75km2,占3.06%,主要分布在安丘西南和沂水,其次零星分布在日照、烟台等地,这部分土地加强管护也可作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
311级和321级土地,土地面积为8084.38km2,占15.24%,分布在昌邑北部、青岛西南、平度及牟平—乳山一带;312级和322级土地面积为162.85km2,占0.31%,分布在昌邑北部、乳山北部及烟台局部地段,这部分土地应加强管护。
411级和421级土地面积为5300.41km2,占10%,目前种植的农产品尚不超标;412级和422级土地面积为3136.82km2,占5.92%。4等土地土壤显酸性、土壤重金属及灌溉水局部超标,局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主要分布在烟台中部、威海东部、临朐东部、临朐—沂水及日照局部地段。
511级和521级土地面积为1217.50km2,占2.30%,目前种植的农产品尚不超标;512级和522级土地面积为267.54km2,占研究区面积的0.50%,5等土地多位于各类矿区(金矿、石墨矿、铜铁矿)内、乡镇周边或紧邻乡镇地带,土壤显酸性且重金属超标,种植的农产品超标可能性极大;昌邑市北部5等土地土壤为强碱性,灌溉水超标,营养元素含量极低,不适合农作物种植。
G. 土壤环境综合评价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有区别么,他们都指什么
环境环境综合评价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一个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总体的定性专和定量的评定。这种评价属工作通常是在各种单要素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归纳的.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是指根据污染物积累趋势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进行预测的调查评估工作。多根据污染物的迁移、积累规律,运用数学手段进行。计算公式为: W = K(B+R)式中:W为污染物(如重金属、酚、氰等)在土壤中的年积累量(mg/kg);B为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mg/kg);R为土壤污染物年输入量(mg/kg);K为土壤污染物年残留率(%).
H. 在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中,哪项是目前最常用的指标
生活质量指数,其次是平均期望寿命
I. 土壤质量评价方法主要有哪些内梅罗污染指数(PN)与综合污染指数法有什么区别
(1)单因子指数法
Pi=Ci/Si
式中:Pi为污染指数;Ci为污染物实测值;Si为污染物评价版标准;i代表某种污染物。当Pi ≤权1时,表示土壤未受污染,Pi > 1时,表示土壤已受污染,且Pi值越大污染越严重。
(2) 内梅罗指数是一种兼顾极值或称突出最大值的计权型多因子环境质量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法: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计算公式:
P综={[(Ci/Si)2max+(Ci/Si)2ave]/2}1/2
式中:P综为综合污染指数;(Ci/Si)max为土壤重金属元素中污染指数最大值;(Ci/Si)ave为土壤各污染指数的平均值。
内梅罗指数特别考虑了污染最严重的因子,内梅罗环境质量指数在加权过程中避免了权系数中主观因素的影响,是目前仍然应用较多的一种环境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