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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耕地质量分等的因素指标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1-01-23 15:21:50

Ⅰ 影响耕地质量的因素

1.耕地基抄本条件分析 1.1 土壤固有肥力状况 土壤本身的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壤质量的好坏。比如说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等。 所谓有效土层是指具有肥力特征的土壤腐殖质层(A)或耕作层(Ap)。...
2.耕地外部因素分析 2.1 耕地周边环境 耕地的周边环境也会影响耕地质量。比如说耕地周围的地块利用方式、距离道路的远近、距离工矿企业的远近等。 如果说一块耕地的周边土地的利用方式都是鱼塘,那么该处的耕地

Ⅱ 影响耕地等级的因素有哪些

1、区位因素
城市地价水平具有明显的集聚分布特点,在空间上明显受宏观区位的影响。城市区位差异对各个城市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其地价水平的等级差别也就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的预期经济效益区分开。
我国呈现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宏观地价坡度,大体格局为:1.全国大中小城镇的地价形成三级制度;2.在全国、各大地区、各省与自治区范围内分别形成了三级地价中心城市体系; 3.地价的线性分布:一是沿海开放城市线,主要包括深圳、厦门、温州、宁波、青岛、大连等城市,基本遵循着南高北低的变化趋势。这条特征线表明沿海开放城市地产市场发育较快、地价相对较高。二是长江沿岸城市线,主要有南京、武汉、重庆等城市,从平均水平来看,这些城市的地价水平反映了我国中南部地区自东向西地价由高到低变化的基本特点,三是京广、京哈铁路沿线及周边,主要有广州、长沙、武汉、郑州、石家庄、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城市,京广、京哈铁路是我国南北贯通的交通线路,这条线也基本反映了我国城市地价南高北低的趋势。四是西安至乌鲁木齐的西北线,西北线的地价水平依然遵循东高西低的特点,而且落差较大。
2、自然因素
包括城镇土地地质条件和城镇环境质量。
(1)城镇土地地质条件
城镇土地的岩土承载力、地形坡度、地下水埋深、洪水淹没状况等工程地质条件,不仅与城市形成十分密切,更为城市提供必要的用地条件,影响到城市用地布局,城市职能。 如地形影响着交通线型、走向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建筑群体的布置等。建筑土质与地基承载力决定着建设项目布局和工程建设的经济性。良好的地质环境易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而在沿河地势地洼的软土层地带建房屋,需要修河堤,防止洪水淹没,同时还要加固地基基础,降低地下水位,从而增加城市建设的投资。
(2)城镇环境质量
环境状况通过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在土地进行的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到城市的的发展,居民切身的利益,还会直接影响土地的利用方式,利用强度。
大气、水、噪声污染等因素影响城市用地布局,空间分布状况和城市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工作环境。美国学者纳尔逊(Nelson)、桑普(Saper)等人的研究表明,空气质量差会使地价降低15%左右,飞机飞行中产生的中等程度噪音会使航线下的地价减少5%~10%,而机场附近的严重噪音对地价会有20%~30%的负面影响。如伦敦两个机场噪声的干扰,使得附近房地产平均贬值20%。
3、经济因素
影响城市土地分等定级的经济因素主要有:
城镇聚集规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用地产出水平、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因素、特殊因素
4、社会因素
影响城市土地分等定级的社会因素主要有城镇用地潜力、政策和其它特殊因素。
(1)城镇用地潜力
城市化表现为人口向城镇集中和城镇数量增加,城镇用地扩展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一定数量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由于土地属于稀缺的非再生资源,城市用地潜力实际上取决于城市郊区土地资源数量和市域人口密度。土地供给的刚性,以及土地需求的柔性,决定了土地的市场价格很大程度上受供给影响。故用地潜力的大小对城市土地的等级有着重要的意义。
(2)政策
政策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国家宏观的区域和城市发展政策直接影响基本建设投资导向,象我们国家,五六十年代国家从均衡分布生产力和国防安全的角度出发,投资主要放到内地和边远地区,减弱了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政策向沿海地区倾斜,不仅使该地区获得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海外投资和技术设备,经济和房地产业获得迅速发展,城市土地地价大幅度上涨。
其次,城市不仅是经济中心,也是一个地区的政治中心,城市行政等级愈高,通常单位土地获得的建设资金愈多,城市基础设施的水平也高,城市土地的级差地租提高。
政策因素的影响难以用统计指标衡量,但可从经济的角度反映政策的导向,用城市土地投入强度来表示。
3)特殊因素
城镇土地质量还受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如:
(1)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观。较典型的例子是西湖对于杭州市整体地价的影响。
(2)国家迁都,区域行政中心搬迁。如韩国首都汉城,房价已位居世界大都市前列,一套90多平方米的公寓住宅,价格竟高达2.5亿至5亿韩元(1美元约1180韩元)。一名普通公务员要购置这样一套住宅,需要支付15年至18年的积蓄。汉城寸土寸金,在市中心一带,一块足球场大小的土地,价值高达10亿美元。2003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召开总会,决定将首都从汉城迁至忠清地区,据预测,行政首都迁出汉城后,汉城房价、地价将大幅下降,而韩国新行政首都的地价必将提高。
(3)有国际影响的大事件。例如北京市承办奥运会,上海市举办世界博览会都将提高两市整体土地价格。
(4)战争、政权变更突发事件。

Ⅲ 指标区农用地(耕地)质量等别分析

根据福建省地形地貌特点,全省耕地共划分为滨海围垦区、沿海平原区、低丘台地区、丘陵山地区和山间盆地区等 5 个指标区,由于影响耕地形成和发育的自然及社会因素构成因地形地貌类型而异,导致不同指标区的耕地质量差异明显(表 4-7 ~表 4-9)。

表 4-7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自然质量等分析结果表

表 4-8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利用等分析结果表

表 4-9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经济等分析结果表

表 4-10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自然质量等别面积比较表单位:公顷

从表 4-10 结果可见,福建省滨海围垦区耕地自然质量等别以 19 ~ 23 等为主,合计面积20941.7 公顷,占全省滨海围垦区耕地总面积的 67.58%;沿海平原区也以 19 ~ 23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11658.3 公顷,占全省沿海平原区耕地总面积的 71.51%;低丘台地区以 15 ~ 21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43623.3 公顷,占全省低丘台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85.28%;丘陵山地区以11 ~ 21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705881.7 公顷,占全省丘陵山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92.82%;山间盆地区以 15 ~ 23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238298.1 公顷,占全省山间盆地区耕地总面积的89.75%。

表 4-11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利用等别面积比较表单位:公顷

从表 4-11 结果看出,福建省滨海围垦区耕地利用等别以 10 等和 16 ~ 18 等为主,合计面积 20174.8 公顷,占全省滨海围垦区耕地总面积的 65.10%;沿海平原区以 9 ~ 11 等和 16 ~ 21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27141.0 公顷,占全省沿海平原区耕地总面积的 81.42%;低丘台地区以 8 ~ 11 等和 14 ~ 17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31543.4 公顷,占全省低丘台地区耕地总面积的78.11%;丘陵山地区以 5 ~ 18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668158.6 公顷,占全省丘陵山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87.86%;山间盆地区以 14 ~ 18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216726.8 公顷,占全省山间盆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81.63%。

表 4-12 福建省各指标区耕地经济等别面积比较表单位:公顷

表 4-12 结果表明,福建省滨海围垦区耕地经济等别以 9 ~ 11 等和 14 ~ 17 等为主,合计面积 24879.1 公顷,占全省滨海围垦区耕地总面积的 80.28%;沿海平原区以 10 等和 14 ~ 19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04155.7 公顷,占全省沿海平原区耕地总面积的 66.70%;低丘台地区以8 ~ 11 等、16 等、17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113566.7 公顷,占全省低丘台地区耕地总面积的67.44%;丘陵山地区以 9 ~ 15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594426.5 公顷,占全省丘陵山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78.16%;山间盆地区以 12 ~ 19 等耕地为主,合计面积 228175.4 公顷,占全省山间盆地区耕地总面积的 85.94%。

从上述综合结果可见,福建省滨海围垦区、山间盆地区和沿海平原区耕地的自然、利用和经济质量均较高,以高等别耕地占优势,而低丘台地和丘陵山地区耕地质量则相对较差,均以低等别耕地为主。

Ⅳ 分等因素指标区确定

根据前面对分等指标区的调整,江苏省共划分成6个分等因素指标区。在保证乡镇行政区域完整性的前提下,各指标区所包含的范围见表3-2。

表3-2 江苏省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划分及所含范围列表

续表

(一)徐淮平原区

该区位于淮河和灌溉总渠一线以北,属黄淮海平原的南缘部分,东濒黄海,西接安徽,北连山东,南与里下河农业区毗邻。该区气候的主要特征是春季气温上升快、秋季降温较早,春秋两季光照足,昼夜温差大;夏季炎热而雨水集中,冬季寒冷而干燥;多春旱、夏涝、秋旱。光照条件为全省最好,年太阳辐射总量114~126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2233~2631小时。热量为全省最低,年平均温度13.2℃~14.4℃。地貌以黄泛平原为主,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水系属淮、沂、沭、泗下游,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因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时空分布不均,年降雨量的70%左右和径流量的近95%都集中在汛期6~9月。土壤肥力一般较低,有盐碱、砂姜、包姜、飞沙等土壤分布。农业生产历史上以旱谷两年三熟为主,现已发展为一年两熟,是江苏省稻、麦、棉、油、豆、烟等重要商品生产基地。

(二)里下河平原区

该区位于江苏省中部,处于江淮之间,北以灌溉总渠为界,南至老通扬运河,西靠丘陵边缘,东至通榆运河和串场河。该区位于北亚热带北部,光能资源优于太湖平原区,热量资源好于徐淮平原区,雨量较为适中,光、热、水三要素配合比较协调,其高峰期正与水稻的生长需求相吻合,对水稻的生长发育非常有利;冬季不太寒冷,春季降雨少于太湖,梅雨期也偏迟,有利于三麦生长。因此,该区宜稻又宜麦。地势除运河以西较高外,全区形成高差不大的碟形浅洼平原,内部河湖交错,水网极密,水量丰富,易发生洪涝灾害。该区广泛分布由湖相沉积和黄淮、长江冲积形成的水稻土,串场河西一带尚有部分海相沉积的水稻土,保水保肥力强,耕地质量较好,自然肥力较高。农业自然条件的特点决定了该区是以稻麦两熟为主的种植业结构,并蕴藏着发展水产生产的巨大潜力,是江苏省的重点粮区和水产区。

(三)沿海平原区

该区东临黄海,西界串场河,南与如东接壤,北至灌溉总渠。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因濒临黄海,所以具有比较典型的沿海气候特征,春温回升慢,夏季无酷暑,秋温下降迟,冬季少严寒。水热条件尚好,但常受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地貌为成陆较晚的滨海平原,是全国和全省海涂的主要分布地区之一,地势低平,一般海拔为2~3米。土壤普遍含盐,土壤盐分含量高低与距海岸线远近相关,距海越近土壤盐分越重,距海越远土壤盐分越轻,土壤质地偏砂,肥力一般。该区农业生产的主要限制因素是盐碱,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工程设施与农业改良措施并重,水、肥、林、种、管等综合治理,土壤和地下水盐分已大为下降。耕作制度一年两熟,作物以稻、麦、棉、玉米为主。

(四)沿江平原区

该区位于江苏省长江两岸,以江北为主。位于北亚热带中部,滨江近海,气候温和湿润,属长江三角洲平原,地势较平坦。该区光热资源条件较好,年平均日照时数2040~2280小时,年太阳辐射量108~117千卡/平方厘米,优于太湖平原区,略好于宁镇扬丘陵区,稍逊于里下河平原区。土地类型复杂,包括通扬高沙土、沿江圩田、江北平原、江南高平原四类。土壤主要有潮土和水稻土两类。中部沿江圩田、洲田和江南高平田一带多为淤泥土类,大多为粘壤土,保水保肥性能较好,属于高产土壤;江北除水稻土外,多为灰潮土类,土壤肥力中等偏上;通扬高沙土区的土壤大部为灰潮土中的高沙土种及夹沙土种,土质差,肥力水平一般;沿海区大多为潮土类,肥力中等。耕作制度一年两熟,作物以稻、麦、棉、玉米为主。

(五)太湖平原区

该区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北和东北以长江、张家港及盐铁塘与沿江平原区为界,西和西南基本以10米等高线与宁镇扬丘陵区为界。该区属于北亚热带南缘,地处长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都比较优越。气候温和湿润,冬短夏长,春早秋迟,生长季节长,降水适中,热量是全省最丰富的地区,光热水同步匹配,同时又具有广阔的平原和肥沃的土壤,湖泊河道交叉成网,灌排方便,加以交通发达,运河、铁路和公路把境内大小城市和集镇连接在一起,从而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农业土壤以水稻土为主,自然肥力较高。耕作制度一年两熟,是江苏省的稻麦、水产、蚕桑等重要产区。

(六)镇宁扬丘陵区

该区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北濒淮河、洪泽湖,徐淮平原区交界,东以10米等高线与里下河、沿江和太湖平原区为邻,西南部与浙、皖两省接壤。地貌类型较复杂,低山、丘陵、岗地、冲沟、平原和洼地交错分布,其中山、丘、岗三类所占面积较大。年平均气温14.6℃~16.0℃,≥0℃积温5500℃~5800℃,热量条件为全省丰富地带之一,年降水量1000~1200毫米。水系发育与地形关系甚为密切,长江、淮河、滁河和秦淮河为主要干道。由于该区南北狭长,东西较窄,水热条件由南向北渐变的趋势比较明显;因地貌复杂,气候的非地带性差异也较明显,往往在沿江、沿湖、山地形成独特的水域小气候和地形小气候。由于地形限制,降水利用率较低,岗丘地区抗旱能力弱,圩区则有洪涝灾害。农业土壤以水稻土为主,并有部分旱作土壤,低产土壤面积较大,养分贫瘠或结构不良的死黄土、小粉白土、板浆白土、青泥土等在全区土壤面积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耕作制度一年两熟,作物以水稻为主,旱作物有一定比例。

Ⅳ 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

(一)含义

分等因素指标区是指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因素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推荐分等因素指标和自选分等因素指标所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区,是区别于其他指标区的最小单元。

(二)划分依据

1. 地貌类型

地貌类型能综合反映各区域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因素差异,对耕地自然质量起主导作用,因此地貌类型是划分分等因素指标区的最主要依据。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山地区,各构造体系具有不同的岩层组合、差异性大的构造特征和发生、发育规律,故造就了复杂多样的地貌形态。其特征,一是地势起伏较大,层次地貌不明;二是地貌类型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三是地貌形态组合的地区分异明显;四是喀斯特地貌广泛分布。

2. 土壤普查资料

不同地貌上发育的土壤有明显差别。重庆市西部和中部丘陵地区,土壤水平分布,受地质构造和地层分布的制约,与地层分布密切相关,广布着紫色岩土发育的紫色土和新冲积母质发育的新冲积土壤;重庆市中北部的平行岭谷区,隔档式构造发育,背斜和向斜相间分布,出露岩层多样,因而由紫色土、石灰岩土、黄壤、新积土呈条带状相间分布;位于东部和南部的土壤主要是石英砂岩和黄绿、灰色泥页岩层分布区,分布着黄壤、黄棕壤和草甸土。

3. 其他资料

此外,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需参考农业区划、气候、水文、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同时,必须兼顾县级行政范围的完整性。

(三)划分结果

根据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依据,结合重庆市具体情况,确定以地貌类型和农业区划为基础划分重庆市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即重庆市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为渝西方山丘陵区、渝中平行岭谷低山丘陵区、渝东南低中山区、渝东北中山区,具体见图 3-10 和图 3-11。

图3-10 重庆市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划分图

图3-11 重庆市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示意图

Ⅵ 影响质量得分的因素有哪些

质量是系统为每抄个关键词计算的袭质量得分,受帐户、广告和关键词的历史表现、目标网页的情况、广告和关键词的相关性等因素影响,在帐户中质量以等级的形式呈现。具体来说,质量得分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关键词及广告的历史表现,主要包括点击率等指标;广告撰写质量和关键词与广告的相关性;帐户的历史表现,帐户中其他广告和关键词的历史表现,也会影响到关键词的质量得分;其他相关因素。

Ⅶ 分等指标体系

(一)确定分等因素及其权重

农用地分等是依据构成农用地质量的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农用地分等因素是农用地分等的基础,确定的分等因素指标体系是否符合区域实际,直接关系到整个分等工作的质量。选定分等因素,确定指标区参评因素体系和野外踏勘指标,是农用地分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搜集、调查、整理各分等因素状况。

1.选取分等因素的原则

在分等因素的选取上主要遵循了以下6个原则:

(1)稳定性原则。所选因素都比较稳定,从而保证依据此指标评判的农用地等别在一段时期内稳定。

(2)生产性原则。所选因素都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影响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因素。

(3)差异性原则。指标值变化对土地生产力影响显著,指标值有较大的变化范围,可以反映农用地质量的空间变化。

(4)主导性原则。所选指标都是对农用地质量起主要影响的因素,指标之间相关程度小,以免重复计算。

(5)可操作性原则。尽可能选取易获取、易量化的因素,所选指标应是野外可以识别的,或是容易从已有土地资源调查成果资料或相关成果资料中提取的。

(6)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分等因素要以定量计算为主,对目前难以定量的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参与计算。

2.确定方法

在分等因素指标体系中,各分等因素对土地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把各因素对土地质量影响的重要性称之为权重,其定量的表示就是权重值。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附录C的有关内容,甘肃省农用地分等工作采用了层次分析法和特尔菲法。首先,根据土壤学、栽培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生产经验对全省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然后,邀请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甘肃农业大学等单位的近20位专家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推荐因素统一进行填表打分,根据省级专家组的意见综合,分别确定甘肃省各指标区分等因素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再将表格反馈到开展分等工作的试点县里,邀请各县农牧局、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生产调查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熟悉本县情况的农业专家对表格进行进一步分析打分;最终,确定全省选用地形坡度、地表岩石露头度、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灌溉保证率、剖面构型、盐渍化程度、灌溉水源这10个评价因子作为农用地的分等因素(其中,河西走廊区涉及8个因素,其他各区涉及7个因素)。各省级三级指标区推荐分等因素及其权重见表3-4。

表-3 作肃省农用地标准耕作制度分区指定甘物最大产量、最大“产量-成本”比数、产量指系数统计表

表3-4 a甘肃省省级三级指标区推荐分等因素及其权重统计表

表 3-4b 甘肃省省级三级指标区推荐分等因素及其权重统计表

(二)分等因素分级标准

1.地形坡度

水田、水浇地、望天田和菜地一般都作为平地处理,只对旱地进行坡度分级。共分为 5 个级别,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地形坡度< 2°,梯田按< 2°坡耕地对待。

(2)2 级,地形坡度为 2°~ 6°。

(3)3 级,地形坡度为 6°~ 15°。

(4)4 级,地形坡度为 15°~ 25°。

(5)5 级,地形坡度≥ 25°。

受资料收集难度的限制,甘肃省此次农用地分等工作中对《农用地分等规程》推荐的地形坡度分级方法略加调整,采用了与土地详查结果一致的 5 个级别(详见附录 5)。受经费及人员限制,甘肃省没有购买 1∶5 万的地形数据,而是根据各县(市、区)资料收集的状况,采取不同方法确定耕地的地形坡度。

对于已经完成 1∶1 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的部分县(市、区),将县级 1∶10 万耕地图与 1∶1 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的对应耕地图斑“分区域对照”,将 1∶1 万图斑中的耕地坡度综合平均后填入位置对应的 1∶10 万分等单元图各图斑的属性中。这种方法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空间分析功能,精度较高。但是,由于大坡度耕地一般面积较小,在 1∶10 万地图上难以用图斑表示,与相邻小坡度图斑综合平均后,其大坡度特性难以体现,所以,经综合平均后的图斑中,大于 25°的坡耕地面积略小于实际情况。

对于没有 1∶1 万耕地坡度数据的县(市、区),将县级 1∶10 万耕地图与 2000 年完成的同比例尺的县级坡耕地分布评价图进行叠加分析,判定耕地坡度。

对于少部分没有坡度资料的县(市、区),由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底图上勾绘出耕地坡度分布图,划片确定了耕地坡度。

2.地表岩石露头度

地表岩石露头度是指基岩出露地面部分占地面的百分比。根据地表岩石露头度对耕作的干扰程度,可分为 4 个级别,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岩石露头< 2%,不影响耕作。

(2)2 级,岩石露头为 2% ~ 10%,露头之间的间距为 35 ~ 100 米,已影响耕作。

(3)3 级,岩石露头为 10% ~ 25%,露头之间的间距为 10 ~ 35 米,影响机械化耕作。

(4)4 级,岩石露头≥ 25%,露头之间的间距为 3.5 ~ 10 米,影响小型机械耕作。

地表岩石露头度属于国家推荐的因素之一,经省级专家讨论后确定予以保留。但是,在甘肃省绝大部分县(市、区),耕地的土层较厚,地表岩石露头情况较少,只有陇南山区和甘南高原区有部分耕地存在地表岩石露头状况,达到影响耕地耕作便利的程度。

甘肃省采取室内分析土壤图和土壤报告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地表岩石露头度。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地表岩石露头度,然后结合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地表岩石露头度状况分布图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各分等单元地表岩石露头度的级别。

3.有效土层厚度

有效土层厚度是土壤层和松散的母质层之和,是衡量土壤好坏的一个主要标志,对土壤存储养分、水分以及植物根系的生长有重要影响。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中,有效土层厚度是山地丘陵区土壤划分土种的标准之一。

有效土层厚度共分为 5 个等级,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有效土层厚度≥ 150 厘米。

(2)2 级,有效土层厚度为 100 ~ 150 厘米。

(3)3 级,有效土层厚度为 60 ~ 100 厘米。

(4)4 级,有效土层厚度为 30 ~ 60 厘米。

(5)5 级,有效土层厚度< 30 厘米。

甘肃省采取室内分析土壤图和土壤报告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有效土层厚度。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有效土层厚度,然后结合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有效土层厚度状况分布图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各分等单元的有效土层厚度。

4.表层土壤质地

表层土壤是由大小不同的表层固状颗粒组成,表层土壤质地是反映土壤物理特性的一个综合标志,决定着土壤中固、液、气三相的分配关系以及土壤的松紧度和孔隙状况,对土壤的水、肥、气、热和农业生产性能影响很大。表层土壤质地一般指耕层土壤的质地,分为壤土、粘土、砂土和砾质土 4 个级别。

(1)1 级,壤土,包括前苏联卡庆斯基制的沙壤、轻壤、中壤和 1978 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土壤质地试行分类中的壤土。

(2)2 级,粘土,包括前苏联卡庆斯基制的粘土、重壤和 1978 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土壤质地试行分类中的粘土。

(3)3 级,砂土,包括前苏联卡庆斯基制的紧砂土、松砂土和 1978 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土壤质地试行分类中的砂土。

(4)4 级,砾质土,即按体积计,直径大于 1 ~ 3 毫米的砾石等粗碎屑的含量大于 10%;包括前苏联卡庆斯基制的强石质土和 1978 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土壤质地试行分类中的多砾质土。

甘肃省采取室内分析土壤图和土壤报告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表层土壤质地。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表层土壤质地,然后结合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表层土壤质地状况分布图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各分等单元的表层土壤质地。

5.土壤有机质含量

土壤有机质是作物营养的主要来源,是土壤肥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是土壤中各种养分的供给来源,还可以调节土壤中水、肥、气、热的状况,改善土壤结构。动植物残体分泌物、微生物以及施入的有机肥是有机质的主要来源,农田增施有机肥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的最主要途径。

土壤有机质含量分为 6 个级别,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 4.0%。

(2)2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为 3.0% ~ 4.0%。

(3)3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为 2.0% ~ 3.0%。

(4)4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为 1.0% ~ 2.0%。

(5)5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为 0.6% ~ 1.0%。

(6)6 级,土壤有机质含量 <0.6%。

甘肃省采取室内分析土壤图和土壤报告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土壤有机质含量。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土壤有机质,然后结合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土壤有机质含量状况分布图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各分等单元的土壤有机质含量。

6.土壤 pH 值

土壤 pH 值是土壤的基本性质,也是影响土壤肥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含量过高或过低都将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及土壤内微生物的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按照土壤 pH 值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程度可将其分为 6 个等级,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土壤 pH 值为 6.0 ~ 7.9。

(2)2 级,土壤 pH 值为 5.5 ~ 6.0 或 7.9 ~ 8.5。

(3)3 级,土壤 pH 值为 5.0 ~ 5.5 或 8.5 ~ 9.0。

(4)4 级,土壤 pH 值为 4.5 ~ 5.0。

(5)5 级,土壤 pH 值< 4.5 或为 9.0 ~ 9.5。

(6)6 级,土壤 pH 值≥ 9.5。

甘肃省采取室内分析土壤图和土壤报告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土壤 pH 值。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土壤 pH 值,然后结合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土壤 pH 值状况分布图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各分等单元的土壤 pH 值。

7.灌溉保证率

在作物整个需水周期内,作物体内水分的多少对其生长发育有着较大的影响,特别是水分胁迫下作物需水关键期内,水分的有效保证更成为影响作物生命和产量的决定性因子。

耕地灌溉保证分为 4 个级别,灌溉水田为充分满足。水浇地根据其灌溉系统的供水状况分为充分满足、基本满足和一般满足,主要根据各县(市、区)在实地调查中填写的外业调查表与勾绘的灌溉保证状况分布图判定。旱地由于没有灌溉设施,靠天吃饭,定为无灌溉条件。

(1)1 级,充分满足,包括水田、菜地和可随时灌溉的水浇地。

(2)2 级,基本满足,有良好的灌溉系统,在关键需水生长季节有灌溉保证的水浇地。

(3)3 级,一般满足,有灌溉系统,但在大旱年不能保证灌溉的水浇地。

(4)4 级,无灌溉条件,包括旱地与望天田。

8.剖面构型

剖面构型是指土壤剖面中不同质地的土层的排列次序,对农作物的生长有一定的影响。剖面构型分为 3 个种类、10 个类型。

(1)均质质地剖面构型,即从土表到 100 厘米深度土壤质地基本均一,或其他质地的土层的连续厚度< 15 厘米,或这些土层的累加厚度< 40 厘米;续分为通体壤、通体砂、通体粘以及通体砾 4 种类型。

(2)夹层质地剖面构型,即从土表 20 ~ 30 厘米至 60 ~ 70 厘米深度内,夹有厚度 15 ~ 30厘米的与上下层土壤质地明显不同的质地土层;续分为砂/粘/砂、粘/砂/粘、壤/粘/壤、壤/ 砂 / 壤 4 种类型。

(3)体(垫)层质地剖面构型,即从土表 20 ~ 30 厘米以下出现厚度> 40 厘米的不同质地的土层;续分为砂 / 粘 / 粘、粘 / 砂 / 砂、壤 / 粘 / 粘、壤 / 砂 / 砂 4 种类型。

9.盐渍化程度

随着季节的变化,地下水位下降,土壤上层的含水量相对降低,水分蒸发而盐分表聚,以盐霜或薄结皮的形式聚集于地表。由于甘肃省特别是河西走廊区降水量极少,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度大,蒸发量较大,导致部分地区产生了盐渍化现象。盐渍化主要会引起农作物缺苗,从而使农作物的产量降低。可采取灌溉冲洗和排阴的方法,使盐分随水排走;新垦区栽植耐盐作物也可带走部分盐分;此外,推去表层含盐分较高的土壤,增施有机肥料等也是改良盐碱地的有效办法。陇中北部引黄灌区合理布设灌、排渠系,也可以防止土壤的次生盐渍化。

盐渍化程度分为 4 个级别,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1)1 级,无盐化。土壤无盐化,作物没有因盐渍化引起的缺苗断垄现象,表层土壤含盐量< 0.1%(易溶盐以苏打为主),或< 0.2%(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 0.3%(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2)2 级,轻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作物缺苗 2 ~ 3 成,表层土壤含盐量为 0.1% ~ 0.3%(易溶盐以苏打为主),或为 0.2% ~ 0.4%(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为 0.3% ~ 0.5%(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3)3 级,中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作物缺苗 3 ~ 5 成,表层土壤含盐量为 0.3% ~ 0.5%(易溶盐以苏打为主),或为 0.4% ~ 0.6%(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为 0.5% ~ 0.7%(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4)4 级,重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作物缺苗≥ 5 成,表层土壤含盐量≥ 0.5%(易溶盐以苏打为主),或≥ 0.6%(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 0.7%(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10.灌溉水源

灌溉水源分为 4 个级别:

(1)1 级,用地表水灌溉。

(2)2 级,用浅层地下水灌溉。

(3)3 级,用深层地下水灌溉。

(4)4 级,无灌溉水源。

(三)编制各区“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

甘肃省农用地分等技术组根据各地调查资料上报情况,结合《农用地分等规程》推荐的因素因子、指标分级、分值、因素权重,综合分等因素指标与分值的关系以及不同指定作物对水土等条件的要求差异,参考土壤学、栽培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生产经验,征询了省级专家组的意见后,分大区域、分指定作物确定了因素因子、指标分级、分值。编制了全省小麦、玉米、马铃薯、青稞、棉花、油菜等的“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采用0~100分的封闭区间体系,因素指标的优劣均在 0 ~ 100 分内计算其相对得分,最优的条件取值 100。在试点过程中,进一步征求各县(市、区)农业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甘肃省各指标区“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附录 5)。

Ⅷ 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的划分

指标区是指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分等因素指标所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区。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第3期)的相关规定,开展农用地分等的省(区、市),必须进行指标区划分,并由省里统一确定各指标区的推荐性分等因素、权重、“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根据规程以及技术简报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农用地分等必须划分自治区级因素指标区。

(一)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的划分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指标区划分原则

(1)指标区是指整个工作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分等因素和分等因素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他指标区的最小单元。

(2)一个指标区内,只适用一套经过科学分析论证的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体系。分等因素的数量适宜控制在5~7个,被选定的分等因素对农用地的质量差异有明显影响,未选定的分等因素对农用地的质量影响小或不明显,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计算只涉及该指标区内所选用的分等因素。

(3)高级区(一级区)的划分与全国分区系统衔接,低级区(二级区)结合全自治区各地农业生态类型、地类和土壤类型差异、生产利用和区域性耕作制度特点划分。

(4)保持县级行政区的完整。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指标区划分依据与方法

1)划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欧亚大陆,面临热带海洋的东南边缘,受太阳强烈辐射和冬夏海陆季风环流的影响,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可由北至南划分出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北热带3个气候带。受气候带的影响,全自治区各地冬季温暖,日平均气温<0℃的低温天气虽然在桂北地区及一些中山山地区时有出现,但日数不多,持续时间也短。全自治区日均温≥0℃的年总积温平均值为5900℃~8300℃,≥10℃的积温为4900℃~8300℃。积温的地域分布特点同年均气温类似,南高北低,平原、高山地区低,其中,资源县、乐业县、南丹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是全自治区积温较低的地区(总积温<6200℃),钦州市沿海,左、右江河谷等地带积温最高(总积温>8000℃)。但是≥0℃与≥10℃的积温差值,具有自北向南、自山地区向平原区逐渐减小的趋势。土壤温度和水分直接受大气温度和降水的制约,形成了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土壤类型与气候变化的依存关系。从全自治区来看,气候-土壤变化略呈现北热带-砖红壤、南亚热带-赤红壤、中亚热带-红壤的对应关系。

根据气候和土壤的地带性,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的土壤改良利用分区以及农业区划分区。

(1)桂东北丘陵山地区由山地和丘陵组成,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降低,属亚热带气候,山地多为花岗岩、砂页岩、石灰岩,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河流两岸、山间盆地与丘陵谷地。

(2)桂西北山地区位于云贵高原的边缘,属亚热带山地气候、山原地貌高寒湿润,气候垂直差异大,昼夜温差大,山脉走向为北西-南东走向,山地连绵,峰峦起伏、山高谷深、平地极少;山地多为砂页岩、石灰岩,山高谷深,农业生产条件较差,耕地少。水田分布在狭小河谷或山间小盆地里,旱地多在较高丘陵的山坡上。

(3)桂中溶蚀平原区位于北回归线北侧,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条件好,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弧形山脉内侧的盆地,四周为山地包围,盆地西部为岩溶山地。区域内农业生产用地主要为台地、平原,生产潜力大,土壤贫瘠缺水,雨量分布不均,但地下水资源丰富,约占广西壮族自治区的1/3。水稻土分布在融江、龙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沿岸,旱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岩溶谷地、盆地、洼地。

(4)桂南低平原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北回归线以南,土地类型以丘陵、平地为主,且丘陵平地广阔,光照充足,气温高,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属南亚热带气候,成土母岩和母质有花岗岩、砂页岩、紫色岩、石灰岩、第四纪红土和河流冲积物等,土壤类型以水稻土、赤红壤、山地红壤等为主。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河流冲积平原、丘陵盆地。这些地方土壤肥沃,物产丰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及甘蔗、水果等经济作物的重要农业区。

(5)右江河谷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热条件比较优越,但气候干旱,由于地处河谷盆地,河谷地带有焚风效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的高温区,又是该自治区的少雨区,年均降雨量为1100~1374毫米,其中,田阳河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大旱区之一。山地多、耕地少,但耕地多分布在低平地带,土体深厚、质地疏松、肥沃、光热资源十分充足,因而,右江河谷沿岸冲积平原也是自治区的重要稻蔗生产基地之一。

(6)桂西岩溶山地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地貌类型多样,以岩溶峰丛洼地和峰林谷地为主,还有低山、丘陵、盆地、台地、冲积平原等,土地资源丰富。那坡、靖西、德保一带地势较高,属云南高原边缘。气候具高原特点,夏凉冬温,日照短,昼夜温差大,春旱和秋旱严重,水源短缺、地表水少,渗漏大,旱涝频繁,旱地多于水田。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岩溶谷地、盆地、洼地。

(7)桂南沿海区面临北部湾,属南亚热带气候,地形以滨海台地为主,土壤由花岗岩、砂页岩、浅海沉积物等母岩母质发育而成,有砖红壤、滨海盐土、潮土和水稻土等,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河流两岸、平原、台地与丘陵谷地。

2)划分方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采用特尔菲法,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专家咨询指导组的专家们多次开会进行研究论证,按两级划分。

其中,一级区的划分与全国分区系统衔接,主要根据气候特点来划分,分为南岭丘陵山地区、华南低平原区、华南沿海西双版纳低山丘陵区3个一级区。

二级区的划分是在划分一级区的基础上,保持县级行政区的完整性,根据农业自然条件(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的差异、土地资源特点、耕作制度的不同,结合土壤分区、农业综合区划以及农业生态类型来划分,充分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全国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对农业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沿海地区受海洋性湿热气候影响的农业区特点以及右江河谷地区特有的受高热干燥天气影响的农业生态特点。

3.二级指标区划分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的划分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依主导因素和区域分异特点,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在全国3个一级区划分的基础上细分为7个二级区,其中,南岭丘陵山地区细分为3个二级区,即桂东北丘陵山地区(IV3-I)、桂西北山地区(IV3-II)、桂中溶蚀平原区(IV3-III);华南低平原区细分为3个二级区,即桂南低平原区(V1-I)、桂西岩溶山地区(V1-II)和右江河谷区(V1-III);在华南沿海西双版纳低山丘陵区下划分桂南沿海区(V2-I)。具体划分结果见表3-5和图3-4。

表3-5 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划分方案表

注:表中各县(市、区)为2005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

图3-4 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分布示意图

4.二级指标区的主要农业特点

1)IV3-I桂东北丘陵山地区

包括全州县、兴安县等21个县(区)。该区域由山地和丘陵组成,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降低,属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7.3℃~21.2℃,冬季较冷,年年有霜,平均有霜日数为5~10天,极端最高温度为40.4℃,极端最低温度为-6.6℃,≥10℃积温为5320.0℃~7024.0℃,年均降雨量为1218~2012毫米。水田耕作制度以“稻-稻”或“稻-稻-绿肥”为主;旱地主要作物为甘蔗,其次为花生、蚕豌豆、黄红麻等。

2)IV3-II桂西北山地区

区域范围包括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等15个县。区域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山地多,平地少,宜林宜牧面积大,耕地少。水田分布在狭小河谷或山间小盆地里,是该区最好的农耕地;旱地多在较高丘陵的山坡上。属亚热带山地气候,山原地貌高寒湿润,山地气候垂直差异大,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16.5℃~20.6℃,极端最高温度为40.7℃,极端最低温度为-8.4℃,≥10℃积温为4997.0℃~7177.4℃,年均降雨量为1086~1777毫米。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以“稻-稻”或“中稻-再生稻”为主,旱地主要以中玉米套种豆类或薯类为主。

3)IV3-III桂中溶蚀平原区

该区位于北回归线北侧,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弧形山脉内侧的盆地,以岩溶地形为主,大部分为宽阔的岩溶盆地或岩溶平原,成土母质以石灰岩为主,其次为砂页岩、硅质岩等。包括金城江区、罗城县等12个县(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条件好,年平均温度为19.0℃~21.5℃,极端最高温度为40.1℃,极端最低温度为-4.0℃,≥10℃积温为6047.6℃~7321.2℃,年均降雨量为1345~1726毫米,雨量分布不均,但地下水资源丰富,约占广西壮族自治区的1/3。喀斯特地区地表水渗漏严重,既易旱又易涝,旱地多、水田少,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产量低。水稻土分布在融江、龙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沿岸,为该区的主要农业区;旱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岩溶谷地、盆地、洼地。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为“玉米间种豆类加晚稻”或“稻-稻”,旱地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甘蔗、豆类、薯类等。

4)V1-I桂南低平原区

包括南宁市市区、武鸣县等28个县(市、区)。该区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北回归线以南,土地类型以丘陵、平地为主,且丘陵平地广阔,光照充足,气温高,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属南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温度为20.9℃~22.5℃,极端最高温度为42.0℃,极端最低温度为-3.0℃,≥10℃积温为6967.4℃~8044.1℃,年均降雨量为1177~1904毫米。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河流冲积平原、丘陵盆地,土壤肥沃,物产丰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及甘蔗、水果等经济作物的重要农业区。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为“稻-稻-绿肥”或“稻-稻-菜”(多造多熟);旱地主要种植作物为甘蔗、玉米、花生、薯类、蔬菜等。

5)V1-II桂西岩溶山地区

包括平果、大新、天等、德保、靖西、那坡6个县。该区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地貌类型多样,气候具高原特点,夏凉冬温,年均温为18.9℃~21.6℃,极端最高温度为40.1℃,极端最低温度为-4.4℃,≥10℃积温为6127.2℃~7597.0℃,年均降雨量为1327~1677毫米,且集中在5~9月,春旱和秋旱严重。日照短,昼夜温差大。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岩溶谷地、盆地、洼地。成土母岩以石灰岩为主,其次为砂页岩、硅质岩。水源短缺、地表水少,渗漏大,旱涝频繁,旱地多于水田,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为“玉米-中稻(或晚稻)”或“稻-稻”,旱地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甘蔗、豆类等。

6)V1-III右江河谷区

包括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3个县(区),该区域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热条件比较优越,年均温为21.9℃~22.0℃,极端最高温度为42.5℃,极端最低温度为-1.2℃,≥10℃积温为7872.1℃~7905.4℃,但气候干燥,由于地处河谷盆地,3个县(区)的河谷地带有焚风效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名的高温区,又是少雨区,年均降雨量为1100~1374毫米,其中,田阳河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大旱区之一。成土母岩母质有石灰岩、砂页岩、第四纪红土、河流冲积物、洪积物等,土壤以赤红壤和石灰岩土为主。耕地多分布在低平地带,右江河谷沿岸冲积平原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稻蔗基地之一。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为“稻-稻”或“稻-稻-菜”;旱地种植作物主要为甘蔗、玉米、豆类等。

7)V2-I桂南沿海区

包括钦州市市区、防城港市市区、北海市市区、合浦县、东兴市5个县(市、区)。该区域面临北部湾,属南亚热带气候,年均温度为21.9℃~22.8℃,极端最高温度为38.4℃,极端最低温度为-0.8℃,≥10℃积温为7702.4℃~8218.4℃,年均降雨量为1455~2785毫米。地形以滨海台地为主,土壤由花岗岩、砂页岩、浅海沉积物等母岩母质发育而成,有砖红壤、滨海盐土、潮土和水稻土等,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河流两岸、平原、台地与丘陵谷地。水田耕作制度主要为“稻-稻”或“稻-稻-冬菜”;旱地主要种植作物为甘蔗、花生、薯类、蔬菜等。

(二)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的划分

熟制指一年内同一田地上种植作物的季数。耕作制度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了达到持续高产所采取的全部农田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种植制度、土壤耕作制、施肥和杂草防除制度等环节,即农作物种植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的总称。标准耕作制度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这里的标准耕作制度主要指种植制度。作物种植制度是耕作制度的中心,主要是根据作物的生态适应性与生产条件,确定作物种植结构与布局。作物种植次数即复种与休闲,作物种植方式即间作、套种和单作、连作、轮作等。对耕作制度进行评价的标准有:①充分利用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提高光能利用率。②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同时,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土壤的肥力不断提高。③经济效益高,实现农作物大面积的高产、稳产,做到低投入、高产出。④作物布局合理,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耕作制度的确立取决于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科学技术水平,并且,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演变。因此,自治区标准制度二级指标区应依据自治区农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划分。具体的划分依据和结果如下。

1.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划分依据

(1)根据农业的自然条件(地貌特点、气候条件、水文条件和水利资源、动植物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再结合土壤分区和农业综合区划以及农业生态类型复杂、地类和土壤类型差异明显、生产利用区域性突出的特点。

(2)《农用地分等规程》中,全国耕作制度分区表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划分为IV3南岭丘陵山地区、V1华南低平原区、V2华南沿海西双版纳低山丘陵区3个一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耕作制度分区,以全国耕作制度一级区为基础,同时结合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控制区以及全自 区农业耕作制度分区,进一步细分。

2.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划分结果

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与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二级区的划分依据相一致,也细分为相同的7个自治区二级指标区。

3.二级区标准耕作制度的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地多、平地少,地貌类型多样,水热资源丰富,形成复杂的农业生产方式,大部分农业生态区均可一年二熟,甚至多熟,也有小部分只能一年一熟,例如地处南亚热带的桂南低平原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粮食以及甘蔗、水果等经济作物主要农业区,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各分区耕作制度主要是“稻-稻-绿肥”或“稻-稻-菜”(多熟),“一造甘蔗”、“玉米-其他经济作物”;而桂西北与云贵高原接壤的中亚热带高寒湿润气候区,耕作制度以“玉米-中稻”或“中稻-再生稻”为主。水稻和玉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主要粮食作物,甘蔗是自治区的主要经济作物,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的主要蔗糖生产基地之一。水稻、玉米和甘蔗3种作物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主要作物和传统作物,经过长期的生产过程,与自治区的土地自然特性有较好的一致性,能够较为恰当地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种植业生产主要面貌,反映出该区域的农用地质量属性,又能突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越的气候条件以及作为我国主要的粮糖生产基地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实际的耕作制度及其作物组成,确定“早稻-晚稻”、“早玉米-晚玉米”和“一造甘蔗”3种耕作制度为标准耕作制度。

各二级区耕作制度具体为:①桂东北丘陵山地区(IV3-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稻-稻”或甘蔗或玉米;②桂西北山地区(IV3-I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至一年两熟,中稻或“中稻-玉米”;③桂中溶蚀平原区(IV5-II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稻-稻”或“玉米-晚稻”或甘蔗;④桂南低平原区(V1-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至一年三熟“,稻-稻-绿肥”或甘蔗;⑤桂西岩溶山地区(V1-I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至一年三熟,“早玉米-晚稻”或“稻-稻”或甘蔗;⑥右江河谷区(V1-II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稻-稻”或甘蔗;⑦桂南沿海区(V2-I)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稻-稻”或甘蔗。

4.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确定

1)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

基准作物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例如小麦、玉米、水稻。按照不同区域生长季节不同,可进一步区分为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晚稻7种粮食作物。

指定作物是指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涉及的作物。

2)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确定

各因素指标区指定作物的确定,原则上要能突出该指标区的农业生产习惯。在7个标准耕作制度分区中都涉及的作物为水稻,把水稻作为主要的粮食作物;其余的6个标准耕作制度分区中涉及的作物除水稻外还有甘蔗;在桂西北山地区和桂东北丘陵山地区两个标准耕作制度分区中涉及的作物除水稻、甘蔗外,还有玉米。参考《农用地分等规程》附表B.2中全国各区标准耕作制度及其作物组成,再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区划、农业生产情况以及各区农业生态特点的不同,确定3种作物(即水稻、玉米和甘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的指定作物,其中,水稻为基准作物。

农用地分等各指标区的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如表3-6所示。

表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各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统计表

注:表中甘蔗为一年一熟制。

Ⅸ 分等因素的确定

(一)确定原则

本次农用地(耕地)分等过程中分等因素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1. 主导性原则

选择对农用地自然质量起主导作用的因子作为参评因子,增强土地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和简便性。

2. 稳定性原则

考虑参评因子的稳定性,尽量不选择短期内可能变化的因子,只有这样所选指标才具备说服力,才能真实地将各耕地样点的质量优劣体现出来。

3. 差异性原则

参评因子在空间上有明显差异,变异应越大越好,空间上变异性大的参评因子更能区分出不同的土地质量。

4. 独立性原则

考虑参评因子之间的相关性,选择相对独立的因子。要求所选的指标体系能够尽量反映土地的全部属性。指标间不能出现因果关系,避免重复评价。

5. 生产性原则

参评因子指标值变化对生产力影响越显著,越能反映农用地的空间变化。

6. 现实性原则

考虑参评因子资料收集的现实可能性,即易于捕捉信息并易于对其进行定量化处理。尽量选择从现有土壤普查、水土流失调查、农业区划和地力监测中可取得资料的因子。

(二)确定过程

1. 因素初选

福建省分为两个耕作制度分区——东部丘陵山地区和华南低平原区,按照因素选择的原则,分别确定东部丘陵山地区和华南低平原区的推荐分等因素和自选分等因素。初选的结果如下:东部丘陵山地区推荐分等因素为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酸碱度、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地表岩石露头状况等;自选分等因素为海拔、土壤养分状况、CEC、≥ 10℃活动积温、坡向、土壤侵蚀程度、田间道路配套度或道路通达度等。华南低平原区推荐分等因素为表层土壤质地、剖面构型、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酸碱度、障碍层次、排水条件、灌溉保证率等;自选分等因素为土壤养分状况、CEC、坡向、土壤侵蚀程度、田间道路配套度或道路通达度等。

2. 因素确定

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因素确定采用特尔菲法,即客观地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技巧的方法。分等因素确定的步骤见图 3-4。

(1)专家选择。根据特尔菲法的原理,专家选择是成败的关键。考虑到农用地分等因素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内容,选择 10 名专家,其研究领域涵盖农业、气象、水利、土地和经济等学科。

图3-4 特尔菲法操作程序图

(2)专家交流。召开讨论会,根据不同指标区,各专家对不同分区的初选因素进行讨论分析,相互交流意见。

(3)信息反馈。第一轮:将讨论结果分发给

各位专家,要求专家根据不同指标区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并允许专家增加新的考虑因素,同时确定各因素权重。回收表格,组织专家筛选、分类、归纳整理得到统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对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得出专家总体评估结果的分布,求出其均值与方差,同时设计新的征询表和填表说明,再次将统计结果、新的表格和填表说明分发给专家。

第二轮:对第 2 次收集的表格进行统计处理,计算其平均值和方差,得到专家总体评估结果的概率分布。

根据专家讨论和第二轮分等因素征求意见表结果,以尊重大部分专家的意见为原则,最终确定分等因素。在采用特尔菲法的同时,采用因素成对比较法进行结果的相互验证。

(三)确定的结果

根据以上原则和方法,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因素体系确定结果见图 3-5。

图3-5 不同指标区分等因素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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