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建设必须搞地质勘查
❶ 建筑工程中现场勘察是什么
建筑工程勘察是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场地的地质条件、自然环境是否适宜于进行工程建设,其成果为单体建筑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也为全过程建设提供各种技术服务。
如地基基础方案论证、工程监测等。工程勘察工作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来承担,并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一般工程勘察可按工作要求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1)什么建设必须搞地质勘查扩展阅读
现场踏勘是投标者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按照国际惯例,投标者提出的报价单一般被认为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编制的,一旦报价单提出之后,投标者就无权因为现场勘察不周,情况不了解不细或因素考虑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标、调整报价或提出赔偿等要求。
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投标申请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
❷ 建设单位在地质勘查之前是否应该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地质勘查之前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专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被没属收,但如果协商达成谅解,也可以退还。为了保证评标公正,评标委员会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发包人严重拖欠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工程建设通用的建筑模数和制图标准部分是强制性标准。
❸ 建设工程进行地质勘查时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设计单位开展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测量、地质钻探、打平硐需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❹ 作为甲方建设单位对工程地质勘查单位投标文件评标应该做什么急!!!!!
看问题是在招标勘察单位,你可以从这几个方面选择:1.看资质2.看单位的业绩3.要看他回承诺提供的服务如报告何答时出等。4.再就是看报价了5.要看这家单位是否是工程建设的本地企业,建议选择本地企业会给你甲方 省不少方便。
❺ 对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和发展的几点思考
卜小平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北京,100035)
目前,地质工作正处于重大转折时期,正在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传统地质工作向以“地球系统科学”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地质工作转变,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向资源、环境并重的多功能、多目标地质工作转变,从仅仅依靠国内资源和计划配置资源向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化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在此过程中,如何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勘队伍是整个地质勘探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
一、地质勘查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形成了一支具有优良传统和作风、技术力量雄厚的号称“百万地质大军”的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遗留的政企(事)不分、责权不明、专业分工过细、队伍臃肿、力量分散、机制不活、工作重复、效率不高等问题直到目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目前处在转轨改制中的地勘队伍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在没有充分分析论证的情况下,一哄而上铺摊子做辅业,荒废或舍弃原有主业,最终进入进退两难境地;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的压力仍然没有缓解;工业地勘部门的省局在建立各种勘察院、地调院的过程中抢挖基层队伍技术骨干,使基层队伍人才建设雪上加霜;由于原有资金制约关系减弱,省局对原下属队伍的总体控制能力随之减弱,使得改革政策难以顺利落实,地勘单位人头费下拨过程中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引发一些矛盾;改制不力造成职工收入急剧减少,欠缴职工社会保障资金,从而产生一些影响稳定大局的事件等。
作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主体,地勘队伍目前的人才状况也十分堪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地勘队伍大都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属地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等历史阶段,传统的人才培养、输送、补充、使用格局被打破。地质专业技术人才面临的现状是:项目没有保证,工作难度加大,工作环境更加艰苦,和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地勘单位困难多,条件差,前景黯淡,导致人才不断流失,补充渠道几近于无,队伍严重老化,自身负担加重。以全国地矿系统地勘队伍为例,现有在职职工16.13万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3.0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9%,比1998年减少1.1万人;从事地质勘查的技术人员1.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8%。同时,仅有的这部分能从事野外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宝贵人才资源又分散在各种各样的属地化地勘队伍中,人才流失日益严重。抽样调查显示,属地化以来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约50%。这种状况,在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地区更加突出。人才的流失和缺乏,已经严重影响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1.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是完善资源环境保障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严峻,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地质灾害严重。为了尽快扭转矿产资源“寅吃卯粮”、地质环境基础工作薄弱、地质资料陈旧落后的被动局面,必须顺应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潮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地质工作的客观规律,切实做好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的队伍建设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这是由地质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所决定的。地质调查工作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反复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只有通过反复观察(探测)、深入研究,才能把握对客观地质的规律性认识。以野外工作为主的地质调查工作,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客观、准确、系统地进行野外一线观察,依赖于地质工作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出资,专业性强,需要长期的资料和经验积累。实践表明,凡是拥有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队伍的,其地质大调查任务完成得就比较好;凡是队伍建设不到位、人员松散的,在实施地质大调查工作中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框架初步形成,对地质大调查的顺利推进和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但是,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运行不畅;专业分布不合理,特色不突出,优势不明显;调查和科研依然脱节,创新能力急需加强;人员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素质人才匮乏,胜任野外一线调查工作的力量薄弱;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仍处于混合运行状态;基础设施欠缺,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经费缺乏可靠保障;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考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致使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2.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中央与地方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成为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逐步建立起事权分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新格局。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原则是:①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促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衔接、协调发展;②与深化地勘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实建强队伍,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形成联系紧密、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新体系;③面向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统筹规划部署。积极推进地质工作根本转变,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与基础支撑;④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与装备建设,促进地质调查、监测与科研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地质调查工作的质量与服务水平。
3.以市场配置资源方式建设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目前,地方公益性地勘队伍建设是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将影响商业地勘队伍体系建立的进程。笔者认为,不宜将候选范围仅仅局限于原有地矿系统的队伍。为了建设一支技术实力雄厚、人员设备配置合理、管理规范、有充分活力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应该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来组建,使全行业队伍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公益性队伍的组成在保持必要稳定性和不影响公益性地质调查正常进行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灵活性和动态性,让市场竞争规则参与进来,以保持其活力。并且应该考虑在公益性地质队伍主导“三性”地质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充分采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来推进这些项目的实施。
三、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建设
1.商业性地勘队伍建设的现状
温家宝总理指出:“商业性地质工作进入市场的必然趋势不可逆转。”正是由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从事商业性工作经济实体的性质,同样决定了地勘单位改革的方向。商业性地勘队伍要逐步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属地化、市场化后的原工业部门地勘队伍,将是初步形成的商业勘查市场的主力军。
原有地勘队伍商业化改制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分离、重组、改制。要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实现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队伍的结构整合和市场竞争必将重新划分原有全国地勘队伍格局。以前的地勘队伍主要以行业和区域进行条块划分,不可避免地带来机构臃肿、资源配置极大浪费等问题。今后各队伍应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和市场环境自然地打破行业和区域的分割状态,走规模化、专业化的路子。地勘队伍要在竞争和市场的细化与整合中结合自己的资源优势重新定位。国家也要从宏观上进行引导,避免因无序和盲目竞争的非正常市场行为浪费资源。
2.加快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建设
促进地质工作发展,特别是商业性地质勘查机制的建立,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环境,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两权”依法流转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目前我国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还不够发育,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尤其是非油气矿产的商业性地勘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还须进一步培育规范、统一、开放、稳定、有序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环境。政府要在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调控一级市场,搞活二级市场,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维护地质勘查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建立发育的矿业资本市场,使得有投资矿业倾向的资本和矿产勘查者之间的对接顺利;要建立完善的矿业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商业性探矿主体之间的桥梁,使得从最初的探矿活动到最终的矿业开发活动衔接得更加便捷。
四、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1.促进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协调发展
公益性地质工作作为相对独立的公共事业,其成果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使用。商业性地质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有偿服务。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可以降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投资风险;广泛开展商业性地质工作有助于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深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坚持把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并做好两者间的相互衔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市场化地勘队伍要平行发展。为避免公益性地质队伍发展回归计划经济时代地勘队伍的老路,应该注意多元化和市场化紧密结合,走公益和市场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管理要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随着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大力开展,国家对公益性地勘项目经费的投入总会有个顶峰和随之而来的适当缩减,中间的波动也是在所难免。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完成特定历史阶段的使命后,不会一直作为地质勘查工作的主体。商业性有偿勘探开发、两权有偿转让、市场驱动的模式,迟早将会成为地勘发展的主要方向。绝对的长久的公益性地勘队伍的划分是不现实的,所以要有预见性地从规模、方向、运作模式等方面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发展适时做出调整。地勘工作要积极探索新的筹资、融资方式。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性勘查与金融业紧密地融合,逐步形成完善的矿业资本市场,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一些矿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是矿产勘查)的投资是由企业和民间(通过资本市场)筹集的。
2.面向市场,坚持企业化经营的改革方向
国家本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地质勘探队伍有个比较宽松的转轨改制的环境,改革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执行没有采取急剧推进的方式。加之各地方各行业具体的改革政策和步调没有完全一致,这反而造成有些地勘队伍对属地化和商业化的改制有较大抵触情绪,有些甚至还在不合时宜地四处跑编制、要行政级别。这反映了有些地勘队伍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对走市场化、企业化经营之路仍不够坚定。必须明确,企业化经营是大势所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地勘工作新体制的必然选择,国家的改革政策也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必须彻底转变观念,坚定企业化经营改革方向不动摇,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的新问题,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争取主动。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地勘队伍应主辅分离,做大做强主业,确立主业地位。一方面,集中相应的有效资产和有生力量,立足“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寻求对外合作,走出一条适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地勘队伍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积极深化内部经营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将非主业部分逐步、稳步推向市场,从而减轻主业的社会负担,让主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第二,商业性地勘队伍要紧密跟踪地勘市场专业细化的趋势,要向新工程地质、灾害地质、旅游地质等新领域不断拓展阵地。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时刻面向市场需求的变化,跟不上需求变化的队伍迟早要被市场淘汰。
第三,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公益性和商业性地勘队伍都要“走出去”,为国家资源政策和宏观规划等服务。要在竞争中不断和世界先进技术接轨,在竞争与合作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尤其在目前国内资源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为我国的矿产资源供应拓展空间。矿产资源的开发要勘探先行,有实力的地勘队伍应该发挥先锋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地质工作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对地质工作的要求也不尽一致。企业化经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立足现有的基础和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稳妥地分步实施。
3.切实抓好人才建设,增强地勘队伍的科研与应用能力
人才是地勘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应从国家教育方针、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培养地勘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整合,保护有限的人才,防止人才的进一步流失。同时,实施继续教育,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更新知识,优化结构,加快培养急缺人才。要吸引和留住人才,以事业、待遇和感情留人。努力造就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3支人才队伍,为加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要做好科研院所和地勘队伍的合作,坚持调查、研究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对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是地勘队伍在市场竞争中的制胜法宝,要引起足够重视。要探索科研和生产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降低地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地勘项目质量管理
只有原国有地勘队伍改制后的地勘队伍的市场是不完整的市场,必须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与进来。这就要从政策上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地勘事业。只有进退自由,产业利润分配机制合理,才能吸引人、财、物资源进入地勘市场。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地勘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地勘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地勘工作的质量。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多市场竞争主体的格局,以此带动商业性地勘市场的竞争与活力。
作者简介
卜小平,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实习研究员。
❻ 什么是 公益性地质调查
地质勘查工作从经济意义上可划分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两类。
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工环地质调查、区域物化探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海洋和极地地质调查、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矿产资源调查,以及与上述地质调查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公益性地质工作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国土地质资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领域提供普遍的服务。具体来说,包括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全国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规划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重要地区和重要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权益而进行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其他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2)投资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按照受益对象的不同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种主要来源,涉及全国的基础性、公益性地勘工作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而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性地质工作以及城市和地区的水工环地质工作,则以地方财政投资为主。其投资规模主要取决于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的制约程度和中央、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3)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采用事业体制运作,但并不等同于传统体制下的事业费拨款体制,政府投资的运作必须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在政府委托的投资主体与地勘单位(企业)之间实行市场化运作。
商业性地质工作则是指矿产勘查和为某一特定主体提供服务的水文、工程和环境地质勘察。与公益性地质工作相比,商业性地质工作更具有明显的特征:(1)具有“私人物品”属性。其成果具有盈利性,为特定的企业单位进行专属性服务,成果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2)企业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必须通过企业这个载体来进行运作,这是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最本质要求。在市场经济国家,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是由独立的矿产勘查公司和大型矿业公司的勘查子公司来进行的;(3)投资主体多元化。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性地质工作必须与金融业紧密地融合,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本市场,遵循“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一些矿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是矿产勘查)的投资是由企业和民间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而筹集的,一般地,其投资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小型勘查公司的资金投入;二是矿业公司投资;三是通过筹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经批准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债券筹集所需的资本。第一种类型,即勘查公司的投资,主要用于找矿发现阶段。但一旦找到或发现矿床,需作进一步的勘探与评价时,一般勘查公司难以独立承担巨大的找矿风险和投资,而需要通过后两种类型进行筹资和投资。从近年的发展趋势看,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社会资金的做法趋势于普遍,这也是矿业公司和独立勘查公司分散风险的重要途径。
❼ 工程地质勘察人员要什么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❽ 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什么是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使用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
2、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3、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这一规定,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4、临时用地的程序是什么?
临时用地的程序如下:
(1)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的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就临时用地的补偿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复等事项达成初步协议;
(2)临时用地单位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
(3)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临时用地的决定;
(4)临时用地经批准后,临时用地单位与临时使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正式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临时使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
(5)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使用期满,按规定要求将临时使用的土地交回原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并负责恢复土地的原使用条件。
5、临时用地如何补偿?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土地,会给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临时用地单位应当给受损失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事宜在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双方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中予以确定。补偿标准按照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
6、当事人申请临时用地需提交什么资料?
当事人申请临时用地需向土地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分局申请临时用地,填写 《临时用地申请表》,并提交资料:1.区人民政府或市直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