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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质局走联优

发布时间: 2021-02-26 05:08:42

A. 湖北省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局(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专资源部,属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属地勘队伍,负责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现有职工16047人(含离退休职工)。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8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25个。 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坚持更加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构建以地质找矿为主体、以环境地质和地质经济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狠抓“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B. 湖北省地质调查局和鄂东南地质队哪个好

当然湖北省地调院好

C. 事业单位改制,会对在编人员怎样安置(我们是地质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地质队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制之后地质队将会独立,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员工也拥有事业编制。但是事业单位将会实行部分企业制度,如实行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成立董事会、理事会等。

以江西省为例: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地勘院划分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195地质队、223地质队、224地质队、226地质队、227地质队、普查综合大队、测绘大队7个地勘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类别待定。全国地质队改制与江西省基本一致。

(3)湖北地质局走联优扩展阅读: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场管理等。

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

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D. 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隶属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国家二级即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管理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现有职工880人,专业技术人员554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5人,高级工程师96人,工程师173人,博士生4 人、硕士研究生20人,专业技术力量雄厚。4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被评为省政府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获全国劳动模范,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人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工程院院士刘广润、胡海涛、卢耀如,中科院院士陈梦熊曾先后担任总工或从事科研工作。先后被授予“大庆式企业”、“全国地质勘察功勋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先进集体”、“湖北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总站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注重专业技术仪器设备的更新、注重加强科研开发研究力度、注重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是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竞争力强大的水工环专业地质队伍。 在全省设立武汉、襄阳、宜昌(三峡库区工作站)、荆州、黄石、孝感、咸宁、十堰和恩施分站,设立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地质灾害信息中心、水工环调查中心和水工环研究室等机构,还在加纳设立加纳长江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柬埔寨设有办事处。

E. 2016年湖北省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面试成绩怎么查询不了_(:з」∠)_

一般官方在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之后会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入口,请在官方网站查看。

F. 湖北哪个地质队好

湖北省地质勘察院,湖北省地矿局。其他都是差不多。好单位多了去了,就看能进去不能。

G. 湖北地矿单位有哪些

湖北的地矿单位主要有湖北地矿局:
鄂东南地质大队 ·省第二地质大队 ·省第四地回质大队 ·鄂西北地答矿所 ·鄂东北地质大队 ·省宜昌地勘大队 ·省水文地质大队 ·职业学院 ·省冶金地勘队 ·省地灾防治中心 ·省地质调查院 ·省物勘院 ·省国土测绘院 ·省地科所 ·省地质环境总站 ·省区调所 ·省地勘装备中心 ·省地质实验所 ·省地质职工医院 ·地质工程勘察院 ·省地建工程院

H. 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几点建议

刘劲松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地质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和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矿产资源对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程度。

一、加强地质工作是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地质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柱性、基础性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地质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矿产勘查方面,共发现各类矿产143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98种,固体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潜在总值近1.5万亿元,磷、石膏、岩盐、铜、铁、水泥用石灰岩、玻璃用硅质原料等国民经济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和开发规模在全国占有比较优势,为湖北化工、冶金、建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料支撑,推动了湖北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矿业城镇的兴起与壮大,解决了大量社会劳动力就业;在基础地质和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方面,全面提高了湖北区域地质研究程度,取得了一大批先进科技成果,建立了地质环境、地下水监测网络,为国家重大工程、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地下水开发利用提供了地质依据。

2.促进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地质工作的资源保障任务十分艰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味着未来20年我国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这必将导致对资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就全国而言,45种主要矿产中,目前有一半以上的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增长速度,石油、富铁矿、铜矿、优质铝土矿、钾盐等大宗战略性矿产进口量逐年增加,资源形势严峻。就湖北省来说,全省经济8大产业有3大产业与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矿产资源保障问题关系湖北发展大局。虽然本省矿产资源供给面较宽,但多数矿种的资源保证程度和自给率低,不能满足需求,资源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对我省国民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石油、煤、铁矿、铜矿、铝土矿、硫铁矿等大宗支柱性矿产可利用后备资源严重短缺,自给率不断下降,对外部资源和市场依赖程度过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制约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本省部分优势、特色矿产如磷矿、饰面板石、饰面花岗岩等,因忽视地质勘查工作,盲目、破坏性开采严重,导致资源大量浪费,其优势正在弱化。地质工作负有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的历史使命,必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更多、更好的资源,提高本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保障程度,缓解资源短缺与经济增长的矛盾。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地质工作必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和领域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湖北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要求地质工作必须要以全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围绕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针对湖北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地下水丰缺不均、大农业发展缓慢、地质景观开发保护落后以及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引发地质问题较多的现状,我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和旅游地质工作,加快由为资源保障服务的单一目标向为资源保障、环境保护、减灾防灾、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农业发展、旅游开发等多目标服务转变。

二、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建议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和任务目标,紧密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省地质特点与资源前景,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服务经济建设全过程,努力开创湖北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新局面,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强湖北地质工作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其一是坚持以矿产资源保障为核心,矿产资源保障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原则,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全过程;其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资源、环境与区域、产业经济布局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地质矿产勘查先行性、基础性作用;其三是坚持立足本省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原则,构建稳定、安全、多元、有效的资源供给体系;其四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公益性与商业性结合原则,促进地质矿产勘查投资多元化、经营规范化和管理法制化;其五是坚持科技创新,产学研、多学科相结合原则,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新突破;其六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历史与现状的关系原则,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

3.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总体目标

新增一批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形成一批新的矿产勘探、开发基地,确定一批找矿远景区,老区接续资源增长,新区找矿取得突破,缺水区、重点经济区及过度开采区地下水勘查取得新进展,全省矿产资源保证程度有效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及成果通用性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拓展和增强。矿业权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地质矿产勘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程度增强,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地质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地勘队伍实力增强,地勘事业快速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重点部署建议

1.开展以地学为基础的多目标、多用途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通用性地质资料

(1)区域地质调查。实现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加强重要经济区带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和重要成矿区带大比例尺区域矿产调查,解决好重要地质、构造单元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问题,加快有关基础图件、资料更新。

(2)区域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调查。以区域重力调查为重点,填补本省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工作空白区,并重点查明区域隐伏性大构造和隐伏岩体。以武汉城市经济圈及其他重点经济区为工作重点,从多目标角度确定工作任务与内容,实施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工作,为矿产评价与勘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提供地质地球化学信息。

(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调查。加强缺水地区及重要经济区水文地质调查;推进长江流域、汉江流域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实施重点自然保护区的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开展全省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开展武汉城市经济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综合调查;继续开展长江中游水患区洪涝灾害地质背景调查;继续开展全省县(市)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等。

2.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核心地位,挖掘老区潜力,力争新区突破,有效提高矿产资源保证程度

(1)研究编制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和重点矿种、重要矿区专门规划,做好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出科学的发展战略及实施措施。要加强对本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需求预测研究;全面总结本省矿产资源时空分布规律、区域成矿规律和勘查开发潜力;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确立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质矿产勘查方向,提出符合本省成矿地质条件和规律的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划分符合本省产业布局要求的重点勘查评价矿种和选区。

(2)切实加强老区“攻深探盲”、“探边摸底”工作,尽力缓解危机矿山资源接替问题。加强地质勘查单位、矿山及矿产后续加工企业间的资料、技术和资金等多方面协作,在核查摸清矿区资源现状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以急缺矿种、优势矿种为目标,重点部署开展鄂东南地区主要铁铜金多金属矿区、四大磷矿区(宜昌、保康、荆襄、黄麦岭)、江汉平原及鄂西南石油天然气田和竹山县银洞沟银金矿区深、边部及外围勘查工作,以提高已知矿产地资源储量类别和开采矿区深、边部矿体控制程度,寻找新的隐伏矿体和新矿产地,保证重点矿山接续资源需求。

(3)高度重视低工作程度远景区矿产勘查评价,尽快发现和提交一批新的大、中型矿产勘查、开发基地。加强过去因认识水平和自然、技术经济条件所限导致工作程度低但成矿地质条件优越地区的矿产勘查评价工作,通过提高理论认识,运用综合方法,选择有效手段,力争取得找矿重大突破。重点开展:神农架地区磷矿整体勘查评价,争取提交一大型或超大型磷矿区,巩固我省磷矿资源优势;鄂西地区铅锌矿勘查评价,力争在主要矿集区实现重大突破,发现评价大型、超大型铅锌矿床1~2处,改变我省铅锌矿短缺局面,以此带动湖北西部冶金矿业基地规划建设;大悟、武穴、金牛火山岩盆地等地区铜多金属矿勘查评价,力争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缓解我省铜矿供给不足矛盾;沿江沿路水泥石灰岩、饰面石材勘查评价,提高资源勘查程度,为我省建材工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竹溪-竹山瓦板石等特色矿产勘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高效发挥我省特色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新型高效非金属矿产和非传统矿产资源勘查,探索矿产资源勘查新思路;缺水及过度开采区地下水及城镇地区地热资源勘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积极探索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逐步建立本省短缺矿产外部供应体系。鼓励参与国际、国内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促进本省矿业向区域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在国内区域合作方面,鼓励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有资源勘查或矿产品贸易交往基础的地区开展本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的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有实力地勘单位、企业和机构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结构调整,提高矿业经济效益。重点支持对国内短缺、本省急需的石油、煤、铁矿、铜矿、钾盐等大宗矿产资源和风险小、见效快的贵重矿产的风险勘查与开发。

3.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拓宽地质工作领域,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1)开展全省重要农业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评价,为现代大农业发展提供地质科学依据。认真实施省、部联合立项开展的《湖北省江汉流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通过多目标合作地质填图和专题研究,为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的名优特农产品及土壤改良、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为该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并向全省推广。

(2)做好水利、交通、通讯、能源等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地质工作。积极参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配合重大工程的选址、选线、设计、施工和安全开展新构造、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压覆矿产综合调查,分析评价环境与工程地质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3)推进城市地质工作,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对我省城市地质工作的支持,尽快部署开展重点大、中城市大比例尺城市综合地质调查与主题填图工作、城市地质数据库信息系统及城市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设。为湖北城镇化布局和武汉城市经济圈建设查清地下空间资源、空间安全、空间环境容量等地质背景,解决城市土地利用、工程建设、废物处理、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有关的城市地质问题。

(4)加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质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与治理水平。尽快实施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监测工程,不断完善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服务与发布系统,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重点地质灾害专项监测预报与防治,提高汛期地质灾害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加强地下水环境、土壤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环境监测和治理。

(5)开展旅游地质资源、地质遗迹调查,以创建国家级、世界级地质公园为目标,推进各级地质公园规划建设,并为其合理保护和开发提供科学保证。

四、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保证措施建议

1.拓宽资金渠道,增加地质工作投入,培育地质工作多元投资体制

(1)适度增加财政资金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投入。将公益性地质工作经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大调查、中央财政补助、矿产资源补偿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等国家资金项目;省财政预算安排一定匹配资金支持优势矿产、重要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和重点地质调查项目;属地化地勘单位在国拨地勘费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和国家资金项目立项前期地质工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研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地(市)级财政也要根据各地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

(2)积极鼓励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地质矿产风险勘查。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政府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减免或抵免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风险地质勘查基金(用于重要矿产和接续资源风险勘查、技术风险补贴、无息贷款等)和实施政府补贴制度(投资亏损补贴、技术开发补贴和匹配补助等);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矿产勘查项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投资管理与咨询等融资服务。

2.加强地质工作规划管理,维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秩序

(1)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规划管理,提高对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严格的规划管理,正确引导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正确处理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关系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对本省优势矿种和有望形成找矿突破的短缺矿种,预测中型及以上规模者原则上纳入战略性矿产勘查范围,由省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有地勘单位进行整体规划、勘查和经营,确保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勘查与开发利用。

(2)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和引导,不断改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环境。健全矿业权市场要素,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资本市场、中介市场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评估、交易、监管等市场制度和规则;扶持和培育探矿权投资主体,科学界定有偿出让探矿权范围,尽量降低探矿权人一级市场资金成本和风险;加大矿产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

3.支持地质勘查队伍深化改革,建设精干高效的地质矿产勘查主体力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37号、[2003]76号和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精神,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尽快解决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在基建、住房、工资、退休、保险等方面的遗留问题,保证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给予地质勘查单位在探矿权采矿权取得、处置和收益方面的优惠政策,赋予并落实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代表省政府无偿取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矿产勘查项目探矿权及相应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置、经营与收益权,鼓励地质勘查单位多找矿,找好矿。

(2)地质勘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转变观念,坚定改革方向,加大队伍整合、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起一支专心于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精干高效的专业队伍,推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实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实施科技创新与人才战略,推进地质工作可持续发展

(1)以勘查理论认识与技术方法创新促进地质找矿突破。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运用。引导地质找矿从注重分析思维向分析性、协调性、综合性思维相结合转变,从专项技术、常规观测到复合技术、高精度大测深与自动化观测转变,在多学科综合交叉中实现创新和突破。鼓励地质科研工作与地质勘查工作紧密结合,把研究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在提高地质工作实践的效率和效果上来。

(2)以选冶加工技术突破增加可利用矿产资源勘查需求。支持本省沉积型铁矿、银钒共生矿、微细浸染型原生硫化物金矿、钛(金红石)矿、硒矿、低品位胶磷矿、低品位锰矿、中低品位硫铁矿等应用潜力大、资源前景好但难选冶矿产的技术攻关工作,争取取得突破,由此带动相应的矿产勘查工作。

(3)以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和维护全省地学数据库,加快全省地学信息系统建设和地学资料应用开发,逐步实现野外观测、数据采集到室内研究地质工作主流程信息化,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现代化。

(4)以优秀专业人才保障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可持续发展。地质矿产勘查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要十分重视人才特别是科技及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增强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队伍不稳,人才流失。

作者简介

刘劲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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