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质局转型发展
⑴ 宁夏煤田地质局的成果
50多年来,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完成勘探面积9100多平方公里,累计钻探进尺230多万米,提交各类地质报告300余件,探明煤炭资源/储量314.5亿吨,居全国第六位,预测2000米以浅煤炭资源量1721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奠定了宁夏资源大省的地位,累计探明水资源量9亿立方米。勘探建成了石嘴山、石炭井、汝箕沟、呼噜斯太、宁东、王洼、炭山等重点煤矿。完成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煤田碎石井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获第三次全国煤田优秀地质报告奖;完成的《鄂尔多斯盆地聚煤规律及煤炭资源评价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3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一号工程”建设,完成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煤炭资源勘查总体规划,承担了基地建设全部地质技术工作和资源勘查任务。完成项目报告88个,完成钻探进尺40万米,产值7.2亿元,探明煤炭资源量186.72亿吨。其中,《宁夏宁东煤田鸳鸯湖矿区梅花井井田勘探报告》荣获国土资源部特大型优秀地质找矿项目一等奖、《宁夏宁东煤田鸳鸯湖矿区清水营井田勘探报告》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第十三届优质地质报告一等奖。在承担自治区“一号工程”勘探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开展“攻深找盲”工作,在陶乐红墩子勘查区提交新增探明煤炭资源量20亿吨,在候家河勘查区提交新增远景煤炭资源量190多亿吨。在1993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获“全国煤炭工业地质勘查功勋单位”称号。
目前,自治区煤田地质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又好又快地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为指导,以为宁夏跨越式发展提供煤炭资源保障为己任,以《宁夏煤炭资源潜力评价》、《宁夏煤炭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等综合研究项目为基础,加大“功深找盲”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为全区新增煤炭资源量30~50亿吨,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的煤炭资源保障。
⑵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与发展
一、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沿革与现状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地勘队伍的建立和发展
1.我国地质勘查队伍的建立(1950年~1957年)
1949年,新中国诞生,开始了经济恢复和建设,迫切需要矿产资源的支撑。1950年8月25日,我国政府决定成立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成为全国地质勘查统一领导机构。随着地质工作不断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局部性的充实人力和改进管理已远远不够。于是,1952年8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1954年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负责管理全国地质勘查工作)。1953年,全国地质工作计划会议讨论制定1953年地质勘查计划,这是我国地质工作首次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这时,还明确了地质部和有关工业部门在统一规划全国地质工作的前提下,分工协作的比较集中的管理体制。该体制的确立,便于统一安排使用全国普查勘探力量。在国家集中财力进行经济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背景下,也推动了地质工作的发展。到1957年,全国地勘职工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00人猛增到28.62万人,其中技术人员由300人增加到4.14万人,建成349支野外地质队。
2.地质勘查队伍的调整和改组(1958年~1978年)
“大跃进”时期(即1958年~1960年),随着中央对国民经济管理权限的下放,地质部门也变动了地质队伍的建制,把专业地质队伍分散为以专区为单位的普查勘探队,并抽调力量建立了地、县地质机构,省(市、自治区)地质局也下放给地方政府领导。这一变动既实现了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由高度集中向中央和地方分权的转变,又壮大了地勘队伍。到1960年,全国地勘队伍规模达到34.32万人。但是,地勘队伍的盲目发展,也造成了队伍结构比例失调,勘探力量增加过快,区调、普查力量没有同步发展,而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将一支全国统一集中领导的地质大军分割为上千个省、专区、县领导的地方队伍,使地质队伍失去了机动性,削弱了国家重点地质项目的普查勘探力量。3年调整时期(1963年~1965年),随着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提出,我国地勘管理体制也重新进行了调整。各省(市、自治区)地质局相继把下放的地质队收归地质局直接领导,合并撤销了一些地质管理机构和队伍,精简下放了大批职工。这时,地质部系统职工由1960年末的34万人减少到1962年末的14万人,全国地质队伍由61.88万人减少到29.26万人。但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有所上升,由1960年的14.5%上升到1962年的29.5%。在行业管理分工方面,1965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煤田地质、石油地质的分工和全国储量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地质部门与煤炭、石油部门的分工。煤田地质工作(包括地方小煤矿的普查勘探工作)交由煤炭工业部负责……地质部的石油地质和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力量,逐步压缩到6000人左右,协同石油工业部工作,并以部分技术骨干重点搞石油地质科学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6年),我国地质工作与整个国民经济一样,也遭到极大的破坏。最初几年,地质勘查处于无政府和半无政府状态,地质管理机构瘫痪,指挥中断。1970年6月22日,地质部被撤销,并入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改为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地质局,人员缩编为90人。1970年8月至12月,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地质局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局下放,实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的双重领导。直到1975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调整国务院直属机构的通知》决定增设国家地质总局,同时撤销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地质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局也相继恢复。1972年3月~4月,还对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进行了分工。地质部门转向以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普查为主;对一般矿产大体上做到初步勘探程度,确定矿床的工业价值,求出C1+C2级储量,就可以交给有关工业部门进行详细勘探;石油地质勘查只搞普查,不求储量;有些矿种如水晶、金刚石等,也可以详细勘探或者探采结合;在普查中发现的中小矿,可以连续进行勘探。采掘工业部门的地质队伍,转向以详细勘探和生产矿区的开发勘探为主,根据统一计划也可以搞一些普查。这一时期,我国地勘队伍经历了第三次盲目发展。全国地质勘探职工由1966年的42.01万增加到1976年的82.55万人,增长近一倍。而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却由1966年的19.1%下降为1976年的12.5%。
3.地质勘查队伍改革的探索(1978~1992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随着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国家地质总局1979年1月5日召开了地质局长会议,提出“以地质—找矿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地质工作三年调整纲要》,提出“要把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同地质客观条件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部署地质勘查,加强宏观决策管理”。同时,要求着手进行地勘管理体制改革。1979年9月13日,国家决定将国家地质总局改为地质部。1980年2月,为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改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从1980年开始,针对地勘传统体制的弊端,地矿系统对地勘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探索。按专业化分工的原则,改组了地质队,把地质和勘探分开,分别成立地质调查研究所(队)和探矿工程公司(队)通过经济合同组织生产协作,以利于地质队领导把主要精力转到地质找矿上来。这次改革跳出了过去那种只在“条条”、“块块”上划分行政管理权限的圈子,是以专业化分工改组队伍为起步,扩大地质队的自主权,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管理,并在改组队伍的同时改革管理制度。1982年5月4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决议,将地质部改名为地质矿产部,除负责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等普查勘探、地质科学研究等管理外,增加了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勘查全行业的活动进行协调的职能。198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局统一改称地质矿产局,职能也作了相应调整。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5月,地矿部根据全国的改革要求,相应提出增强地勘单位活力是改革的中心环节,相继出台了《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简政放权,搞活地质队的暂行规定》,赋予了地质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计划、财务、劳资、人事、机构设置等自主权。随后地矿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1985年提出了“开拓地质市场为突破口”;1986年提出了“预算内地质勘查要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还进行了以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地勘单位经营机制改革;1987年印发了《地质矿产部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总体构想纲要》,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活力、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地质工作体制”,“开拓和发展地质市场、推行项目管理、发展多种经营”的改革三大主体工程以及围绕增强地勘单位活力这个中心环节的计划、财务、物资、劳动人事、技术管理、领导体制等方面配套改革。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地勘队伍的改革探索(1992~1998年)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充分肯定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原地质矿产部也在多年改革探索的基础上,提出了地质队伍要划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两部分的改革思路,并相继提出了队伍分体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1994年8月,朱镕基同志对地勘队伍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部队”的批示,初步明确了地质工作改革方向。在地矿行政职能上,继1988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矿产部“三定”方案所明确的四项基本职能(即对地质勘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的基础上,199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质矿产部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函,对省级机构改革中地质矿产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议:实行政企(事)分开,地质矿产行政管理职能进入省(区、市)政府序列;地质矿产部直属队伍的主要部分组成公司,向企业转化。1993~1994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地矿部的四项管理职能。邹家华副总理将地质矿产部的职能概括为找矿、管矿、护矿、地质环境管理以及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主要是矿产资源资产)管理5个方面。1994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矿产部“三定方案”中指出地质矿产部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地质环境,实施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从1994年5月到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联名发出批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对地矿行政机构部分,无一例外的明确:由地质矿产部垂直管理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除了3个直辖市和广东、安徽两省外,都改称地质矿产厅。
(三)地勘新体制的建立与完善(1998年~)
1.地质勘查新体制的建立
1998年3月,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组建了国土资源部。主要履行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这次改革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实现了国土资源由分部门向统一、集中管理的体制转变,有利于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二是实现了政企、政事分开的职能转变。这次改革明确了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任务,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分工,理顺了各种关系,强化了对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实现了土地行政的相对统一管理,实现了地质矿产行政的集中统一管理。新“三定方案”对矿产资源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将原地质矿产部的行政管理职能、原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原冶金工业部、煤炭部、化工部、核工业总公司、有色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将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交给水利部;将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任务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但国土资源部的“三定方案”,没有明确对地质工作的管理职能,行业管理的职能也没有突出,以致目前全国地质工作统一管理的格局没有形成。
国土资源部组建后不久,即按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开始推进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分别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根据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以及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组建了中国地质调查局,重组了中国地质科学院,改组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区地调中心和专业地调中心。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同时,于1999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2000 年年底,国土资源部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企业完全脱钩,队伍约64 万人,其中在职约36.4万人;留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原工业部门地勘队伍和武警黄金部队共约9.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约5.48 万人),除武警黄金部队之外,分别改组为企业或并入企业集团。此外,为了健全完善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11月,将原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全国地质资料馆、全国地质图书馆等单位进行了整合,健全完善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合计在职职工约600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质调查院,编制合计9000人。原工业部门未属地化的地勘队伍在组建企业集团时,也组建了地质调查院,合计约2000人。
至此,国土资源部完全实现了地勘队伍的政企分离,实现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的机制转换,初步完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质工作新体制的构建。
2.地质勘查新体制的逐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地质勘查新体制。我国地质勘查新体制建立以来,新旧体制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十分突出。我国政府顺利完成地质勘查阶段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任务,解决地勘队伍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快推进地质“野战军”的省级与行业队伍建设的同时,继续支持地勘队伍的改革和发展。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358号),明确了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性质、任务以及建设的目标、原则、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2004年7月30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国地质调查局新的“三定”方案(中编发〔2004〕2号),将中国地质调查局升格为副部级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实行项目联系、业务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健全与完善地勘运行机制。2006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出台,进一步明确健全中央与地方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的地质勘查新机制。表现在:①在健全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方面,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评价,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综合调查与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勘探调查。②在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方面,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机制;要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用于支持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降低勘查风险。③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机制方面,提出对于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政府主要运用政策调控,改善市场环境,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
二、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在我国地质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一支具有优良传统和作风、技术力量雄厚的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现行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企(事)不分,责权不明;队伍臃肿,力量分散;工作重复,效率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必须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目标
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矿产资源严格管理和有效保护,政企(事)分开,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
温家宝总理的批示指出:要“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富有活力的地质工作新体制”。曾培炎副总理在2006年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要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方向不动摇,步伐要加快,措施要到位。”
中央关于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方针是,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和发展,又要切实解决好地勘单位的后顾之忧。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同时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需要有一个过程,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的步伐。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 〔2006〕4号)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联合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
(二)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主要任务
按照“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
(1)部分国有地勘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改革方案中明确,一是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一并划转。地质勘查单位主要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同时明确,地质勘查单位实行企业化过程中,要将从事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环境与灾害监测等公益性工作的单位划出来,继续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还明确在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保留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以满足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二是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
(2)组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3)分流人员,减人增效。针对地质勘查队伍人员过多、效益不高的状况,要加大人员分流力度。通过改革,地质勘查队伍要面向市场,面向区域经济,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非地质勘查业生产门路,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职工生活。
三、政策措施
考虑到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可用于经营的净资产少,设备陈旧老化,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重等因素,地勘单位改革需要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国家明确,中央和地方都要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主要的政策措施有:
1.《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的政策措施
(1)原地质矿产部和各工业部门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均以1998年预算为基数(不含一次性补贴)保持不变。划转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由财政部统一划转给各省级地方财政,在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继续用于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等。各地应在首先确保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将余下的经费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和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企业)经费两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2)地质勘查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10%左右的勘查费转增国家资本金;地质勘查单位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允许其将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
(3)对地质勘查单位用于组织队伍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等工作的银行贷款,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扶持。
(4)地质勘查单位在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过程中,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
(5)地质勘查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后,各地应将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质勘查单位下岗职工与当地下岗职工同等对待,领取地方印制发放的下岗证,享受国家和当地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要千方百计确保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尚未进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体系的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和有关待遇不变,费用从划转省级财政的地质勘查费中列支,待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统筹办法出台后,再按统一办法执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的政策措施
(1)维护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国家资本金。
(2)对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
(3)“十五”后两年继续保留已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基本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给予积极支持,努力解决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
(4)认真落实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政策。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按照当地的统一政策执行。地质勘查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纳入地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职工在事业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用。未改制为企业的,仍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的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落实增加工资政策时,要保证地质勘查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地质勘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5)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工业部门地质勘查单位工作指导。支持其进行企业化改革,加大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力度,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切实加大地质勘查行业宏观指导力度。国土资源部要继续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综合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为推进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指导地质勘查单位进行结构调整,帮助地质勘查单位加快改革和发展。
⑶ 宁夏煤田地质局待遇如何具体的月工资是多少
首先要看你应聘的是哪个岗位,其次是看你分配到哪个单位,因为每个岗位和每个单位的工资都不同,但总的来说要比社会上很多单位待遇要高些。
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典型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夏地质环境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有效地开展了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与地下水调查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服务和支持。
一、宁夏石嘴山惠农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石嘴山市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辖区共有6个矿区,矿区面积560余平方千米,是国家“一五”时期布局建设的十大煤炭基地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煤炭资源日益枯竭,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也严重制约了石嘴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自2007年以来,石嘴山市先后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宁夏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惠农采煤沉陷区是石嘴山市目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该矿区面积56.8平方千米,采煤沉陷区面积达43平方千米,严重沉陷区域面积达9.1平方千米,平均沉陷深度为8~10米,最大沉陷深度为24.39米,地表裂缝140余条,土地、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地质灾害频发,对矿区居民构成了严重威胁,近2万户约5万人的生产生活受到采煤沉陷的影响。
为从根本上解决沉陷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自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7年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2.16亿元,地方政府统筹资金1.2亿元,目前已治理面积达18.3平方千米。
惠农采煤沉陷区经过连续7年的综合治理,较大地改善了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对加快城市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生态建设,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城区气候条件,美化了城市环境,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休憩娱乐场所,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旅游产业、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体成效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由当地政府组织搬迁了沉陷区内的1.83万户居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着力消除了沉陷区内6.35平方千米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保证了周边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三是充分挖掘和展示矿山工业文化的内涵及外延,着力打造石嘴山国家矿山公园,进一步提升了惠农区的城市品位;四是充分利用废弃土地,有效提高了沉陷土地的利用率,增加生态绿化面积18.3平方千米,切实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据统计,从2004年到2011年,惠农区绿地面积共增加2430公顷,其中沉陷区绿化面积1830公顷,惠农城区公园面积共增加1080公顷,其中沉陷区国家矿山公园占地面积910公顷;五是通过实施沉陷区治理项目,增加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用地0.8平方千米,为惠农区经济社会发展拓宽了用地空间。通过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保护工程,矿区变绿了,城市变靓了,土地变活了,这些成效,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惠农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仅挽救了一座矿山,更挽救了一座城市”。
二、宁夏地下水资源勘查
宁夏中南部严重缺水地区包括宁夏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涉及西吉县、海原县、原州区、同心县、彭阳县及隆德县等10个县(区)、105个乡镇,总面积约2.5万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的25%左右。该地区干旱少雨,十年九旱,水资源十分缺乏,苦咸水分布面积大,水文地质条件极为复杂,造成人畜饮水极度困难,该区252.73万人口中仍有115.6万人的饮水安全无法保障。
几年来,我们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创新勘察找水新思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生态移民重大举措。目前,由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牵头组织,宁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具体实施的生态移民安置区勘察找水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开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基本情况
“5·13”省部合作协议的签署,为自治区地下水勘查奠定了基础。2011年8月启动的争先创优“4+1”活动又将自治区地下水勘查工作推向了高潮。当前“宁夏中南部干旱带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文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宁夏沿黄经济区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项目”以及固原盐化基地水资源勘查等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并取得了新突破。
2.进展情况
宁夏中南部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与供水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2010~2012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截至目前,共投入2550万元。截至2011年8月前,已完成年度1:5万水文地质专项调查面积3100平方千米,2011年共设计钻探工作量2200米/9孔,现已完成钻孔1800米/6孔(年内可全部完成),除钻探任务外,其他工作也基本完成。
宁东能源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2010~2012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截至目前共投入2000万元。2011年度任务书下达工作量已全部完成。
宁夏沿黄经济区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项目截至2011年10月,“宁夏沿黄经济区(黄河金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目前已完成1:5万水、环地质调查面积2216平方千米,水文地质钻探356.18米/3孔,完成丰水期水位统测,野外抽水试验已结束。
2011年以来,我们还利用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开展了以下工作:
宁南宁东地下水勘查项目探采结合井配套工程截至2011年9月底,宁南、宁东共完成探采结合井配套共计24口,总投资646.56万元,其中宁南探采结合井配套8口(含2口改水),宁东探采结合井配套16口,钻探总进尺6066米,共计出水量23967米3/日,移交后预计可解决17万人的生活饮水问题。
固原盐化基地水资源勘查项目固原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设计总投资987.7万元,目前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完成钻探总进尺3994.48米/15孔。其中,10口探采结合井移交当地政府使用,总出水量7600米3/日,预计移交后可解决周围5万人的生活饮水问题。
生态移民打井工程完成了“宁夏生态移民安置区打井工程方案”并列入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2011年内完成11口井的施工任务,投资750万元。
根据创先争优“9+1联创齐争”活动方案的要求,宁夏地矿局依编制完成了“创先争优‘9+1联创齐争’活动固原市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工作方案”,项目确定成井100眼,改水20处,辐射井10眼,配套100眼,投资8820万元。
近年来,我们通过勘查找水工作,对地下水赋存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与发现,创新开展探采结合井与成井配套供水相结合,勘查找水与苦咸水改水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服务民生相结合,加快了宁南缺水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一是在罗山西麓、香山东麓、海原县麻春堡、关桥地区发现蓄水构造及富水地段,有望成为集中供水水源地,向周边缺水区及生态移民安置区供水;二是发现了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富水地区,为解决固原市原州区东南部及彭阳县西北部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困难提供了依据,在河川乡政府所在地以东地区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特别是深部灰岩岩溶水,裂隙、溶洞更为发育,富水性更强;三是查明了海原县地下水特征、人畜饮水情况,并提出了地下水开发利用方向;四是苦咸水改造示范取得成功,为宁夏中南部苦咸水改造开发利用积累了经验。
⑸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自治区境内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填报了地质勘查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数据。并核查了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我区地质勘查单位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19个,其中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1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资质的单位2个,最高资质为丙级资质的单位3个。
我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有12个,单位名单如下: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宁夏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前身为宁夏地质调查院)、宁夏矿产地质调查所、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宁夏矿业开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宁夏伊斯兰地质工程公司、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宁夏黄金地质勘探工程队。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497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146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8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87人。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6290.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5139.32万元。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5073.73万元。总支出为58542.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561.40万元。
(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3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077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42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14人。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5043.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3941.32万元。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4758.73万元。总支出为57926.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246.40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核查落实情况
经核查,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中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较好的单位有宁夏地矿局和宁夏煤田地质局,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方面。落实较好,宁夏地矿局地质勘查费基数从1999年的4146万元增加到11017万元,宁夏煤田地质局下划拨款基数1022万元,与2004年比,年增长9.55%。
(2)地勘费基数中10%和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落实地勘费基数中10%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
(3)转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已落实,2006年度落实10万元,2002年财政贴息资金未落实。
(4)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一直未落实。
(6)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实,基本上靠财政供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政策。宁夏地矿局已落实。并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宁夏地矿局及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利用现有土地改善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住房条件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可免缴土地出让金。对向地矿局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时,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挂和非经营性用地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办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地矿局进行结构调整和职工安置”的政策执行。
(8)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宁夏地矿局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在2001年度落实80万元,2002年度落实100万元,2003年度落实100万元,2005年度落实100万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实。宁夏煤田地质局落实60万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6年度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月度补贴已落实,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未落实。
(10)增加工资政策。各地勘单位均已落实。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宁夏地矿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该局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直未参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宁夏煤田地质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2)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由于自治区未出台相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政策,宁夏地矿局是事业单位所以未落实,但该局的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其他地勘单位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13)其他政策。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匮乏。宁夏地处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工资低,很难吸引地质院校的学生来宁工作。各地勘单位专业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也非常严重,造成有些项目质量下降。
二是地勘单位属地化后,资金短缺,用于生产经营、支撑地勘单位发展的优良经营性资产太少,由于资金的短缺,在设备、装备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内很难解决,因而在走向市场时缺乏竞争力,发展潜力严重不足。
三是地勘单位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无力进行风险性的矿产勘查。建议中央、地方建立风险勘查专项基金。
四是矿权设置影响了专业地勘队伍在区域上的找矿优势。
四、建议
第一,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改为与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同步)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地勘单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首先解决好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集中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的职工住房(改为住房补贴)、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等问题,提高地勘单位改革走市场、自我发展闯市场的能力。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资金应列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制度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减免地勘单位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危旧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关配套费用,并将住房改造纳入城市危旧房改造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工资、福利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强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技术队伍,保持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地质工作条件,提高地质找矿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⑹ 一般来讲 地矿局和煤田地质局哪个单位好些 PS:本人宁夏 谢谢大家
就目前形势来看,金属矿和煤矿都不太景气,产能过剩,但是相对而言地矿要比煤矿要好一些,因为煤矿最近工资少了不少。
⑺ 立足宁夏作贡献 走出宁夏做地勘 依托地勘求发展
宋新华
(宁夏地勘局,宁夏银川,750000)
1999年宁夏地勘局实行属地化管理后,2002年自治区政府又决定将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7队、宁夏有色地质总队移交地勘局管理。属地化后,地调院划归国土资源厅管理。截至2005年6月,全局在职职工2526人,离退休人员2479人。2003年,局新一届班子提出了“立足宁夏作贡献,走出宁夏做地勘,依托地勘求发展”的战略思想,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划小核算单位、授权委托经营等一系列的战略举措,使宁夏的地勘工作和地勘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也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肯定。属地化以来,宁夏地勘局经济运行情况证明,战略思想正确,战略举措得当,地勘工作大有可为。
一、经济运行概况
新一届领导到任后,通过调研、摸底、研讨等形式,认真总结属地化以来地矿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了方向,调整了思路。通过一系列的战略举措,深化了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了地勘事业的发展。并始终把发展地勘经济作为第一要务,以提高全局职工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导,以建筑业为依托,以多种经营为辅助,坚持企业化经营。经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战胜种种困难,使地勘经济有了良好的发展前景,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职工收入逐年增长。据统计,1999~2004年,全局对外总收入由11636.56万元增加到32124.2万元(详见图1),增长了2.76倍,年均增长22.5%;实现生产增加值由3754.3万元增加到7033.61万元(详见图2),增长了1.87倍,年均增长13.4%;职工人均收入由0.8万元增加到1.66万元(详见图3),增长了2倍多,年均增长15.7%。
图11999~2004年全局对外收入对比示意图
图21999~2004年全局生产增加值对比示意图
图31999~2004年全局人均收入对比示意图
2005年上半年,全局实现对外总收入18623.7万元,其中地勘业1888.77万元,建筑施工业10485.65万元,多种经营6249.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844万元,增长了1.46倍,职工收入也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2003年以来,宁夏地矿局以做大地质勘查业、做强工程勘察与基础施工业、调整改造多种经营业为内容,根据全局产业结构特点、产业发展实际,实施队伍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过调整后的产业结构表现了生机和活力,队伍的专业化特点更加明显。地质勘查业、基础施工、公路施工、房地产开发、物资贸易、实验测试等产业独具特色,各有各的主业,各有各的专长。减少了内耗,强化了互补,经济效益显著增长。有勘院、核勘院、矿调所、矿业公司等地勘单位的地勘主业显示出了强劲的优势,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全面开花。地质勘查业对外收入由2003年的908.7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3098.3万元,2005年上半年又达到了1888.77万元,发展势头迅猛。从事工程施工的伊地公司、矿调所、公路公司过去3家在一起吃大锅饭,分体运行以后,3家的对外收入之和达到8428万元,比分体运行前增长了1.68倍。房地产公司白手起家,负债经营,2004年完成开发5092万元,实现了当年起步,当年飞跃,走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图4、图5分别为2003年、2004年对外收入构成图)。
图42003年宁夏地矿局对外收入完成情况构成图
图52004年宁夏地矿局对外收入完成情况构成图
为了改善地勘单位和企业设备陈旧、装备落后的局面,2003~2004年局投资2362万元,2005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用于设备和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改造,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对投资体制进行改革,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体制上的突破,带来了干部职工观念上的再进步,带动了生产规模的再扩大,拉动了工作效率的再提高,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再增长。
三、对宁夏局地勘经济工作的体会
随着地勘队伍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和地勘工作机制的重大调整,地勘队伍向何处去?地勘单位干什么?局的职能在哪里?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地勘单位的领导和决策者。浙江、广东、山东等沿海一些省局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发达的市场环境,率先喊出了“戴好事业单位的帽子、走好企业化经营的路子”的主调,走出了“融入地方经济全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路子,使地勘工作和地勘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全国地勘队伍改革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表率。宁夏局在借鉴兄弟省局经验的同时,结合自身特点,也走出了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两年来,宁夏局地勘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1.明确的战略思想
充分领会、准确把握国家的宏观政策、改革意图及改革方向,正确判断市场状况和未来走向,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队伍状况。知道国家、地方需要什么,我们能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如此,就会不犯或少犯方向性、战略性错误。不顾自身状况、自身实力,一味地追逐市场,或不顾市场需求,能做什么就只做什么都是不可取的。背离了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改革方向,就走不下去,走不通。
“立足宁夏作贡献,走出宁夏做地勘,依托地勘求发展”的战略思想,是局党委一班人在对形势、市场、自身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宁夏地勘局目前是全区人数最多的事业单位,有为才能有位,在依然是事业单位前提下,就必须要为地方经济服务。“立足宁夏作贡献”这是我们的立局之本、生存之根、发展之基。这是对地矿局职能的基本定位。
宁夏地域狭小,国土面积仅5.18万平方公里,金属矿产相对贫乏,地质市场容量小,地质勘查的施展空间有限,要做大、做强地勘工作就必须“走出宁夏做地勘”。
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实力的竞争。长期以来的地质工作使宁夏地勘局聚集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和积累了丰富的地质资料,地质勘查业是宁夏地勘局最具竞争力的产业,这一优势不能丢,是我们的看家本领,是我们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依托地勘求发展”就是对地勘业这一核心竞争力的认可和肯定。
2.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004年初,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经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局属单位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决定》、《关于对局属单位经营者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决定》、《宁夏地矿局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3个文件。经营者的收入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挂钩,使经营者的责、权、利得到了统一。经营者的年薪收入由3部分构成:基薪、风险收入、奖励薪。确定和调整的因素有:银川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对外总收入、总资产额、职工队伍总数、对外市场总收入、国有资产保增值率、经营性资产收益率、利润、职工收入增长率、职工上岗率、职工人均培训费、当年应收款回收率、往年应收款回收率、上缴指标、生产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安全指标、质量指标等。授权单位的其他经营者(副职)依据各人所担负责任的大小、劳动贡献、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比照经营者的0.6~0.8倍自行确定,考核办法自定。形成了一个非常细化,便于执行、操作,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职工利益、经营者个人利益互联、互动的制度、办法。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办法是成功有效的。2004年通过考核,14个授权经营的地勘单位,有13个完成或超额完成责任目标,经营者最高年薪110476元;一家没有完成责任目标,扣除抵押金后最终年薪为-17300元。14个地勘单位的经营者平均年薪74074元。2005年经营者继续实行年薪制,并根据各项指标进行了测算,最高者为87332元,最低者为27558元(仅为完成责任目标的风险收入,不计超额奖励部分)。
3.实施人才战略
能否把地质勘查业做大、做强,地勘经济能否取得长足的发展,人才是关键。人才对我局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仅是现实问题,而且涉及到今后发展的长远大计。
近年来局选派多人到中国地大攻读博士学位,并在局地勘费中为局培博士设立了个人项目,鼓励局培博士的论文选题与宁夏的地质矿产研究相结合。在培养人才的同时,在留住人才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设立了局人才库,对入库人员发放人才津贴。其中进入核心竞争力人才库8人,每人每月500元津贴,若年终考核为优秀者增至每人每月1000元;进入人才库25人,每人每月300元,年终考核优秀者增至每人每月500元。对几个以地勘业为主的单位的总工在局地勘费中设立总工项目,分别对宁夏的几个主要成矿区块进行专项的成矿规律研究。采取对报考地质专业的局内职工子女进行奖励等一系列举措。地质专业人才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专业人员的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分散在局其他产业领域的很多地质专业人员也相继重新投入到地勘工作中,形成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
4.转换机制,合作搞活
目前,地勘局毕竟底子薄,实力弱,能够用于风险勘查的费用有限,勘查速度与登记速度不成比例,还会影响到今后矿业权的申请和登记工作。2005年,局拿出一个可供共同开发的煤矿产地,捆绑两个可供风险勘查的矿业权地,引入风险勘查资金500万元。局提供矿业权,合作方投入勘查费用,成矿后利益共享,勘查风险主要由合作方承担。现在很多私营矿业主在尝到了矿业开发的高回报后,已非常认同矿产勘查的高风险性,合作方主动要求投入更多的风险勘查。为慎重起见,也为开好头,暂时只提供了两个风险勘查项目。通过合作勘查,增加了在矿产勘查上的投入,加快了勘查速度,改变了以往只登记、不勘查,登记多、勘查少,重勘查、轻开发的局面,也有利于今后的矿业权申请和登记工作。对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积极寻找合作伙伴。陕西西大科里奥光电子有限公司以650万元取得我局“中卫腰岘子铜矿Ⅰ、Ⅲ矿体”的开发权,并投入2400万元建成宁夏首个铜生产企业,出铜在即。
在多种经营上,通过转换机制,合作经营的方式盘活了大量不良资产,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原来的造纸厂,大家感觉问题最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引进合作投资伙伴,投入资金1818万元进行技术改造,短短半年时间的调整改造,变化非常之大,所有产品已被内蒙古伊利集团买断,发展形势非常好,机制的转换带来了市场的巨变。经营困难的活性炭厂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合作方,发展前景看好。
5.干部交流为地勘工作注入了活力
长期以来地勘单位的干部都是在内部交流、轮换,干部队伍的近亲繁殖造成了思路局限,观念陈旧。队伍之间、干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动一发而牵全身。形成的负面影响是:想不到,不敢想,想了不敢做,做了也做不好。有着多年地方工作经验的地方干部“空降”地勘行业,带来了很多新思路、新举措,体现了敢、硬、新的工作作风。不受羁绊,敢想敢干;不受干扰,决定、制度一旦形成,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决不手软;不受固有观念的支配,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行业精神面貌,工作状态为之一新。地方干部的注入还为属地化后地勘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洽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两年来宁夏地勘局与地方政府的交流、沟通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地勘工作在地方经济建设中介入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提升。地勘工作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宁夏这样一个资源型省区已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认同。这是与地方干部参与到地勘经济工作中的作用分不开的。
作者简介
宋新华,宁夏地勘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⑻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宁夏回抄族自治区地质局成立于袭1958年。1999年5月,实行属地化管理,成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宁夏地质工作最多、专业门类最全、技术力量最强、找矿实力最强的地质找矿部门,拥有一支具有“三光荣”传统和“三特别”精神、作风优良、找矿突出、立业辉煌、建功卓著的综合勘查和地质科研队伍。
注册资本:825万人民币
⑼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工程院怎么样
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工程院(简称宁夏地质工程院),隶属于自治区地质局。主要承担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地震地质、矿产及水文地质勘探、地质工程测绘、地质灾害评估(设计)、综合勘查与施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