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局科长
1. (二)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
国有地勘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壮大的,几十年来为国家地质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具有地质找矿无可替代的优势。
他们不仅占有我国绝大多数的地质技术力量和地质技术装备,而且占有大量地质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对找矿区块的优选,进而对地质找矿的大突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国有地勘单位正处于改革的过渡时期,当国有地勘单位摆脱旧体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时,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1.国有地勘单位的优势
当前国有地勘单位优势主要表现:一是掌握有长期工作积累的大量、系统的地质资料信息;二是具有比较完备、先进的地质勘查工作技术手段和装备;三是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齐全的、经验丰富的地质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在当前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中,这些优势已得到充分的发挥,是地勘单位在这些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最关键支撑要素。
2.找矿突破中的主力军作用
各省(区、市)地质找矿突破、整装勘查工作都是建立在地勘单位长期工作提供的资料信息基础上的。
(1)提供了大量的基础地质信息成果
甘肃省地勘局建局50多年来,在基础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和水工环地质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发现和评价了格尔珂、早子沟、大桥等超大型金矿,石板墩大型磁铁矿,尤其是国宝山铷矿等具有超大型规模前景的重大找矿成果,有望成为国家级稀有金属勘查开发基地。
西藏自治区国有地勘单位在驱龙铜矿、甲玛铜矿等重大发现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承担了大量的地质找矿项目
各省(区、市)在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整装勘查中,绝大部分勘查项目是由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各地勘单位也把主要勘查工作要素投入到整装勘查、找矿突破工作中去,许多地勘部门把三分之二的力量投入其中,真正起到主力军作用。
青海省国有地勘单位在实施地质找矿战略突破行动中,承担了该省绝大多数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的矿产勘查项目,探索实施探采一体化,效果明显。
西藏自治区国有地勘单位在推进改革、走企业化道路的过程中,地质生产能力逐步增强,在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青藏专项、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河南省属地勘单位承担了该省绝大多数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的矿产勘查项目,找矿效果明显。同时,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各国有地勘单位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10多个资源丰富的省(区、市)建立了资源勘查基地,部分地区已取得找矿突破。如在新疆哈密、内蒙古探明了两处特大型钼矿;在新疆西昆仑西段查明了一处特大型优质铁矿;在西藏当雄、嘉黎一带查明了6处大中型矿产地,获得一大批银铜铅锌资源储量等。
(3)与企业合作,充分发挥承担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
企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勘单位,也是地质找矿效果比较好的地勘单位。地质找矿投资和地质找矿技术劳务的结合,在一个企业的主体内,或者在两个主体之间通过企业对企业的连接,才能形成高效的地质找矿机制。青海省有色地勘局就是这方面的良好例证。他们现有从业人员1943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4人(地质人员318人)。“十一五”期间,共承担各类地勘项目240个,投入地勘费6.18亿元,累计圈出水系沉积物异常501处,磁法异常118处,普查基地16处,提交可供开发矿产地10处,新增资源量:金98 t、铁矿石2.9亿t、铜铅锌206万t、银1092 t、钴2万t、钨1.1万t。
甘肃煤田地质局是从事煤田地质勘查的一支专业化工作队伍,与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4)积极实施矿产资源“走出去”战略
河南省积极走向非洲、美洲、大洋洲、中亚及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在几十个国家进行矿产勘查,其中多个国家找矿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如几内亚铝土矿勘查,累计探明铝土矿资源储量超过我国铝土矿保有资源量总和;利比亚铁矿勘探,已探明铁矿资源量为特大型规模;坦桑尼亚维多利亚金矿普查,矿床规模已达大型以上等。
海南省地质局在非洲、东南亚、南美洲有关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和矿业开发工作,努力实现探、采、选、冶及深加工一体化经营。目前,该局已在国外申请获得矿权50多个,面积1600多平方千米。
2.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1.全国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通报》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从事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职工总人数102.76万人,比2011年减少6.5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9.79万人,离退休人员42.97万人;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27.64万人,中央管理的地勘行业单位职工6.47万人,其他单位25.68万人。
属地化管理地勘单位的在职职工 27.64万人,离退休人员29.99万人。在职职工人员中,地质勘查人员 14.83万人,占53.65%;矿产开发人员0.81万人,占2.93%,其中技术人员9.96万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4.38万人,占15.85%;其他人员7.62万人,占27.57%。
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6.47万人,离退休人员5.19万人。在职职工中,地质勘查人员3.38万人,占52.24%,其中技术人员2.20万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0.84万人,占12.98%;矿产开发人员 0.11万人,占 1.70%;其他人员 2.14万人,占33.08%。
2.调研单位基本情况
2011~2012年,项目组分别赴贵州、青海、西藏、黑龙江、河南、甘肃及海南7省(区)地勘单位调研,获取了翔实的资料。各省(区)地勘单位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贵州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5月1日,全省地勘单位61家(占全国地勘单位的2.8%),其中国有地勘单位50家(中央直属2家、属地化36家,其他国有12家),占全省地勘单位的82%。61家地勘单位中,具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的有21家;具有地质勘查乙级资质的有26家。全省地勘单位国有职工2.36万人(在职1.06万人,离退休1.3万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94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4300余人。
贵州省国有地勘单位有5支队伍: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局,在职5274人;省煤田地质局,在职1567人;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局,在职2210人;中国建材贵州地勘总队,在职103人;中化矿山总局贵州地勘院,在职253人。
2010年全省勘查收入23.3亿元,其中转让矿权收入2.4亿元、工程勘察收入3.8亿元、矿业开发收入2.9亿元、其他收入14.2亿元。
(2)青海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在青海从事地质勘查的有56家地勘单位,投入人力6465人次,其中省内19家,4124人次。2010年产值达23.9亿元,人均产值38万元。
(3)西藏自治区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西藏自治区地勘队伍主要是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8个勘查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372人,专业技术人员63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39人,中级职称202人。地勘单位具备的勘查资质主要是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钻探、液体矿产勘查、岩石矿物鉴定与测试等勘查资格证书,其中甲级资质证书10个,乙级资质证书4个,丙级资质证书2个。
(4)黑龙江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质勘查行业(不包括油气行业的地质勘查人员)在职职工为16553人。其中由黑龙江省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是黑龙江省地矿局、省煤田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局等三个单位,三个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10059人,占全行业人员的60.8%;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一总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黑龙江总队和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黑龙江地质勘查院等三个单位,三个单位的在职职工3257人,占全行业人员的19.7%;此外还有归属地方、矿山企业和独立的各类所有制的地勘单位约63个,从业人员为3237人。
2010年黑龙江省各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业总收入超过20亿元。其中:地质勘探费6.09亿元,地质专项拨款6.58亿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7.29亿元。2010年黑龙江省各地勘单位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75.17亿元,净资产达到41.42亿元,专用仪器设备的净值为3.77亿元。
(5)甘肃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的国有地勘单位有甘肃省地勘局、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甘肃煤田地质局、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建材甘肃总队等。其中,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6年,截至2011年年底,职工总数13079人,其中在职6099人、离退休6980人(离休125人)。在职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 2642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3.3%,其中高级职称419人(正高41人)、中级职称726人。截至2011年年底,全局拥有总资产约28.25亿元。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在职职工23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0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3%。甘肃煤田地质局成立于1953年,是甘肃省从事煤田地质勘查的一支专业化工作队伍,与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有职工4100人,其中在职职工2060人,离退休人员2040人。
(6)河南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主要分属河南省地勘局、河南省有色地矿局、河南煤田地质局及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等。截至2011年年底,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有35个,人员28993人。其中在职职工14331人,离退休人员14662人。
(7)海南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
海南省的国有地勘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整合,2010年7月,由原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原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合并,组建成立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并于2010年9月正式揭牌。全局下属13家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3个处室,另外,该局还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11家。全局共有职工2708人(核定编制1556人),其中,在职职工1585人,离退休职工1123人。专业技术人员82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57人。
3. 以往矿山地质勘探工作
1)中南地质局410队于1953~年进行了海南岛东方县石碌矿区地质勘探。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1∶10万地质测量615km2、1∶1万地质测量12.345km2、1∶2000地质测量7.027km2、槽探6.2948万m3、钻探131个孔共3.1222万m、井探1.0272万m、恢复坑道372m等。提交了“海南岛东方县石碌矿区坡积矿地质报告”和“海南岛东方县石碌矿区地质勘探报告”。
2)广东省地质局海南地质队于1957~1964年进行了海南岛石碌矿区补充地质勘探。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1∶2000地质测量0.6km2;钻探48孔13457.9m,槽探4439m3,井探1065.65m等,提交了“海南岛石碌矿区补充地质勘探报告”。
1953年由中南地质局410队及1957年经广东地质局海南地质队进行的地质勘探,原国家储委分别于1956年和1958年以第48号和177号决议书批准为可供设计报告,1957年至1963年该队在矿区东部进行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交了报告。全矿区累计探明表内地质储量29170.1万t(B+C+D级),其中表内原生矿(B+C+D级)储量26870.8万t,表内坡积矿储量(B+C+D级)2299.3万t。2003年底保有储量13575.1万t(A+B+C+D级),其中A+B+C级储量10016.2万t,露采范围内保有储量4490.1万t。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矿区北一东段铁矿体勘探程度较低,深部铁矿体的情况基本没有进行工作;②因任务变更的原因,钴铜分析资料不系统,拣块样占的比重大,资料可靠性差,钴铜矿体控制程度低;③矿区地层时代未能查明,研究程度不足;④对矿区成矿机理、矿床成因及类型和控矿因素研究不足。
3)广东冶金地质934队于1968~1975年进行了广东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区北一区段铜钴矿床地质勘探,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1∶1万地质测量计29km2;1∶2000计3.84km2;钻探148个孔计45477.76m,坑探5741m,槽探23601km3,井探296m等。提交了“广东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区北一区段铜钴矿床地质勘探报告”。原冶金工业部储委于1984年1月26日以[84]冶储字第19号文批准北一区段钴铜矿储量:表内矿石量5686583t,金属量:钴11120.12t,铜59894.53t,镍3260.17t,银63.707t;硫469238.68t。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东段E8~E17线铁钴铜矿体控制程度不足;②东段E17~E31线间深部找矿认识不足,控制不够,对找矿远景研究程度较低。
4)广东省冶金地质934队于1975~1976年进行了海南石碌铁钴铜矿区南矿区段补充地质勘探,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钻探63个孔、进尺6379m等。提交了“海南石碌铁钴铜矿区南矿段补充地质勘探储量计算说明书”。广东省冶金局以粤冶地字[1979]168号文批准南矿区段钴铜矿储量:表内矿石量1336052万t,金属量:钴1387.97t,铜13805.14t,镍318.68t,银6.333t;硫35292.52t。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南矿-枫树下地段石灰顶向斜的控矿机制研究不够,工作程度低,其北翼和深部(核部)是否有找矿远景未作交代。
5)广东省冶金地质934队于1976~1980年参加了海南富铁矿普查找矿会战,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钻探53个孔、进尺28373.40m;槽探31368km3等。1980年12月完成了“广东省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区铁矿床远景评价报告”的编制草稿。由于历史原因,该报告没有评审出版。2006年6月经海南省地质勘查局组织复制并提交了该“远景评价报告”,同年8月11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了专家评审,并以琼土环资储备字[2006]17号核定报告提交的E4a~E27线间净增D级(相当于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铁矿石总量10068.6327万t(TFe平均品位42.86%)。
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钻孔分布稀而不均,偏斜过大,部分矿块矿量仅达到E(3341)级;②部分钻孔矿心采取率偏低(采取率<75%,约占28%),未能揭穿矿体;③未进行矿山开采技术条件研究;④未进行可选性试验和技术经济可行性评价。
4. 请问一下知情的朋友,怎样才能在海南省地质局找一份工作
在当地地质网站上去查一下
5. 海南省公安厅厅长是谁
贾东军 男,1956年1月生,河北易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警监警衔。 学习简历 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专修科公安专业学习; 1996年09月至1998年0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年09月至2005年07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学习; 任职简历 1975年09月至1981年09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刑侦科民警; 1981年09月至1983年09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干部; 1985年07月至1986年06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干部 1985年07月至1986年05月,在海口市整党办工作); 1986年06月至1988年07月,任海南海口市公安局内保二科科长; 1988年07月至1993年02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02月至1994年08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4年08月至1996年08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1996年08月至1997年05月,任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05月至1999年10月,任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9年10月至2000年06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00年06月至2001年04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纪委书记; 2001年04月至2001年12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纪委书记、督察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06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督察长; 2002年06月至2005年07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05年07月至2006年05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党委副书记; 2006年05月至2007年07月,任海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海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7年07月,任海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海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五届海南省委委员。
希望采纳
6. 广东省地质测绘院的业绩
我院先后完成了广东省部分区域三、四等平面控制和二、三等水准测量,1:1万地形图测绘及编制出版,1:5万至1:50万广东省地质图、矿产图等基础测绘工作,并参与了广东国防工程、核电站选址、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工作,省内铁路及公路勘测测量,珠江流域水利枢纽工程测量,以及云浮硫铁矿、韶关凡口铅锌矿、大宝山铁矿、肇庆河台特大金矿等大型矿山勘查项目的测量,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参与完成了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潮汕机场、广深珠高速、京济广高速、广珠轨道交通、广州地铁、虎门大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广州亚运、新广州电视观光塔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测量。编制印刷了广东省—海南省地质矿产图,南海海域万安盆地地质构造图,广东省矿产研究程度图、成矿规律图、远景规划图,汕头地质矿产构造纲要图,云浮、三水、南海、台山、鹤山等地政区图,广州市公路图,湛江、茂名、清远等市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等专题地图。近年来,我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依靠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优质的服务完成14个县(市、区)的广东省土地更新调查项目,20多个县(市、区)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先后完成了广州、佛山、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湛江、梅州、肇庆、阳江、云浮市区域内的50多个县(市、区)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地籍测量及部分市县(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12年承担了广东省内20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高明、怀集通过国家级抽查验收,并获得优秀。完成高明区、罗定市、怀集县、封开县航空摄影和4D数据生产制作,自主研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系统、珠三角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省地质局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花都区国土资源局宅基地发证信息系统、“广地图”应用系统等。承担了阳春、阳西、阳东、高明、罗定、信宜、南雄、大埔、揭阳等地的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高标准基本农田、城镇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
近年来我院还完成了“广东省矿业权实地核查”、“珠江三角洲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监测”、“高时空分辨率地面沉降监测体系在防灾减灾中的应用研究”、“广东省南岭成矿带和武夷成矿带1:2.5万地理底图编绘”等省财政专项,并获得绩效评价优秀等级。
我院以“产、学、研、新”为发展手段,多个测绘成果先后获国家、省、厅(局)优秀工程奖项,其中我院参加承担的“InSAR高精度地表形变测量的理论方法研究与应用”获2013年度国家测绘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我院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建设的基础地理数据库项目获“2010中国GIS优秀工程铜奖”,广东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获国土资源部优秀奖、广东省地质局地质科学技术成果一等奖。惠州市惠城区城镇土地调查项目、信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获广东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一等奖,多个项目获省、地质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