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局房地产
Ⅰ 房地产审批手续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流程是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单体工程审查;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转移登记。
一、开发合同。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
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
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
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
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
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
8.测绘发票,
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
发放:房屋产权证。
(1)地质局房地产扩展阅读:
立项审批是政府有关部门对需要管理监督的项目进行审批的制度,也是一种程序。
基本内容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步骤: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Ⅱ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可研报告需要描写地块地质情况,请问哪里可以查询到地质情况。
单是查询一般只能查询到地质概况,房地产开发的话需要找地质专家或团队回进行地质勘探,包括基本答的地质概况,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等,然后根据这些地质条件制定地基的基础方案等。如果想查询地质概况的话,可以到全国地质资料信息网查询,或者去当地勘测局或地质局申请查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Ⅲ 国土资源局及房屋管理局是干什么的啊
国土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国土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地质局房地产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职责:
1、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2、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3、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Ⅳ 我是学地质的,有贵州地矿局的内部人事吗,透漏一下单位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前途吧
这个单位现在可以的,待遇不错,但是工作环境与你的专业有关,遇有野外作业的话,奖金系数会相应的要高些。现在的房地产业前期都要要求做地质调查报告,所以效益还是好呢。
Ⅳ 做房地产需要什么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5)地质局房地产扩展阅读:
房地产项目内容:
(一)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二)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 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
4、 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Ⅵ 78家被国资委要求退出的涉及房地产的央企名单
一楼白痴,具体名单没有公布,不过会慢慢浮出水面的。耐心等待吧。
Ⅶ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是国企单位吗待遇如何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6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7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5国家电网公司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2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23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5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2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2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8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9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30东风汽车公司
3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2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3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34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35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36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37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38中国铝业公司
39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0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1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42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43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4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45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46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47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8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9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0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52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53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54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55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56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57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58中国包装总公司
59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
60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61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62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63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6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65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6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67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68机械科学研究院
69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70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71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72钢铁研究总院
73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74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75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
76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77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78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79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80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81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
82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
83中国盐业总公司
84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
86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87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8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89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90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91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2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93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94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95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96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97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98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99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
100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0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02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103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10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10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06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07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108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109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110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11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112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113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114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115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
116中国水利投资公司
117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
118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119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120中国种子集团公司
121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122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12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124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125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126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127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128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129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
130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131中国医疗卫生器材进出口公司
132中国唱片总公司
133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
134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35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136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137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
138中国旅游商贸服务总公司
139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140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141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142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143珠海振戎公司
144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
145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46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47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148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49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150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151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52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
153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154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155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156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157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158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59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60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161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162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163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164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165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
166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
167长沙矿冶研究院
168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69沈阳化工研究院
170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171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2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73中国寰岛(集团)公司
17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175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176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177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78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79彩虹集团公司
180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81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182华侨城集团公司
183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184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185中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总院
186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187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188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189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190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191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Ⅷ 房地产地质勘探前期准备有哪些,具体程序有哪些
一、立项审批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项目地形图(一份)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二、规划设计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62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9、建设资金证明;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4284(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0628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quyc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法人营业执照;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swae(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8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法人营业执照;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4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1、《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7)现?嘞氯模荆
Ⅸ 退出房地产业的78家央企名单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序号 企业(集团)名称 序号 企业(集团)名称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65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66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67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68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9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70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71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72 中国盐业总公司
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73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74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75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76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77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国家电网公司 78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1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79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80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81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8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82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9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83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20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84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85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2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6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3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87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88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89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6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91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28 东风汽车公司 92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93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30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94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31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95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32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96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33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97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34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98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35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99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36 中国铝业公司 100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37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101 珠海振戎公司
38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02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39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103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40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104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4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105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42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06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43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07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44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08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45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9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46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10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47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11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48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12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49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13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50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114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51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115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52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116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53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117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54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118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55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11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56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20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57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121 彩虹集团公司
58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122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59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3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60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124 华侨城集团公司
6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125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62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26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63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64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128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Ⅹ 广东省地质局属单位没有参与房改的老职工能否享受单位的住房货币补贴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未达标房改房换购、补购、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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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未达标房改房换购、补购、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未达标房改房换购、补购、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办法
为妥善解决房改购房面积未达本人现任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精神,凡房改购房后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现任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下限(下称“未达标”)的职工,在省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内均可按照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或者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办法调整住房,具体办法如下:
一、调整的条件和原则
(一)换购、补购或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时,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粤府〔1983〕68号文件规定的住房分配面积标准执行。不论换购或补购,调整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人现任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补购时,原购住房和补购住房必须合并计算面积。
(二)实行换购或补购的单位必须已按规定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实行换购或补购的单位必须有可供调整的房源。任何单位不得购买商品房用于换购或补购。
(四)每户职工家庭只能换购或补购公有住房一次,在1999年12月31日前解决。
(五)已解决或可同时解决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的单位,可以进行换购或补购。
(六)原房改房已进行调整的,不得再次进行调整。
(七)已出国定居人员不再调整未达标房改房。
(八)经济效益轻差的单位,在调整住房中允许有一定差别,不强求按职务住房面积标准处理。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房源情况,逐步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亏损企业不得进行换购或补购公有住房。
二、调整办法
(一)调整办法有三种:换购、补购、住房差额货币补贴。
1.换购。职工把原购未达标房改房以购房原价退给原产权单位,不计息不计租。凡住房自行装修的,在退出原住房时,单位不予补偿。退房后,职工可根据单位现有房源情况,按现任职务住房标准换购一套公有住房。
原已按规定购买两套住房仍未达标或购买一套后仍租住另一套公有住房的,换购时必须将两套住房全部退回原产权单位。
2.补购。在原购房改房的基础上,另补购一套(间)与差额面积相等或相近的公有住房。原购住房和补购住房必须合并计算面积,原则上不得超标。面积超标的,超标部分必须以市场价购买。
3.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房改房面积未达到本人现任职务(职称)住房分配面积标准的,由于单位房源不足或本人自愿,差额面积部分可视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一次性或分期货币补贴。补贴额参照市政府穗府〔1998〕21号文件住房货币分配的计算办法确定,由购房人夫妇所在单位双方现金发放,其公式为:3500元/平方米×80%×(中限面积-已购房面积)÷2〔其中,中限面积=(上限面积+下限面积)÷2〕。如一方单位有困难的,征得对方单位同意后,可由单方发放双方补贴额。各单位应将发放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情况记入职工本人人事档案。
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资金来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按市政府穗府〔1998〕2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的“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办理,企业和其他单位从本单位房改基金和自有资金、公益金中解决。
(二)换购或补购的公有住房,在标准面积内按现行房改售房政策购买,可享受旧公有住房成新折扣、工龄折扣和一次付款折扣,但不得享受现住房折扣。超住房分配面积标准部分必须以市场价购买,不享受任何购房折扣。
(三)换购或补购的公有住房,职工付清房款后拥有成本价产权,产权归个人所有。
(四)夫妇双方在不同单位工作,如购房人所在单位没有房源可供调整,配偶单位有房源条件的,可按本单位一方职工的职务给予调整。
(五)非产权单位住房购买了未达标房改房,如本单位有房源,可由本单位换购公有住房,换购时原房改房退还原产权单位;如本单位没有房源,原产权单位愿意调整的,可由原产权单位给予解决。
(六)职工按当时职务购买了超面积标准住房,职务调整后,对已按市场价购买的超标准部分价款,可按新职务标准和现行的成本价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三、审批程序
调整未达标房改房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且较为复杂的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职工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或实行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分房小组或职代会讨论同意,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后,报市房改办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换购、补购或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手续。各级领导干部换购或补购公有住房,须按省委办公厅粤办发〔1996〕10号文件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办理换购或补购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调整未达标房改房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进行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或变相增加住房补贴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政纪处分,并收回换购或补购的公有住房,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房地产权证。审批部门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弄虚作假的,审批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政纪处分。
本办法实施前未经批准违反规定擅自对房改房进行调整的,必须按省委办公厅粤办发〔1996〕10号文件及国家、省、市纪委、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原购房改房面积未达本人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下限而擅自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给予补办购房手续,超标部分必须以市场价购买;原购房改房面积已达本人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下限而擅自调整的,必须按规定严肃处理,该退房的要退房,该处分的要处分,调整后住房面积超过本人职务住房分配面积标准下限部分,必须以市场价购买。调整后住房面积仍未达标的,不得再次换购或补购,也不得享受住房差额货币补贴。
五、本办法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在执行当中遇到问题,请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