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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地质局

发布时间: 2021-02-13 22:20:15

『壹』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乐来清市未自设专门的地政管理机构,由县(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兼管土地,具体土地管理的部门有:实业科、建设科、财粮科、民政科、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农林水利局革委会、农业局、农业委员会。1987年8月7日,乐清县撤并县城乡建委乡镇规划科、县农委土地管理所、县农业区划办公室、县国土规划办公室,建立乐清县规划土地管理办公室,直属县人民政府。同年12月16日,规划土地管理办公室改称规划土地管理局。1997年3月17日乐清市人民政府撤销乐清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建立乐清市土地管理局和乐清市规划局,2001年乐清市人民政府将乐清市土地管理局和乐清市矿管局合并成立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贰』 现仼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是谁

党组书记、局长郑淑平: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回赵答顺招: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财务、统计法制、文秘、宣传、审批服务、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核发工作动态和乐清统计信息等相关期刊。分管市统计执法稽查队,协助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俊:协助局长负责党建、政工、人事、统计普查和服务业统计工作。分管市统计普查中心和服务业统计科,联系工、青、妇组织。

总统计师施旭微:协助局长负责综合核算、工农业统计、计算机网络和社会统计工作,分管综合统计科和工农业统计科。联系市统计学会。

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张乐明:协助局长负责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主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联系市统计服务责任有限公司。

『叁』 乐清市内具体情况

乐清市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08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25 乐政办发〔2006〕36号 二○○六年四月十日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市区域内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乐清市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按程序审批成立的教育机构。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遵循“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园)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为根本原则。 (四)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果断妥善处置,谨防矛盾激化的原则。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市政府成立乐清市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气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财政局、监察局、房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清日报社、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对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二)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安全设施建设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及时封锁事故现场或可疑区域,负责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交通疏导、事故调解以及强制执行任务;在处理统一考试安全事件中,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和考场秩序;对于刑事案件,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拘捕嫌疑人员,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有关卫生学处置,必要时提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4、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预报工作,遇有恶劣天气迹象应当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及时通知教育局,随时监控、发布险情通报。 5、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全市教育设施进行科学规划,消除和减少学校受地质灾害的影响。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监测工作。 7、市信访局:做好重大教育信访事件的接访工作。 8、市财政局:及时拨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费用,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9、市监察局:负责对在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查处。 10、市房管局:配合做好校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乐清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应急办),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制订预防、处置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消除突发事件的隐患,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负责学校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并立即赶赴现场,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配合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发生一般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时,立即做出处理事件的决策,指挥和协调具体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及时收集报送有关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险情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等。 (三)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追究责任,实施奖惩;排查损失情况,督促学校开展修复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

『肆』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科室

(一)行政监察室
监督检查市局机关、各基层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委,组织实施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做好监督检查;做好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秘、统计、档案、保卫、政务信息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国土资源规费、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及市财政下拨的经费和其他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及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费支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与审计。
(三)政治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及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劳动工资调整和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订组织人事制度、岗位培训计划,参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文明机关建设等具体工作。
(四)法规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及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劳动工资调整和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订组织人事制度、岗位培训计划,参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文明机关建设等具体工作。
(五)国土利用规划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耕地占补平衡;负责全市农用地管理;制订全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地补充方案;负责建设用地的预审。
(六)建设用地管理科
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土地储备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负责道路拆迁和旧城、旧村改造的有关工作;承办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审核报批;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和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报批。
(七)地籍管理科
负责全市地籍、地政管理,承担土地登记及与之相关的土地权属调查和管理;负责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和地籍测量;负责全市地价管理;负责编制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确认土地评估价格,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八)地质环境管理科
编制并实施本市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编制并实施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规划、计划以及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计划;负责地质环境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审批;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协调重大建设工程地质环境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并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年检和审计,并组织其评审、认定工作。

『伍』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

(一)国土监察大队
对市局立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提出处理建议;监督违法当事人依法履行市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市局指导全市基层国土所(执法监察中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收购计划,对行政划拨、出让合同到期的土地和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它需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将收购、收回的通过拆迁改造开发成熟地,依据市场行情,地块区位及储备资金等情况决定土地储备量和储备期。着重把握好收购储备土地的保值增值,实行有目的收购储备;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动作好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的资金;在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准备工作;同时要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运作情况。
(三)征地事务所
负责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的征地事务,在征地过程中,宣传、咨询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有建设项目协商征地时,参加被征地村村民代表会议,调查有关权属,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及时起草被征地村征地的位置、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被征地村张贴《听证告知书》。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建设项目征地方案批准后,及时到被征地村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和市局《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并在3月内全额兑现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各项费用;负责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
(四)地质矿产事务所
为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五)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承担造地改田、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土地后备资源管理、参与滩涂围垦后改造农地等职责。
(六)土地评估所
负责土地估价事务和地产市场价格信息咨询工作。承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调查评估工作。
(七)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地产公司的开发、建设、经营;承办建设用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土地后备资源保护、开发、管理中的具体事务工作。

『陆』 地质局是公务员吗

不好说,地质队一般都是事业单位编制,不过现在正在改企,局里面的话就可能有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不一样的,看岗位

『柒』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中国煤炭复地质制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是1959年1月正式成立的浙江省煤炭工业厅地质勘探队演变而来的,1992年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浙江省煤田地质局,2001年又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更名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

『捌』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
(三)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理,保护基本农田,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全市权属纠纷调处,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产权管理。
(六)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方案编制、审核、报批;负责旧城改造收回土地的审核报批及其地上建筑物拆迁量的审核工作。
(七)编制、实施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算拟定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地地价标准和出让地价,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拟定征用和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
(八)负责全市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和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土地市场管理。
(九)依法管理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标投标和拍卖;监督、指导采矿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组织矿产资源储备评审、认定及其登记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
(十一)做好土地、矿产资源有关规费征收,安排并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玖』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

煤炭地质局勘探二队,感觉还行吧,待遇转正了4-5W,做的主要是工勘了,编录什么的,不过这行就是看能力了,做的好的话应该不会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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