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大学北京校办主任
A.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院长是谁
樊太亮院长,附网络百回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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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职位是什么
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职位是行政人员,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行政人员指具有依法、章程负责或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和领导权的人员,而校办主任有这个职能,所以校办主任是行政人员。
校办主任的主要职能包括:
协助校长、副校长处理有关事务;根据校长、副校长要求,督办有关事项;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规划、计划、决议、领导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开展有关调查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负责办理全校行政公文;负责协调学校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会议安排;负责校友会、校董会、教育基金会、校法制办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上报;负责学校印章、校行政领导公用签名章及学校其它重要印证的使用管理;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校领导交办的其它行政事务。
(2)地质大学北京校办主任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行政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议题的确定、会议的组成和召开:
1.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一般校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决定随时召开或暂停。
2.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各分管校领导及有关部门需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要提前三天送交校长办公室,经汇总整理后报校长审定。凡提交上会的议题,必须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充分研究和沟通,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或可供选择的方案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由校长办公室将讨论议题及有关资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阅研。
3.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也可根据需要,邀请党委其他成员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4.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纪录,根据需要制发会议纪要。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由主持会议的校长、副校长签发。
C. 中国北京地质大学校长是谁
中国地质大学来校长张锦高教授源、副校长邢相勤教授! 现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吴淦国 http://news.xinhuanet.com/school/2005-08/31/content_2608862_1.htm 专访!
D.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组成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基本建设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学校后勤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审计处、财务处、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4)地质大学北京校办主任扩展阅读
1、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2、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协调推进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研究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各类考试、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设处。负责拟订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5、学前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具体负责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保育工作。
6、基础教育一处。负责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统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大课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专项工作。
7、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指导学制和学校建制改革。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本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和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9、高等教育处。负责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专业建设、结构调整、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管理。负责普通高校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推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0、民办教育处。拟订本市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承担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11、高校学生处。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就业、创业、征兵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2、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北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计划项目。协调与央属高校共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筹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活动和学生军训。
14、督政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价。负责对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15、督学处。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
16、评估与监测处。负责制定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制定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组织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研究生论文抽检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负责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18、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
1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负责本市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培训。
20、学校后勤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校车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具体负责基础教育“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1、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2、审计处。指导与监督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机关、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案件。
23、财务处。负责提出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政策、经费的绩效管理与评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培养综合成本核算办法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4、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E. 关于成立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十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地大京党发〔2012〕26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内,经校党委研究决容定,成立校第十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鸿冰
副组长:邓军
成员:刘志方 雷涯邻 谢学文 王果胜 张丽 段翔 林善园 吴军 张大林沙淑清 杨进 承金 于炳松 金胜 王根厚 王志坚
领导小组下设文秘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等4个工作小组。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2年6月28日
F. 历任校长办公室主任
北大现任校长周其凤
【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北京大学校长】
男,汉族,1947年10月8日(农历)出生,湖南浏阳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07月至2008年11月,任吉林大学校长(副部长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2008年11月开始担任北京大学校长。
【简历】
学习
1965年,入北京大学化学系学习,
1978年,考取北京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化学专业研究生,
1980年01月,由国家公派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缩写:MIT)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学习,
1981年09月,获硕士学位,
1983年02月,获博士学位,
职称
1986年,被北京大学聘为副教授,
1990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
1999年,被增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任职
1970年留校任教。
1983同年5月回北京大学任教。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主任、高分子科学研究所所长、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副教务长。
2001年06月至2004年07月,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主任、司长;并先后兼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211工程” 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4年07月至2008年11月,任吉林大学校长(副部长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2008年11月,任北京大学校长。
【社会兼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常委,
教育部化学和化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委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以及吉林大学双聘院士。
G.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的学院领导
院长:郑新奇 教授、博导。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院办、财务、人内事、学科建设、外事。
分党容委书记:马兴祥 副教授。主持院分党委全面工作。
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任立奎。分管学生工作、党支部建设;兼学工组长。
副院长:邢廷炎 副教授、硕导。分管研究生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与转化;协管学科建设、外事。
副院长:张玉清 副教授、硕导。分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
H. 吴淦国的任职
1987年01月至1989年08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矿产地质系副主任。
1989年08月至回1991年05月,任中国地答质大学(武汉)矿产地质系系主任。
1991年05月至1993年02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处处长。
1993年02月至1995年01月,任地矿部地质力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5年01月至1998年02月,任地矿部地质力学研究所所长。
1997年07月至1998年03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兼副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1998年03月至2000年01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2000年01月至2005年05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2005年06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
2010年9月 因年龄问题退休离任 俄罗斯工程院院士,
北京地质学会副理事长,
中矿联矿业城市工作委员会主任,
全国地学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长期从事构造地质、地质力学、矿田构造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
I.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的组织机构
管建和:计抄算机科学与技术教研室负责人。
徐炳吉: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教研室负责人。
刘湘南:地理信息系统教研室负责人。
傅平:电子信息工程教研室负责人。
姚国清:软件工程教研室负责人。
鞠党臣:计算机公共实验室负责人。
杜刚:信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
刁明光:软件工程实验室负责人。
王振华:计算机体系结构与电工电子实验室负责人。
杨晓红:院办主任。
宋清华:研究生和科研秘书。
傅博志:本科生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