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四标地质灾害事件
1.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建筑公司:
近年来,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受特大地震、极端天气事件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在建或已建公路、铁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呈多发频发趋势,严重影响公路和铁路的运营、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加强对雨季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保障运输通道和群众生命安全,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公路和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复查。对于尚未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纳入监测体系,落实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对于已直接影响公路和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
对于在建公路和铁路工程,各建设及施工单位,要在临时办公场所、工棚选址及设备安置场地选择时,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确实难以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严格的监测预警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岩、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建设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做好应急抢险物资、装备、人员、资金等各类应急准备,对特别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编制专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相关干部工人了解抢险任务、程序方法等,掌握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正确处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共同做好工作。
三、主动防范,防治人为灾害
对地灾易发区内各类公路、铁路和在建项目,以及公路、铁路周边建设项目,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范建议,做到地灾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地灾治理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评估报告中明确的防灾措施建议,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的要责令其停止整顿。
四、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部门联动
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监测系统、预警手段、避险措施等方面,主动指导和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单位,落实好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会商沟通,保证防灾信息共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要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涉及公路、铁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告有关公路、铁路单位,一旦接到灾情险情报告,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灾隐患的治理。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铁路单位,加强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各级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铁路单位要尽快部署和开展以上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对各地公路、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2. 西区段地质灾害
西区段地形上处于青藏高原北侧第二阶梯西段的塔里木盆地、天山和北山剥蚀低山丘陵区、河西走廊,海拔标高1000~2000m,地形高差对比不大。由于地处内陆腹地,南侧又有高山阻隔,湿热的大气环流难以侵入,天气干旱,而且风力大,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生态环境脆弱甚至恶劣,水系不发育,且全为内陆河系,河流短促。
区域大地构造位置正好处于挽近时期以来强烈挤压隆起的青藏地块北侧边沿,积聚有强大的构造应力,为潜在压扭性构造应力状态,除塔里木盆地外,地壳稳定性较差,多强震。这里人烟稀少,有些地段甚至为无人区,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干扰破坏不强烈,主要是过牧、滥垦和不适当的水利活动。
受上述自然和人文环境因素的制约,本区段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是泥石流和洪水冲蚀、风蚀沙埋、盐渍土的腐蚀和盐胀灾害,以下将分别论述。
一、泥石流和洪水冲蚀
主要分布于河西走廊内酒泉市的北大、丰乐、马营三河,临泽县的黑河,山丹县城西,武威市的石羊河流域诸河。上述各地段地处祁连山北麓,又是区域的暴雨中心,是泥石流易发区。即使不暴发泥石流,河沟洪水挟带泥沙,对岸边冲刷破坏也不容忽视。
泥石流形成受制于地质、地形和水文气象等因素。泥石流性质、规模与固体物质的类型和数量有关。该地区系构造活动区,岩体较破碎,加之物理风化强烈,原有的洪冲积物较多,为泥石流提供了必要的固体物质来源。由于细粒成分较少,一般只形成稀性泥石流。泥石流沟多发源于祁连山区,各河沟流域内山坡陡峻,沟床比降大,有利于降水和泥沙石块的搬运。此外,泥石流沟的流域面积一般在10~100km2之间,具有良好的汇水条件。水文气象条件是暴发泥石流的动力。区内虽年降水量不足200mm,但降水季节分配不均,降雨多集中于每年的6、7、8月(90%以上),而且泥石流沟上游祁连山区的年降水量达500mm以上,较走廊区大得多,更进一步强化了形成泥石流的水源条件。例如古浪县大景,1977年8月1日2.5小时内降水量达154.5mm,雨强61.8mm/h,暴发的稀性泥石流导致严重危害。
走廊地区的武威南部山前地带是泥石流高发区,到下游评估区后虽洪水搬运能力已经减弱,但滩地洪水汇集后,也能形成稀性泥石流,对管线地段的冲蚀危害仍有很大可能。根据航片解译,西营河山前地带和长岭山北麓有洪积裙和大型洪积扇展布,输气管线正好通过该地段。据记载,该地区有多起严重的泥石流灾害事件。例如,古浪县大景、裴家营和土门一带分别于1954、1966、1977年暴发泥石流,周期为11年左右,最大流量6300m3/s,灾害严重。西营河自1960年至1989年期间,曾暴发了6次泥石流或山洪,每次都酿成人畜伤亡,堤坝、公路、桥涵被毁的严重灾害。发生周期为4~5年。
西部的黑河和疏勒河流域各河沟、常年性河流由于漫滩较宽阔,植被较发育,不会发生泥石流;而更多的季节性冲沟则无漫滩和植被,有时在暴雨洪水冲蚀下,可触发泥石流。此外,在管道工程经过区内滩地洪水分布较广。当遇强降雨和局部有利于形成洪水的地形条件时,也可触发泥石流。
此外,本区段最东段宁夏境内腾格里沙漠南缘,孟湾子至小湾段的长流水沟系,也有数条规模较小的泥石流沟。
新疆段内泥石流危害较小,仅在库米什洼地西南的低山沟谷(桩号 AE001)附近有两处,规模较小。
二、风蚀沙埋
本区段气候干旱,风力强劲,土地沙化和荒漠化较严重,管道工程经过区地处塔克拉玛干、巴丹吉林和腾格里三大沙漠边缘,在该区内有较多沙丘、沙垄分布,所以风蚀沙埋是本区段突出的地质灾害。
在新疆段,风蚀沙埋灾害主要分布于轮南首站—30团、博斯腾湖南岸、库米什洼地中心、库姆塔格沙垄附近。其在管线地段分布的总长度238.1km。风蚀灾害主要表现在库姆塔格沙垄西侧的风蚀洼地内,最大风蚀深度达30m。博斯腾湖南岸和库姆塔格的沙山、沙丘活动性极大,它们有的被管线横穿,有的即在管线附近,对于管线的埋置和站场危害较大。根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该种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危险性大的地段合计长108.3km,中等的合计长52.5km,小的合计77.3km。输气管线新疆段受风蚀沙埋危害的长度占该段总长度的25.4%,而其中危险性大的占11.5%。
在河西走廊段,盛刮西风和西北风,风力大于8级日数一般40天以上,最多75天以上,吹扬搬运能力强,输气管线北侧有巴丹吉林和腾格里两大沙漠,所以也存在风蚀沙埋的危险性。沙丘主要分布在武威市以东至宁夏中卫县下河沿地段内,管线长度约43.3km。该地段处于腾格里沙漠南缘,与干武、包兰铁路大致平行。甘肃境内管线断续横穿沙漠地带长约26km,其中古浪县古山墩煤矿—吴家湾间为链状半固定沙丘,个别为移动沙丘。沙丘顺风向由北向南移动。由于其北侧干武铁路沿线进行了治沙,风蚀沙埋危险性减小。宁夏境内的沙丘有两段分布于输气管道沿线,共长17.3km,为密集的流动沙丘,丘高6~15m,最高移动速率4m/a,其危险性中等。西部地段局部有小型沙丘分布,更多的是戈壁滩地,所以危险性均不大。
三、盐渍土腐蚀和盐胀
在本区段盐渍土分布于新疆和河西走廊两段。它是干旱气候环境中由于地下水埋深浅,运移滞缓,强烈蒸发,而造成土壤中盐分聚集地表所致。盐渍土和高矿化盐水对金属管材具腐蚀性;当可溶盐结晶时产生的体胀又对管材和场站地基产生附加压力,均会对管线工程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盐渍土的形成及其所含盐分的成分和数量与当地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地下水的埋深和矿化度、土层性质和人类活动等有关。由于本区段地处内陆腹地,盐渍土主要是山间盆地、洼地浅层潜水蒸发残留盐分形成。其分布厚度不大,一般近地表3~4m深度范围内,愈近地表土层含盐量愈大,土层细粒成分愈多。
在新疆段内,盐渍土均为内陆山间盆地型和丘间洼地型,分布范围较广。主要分布于轮南首站—30团细土平原边缘、博斯腾湖南岸及东部细土带、库米什洼地、库米什以东红柳河两岸、秋格明塔什北洼地等地段,多数在无人区内。一般情况是:盐渍土在垂向分布上具有表聚性和结壳性特点,盐分大量集中于表层1m范围内,往深处则土层含盐量明显减小。属氯盐渍土和硫酸盐渍土类型,其中60%为氯盐渍土,40%为硫酸盐渍土。前者管线长度约300km,后者约长200km。地表含盐量在1.38%~85%之间,地表以下2~3m处含盐量为0.33%~5.74%。
河西走廊段盐渍土在评估区内主要分布在疏勒河八道沟—七道沟、临泽—黑河—乌江—张掖城北一线以及古浪白墩子等地。土壤属细粒土及粉砂土,为硫酸—氯化物型盐渍土。含盐量在疏勒河段最大达23.2%;在白墩子段1~2m深度范围内为0.94%~1.72%,3~4m深度为0.49%~1.98%。
四、其他地质灾害
(一)崩塌
分布于新疆段的库尔勒—塔什店低山区、库米什洼地西南侧低山沟谷及东北侧低山区。由于岩性为坚硬的深变质岩,组成陡坡甚至是峭壁,陡倾构造节理发育,物理风化强烈。一旦降雨或雪水融化渗入到裂隙中,将会触发崩塌灾害。其规模较小,多小于1000m3。
(二)采空塌陷
在河西走廊段分布有两处,一处是山丹县城西南的山丹煤矿,另一处是古浪县的古山墩煤矿。山丹煤矿是一座国有煤矿,在评估区内为其二矿区,开采层位深150~300m,从20世纪50年代开采至90年代,矿体基本已采完。目前,未发现地面塌陷灾害现象。古山墩煤矿系一小矿山,位于输气管线南西约1km,井巷走向与管线大致平行,故不会对管线安全构成威胁。
3. 1.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为哪三类和哪四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专公共事件是指属突然发生,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高速公路四标地质灾害事件扩展阅读:
北京市气象局组织的北京市标准《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程序》草案已在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根据危害和紧急程度,将34种突发事件分为4个级别。公众可于9月30日前登录该网站提交意见。
草案称,该标准旨在规范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权威、统一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地向公众提供。
紧急草案将被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四类,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信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用红、橙、黄、蓝为标志的水平是最高的。目前,在此基础上,整个城市可细化为34个子类。
4. 高速公路事件。
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打开汽车双闪灯,如果事故车辆无法继续行驶,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白天距来车方向150米外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三角警告标志等,有条件的每间隔30米设置1个;夜间或遇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天气时,在距离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放置发光或反光三角警告标志等,有条件的每间隔20米设置1个。人员要撤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位置。
如果车辆可以继续行驶的,要迅速把车辆驶离主车道,或开到下一个高速收费站,等待交警过来处理。等处置完成后,拨打12122报警,把事故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受损情况告知交警指挥中心,同时报保险公司,然后耐心等待救援和交警处理,避免与对方冲突。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后怎么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后,驾驶人应将车停在紧 急停车带,拔下钥匙,切断电源,组织车上人员立即下车。火 势可以控制时可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没有灭火 设施可以拿衣物、被子扑打火源。在灭火的同时拨打119火警 报警电话。车辆在隧道内发生火灾的,所有人员应立即跑出隧 道,不要在车辆附近围观。发生火灾的原因需经消防部门调查 并作出鉴定。
首先是需要及时报警消防部门,然后才能鉴定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如果是没有第一现场的话,这个需要有足够的证明材料能详细清楚再现第一现场,然后消防部门根据这个判断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否则的话是不会出具的。
5. 十万火急~!哪位好心人能帮我找找关于福泉高速公路的事故统计雅
影响大桥水域船舶交通安全的因素与对策
news.dayoo.com 2007年06月18日 17:35 来源: 中国水运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跨越航道的桥梁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至2006年,浙江省跨越内河四级以上主航道的桥梁45座以上,跨越沿海桥梁也日益增多,如杭州湾大桥、绍嘉通道、舟山连岛工程、象山港大桥等。
近年来,笔者对国内外跨航道大桥桥区船舶交通安全的状况作了调研。通过对船舶碰撞桥墩事故的资料搜集,发现该类事故发生的频率及危害程度,远超乎人们的想象。由船撞桥事故所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通航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的破坏触目惊心。为了引起各方对桥区船舶通航安全的足够关注,笔者对近50起船舶碰撞桥梁的事故主要因素作了分类剖析,总结了影响桥区安全的主要因素,同时提出安全对策。
事故触目惊心
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5年时间内,内河上发生了811起船撞桥事件。1980年,美国的阳光大桥被一散装货轮撞塌,35人死亡,损失超过25000万美元;2002年5月,美国阿肯色河一座有20年历史的大桥遭到驳船意外撞击后造成大约100米长桥段坍塌,导致12辆汽车接连从20米高空落入湍急的水流中,只有4人遇救生还。
1983年,前苏联伏尔加河上,一客轮通过一铁路桥时,由于净空高度不足,包括一个电影放映室在内的上甲板室全部被切掉,176人丧生;前苏联一客船撞铁路桥,恰巧一列火车驶过,四节客车车厢落水,死亡240多人;最近,加拿大一艘货船在通过安大略湖韦兰段时,20米高的船烟囱撞到了桥的挡板,引发船上大火,导致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之间水上交通中断。
在我国,虽然还没有发生船撞大型桥梁坍塌的事故,但船撞桥事故也是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武汉长江大桥建桥至今已发生撞桥事故81多起;南京长江大桥从1968年至1995年共发生重大撞桥事故25起。这些事故均不同程度地对大桥的运营带来严重危害。
1998年,温州龙港大桥被一油轮撞塌,4人死亡,大桥交通中断4个月;1999年,四川涪江一渡轮撞桥倾覆,20余人丧生;2001年,“XX”轮在定海响噍门大桥西南侧水域通过大桥时,左舷与5号桥墩发生碰撞,经济损失达1174.5万元;2006年6月,一艘千吨货船撞上福泉高速乌龙江桥墩后翻沉等。
船舶碰撞大桥事故因素分析
根据笔者搜集的近50起船舶碰撞大桥案例资料分析:
65%的撞桥事故发生在洪水期的顺流航行中。究其原因:其一,洪水期往往流速快,舵效较正常流速时要差,船员对船舶顺流航行时操纵的困难性估计不足,其二,洪水期水位高涨,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减小,船员对此估计不足,其三,由于流速急增,船舶断缆、走锚、失控等事故增多。
60%的撞桥事故发生在水流方向与桥轴法线方向的夹角以及航道弯度较大的桥区水域中。我国于1997年颁布实施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其中对桥址的选择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桥址应远离航道弯道、滩险、汇流口、渡口、港口作业区和锚地,其距离应能保证船舶安全通航。通航海轮的内河航道桥梁上游不得小于代表船型或控制性顶推船队长度4倍的大值,下游不得小于代表船型或控制性顶推船队长度2倍的大值;跨越海域的桥梁上、下游均为不得小于代表船型长度的4倍。”及“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应与水流主流流向一致,必须斜交时,其偏角不宜超过5°。若超过5°,应加大净宽。”但大桥在实际设计、建设过程中,往往只考虑到便于桥梁及其接线与道路路网相衔接,或只考虑降低桥梁建造成本等因素,而忽略通航要求,使得船舶通航条件极度恶化。如:浙江丽温高速公路,由于瓯江两岸崇山峻岭,有数公里高速公路只能采用高架形式沿航道而建,部分路段竞占据1/4主航道。另有,灵江铁路特大桥为了与两岸铁路路网相衔接,可供选择的桥位几乎唯一,导致设计的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航道走向甚至达到二十几度交角等。致使船舶航经这些水域时,船舶操纵难度增大,撞桥的机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在洪水期,发生事故概率更大。
75%的撞桥事故与船员的人为过失有关。由于船员驾驶技术、工作责任心以及对当时的环境和情况判断失误,特别是在洪水期顺流航行时,对船舶的控制能力、桥梁高度的通过能力的判断失误,是导致恶性事故的重要因素。
此外,由于桥区助航标志配布的不完善或航标工作不正常或能见度不良、船舶失控、桥梁安全管理规章执行力度不足、应急能力欠缺等均是发生船舶碰撞大桥的直接或间接因素。
另外,目前国内对船撞桥问题的关注点主要是在桥梁上,将航行于桥下的船舶可能产生的撞击视为一种外载,因此更多地是考虑如何防护桥梁,而对船舶的安全则考虑较少。根据事故统计分析表明,桥梁跨径对船撞桥事故概率影响极大,四分之三以上的船撞桥事故发生在通航宽度在150米以内的桥梁上。尽管新颁布的《内河通航标准》对通航河流桥梁的跨径要求虽然有所提高,但仍显不足。如果按这个标准执行,对通行船舶及桥梁的仍然存在潜在威胁。
安全对策
随着桥梁越建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桥梁建设已由跨河、跨江、向跨海特大桥方向发展、大桥由原先的几十米到几千米,目前发展到3000多千米的东海大桥、杭州湾大桥。又由于海船的尺度吨位远大于内河船舶,桥梁的造价以及重要性又极高,船撞桥产生的影响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将显得更加突出;同时,内河船型尺度的不断增大及高速化趋势以及危险品运输不断增长的态势,都使得船撞桥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为此,开展有关桥区安全对策的研究越来越急迫。
根据船舶碰撞大桥事故因素分析的结果,结合大桥桥区目前的现状,笔者就桥区的安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是引入风险分析方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国际上关于船撞桥问题的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IABSE(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ridge and Structure Engineering) 1993年出版了《船舶碰撞桥梁手册》。根据《手册》,欧、美规范都将船撞桥处理为风险事件即事故,要求在设计中,将事故作用与永久的和可变的载荷一起进行考虑。所选择的设计情况应是足够的严重且多样,以包括具有合理的发生概率的所有情况。
我国现行的规范是通过将桥的船撞力处理为偶然荷载,并将动力作用等效为一个水平静力作用,在不考虑桥下船舶的通航密度和船撞桥事故发生的概率情况下,仅要求桥梁抗力必须满足相应航道标准所能通行船舶的撞击这种方法来解决船撞桥的安全问题的。由于规范中缺少风险分析理念和方法,同时又没有专门的设计规范或指南可供工程师使用,因此,无法科学的设计出重要类和普通类【对应于这两类桥梁的设计目标失效概率分别是:Pf=0.0001(重要桥梁),Pf=0.001 (普通桥)】,以及不同等级桥梁应采用的相应的安全可靠性。为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通过开展工程安全风险分析,提高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严格按规范要求选择桥址。《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对桥址的选择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某些大桥在实际设计、建设过程中,往往出于对道路的现状或成本核算等因素的考虑,而忽略通航要求,使得船舶通航条件极度恶化,人为造成船舶驾驶难度,平添船舶碰撞大桥的机会。
三是完善桥区助航标志。桥区助航标志是一个集导航、报警、告示等功能于一身的助航系统,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时,使驾驶人员产生视觉上和心理上依靠。因此,正确、合理配布桥区助航标志、安全标志和各种辅助设施则是保障桥区船舶航行安全手段。
四是加强船员培训力度,提高船员职业素质,提高船员业务水平。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岗位适任能力是减少人为过失的重要保障。
五是加强桥梁安全管理规章执行力度,必要时对桥区实施全面动态管理。
六是完善桥梁防撞设施,并按规定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人员,确保船舶和大桥的安全。
大桥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影响大桥水域船舶交通安全的因素涉及水文气象、桥梁工程、船舶运动工程、碰撞力学、航海心理学、应急情况下的行为学、船舶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桥梁安全管理等多个学科。在此仅对部分因素作初步探讨,以求引起各方对桥区船舶通航安全的足够关注。(作者单位: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6. 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一、灾情概况
201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其中滑坡22329起、崩塌5575起、泥石流1988起、地面塌陷499起、地裂缝238起、地面沉降41起(图1);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382起,2246人死亡、669人失踪、5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表1)。
图1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10年与2009年全国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二、区域分布
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28个省(区、市)境内。以华东、中南、西南以及西北的部分地区最为集中(图2,图3)。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陕西和云南;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吉林。
图2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三、重大地质灾害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
2010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34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60起。其中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19起(表2)。
图3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表2 2010年全国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表
续表
(二)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实例
实例1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2010年6月28日14时左右,受持续强降雨影响,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特大山体滑坡,导致大寨村遭受灭顶之灾,42人死亡、57人失踪。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勘察后认为,关岭县岗乌镇滑坡是一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呈现高速远程滑动特征,下滑的岩土体前行约500米后,与岗乌镇大寨村永窝组所处的一个小山坡发生剧烈撞击,偏转90度后转化为碎屑流呈直角形高速下滑,并铲动了大寨村大寨组一带的表层堆积体,最终形成了这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照片1)。
这起特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当地地质结构比较特殊,山顶是比较坚硬的灰岩、白云岩,灰岩和白云岩虽然比较坚硬,但透水性好,容易形成溶洞;山体下部地势比较平缓,地层岩性为易形成富水带的泥岩和砂岩,这种“上硬下软”的地质结构,不仅容易形成滑坡,也容易形成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是这次灾害发生前,当地经历了罕见的强降雨,仅6月27日和28日两天,降雨量就达310毫米,其中27日晚8时至28日11时的15个小时,降雨量就高达237毫米,超过此前当地的历史气象记录。
三是当地地形特殊,发生滑坡的山体为上陡下缓的“靴状地形”,地形相对高差达400米至500米,因此滑坡体下滑后冲力巨大,转化成碎屑流,而且土石碎屑向下流动距离长达1.5千米。
四是2009年贵州省遭遇历史上罕见的夏秋冬春四季连旱,因旱情严重,地表形成许多裂缝,强降雨更容易快速渗入山体下部的泥岩和砂岩中。
照片1 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实例2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8日0时12分,甘肃省舟曲县城区及上游村庄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照片2),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
2010年8月7日23~24时,舟曲县城北部山区三眼峪、罗家峪流域突降暴雨,1小时降水量达96.77毫米,半小时瞬时降水量达77.3毫米。短时超强暴雨在三眼峪、罗家峪两个流域分别汇聚成巨大山洪,沿着狭窄的山谷快速向下游冲击,沿途携带、铲刮和推移沟内堆积的大量土石,冲出山口后形成特大规模山洪泥石流。在向2千米外的白龙江奔流过程中,造成月圆村和椿场村几乎全部被毁灭,三眼峪村和罗家峪村部分被毁,数千亩良田被掩埋。山洪泥石流冲入舟曲县城区和白龙江后,造成二十多栋楼房损毁,河道被淤填长度约1千米,江面水位壅高、回水使舟曲县城部分被淹,县城交通、电力和通讯中断。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
照片2 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据专家测算,舟曲县城北的三眼峪、罗家峪两沟山洪泥石流共冲出固体堆积物合计181万立方米。其中,三眼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150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100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50万立方米),罗家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31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21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10万立方米)。
实例3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
2010年8月18日1点左右,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东月谷河谷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图4 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航拍图
发源于碧罗雪山的怒江支流新月河谷长约14千米,流域面积46平方千米,流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山高谷深。在河流中上游发生的局部强降雨是诱发此次泥石流的主要原因。此次沟谷泥石流灾害表现出地形落差大、流动速度快、堆积物体积大的特点。泥石流堆积物达60万立方米,单个最大块石约641吨。泥石流发生后,曾一度将怒江阻断2小时,涌浪波及对岸的新月谷村(图4)。
实例4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2010年9月1日22时20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突发一起滑坡灾害,造成29人死亡、19人失踪、8人受伤(照片3)。
照片3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结论认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滑坡体长约300米、平均宽度约35米、平均厚度5米,体积约5万立方米。滑坡后缘高程约1535米,前缘高程为1410米,相对高差约125米。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灾害的主要原因,一是滑坡体所在斜坡相对高差大、坡度陡,表层崩坡积物和残坡积物结构松散;二是该地区先旱后涝,大旱急雨成为引发滑坡灾害的直接原因;三是该处地形属于局部汇水冲沟,加剧了快速渗流作用;四是乡村公路从滑坡后缘穿过,边坡为钙化胶结体,地表观察处于稳定状态,难以发现坡体内部因降雨入渗发生的土体强度变化。
实例5广东省高州市、信宜市交界地区群发地质灾害
2010年9月21日0~10时,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局地强降雨影响,广东省高州市和信宜市交界地区的马贵、古丁、大坡、深镇、平塘5镇共引发群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109起(照片4),共造成21人死亡、12人失踪,5人受伤。
高州市马贵、古丁、深镇、大坡镇和信宜市平塘镇属中、低山地形地貌,海拔标高250~1700米,人群普遍居住在250~500米高度地段。区内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地层岩性以元古宇混合岩为主,占据全区域面积的90%以上。山体边坡陡,地形高差较大,土层厚度小,土质黏结度较差,多数村庄后山有多级不规则状台阶(种植果树或梯田等),岩性为混合岩风化形成坡、残积黏性土、砂质黏性土,虽然区内断裂构造并不发育,但土体下的基岩存在三组不同方向和不同角度的节理、裂隙结构面,无论山体的临空面处于哪一方向,其易滑结构面均有一组为顺向坡,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本次山体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这一土岩交界面上,分布高度为300~500米,厚度约1米。
上述五镇所在地区于2010年9月21日凌晨开始强降雨,至上午10时,马贵镇累计降雨达651.1毫米,超过当地历史记录。降雨强度从9月21日0时的2.4毫米/小时到9时达到105.5毫米/小时。据调查,地质灾害基本上在21日的9时前后大规模发生。
照片4 高州市马贵镇六塘村瓦屋自然村山体滑坡,将2层楼房摧毁,掩埋1人
四、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相比,灾情最重、重大灾害事件最多
与200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三位,低于2002年(48653起)和2006年(102804起);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为最多,达2915人(2001~2009年平均值为755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最多,达63.9亿元(2001~2009年平均值为35.9亿元)。2010年全国共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94起,为近10年来最多的一年。
(二)西北、西南地区人员伤亡突出
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等省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数量多,达45起,人员伤亡严重。五省死亡、失踪人数共计2492人,占全国总数的85%。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各省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为1801人、270人、190人、121人和110人。如甘肃省舟曲县泥石流造成1765人死亡、失踪,贵州省关岭县滑坡造成99人死亡、失踪,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泥石流造成92人死亡、失踪,陕西省子洲县崩塌造成27人死亡,四川省康定县滑坡造成23人死亡等。
(三)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30670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9285起,约占总数的9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385起,约占总数的5%。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6月份福建省因持续强降雨共引发地质灾害4029起,造成36人死亡、41人失踪、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7月份2次强降雨在陕西省引发地质灾害712起,造成88人死亡、13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8月8日甘肃省舟曲县城因沟谷上游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8月18日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五、成功避让情况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不断推广,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和乡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2010年,全国共成功避让各类地质灾害1166起,避免人员伤亡9577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为历年来最多。
注:本通报所用数据来源于2010年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7. 南广高铁白云隧道塌方事故的事故定性为突水突泥地质灾害
突发性突水突泥地质灾害
在建南广铁路白云隧道“1·16”事故昨日定性为突发性突水突泥造成的地质灾害。“这里地质条件确实特殊,次生灾害难以估计”,中铁隧道集团8标项目部总工程师孙兆远告诉本报记者,塌方区域处于涵洞地区,“石灰岩里才会有涵洞,这一带是石英砂岩,按常规不应该出现涵洞。”而涵洞之外,是紧挨在一起的两个地质断层。
1月12日,当隧道掘进到669米时,该区域曾发生400平方米塌方。“设计、建设、开发和监理4方面的专家,当时就召开了专门研讨会。”孙兆远称,会议的结论是,停止开挖,加强监测,地质稳定后再恢复开工。“我们也知道进去危险,但工作总要继续。”
16日上午8时,6名挖掘工进洞清理泥浆,电工刘正林忙着拉电照明,技术员康万军和项目部长张峰准备测量水流量。8时10分,隧道左上方四五十平方米区域涵洞垮塌,泥沙俱下,只30秒时间,垮塌面积延展至120平方米。
“连隧道上方地面也下沉成空洞。”事发后,从南宁匆忙赶回的孙兆远了解到,瞬间喷涌泥浆达2500立方米。10名工人5人殒命,4人受伤,1人至今被埋。 563米处找到被埋1人
17日晚上,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副司长刘东及专家组6人、南广公司总经理马侃彦和中铁隧道集团总经理张继奎等分别赶赴白云隧道现场,并成立抢险领导小组。18日凌晨4时许,1名被埋失踪人员在隧道563米处找到,尸体被挖出时因泥浆太厚难以确认身份。
隧道工程部长张峰的父母告诉记者,凌晨时参与挖掘的队友曾打电话告诉他们,被发现的是张峰。“张峰是里面级别最高的,队友都认识他。”而此说法,没有得到施工方的承认。据悉,张峰父母或在今天早上到殡仪馆辨认尸体。 隧道救援人太多也没用
“17日晚上,我就看见他们回来了。”本报记者问及责任人现在的去向时,孙兆远回应说,隧道项目经理冯良茂和作业队副队长李刚已经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16日凌晨,本报和南方都市报记者相继赶到现场采访后,冯良茂才通知政府,延报事故23小时。如果让地方政府提早介入,是否救援会更有效?杨延安称,隧道事故不同于其他地面险情,“人太多了也没用。”接受采访时,杨延安一度噤声,随后说:“30秒时间内,泥浆冲出2500米啊,他们当时心情沉重也比较激动,肯定是吓怕了,可以理解。”
杨延安透露,冯良茂已于17日接受警察询问后,回来担任事故救援组组长,“毕竟他们熟悉情况嘛。”
8.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为几个等级,主要通过什么途径发布
根据地质灾害活动或损失程度划分的等级。目的是表示地质灾害的轻重程度,便于专对不同地质灾害事件属或地质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进行对比。分级的依据或类型有两种。一是根据地质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速度等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有人称其为灾变等级。不同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和指标不一,只有少数地质灾害已形成公认的分级标志(如地震采用震级表示地震活动强度),多数地质灾害尚没有统一的分级方案。二是以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程度分级。有人称其为灾度等级,但没有公认的分级方案和相应的指标标准。多数人认为以地质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量作为地质灾害破坏损失分级指标,从大到小依次为巨灾、大灾、中灾、小灾、微灾。这两种分级含义不同,但有密切联系:地质灾害活动强度级次所标识的是地质灾害动力活动的强弱程度或规模大小;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级次标识的是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的大小,它除了受地质灾害强度控制外,还与受灾地区人口、财产分布以及受灾体的脆弱程度等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9. 突发事件分为哪四类
突发事件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9)高速公路四标地质灾害事件扩展阅读:
北京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
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34类突发事件按照危害和紧急等程度分为四级进行预警,市民可于9月30日前登录该网站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制定此标准是为规范北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快速地向公众提供权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征求意见稿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目前,全市在此基础上可细化为34小类。
34类预警包括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地震、空气重污染、房屋拆迁群体性事件、道路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霾等,“危险化学品”被列为第一类,分为四级。
其中,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将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另外,政府部门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中心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发布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预警信息人员覆盖率、时效性评估等。
10. 4级地质灾害危险不
地质灾害灾情依据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级、县级、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设定四个响应等级。
6. 1Ⅰ级响应
6. 1.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 1. 2启动程序
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
6. 1. 3应急响应
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民政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6. 1.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6. 2Ⅱ级响应
6. 2.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启动程序
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
6.2.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救援(综合)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抗灾救灾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拨救灾款物。
及时掌握灾情和编报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区、市)或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向国际社会发出救灾援助呼吁。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国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3.2启动程序
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
6.3.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省(区、市)的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灾害损失较大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赴灾区,及时调拨救灾款物。
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报告减灾委副主任。
6.4Ⅳ级响应
6.4.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一般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4.2启动程序
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决定进入Ⅳ级响应。
6.4.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
掌握灾情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6.4.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响应,报告减灾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