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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现象比较普遍

发布时间: 2021-02-25 22:39:20

中国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1]

中文名
地质灾害
外文名
Geological disasters
特点
突然,广泛,区域,不可避免等
简称
地灾
类型
滑坡、泥石流
快速
导航
基本特点

基本分类

分级标准

成因分析

危险性评估

防治知识

应用

速报制度

防御

相关条例

中国地质灾害

瑞士的地质灾害

期刊

信息化建设
定义
简称地灾。[2] 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2]
地质灾害的背景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2]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基本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就不仅是指预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上更表现为努力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约束公众的行为,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从而达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目的。
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缝等,它们是比较公认的原地壳表层地质结构的剧烈变化而产生的,且通常被认为是突发性的。
地质环境灾害是指区域性地质生态环境变异引起的危害,如区域性地而沉降、海水入侵、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石山地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区域性地质构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区的频繁洪灾等,这些问题通常都是由多种因素引起且缓慢发生的,地质界常称其为缓变性地质灾害。
当然,不能简单地把洪水归类于地质灾害。但长时期、大范围且爆发频繁的洪灾是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的,是人类社会工程经济活动或防洪治水方略与地质环境演变方向比较长期的不相适应的结果。利用考古资料恢复长江荆江河段近5000 a来洪水位的上升过程,发现近2000 a来是荆江洪水位相对荆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时期,累计上升13.6 m,特别是近500 a来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视速率达20~27 mm,/a。近500 a来的荆江走堤厦其堤基的决口破坏历史研究表明,在两岸干堤地基的渗漏、管涌、溃决、软上地基变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质问题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渍决占绝对优势,干早期则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这反映了荆江高水位与其地质环境已不相适应的关系。

㈡ 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灾害损失怎么确定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防治条例》)的规定,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内会产生行政治理容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㈢ 各种地质灾害及其成因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内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容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崩塌:是指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从高陡坡突然加速崩落(跳跃)。具有明显的拉断和倾覆现象。

滑坡:是指地质体沿地质弱面向下滑动的重力破坏。滑坡通常具有双重含义,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过程,也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结果。

泥石流:是指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在沟谷或山坡上产生的一种携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其汇水、汇砂过程十分复杂,是各种自然和(或)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裂缝: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地面沉降: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㈣ 地质灾害B产生的人为原因有哪些

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占全部地质灾害的50%以上,这些因素很多情况下是人力可以控制的,是我们重点研究对象,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 人口因素
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给全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给环境造成压力,从而成为某些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如随着人口增长,种植面积扩大,住房空间加大,各种需求激增,形成人山争地、人水争地的局面,破坏生态环境,引起河道淤积,环境污染及土地退化等增加。
2.2 工业生产中的不当因素
工业生产中的部分行为与地质灾害关节系极为密切,如工业三废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会引发地表水土污染,有时还会引起地下水污染;采矿过程中降低地下水位或过量开采地下水等引发地面沉降、岩溶塌陷;采矿、修路、建房等乱挖土石、乱堆废渣、弃土,引发滑坡、泥石流;江、河中无节制地采砂活动引起崩岸事件等。
2.3 农林开发、生产中的不当因素
农林生产、开发中的开山垦植、围湖造田、过量使用农药、水利设施不当、耕作方式不当等,可直接或间接引发地质灾害。
2.4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不当因素
在市政规划和建设中,未对相关地段进行地质环境评估,即进行施工、建设,也会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如将一些重要市政设施布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往往会引发或加重灾害,再如,在城市建设中,未按规定进行地基工程地质勘查,地基基础设计不适应地质环境条件,亦易诱发地质灾害。需指出的是,上述各种人为因素,一些是由于政策不当引发的,不少地方毁林种粮、围湖造田,造成植被、森林严重破坏,引发水土流失。近些年来,某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矿业秩序混乱,乱采乱挖,引发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塌陷等事故。

㈤ 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齐全,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等,1998)。它们是:

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

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

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

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

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

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

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等;

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

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5)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现象比较普遍扩展阅读:

在所有的地质灾害中,除地震灾害外,崩、滑、流灾害是最为严重的,其以分布广、灾发性和破坏性强,具有隐蔽性及容易链状成灾为特点,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另外,土地沙(漠)化、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等缓变型地质灾害发展迅速,危害愈来愈大,成为令人担忧的地质灾害。

从“成灾”的角度看,中国地质灾害的区域变化具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即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从内陆到沿海地质灾害趋于严重。这是因为虽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几乎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区域,但由于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使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显著不同。

东部和南部地区,人类活动频繁而又剧烈,区内人口稠密,城镇及大型工矿企业、骨干工程密布,因而,一方面,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则损失惨重,另一方面,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而西部北部地区,虽然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但大部分地区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低,所以危害和破坏程度相对较低。

调查表明,凡是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地区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地质灾害正由自然动力型向人为动力型发展,由点状向带状、树枝状、片状发展。

㈥ 什么是地质灾害,什么原因会造成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版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它权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等。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㈦ 地质灾害对人类的影响 跪求~~~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和人为诱发引起的地壳变形、位移及地表物质运动所产生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根据自然地质灾害活动主体的物质状态,可以把地质灾害分为如下几种类型:①固体活动灾害:地震、地裂缝、构造断裂等;②液体活动灾害:火山等;③气体活动灾害:地气灾害。人为地质灾害包括坑道冒水、地面沉降、滥伐森林引起的洪水泛滥、地表荒漠化等。

有资料表明,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世界范围内的降水、降雨量日渐增多,地质灾害隐患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性破坏越来越多。我国疆域辽阔,国土面积广大,孕育地质灾害的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变,自然变异强烈,不同地区人类工程活动的性质和强度也各不相同,因此所形成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强度及危害大小也差异甚大,已成为世界上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据统计,我国地质灾害共有30种,主要有:

地震。地震是一种最严重的地质灾害。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大部分省区都发生过6级以上的地震。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使上百万人口的工业重镇,顷刻间成为一片废墟,是20世纪全球破坏性最大的地震。

滑坡。又称塌方、地滑。指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滑动面整体下滑的现象。它会破坏或掩埋坡上和坡下的农田、建筑物和道路,造成人员伤亡。云南是我国滑坡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1965年云南禄劝滑坡死亡400多人;1986年东川铁路支线大梨树滑坡,使铁路停运90天,损失1000万元以上;1987年金沙江畔宁浪县长坪滑坡,使金沙江水颜色变黑、水质污染至渡口市,流程达300多km。

泥石流。是山区爆发的特殊洪流,是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在水和重力的作用下,沿坡面或沟谷突然流动的现象。泥石流流动的全过程一般只有几小时,短的只有几分钟,破坏力极强。1981年四川甘洛泥石流造成300多人死亡。今年4月9日晚8时,西藏波密县贡乡扎木龙山发生特大泥石流,在短时间内4.8亿m3的泥石流以排山倒海之势从海拔5520米的雪山倾泻而下,形成一个长2500米,宽1500米,高180米的大坝,造成交通中断,4000多名藏胞被困。

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3,地表的起伏增加了重力作用,加上人类的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的扩大,地表结构遭到严重破坏,使滑坡和泥石流成为一种分布较广的自然灾害。目前已查明我国共发育有较大的泥石流2000多处,崩塌3000多处,滑坡2000多处,中小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多达数十万处。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100余座大型工厂、55座大型矿山、3000多公里铁路线受到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

我国除北京、天津、上海、河南、甘肃、宁夏、新疆以外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现了岩溶塌陷灾害。全国岩溶塌陷总数近3000处,塌陷坑3万多个,塌陷面积300多km2。黑龙江、山西、安徽、江苏、山东等则是矿山采空塌陷严重发育区。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内共发生过采空塌陷180处以上,塌陷面积超过1000多km2。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地下水开采量集中,开采布局不合理,造成个别地区地下水水位下降,水质恶化甚至水源枯竭,出现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上海、天津、江苏、浙江、陕西等16个省、区、市的46个城市出现地面沉降问题。陕西、河北、山东、广东、河南等17个省、区、市出现地裂缝400多处,1000多条。

据统计,80年代未至90年代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15种主要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100多亿元,约300—400人死亡;90年代中期以来,每年造成死亡的人数超过1000人,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一些地区和县(市)的地质灾害已成为危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引发这些地质灾害除自然原因外,主要是人为因素。迄今为止,我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都与人为因素有关。

㈧ 常见地质灾害有哪些 常见的地质结构有哪些

常见的抄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地震、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地裂缝、沙漠化、水土流失、煤田地下火灾、水体污染.此外,还有滑坡、泥石流、冻胀、冰融、盐渍化、浸没、海水倒灌、冲刷、沼泽化、淤积、崩塌、热害等.
地质构造是地壳中的岩层在地壳运动的作用下发生变形与变位而遗留下来的形态。
主要的地质构造有:
1.褶皱:包括背斜和向斜;
2.断层:包括地垒和地堑!

㈨ 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地抄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6月12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治理。

㈩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地质灾害中的火山、地震常发生在板块交界处;在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常发生在山区地带.故A符合题意.
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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