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避灾预案
㈠ 躲避地质灾害应做何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要把地质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从危险区又迁到另一处危险区内。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通过实地踏勘选择好转移路线,转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事先约定好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同时还要规定信号管制办法,以免误发信号造成混乱。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总负责人,以及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办法,对拟定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以检验避灾措施的实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汛期要指定专人进行灾害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通知村民迅速转移(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使群众在避灾过程中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群众的财产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转移到避灾场所,这样既能方便群众生活又可减少财产损失。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夜晚入睡后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内留宿。
㈡ 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初探
陈向阳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编制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地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编制《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过程中对应急预案的特性进行了探索,并初步提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具有全面性和预见性、统一性和程序性、协调性和灵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特点。
关键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紧急状态订计划、做预案,以期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件中协调、有序地采取应对行动,在事件后尽快恢复秩序。
所谓的应急,是指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而应急预案则是经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应对突发性灾害的行动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高发区,据统计,1990~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129.1处地质灾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灾害死亡的22.33%,由于泉州市地质灾害的群发性、突发性特点表现十分明显。对泉州市特别是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县辋川镇后任村居民屋后发生突发性滑坡,造成了9死1伤的严重伤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县发生地质灾害187处,8月23~26日发生地质灾害286处,两次灾害数量占该县灾害点调查总数的79.76%。针对泉州市地质灾害的这种群发性、突发性的发灾特点及其造成的严重灾情,泉州市今年发布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希望能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尽力降低灾害损失。
1应急预案的特性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预见性
泉州市地质灾害大都具有突发的特点,事件的发生往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全年的各个时期都可能出现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因此在对本地区所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应急预案》将全年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分为四种状态,见表1。
表1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一览表
在应急准备时,既要注重那些已经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达到预警目的),又应该对那些不曾发生但却可能发生的事件(如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尽可能地考虑意外的情况,设想各种复杂的可能。如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农村,这些地方多数交通、通讯条件较为不便,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等较为薄弱,因此《应急预案》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组织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1.2统一性和程序性
应急反应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指挥的混乱、失当,反应延误都可能造成灾情的扩大,所以首先应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统一指挥权。《应急预案》制定时首先明确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抢险、评估、治安、通讯、宣传、物质保障等10个专业小组,这些小组在地质灾害应急时都具有其独立的应急任务,每个小组由特定机构领导,并指定若干辅助机构。同时《应急预案》还制定了事件发生时的调查、报告与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并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灾情等因素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分级标准,详见表2。
表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表
注:1.危害程度采用受威胁人数和可能的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2.灾情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3.表中只要两个指标达到一项,即可作相应的灾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协调性和灵活性
协调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预案要与上一级政府乃至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落实上一级政府和国家对应急反应的总体要求以及各项有关的措施。其次要与同级各部门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以便在事件范围涉及不同辖区时联合行动。与协调性相关的是要有统一的预警信号并保障各有关单位通讯、联络的畅通。
灵活性是指由于泉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在发生时其规模、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急预案》强调对紧急事件既要作出统一的、协调的反应,同时也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遇到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地质灾害紧急事件时,可视情况启动全部或部分专业组的职能。这种组织结构方式使执行各职能的专业小组专长得到发挥,同时能保证这样一种应急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具有最大限度的灵活性。
1.4权威性和强制性
应急反应关系到公众的安全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落实预案的过程中应树立预案的权威性,应急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发布,在预案的编制过程就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正因为如此才可保证预案的执行具有强制性的属性。如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就是预案强制性的最好体现。
1.5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开放性是指预案的制定应当吸收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市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还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需要有关部门、机构、组织(如交通、建设、水利、旅游等部门)配合才能加以实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沟通和交流。第一,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了解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的职能、责任、工作程序,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监督,为公众在事件发生时寻求相应的帮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用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的情绪,消除他们的恐惧,引导他们配合应急行动,传递正确的自我防护知识,切断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发现偏差及时纠正。第三,要有对预案进行事后评估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扩展性是指应急行动应当特别注意与上一级政府和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如,红十字会、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等相关计划相互衔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单位的技术优势弥补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2结语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不是独立的,它和其他部门的应急计划(或预案)是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突发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统一的灾害综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们在遇到各种突发的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预案,按程序执行对策,使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㈢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3)地质灾害避灾预案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㈣ 地质灾害来临时有哪些防范措施
(复1)发现前兆时,应立即报制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通知其他受威胁的群众。
湖南省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
(2)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在灾区设立警示标志。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整理分析,掌握规律,为发布灾害警告提供可靠依据。找出原因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
设立警示标志,行人及车辆不得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内
停止开挖坡脚
(3)政府部门视险情紧急情况搭建临时避灾场所。根据不同灾情选择安全避灾场地,避灾场地距原居住地越近越好,地势越开阔越好,交通和用电、用水越方便越好。
发生泥石流时要选择平整高地做为营地
设定预警信号
选定撤离路线
㈤ 年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演练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
(2011年8月)
主办: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
承办: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完善抢险救灾体系。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和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主办,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和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拟于2011年8月25日进行。为确保此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特编制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且成灾快、来势凶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守护生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要求。火车站接到红山根社区是全区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近年来,相继发生了10多次滑坡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目前,地质灾害隐患点仍没有消除,威胁着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居住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注重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抢险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更加重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正值地质灾害多发的主汛期,开展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演练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受连续降雨和强降雨的诱发,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红四村241号南侧山体裂缝突然加大,边坡前缘局部发生小滑塌,情况十分紧急,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最短的时间安全地撤离隐患点区域内住户于安全区域,尽快采取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以人为本、守护生命的原则。
持之以恒、避让为主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原则。
四、演练时间
(1)预演练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09:00;
(2)正式演练时间:2011年8月25日下午15:00。
五、演练地点
(1)灾害隐患点: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红四村241号。
(2)撤离安置点:区环卫局肥料队场地。
六、演练内容
成立应急抢险救灾临时指挥部,总指挥:王胜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副总指挥赵培根(区政府副区长)、郭世宗(国土分局局长),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指挥台就位。演练总指挥王胜太副区长宣布:“2011年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演练开始”。
场景一: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3名监测员鸣锣示警、手拿高音喇叭呼喊,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请所有住户按撤离标示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区环卫局肥料队)同时由社区负责人向119(消防科)、120(卫生局)、区应急办、区国土部门报告:“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红四村241号发生滑坡,请速到现场”。
1.国土部门向政府办速报灾情。同时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灾情。
2.政府办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并向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达赶赴灾害现场指令。
场景二:
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报告灾情后,立即启动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组织危险区域内所有居民按规定路线撤离。
场景三:
所有撤离居民到区环卫局肥料队院内集中。
场景四:
消防部门、120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说明:消防部门负责灾害现场,抢救5名受伤人员(担架);120对5名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将受伤人员抬至救护车)。
场景五:
各演练单位按到达现场先后顺序,向现场临时总指挥(王胜太副区长)报到,王区长下达指令。例:
(1)“报告总指挥,×××单位到达现场,请指示”
(2)“请立即进入灾害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说明: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单位在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路口东至备战路,北至备战路地段集结,听后现场指令。
场景六:
王区长召开应急处置会议,宣布因灾害已经达到较重(Ⅲ)级预警黄色标示,决定启动《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和6个应急行动组,分别是避险撤离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按自己的分工职责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向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报告灾情。
各组根据分工分别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避险撤离组
组长:曾毅(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书记兼主任)
副组长:张余荣(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副主任)
成员:社区工作人员(10人)
职责和任务:制定撤离路线,组织遇险居民(186人)撤离危险区到安全区域(区环卫局肥料队院内)。
2.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春玲(局长)
成员:区卫生局、区医院(6人)
职责和任务:负责伤者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相关工作。
3.警戒保卫组
组长:杨建清(城关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生堂(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城关公安分局、东岗交警大队、区行政执法局(各10人)
职责和任务:组织执法力量对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周边实施警戒,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疏散和安全疏导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组长:邓海燕(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闫琳(区财政局局长)
李嬿嬿(区工信局局长)
郜伟(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各5人)
职责和任务: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安排抢险救灾通信、物资及应急资金的筹措拨付。
5.善后处理组
组长:温兆军(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书记)
副组长:陈晓霞(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办事处工作人员(10人)
职责和任务:在街道(社区)部分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受伤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对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6.灾害调查组
组长:郭世宗(国土城关分局局长)
副组长:高忠平(国土城关分局副局长)
成员:国土城关分局、甘肃有色勘察设计院、省地质三勘院、省地质环境监测院(35人)
职责和任务:对灾害体周边实施警戒,悬挂警示标志,进行24小时监测;组织相关专家对滑坡体进行实地勘察,防止次生灾害。
场景七:
经过各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通力协作,事故已得到初步控制,各应急行动组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1)避险撤离组报告:报告总指挥,遇险所有居民已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危险区内现共有居民186人,现已全部撤出。
(2)医疗救护组报告:报告总指挥,6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3)警戒保卫组报告:报告总指挥,已对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红山根社区红四村241号周边800米范围建立警戒线,禁止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出入。
(4)物资保障组报告:报告总指挥,根据救援需要,已在安全区域内(环卫局肥料队院内)搭建临时居住帐篷5顶。下一步,根据需要,及时调集各类物资,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善后处理组报告:报告总指挥,在街道及社区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的配合帮助下,我们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了核实,该危险区域内共有186人,除6人受伤外,其余180人均安然无恙;6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派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进行安抚。
(6)灾害调查组报告:报告总指挥,我局会同省、市有关专家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此次滑坡是由于近期集中降雨造成。目前,已在滑坡体周边设置了警戒线、警示标志,在滑坡体周边设置四个观察点,24小时进行监测,避免二次成灾。并提出二条建议:一该滑坡体极不稳定,随时可能发生二次滑坡,灾害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住户进行搬迁避让;二是尽快委托专业单位对滑坡体进行勘察设计。
场景七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参演单位在指挥台前方集结,演练总指挥王胜太副区长点评,并宣布:“2011年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演练结束”。
七、演练注意事项和要求
(1)这次综合演练,参演单位和人员多,车辆多,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严密,确保演练成功。
(2)为保证演练的效果和形象,所有参演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演练现场纪律,服从领导指挥,除设定的动作外不准私自行动,自由出入。
(3)进入危险作业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装具,所有参演人员、车辆在遇到特殊危险情况时,要灵机果断处理,确保安全。
(4)各组负责人要细化细节,责任到人,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
㈥ 韶关市(乐昌)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方案
乐昌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11〕197号)文件要求,为检验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查找漏洞,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高度,提高我市临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我市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演练目的
(1)通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我市群测群防建设工作实效,检验各部门职责的分工落实、应急队伍的协调能力、技术装备的合理配置、受灾群众的防灾自救意识,发现灾害发生时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办法;
(2)培训参与演练的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和群众,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能迅速、高效、有序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3)宣传教育群众,强化防灾意识,提高自救技能。
三、应急演练的原则
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演练现场地质背景
大源镇永济桥村高粱头组后山山体陡峭、土体风化强烈,极易受降水影响发生灾害,此前曾出现过小型滑坡,由于应对及时,未出现人员、财产损失。目前,因连日强降雨出现了地质灾害险情前兆,很大程度上可能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灾情预警等级达到4级,该组20户居民近1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根据有关气象和地质灾害灾情预警信息,大源镇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五、应急演练的组织安排
(一)成立指挥部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杰任演练总指挥,乐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伟荣任指挥长、国土资源局局长谭均伯、大源镇党委书记周杏林任副指挥长,大源镇镇长连旷怡任现场指挥,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演练所在镇、村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乐昌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演练。
指挥部设综合联络组、宣传报道组、治安管理组、应急抢险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7个工作组。
参与本次演练的有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家和兄弟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同志、乐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组成观摩指导团。
(二)各职能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国土资源局局长牵头,全面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筹划。主要是搞好演练方案的制订,参与演练人员的组织与分工,演练现场的布置、现场解说员的落实等。
(2)宣传报道组:由乐昌广播电视台分管宣传报道工作的副台长负责,现场解说1名、2组摄像记者组成。
(3)紧急抢险组:由一名大源镇副镇长牵头,大源镇应急小分队配合。任务为:及时掌握和报告现场处置和险情处理情况,尽快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
(4)监测调查组:由乐昌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由地矿股、大源国土所工作人员和当地监测员组成,请韶关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参加。任务为:调查、核实险情,组织监测、预测灾害威胁,提出对策和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镇长牵头负责,镇干部、村干部组成。任务为:模拟发放应急安置的撤离群众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物品等。
(6)医疗卫生组:由主管医疗卫生副镇长牵头,大源镇卫生院院长、医生等参加。任务为: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模拟抢救伤员。
(7)治安保卫组:由大源镇派出所所长负责。任务为:负责封闭进村道路,维护灾区秩序、治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演练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8月5日上午9:00开始,详见演练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七、应急撤离演练现场布置
(1)树立标示牌:包括演练指挥部1块、应急撤离路线指示牌2~3块、应急安置点1块、危险点警示牌、应急救助点1块等;
(2)演练现场横幅:内容为:韶关市(乐昌)主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现场;
(3)临时安置简易帐篷2顶;
以上由大源镇政府负责。
(4)指挥、观摩现场:要求地面平整宽敞,视野开阔,便于参演人员集中和观摩演练习过程,为确保安全,需对乐昌峡左、右岸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时间约30分钟。
此项由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协调,公安交警负责。
八、应急演练的前期预备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的成功,切实体现统一指挥、迅速、高效和部门协调的一体性,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讨论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为应急演练工作做准备并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演练过程顺利、目标圆满。
大源镇认真组织高粱头组参与演练的群众,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要安排好安全照顾事宜。
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㈦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四)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八、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引发日期为2006年1月13日
㈧ 如何写矿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矿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抄急预案按照目录编写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发生在企业区域范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
(四)编制原则:
(五)编制依据:
(六)适用范围: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三、应急保障
(一) 应急资源:
(二)应急通讯系统
(三) 资金保障:
(四)人员保障
四、 应急响应
(一) 响应程序:
(二)预警信号: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
(四) 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五)人员的撤离
㈨ 如何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包括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监测预报及应急避险撤离回措施等。
(1)灾害隐患点基本答情况
介绍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规模及变形特征、危险区范围、诱发因素及潜在威胁对象等。
(2)监测预报
明确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员、监测的主要迹象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生临灾前兆时,必须尽快查看,做出综合判定,迅速疏散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3)应急避险撤离措施
指定预定避灾地点、预定疏散路线、预定报警信号、报警人。由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