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
㈠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与评价
一、易发程度区划的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是指在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条件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的难易程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合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诱发因素(人类工程活动、降雨等)和灾害发育现状,以定性评价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定量计算来确定。
2)评价单元的划分按照“区内相似和区际相异”的原则来确定,以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差异确定评价单元。采用人工方法计算时,以乡镇行政区或村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采用计算机网格剖分时,单元面积采用500m×500m。
3)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划分为四级:高易发区(Ⅰ)、中易发区(Ⅱ)、低易发区(Ⅲ)和不易发区(Ⅳ)四级。在划分过程中,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便于乡镇政府开展防治工作。
二、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是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中的重要环节,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是地质灾害调查研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图件之一。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区划研究主要是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植被、长期的综合降雨等影响因素在地质灾害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基于GIS平台对其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同时考虑各个影响因素所占的权重,遵循一定的原则设计开发程序,从而生成最终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
在地质灾害野外调查资料及整理生成的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调查测绘图、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际材料图的基础上,通过对灵台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综合分析,对研究区进行了剖分,对每个剖分网格中地质灾害的点密度、面密度和体密度进行了分级,确定其分级指数,调用开发软件确定每个网格的灾害性影响指数,采用袭扰系数法生成初步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并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GIS和MapGIS6.7空间分析功能将地质灾害的各个影响因素图叠加到初步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分级图中,绘制出该县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灵台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研究系统流程图如图6-1所示。
具体步骤为:首先将灵台县地质灾害分布图进行500m×500m网格剖分。其次对每个网格内地质灾害的个数、体密度、面密度采取不同的原则将每个网格的灾害易发性程度分为四级,生成初步的地质灾害易发性等值线图。然后对该县的地形地貌图、地层岩性图、降雨量分布图、地形坡度图、植被覆盖图分别采取相应标准分为四级,采取专家打分的方法确定其权重。最后叠加各个图层从而生成灵台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为灵台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危险性区划和灵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等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为政府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统筹规划减灾防灾以及灾害治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滑坡崩塌高易发区(Ⅰ3)
主要是达溪河北岸沿线的城关镇的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灾害点密度6.85处/km2,灾害点密度很大,面积7.51km2,占高易发面积的20.61%,发育灾害点49处,14个滑坡,23个不稳定斜坡,两个泥石流。所处地貌单元主要为达溪谷地区及其支流的黄土梁峁区,岩性主要为第四系马兰黄土、离石黄土及白垩系紫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植被不发育,河流—冲沟发育,冲沟多为“V”型谷,坡度变化大,局部近直立,地形破碎,地质环境脆弱。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滑坡等灾害发育。
4)南店子—下河—东王沟—康家沟—红崖沟滑坡崩塌高易发区(Ⅰ4)
主要是达溪河南岸沿线和达溪河支流蒲河的城关镇的坷南店子、下河、东王沟、康家沟、红崖沟村,灾害点密度4.2处/km2,灾害点密度较大,面积4.19km2,占高易发面积的7.16%,发育灾害点30处,12个滑坡,18个不稳定斜坡。所处地貌单元主要为达溪谷地区及其支流的黄土梁峁区,岩性主要为第四系马兰黄土、离石黄土及白垩系紫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植被不发育,河流—冲沟发育,冲沟多为“V”型谷,坡度变化大,局部近直立,地形破碎,地质环境脆弱。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滑坡等灾害发育。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该区面积351.60km2,占总面积17.16%,发育灾害点281处,灾害点密度0.8处/km2,包括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村、王家山—张家塬—温家庄—东门—高崖—小寨—边家老村—朱家堡村—前进—姜家庄—勾勾王—张坡村、寺咀—柴朝村—崖湾村—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和新庙—郑家洼—康家沟—罗家湾村4个亚区。
1)包括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村中易发亚区(Ⅱ1)
分布于黑河南岸极其支流的梁原乡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沿河一带,是典型的黄土梁峁丘陵区,面积13.88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95%,发育灾害点14处,灾害点密度1.0处/km2。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黄土层及白垩系砂砾岩、砂岩局部岩石及土层风化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为灾害中易发区。
2)王家山—张家塬—温家庄—东门—高崖—小寨—边家老村—朱家堡村—前进—姜家庄—勾勾王—张坡村中易发亚区(Ⅱ2)
分布于黑河南岸极其支流的梁原乡、朝那镇、上良乡、什字镇、西屯乡、独店镇沿河一带,是典型的黄土梁峁丘陵区,面积144.12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7%,发育灾害点94处,灾害点密度0.82处/km2。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白垩系砂砾岩、砂岩。区内人口相对较少,局部岩石及土层风化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为灾害中易发区。
3)寺咀—柴朝村—崖湾村—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中易发亚区(Ⅱ3)
该区面积95.72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27.22%,发育灾害点70处,灾害点密度0.73处/km2,地貌为黄土梁峁区、低中山区。岩性为新近系、白垩系碎屑岩及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区内沟谷发育,沟坡多为阶状陡坡,植被较差,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灾害点分布在村庄周围、公路沿线和河谷边坡地带。
4)新庙—郑家洼—康家沟—罗家湾村中易发亚区(Ⅱ4)
主要位于达溪河南部的中台镇、新开乡、蒲窝乡、邵寨镇,该区面积97.88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27.84%,发育灾害点103处,灾害点密度1.05处/km2,属于黄土梁峁丘陵区,岩性以新近系、白垩系碎屑岩及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区内沟谷发育,沟坡多为阶状陡坡,植被一般,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灾害点分布在村庄周围、河谷边坡地带。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该区面积722.96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5.28%,发育灾害点73处,灾害点密度0.10处/km2。包括梁原乡黑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黄土梁峁丘陵区、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达溪河南岸-中台镇-蒲窝乡-新开乡-邵寨镇黄土梁峁丘陵区5个亚区。
1)梁原乡黑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区(Ⅲ1)
位于梁原乡黑河北岸一带,面积32.2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4.43%,无灾害点发育,属于黄土梁峁丘陵区,岩性以第四系黄土和白垩系泥质、砂岩为主。区内沟谷发育,地形切割强烈,黄土层及泥岩砂岩局部较破碎,表层风化严重。
2)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2)
位于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的朝那、上良、什字、西屯、独店5个乡镇,面积147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20%,发育有灾害点8处,灾害点密度0.054处/km2,表层覆盖第四系黄土,河沟切割强烈出有白垩系泥岩、砂岩。区内沟谷发育,地形切割强烈,岩石较破碎,表层风化严重,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3)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3)
位于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95.329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13.19%。发育灾害点10处,灾害点密度0.10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4)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4)
主要是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的广大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191.6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26.5%。发育灾害点28处,灾害点密度0.146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5)达溪河南岸-中台镇-蒲窝乡-新开乡-邵寨镇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5)
主要是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256.824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35.5%。发育灾害点25处,灾害点密度0.097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
灵台县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总面积938.01km2,占全区面积的45.78%,基本无地质灾害发生。由梁原乡黄土塬区(Ⅳ1)、黑河宽阔河谷区(Ⅳ2)、什字塬不易发区(Ⅳ3)、达溪河河谷不易发区(Ⅳ4)、邵寨镇黄土塬不易发区(Ⅳ5)、百里乡林场不易发区(Ⅳ6)组成。
不易发区主要是黄土塬及黄土小台塬区和宽阔的河谷区以及植被茂密人烟稀少的林场区。黄土塬及黄土小台塬区和宽阔的河谷区工程地质条件很好,地形平坦,虽然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但很少发生地质灾害,百里乡林场区植被茂密,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少,地质环境相对优越,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1)梁原乡黄土塬区(Ⅳ1)
本区主要位于梁塬乡王家沟村及黑河低缓阶地,面积19.8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2.11%,本区岩土以第四系黄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2)黑河宽阔河谷区(Ⅳ2)
本区主要位于黑河宽阔河谷区。面积17.43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1.86%,本区河谷较宽阔,地形较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弱,地质灾害不发育。
3)什字塬不易发区(Ⅳ3)
主要位于广阔的什字塬区。本区面积306.55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32.68%,本区地形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4)达溪河河谷不易发区(Ⅳ4)
本区主要位于达溪河沿岸宽阔河谷区。面积38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4.1%,本区河谷较宽阔,地形较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弱,地质灾害不发育。
5)邵寨镇黄土塬不易发区(Ⅳ5)
本区主要位于邵寨镇小黄土塬区,面积18.91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2%,本区岩性以第四系黄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6)百里乡林场不易发区(Ⅳ6)
本区主要位于百里乡林场区。面积537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57.3%,本区植被茂密,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少,地质环境相对优越,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㈡ 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
一、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
为了有效指导调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版照区内乡镇分别统计了不同权易发区内村庄的分布情况。表6-8比较清楚地反映了村庄所在地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对应关系。地处易发区的乡镇与村庄尤其要重视、加强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表6-8 宝塔区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说明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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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及城区地质灾害危险区
调查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域所占比例最高的为河庄坪镇、姚店镇、万花乡,高危险程度区域面积比例分别在70%以上,其次是青化砭镇、枣园镇、桥儿沟镇,分别达到了50%以上。为了保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需要对上面的几个乡镇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高危险程度区域最小的乡镇分别是麻洞川乡、南泥湾镇、松树林乡、临镇和官庄乡,基本无高危险区域(表6-9)。
表6-9 各乡镇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统计表
续表
表6-10 城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统计表
对宝塔区城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等级区划图加以统计(表6-10)。该表说明,城区高危险程度等级区域所占比例也比较大,达到30%以上。大部分地区处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因此,需要在宝塔区城区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㈢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介绍
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㈣ 什么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㈤ 对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采用( )是错误的
第一题选,A.进行抗震加固。 第二题选,B.部门应急预案
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1〕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 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二、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四)加强调查评价。以县为单元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以及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区、东南沿海等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五)强化重点勘查。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六)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七)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区要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八)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九)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四、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十)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十一)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进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十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五、综合采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
(十四)加快地震灾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针对汶川、玉树等地震对灾区地质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在全面开展地震影响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实施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解决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遗留问题,重点加强对水位涨落引发的滑坡、崩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五)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 (气)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十六)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区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当提高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防控机制。建立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责任制,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行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联防联控,重点加强对长江三角洲、华北地区和汾渭地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合理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范区,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缝进一步加剧。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地面塌陷易发区、危险区,强化防护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动和地下空间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防止矿产开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以及地下空间使用不当等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
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九)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二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健全保障机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实法规标准。全面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制体系。抓紧修订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与风险区划、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标准,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要求和规程。
(二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国家设立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 (基金、专项)等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复杂山体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地震对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推广应用生命探测、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钻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进适用装备,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二十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 市、县、乡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乡级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七)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卫生、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十八)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㈦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分区评价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基于GIS的信息量分析模型
信息量分析模型通过计算影响因素对斜坡变形破坏所提供的信息量值,作为区划的定量指标,既能正确地反映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又简便、易行、实用,便于推广。计算原理与过程如下:
(1)计算单因素(指标)xi提供斜坡失稳(A)的信息量I(xi,A):
延安宝塔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式中:P(xi/A)为斜坡变形破坏条件下出现xi的概率;P(xi)为研究区指标xi出现的概率。
具体运算时,总体概率用样本频率计算,即
延安宝塔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式中:S为已知样本总单元数;N为已知样本中变形破坏的单元总数;Si为有xi的单元个数;Ni为有指标xi的变形破坏单元个数。
(2)计算某一单元P种因素组合情况下,提供斜坡变形破坏的信息量Ii,即
延安宝塔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3)根据Ii的大小,给单元确定稳定性等级。Ii<0表示该单元变形破坏的可能性小于区域平均变形破坏的可能性;Ii=0表示该单元变形破坏的可能性等于区域平均变形破坏的可能性;Ii>0表示该单元变形破坏的可能性大于区域平均变形破坏的可能性;即单元信息量值越大越有利于斜坡变形破坏。
(4)经统计分析(主观判断或聚类分析)找出突变点作为分界点,将区域分成不同等级。
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均为定量描述的数据,须采用标准化、规格化、均匀化,或对数、平方根等数值变换方法统一量纲,方可代入评价模型。
(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地质灾害易发区系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区划的原理是工程地质类比法,即类似的静态与动态环境条件,产生类似的地质灾害;过去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也是以后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侧重的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和自然地质现象发育的数量多少和活跃程度,评价指标包括已有地质灾害群体统计和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两类(图6-1)。
已有地质灾害群体统计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的数量和规模,鉴于遥感解译的滑坡、崩塌以及不稳定斜坡的规模数据精度不高,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时,本次仅采用已有地质灾害数量的指标,计算单元内已有地质灾害的点密度。
图6-1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评价指标体系框图
根据前述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条件选取坡度、坡高、坡型、岩土结构、植被指数、降雨指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七项主要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在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前人研究成果,本次参照评价指标贡献率法的计算结果,分析确定了调查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中各个指标的权重(表6-1)。
表6-1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表
(三)评价指标量化
评价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于定量指标,如斜坡的坡度、坡高、降雨量等,取其原始观测值,并作适当的数值变换即可;对于定性指标,如岩土结构、坡型等,需要建立一个评价指标的分级划分标准,根据各项指标对不同级别的相对贡献来取值。
本次调查工作积累了两种精度不同的数据,一是调查区1:5万比例尺数字地形图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二是延安市城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和1:1万比例尺地质灾害测绘数据,为地质灾害评价积累了翔实的资料。根据两类资料精度不同的区域,分别采用不同大小网格进行离散,采用1:5万比例尺DEM和1:1万比例尺DEM数据,提取地质灾害定量评价指标。
全区面积3556km2,本次以1:5万比例尺DEM数据为基础,将全区离散为3844 行、3058 列,共11754952个25m×25m的单元格。城区总面积160km2,本次以1:1万比例尺DEM数据为基础,将全区离散为2810行、2281列,共6409610个5m×5m的单元格。
1.已有滑坡崩塌群体统计指标
已有地质灾害群体统计评价指标理应包括滑坡、崩塌(以及不稳定斜坡)、泥石流自然地质现象的数量和规模。鉴于尚没有系统的掌握泥石流现象的发育和分布,以及遥感解译的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的规模数据精度不高等原因,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时,本次仅采用已有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的数量指标,计算单元内已有地质灾害的点密度。统计样本包含了全部遥感解译和调查的物理地质现象点和地质灾害点,旨在客观反映不同区域滑坡、崩塌的易发程度。
2.坡度指标
利用GIS从DEM数据中分别提取调查区和延安市城区的坡度信息,然后进行归一化。由于40°以上斜坡发生滑坡、崩塌的频率很高,本次区划时将40°以上斜坡的易发程度定义为1,而10°以下斜坡发生滑坡、崩塌的频率则很低,其易发程度定义为0;将10~40°之间的斜坡的易发程度,按照不同坡度区间滑坡和崩塌自然地质现象发生的概率,进行0~1之间的线性归一化,得到坡度指标归一化结果图(图6-2,图6-3)。
图6-2 坡度指标归一化结果图
3.坡高指标
本次研究中,坡高定义为DEM数据中相邻3×3单元中高差最大值。因此可以利用GIS从DEM数据中分别提取调查区和延安市城区的坡高信息,然后进行归一化。由于滑坡和崩塌自然地质现象发生的斜坡坡高主要集中在50~100m之间,本次将80m以上斜坡的易发程度定义为1,而将0~80m之间斜坡的易发程度进行0~1之间的线性归一化,得到斜坡高度指标归一化结果图(图6-4,图6-5)。
4.坡型指标
坡型可以利用地表的曲率进行描述和量化,直线型和凸型斜坡在曲率上的体现为曲率≥0,凹型坡和阶梯型坡的曲率<0,因此,可利用ArcGIS平台从DEM数据中分别提取调查区和延安市城区的地表曲率信息,然后进行斜坡坡型的归一化。由于滑坡和崩塌主要发育在直线型斜坡和凸型斜坡上,因此,当曲率<0时,坡面为凹型或阶梯型,易发程度最低;当曲率>0时,坡面为直线型和凸型,易发程度较高,按照曲率的大小进行0~1之间的线性归一化,得到斜坡坡型指标归一化结果。
图6-3 城区坡度指标归一化结果图
5.岩土体结构指标
本区岩土体结构是上部为黄土,下部为基岩,基岩产状和分布近于水平。由于河流和沟谷的发育程度不同,表现出调查区东西两侧以及不同发育阶段的沟谷切割深度不同,导致坡体的岩土体结构差异。总体来说,西部地区基岩切割深度较浅,坡体主要为黄土结构,流水的侧蚀和下切作用明显,有利于崩塌和滑坡的发生;东部地区,流水的前期侵蚀作用强烈,岩体切割深度较大,基岩出露,且位置较高,黄土覆盖在基岩之上,侧蚀和下切作用已经不明显,发生滑坡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河谷发育阶段与岩土体结构问题。本次按照调查区由东向西基岩切割深度逐渐减小的趋势,将岩土体结构对滑坡、崩塌易发程度的影响进行0~1之间归一化差值处理。
6.植被指数指标
采用调查区高精度的Spot5遥感数据计算植被指数,并将全区的植被指数进行0~1之间归一化。
7.降雨指标
根据调查区的降雨特性,选用降雨不均匀系数来量化降雨因素,即多年汛期(7,8,9 三个月)平均降雨量与多年平均降雨量之比,该因素能够表征降雨的集中程度。将全区降雨不均匀系数进行0~1之间归一化差值处理。
8.人类工程活动指标
人类工程活动对滑坡、崩塌的形成发育的影响是极为复杂的,如何定量化反映是个难题。考虑到公路铁路等交通建设是区内最具代表性的人类工程活动,对灾害影响最明显,且具有贯穿或覆盖全区的特点,本次人类工程活动的量化是以宝塔区的公路为基准线,做缓冲区分析,间隔500m,分别向两边做三个缓冲区,再经栅格化和归一化处理,参与评价。由于公路是沿着河流修建,而人类工程活动主要集中在河流以及沟谷的两侧,因此这一量化方式有着实际的物理意义。城区人类工程活动则依据财产分布,以其价值归一化(图6-6)。
图6-4 全区坡高指标归一化结果图
(四)计算单元的剖分
计算单元剖分的形式及其大小对区划的结果影响较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技术要求》推荐采用栅格单元进行易发程度区划。采用栅格单元的优点是可利用GIS实现单元的快速剖分,同时栅格数据为矩阵形式,可借助计算机快速完成运算;其缺点是栅格评价单元与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信息缺乏有机联系。理想的计算评价单元应当是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
前已述及,在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中,河流和沟谷的发育阶段对区内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明显的综合控制作用,以幼年期沟谷而划分的斜坡单元能够综合体现各种控制与影响因素的作用。本次采用以幼年期沟谷斜坡作为评价单元,该评价单元是以分水线和河谷所限汇水区域,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的基本地形地貌单元。可根据水文学方法,基于DEM借助计算机自动实现斜坡单元的划分(图6-7)。
图6-5 城区坡高指标归一化结果图
图6-6 城区人类工程活动价值归一化图
图6-7 斜坡单元划分流程图
在水文分析中,首先进行DEM数据的洼地填充;然后,根据填充后的DEM求取全区的流向图,基于流向即可获得各单元的累积流量。通过设定流经某栅格单元的最小汇水单元格数,即可得到全区的集水区。显然,随着设定最小汇水单元数的增大,就可得到更大面积的汇水区,同时,也可通过设定不同的最小汇水单元数,来对研究区进行不同精度水平的研究。从地形学角度出发,汇水区边界即为分水线。为确定河谷线,采用反向DEM数据进行上述水文汇水盆地分析,即将原始DEM沿某一水平线反转,原来DEM高点变为低点,求取的新的汇水边界就变成了河谷线(图6-8)。使用原始DEM数据获得1号汇水区,根据反向DEM可获取2号和3号汇水区,同时可见,1号汇水区被分为左右两个部分,即为所求斜坡单元。
图6-8 正反向DEM求斜坡单元图
在最终获取斜坡单元栅格数据集的基础上,通过GIS软件的栅格矢量转换功能,得到斜坡面域。在此转换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假的面集和许多面积很小或不协调面集单元,再次通过GIS的融合归并功能,削除不合理元素,最终得到斜坡单元面数据集。本次研究针对调查区1:5万比例尺DEM,以幼年期沟谷中的三级支流坳沟、冲沟划分为135个单元(图6-9);延安市城区1:1万比例尺DEM,以幼年期沟谷中的四级、五级支流干沟—细沟划分为 816个斜坡单元(图6-10)。
图6-9 全区易发程度区划评价单元划分图
图6-10 城区易发程度区划评价单元划分图
(五)基于GIS的信息量叠加
1.运算方法及过程
在前述评价指标分析和数据归一化的基础上,首先,利用ArcGIS系统的空间叠加与统计功能,统计每一评价单元的所有指标值,得到数字矩阵的计算结果;然后,再利用ArcGIS平台提供的分析计算功能,将研究区各评价单元数据按照权重分配结果(表6-2)进行信息叠加计算。具体的计算过程如图6-11所示。
图6-11 各因子图层在ArcGIS平台下的计算过程示意图
表6-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表
2.运算结果
经过对各个因子信息的叠加计算,分别得到全区和城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结果(图6-12)。
图6-1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计算结果图
3.易发程度等级划分
合理地确定易发程度分区界线值也是区划的关键环节之一。一般采用突变点法和等间距法,本次采用前者(图6-13)。经过统计分析,从中找出突变点作为易发程度分区界线值,将区域划分为非易发区、低易发区、中易发区和高易发区四个不同等级的区域,并给出各单元确定的易发程度等级标准(表6-3),在定量计算分级分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人工勾画出宝塔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图6-14,图6-15)。
图6-1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级图
表6-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评价分区表
图6-14 全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图6-15 城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全区1:5万和城区1:1万比例尺易发程度区划结果不尽相同。由于城区1:1万比例尺区划图剖分的单元更小,采用了相应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测绘数据,较精细地刻画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在空间上的展布。与1:5万比例尺区划图相比较而言,高易发区的范围明显减小,而非易发区能够表示出来,而在1:5万比例尺区划图上,则不能表示出非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评价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结果,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四个级别。在1:5万比例尺区划图上,未能表示出非易发区,非易发区仅在1:1万比例尺延安市城区地质灾害图上能够反映(图6-15)。鉴于本次调查是以1:5万比例尺地质灾害调查为主体的,所以,下面主要针对全区1:5万比例尺易发区(图6-14)分区描述与评价。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降雨、植被、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控制与影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延河流域,南部汾川河流域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城区、碾庄、川口、元龙寺、丁庄、牡丹-雷鼓川上游和蟠龙川上游,总面积 985.33km2,占调查区面积的27.71%。该区属延河Ⅰ级、Ⅱ级沟谷区,城市化建设速度较快,公路、铁路沿线边坡开挖量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暴雨不均匀系数大于60%。沟谷两岸斜坡坡度30°~50°,其中40°~45°居多,斜坡高差在60m以上。岩体属坚硬-半坚硬层状固结碎屑岩组,土体属松散、中密的黏性土和黄土。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土体疏松易碎,在降雨和工程活动影响下易于发生崩塌、滑坡。区内共发育滑坡729处,崩塌38处,不稳定斜坡28处,共计地质灾害795处,地质灾害面密度76~165处/100km2。依地质灾害点集中分布位置,进一步划分为7个亚区(表6-4)。
表6-4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说明表
1.城区亚区(Ⅰ1)
城区亚区位于调查区中西部。以宝塔区城区为中心,北部沿延河延伸至河庄坪镇,西北向在枣园镇境内沿西川河及其支流延伸至西北区边境,西南向在万花乡境内沿杜甫川及其支流延伸至肖渠村和后楼塔村,在柳林镇境内沿南川及其支流延伸至南沟村、四十里铺和石头沟村。面积325.86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35.12%。该区沟谷两岸斜坡坡度30°~50°,其中40°~45°居多,地形起伏,高差较大,多数达60m以上;共发育地质灾害349处,地质灾害点面密度达到78~165处/100km2。
2.川口亚区(Ⅰ2)
川口亚区位于调查区中部,包括川口乡马四川沟大部、李渠镇和姚店镇的南部地区,面积的102.01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10.99%;两岸斜坡坡度为30°~50°,地形起伏,高差较大,多处达80m以上;发育地质灾害94处,地质灾害面密度126处/100km2。
3.元龙寺-碾庄亚区(Ⅰ3)
元龙寺-碾庄亚区位于调查区中部,包括东部的五洋河流域、蟠龙川中下游青化砭镇政府以南—姚店镇政府之间、丰富川流域南部冯庄乡和中部碾庄乡。本区两岸斜坡坡度40°~50°,高差起伏明显,一般在80m以上,局部达到100m,面积239.40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25.81%。发育地质灾害点171处:其中滑坡164处,崩塌5处,不稳定斜坡2处,地质灾害面密度76~108处/100km2。
4.梁村亚区(Ⅰ4)
梁村亚区位于调查区北部中心位置,雷鼓川中游地区。面积 43.06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4.46%。发育滑坡30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共计发育地质灾害33处,地质灾害面密度86~112处/100km2。
5.丁庄亚区(Ⅰ5)
丁庄亚区位于调查区西北部边界附近,丰富川上游。面积66.52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7.17%。发育滑坡46处,不稳定斜坡1处,共计发育地质灾害47处,地质灾害面密度80~106处/100km2。
6.牡丹-雷鼓川上游亚区(Ⅰ6)
牡丹-雷鼓川上游亚区位于调查区北西部境界附近,牡丹-雷鼓川上游。面积117.56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12.67%。发育滑坡64处,地质灾害面密度91~97处/100km2。
7.蟠龙川上游亚区(Ⅰ7)
蟠龙川上游亚区位于调查区北东部境界附近,蟠龙川上游。面积33.40km2,占高易发区面积的3.6%。发育滑坡37处,地质灾害点面密度96处/100km2。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宝塔区中北部延河流域高易发区外围的黄土梁峁地带,在调查区南部汾川河流域的麻洞川乡和临镇附近有小面积分布。该区涉及了16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318.75km2,占全区面积的37.09%。该区属延河Ⅱ,Ⅲ级沟谷区,修路、建筑房屋、耕植、矿石开采活动强烈,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沟谷两岸斜坡为20°~40°,其中25°~35°居多,地形起伏较大,平均高差30~60m。岩体属坚硬-半坚硬层状固结碎屑岩组,土体属松散黄土。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土体疏松易碎,在降雨和工程活动影响下易于发生崩塌、滑坡。共计发育有各类地质灾害270处,地质灾害面密度达1~69处/100km2。依据地质灾害点集中分布位置,进一步划分为4个亚区(表6-4)。
1.中北部亚区(Ⅱ1)
分布在调查区中北部延河流域高易发区外围的黄土梁峁地带。涉及李渠镇、青化砭镇、河庄坪镇、桥儿沟镇、蟠龙镇、柳林镇、梁村乡、冯庄乡、川口乡、贯屯乡6 镇4 乡境内的部分区域。面积约1075.28km2,占全区面积的78.11%。发育滑坡174处,崩塌8处,不稳定斜坡16处,共计发育地质灾害198处。地质灾害面密度16~69处/100km2。
2.杜甫川上游亚区(Ⅱ2)
分布在调查区中西部境界处,涉及万花山乡的大部分面积、枣园镇西川河南部地区和柳林镇西南部地区。杜甫川上游亚区面积约228.76km2,整个亚区占中危险区面积的16.62%。发育滑坡54处,崩塌9处,不稳定斜坡4处,共计发育地质灾害67处。地质灾害面密度18~51处/100km2。
3.麻洞川乡亚区(Ⅱ3)
分布在调查区南部松树林川中下游麻洞川乡政府所在地的主干河谷。面积约45.23km2,占全区面积的3.29%。发育不稳定斜坡3处,地质灾害面密度10~20处/100km2。
4.临镇亚区(Ⅱ4)
分布在调查区南东部,固县川下游临镇附近的主干河谷。面积约27.18km2,仅占全区面积1.98%。发育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1处,共计发育地质灾害2处,地质灾害面密度10~20处/100km2。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宝塔区南部5个乡镇,面积约1251.92km2,占全区面积35.2%。该区属汾川河Ⅰ,Ⅱ,Ⅲ级沟谷区,修路、建筑房屋、耕植较强烈,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较微弱,暴雨不均匀系数小于59%。沟谷两岸斜坡坡度15°~25°,地形高差起伏平均30m左右。局部分布坚硬-半坚硬层状固结碎屑岩组。松散黄土广布。受降雨和工程活动影响发生崩塌、滑坡现象较少。区内发育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3处。地质灾害面密度0.2处/100km2。
(四)地质灾害非易发区(Ⅳ)
该区仅在1:1万比例尺宝塔区城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上有所反映,主要分布在城区宽阔的河谷地带,属延河Ⅰ级沟谷区。尽管区内城市化建设速度较快,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但由于河谷区地形宽阔、且较平坦,两侧滑坡受滑距限制,一般不至于滑至该范围,所以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
㈧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与评价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分区特征
将山东半岛全区划分为8种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他则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图8-1)。
图8-1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1)采空塌陷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鲁中南山前平原、山间盆地、谷地、胶东半岛西北部。本区是山东省煤炭、黄金、滑石等固体矿产所在地,如淄博、龙口煤田,莱州、招远等金矿。采空塌陷是由于地下矿体被采出,悬空的地表岩层在重力作用下发生弯曲变形,形成塌陷并伴生地裂缝。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势在必然,由此引发的塌陷将呈进一步加剧之势。
2)岩溶塌陷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鲁中南山前平原的济南岩溶水水源地和其他隐伏灰岩分布区。上部为松散堆积物,地下灰岩岩溶发育,水资源丰富。多为城市、工农业重要供水水源地或后备水源地。该分布区村镇集中、人口稠密,也是当地最重要的经济带,因而塌陷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也影响社会安定。
3)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鲁中南的淄博和济南市南部、潍坊市西南部的中低山丘陵区。区内地势较高,海拔多大于400m,其中鲁山在1000m以上,周围丘陵多在500~600m之间。
4)崩塌、泥石流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鲁东的北部和南部的变质岩低山丘陵区。区内的大泽山、崂山、艾山、牙山、昆嵛山等海拔超过800m,其他一般不超过700m。
以上两区区内岩石风化强烈,沟谷深切,地形陡峻,岩石裸露,危岩多见;又是暴雨多发地,加之河流源短流急,遇有较强的降水过程时,易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5)地面沉降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东营市及附近以及黄河三角洲平原。区内地势平坦,岩性多为松散岩类亚砂土、亚黏土、黏土、砂等,厚200~400m。区内地层较松软,随着深层地下水资源和油气资源的大量开发,上部土层负压增加,在自重和地表荷载等共同作用下,土层空隙被压缩变密,导致地面垂直下沉。它对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城市供排水系统及防洪等构成较大威胁。
6)海水入侵为主易发区:分布于胶东半岛的莱州湾东岸沿海地带,烟台夹河河口至牟平沿海、胶州湾沿岸、日照付疃河及其他入海河流河口等地带的冲积成因滨海平原,第四系厚5~100m。
7)咸水入侵为主易发区:分布于潍北冲海积平原的寿光、寒亭、昌邑等沿海地带,岩性多为松散岩类黏土、亚黏土、砂等,地势低平。第四系厚10~150m。由于地下淡水资源的大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过度下降,引起海(咸)水反向补给淡水区———导致海水入侵,淡水咸化甚至枯竭;造成机井报废、人畜饮水困难、地方病发病率增高等。
8)地裂缝为主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沂沭断裂带,属郯庐断裂带的中段,主要由4条主干断裂组成,北宽南窄,宽20~60km。区内南北两端被松散的第四系覆盖,中间基岩断续出露。新构造运动使地面拉裂变形,导致塘坝、桥梁、民房等地表建筑物开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9)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鲁西南、鲁北平原深层水开采程度低、矿产资源较贫乏区及胶莱盆地等地。
二、八大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价
1.八大城市单一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
根据上述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征分析,可以看出,地面变形灾害、斜坡环境变异灾害、海咸水入侵灾害是本地区的主要灾种,为此,根据灾害发生面积,以八大城市为统计单位,对地面变形灾害、斜坡环境变异灾害、海咸水入侵灾害分别进行统计分析。
地面变形灾害发生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由大到小分别是东营市、淄博市、烟台市、日照市、青岛市、威海市、济南市、潍坊市,东营市是地面变形灾害易发区,淄博市、烟台市、日照市是地面变形灾害较易发区,青岛市、威海市、济南市、潍坊市是地面变形灾害不易发区,见图8-2。
图8-2 山东半岛地区地面变形灾害发育程度评价
斜坡环境变异灾害发生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由大到小分别是淄博市、日照市、烟台市、青岛市、济南市、威海市、潍坊市、东营市,淄博市、日照市是斜坡环境变异灾害易发区,烟台市、青岛市、济南市、威海市是斜坡环境变异灾害较易发区,潍坊市、东营市是斜坡环境变异灾害不易发区,见图8-3。
海咸水入侵灾害发生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由大到小分别是潍坊市、烟台市、青岛市、威海市、日照市、淄博市、济南市、东营市,潍坊市是海咸水入侵灾害易发区,烟台市、青岛市是海咸水入侵灾害较易发区,日照市、淄博市、济南市、东营市是海咸水入侵变异灾害不易发区,见图8-4。
图8-3 山东半岛地区斜坡环境变异发育程度评价
图8-4 山东半岛地区海咸水入侵灾害发育程度评价
2.八大城市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综合评价
上述单一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结果能够较好地反映城市单一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但却不能反映地质灾害的总体状况。为此,根据上述统计结果,以城市为单元,通过对各类灾害所占比例进行加权,对八大城市地质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比较分析。
比较分析的模型如下: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式中:j为城市编号:Pj为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综合指数;Wi为各类地质灾害发育区所占比例大小(权重);Pij为各类地质灾害区赋值,对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地质灾害较易发生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别以2、4、6赋值。据此,计算八大城市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的总体状况。
威海市、济南市不易发生地质灾害,青岛市、潍坊市相对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烟台市、日照市较易发生地质灾害,淄博市、东营市易发生地质灾害。
㈨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和方法
(一)划分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方法,结合深圳市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综合比拟,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2.超前预测原则
综合考虑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及其周围重要经济产业带和重要工程设施,适当外延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3.分别对待原则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城市开发区与城市生态保护区分别对待的原则。
(二)划分方法
1)以“深圳市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对地质灾害点及其隐患点全面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及今后的建设态势对易发区进行调整。
2)深圳市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布具有较明显的独立性。斜坡类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不稳定性斜坡等分布于低山、丘陵、台地等坡脚地带;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分布于河谷平原、山间盆地覆盖层下可溶岩分布等地段,因此可按类型单独划分。
3)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主要依据地质灾害现状发育程度、地形地貌、岩土体组成特征、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差异进行划分。在地质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考虑人类工程活动态势,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适当提高易发等级;将限制大规模人类工程活动并列为城市生态控制范围内的大部分区段适当降低易发等级;对处于平原地带的已建成区和无人类工程活动的山地大部分区段划分为不易发区。
4)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分区是在收集岩溶地质勘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历史岩溶塌陷的发育情况、岩溶发育强度、上覆土层的特征和隐伏构造特征等的差异进行划分。
5)海水入侵为面状缓变性地质灾害,本书不对此灾种进行易发区划分。
二、易发区划分
深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易发区和不易发区。易发区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岩溶塌陷易发区2个大区,其中,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A1-1至A1-9)9个、中易发区(A2-1至A2-12)12个,低易发区(A3-1至A3-14)14个;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B1-1至B1-4)4个,中易发区(B2-1至B2-9)9个。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4-1至A4-32)32个(图2-4-70)。
(一)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A)
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深圳各区广泛分布,地形地貌为低山、丘陵和台地等,包括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亦是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总面积1244.1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3.71%,根据易发程度划分为高、中、低3个亚区。该区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达738.90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的59.39%。
1.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
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坡脚地段和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台地地区。包括石岩-龙华、观澜-平湖、布吉-坂田、福田和罗湖区的北侧、盐田海岸山地的坡脚地带、横岗-坪山-坑梓、五联-坪西及南澳等地段。总面积328.9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84%,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58.33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的48.13%。
该区内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其中崩塌144处,滑坡104处,不稳定斜坡360处,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6235人,潜在经济损失861925万元。
2.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A2)
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的周边坡麓和低台地地区等,目前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相对较弱,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少。主要分布于光明-松岗、铁岗及西丽水库、平湖-观澜-龙华-布吉、龙岗黄阁、龙岗-坪地、坪山-坑梓、葵冲及坝光、大鹏、龙岗南澳的东冲-西冲等地段,总面积505.1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5.87%,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89.72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7.56%。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251处,其中崩塌84处,滑坡28处,不稳定斜坡139处,威胁人口6289人,潜在经济损失364032万元。
3.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A3)
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小的丘陵和低山地区。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光明以北山区,羌下-迳口水库-吊神山的山区、玉律-红坳水库-观澜林场丘陵山区、阿婆髻-凤凰山-鹤洲的丘陵山区、铁岗水库-西丽水库-梅林水库一带山区、羊台山、鸡公头山、梧山区、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区、西湖村-盲塘坳丘陵区、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一带丘陵山区、七娘山区。该区地形地貌利于斜坡类地质灾害的发育,但因该区处于生态控制区,人类工程活动受到限制,目前地质灾害不发育,未来工程建设活动规模及范围都较小,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该区总面积410.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00%,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390.84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总面积的95.29%。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16处,威胁人口302人,潜在经济损失13799万元。
(二)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B)
深圳市岩溶塌陷受可溶岩分布及岩溶发育程度的控制,主要分布于龙岗区的荷坳-龙岗中心区、坪地、坪山-石井、坑梓、葵涌、横岗西坑及山仔吓地区,地形地貌均为隐伏岩溶谷地,岩溶塌陷易发区总面积48.2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43%,已发生岩溶塌陷地质灾害28处。按其易发程度分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
1.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B1)
该区为隐伏岩溶强发育区,有的地段曾发生过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荷坳至龙岗中心城区、坑梓、坪山石井咸水湖、葵涌等地,面积17.59km2,已发生的岩溶塌陷大多位于该区。
2.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该区岩溶较发育,在强烈的自然和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可能引发岩溶塌陷,部分地段曾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引发塌陷。主要分布于横岗西坑-山仔吓、龙岗赤石岗-底下田、坪地、杭梓,坪山碧岭-汤坑、坪山新屋吓、坪山井子下及新曲、葵涌等地,面积30.64km2。
(三)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 4)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该区位于深圳市的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及没有人类工程活动的低山和高丘陵地带,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河谷平原区、沙井-西乡-南头-白石洲、铁岗水库、香蜜湖-黄贝岭、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马峦山-红花岭、未木岭-吊神山-排牙山,王母圩、七娘山-带。共分32个亚区,面积661.17 km 2,占全市总面积的33.86%,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224.71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总面积的33.99%。
在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地区以及海滩地带,由于地势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东部低山地区-般由坚硬块状花岗岩、坚硬-较坚硬火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综合体、坚硬层状砂岩综合体组成,山势陡峻,人迹罕至,植被发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同时这些地区均为生态控制区,今后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能性小,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因此,也将其划入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若进行风景区或其他建设,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图2-4-70 深圳市地质易发程度分区图
深圳地质
该区已查明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4处,灾害点密度0.02处/km2,受威胁人口118人,潜在经济损失14991万元。
㈩ 地质灾害易发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4.1.1 国外现状
由于研究的地域范围不同和对地质环境认识的差异,国内外研究者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理解也有不同。
国外对地质灾害敏感性评价类似我国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美国灾害敏感性评价以地质、地形条件和以往发生的灾害空间分布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Nilsen,1977;Shek,1977;Carrara,1983,Brabb,1984,Brand,1988;Cross,1998等)。美国地质调查局在《美国国家滑坡减灾战略——减少损失的框架》(2003)中认为,可供规划和决策使用的滑坡编目和滑坡敏感度图对全国滑坡多发区是绝对必要的。
欧洲国家在阿尔卑斯山较多地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应用于滑坡灾害的减灾管理。意大利P.Aleollt(2000)采用GIS技术对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前缘的Piedmont地区的滑坡、洪水、雪崩、山谷口堆积等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及总的风险进行了区划性制图研究。A.Car-rara,M.Cardinali和F.Guzzetti等(1991)利用GIS技术将统计模型应用于意大利中部某小型汇水盆地的滑坡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估。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在一些滑坡地质灾害多发区也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H.Haruyama和H.Kawakami(1984)利用数学统计理论对日本活火山地区由降雨引起的滑坡灾害进行了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Saro Lee对韩国的一些地区分别应用多元统计和神经元网络模型进行了滑坡灾害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直接开展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其中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是其基础,如M.Michael-leiba等(2000)在澳大利亚的一项城市发展规划项目的斜坡地质灾害研究中,把斜坡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易损性、风险评价作为一体,以GIS软件为技术平台,分别采用平面和三维评价系统,对Cairns地区进行了斜坡地质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Mario Mejia-Navarro和Ellen E.Wohl(1994)在分析哥伦比亚的Medellin地区滑坡、泥石流等斜坡不稳定性引起的区域地质灾害敏感性和土地及生命易损性的基础上,利用GIS技术将两者合成制作了风险评价分区图。
4.1.2 国内现状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了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积极吸取国际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先进方法,并公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研究纳入了国家法制的轨道。
1)1999年以来,在全国地质灾害严重区开展了以县(市)为单元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截至2005年,共进行了700个县(市)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完成545个县(市)信息系统的集成和综合研究。
在各调查县(市),根据野外调查的结果和地质环境资料,结合灾害点和灾害隐患点的密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编制“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是其主要任务之一。《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基于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易发区可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四类。
2)从2002年开始,各省陆续开展了分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主要依据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对省内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了初步划分,22个省编制了分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图(1∶50万~1∶200万)。
3)张梁等(2002)将地质灾害易发区表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认为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程度)评估就是研究不同地层单元组合、区域地质构造单元特征、地形地貌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规律,以及气象、人类活动方式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诱发规律和时间活动规律。前三类因素是决定地质灾害区域分布规律的背景因素组合,这些因素具有空间上的分布规律,而且随时间的变化性极小,属于稳定型的控制因素,是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背景条件。后两类因素属于地质灾害的触发因素,随时间的动态变化较大,它们与背景条件的组合状况决定了地质灾害的时空规律。
4)岑嘉法(2003)认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具备发生地质灾害条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如在地球内动力作用强烈地区(高地震烈度区、活动断裂区、区域构造交会处等)、地球外部营力作用强烈带(如暴雨中心区、河流侵蚀带、岩土体松散分布区等),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剧烈地区(如人口密度大,工业、农业、城镇、交通建设强度大区)等。只要有触发因素,即可产生地质灾害。该区的确定,主要通过较大比例尺的环境地质与灾害综合调查后实际圈定,经济建设与工程安排应尽量避免在易发区内。如果需在易发区内建设,要进行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工程建设作出地质灾害现状、工程建设可能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预测和综合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策。现进行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就是要实地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5)刘传正等(2003)提出的“潜势度”是某一地区在没有任何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情况下发生地质灾害的潜在条件的量化指标,具体是指地质灾害基础因子(地形地貌、地表植被、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与响应因子的综合表现,并编制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潜势度、危险度等图。
6)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写组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的山洪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是利用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泥石流、滑坡分布图,以泥石流、滑坡的“线密度”和“规模”所反映的“可能成灾点”的多少进行评价,即“可能成灾点”越多,灾害易发程度越高;“可能成灾点”越少,灾害易发程度越低。在参考相关部门成果及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划分出了泥石流或滑坡灾害高易发区以及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各区的划分具体指标如表4.1所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该图除反映泥石流、滑坡灾害的易发程度以外,还通过编绘地形坡度分区和地层岩性分区,标示地貌区划和区域构造形迹,综合反映了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相互关系。从而可以通过图件,分析出不同区域地质背景与地形地貌条件下,泥石流、滑坡灾害高、中、低易发区的分布规律。并以此进行逆向校核、修正,使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更为科学、合理、可靠。
表4.1 山洪诱发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标准
7)2003年11月,我国国务院公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并规定2004年3月起施行。该条例要求“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所包括的5项内容之一就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2004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进一步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必须经过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才能划定。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