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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长期观测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2-25 07:48:09

⑴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

(一)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孔(网)的布置

地下水动态观测孔网的位置,主要决定于水文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调查阶段和水文地质条件等。根据其目的、任务,可把地下水动态观测孔网分为区域性基本观测网和专门性观测网两种。前者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地下水动态的一般变化规律,查明地下水动态的成因类型,积累区域内地下水动态多年观测资料;后者是为专门目的任务(如供水、地下水管理等)或特殊要求布置的。

区域性基本观测孔网的一般布置原则是:①以较少的观测点控制较大的面积,以最低的成本,获得系统、全面和高质量的长观资料;②地下水动态观测点一般应布置成观测(监测)线形式,主要的观测线应穿过地下水不同动态成因类型的地段,沿着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③对不同成因类型的动态区、不同的含水层,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区,均应有动态观测点控制,每个观测点都应有代表性和起控制作用;④对次要的、有差异性的地段和特殊变化点上应设辅助观测孔;⑤观测孔网一般应与均衡研究结合起来。

为供水、水量、水质计算和地下水资源管理等专门目布置的长期观测孔,主要是为建立计算模型、水文地质参数分区及选择参数提供资料,其布置的一般原则是:①为满足地下水数值法计算的需要,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布置成网状形式,以求能控制区内地下水流场及水质的变化;②对渗流场中的地下水分水岭、汇水槽谷、开采水位降落漏斗中心、计算区的边界、不同水文地质参数分区及有害的环境地质作用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地段,均应有长期观测孔控制;③在多层含水层分布区,应布置分层观测孔组。

长观孔网的布置,还应考虑不同调查阶段的工作要求。一般,在普查阶段,可适当布设一些长期观测孔;在初勘阶段,应建立基本的观测线网和控制性观测井孔;详勘阶段,应增布专门性观测线网,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点,观测点、线、网应有机结合。

(二)主要技术要求

1.对观测点的要求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主要是井、孔、泉,此外还有暗河出口、矿山井巷水点,地下开挖工程等地下水天然及人工水点。还应设立地表水、气象要素、环境地质现象等的观测点。要充分利用区内已有的水文地质条件有代表性、井孔结构、地层剖面清楚的井孔作观测点。选择泉水点时,要注意泉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还要考虑测流方便。

观测孔的结构取决于含水层性质、观测层数和内容,如松散层应设置过滤器,一孔观测多层则要求分层止水,孔径应保证能安装各层测水管,如观测井孔有测流量的要求,其孔径应满足下入抽水设备。同孔分层水位观测孔结构如图6-9、图6-10所示。观测孔的深度,根据要求可以是完整孔,或不完整孔。后者的孔深应保证观测到最低水位。通常观测孔孔口应高出地面,并在孔口加保护帽。孔口应有固定的观测水准(高程)。对每个观测点,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资料。

2.观测项目和要求

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内容)主要是地下水位、流量(主要是泉、地下河出口、自溢孔和生产井的流量)、水质、水温。必要时还需观测地表水、气象要素、环境地质现象等。

观测频率、次数和时间取决于观测项目(内容)及有关要素的变化快慢。通常,水位、流量、水温每5日观测1次。其中,对水位和流量的观测,在丰水期、水位上升及峰值时期应加密观测。地表水和地下河洪峰时期,可加密至每日两次,以保证能最逼真的反映其变化规律。水质每季度取样分析1次,或在一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分别采样分析。

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应力求对各点同时观测,否则应在季节代表性日期内统一观测。为了能从动态变化规律中分析出不同动态要素(观测项目)间的相互联系,对各观测项目的观测时间,在一年中至少要有几次是统一的。

水样采集常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作为取水容器。对取水容器要进行彻底地清洗,以去除污垢。取水样时再用所采集的水洗涤三次以上。水样采取后应及时封盖好,并用石蜡封闭,以防运输途中水溢出。水样采集量与分析项目和分析方法有关,简分析一般需取水样500~1000mL;全分析水样一般为1000~2000mL。当要测定水中不稳定成分时,取样时应同时加放稳定剂。例如,分析侵蚀性 CO2时,应在取样瓶中加入CaCO3粉末;分析挥发性酚、氰化物时,应在取样瓶中加入NaOH,使pH≥12;分析Al、Pb、Cd等微量金属,应在取样瓶中加入硝酸(H2NO3)酸化,使pH≤2,等等。对泉水可以直接从泉口取样,对开采井可以在出水口采集,对观测孔则需要专门的取样器采集水样。常用的采水器如图6-11所示。

图6-11 观测孔采水器装置图

1—绳子;2—带有绳子的橡皮擦;3—采样瓶;4—重锤;5—采水瓶架;6—挂钩

⑵ 试论述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工程地质勘查基本内容有哪些 求高手解决

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按工程建设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一般分为规划选点至选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或手段,包括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探、实验室或现场试验、长期观测(或监测)等。
工程地质测绘 在一定范围内调查研究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各种工程地质条件,测制成一定比例尺的工程地质图,分析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作用及其对设计建筑物的影响,并为勘探、试验、观测等工作的布置提供依据。它是工程地质勘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测绘范围和比例尺的选择,既取决于建筑区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已有研究程度,也取决于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和设计阶段。规划选点阶段,区域性工程地质测绘用小比例尺(1:10万,1:5万);设计阶段,水库区测绘大多用中比例尺(1:2.5万,1:1万),坝址、厂址则用大比例尺(1:5000,1:2000,1:1000,1:500)。工程地质测绘所需调研的内容有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及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及工程地质现象。对所有地质条件的研究,都必须以论证或预测工程活动与地质条件的相互作用或相互制约为目的,紧密结合该项工程活动的特点。当露头不好或这些条件在深部分布不明时,需配合以试坑、探槽、钻孔、平洞、竖井等勘探工作进行必要的揭露。
工程地质测绘通常是以一定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以仪器测量方法来测制。采用卫星像片、航空像片和陆地摄影像片,通过室内判读调绘成草图,到现场有目的地复查,与进一步的照片判读反复验证,可以测制出更精确的工程地质图。并可提高测绘的精度和效率,减少地面调查的工作量。
工程地质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和坑探工程等内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简称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专门仪器,测定各类岩、土体或地质体的密度、导电性、弹性、磁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别,通过分析解释判断地面下的工程地质条件。它是在测绘工作的基础上探测地下工程地质条件的一种间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条件分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测井);按被探测的物理性质可分为电法、地震、声波、重力、磁法、放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质勘察中最常用的地面物探为电法中的视电阻率法,地震勘探中的浅层折射法,声波勘探等;测井则多采用综合测井。
物探的优点在于能经济而迅速地探测较大范围,且通过不同方向的多个剖面获得的资料是三维的。以这些资料为基础,在控制点和异常点上布置勘探、试验工作,既可减少盲目性,又可提高精度。测井则可增补钻探工作所得资料并提高其质量。开展多种方法综合物探,根据综合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显著提高地质解释的质量,扩大物探解决问题的范围,缩短工程地质勘探周期并降低其成本。由于物探需要间接解释,所以只有地质体之间的物理状态(如破碎程度、含水率、喀斯特化程度)或某种物理性质有显著差异,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②钻探和坑探。采用钻探机械钻进或矿山掘进法,直接揭露建筑物布置范围和影响深度内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剖面的勘察方法。其任务是:查明建筑物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构造,了解岩层的完整性或破坏情况,为建筑物探寻良好的持力层(承受建筑物附加荷载的主要部分的岩土层)和查明对建筑物稳定性有不利影响的岩体结构或结构面(如软弱夹层、断层与裂隙);揭露地下水并观测其动态;采取试验用的岩土试样;为现场测试或长期观测提供钻孔或坑道。
钻探比坑探工效高,受地面水、地下水及探测深度的影响较小,故广为采用。但不易取得软弱夹层岩心和河床卵砾石层样品,钻孔也不能用来进行大型现场试验。因此,有时需采用大孔径钻探技术,或在钻孔中运用钻孔摄影,孔内电视或采用综合物探测井以弥补其不足。但在关键部位还需采用便于直接观察和测试目的层的平洞、斜井、竖井等坑探工程。
钻探和坑探的工作成本高,故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工程地质勘探阶段需要查明的问题,合理设计洞、坑、孔的数量、位置、深度、方向和结构,以尽可能少的工作量取得尽可能多的地质资料,并保证必要的精度。
实验室试验及现场原位测试 获得工程地质设计和施工参数,定量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手段,是工程地质勘察的组成部分。室内试验包括:岩、土体样品的物理性质、水理性质和力学性质参数的测定。现场原位测试包括:触探试验、承压板载荷试验、原位直剪试验以及地应力量测等(见岩土试验、工程地质力学模拟)。
设计建筑物规模较小,或大型建筑物的早期设计阶段,且易于取得岩、土体试样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实验室试验。但室内试验试样小,缺乏代表性,且难以保持天然结构。所以,为重要建筑物的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提供上述各种参数,必须在现场对有代表性的天然结构的大型试样或对含水层进行测试。要获取液态软粘土、疏松含水细砂、强裂隙化岩体之类的、不能得到原状结构试样的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必须进行现场原位测试。
长期观测 用专门的观测仪器对建筑区工程地质条件各要素或对工程建筑活动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物理)地质作用和某些重要的工程地质作用随时间的发展变化,进行长时期的重复测量的工作。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岩、土体位移范围、速度、方向;岩、土体内地下水位变化;岩体内破坏面上的压力;爆破引起的质点速度;峰值质点加速度;人工加固系统的载荷变化等。此项工作主要是在论证建筑物的施工设计的详细勘察阶段进行,工程地质作用的观测则往往在施工和建筑物使用期间进行。长期观测取得的资料经整理分析,可直接用于工程地质评价,检验工程地质预测的准确性,对不良地质作用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⑶ 地质项目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地质项目概念

地质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成矿区带),以矿产地和工作地区客观地质体为研究对象,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或合同,独立编写地质设计,采用各种勘探手段进行野外地质作业,完成既定的地质勘查任务,并提交地质调查或勘查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

构成一个地质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以客观地质体为对象,有明确的地质任务。地质勘查活动是以地质找矿或研究为目的,其活动过程是利用一定的劳动手段作用于客观地质体,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探明矿产储量,为国家或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

(2)独立编写地质设计。就地质勘查活动而言,完成一个地质项目的周期较长,采用的工作手段较多,为保证项目最终达到预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须编制地质设计。地质设计有总体设计,也有分阶段设计。地质设计是地质勘查工作活动的行动纲领,也是使地质勘查投资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证。

(3)进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质勘查活动,也是地质勘查投资目的的实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动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动用一定数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术方法,了解地下地质情况。

(4)提交地质报告。地质报告是地质勘查工作的总结性文件,也是地质勘查投资的最终成果,地质勘查活动中所查明的各种地质情况,最终反映在地质报告中。因此,无论投资主体是国家还是企业,每一个地质项目的结束,都应向业主提交相应的地质报告。

二、地质项目分类

(1)地质项目按其投资主体划分及资金来源划分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社会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

① 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包括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地方预算资金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项目。

中央预算资金项目是指由中央预算内地质勘探费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地方预算资金项目是指由地方财政预算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是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收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是指由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资金安排的勘查项目;

其他专项资金项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级其他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如整装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② 社会资金项目是指国家预算项目外,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出资,成果由出资人享有的勘查项目。

③ 自筹资金项目,是指由地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作为资金来源的勘查项目。

(2)地质项目按其成果性质划分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商业性项目。

① 基础性项目是指为提高国家基础性地质调查研究程度而由国家出资开展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国土资源综合调查评价项目,及与其相应的科学研究项目。

②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保证社会公众利益,减少地质找矿风险,改善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投资环境而由国家出资开展的矿产资源调查及资源远景评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环境的检测评价、地质灾害勘查、检测、预报和防止及其相应的科学研究项目。

③ 战略性项目是指保证和实现国家有关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可靠性而由国家或企业(集团)出资开展的影响国民经济全局或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所需的地质勘查项目,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所需的前期地质勘查项目,以及国家批准安排的专项地质勘查项目等。

④ 商业性项目是指以地质成果转让或开发为目的的由企业、社会个人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

(3)地质项目按专业性质划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项目、石油地质勘查项目、海洋地质调查项目、水文环境工程地质勘查项目、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项目、航空遥感地质项目、地质科学研究项目、成矿远景区划及资源总量预测项目。

①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以查明固体矿产资源情况为目的的地质勘查项目。

② 石油(气)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陆地特定地区以寻找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项目。

③ 海洋地质调查(含海洋石油)项目,是指在预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综合地质调查及海洋公测很难过地质调查项目。

④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以查明地下水情况及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调查及勘查项目。

按其项目性质又分为:

a.水文地质项目,是指以查明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查明专门水文地质问题及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目的的水文地质项目。

b.工程地质项目,是指为满足建筑工程需要而进行的以查明区域工程地质条件为目的的地质工作项目。

c.环境地质项目,是指以查明环境地质问题和区域性环境地质条件为目的的地质工作项目。

d.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勘查项目,是指为综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环境地质问题及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为目的的综合地质工作项目。

按服务对象又分为:

a.城市地质项目,是指为城市建设与规划服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设计、勘查、评价、论证的项目。包括:城市区域水文地质与水资源勘查;城市建筑所进行的区域性与专项工程地质问题的勘查;城市环境地质调查及专门性环境地质问题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环境地质综合评价等。

b.国土开发整治区地质项目,是为国土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及进行区域性构筑物(如水坝、铁路、桥梁、公路等)建筑而进行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的综合勘查、评价、论证等工作的地质项目。

c.农牧业地质项目,是为农牧业供水、解决人畜用水,进行旱涝、盐碱地综合治理,修筑农田水利工程等问题进行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及调查项目。

d.厂矿企业地质项目,是为已建、新建、扩建的厂矿企业进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质可行性研究的地质工作项目。

e.其他地质项目。属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项内的地质工作项目。

⑤区域地质调查项目,是指在选定地区内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料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尺进行系统区域地质填图及找矿,综合研究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岩石基本特征与矿产的关系,初步查明区域内矿产分布规律、圈出劈叉远景区,支出找矿方向的综合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为大比例尺(1∶5万)、中比例尺(1∶20万)、小比例尺(1∶50万、1∶100万)。

⑥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项目,简称物化探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采用地球物理和化学勘查方法,探测区域地质构造,提供找矿异常区的地质项目。按类别可分为:区域物探、区域化探项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项目、海洋物(化)探项目。

⑦航空遥感地质调查项目,是指在大气层下利用飞机、气球、卫星等作为传感平台,运载各类要赶一起,研究地质体和地质现象的地质项目。按研究内容可分为:地质制图项目,地质构造研究项目,矿产普查项目,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工程地质和灾害地质调查项目,地震地质研究项目,环境地质和城市地质综合调查项目,石油及天然气地质研究项目。

⑧地质科学研究项目,是指按照预定的地质科研课题进行的地质研究项目。

⑨成矿远景区划及资源总量预测项目,是指按照地区或成矿区(带)编制成矿远景区划及进行资源总量预测的工作项目。

(4)地质项目按其工作阶段划分为基础地质项目、普查地质项目、详查地质项目、勘探地质项目:

① 基础地质项目,是指对某一区域内的矿物、岩石、地层、构造及其发展历史等基本地质条件所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并构成地质项目条件的地质项目。

② 普查地质项目,简称普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以后以寻找矿产为目的,查明有无进一步工作价值的初步评价工作的地质项目。

③ 详查地质项目,简称详查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或普查地质工作基础上,对某一(或伴生、共生)矿种按有关规范进行的详细评价工作的地质项目。

④ 勘探地质项目,简称勘探项目,是指在特定地区在详查工作基础上,对某一(或伴生、共生)矿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质项目。

(5)地质勘查项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权限划分一类、二类、三类项目。

一类项目主要为基础性勘查项目及具有较好资源远景的战略性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与管理。

二类项目主要为战略性勘查项目及公益性勘查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直辖市)中长期规划确定与管理。

三类项目是指一、二类项目之外,由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及地勘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定和管理的勘查项目。

⑷ 地下水均衡试验及长期观测

测定均衡项目的场地称均衡场。均衡场地选定原则主要是便于均衡项专目测定,有时需要属设立主均衡场,用以测定主要均衡项目,同时设立辅助均衡场,测定其他的以及与主要均衡场有差异的项目,主均衡场往往装置地下渗透计,必要时还要在主均衡场测定气象要素。均衡场中的观测项目一般每天至少观测一次。

对于一个较大单元的水均衡试验,往往要通过几个典型地段分别测定来完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利用典型地段的水均衡来代表一个较大系统或流域的水均衡。最好能应用计算机地下水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资料整编。例如,在山区,可以通过一个有代表性泉的均衡试验,来完成整个单元的水均衡研究,在平原,可用代表性地段的地下水均衡试验,表征该平原类似条件下的地下水均衡,更多的是需要在选定的几个地段分别测定一个或数个均衡项目,以达到确定整个单元的水均衡。但应注意,所测项目要有代表性。

⑸ 工程地质勘察的方法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或手段,包括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探、实验室或现场试验、长期观测(或监测)等。
工程地质测绘
在一定范围内调查研究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各种工程地质条件,测制成一定比例尺的工程地质图,分析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作用及其对设计建筑物的影响,并为勘探、试验、观测等工作的布置提供依据。它是工程地质勘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测绘范围和比例尺的选择,既取决于建筑区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已有研究程度,也取决于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和设计阶段。规划选点阶段,区域性工程地质测绘用小比例尺(1:10万,1:5万);设计阶段,水库区测绘大多用中比例尺(1:2.5万,1:1万),坝址、厂址则用大比例尺(1:5000,1:2000,1:1000,1:500)。工程地质测绘所需调研的内容有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及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及工程地质现象。对所有地质条件的研究,都必须以论证或预测工程活动与地质条件的相互作用或相互制约为目的,紧密结合该项工程活动的特点。当露头不好或这些条件在深部分布不明时,需配合以试坑、探槽、钻孔、平洞、竖井等勘探工作进行必要的揭露。
工程地质测绘通常是以一定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以仪器测量方法来测制。采用卫星像片、航空像片和陆地摄影像片,通过室内判读调绘成草图,到现场有目的地复查,与进一步的照片判读反复验证,可以测制出更精确的工程地质图。并可提高测绘的精度和效率,减少地面调查的工作量。
工程地质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和坑探工程等内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简称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专门仪器,测定各类岩、土体或地质体的密度、导电性、弹性、磁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别,通过分析解释判断地面下的工程地质条件。它是在测绘工作的基础上探测地下工程地质条件的一种间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条件分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测井);按被探测的物理性质可分为电法、地震、声波、重力、磁法、放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质勘察中最常用的地面物探为电法中的视电阻率法,地震勘探中的浅层折射法,声波勘探等;测井则多采用综合测井。
物探的优点在于能经济而迅速地探测较大范围,且通过不同方向的多个剖面获得的资料是三维的。以这些资料为基础,在控制点和异常点上布置勘探、试验工作,既可减少盲目性,又可提高精度。测井则可增补钻探工作所得资料并提高其质量。开展多种方法综合物探,根据综合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显著提高地质解释的质量,扩大物探解决问题的范围,缩短工程地质勘探周期并降低其成本。由于物探需要间接解释,所以只有地质体之间的物理状态(如破碎程度、含水率、喀斯特化程度)或某种物理性质有显著差异,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②钻探和坑探。采用钻探机械钻进或矿山掘进法,直接揭露建筑物布置范围和影响深度内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剖面的勘察方法。其任务是:查明建筑物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构造,了解岩层的完整性或破坏情况,为建筑物探寻良好的持力层(承受建筑物附加荷载的主要部分的岩土层)和查明对建筑物稳定性有不利影响的岩体结构或结构面(如软弱夹层、断层与裂隙);揭露地下水并观测其动态;采取试验用的岩土试样;为现场测试或长期观测提供钻孔或坑道。
钻探比坑探工效高,受地面水、地下水及探测深度的影响较小,故广为采用。但不易取得软弱夹层岩心和河床卵砾石层样品,钻孔也不能用来进行大型现场试验。因此,有时需采用大孔径钻探技术,或在钻孔中运用钻孔摄影,孔内电视或采用综合物探测井以弥补其不足。但在关键部位还需采用便于直接观察和测试目的层的平洞、斜井、竖井等坑探工程。
钻探和坑探的工作成本高,故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工程地质勘探阶段需要查明的问题,合理设计洞、坑、孔的数量、位置、深度、方向和结构,以尽可能少的工作量取得尽可能多的地质资料,并保证必要的精度。
原位测试和实验室试验
获得工程地质设计和施工参数,定量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手段,是工程地质勘察的组成部分。室内试验包括:岩、土体样品的物理性质、水理性质和力学性质参数的测定。现场原位测试包括:触探试验、承压板载荷试验、原位直剪试验以及地应力量测等(见岩土试验、工程地质力学模拟)。
设计建筑物规模较小,或大型建筑物的早期设计阶段,且易于取得岩、土体试样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实验室试验。但室内试验试样小,缺乏代表性,且难以保持天然结构。所以,为重要建筑物的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提供上述各种参数,必须在现场对有代表性的天然结构的大型试样或对含水层进行测试。要获取液态软粘土、疏松含水细砂、强裂隙化岩体之类的、不能得到原状结构试样的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必须进行现场原位测试。
现场检测与监测
用专门的观测仪器对建筑区工程地质条件各要素或对工程建筑活动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物理)地质作用和某些重要的工程地质作用随时间的发展变化,进行长时期的重复测量的工作。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岩、土体位移范围、速度、方向;岩、土体内地下水位变化;岩体内破坏面上的压力;爆破引起的质点速度;峰值质点加速度;人工加固系统的载荷变化等。此项工作主要是在论证建筑物的施工设计的详细勘察阶段进行,工程地质作用的观测则往往在施工和建筑物使用期间进行。长期观测取得的资料经整理分析,可直接用于工程地质评价,检验工程地质预测的准确性,对不良地质作用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⑹ 水库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来地质勘察源通常分阶段进行,一般按工程规模大小、重要性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定。大型工程分四个阶段(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中小型工程可适当简化,对河道堤防或地质条件简单的小型工程可不分阶段,一次作完。各阶段的任务是:①规划阶段要了解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各规划方案的基本地质条件,初步分析第一期开发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普查天然建筑材料;②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确定地震基本烈度,对区域构造稳定性作出结论,选择坝址并确定基本坝型,对库、坝区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初查天然建筑材料;③初步设计阶段要为确定主要建筑物轴线、形式,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对库区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提出各项长期观测网的设计,详查天然建筑材料; ④技施阶段除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外,主要是进行工程地质专门性问题的研究,完善观测系统,通过施工开挖核实地质资料并进行施工编录。

⑺ 地下水长期动态观测至少应延续多长时间

这个要看您观测目的了。
如果是国家或地方地下水监测,那有相关标准版,介绍不同项目观测频率、时权间、要求等。如水位监测每年2次,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水温每年1次等(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如果是实验,那就根据实验目的,可能是实验过程中影响,那就观测实验前后一个月范围内。也可能是修复影响,那就需要长期监测,确定修复效果。

⑻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章多长时间审核一次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60项。
获奖项目中金质奖、银质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三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协会办理。
第二章评选的范围
第六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
一、 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或地基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项目;
二、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三、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四、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一、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二、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工程、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三、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规划项目及其他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

⑼ 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谁知道有这类书籍

“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15、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16、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可以在网上搜搜,网络里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017—91
工 程 地 质 钻 探 规 程
1991—12—09发布 199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发布
目 次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各类工程勘查钻探的工作要点 (1)
4 钻探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7)
5 钻探方法与钻进工艺 (10)
6 水域钻探 (19)
7 钻孔原状土样的采取 (25)
8 钻孔原位测试与水文地质试验 (27)
9 工程质量基本要求 (33)
10 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38)
11 机械仪器、专用工具的使用与维护 (42)
12 机台管理 (45)
附录A 动力触探试验探杆长度校正系数及公式(补充件) (48)
附录B 触探指标与土的主要力学指标的关系(参考件) (49)
附录C 土石的类型及野外鉴别(参考件) (52)
附录D 本规程所用法定计量单位与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对照和
换算(参考件)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017—91
工 程 地 质 钻 探 规 程
工程地质钻探是工程地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国土整治与开发、城市规划与建设、水利水电建设规划与开发以及铁路、交通、国防工程建设中,为直接取得地下地质实物资料和野外试验资料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技术方法。它的基本任务是在工程地质测绘及物探工作的基础上,揭露并划分地层、测定界线;鉴定和描述岩土的岩性、成分和产状;了解地质构造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界限及形态等;并通过钻孔。原位测试、水文地质试验与观测,采取各类原状或扰动样品,提供室内试验,以了解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为评价、规划和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必需的地质数据及资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进行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和各类建筑工程场(厂)址基础工程地质勘察钻探的各项生产活动的技术要求,它既包含技术工作要求,又包括有关工艺操作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和各类场(厂)址基础工程地质勘察钻探的设计、施工、管理和检查,是进行各类工程地质钻探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准则。
本规程不适用于大口径基础桩施工工程钻探。
本规程中有些条款只是一般性和原则性的规定要求,在贯彻执行本规程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引用标准
2.1 直接引用标准
GB 3423 金刚石岩芯钻探用无缝钢管
DZl.1 金刚石岩芯钻探管材螺纹
DZ 2.1 地质钻探金刚石钻头
DZ 2.2 地质钻探金刚石扩孔器
TB J12 铁路工程地质技术规则
2.2 配合使用的标准
ZB D14002 1/20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
ZB D14003 1/2.5—1/5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水文地质钻探规程)
3 各类工程勘查钻探的工作要点
3.1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钻探
3.1.1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钻探是指1∶100万、1∶50万、1∶20万、1∶5万、1∶2.5万等比例尺的区域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工程地质调查中所采用或选用的一种技术方法,一般应在综合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工程地质特征和国民经济规划发展的需要,布置钻探工作。
3.1.2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钻探的目的是揭露埋藏的岩土体地质结构及水文地质条件,了解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其主要任务是一
a.调查岩土体的空间分布、岩性、厚度,进行分层和划分土体结构类型;
b.揭露地质构造的变化,破碎带的空间分布和岩性、胶结程度及其随深度变化情况;
c. 了解风化带、滑动体、岩溶等处动力地质现象的空间分布、规模、组成或充填物性质及发育规律;
d.调查含水层的水位、含(透)水性及水质;
e. 采取试验样品,进行野外原位测试,为了解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的空间变化规律以及工程地质长期观测提供条件,获取必需和足够数量的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方面的代表性资料以及取得评价工程地 质条件的定量指标;
f.了解工程建筑材料的埋藏分布、岩性及开采条件。’
3.1.3 区域工程地质调查钻探工作应考虑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把经济发达区和列为近期规划的重点工程或有经济发展前景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钻孔布置的一般原则是:
a.在平原区,为建立勘探结构剖面,应在代表性地区投入较多的工作量,沿工程地质条件变异大的方向布置钻探剖面或组成“十”字形、“井”字形勘探线(网);
b.在山区,勘探线主要布置在山间盆地、大型河谷及其他地形平缓的较大面积土层覆盖区;勘探线方向应垂直主要构造线或地貌单元以及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对重大而具有代表性的动力地质现象和断裂构造带地段,应布置适当钻孔;
c.黄土地区,应把查明黄土垂直分层和水平变化规律、湿陷性等作为勘探重点;
d. 冻土地区,应把查明冻土结构类型和季节性冻土的上、下界面,主要不良冻融现象作为勘探的重点;其他,如岩溶地区、滨海区、沙漠地区及其他分布有特殊岩土体的地区,都应依其工程地质特点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布置钻探工作。
此外,在布置的钻孔中,控制性钻孔数量一般应占总数的5%一10%。
3.1.4 钻孔深度确定的一般原则
a.平原区孔深一般为10一30 m左右: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并结合建设布局的需要可适当加深,如滨海平原区域市工程地质调查钻孔可加深至50m;
b.对于厚度小于20 m的覆盖层和风化带,应钻进至新鲜基岩3—5m;
c.对于揭露构造破碎带的钻孔,应钻透破碎带至完整基岩3—5m;
d.对于外动力地质现象的活动体,应钻进至活动体下5m左右;
e.岩溶裸露区和浅埋区的钻孔,一般应钻入岩层内20一30 m,控制性钻孔应酌情加深;
f .少量深部控制性钻孔,孔深一般控制在100 m左右。
3.1.5 钻孔原状土样的采取
以了解每个工程地质单元中主要土体的物理力学特性指标为主:一般在钻孔中分层采取,对主要土层和有特殊意义的夹层每层至少一组样,厚度大而岩性又变化明显者,应酌情增加。
3.1.6钻孔原位测试
应选择在各工程地质单元中具有代表性的钻孔与孔段进行,测试方法可根据测试对象的特点选取。常用钻孔原位测试方法的应用范围与作用是:
a.采用动力触探可测得砂土的孔隙比或相对密度,粉土、粘性土的状态,估算土的强度和变形参数,评定地基土和桩基的承载力等;标准贯入试验主要适用于砂土、粉土、一般粘性土,以及补步判定砂土、粉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
b.静力触探适用于粘性土、粉土及中密、稍密的砂土层,也可用于含少量碎石的土层;可对地基土进行力学分层,测定各类土,特别是软弱土层(如淤泥、淤泥质土等)的容许承载力和压缩模量;在桩基工程勘查中,尤其适用于选择持力层和预估单桩承载力;
c. 采用十字板剪切试验可测定饱和粘土层、淤泥等软弱粘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土的灵敏度;
d.旁(横)压试验适合用于测定粘性土、砂土、粉土、软质岩石和风化岩石的承载力,横压变形模量及其应力应变关系等。
3.1.7水文地质试验
在拟建的水工建筑区,尤其是水库工程的可能渗漏地段和坝址区,应在钻孔中进行自上而下的分段压(注)水试验,以了解岩石的透水性和裂隙性;在规划的建筑区,尤其是地下建筑和开采工程区,应选择其主要含水层进行少量的抽水试验工作。
3.2 场(厂)址地基钻探
3.2.1 选择场(厂)址钻探
3.2.1.1 选择场(厂)址钻探是工业及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机场、港口及国防工程等各类场(厂)址工程地质钻探的第一个阶段,其目的是为规划选点或场地可行性研究以及下一阶段——初勘阶段提供地质资料,对拟选场(厂)址在地质上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当已有资料不满足要求时布置钻探工作。
3.2.1.2 选择场(厂)址钻探的任务是了解建设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即场(厂)址的地层岩性、构造、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为规划选点及可行性论证提供依据。由于各类场(厂)址工程的性质和类别不尽相同,其钻探工作的布置、钻孔深度、原状土样的采取、原位测试及水文地质试验与观测等应按照有关专业规程规范要求进行。
3.2.2 初勘工程钻探
3.2.2.1 初步勘查工程钻探是在场(厂)址经批准后进行。其目的是全面查明选定场(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定量评价,并为确定建筑工程的形式、规模、主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足够的工程地质数据资料。其主要任务是:
a.初步查明场(厂)址地层岩性、构造、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冻结层深度;
b.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
c.对设计地震裂度为七级及其以上的建筑物,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d.对水工建筑物场地区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
3.2.2.2 工程布置与钻ZL深度:
初勘工程钻孔分为一般性钻孔和控制性钻孔两类。控制性钻孔,一般占钻孔总数的1/5一l/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钻孔。钻孔深度根据工程类别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30 m,以满足建筑物地基受压层深度的要求以及了解场地较深部的地层岩性及是否存在软弱地层或其他地质问题为准;同时,根据钻探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钻孔深度。
3.2.2.3 钻孔原状土样的采取、原位测试及水文地质试验:
a.工业和民用建筑钻孔原状土样的采取与原位测试的数量,一般应占总数的1/4—1/2,并在平面上适当均布;多数情况下,作原位测试的钻孔,同时应作为采取原状土样钻孔使用;同时,通常采用简易可行的原位测试方法,如标准贯入试验;对于复杂费时的原位测试项目,一般到详勘时再做。
b.取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主要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当地层稳定、土质较均匀时可放宽取样、测试间距,反之则应缩小间距,但各土层一般均需要采取试样或取得测试数据。
c.要初步查明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水文地质条件,应调查地下水的类型、含水层性质、补给排泄条件,实测地下水水位,初步确定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地下水长期观测孔。
d.在拟建的水工建筑基岩区,除少数专门性钻孔外,均应进行分段压水试验;在平原河流或有深厚覆盖层的峡谷水工建筑区,对砂砾卵石层或其他主要含(透)水层的钻孔,应分层进行抽、注水试验。
3.2.3详勘工程钻探
3.2.3.1 详细勘查工程地质钻探在初步设计后进行,目的是补充初勘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使每个建筑物下的地基条件完全明确,以便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设计数据和资料,即对具体建筑物地基或具体地质问题进行钻探,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其主要任务是:
a.查明场地内的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压缩性及容许承载力作出
评价;
b.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和侵蚀性,必要时还需查明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c.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整、防治工程所需资料和数据;
d.判定和查明地基岩土和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和影响及其防治所需的资料;
e.对水工建筑区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详查。
3.2.3.2 根据工程性质及其类别确定钻孔深度,其中:
a.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钻孔深度一般按地基计算类别确定,其中按容许承载力计算的地基,以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对除按容许承载力计算外尚需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钻孔应达到地基压缩(沉降)层的计算深度,场地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有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
b.水工建筑钻孔深度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类型、建筑物高度或基础宽度等具体确定;河床钻孔,一般为1/2—2倍坝高或闸底板宽度,岩溶地区应适当加深;中低坝或闸基钻孔,一般为坝高或闸底板宽度的一倍左右;对建在覆盖层上的坝(闸)钻孔,通常应打入基岩适当深度;当软土层或透水层厚度较大时,应有部分控制深孔打到相对隔水层或相对硬土层;岸坡上的钻孔,应打到可利用的稳定岩体与相对隔水层或地下水位以下一定深度。
3.2.3.3 钻孔原状土样的采取与原位测试:
a.其数量应按地基土的复杂程度、建筑物类别及场地面积确定,工业和民用建筑钻孔一般应占钻孔总数的1/3—2/3,且每个场地和每个建筑物不得少于2—3个;
b.其竖向间距应按设计要求、地基土的均匀性和代表性确定,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一般为1—2m,其下间距可适当放宽;但在同一场地内每个主要土层的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一般各不得少于3—6个,对于厚度小于1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视其对地基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采取原状土样及原位测试。
3.2.3.4 水文地质测试:
在初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观测与试验,以查明地下水的类型、性质、埋藏条件、变化规律及有关的水文地质参数。例如为建筑物基础、地下建筑物设计提供渗透性系数和单位涌水量资料的钻孔进行抽水试验;为了了解岩石的裂隙发育程度并为防渗漏设施的设计提供资料的钻孔进行压水试验;为测定上部土层的渗透性能而进行的钻孔注水试验;以及为掌握地下水动态而进行的钻孔长期观测等。
3.3 专门工程勘查钻探
3.3.1 类别与目的
专门工程勘查通常包括高层建筑基础工程、动力基础工程、取水工程、桥涵工程、线路工程、隧洞工程勘查等,此外,施工勘察也属此范畴。专门工程勘查工作通常在初详勘后进行或与详勘工作同步进行,其钻探目的是为满足专门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的需要,解决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
3.3.2 高层(指八层以上需用电梯的)建筑基础工程钻探
3.3.2.1 箱形基础钻探
3.3.2.1.1 主要任务:
a. 查明建筑物影响范围内地基上的分布、组成及均匀性,采取原状土样,进行钻孔原位测试,对土的强度和变形指标作出评价;
b.查明地下水的状况,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基坑开挖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参数;
c.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现象及产生地震液化的地层及其埋藏分布状况,以便对整个建筑场地的长期稳定性和抗震稳定性以及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进行评价。
3.3.2.1.2 工作布置与钻孔深度:通常每幢单独高层建筑物的钻孔数不少于4个,钻孔最大间距不得超过35m,其中控制性钻孔不少于2个;深度一般为1.5—2倍箱形基础宽度(从基础底面算起)。
3.3.2.2 桩基工程钻探
当场地的地基土层较软弱,其下不太深处又有较密实的持力层时,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3.3.2.2.1 主要目的是选择桩尖的持力层,查明桩尖持力层的分布、厚度及其物理力学指标、确定单桩承载力,为桩基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3.3.2.2.2 钻孔深度,根据桩的不同类型而定:
a.对于单排端承桩,一般应钻至预计的桩尖持力层顶板以下2—3m;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予钻穿并钻到厚度不小于3m的密实土层;当持力层为基岩时,一般钻到基岩即可;
b.对于单排摩擦桩,钻孔深度应超过预计桩长l一2m。
3.3.2.2.3 对桩基钻孔深度范围内的每一主要土层,均应采取原状土或进行原位测试。
3.3.3 动力机器基础勘查钻探
动力机器基础,除要求查明地基在静载下的稳定性、变形性质和承载力外,尚应查明地基在动载下的稳定性、变形性质和承载力等。
3.3.3.1 钻探工作一般与建筑物地基钻探一并进行,其目的是查明地基土层的构成,特别是人工填土、堆积土、软土及可能产生液化的砂土等;对振动反应敏感的土层的分布;采取原状土样及进行原位测试, 以确定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动力性质。
3.3.3.2 钻孔深度根据基础埋深及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按静荷载的压缩层计算深度或达基础底面下1.5—3倍基础短边长即可。
3.3.4 线路工程勘查钻探
主要包括工厂的铁道专用线、公路专用线、重型车辆试车道和架空索道,输电线路及给排水管道的地基钻探,是在工程地质测绘(一般比例尺不小于1∶5000)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进行。
3.3.4.1 铁路和公路专用线、试车道地基钻孔一般沿线路中心线布置,对高路堤、深路堑、斜坡地段及其他特殊地质条件地段,应布置一定数量的钻探横剖面,每一横剖面不少于3个钻孔;钻孔深度应达基底持力层下或钻入基岩1—2m,但孔深一般不超过10 m。
3.3.4.2 架空索道、输电线路地基钻探主要为查明每个支架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并提供。。。。。

⑽ 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勘察有什么区别

  1. 工程地质勘察:是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2. 岩土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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