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判定。即根据灾情大小或险情大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评判。
⑵ 中国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它与地质灾害风险性的关系
①中国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危险性评判。
②风险性是概率。地质灾害风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发生不同危险等级的概率。
⑶ 地质灾害分哪些级别
你好: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1. 特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 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
3. 中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 ;
4.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分级,是表示地质灾害的轻重程度,便于对不同地质灾害事件或地质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进行对比。
希望能够帮到你。
⑷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的原则
1.以工程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输油工程特点的原则
管道沿线地质灾害较多,各灾种对管道工程的危害程度及防治程度不同,不同的地段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不同,对管线危害亦不同,某些地质灾害在整个评估区比较严重,但具体到线路却可能威胁不大。所以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必须以工程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管道浅埋的线状工程特点,充分考虑对管线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对未构成危害的作为不良地质现象处理。
2.确保工程安全原则
确保工程安全是评估的目的和宗旨,这一原则贯穿于评估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沿线地质灾害发育现状的调查,以及对线路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预测,尽可能详尽的把握地质灾害对线路的威胁程度。当多种地质灾害共生并互相影响,以及不同地段发育的灾种不同而危险性不同时,按其对线路危害程度“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评估,即:当多灾种并存时,以对线路造成致命性损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如崩塌、滑坡等,兼顾缓变性地质灾害,合理划分危险性区段,以确保工程的安全。
3.兼顾地质环境条件的原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既要根据地质灾害对管线的危害程度,又要考虑地质环境条件可能的深化趋势等,兼顾环境容量对选线的限制情况。
4.相似性与差异性原则
地质类比法是分区的通用原则,即地质条件基本类似的单元划分为一个区,差异性明显的单元划分为另一区,达到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结果。
5.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建设场地适宜性相关的原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和小三个等级,与其相对应的建设场地适宜性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和适宜。
⑸ 地质灾害共分几级,分别指向什么程度
地质灾害预报来预警等级划分源为五级
一级 提醒级,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启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巡查。
二级 提醒级,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4小时监测。
三级 注意级,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预报预警时间内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 ,并24小时监测; 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
四级 预警级,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启动受地质灾害隐患点 威胁区居民临时 避让方案; 暂停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转移危险地带居民,密切注意雨情变化。
五级 警报级,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启动不稳定危险斜坡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紧急疏散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⑹ 全国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等级划分与基本灾情
2.1.1 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本书所指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
根据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或环境造成明显破坏的速度,通常将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称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将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称为缓变性地质灾害。
2.1.2 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共分为4个等级。其主要依据是: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具体分级如下: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灾害等级的划分只是以致灾地质体所造成的灾害损失为依据的。它与致灾地质体的规模,比如: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变形岩土体的数量为依据进行划分的规模,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巨型滑坡体造成的灾害并不一定就是大型或特大型的。但是致灾地质体的规模与灾害受体(厂矿、市镇和基础设施等)的人口密度、经济价值、人群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措施等,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大型或巨型致灾地质体分布的地区,如果人口稀少、没有重要的工程设施,也不一定会造成高等级的地质灾害。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这样的地区毕竟具有高地质灾害风险,或者说具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值得人们在进行经济建设规划中,在防灾减灾方面给予充分的注意。反之,在中小型致灾地质体分布的地区,如果人口较为集中、工程设施的经济价值较高,也有可能造成中、高等级的地质灾害。因此,在这些地区,对那些中小型致灾地质体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2.1.3 全国地质灾害的基本灾情
2.1.3.1 总体损失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发育、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在我国31个省(区、市)均有分布。
据不完全统计,1995~2003年,全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10499人死亡和失踪、65356人受伤、575亿元的财产损失,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踪1167人、财产损失64亿元(图2.1,图2.2)。
全国有21个省(区、市)82个城市存在较严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监测资料的14个城市的地面沉降面积已经超过6.4万km2。据估算,这14个城市由于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0亿元,平均每年27亿元以上。1921~2000年的80年间,仅上海市区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176.6亿元,平均每年2.2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2943.07亿元,平均每年36.8亿元(据上海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24个省(区、市)已发现地裂缝1232多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7.5亿元以上。

图2.2 1995~2003年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据2002年和2003年《中国地质环境公报》资料)
2.1.3.2 区域分布情况概述
我国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情况如图2.3所示。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具有区域性分布规律。就全国来说,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中南地区的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等省,以及华东地区的江西、湖北、福建、江西等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频度最高,危害程度也最为严重;西南、西北地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规模往往较大,而东南部地区多发育小规模和浅层的滑坡。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平原地区,其中又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为严重。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则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区(带)。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区和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区,就是地面沉降十分严重且密集分布或断续相连已形成地面沉降区(带)的地区。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区和矿山开采地区广泛分布。其中,岩溶塌陷在中南和西南地区的岩溶地区广泛分布,且以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5个西部省(区、市)最为严重,这5个省(区、市)内岩溶塌陷的数量可占全国岩溶塌陷总数的78%;矿山开采塌陷则以黑龙江、辽宁等省矿山分布区最严重。
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已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
2.1.3.3 地质灾害主要成因简述
(1)自然条件是决定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条件
区域性和地区性的地质、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控制着灾害性地质作用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发育的程度和特点。
岩土体松散破碎的山地丘陵区,地形起伏、沟壑纵横,具有孕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有利地形地质条件。而其中的降水集中分布区,又往往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多发的地区。
暴雨、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是诱发上述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统计,我国由于降水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占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总数的65%,而其中由暴雨诱发的又在降水诱发的灾害中占到66%以上。这使得我国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主要分布区也大多与年降水量较高、特别是暴雨集中的地区相一致。
具有厚度较大的松散沉积物、且其中蕴涵丰富地下水的平原、盆地与河谷地区、岩溶发育的可溶性岩石分布区,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的多发区。这是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对地质灾害控制性的又一表现。
(2)人类活动越来越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的人类活动,突出表现在工程开挖(如修路、切坡建房)、矿山开采、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和石油开采等方面。
在山地和丘陵区,修建铁路、公路、房屋等工程,经常采用切坡、削坡等手段整理工程场地,采石、采矿开挖山坡和堆弃尾矿,都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很多情况下破坏了地面与斜坡的稳定性。这种变化本身,以及在其他有关因素的作用下,往往足以引发上述灾害。据统计,全国由于上述各种人类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占全国上述灾害总数的50%以上。
不合理的地下水抽取、石油开采和矿山地下采空,改变了这些地区的地质结构,是引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的重要原因。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上述人类工程活动的范围和强度正在不断加大,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对于规划布局与地质灾害的关系认识不足,使得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不断增多,形成了地质灾害日益严重的局面。
⑺ 有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分级分类标准吗
你说了那么多没有说到点子上,看来你是一个外行,你所说的是专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资属质,只有资质的才能进行评估这项业务。
至于你所说的那些技术人员的问题,你可以具体了解一下,没有按照要求的那么多的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外聘的方法来补充。但是,你最起码的要有人员能够做这些事情,当然也可以承包后请人做。最关键的不是填写那些数字的问题,最关键的在于你的申请会不会被批准,需要做一些工作的。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努力吧,希望你能够申办成功。
⑻ 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级是以等级的方式划分一次地质灾害事件的活动程度或专破坏损失程度。有灾变分级属、灾度分级和风险分级三种方案。根据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速度等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称为灾变分级(表1-2);根据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程度称为灾度分级(表1-3);在灾害活动概率分析基础上核算出来的期望损失级别划分称为风险分级(表1-4)。
表1-2 常见地质灾害灾变分级
表1-3 地质灾害灾度分级
表1-4 地质灾害风险分级
(据张梁等,1998)
⑼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如何划分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广西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广西融水县防灾避险演练(2005)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广西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