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能力中标
Ⅰ 什么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来源于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对地质环境的灾难性破坏,主要包括崩塌内、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容缝等。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关于滑坡、泥石流类灾害的研究是行业研究的重点。地质灾害的防治常常因为工作的分散,造成标准化程度较差,资源共享较难的问题。
Ⅱ 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的投资估算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规划主要费用项目包括:建立国家级地面沉降监测网,地质灾害监测重点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试验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单体监测工程等。到2010年,投资估算经费为37.4亿元人民币。
Ⅲ 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的法规、制度和规范体系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办法、监测设施保护规定、监测资料共享、监测资料汇交制度。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监测法》、《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矿山环境保护条例》等的立法进程。
修改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要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技术要求、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规范、地质环境监测数据采集、录入等一系列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编制或修订工作。使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理顺体制关系
建立由中央到地方专门领导机构和专业组织实体,形成覆盖全国的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实体网络(图)。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部门的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灾害防治小组应会同水利、交通、城建和气象等部门加强配合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实时动态监测,形成既有各专业独立性,又有统一领导的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区)、市(地、州)和县(市)四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明确各级监测机构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站网管理,业务联系,技术指导,资料汇交,成果集成”的原则,理顺各级关系,加强内部机构建设,使其真正承担起各类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工作。
(3)健全监测经费保障体系
监测经费实行分级分责任承担。国家、省、地和县等不同级别的监测网点建设、维护、运行和基本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环境专项经费;由采矿、开采地下水、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环境地质问题等的专门监测网点建设、维护和监测的日常运行以及试验研究经费,应由责任人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所要求的地质环境监测研究经费。
(4)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监测设备
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加快地质环境监测的自动化进程,推广规范化的技术规程,建设和完善地质环境信息网络,改进监测成果的发布形式,提高监测工作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
(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地质环境监测水平和国际影响
总结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尝试和推进与其他公益网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为补充和促进,不断拓展监测领域,提高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的水平。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结合“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水日”等社会活动大力宣传我国人口、环境与资源的基本国策,宣传生态环境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地质环境的重视程度,普及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Ⅳ 地质灾害怎么防怎么治
一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抓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技术保障能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工作。二是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技术协作;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群专结合的全时空全覆盖监测网络;提高专业自动化监测的覆盖面,实现精细化预警。三是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规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保证治理工程质量;规范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程序,保障社会稳定和民众安全;组织完成威胁学校、集镇等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精准项目选择、勘查设计、施工、效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资金的最大效益。四是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完善三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应急抢险三级联动和部门间联动;建成市、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远程可视化应急会商决策指挥系统,与国家级、省级系统链接为有机整体,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硬件设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理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履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职责,精细选聘应急专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州级应急处置队伍。五是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能力。
Ⅳ 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气象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1〕33 号)和 《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争取多方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共同推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综合的地质灾害气象观测站网,加快对易发区及周边地区气象观测站的升级改造,加强对已建气象设施的维护和保障,使气象观测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满足地质灾害易发区市 (地、州)、县 (区、市)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
二、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加快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共享平台,建立会商机制,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要建立应对恶劣天气特别是突发强降雨等极端气象条件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 4 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灾害性天气,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防范工作。气象部门应加强 4 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开展加密观测和针对性的预报服务会商,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并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措施建议。要依托现有通信专线,进一步加强双方信息数据共享,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灾害数据的充分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能力建设,完善双方信息互通制度,拓展灾害应急联动方式渠道,丰富应急联动技术手段。双方要明确各自的责任部门、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做到责任到人。
三、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气象业务标准体系建设
要加强科研和联合攻关,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业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观测站建设安装、运行维护、检测校准、通讯协议、信息交换共享、预报服务产品制作、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加快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工作,促进地质灾害气象业务的规范化发展。联合加强对各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要针对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等特点,联合研发 6 小时间隔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产品,逐步开展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业务。要积极推动基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福建省泉州市、云南省玉溪市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试验研究,探索积累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四、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易灾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农村等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及气象灾害信息发布传播设施建设,努力拓宽预报预警信息覆盖范围。要加强与广电、电信、城建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建立协同高效的联合响应机制,利用电视和电台、手机短信、城区显著位置电子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保证预报预警信息渠道畅通、播发及时。
五、积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地质灾害防治合作模式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根据各地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地质灾害气象业务发展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多方参与、权责明晰的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维护与服务提供模式。对于面向公众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实况监测信息等服务,属气象部门公益服务范畴的,由各级气象部门无偿提供。对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个性化地质灾害气象服务需求,由气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协议方式予以提供。
国土资源部 中国气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Ⅵ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国土资应急中心函〔2013〕1号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的领导下,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中心各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应急中心以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支撑工作为重点,规划业务发展方向、开展预案修编等。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规划应急业务指导工作。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后,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迅速发展。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已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报批稿)》报国土资源部。
(二)系统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形势和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预案修编工作十分迫切。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应急中心组织开展预案更新修编。通过修编并征求各省意见,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统筹协调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开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召开应急专家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2年工作要点》并上报部应急办;协助应急办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调整工作,将全国划分为西北、西南、华南、东南、华北、西部和东北7个区片;协助应急办完成第二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应急专家共200名。
(四)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三种方式,开展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1-4月,实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员和1名带班领导;5-11月中旬,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员、1名处级干部和1名局级领导;11月下旬至年底,执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急中心全年参加值守800余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153期并全部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短信息1000余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48期,报送部内要情200余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24次。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通网信功能,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短信问候前方应急人员,营造严肃温馨的应急氛围。
(五)持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趋势预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联系,拓展与广电总局的业务合作,深入研究改进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性和实效性。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制作预警产品156份,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预警信息141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开展了2次应急预警,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地震抗震救灾和强台风“海葵”登陆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收集、整理和入库了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动态数据10258条;开展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并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编写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分析及趋势预测月报12期;编写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通报共7期,为部应急办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与防灾部署提供支撑。完成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进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时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把“守护生命”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为提升汛期应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巡查指导和重点地区现场指导相结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应急中心组成视频巡查会商组,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指导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20个技术专家组,赴甘肃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宁南县“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县“7·31”大型滑坡、四川凉山锦屏水电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云南彝良“9·7”地震、云南彝良田头小学“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工作。及时编报6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起草《2012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编写《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滑坡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和《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等。
(七)积极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编制完成《地质灾害“临灾避险”五步法动画宣传片》,动画片共分5集,每集时长60秒。从“勤观察、早发现”,“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5个角度开展临灾避险科普宣传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6月在大连举办今年第一期地质灾害远程会商技术培训班。11月份,在云南昆明组织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技术型演练,突出实时、实战、实景,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2012年部应急中心对省、市、县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了10余次技术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有效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2”、“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等项目工作,在系统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滑坡预测预警研究项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决策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3处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实时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数据传输、无人飞行器调查监测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积极申报2013年应急工作项目,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3”、“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和“汶川地震区重大地质灾害成生规律研究”等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继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执行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紧急状况现场值守三种方式相结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确保应急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应急专家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省级应急机构的指导,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灾情分析预测。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极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灾等事件,启动应急预警。完善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开展201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编制月报、通报及趋势预测报告等,为部局决策服务。
(四)开展应急防治及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应急远程会商系统,保证应急通讯传输链路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组织应急技术培训3次、应急演练2次。
(五)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体系。2013年主要开展《滑坡防治技术指南》完善工作和《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
(六)开展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结合课题工作,研究探索物联网、无人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方法与装备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文献汇编。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通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例汇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00问》等成果。
(八)其他应急支撑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做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全国群测群防员经验交流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应急办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审报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要点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8日
Ⅶ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
秦岭造山带结构、演化与成矿
主要完成人:王宗起、闫 臻、闫全人、王 涛、李秋根、陈隽璐、王瑞廷、徐学义、向忠金、高联达、张英利、代军治、覃小锋、吴发富、张宏远
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院
秦岭造山带构造单元的重新划分和成矿预测
成果简介:(1)以不同成因类型混杂带构造—岩相剖析建立造山带地层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在秦岭关键构造部位系列疑难地层中发现了古生物和同位素相互验证的新时代证据,重建秦岭造山带区域地层时代格架,开创了造山带地层研究新思路和新方法。(2)通过古陆缘盆地原型,结合构造相分析,创新造山带结构和演化研究理论与方法,在秦岭造山带鉴别出增生与碰撞造山作用的标志性构造单元,建立秦岭洋双向俯冲、双弧盆体系新模式,重塑秦岭造山作用过程。(3)以矿床成因类型与构造环境对应性分析创立了区域成矿—构造同带的概念,丰富了区域成矿学和勘查区划部署的理论和方法,总结预测并勘查验证秦岭6条大型构造—成矿带,获得良好的找矿效果。在系列变质哑地层和疑难地层,如宽坪群、陶湾群、西乡群、三化石群、碧口群、横丹群、耀岭河群等17个主要地层单位中发现古生代化石和相应的同位素年龄。
在系列变质哑地层和疑难地层,如宽坪群、陶湾群、西乡群、三化石群、碧口群、横丹群、耀岭河群等17个主要地层单位中发现古生代化石和测得相应的同位素年龄
汶川地震地质灾害综合调查与减灾关键支撑技术研究
主要完成人:殷跃平、张永双、伍法权、王运生、胡新丽、王军、吴树仁、姚鑫、孙萍、邢爱国、李洪涛、唐文清、方慧、苏生瑞、王涛
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四川省地质调查院、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
成果简介:殷跃平、张永双研究员团队采用多学科理论和技术手段,开展了汶川地震地质灾害综合调查与减灾关键支撑技术研究,取得如下重要创新性成果:(1)集成创新地面测绘、综合物探和InSAR技术,提出了强震区逆冲型活动断裂和地震破裂安全避让公式,系统调查和总结了地震地质灾害与活动断裂的关系。(2)首次开展斜坡地震动监测和地脉动特征测试,结合大型振动台试验,获得了山体斜坡地震动放大规律,提出了竖向地震力对山体稳定性的放大效应。(3)建立了基于星、空、地一体化应急调查技术的汶川地震灾后快速编图与评估方法,为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支撑。(4)运用风洞试验和环剪试验揭示了汶川地震滑坡高速远程滑动的气垫效应和液化机理,建立了震后高位泥石流早期识别指标。上述成果及时指导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等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显著提升了我国高山浓雾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
地震破裂垂直位移与影响带宽度的关系
地震地表破裂特征及其影响带宽度
大光包滑坡无人机航空三维影像
汶川地震第二时程(40~70s)大光包滑坡模拟结果
无人机航拍绵竹市清平镇文家沟泥石流全貌影像
Ⅷ 地质灾害监测重点工程建设
7.4.1 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完成长江三峡库区立体式监测预警预报示范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对库区60处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建立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自动分析;建立全库区的遥感(RS)监测系统和GPS控制网、基准网,为编制与实施防灾减灾预案提供决策支撑。通过该监测预报示范区的建设为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建立提供最直接的经验。
7.4.2 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工程建设
(1)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监测
长江三角洲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地区、南通和盐城南部的三个县(市),浙江省北部的杭州、嘉兴和湖州地区,面积近5万km2。
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原有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区域性地面沉降监测网。建立和完善基岩标、分层标组和其他有效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调整、优化和补充地下水动态分层监测孔;开展全球定位系统(GPS)、干涉合成孔径雷达(InSAR)技术和激光雷达(LI-DAR)技术应用试验研究,使地面沉降监测更加合理和有效。
(2)华北平原地面沉降监测
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平原和山东鲁西北平原,总面积5万多km2。
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分层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地面沉降监测网,逐步完善分层标和其他有效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开展全球定位系统(GPS)、干涉合成孔径雷达(InSAR)技术和激光雷达(LI-DAR)技术应用试验研究,使地面沉降监测更加合理和有效。
7.4.3 矿山地质灾害综合监测示范工程建设
建立辽宁抚顺煤矿、黑龙江七台河煤矿、山西太原西山煤矿、贵州开阳磷矿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矿山地质灾害综合监测示范工程。通过国家级矿山地质灾害综合监测示范工程的建设,探索总结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的工作程序和相应的技术方法,为我国采取快捷、经济的监测办法,初步解决矿山地质灾害对当地经济建设造成的威胁提供技术准备,为实施矿山环境恢复工程提供基础依据。
Ⅸ 全国地质灾害科技规划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10.3.1 指导思想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发展应力争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领域实现技术跨越,为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治理和应急反应的现代化提供理论、技术和方法支撑。
10.3.2 基本原则
(1)突出国家目标,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服务
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要解决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为国家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提供高效服务。
(2)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技术集成与整合,实现技术跨越发展
充分发挥全社会和各系统科技力量的作用,联合攻关,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技术集成与整合,发挥已有优势和积累,实现技术的跨越发展。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统筹考虑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治理、应急反应和防治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要求,在关键问题上重点突破,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4)国家和地方相结合,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科研院所要密切配合,协同攻关,并鼓励将先进的技术与方法理论运用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践中。
(5)科技项目实施要和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相结合
科技项目的完成,要与科技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科技队伍,建设一批具有解决关键技术能力的创新基地。
(6)坚持扩大开发、自主开发与引进相结合
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扩大对外开放,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0.3.3 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反映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特点的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的理论,以3S系统为支撑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关键技术平台,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预报、治理与防治决策的技术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为有效控制人为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实现人与地质环境的协调共处提供坚强支撑。
(2)阶段目标
到2010年,力争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领域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方面有所突破,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准确率和技术水平。初步形成特色显著,优势明显,系统配套,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率、高水平、高精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技术得到全面提升,在一些关键技术方面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显著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在国家社会生活与经济建设中的效率和作用。
到2020年,进一步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预报、治理与防治决策的技术水平,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面整体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体系,显著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领域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在国家社会生活与经济建设中的效率和作用。
Ⅹ 依托监测示范平台深化灾变机理研究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水平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我国西南、西北及东南沿海地区地质环境问题突出,重大地质灾害事件频发。地质灾害已经成为上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制约因素。近10年来,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部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工作,立足于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区域地质灾害分布发育与成灾规律研究,针对不同的地质环境背景条件,运用多种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开展以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变形特征研究、地质灾害主控因素研究、成灾机理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截至目前,已经建立强降雨型、台风型、黄土型等不同地质环境条件的监测预警示范区11个,研究成果在提高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一、确定了预警判据,提高了工作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准确性
以监测预警示范区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气象以及1:10万山区丘陵县(市)地质灾害调查、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资料为基础,建立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分析当地地质环境条件和历史灾情,结合多年典型灾害点雨量、形变、压力等实时监测数据,提出了示范区地质灾害突发的预警判据。深化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方法研究,提高了预警预报精度,满足了示范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求。
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当地民众生命安全和生产活动保驾护航
一是选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专业监测网络,开展实时监测预警,并以此为依托,指导当地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房前屋后的地质环境调查,开展搬迁避让新址的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为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及时处置工作区内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四是针对工作区内不同对象,开展有关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科普培训工作,提高了示范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和老百姓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如2008年11月,云南省新平县示范区的哀牢山东麓南恩河上游小团山发生滑坡,涉及土方量约6万立方米,可能堵塞南恩河形成泥石流,威胁下游戛洒镇500余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新平县政府紧急成立以副县长为首的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是否连夜撤离500余人进行紧急会商。示范区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队伍,根据现场应急结果,综合分析滑坡变形特征及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实时降雨情况和未来两天的天气预报,认为该滑坡暂不会形成堰塞湖,在县委确定立即搬迁受威胁人员的情况下,果断提出暂不撤离受威胁人员的建议,应急领导小组认真会商后采纳了建议,避免了大规模迁移安置老百姓的工作,稳定了人心。
三、示范区研究成果,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吸引了国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到示范区参观学习,开展技术业务交流和现场考察,对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如,2010年10月31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现场会在雅安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监测站(院)的代表参观了雅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的建设情况。2009年、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交流会分别在云南新平示范区(图1)和福建德化示范区召开。2011年5月,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在云南新平示范区召开,全省各个州市、县国土资源局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人员参观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此外,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湖南株洲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云南省个旧市国土资源系统、亚太地区地质灾害早期预警与会专家等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先后到云南新平示范区进行业务交流和技术研讨(图2)。
图1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交流会在云南新平示范区召开
图2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滑坡监测现场进行技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