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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地质灾害

发布时间: 2021-02-24 06:56:46

❶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平顶山于1957年建市,市区为西周时期为武王宗室应侯封地应国。古汉语“应”“鹰”通假,因此平顶山又称鹰城。境内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14处,有千手观音证道祖庭香山寺、“中原四大名刹”之一风穴寺和世界第一大佛中原大佛,国家重点考古发现汝官窑遗址,苏洵、苏轼、苏辙三人的安息地三苏园,全国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县衙叶县县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马街书会,是河南曲剧的发源地和中国曲协命名的“中国曲艺城”,是世界叶姓、刘姓华人的祖籍地。尧山风景区为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现辖2市4县4区,土地面积7882平方公里,总人口503万人。

周其芳 党组书记、局长

王建民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孟宪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鲁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中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万京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世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其芳简介:河南省临颍县人,195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3年12月~1997年12月,历任临颍县窝城乡党委宣传干事、临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临颍县巨陵乡党委书记、临颍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临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7年12月~2002年12月,历任中共郾城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2002年12月~2009年9月,历任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9月至今,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1年10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撤销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和土地管理局,成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工作。2010年,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文〔2010〕15号),设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和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等18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为54名,下属3个副处级单位(土地复垦中心、测绘局、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和10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并设新华、卫东、湛河、开发、新城5个直属分局。

【土地资源】全市土地面积为79101.212公顷,耕地31.56万公顷,62.6%分布在东部平原,37.4%分散在浅山丘陵区,人均耕地0.9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85万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抓好耕地保护工作。首先,层层签订了《平顶山市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给100多万户村民发放了基本农田保护证,明确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对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了细化,先后投入500万元,划定基本农田地块20344块,在乡镇明显位置设置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103幅,并建立健全了保护制度。其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审核制度。全年经依法批准建设用地27个,共占用耕地479.2公顷,补充耕地479.2公顷。组织完成了汝州、舞钢等4个县(市)12批项目的立项,项目总规模22179.45亩,投资8091.0567万元,新增耕地15082.65亩,确保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一是超前科学编制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并全部通过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国土资源部将平顶山市列入全国首批11家市级规划审批单位,为平顶山市城镇发展和经济建设预留了用地空间。二是为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破解新农村建设用地难题,市局党组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研究土地政策,多次召开研讨会,借鉴全国各地成功经验,总结舞钢、郏县试点经验教训,协助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新农村建设用地问题的意见》。在逐步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的基础上,有序解决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2010年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挂钩项目653.46公顷(9802亩),审批354.74公顷(5321亩),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同时,制订下发了《平顶山市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舞钢市申报的两个试点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报市政府审批。

【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大幅度提高供地率。2010年全市供应土地1205公顷,土地供应面积同比增长354%,供地率达到了86.1%,确保了平高、气囊丝、姚孟二期等省市重点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需求,有力地支持了城市建设,保障了平顶山市的经济发展。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和改变容积率补缴出让价款的追缴力度。全年盘活土地400公顷,清理闲置土地6宗。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6.1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出让金入库14.76亿元。同时,排除干扰,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追缴土地出让价款1.2亿元,不仅挽回大量经济损失,而且有效规范了建设秩序。三是土地储备工作实现了历史的新突破。在没有储备中心的情况下,通过协调财政、银行,全年累计筹集土地储备资金约1.6亿元,储备土地约2210亩。出让8宗,面积909.1513亩,收缴出让金4.17亿元。为政府有效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走经营城市之路作出了有益探索。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活动。完成标准厂房建设44万平方米,已使用32.6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30家;在全市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舞钢市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作为省级创建单位,积极开展了多种宣传和推广活动。

【地籍管理】一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技术协作单位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平顶山市二市、四县、四区调查总面积7910.1平方公里,含全市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面积约265.8平方公里。其中市本级(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农村土地调查面积约422平方公里,含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面积约60平方公里的调查任务。全面完成了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开发园区调查等各种专项调查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土地调查及建库、城镇地籍调查外业测量、权属调查及建库全部完成,查清了平顶山市各类土地面积、位置、地类及用途和土地利用现状。成果上报国家,等待对成果的确认。二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按照要求做到实地、数据和图件三者一致,为土地管理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三是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厅的要求,全面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以石龙区为试点,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积极开展了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按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计划指标。对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南水北调工程、9个输变电工程、地方铁路、高速公路等8个重点工程及时办理了用地手续。全年共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各类建设用地96件,面积31687亩,已批回用地17444亩,是省下达建设用地指标的5.4倍,有力支持了平顶山市的经济社会建设。

【矿产资源】平顶山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已发现矿种5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31种,主要矿产产地137处,共伴生矿产地52处,优势矿产主要有煤炭、铝土矿、铁矿、岩盐、耐火粘土矿、水泥用灰岩、萤石等。原煤储量103亿吨,并且煤质好,是中南地区最大的煤田,主要分布在新华、卫东、石龙、汝州、宝丰、鲁山;钠盐储量3300亿吨,主要分布在叶县,叶县被中国矿业协会授予“中国岩盐之都”;铁矿石储量9.7亿吨,主要分布在舞钢、鲁山,是全国十大优质铁矿区之一,舞钢市被授予“冶铁之都”。

【矿产资源管理】全力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情况下,集中办公,超前完成初审113家,得到了市政府和煤炭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的高度赞扬。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矿山企业448家,全市国有矿山采矿权持证率达到100%。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依法督促463家甲类及乙类矿山企业开展储量动态检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零星分散矿产动态检测。足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全年共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4536亿元,实现了征收面和入库率“双百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了群测群防责任体系,制定了《地灾防治预案》和《应急预案》,并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防灾责任书,成立了地灾应急救援队和汛期救援预备队。汛期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150多人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全市392个地质灾害点逐个进行调查登记,对重大影响区的7000多个居民发放了明白卡,使其明白撤离的线路和避让的地点。对重点危险区实行重点监控,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机制。为弘扬舍己救人的精神,隆重召开会议,对舞钢市杨庄地质灾害有功人员计宝臣给予5000元的奖励。由于措施得力,狠抓落实,尽管2010年全市地灾频发,全年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土地卫片执法】针对全市第十次卫片执法中违法比例高达62%的严峻形势,先后两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四次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3月21日,市政府召开由市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的高规格国土资源管理大会,并请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杜滇昆副专员到会讲话。加上督察济南局督办洗煤厂整治,平顶山市在两个多月中掀起了打响两场硬仗的高潮。

两个多月中,市政府召开了4次常务会议、14次督导会、动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土地执法工作。两个多月中,市国土资源局所有班子成员分包县区,组织了5个督导组,全部吃住在拆除一线。市、县两级干部职工从没休息过节假日。市国土资源局顶住巨大压力,排除各种干扰,发扬“三铁”精神(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重拳出击,在全市迅速掀起了拆除违法建筑的高潮。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致函叶县、郏县、汝州、宝丰等6个县(市、区)政府,要求必须迅速整改,掀起拆除高潮,违法用地比例必须在5月底前降到10%以下。否则,停批土地报件和一切涉地业务。市国土资源局还与市监察局启动约谈机制,对叶县、汝州、宝丰、郏县等9个违法占地严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限期拆除、整改复耕到位,否则,就地免职。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中启动问责,追究县级领导党政纪责任3人,科级干部党政纪责任5人,起到了以做效尤的作用。

经过两个多月的大力整治,共拆除违法用地552宗,面积1200亩;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485亩。通过依法拆除和补办用地手续,使违法用地比例降至7.98%,从而不仅避免了市、县两级政府被问责,而且在全社会起到了宣传法规、震慑犯罪的作用。

【洗煤厂专项整治】省政府针对平顶山市煤炭洗选行业混乱无序发展、污染环境、违法占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平顶山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拆除煤炭企业188家,涉及土地面积940亩,拆除煤炭企业违法建筑120000平方米,复耕土地480亩,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矿业秩序整顿】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一是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活动。重点对边远地区封闭式养殖场、个体工厂和家庭民居等场所存在的隐蔽非法矿井进行全面排查。春节前后,市局稽查队和鲁山、宝丰县局执法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吃住在矿区,集中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取缔5座无证非法煤矿,初步遏制了矿产资源混乱开发的势头。二是加强煤矿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煤矿企业图纸交换、井下实测、密闭墙动态监管等制度,加大入井实测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非煤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在全市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对汝州、宝丰的铝土矿探矿区和采矿区进行了重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47起,有力打击了违法采矿者。

【信访工作】信访量居高不下,是2010年初的三大难题之一。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除积极做好执法等基础工作外,还强化责任,标本兼治,达到釜底抽薪和立竿见影之效。年初研究下发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局长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市局副县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奖同罚”、分包县(市、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县(市、区)局信访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问责制,凡京访、省访量连续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去局长职务、停止该县年度土地报件的处理。形成了全系统“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懈努力,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进京赴省案件,京访量和省访量大幅下降。京访量由年初的全省倒数第1名晋升到第14名,省访量也退出了全省的前5名。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创新宣传】通过积极争取,在市委书记的亲自安排下,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10月21日召开了由市四大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管县(市、区)长、产业集聚区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直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全市国土资源形势政策分析报告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其芳作了题目为《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长达三个小时的分析报告。详尽地阐述了我国为什么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我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等。提出了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破解用地难题的具体方法和措施,纠正了部分领导干部的错误认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路春阳)

❷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据野外调查,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较大,主要有采矿、抽汲地下水、人工采石(砂、土)等,已对地质环境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其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有采矿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崩塌等。

(一)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主要在张茅、观音堂、渑池、义马、新安、平顶山、叶县等地的煤矿开采,由于开采年限久远,在很多地方形成了很大的采空区,引起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已经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信阳上天梯的珍珠岩、沸石、磁石、膨润土等矿石的露天开采,大量开挖山体形成了很多的高而陡的边坡和采坑,引发了危岩体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而残留的采矿边坡,又留下了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

表7-4 评估区地下水浅水位区水位一览表

(二)抽汲地下水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在管道沿线的三门峡、洛阳、郑州、许昌、驻马店等大中城市、大量抽汲地下水供生活和工农业用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很多地方形成降落漏斗,从而引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如距离管线较近的集中开采地下水的供水水源地的郑州和许昌等地,均已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特别是许昌市,已经引发了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三)人工采石(砂、土)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管道沿线经过的低山丘陵区内采石场众多,尤其是近10年来的大量开采,除极少数山头被夷平外,大都形成高而陡的人工边坡,陡壁上或多或少存在分离石块,部分边坡发生了危岩崩塌和岩体滑坡。残留的石灰岩采石场边坡,既破坏了自然景观,又留下崩塌、滑坡的隐患;在平原地区的河道大量挖砂和取土形成水土流失破坏自然环境,还造成了河岸的塌岸和土质崩塌等地质灾害。

虽然在区域上人类工程活动比较频繁,局部表现强烈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部分管线段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❸ 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样区的选择

8.1.1 评价区域概述

根据国内外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安全研究的工作成果,可以发现,生态安全评价区域选择主要有基于面状的矢量评价单元和点状的栅格评价单元两类。

面状评价单元是以矢量面元作为评价的信息载体,数据获取尤其是社会经济数据的获取较为方便,评价结论亦便于应用于环境管理之中。面状评价单元主要类型分为行政单元、小流域和景观单元等。

(1)行政区单元:行政区单元在以国家、省域、市域、县域等为尺度进行区域生态安全评价时采用较多,社会、经济指标均以行政单元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容易获取,所得的结论便于各行政单元生态保护与建设政绩的确定与比较。

(2)流域单元: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区域生态安全评价主要根据是区域生态系统的地貌分异以及小流域范围水文过程形成的生态空间格局。由于小流域是一个独立的地貌单元,流域内的生态系统具有从上游至下游的生态完整性,对于以水生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为目标的区域生态安全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3)景观单元:景观由土地单元镶嵌构成,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自然、社会复合区域生态系统,由基质、镶嵌于基质上的拼块体,以及线状连接景观内生态系统的廊道构成。构成景观的下一级单位是土地单元,上一级单位是构成地理分异的生态区划基础单位。因此,它是连接生态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中间环节,采用景观为单元的区域生态安全评价对于生态功能区划分和区域生态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点状评价单元是以栅格单元作为评价的信息载体和评价单元。由于栅格单元具有空间“精确位置”的含义,就使得评价结果具有“真正空间性”的意义。但是评价结论不能直接在区域之间进行比较,评价结论在环境管理中不具有区域性,不能直接应用。

8.1.2 评价区域划分原则

评价区域是研究的基础,区域选取的多少和选取的代表性都直接影响生态安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在选择和划分过程中应遵循综合分析性原则、主导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8.1.2.1 综合分析性原则

生态安全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复杂系统,要对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进行评价,作为基本的评价区域要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性,既能反映生态安全的现状,也能表现出存在的生态问题,为保障土地资源生态安全提供决策依据,达到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8.1.2.2 主导性原则

影响生态安全的区域有很多,而区域选取的多少和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都会直接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在评价区域的选取时一定要优选代表性区域。

8.1.2.3 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区域的选择应要充分考虑其获取数据的难易程度,并保证数据准确可靠。尽量利用统计资料数据、已有规范标准、相关规划的数据和相关部门的调查数据完整的区域作为评价区域。这样既保证能全面地反映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各种内涵,又便于操作。

8.1.3 评价样区选择结果

根据矢量面状评价单元以及栅格点状评价单元各自的特点,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在本次研究中采用矢量面状评价单元中的行政区单元作为综合评价分析单元,具体操作主要通过数据库功能和GIS技术实现。

运用GIS技术,采用MAPGIS软件的多边形叠置分析法进行评价区域的选择和划分。多边形叠置分析是指将同一地区、同一比例尺的两组或两组以上的多边形要素的数据文件进行叠置,根据两组多边形的交点来建立具有多重属性的多边形或进行多边形范围内属性特征的统计分析。其实质是把两层或多层要素(面状或线状)进行叠加产生一个新的要素层。新要素层综合了原来两层或多层要素所具有的属性。

本次研究中进行空间分析的底图采用的是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中的“土地生态环境适宜性分区图”和“自然经济分区图”。在进行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区域的选择时,将土地生态环境适宜性分区图和自然经济分区图通过MAPGIS软件进行叠加形成新的生态安全评价分区图。由于在叠加过程中会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特征值个体,为消除这种特殊值个体或极值个体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条件、水资源分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其进行了修正,确定了合理科学的生态安全评价分区图。最后在不同的区域内,按照均质性原则、独特性原则等,以县(市、区)为单位选取代表性样点,展开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安全评价研究。

修正后的生态安全评价分区图分为5个区域,分别是太行山地丘陵区、秦岭-伏牛山山地丘陵区、桐柏-大别山山地丘陵区、南阳盆地区和黄淮平原区,共选取34个样点(区)。

8.1.3.1 太行山地丘陵区

太行山地丘陵区位于河南省北西部,包括安阳市(林州、安阳县)、鹤壁市(市区、淇县)、新乡市(辉县、卫辉、获嘉县)、焦作市(修武县、博爱县、沁阳市)和济源市。本区系太行山脉展布区,由一条向东南凸出的弧形山脉、东部的低山丘陵及山前平原组成。区内地貌属于陡坡中山,海拔一般在1000~1500m,山势陡峻,山坡呈梯级状陡壁,悬崖峭壁极为发育,沟谷切割深达50~200m。由于地势较高,平均气温为13℃左右,是河南省冷期最长地区之一。区内北部属海河流域,安阳河、淇河、汤河均发源于此;西部属黄河流域,黄河支流沁河、蟒河等发源于此。年降水量700mm左右,大部分集中于夏季,而且多暴雨,易引起山洪暴发、山坡塌方,水土流失严重。区内东部的低山丘陵,海拔一般400~800m,低山坡度较陡,丘陵坡度较缓,在中山或低山之间,分布着一些断陷盆地,海拔300m左右,盆地内地面平坦,土层深厚。

根据本区的地势、气温和水土等条件特征,从土地利用可持续的生态安全角度出发,以加强山地丘陵的水土流失防治为目标,考虑样点选取的均质性,选取的样点依次为林州市、辉县、修武县和济源市。8.1.3.2秦岭-伏牛山山地丘陵区

秦岭-伏牛山山地丘陵区包括崤山、小秦岭、熊耳山、外方山和伏牛山脉等,海拔一般为1000~2500m,向东和东南部逐渐降低为低山和丘陵。由于地势陡峭,宜耕地很少,但林地、荒山面积较大。区内气候复杂,各地差异很大,栾川、鲁山、南召等地降水量较多,在800~900mm之间;卢氏一带较少,仅600mm上下,年降水量有50%以上集中在夏季,降水强度大,暴雨多,易形成洪水灾害。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各地差别较大。北部的义马、渑池、陕县由于矿产开发导致基岩裸露和地面沉降,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水污染,频发地质灾害;中部的灵宝、卢氏、洛宁、栾川和嵩县,由于深山区植被覆盖率高,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地貌复杂加之浅表的矿山开发,易发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卢氏县内的熊耳山、崤山和伏牛山之间海拔标高在500~1000m的山涧河谷地带,自然地势的密闭条件造就了稳定的生态环境,但耕地资源比较匮乏;南部的淅川、西峡、内乡和南召4县,河流密布,分属淮河流域源头和长江流域汉水中下游的主要支流源头,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源头,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加之植被异常丰富,属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度敏感区,但是有中低度的建筑石材和工艺石材开采,对生态有一定的破坏。

本区生态特征明显,从土地利用可持续的生态安全角度出发,考虑样点选取的均质性和区域性,从区内北部、中部、南部选取的样点依次为义马市、渑池县、陕县、卢氏、栾川、嵩县、淅川和西峡。8.1.3.3桐柏-大别山山地丘陵区

桐柏-大别山山地丘陵区位于淮河以南,南阳盆地以东,包括桐柏山的大部、大别山的北部和南阳盆地东侧的丘陵地。区内大部分为山丘,海拔1000m以上的中山分布在南部边缘。由于流水侵蚀切割,地形比较破碎,地势低缓,尤其是低山丘陵区,大部分海拔300~600m,山间谷地开阔,坡度平缓,引水方便。部分中山比较陡峻,除河谷和沟谷底部外,耕地很少,但植物资源丰富。区内处于北亚热带北部,气候温和,为全省水热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河流众多,水能资源丰富,土壤潜在肥力高。人类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及过度猎捕野生动物,是导致水土流失、物种灭绝速度加快和植被覆盖率降低、土壤沙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区亟待解决的生态安全问题。

本区生态安全问题明确,从土地利用可持续的生态安全角度出发,考虑样点选取应具有集中体现本区生态问题的特性,选取的样点为泌阳、新县、商城和信阳市区。

8.1.3.4 南阳盆地区

南阳盆地区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为南襄盆地的一部分。盆地的西、北和东三面为伏牛山和桐柏山所环绕,中间为堆积平原。地势向南倾斜,比降1∶3000至1∶5000,海拔由200m降到80m。区内属于北亚热带的北缘地带,气候温和,热量资源丰富,盆地冷空气不易入侵,作物越冬条件良好,低温寒害甚少。年降水量900mm左右,有50%集中在夏季,并多暴雨,常常发生洪涝灾害;春冬季节,雨水稀少,往往出现干旱现象。区内气候条件优越,水源充足,土地生产潜力较大,是河南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主要生产区。土壤主要为黄棕壤和砂姜黑土,质地黏重,结构不良,耕作性能较差,是发展农业的有害因素。

从土地利用可持续的生态安全角度出发,本区应搞好改良土壤工作,选取的样点为邓州市和镇平县。

8.1.3.5 黄淮平原区

黄淮平原区由淮河平原区和黄河泛滥冲积平原区组成,其中淮河平原区位于沙颍河以南,淮河干流以北,西接豫西山地,东至省界。地面平坦,海拔大都在40~50m,是全省最低的地方。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原上地形多有起伏,尤以沿河地带为最大。整个平原西部稍高,有低缓岗地;东部偏低,多浅平洼地和湖积洼地。河道曲折,排水不畅,容易发生洪涝灾害,尤其是洪汝河两岸,是河南省水灾最严重的地区。本区地处暖温带南部,属于半湿润气候,热量充足,年降水量800~900mm,为河南省降雨最充沛地区。区内河流众多,地下水比较丰富,水质较好,为河南省粮、棉、油的重要产地。但是区内工业生产规模大,水环境容量有限,工业污染排放量大,水环境质量严重超标,对生态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工业应进行技术改造,严格控制污水排放。

黄河泛滥冲积平原区位于河南省东北部,西临豫西山地、黄土台地丘陵区和太行山地丘陵区,南到沙颍河,东面和北面至省界,属黄河冲积三角洲的上部,黄河从平原中部穿过。由于泥沙沉积,河床一般高出两岸平地3~7m,个别地段可达10m以上,成为地上悬河。黄河平原地势平坦开阔,只是由于黄河历史决口泛滥和改道,才形成了一些低缓起伏的微地貌形态。另外,在不同的地段,还存在面积不等的沙丘、沙地和丘间洼地,以及呈带状分布的黄河故道与古前河洼地。本区属于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3~14℃,热量资源充足。年降水量多在600~700mm,气温和雨量都有由南向北递减的趋势。黄河水量充足,水质良好,是引水灌溉的主要水源。平原上的地下水,大部分水质较好,且埋藏较浅,水量丰富,易于开采,是良好的灌溉用水。区内是沿黄经济带和中原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条件优越,城市和工业建设初具规模,工农业发展基础好。但是旱涝、风沙、盐碱等自然灾害较严重,大气和水环境污染较重,因此决口冲积扇区应防止土地沙化,背河洼地区应预防土壤盐渍化,同时应进行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业发展应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是解决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安全问题的关键。

根据本区自然和特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从土地利用可持续的生态安全角度出发,保障工农业发展,选取的样点为新密市、巩义市、内黄县、延津县、兰考县、滑县、封丘、虞城、夏邑县、永城、息县、正阳县、新蔡县、宝丰市、鲁山县和叶县。

评价样区总共选择了34个样点(区)(表8.1)。河南省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区域及样区分布见图8.1。

表8.1 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样区

图8.1 样价区域及评区分布图

❹ 王贵成的主要研究成果

(一)共主持省级科研项目4项,分别是:
1. 平顶山市盐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自选项目,河南省科技厅鉴定,豫科监委字2002.第194号;
2. 平顶山市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自选项目,河南省科技厅鉴定,豫科鉴委字2002.第242号;
3. 河南省大小公峪金矿成矿断裂构造特征研究;横向课题,河南省科技厅鉴定,豫科鉴委字2003.第322号;
4. 叶县区域农业土壤地质及化学背景的调查研究;横向课题,河南省科技厅鉴定,豫科鉴委字2004.第316。
(二)主持市级科研项目4项:
1. 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 平顶山市主要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研究;
3. 平顶山市硅灰石矿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
4. 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中应处理好的几组辩证关系;
另外,参加市级科研项目6项。参编教材一部:地质学基础。国家专利一项:安全保健书包(实用新型)。
(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我国自然资源安全及其保障的战略优化途径。理论探讨(CSSCI)。2006(6)
2.河南省舞阳铁矿田铁山庙式铁矿床的形成过程及氧化作用特征研究,矿物学报(CSCD),2006(6)。
3.基于专家群的矿床经济技术灰关联评价方法,矿冶工程(EI.CSCD.CA)2006(6).
4.用灰色理论确定边坡最优监测点及安全系数,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E I),2007,(3)。
5.知识经济时代我国西部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资源开发与市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2(5)。
6.土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经济地理(CSSCI.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0(5)。
7.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资源开发与市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9,15(4)。
8.矿业经济发展中应注意地质环境保护,中国矿业(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9年第8卷总第43期(增刊)。
9.区域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国矿业,1999年。

❺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伏牛山东麓平原和淮北平原交错地带,地理坐标为北纬33°24′~33°59′,东经113°27′~114°16′。1948年设立县级市,1986年升格为省辖市,2003年被列入中原城市群;辖临颍、舞阳两县,以及源汇、郾城、召陵3个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全境东西长76公里,南北宽64公里,总面积2692平方公里,总人口257万人。

李新桢 党组书记、局长

吕鸣艺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林文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迅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幸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秋锁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高彦伟 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新桢简介:河南叶县人,196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入党。1978年3月~1979年8月,在叶县廉村乡当知青;1979年8月~1982年9月,在武汉冶金医专医疗系学习;1982年9月~1988年1月,任冶金部河南地质勘探公司二队职工医院医生、副院长;1988年1月~1989年3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经贸委科员;1989年3月~1992年1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科员;1992年1月~1994年6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党委秘书;1994年6月~1995年5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副局长;1995年5月~1997年12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监察员;1997年12月~1998年7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办事处党委书记;1998年7月~2000年6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00年6月~2001年8月,任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2001年8月~2002年4月,任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党组成员;2002年4月~2007年3月,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3月~2009年9月,任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9月至今,任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财务统计科、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监察科、矿产资源与规划管理科、用地审批与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等9个科(室),设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所、国有土地管理所、土地勘察测绘队、土地评估所、城市地理信息中心7个直属事业单位,市区设郾城、源汇、召陵、经济开发区4个分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土地总面积26.9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9.11万公顷,园地面积0.06万公顷,林地面积0.86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6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95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23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1万公顷。19.11万公顷耕地中,基本农田15.91万公顷,保护率83.3%,人均耕地1.1亩。

【矿产资源】漯河市已探明的矿产资源为岩盐,主要分布在舞阳县境内,面积80平方公里,总储量为40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

【规划计划】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漯河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为184公顷,其中,耕地127公顷。全市共报批土地134.3716公顷,其中,耕地126.7695公顷,没有超计划批地。全市上报省政府批准和市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全面完成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6月批准了全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月,县、乡级规划成果全部上报市局备案。

【耕地保护】2010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18.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91万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10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19.11万公顷,高于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91万公顷,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10年,全市共完成2009年新增费项目2个,整理土地2.35万亩,新增耕地754.35亩;新申报2010年新增费项目2个,整理后可新增耕地947.7亩。竣工验收了郾城区李集乡、召陵区邓襄镇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以及4个2007年度、2个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费项目。

2010年,全市通过各级财政自筹资金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7个,新增耕地面积224.31公顷,均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核查确认。全市共立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11批,新增耕地5740.8亩。全年报批用地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补充耕地361.6公顷,其中,自行补充耕地224.3公顷,易地补充耕地137.3公顷,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部署,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市政府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临颍县、经济开发区确定为河南省创建活动试点单位。成立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逐宗摸清了2009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底子,并列出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月通报制度。全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579亩,区位调整613.3亩,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解决了一些急需用地项目的用地难题。加强合同监管。每宗合同签订时,在出让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交款具体时间、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对没有按期缴纳土地价款的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下达限期催缴书,逾期不缴的,送交漯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注销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由政府收回重新处置。全年没有出现一例违约不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已供土地建立台账,逐步实行“挂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各县(区)政府,确定全市重点项目51个,实行分包领导责任制、内部联审联批制;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双保”行动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同项目用地单位联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及时预审,及时组织材料进行报批,对报批后的土地及时供地,保证项目单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确保了全市51个项目及时落地,没有一个重点项目因用地问题而影响开工建设。完成了石武高铁客运专线、漯阜铁路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和黄河路东段开发建设任务。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漯发〔2010〕1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农村建设土地及宅基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0〕58号)。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批经省批准的11个试点村全部启动,截至2010年底,完成旧村拆迁924.8亩,已复垦590亩;新村建设完成354亩。上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5个,面积3469亩;已挂钩2批次,面积964亩。

【保障农民权益】及时修订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漯河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2002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漯政〔2002〕35号),并以漯政〔2009〕85号文发布实施。调整后,附着物补偿标准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对年产值标准进行了调整,年产值从每年960元提高到2000元,增长1倍多,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2010年,漯河市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地计划面积346.5亩,年底已供应保障房用地面积301.2亩,完成率87%。信访稳定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了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建立起“领导抓、抓领导”的信访稳定机制和工作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2起,“12336”举报40起,上三级交办13起,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土地市场建设】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年出让土地68宗,199万平方米,出让总价款8.3亿元。与2010年相比,总价款增长19%。建立岗位、联动征收等制度,全年收缴国有土地年租金152万元。

【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各县(区)第二次调查成果(农村部分)已于2010年9月顺利并入国家库,城镇部分通过省级预检。市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资料。加强日常登记发证。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2616宗,其中,他项权利登记9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2521宗。积极开展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除个别行政村有所有权纠纷以外,基本完成全市1245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发了1884本集体土地所有证,实现了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市政府印发了《漯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各县(区)现基本完成了漯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各县(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测绘管理逐步规范。成立了机构,完成了12家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开展了国家版图意识和地图市场专项检查。积极服务重点项目用地测绘工作,确保了西客站、移民安置点、漯阜铁路拓宽等重点项目的测量工作圆满完成。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建设用地监管系统运行环境搭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正式运行。完成了市局政务管理系统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建成启用。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全年共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乡所11个,为市区22个乡所配备巡查专用车,配备了51台电脑,政务信息网络覆盖各乡所。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每月对乡所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暗访,并进行通报。全市5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41个达到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优秀或达标标准,达标率80%。

【矿产资源管理】《漯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于2010年12月22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勘察和采矿许可证持证率100%,辖区内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到100%。按时准确出具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建立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台账,足额按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地质灾害防治】制定下发了《漯河市2010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市局要求,各县(区)分局也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了组织体系健全,应急指挥联络畅通。各县(区)分局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并于9月7日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预警中心雨情通报启动预警机制,对舞阳县保和等乡(镇)发布了灾害预警,并在电视台滚动播出。组织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市局组织有关专家于12月16日进行了初审。没有出现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人事与干部队伍建设】2010年2月,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局行政机构改革完成。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于11月底上报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意见,12月漯河市人事局给予批复。认真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000余人次;观看各类讲座8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65人次;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主要业务处室领导就土地新政举办全系统业务培训班,为有效推广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辅导与工作指导。

【执法监察】2010年,开展了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市拆除复耕违法用地354.3亩,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行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从10.1%下降为6.7%,低于省定10%的目标。本年度立案查处违法用地56宗,面积27.36公顷(耕地27.16公顷),结案56宗,结案率100%。其中,历年隐漏案件立案28宗,面积19.84公顷(耕地19.84公顷);本年新发生案件立案28宗,面积7.52公顷(耕地7.32公顷)。动态巡查制止25宗。与2009年相比,立案查处宗数、面积分别下降69%、40%。全市全年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从重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按照15号令和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的《漯河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乡(镇)、村,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前4个月新发生违法占地较多的两县政府发送了“警示告知函”,对两县的县局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2名所长分别给予撤职和警告处分。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得到落实,加强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2010年,全市有协管员1245人。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党组重视,机构健全,方案科学,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紧紧围绕权力运行,抓住“排查、化解、防控”3个环节,深化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全局共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110个,制定防范措施3232条;部门及科室廉政风险点635个,制定防范措施673条,分别涉及监督权、执法权、管理权、领导权、人事权和财务权6大类,初步建立了一套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11月19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漯河市召开,经验在全省推广,其做法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被中纪委网站转载。

(刘云召)

❻ 中房镇的工作调研

2008年6月1日,叶一帆县长在副县长余永坚、县长助理朱俊和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中房镇检查指导工作。在中房镇,叶县长一行实地考察苏合村新农村建设、一都胶合板厂生产、仙友村农业综合开发情况,并在中房镇政府会议室召开汇报座谈会。
会上,叶县长对一都镇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发展生产性项目。中房镇2008年的重点实事项目中,生产性项目较少,社会事业项目较多,要高度重视生成、招引一些生产性项目,抓好规模以上工业;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资源结合项目的转型,如探索发展新型竹加工;根据人流量、物流量、交易量,找准“边贸”定位,繁荣商贸业;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二是要加强新村规划建设。进一步做好村庄整理、拆旧建新工作,努力建成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三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讲究方法,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做好防汛和防范地质灾害工作;抓好水电站安全管理,切实关闭小冶炼厂。四是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在锦斗镇,叶县长一行实地考察了锦斗国家节水灌溉项目、锦溪村环丰作物示范点、锦溪村南德针织分厂、“锦秀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地质灾害避灾点。在汇报座谈会上,叶县长指出,锦斗镇2008年来能够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项目、招商引资、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扎实推进。
对于下阶段工作,叶县长要求:一是要立足实际,加强学习和调研,多生成一些项目,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如:利用水资源优势,寻找与泉州乃至全国的品牌商家合作开发;整合传统运输业,依托各种组织和载体,提高对运输业管理的科学性;加强招商引资,发展机械制造业。二是要做好“农”的文章。搞好“造福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组建茶叶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产销渠道,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增收;利用好泉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金,发展集体经济。三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把防汛和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制,讲究工作方法,多渠道抓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❼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方城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阳盆地东北隅。处于中原文化和荆楚文化的交接地带,迄今已有7000多年的文明史。“方城”之名,因春秋时期的楚长城而得名。地理坐标为北纬33°04′~33°37′,东经112°38′~113°24′。北依鲁山,南连社旗,东靠舞阳、舞钢,西邻南召,东北、西南分别与叶县、泌阳、宛城区接壤。地处北亚热带与南温暖带、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南阳盆地与黄淮平原、伏牛山脉与桐柏山脉、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五条分界线上,东北部是全国九大隘口之一的方城垭口,素有“五界一口”之称。总面积2543.2平方公里,辖9乡、7镇、567个行政村,总人口103万人,县城人口10万人,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国对外开放县。交通便利,豫01线穿境而过,许平南高速公路贯穿全境。

李俊 局长

靳松强 党委书记

邵道真 党委委员、副局长(女)

马庆祥 党委副书记

马俊中 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燕副 局长(女)

何顺景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女)

霍海涛 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马群忠 主任科员

陈健副 主任科员、地产交易所所长

李业斐 副主任科员、建设用地股股长

李俊简介:李俊,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12月入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南阳市地矿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科长;2010年11月至今,任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靳松强简介:男,汉族,1959年9月23日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方城县外贸局办公室主任,赵河镇副镇长,县外贸局副局长,方城县供销社副主任,赵河镇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2007年8月~2010年11月,任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

【机构设置】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财务股、建设用地股、法制股、地籍股、矿产勘查储量股、规划股8个股(室);下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益租金征收办公室、土地监察大队、矿产执法监察队、地产交易所、土地测绘队,以及县城规划控制区、博望、独树、赵河、广阳、拐河、小史店、二郎庙、古庄店、四里店、清河、柳河、券桥、杨集、杨楼、袁店的国土资源所,共计22个事业单位。县局位于县城人民路227号。全系统核定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58人;现在职人员465人,超编292人。

【土地资源】方城县土地总面积254318.46公顷,山、岗、平各占1/3。其中,耕地127789.91公顷,园地1582.01公顷,林地58560.96公顷,草地14857.2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963.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683.6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624.7公顷,其他土地9256.4公顷。

【耕地保护】严格建立并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在政府考核体系中单列耕地保护目标,2010年年初,县、乡政府之间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和责任目标进行量化考核,成立全县耕地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进行督导考核,实行耕保工作一票否决。同时,积极构建土地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起耕地保护责任社会化体系。全县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在109506.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98064.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9.6%。

【土地整理】赵河镇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2477.3万元,建设规模1660.57公顷,新增耕地60.86公顷。项目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面竣工,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占补平衡】2010年,全县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94.8944公顷,补充耕地94.894公顷,连续12年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施的方城县柳河乡、四里店乡、清河乡的补充耕地项目,总投资656.1万元,建设规模156.5公顷,新增耕地131.57公顷,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方城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通过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成果建库前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上级分配的各项指标。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土地方面,强化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审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确保规划、计划的严肃性;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从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用地定额标准、是否落实占补平衡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查。2010年,对中电投南阳方城风电场二期、1000KV南阳开关站扩建、S103线方城城区段公路改建、方城七顶山风电场一期和二期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并把预审材料上报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全年无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超计划批地用地。

矿产方面,充分发挥第一轮《方城县矿产资源规划》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在重点、鼓励、限制及禁止4类开采区内实行不同的管理政策。在重点开采区内,实行资质与技术水平准入控制,严格限制低水平企业进入重点开采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在鼓励开采区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加快矿业发展,提高市场急需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在限制开采区内,对延续、变更、新设采矿权严格按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禁止开采区内不设置新的采矿权,采矿权到期的不予延续,自行退出。

【土地利用】2010年,对已批土地实施核查,开展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专项清理工作。对批而未供土地加大督办力度,并纳入2011年供地计划;对供而未用土地下发责令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并征缴建设用地闲置费。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应土地,无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供地。全年供应新增建设用地17宗、63.1285公顷,其中,划拨用地6宗、10.9339公顷;出让用地11宗、52.1946公顷;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地3.1322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含批而未供)63.1285公顷。当年供地率达87%;颁发各类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221份;签订宗地出让、划拨补办、转让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56份。

【地产市场建设】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规范“招拍挂”出让程序,完善土地交易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2010年,成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宗,总面积639.95亩,成交价款2.19亿元,总成交价款创历史新高;二级市场成功交易29宗,面积207.96亩,总交易额622.94万元。

【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定额标准和相关指标限制标准,加强用地预审,禁止超计划、超规模用地。建立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相关规定,把好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两个关口,对违反合同约定用地标准的,项目竣工验收时不予出具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情况竣工验收意见书,从根本上遏制粗放用地、资源浪费现象。以“两园一区”为重点,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大力建设标准厂房,完成标准厂房供地7.1346公顷,建成标准厂房供中小企业租用,实现产业和用地双集聚。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累计上报各类建设用地9个批次,总面积127.2157公顷(耕地94.894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个批次,面积49.4943公顷;乡镇建设用地2个批次,面积27.9267公顷;村镇建设用地3个批次,面积49.7947公顷。南阳1000KV开关站、风力发电站、广宇太阳能、多晶硅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用地得到保证。报方城县县政府审批农村宅基地252户,面积4.1155公顷;补办农宅占耕177户,面积2.0483公顷,服务新农村建设持续有力。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扩内需、保增长项目,上级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采取指标倾斜、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等措施,及时供地,确保建设项目不受用地问题影响,顺利落地。全力做好1000KV南阳开关站二期工程、方城风电场二期、南水北调、燕山水库、220KV方城变电站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用地报批工作。

【地籍管理】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办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土地登记“五不准”规定,认真审查土地登记发证资料,每宗土地登记都要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3个环节,确保登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发证准确无误。2010年,提供土地登记档案资料公开查询581宗(次),办理土地登记643宗。其中,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94本,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4本,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45本。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200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拆旧区总规模21.94公顷,新增耕地19.529公顷,2010年5月28日,项目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建新区征收土地19.0334公顷,当年供地7.7307公顷。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时完成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11月,方城县农村土地调查和城区城镇地籍调查顺利通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的预检,是全市第一个通过省二调办预检的县。方城县被南阳市推荐为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先进单位,为全市2个推荐名额之一。

【测绘管理】强化测绘监管职能,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对进入方城县域内的测绘作业单位的资质、测绘人员及测绘作业区域累计登记备案25起、120余人次,全县查处不规范用图15起;强化测绘服务功能,完成153宗地的地籍测绘、测量。

【矿产资源】方城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现已发现30余种矿产,分布在四里店、拐河、杨集、独树、小史店、古庄店、清河、袁店、柳河9个乡(镇)。能源矿产有煤、铀;金属矿产有铁、钛、钒、铅、锌、钼、金、银、铜、铌、钽;非金属矿产有白云岩、萤石、硅石、含钾岩石、磷、重晶石、石墨、滑石、灰岩、大理岩、透闪石、透辉石、钾长石、水晶、砚石、蛭石。探明储量的有10种,其中,有特大型金红石矿床,预测总资源量5726万吨;白云岩、滑石、萤石均为全国大型矿床之一,且滑石药用价值较高;方城特产的黄石砚始创于汉,兴于唐、宋,鼎于当代,为全国五大名砚之一。

【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采矿权年检中,县级应检矿山93个,实检矿山84个,年检率90%,实地检查率100%。年检合格83个,合格率99%。年检发现越界采矿2起,全部依法进行纠正。探矿权年检,全县检查42个探矿权项目,查处违规勘查项目7个;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县所有持证矿山开展两次集中排查,并对发现的1起越界采矿行为进行处罚。对全县81个持证矿山进行储量动态监测,动态检测率达100%;实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对全县6.5万吨萤石矿总量指标进行分解,逐矿落实开采指标,并对矿山企业开采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圆满完成控制目标任务;实行采矿权有计划投放。科学编制重点矿产资源年度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挂牌出让。

【矿产资源整合】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整合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方城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萤石、硅石、石灰岩、花岗岩为整合矿种,确定实施整合矿区的有12个,其中,萤石9个、石灰岩1个、花岗岩1个、硅石1个。涉及整合矿山57个,全县减少矿山目标数为45个。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第二轮《方城县矿产资源规划》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编制完成。2010年11月12日,《方城县矿产资源规划》通过市局初审。

【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申报的独树镇汪庙滑石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获省级批准,总投资410万元,治理面积75公顷。成功避让山体滑坡2起,其中,2010年8月24日,四里店乡干沟村常家庄发生的山体滑坡倒塌房屋6户32间;2010年9月3日,广阳镇高沟村石坪组发生山体滑坡,损毁乡道30余米,1户居民房成为险房。

【执法监察】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国土资源执法动巡网络,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严格国土资源日常监管,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共填写日志176份、台账44份,做到动巡日志、台账、卷宗三对照;落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为,严查违法行为。累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879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832宗,面积1129.89亩,矿产违法案件47宗;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和查处力度。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1宗,移送公安部门3宗;以落实15号令和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建、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整治活动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599宗,当年结案93宗,退还土地132亩,复耕28亩,6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卫片执法检查】认真做好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城县2009年度卫片监测图斑共70个,74宗地,监测图斑宗地总面积1147亩。经核查,共涉及全县15个乡(镇),实际占地面积1095.64亩。74宗地中,合法用地8宗,面积150.8亩;已批未供2宗,面积70.4亩;未报即用41宗,面积553.54亩;实地伪变化23宗,面积314.2亩。通过整改处理及补办征收(转用)用地手续,全县合法用地增至32宗,面积539.8亩;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降至8宗,面积163.82亩,其中,占用耕地26.65亩;实地伪变化用地增至34宗,面积392.02亩。全县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降为5.19%。

【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五包一保”责任制,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和办理信访案件错案追究制。构建三级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6批次、360人(次),办理部、省厅、市局和县大信访交办信访案件68件,办结率100%。办理本级受理案件10件,均按期办结,群众满意率达95%。

【基层国土所建设】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国土所为目标,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矛盾化解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惠民实践活动,从及时兑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项、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等方面入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针对基层国土资源所长期担负经济上交任务,工作中存在重创收、轻监管,甚至以罚代法的突出问题,2010年10月,正式取消乡所承担的经济创收任务,使之轻装上阵,专心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建领导机构,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易发生不廉洁及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同时,结合行风评议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深化和完善防控措施,全系统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1个。制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建立健全廉政“三卡”制度,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扎实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创先争优的理念与要求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一是破解用地难题,当好保障发展的排头兵。2010年在用地缺口较大的情况下,一方面,向内使劲,盘活存量;另一方面,超常规作业,争取增减挂钩和单独选址用地指标,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开源、节流并举,当好保护资源的好卫士。在层层签订耕保责任书、分解量化耕保目标的同时,切实加大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用地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复耕,保证全县耕地总量寸土不失。三是高度关注民生,当好维护权益的贴心人。在征地过程中,严格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时足额兑现补偿。在被征地农民安置方面,除实行货币安置外,采用留地安置、就业安置和纳入社保等多种途径、办法予以安置,有力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建议和提案办理】办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阳市委员会提案1件,方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案5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方城县委员会提案5件,县人大跟踪督办重点建议1件,共计12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代表满意率达100%。

【获得荣誉】方城县被南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被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被方城县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十多项荣誉。

(郭晓峰 刘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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