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失误导致的地质灾害
『壹』 地质灾害B产生的人为原因有哪些
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占全部地质灾害的50%以上,这些因素很多情况下是人力可以控制的,是我们重点研究对象,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 人口因素
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给全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给环境造成压力,从而成为某些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如随着人口增长,种植面积扩大,住房空间加大,各种需求激增,形成人山争地、人水争地的局面,破坏生态环境,引起河道淤积,环境污染及土地退化等增加。
2.2 工业生产中的不当因素
工业生产中的部分行为与地质灾害关节系极为密切,如工业三废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会引发地表水土污染,有时还会引起地下水污染;采矿过程中降低地下水位或过量开采地下水等引发地面沉降、岩溶塌陷;采矿、修路、建房等乱挖土石、乱堆废渣、弃土,引发滑坡、泥石流;江、河中无节制地采砂活动引起崩岸事件等。
2.3 农林开发、生产中的不当因素
农林生产、开发中的开山垦植、围湖造田、过量使用农药、水利设施不当、耕作方式不当等,可直接或间接引发地质灾害。
2.4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不当因素
在市政规划和建设中,未对相关地段进行地质环境评估,即进行施工、建设,也会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如将一些重要市政设施布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往往会引发或加重灾害,再如,在城市建设中,未按规定进行地基工程地质勘查,地基基础设计不适应地质环境条件,亦易诱发地质灾害。需指出的是,上述各种人为因素,一些是由于政策不当引发的,不少地方毁林种粮、围湖造田,造成植被、森林严重破坏,引发水土流失。近些年来,某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矿业秩序混乱,乱采乱挖,引发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塌陷等事故。
『贰』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阶段问题
根据多年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体会,地质灾害防治可以划分下面几个阶段:①地质灾害勘察阶段;②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灾害规模小时可与前阶段合并;③初步设计阶段;④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灾害规模小时可与前阶段合并;⑤施工阶段;⑥效果检查阶段。
(一)地质灾害勘察
地质灾害勘察是地质勘察的一种,它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查清灾情和成灾条件。灾情不仅是指现在已经发生的,更重要的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灾情的预测。成灾条件不仅是要查清地质条件,也要查清水文、气象、地理、地震等条件。其他几个阶段的勘察内容和工程地质勘察内容一样。效果检查,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阶段,地质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一样,必须进行效果检查。
目前,很多单位把地质灾害勘察按一般的勘察来进行。应该明确其特殊性,作为地质灾害勘察,是为地质灾害防治服务的。目前,这个工作的不足在于勘察中对地质灾害的研究不够,在勘察报告中对地质灾害的灾情论述不够。地质灾害勘察报告中应该论述的是要防治的孕灾体一旦成灾,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多大。要进行灾情预测,这一点非常重要。
(二)地质灾害防治立项
地质灾害勘察必须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立项所需的资料,一般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1.成灾可能性判断——稳定性分析
(1)宏观判断:根据地质、地貌形态、生物植被特征及其发展状况判断。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
(2)勘察评价:通过计算分析给出稳定性系数,评价孕灾体的稳定性,这项工作不应该是纯理论的,必须充分地吸收经验资料,其结论必须与宏观分析、监测分析结果对照,综合分析判断;
(3)监测分析:这是极重要的依据,但是监测资料必须可靠。变形监测资料不仅可给出孕灾体的稳定性,而且还可以给出变形发展阶段,变形体结构特征,必要时可以采用钻孔倾斜仪进行监测,对地面裂缝进行专门监测。
2.防治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投资额与灾情评估额之比为经济效益,根据国内已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分析,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著者认为立项防治的经济效益取1∶20较为合适。经济效益分析中的难点在于:灾情很难搞准。原因在于灾害发生影响范围及致灾时间很难预测准确。这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没有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2)社会效益:有一些地质灾害如果发生的话,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大,但是名胜古迹遭破坏产生的后果十分严重,如都江堰二王庙斜坡如果产生破坏将对都江堰构成威胁。都江堰灌溉面积已超过1000万亩,不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大。
(3)环境效益:环境效益常常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环境效益论证必须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证相结合进行,环境效益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数是间接的和远景的,但在效益分析中必须考虑这个方面,而且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3.方针政策依据
在地质灾害防治立项决策中往往受投资制约,不可能对所有提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都给予资助立项,必须有所选择倾斜。立项认可后,才能考虑防治方法。地质灾害防治首先是决定防治方案。从大的方面来讲,防治是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防;一个是治。
目前,我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世界上还是名列前茅的。1992年国务院拨款9000万元防治长江三峡链子崖危岩体和黄腊石滑坡,这在国际上是首屈一指的。而从1991年开始国家计委每年拨款5000万元专门用于地质灾害勘察和防治,现在已经立项勘察的防治工程70多项。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豆芽棚滑坡、乌江鸡冠岭崩塌已经拨款治理。实际上,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工程防治实施阶段,这是令人鼓舞的历史阶段。
『叁』 崩塌地质灾害勘查需要哪些规范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102I9—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170220—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17022-2006) 地质灾害
『肆』 地勘与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别
地勘是指
地质勘查
,一般是指对矿产、资源、环境进行储量、可行性等的勘查行为。
而地质灾害评估是指运用地质手段,对某区域未来是否会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出
可行性评价
。
『伍』 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建设单位不履行地质灾害评估义务、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义务等。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4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履行治理义务。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3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在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4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评估费、勘查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陆』 求地质灾害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的区别
有区别,地质灾害报告一般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主要是在工程可行专性研究阶段要编属写的,主要是用于说明工程建设区域内有没有危害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灾害,如果有,要提出防治措施,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一般按工程规模和灾害种类及危害程度由大到小分为三个评估级别:一级、二级、三级。而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主要提供地基土或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以便设计单位确定建筑物的基础形式和荷载的大小。比如你要建一座50层的大楼,地质勘察就是查明大楼下部土层是否能承受大楼带来的压力,并且要确定哪一层土能够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不知这么讲你是否明白,不过我也就了解这么多了!
『柒』 地质灾害勘察
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已经进入实践阶段。这项工作怎么做?当前呈现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现根据著者十余年来参与这方面工作的经验总结,粗浅地论述一下这个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地质灾害勘察。
1.地质科学实践领域
首先谈一下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工作中的地位。1983年著者在河南省地质学会年会的学术会议上曾提出,地质科学有两大实践领域,第一个是找宝,这是地质科学从它的形成开始到今天一直进行的一项工作,包括固体矿产资源、液体矿产资源及气体矿产资源;第二个是防灾,防治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工程活动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就是防灾措施;②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这方面内容很多;③环境破坏和恶化防治,这是一种慢性危害,但是它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也需要进行防治。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发展,地质灾害发生愈来愈严重,具有成倍增长的趋势,认识这一点很重要,可以主动地进行防治,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著者在1989年曾经提出“减灾就是增产”,只搞有形的增产,不搞无形的防灾,有形的增产就被抵消了。所以说,防灾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减灾就是增产”。减灾事业,现在受到全世界的重视。
地质工程学原理
2.地质灾害的定义
什么是地质灾害?有这样那样的定义,其说不一。著者给的定义是: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为地质灾害,其不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那只是地质作用,构不成地质灾害,自然地质作用它本身就在不断地发展着,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才构成地质灾害。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我们的工作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和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认识地质灾害,只有认识了地质灾害,才能防治地质灾害,也就是说只有认识世界,才能改造世界,才能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勘察就是为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不做这项工作,就去治理地质灾害,很可能无的放矢,事倍功半。
3.地质勘察类型及服务对象
为了认识地质灾害,我们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地质灾害勘察工作,探讨了地质灾害的形成规律、机制、理论,为鉴别地质灾害提供理论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已取得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来鉴别是不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形成过程、机制、危害及防治方案。我们怎样开展这一系列工作呢?主要的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勘察。要认识地质灾害,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勘察,但是目前的地质灾害勘察报告是五花八门的,很多是不符合地质灾害勘察要求的。为了弄清地质灾害勘察概念,我们必须弄清地质勘察类型和内容,为了简明地阐述这个问题,归纳如表14-1。
表14-1 地质勘察类型及内容
表14-1所列的区域地质勘察又叫做区域地质普查,这项工作是探讨地质构造区域规律,为规划服务,为找矿规划也好,为工程建设规划也好,为国土整治规划也好,都必须在认识区域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基础上来做;矿产资源勘察工作目标是为寻找某一种矿产资源,评价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储量及开采条件,它是为工业建设服务的;工程地质勘察是工程地质工作者最熟悉的一项工作,它的工作内容是勘察工程地质条件,特别是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服务,防止工程建设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最近提出来的地质灾害勘察是为地质灾害防治服务的。
4.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
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包括6种:
(1)调查地质灾害和孕灾体分布范围及规模;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了,它的分布范围和规模可以直接调查。对于已经有前兆,还没有发生的应该作出预测,如果发生时,它的影响范围和规模可能有多大为灾情评估和预测做准备。
(2)已产生的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及将要产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预测和评估;
(3)地质灾害产生原因、变形体或灾害体结构、运动机制、变形趋势预测(稳定性、影响范围)调查研究;
(4)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外动力作用——可治;内动力作用——难治)。
地质工程学原理
著者看到有一些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特别是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在灾情评估和预测问题上说不准,有的做得很大,有的做得很小,现在我们对变形体稳定性如何评价还有一些办法,但是将来它一旦成灾时的影响范围有多大,这个问题目前研究还不多,这就影响到灾情调查和预测,所以说灾害产生的规模和影响范围是地质灾害勘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灾情调查和预测评估工作是地质灾害勘察与其他类型的地质勘察的主要区别之处,是地质灾害勘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灾情不好说该防治还是不该防治。灾情包括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及对环境的破坏,即常说的三大效益,灾情评估应该包括这三个方面内容,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独特的地方,一定要认真做好。
第三方面内容是孕灾条件、孕灾体特征、成灾原因分析、变形体或灾害体结构、运动机制、变形趋势预测(稳定性、影响范围)的研究。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核心工作,这对研究防灾方案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环。有了这方面内容,我们才能进行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工程治理可能性应该分别看待,比如说,外动力诱发的,包括人类活动和地质外营力诱发的地质灾害,工程可以治理;内动力造成的,比如断层活动,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一般来说是很难治理的,有的是无法治理的,可以采取躲和抗的办法来防灾,如地震,躲,有时也没有办法躲,我们可采取抗震设防来防灾。外动力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也不都是要治理或值得治理的,防灾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抗和躲,进行工程加固和居民点搬迁,这种情况一般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低,治理投资很大还不如搬迁和适当地加固,如四川省云阳县东大井滑坡,灾情很严重,但是治理的效益很低,而且三峡水库建成2000年蓄水时,这个村子就要淹没,显然,治理是不合理的,还不如提前投资搬迁,这是合理的。搬迁、躲避和工程治理主要决定于防治效益。防治效益,前面已经提出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比较具体,好论证。社会效益比较复杂,牵扯到政治和文化,比如说,西藏有一个琼结县,正在受到泥石流的威胁,但是防治的经济效益不大,可是社会效益很大,藏族的很多名胜古迹在那儿,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合葬的大墓也在那儿,社会效益很重要,这个点就必须防治。还有环境效益,也很重要,要综合判断来确定该不该治。
另外一项勘察内容是变形监测。著者多次谈到过这个问题,著者的意见是在地质灾害勘察伊始就要把这项工作做起来。地质灾害勘察工作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我们利用这一年时间进行变形监测、收集变形资料,对评价灾害体或变形体的活动性是非常宝贵的。著者遇到很多情况是,根据计算结果,它是稳定的,可是观测结果是裂缝还在发展。如链子崖危岩体的稳定性,有的计算得出的安全系数是3.7,有的计算得的安全系数是1.7,谁也没有计算出它不稳定,可是观测结果是变形继续在发展。原因在于你的计算模型和计算参数很难选准。计算结果只能做参考,那怎么办?我们要尊重监测结果。变形还在发展,说明它是不稳定的,这个结论是可靠的,这说明变形监测是很重要的。第二个变形监测的重要性是监测施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意外事故。第三个重要意义是检查治理效果。你说治理好了不行,要看治理的实际效果。效果检验不是一年半年就行的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检查。比如说,豆芽棚滑坡经过治理后变形明显减小,但是还在微弱地活动,现在又在产生反弹,是否是变形就完了呢,还要继续进行观测。韩城电厂治理完工了以后,确实是不动了,后来又动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
下面再谈一下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编写内容。1995年著者审查了6个地质灾害勘察报告,比较合乎要求的只有一个,原因是没有规范,著者认为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基本内容还是可以提出来的,有下面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地质灾害发生过程及历史,灾情调查及预测评估结果(直接的和间接的损失,经济、社会和环境损失和破坏);
第二部分:阐述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地理地貌、地质等);
第三部分:地质灾害区域特征、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孕灾体(变形体)结构、边界条件、物理力学参数,地质灾害成因、成灾因素、变形机制、稳定性分析、运动过程和影响范围预测;
第四部分:论述治理的必要性:根据治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论证;论述治理的可能性;论证防灾方案;
第五部分:结论。
『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群众科学防灾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术等无法满足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还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分解到村、到户、到人。二是加强排查,消除灾害隐患。重点抓好丘陵山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落实监测预报预警措施和避险场所。会同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预报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确保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管理人员。出现暴雨、特大暴雨的地区,要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密监测频率。三是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遵守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专报制度,保证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灾情险情信息及时、准确。四是加强保障,提高反应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地质灾害应急人员、车辆、经费和相关设备的到位。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随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应急调查等工作。五是加强监督,减少人为灾害。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开采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引发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六是加强宣传,增强防灾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丘陵山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和科学防灾救灾能力。
『玖』 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地抄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6月12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治理。
『拾』 地质灾害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有区别吗
先把复两个名称解释一制下: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勘察:地质工程领域是以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为理论基础,以地质调查、矿产资源的普查与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质结构与地质背景涉及的工程问题为主要对象,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技术、数学地质方法、遥感技术、测试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为手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先导性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适用的行业包括:地质调查,油气及固体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与评价,大型工矿企业和水利水电建设,公路和铁道建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及监测等。
地质灾害报告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等等。
地质勘察报告主要是岩土勘察报告:包括公路、房建、水利工程、桥梁、隧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