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质工程 » 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2-22 21:01:32

❶ 县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长子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直接负责的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工作和省、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❷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一、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C、D和E(常规方案)等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四、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我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领导决策。

五、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两种情况,B级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领导小组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质环境司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

(3)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

(4)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5)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

(6)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7)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

(8)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

(3)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

(4)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

(5)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6)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

(7)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

(8)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1)调查监测装备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

手持GPS、激光测距仪

三维激光扫描仪

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2)通讯装备

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卫星电话

对讲机

(3)相关软件

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

快速模拟演示软件

智能方案系统软件

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

车载发电机

车载应急系统

(5)劳动防护及其他

帐篷、野外工作服装

医药和劳保用品

野外作业安全装备

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3.资料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区划图(MapGIS和JPG)

地形图(MapGIS和JPG)

地质图(MapGIS和JPG)

(2)基础地质灾害资料

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ap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

历史灾害情况(Word)

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资料

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七、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当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时,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和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1.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启动;

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国务院的事宜;

3.领导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部署国务院交办的应急任务;

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

6.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在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地质环境司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级国土资源系统以及应急队伍的联系;

3.传达指挥部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协调部工作组、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

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

6.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报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应急调研和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质环境司

当启动A级应急响应,成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与办公厅联合组成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当启动A级方案,不成立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承担相当于上述办公室职责,完成部领导交办任务;当启动B级以下级别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地质环境负责全部协调工作任务。

(四)应急中心

应急中心是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单位,在现有技术支撑机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加挂“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达到实体运行目的,其主要职责为:

1.组建专家组,进行应急专家库建设、管理;

2.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汇总工作及上报;

3.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等技术工作;

4.架构地质灾害事发地与部之间的远程会商通信网络,确保现场与后方的信息畅通以及会商的顺利进行;

5.为现场应急工作和专家会商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相关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

6.提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8.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9.技术指导省级相关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0.协助编制年度国家地质灾害预案,起草相关技术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技术培训;

11.承担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地质灾害专家库

遴选国内外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分院士专家、正高职专家和一般专家等3个层次,分级分类入库,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选取不同层次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部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❸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政府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方法与工作方法、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❹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❺ 如何做好山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的特点,应采取科学的应急防御体系,避免地质灾害因灾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科学的应急防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保障、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临灾和灾害应急救助行动及时到位。要按照“拿得出、用有余”的原则,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安置、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加强应急救灾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调配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等抢险救灾装备。同时,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根据山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地质灾害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的变化,宁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也总结出了适合山区防灾减灾的工作原则,即“乡自为战、预警到户、群测群防、减避灾害损失”原则,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镇、村、组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各自防范重点地段、重点地段人群,并按要求向各自防范区域内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签订防汛防滑目标责任书。同时县国土局防滑办、各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各划分有自己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各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5户15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各自的防范重点,通过狠抓监测预警系统的落实,全县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都列入到了各级的监测防范责任区内,地质灾害防范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同时,健全防滑带班值班、信息报送、汛期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测 在全县范围内对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危险性的特点,制定了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系统,配备应急照明、可视监测、备用电源等设施,为科学防灾减灾创造有利条件。对无法治理的重点隐患点,要规划新址进行搬迁,对处于县城周围原城关小学后山滑坡、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四方洞危岩、原地板条厂滑坡四个重点隐患点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创新监测“土办法”,县国土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聘请专职人员监测,每周到隐患点巡查一次,定时换挂红、黄、蓝彩旗,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❻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1〕38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办公厅、信息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拟定了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使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特编制本程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8月。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 年 11月。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5月。

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12月。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06 年 6月。

6.《国土资源部 突 发地质灾害 应 急 响 应 工作 方案》,国土资源部,2009 年5月。

7.《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 应 急 专家 管理 暂 行 办 法》,国土资源部,2010 年7月。

(三)适用范围

国土资源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台湾、香港、澳门除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主要对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重大地质灾害。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地质灾害,以及国务院指令的其他突发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统一协调,属地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体系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包括决策指挥、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撑等。

决策指挥机构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部长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 “应急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以下简称 “应急中心”)等有关领导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组织协调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组织协调机构为应急办,由专职人员组成。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为应急中心,必要时请部属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管单位 (国家测绘局)及相关省级应急技术力量作为技术支撑。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值守

应急办实行全年 24 小时应急值班,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等工作。根据气象、雨情、水情等信息,应急办将通知相关地区做好应对工作,特别是确保节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间通讯联络畅通。

1.接收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报送的灾情险情信息; 接收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 收集新闻媒体、网络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2.核实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接收灾情险情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核实情况,并了解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与民政、交通、铁路、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联系,了解灾情险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

3.上报信息

值班人员核实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办领导报告,视灾情险情实际情况,由应急办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值班人员在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名义编发《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通过部值班室报国务院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其他部领导,分送办公厅 (督查室、新闻处)、地质环境司。办公厅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地质灾害处置进展; 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并根据灾情险情发展及应急工作情况及时续报 《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报信息的跟踪反馈。

(二)应急准备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应急办在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成立前、后方工作组。

2.落实方案

应急办根据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通知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赴现场工作组人员做好出发及应急准备,并安排行程; 通知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赴现场工作组情况等事项。

3.调配资源

根据需要,应急办组织协调应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有关省国土资源厅 (局)等单位调配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等。

4.通讯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应急指令后安排专人保障与灾区省份的视频通信畅通,以备急需。

(三)响应启动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办灾情险情报告后,根据灾情险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办负责传达应急指令、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办公厅负责组织发布灾情险情和应急工作信息等。

1.下达指令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以及应急响应级别,下达应急指令。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及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响应情况。

2.传达指令

应急办接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后,立即向灾情险情发生地国土资源厅(局)、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相关应急专家印发 《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明确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

3.派出工作组

应急响应启动后,部赴现场工作组 24 小时内赶赴灾区,核查灾情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灾情评估和应急处置等,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现场响应

部赴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组,组长由指挥部选定,在指挥部的授权下负责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前方应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应急办。前方工作组应明确具体联系人与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

1.应急调查

前方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应立即了解最新灾情、险情,以及地方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协助、指导制定现场应急调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应急调查。

2.应急监测

前方工作组根据需要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指导应急监测,观测地质灾害的整体动态状况,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3.灾情评估

前方工作组根据调查监测情况,分析灾害成因,评估灾情险情,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4.技术会商

应急办组织前方工作组和后方工作组,根据灾害现场调查监测情况,通过远程会商系统进行技术会商,形成会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5.决策指挥

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根据技术会商意见,结合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视情况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商会议与地方政府交换意见,对专家提出的应急处置建议进行决策,并下达应急响应指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6.应急处置

前方工作组综合各类现场信息,初步判断地质灾害成因和稳定性,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响应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灾情基本清楚,应急指挥部商当地人民政府后,宣布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终止,并上报国务院。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办、应急工作组应全面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为后续的日常防灾减灾工程以及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参考,为完善减灾规划、灾情险情评估,改进应急预案等提供借鉴,并从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应急办将所有应急响应形成的材料归档。

四、应急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国相关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确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一)人员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人员的选配工作。应急人员包括应急管理与技术专家、应急技术人员。

应急专家是按照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一定程序遴选的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目前共有 124 名应急专家,分布在全国各个省份,确保能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

应急技术人员包括应急调查、应急监测、信息处理、远程传输和工程处置等方面人员,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保持高效精干的队伍。

(二)装备保障

应急装备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配置和保管,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根据应急装备用途,分为调查装备、监测装备、测绘装备、远程会商装备、防护装备等。根据空间用途分为空中装备、地面装备、水上装备、水下装备等。

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

应急办定期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直属单位、国家测绘局等有关单位了解应急装备配备及更新情况,根据需要提出调用无人小飞机等技术装备建议。

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

(三)资料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应急技术资料分为基础资料、专业资料、专门资料等。

应急技术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应急资料的准备工作。

本程序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和内容

❼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及时发现临灾迹象、及时撤离、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总则

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应急处置各级机构、负责人及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

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1)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图5-1);

2)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3)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4)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5)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6)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图5-1 应急机构构成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明确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信息监测体系及监测负责人,报告制度、预警预防行动负责单位,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灾情险情报告(明确报告程序、内容、接收报告的部门及应当做出的反应)。

(4)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后,首先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出应急反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援。县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县指挥部率各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县指挥部在核实地质灾害或险情的初步情况后,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由县政府发布预警。发生大型、特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或县政府对事态难以完全控制,由县政府决定向省、市人民政府请求紧急援助。

(5)后期处置

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各级别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应急支援力量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责任追究

对于在应急抢险中不按规定执行和引发地质灾害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❽ 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方案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潼南县委 潼南县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

(2013年10月17日)

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是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演练,由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潼南县委、潼南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技术指导。为了让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顺利开展,达到锻炼队伍、展显先进的科技救援手段、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现就演练的筹备及演练活动编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演练概况

(1)演练背景。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以潼南县“6.30”特大暴雨为背景,因特大暴雨引潼南县体育公园重大地质滑坡,威胁群众413人,造成房屋倒塌,陆路交通严重堵塞,大量群众被困。通过市、县、街三级联动,利用高科技设施设备,实施远程会商与指挥,启动《潼南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干部群众有效实施救援。

(2)演练方式。本次演练采取前期录制播放与救援现场实况直播相结合。一是前期录制。对演练的预警预报、险情发生、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等环节进行前期录制,演练时进行播放。二是实况直播。对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紧急救援等环节进行实况直播。采取现场解说员现场讲解,实现录制资料与现场直播的有效衔接。

(3)演练程序。本次演分七个步骤进行: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调查,启动预案、部门联动,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科学决策、应急处置,灾后评估、重建家园。

(4)演练重点。本次演练突出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展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高科技术设备和技术实施远程指挥、远程会商为重点;二是现场指挥部根据远程专家会商情况和接受远程指挥情况组织现场实施救援以重点。

(5)演练时间及地点:演练时间12月17日;演练地点:潼南县体育公园。

二、演练前期筹备工作安排

为顺利开展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顺利实现市政府下达的演练的效果,拟成立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蹇泽西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代重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立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贺雪松 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向毅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李永恒 县应急办主任,陈铁 县公安局副局长,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杨春 县文广新局局长,邹华 县气象局局长,曾伟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张文军 梓潼街道办主任,张海 潼南电视台台长,刘辉 县新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演练策划组、道具设备组、场地布置组、前期录制组、人员组织组、演练培训组、会务接待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应急办、县国土房管局参加。负责本次演练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与市级部门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市级部门的要求,主动争取市级部门的指导。

(2)演练策划组: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电视台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本次演练的全过程的策划、方案编写、脚本编写等工作。

(3)道具设备组: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民政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根据演练设置的各类场景,制作场景所需各类道具,准备无人驾驶飞机、飞艇、旋挖钻机、挖掘机、车辆、帐篷、编织袋等各设施、设备。

(4)场地布置组: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梓潼街道办、县电视台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演练场地协调、各类工作用台及设施的搭建、演练现场布置、示意图制作等。

(5)前期录制组:由县电视台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气象局、人武部、公安局(含武警、消防)、民政局、梓潼街道办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按演练脚本要求,对演练的预警预报、发现险情、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等环节进行前期录制、剪截、编制等;负责演练过程的解说、各类视频资料的录制、输入、输出、转接等。

(6)人员组织组:由梓潼街道办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群众、民兵、武警、消防等,并组织参与演练。

(7)演练培训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电视台、梓潼街道办、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按照演练脚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演练培训、现场演练预演等工作。

(8)会务接待组:由县机关事务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参与。负责各级来宾的食、住、行的安排与接待;负责现场来宾的引道与安排等。

三、演练实施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演练工作按预定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的演练效果。演练工作设置了预警预报、发现险情、先期处置、部门联动、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紧急救援、救援结束等九个环节。

(一)演练机构设置

1.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内)

负责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对现场情况的远程研判,并发挥相关应急救援指令。

2.现场指挥部(设在演练现场)(18人)

指挥长:代重久 潼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立民 潼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贺雪松 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向毅 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局长,陈春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李永恒 县应急办主任,陈铁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秋月 安监局副局长,邹华 县气象局局长,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童光彬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张文军 梓潼街道办主任,地质专家2名。

3.抢险救援组(200人)

由县人武部牵头,梓潼街道办、公安、武警、消防、国土、水利等部门组成(人武部官兵、民兵、公安、武警、消防、梓潼街道办、国土、水利、交委)。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利用其装备优势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

4.调查监测组(40人)

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气象、地质队参与(国土、气象、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第二分队、市地理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根据气象、水情和汛情信息,适时进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出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的建议,报现场指挥部。

5.救护防疫组(16人)

由县卫生局牵头,相关医院参与(医生、护士、防疫)。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做好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调拨等。

6.治安交通组(90人)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委参与(公安、交委)。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依法打击蓄意扩大、恶意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救灾物资和人员、财产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道路畅通,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7.后勤保障组(11人)

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局参与(民政,财政)。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等工作以及筹备必要的救援资金。

8.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组(25人)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国土房管局、电视台、新闻中心参与(宣传部,国土、电视台、新闻中心)。

主要职责:灾情发生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上报,以及灾情发布与新闻报道工作。

9.群众(413人),由梓潼街道办负责组织群众参演。

(二)演练程序安排

详见《2013年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脚本》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此次演练是全市性的综合大型演练,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科室具体抓。并于10月底前本部门、本单位参演领导、参员人员名单送县国土房管局地质矿产科。

(2)明确责任:各小组牵头部门要组织各参与单位进行任务细化,将具体任何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人。

(3)严格纪律:从演练的筹备至演练结束的全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筹备领导小组和演练指挥部的要求和指令,参与和配合演练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有碍于演练的各种行为进行通报。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❾ 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 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❿ 什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内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容防灾应急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①是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②是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③是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④是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⑤是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⑥是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严格管理(广西容县当中村,2005)

热点内容
鹿特丹港国家地理 发布:2021-03-15 14:26:00 浏览:571
地理八年级主要的气候类型 发布:2021-03-15 14:24:09 浏览:219
戴旭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发布:2021-03-15 14:19:37 浏览:408
地理因素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发布:2021-03-15 14:18:30 浏览: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发布:2021-03-15 14:16:36 浏览:425
工地质检具体干些什么 发布:2021-03-15 14:15:00 浏览:4
东南大学工程地质考试卷 发布:2021-03-15 14:13:41 浏览:840
中国地质大学自动取票机 发布:2021-03-15 14:13:15 浏览:779
曾文武汉地质大学 发布:2021-03-15 14:11:33 浏览:563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网 发布:2021-03-15 14:10:10 浏览: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