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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

发布时间: 2021-02-22 20:50:54

Ⅰ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宣教中心、部人力资源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决定于2010年4~9月,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将其作为2009年全面培训县(市)、乡(镇)村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的后续专业培训任务,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计划,部成立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国具体宣传培训组织协调工作。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省级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宣传培训组织调工作。

二、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按照“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宣传培训主题、目的、对象、内容、教材、师资、进度安排及组织机构等。

三、认真准备,保证培训质量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组建好本地区的师资队伍,部将对师资队伍进行统一培训,具体培训通知另发。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编制统一培训教材,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收到部统一培训教材后,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准备具体教案。各地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教材编印和举办培训班。要全力做好本辖区内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宣传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四、注重沟通,加强督促指导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宣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在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同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深入基层,加强对宣传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会同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掌握各地宣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编制、教案编排、方式创新、提高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并组织推广,促进宣传培训活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六、联合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邀请和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科技日报、国土资源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应组织省(区、市)内相关主流媒体,适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掀起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热潮,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推动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请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各自的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胡杰010-66558318

沈伟志010-66558321

传真010-6655831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2.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主要培训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培训目的

提高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范围为所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村。培训对象为国土资源所所长和从事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员。

四、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意识地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二)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

(三)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时如何启动实施预案;

(四)如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宣传要点;

(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要点,行为守则,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

五、组织机构

由办公厅、人事司、环境司、宣教中心、人力中心、地调局、监测院共同组成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司,办公室主任由环境司司长担任,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成立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六、培训教材

部组织地调局、监测院等单位的专家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各地可直接使用部统一培训教材,也可组织编写适合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的培训教材。

七、培训师资

部抽调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部培训讲师团,人数为10人左右,负责示范培训并指导省级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所掌握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遴选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熟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人数为20人左右。

八、时间安排

宣传培训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9月结束,共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启动准备

2010年3月中旬,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宣传培训活动。

2010年3月中旬为宣传培训活动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写培训教材,遴选培训师资。

(二)培训

2010年4~5月,部举办示范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地遴选的师资队伍以及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管理人员和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共计培训1000人。6~9月,各地全面开展培训活动,由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共计培训1000人。同时,部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专题片,利用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进行播放,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观看培训,共计培训10万人。

(三)总结和表扬

2010年10月15日前,各省(区、市)完成宣传培训活动总结工作,10月30日前,部完成全国宣传培训活动总结工作。部将对各地在宣传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2

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关凤峻 环境司 司长

副主任:孙家海 办公厅 副主任

孙喜华 人事司 副巡视员

柳源 环境司 巡视员、三峡办主任

周爱群 宣教中心 副主任

闫建新 人力中心 副主任

殷跃平 地调局 主任

侯金武 监测院 院长

成员:张绍杰 人事司 处长

熊自力 环境司 处长

谢辉 办公厅 处长

桂梅 宣教中心 处长

张春雨 人力中心 处长

张作辰 地调局 处长

李铁峰 监测院 室主任

胡杰 环境司 副处长

沈伟志 环境司 主任科员

商冉 环境司 副主任科员

Ⅱ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要点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县、乡、村群内测群防人员定期举办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在全县广泛开展减灾科技“宣传日”和“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的防灾减灾和保护地质环境意识。

Ⅲ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做到发放到位、宣传到位,同时主动专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墙壁板报、宣传页、“两卡”等形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避险方法、联系方式、防治措施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确保当地居民知道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

Ⅳ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大部分监测机构在交通设施、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有较大改善,但目前从总体来看,监测工作的基础设施薄弱,技术方法还不够先进和现代,监测设施仍主要是几十年前采用的测绳、测钟、罗盘,较为先进的是手持遥感定位仪,基本没有滑坡监测仪、地裂缝监测仪等精密而现代的监测仪器。各级监测站之间,监测站与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网络系统。现有的监测机构物质基础及技术方法科技含量还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实现《规划》目标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改善监测机构的监测、交通、信息设施,实现监测队伍“精兵”加“现代化装备”。

国土资源部保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等单位做过大量的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国际上也有较为先进的监测技术方法。但主要是由于同目前国家的投入及监测机构的经济能力相比,价格昂贵,监测仪器在性能方面可能也还存在一定问题等原因而没有被普遍使用。今后要加强成本低、方便有效的监测仪器的研制,加以推广。

国土、铁道、科学院、院校等的有关专家都在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机理方面做过大量研究,也有相当多的成果,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的研究成果形不成理论和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中关键的技术问题、难题,如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等诸多问题没有解决。

应立足于“稳定队伍、提高素质、改善装备、提高成效”,不断地加强我国地质环境监测队伍建设。要逐步实现监测队伍“精兵”加“现代化装备”,重点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仪器、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质量、预警预报水平与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市场竞争等机制,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单位不断完善自我,提高防治工程技术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发展信息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建立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灾应急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要分轻重缓急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难题。近期首先要通过专门的研究,总结出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等,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监测技术从试验阶段逐步过渡到实用阶段;第三要逐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研究、致灾地质作用过程模拟与过程控制研究,加快成本低而方便有效的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研制与推广,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Ⅳ 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1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 (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经国务院同意,由我部组织召开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 年 7月19日(下周二)下午 3: 00 -5: 00。

二、主要内容: 传达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相关政策措施; 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判趋势,对近期防范工作和长远体制机制建设作总体部署。

三、会场设置

北京设主会场; 各省 (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有条件的地(州、市)、县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分会场。

四、出席人员

(一)主会场

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京的其他部领导,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

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人,部机关全体干部。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 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干部;

设有分会场的地 (州、市)、县 (市)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干部。

五、会议议程

(一)国土资源部张少农副部长传达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请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分管领导及中国气象局、武警总部负责同志发言;

(三)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对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行政策解读;

(四)徐绍史部长讲话。

会议由国土资源部贠小苏副部长主持。

六、其他事项

(一)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 (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车号)于 7月18日中午 12:00 时前,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有条件设分会场的地 (州、市)、县 (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请各分会场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前做好分会场各项准备工作。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计会场设置和参会人员数量,并于 7月18日中午 12: 00 前,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三)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吴前清 (010)66558891、8892

传真 (010)66558004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010)66558322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Ⅵ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大最事实证明,群众缺乏防灾知识,预防地质灾害意识薄弱,是致灾地质作用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群测群防”是符合我国国情而行之有效的减灾措施,要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需要群众有一定的防灾意识和基本知识;全民的防灾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地保护环境,并加强社会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监督作用,从而大大减少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因此,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十分必要。各省(区、市)、各市(地、州)、各县(市)均应制订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科学普及与培训计划,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宣传的重点应放在农村。集中力量办好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及群测群防网络培训班,使全国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700个县(市)地矿行政领导基本上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各种形式,把10000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村镇的有关干部群众轮训一遍。

活跃中小学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教育,以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能从娃娃抓起。

Ⅶ 地质灾害宣传标语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

1、预防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预防为内主,避让与容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
3、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区。
4、边坡隐患险于明火,防治避让胜于救灾。
5、人为削坡和连续降雨是诱发地灾的主要影响因素。
6、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7、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农村。
8、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9、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
10、地质灾害猛如虎。
11、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12、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13、地质灾害防治以避让为先。
14、地质灾害防治从宣传开始。
15、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16、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7、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18、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平安。
19、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21、暴雨易发地质灾害,雨过仍是关键时期。
22、泥石流、滑坡、崩塌有前兆,雨天留心要防范。

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011 年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 〔2011〕94 号),要求牵头部门加强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并组织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措施,确保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 《决定》精神

国发 〔2011〕20 号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指导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国发 〔2011〕20 号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重点工作,明确本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将具体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到单位,落实责任人,要提出具体时间要求,确保国发 〔2011〕20 号文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将省级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和分工方案于 2011 年 11月底前报部。

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地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全面开展隐患调查评价和动态巡查,在此基础上抓紧编制实施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群测群防水平; 加快实施搬迁避让,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灾害的防控机制,加大地震灾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四、构建部门间密切协作机制

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与气象、水利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与工信、广电等部门合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 要求相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在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加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构建部门间密切协作机制。

五、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各地要以学习贯彻国发 〔2011〕20 号和国办函 〔2011〕94 号文件为契机,将督促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Ⅸ 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可包括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种类、防治、预报、报告制度,如何安全选择村民住宅用地防范地质灾害,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灾害发生时如何处置及应急救灾等内容。各地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等效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
2、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地质灾害的发生大多与强降雨有关。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预警区的人员在下雨的时候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其作用类似于雨天提醒大家带把伞。为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实际降雨量监测,一旦发现实际降雨量将要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立即通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采取措施,及时预防避让,减少损失。
3、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群测群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也是实践证明的、现阶段我国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必须动员民间力量,也就是发动群众搞好群测群防,及时发现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及时处理灾情。群测群防如同在地灾危险区增加了成千上万个“灾害预警器”,有利于地灾防治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有利于提高防灾减灾效率和效果。要着手建立灾害预防体系,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遇到什么情况要上报、报到哪儿。遇到紧急情况,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比如敲锣打鼓或高声呐喊,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不少地质灾害由降雨诱发,为此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是对地质灾害进行区域性的预测预报。因此,根据降雨气象预报,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条件,可以对那些主要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由于气象部门的监测点多集中在市区和平原,在山区的监测点相对少。而地质灾害多发在山区,建立地质部门自己的降雨监测点迫在眉睫。
5、加强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措旌,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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