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咨询
A. 地质灾害监测有哪些单位在做哪家做的好
只要是拥有以下资质的单位就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地质灾害回治理工程勘查资质,答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
设计一般只需要和国土资源局挂钩,如果当地设有专门的地矿局,那就和地矿局挂钩
B. 第六部分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 CONSULTATION AND SERVICES
咨询服务 ONSULCETION AND SARVICES
编辑出版《中国地质学会“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建言献策汇编》
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全国地勘行业的学术组织,中国地质学会发挥学科齐全、人才济济的优势,充分利用座谈会、动员会、技术推广会、产学商研结合会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汇集行业部门和广大地质工作者智慧,编辑出版《中国地质学会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建言献策汇编》。
该汇编收录了26个省级地质学会、17个专业委员会围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所采取的措施,以及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的青年地质学者围绕找矿突破这一主题提出的真知灼见。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推荐专家建议得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当地政府的肯定
中国地质学会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水文地质专家卢耀如参加第十四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会党政领导与院士专家座谈会,为河北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气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减灾建言献策,得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认可。
此外,推荐的汪集旸院士在“天津市党政领导与院士专家座谈会”上提出“天津市要充分利用浅层地热能”和林景星研究员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海水环境改变与变迁”的建议,得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重视。
省级地质学会、分支机构开展的咨询服务工作
北京地质学会
根据9月7日举办的“地质安全保障与北京世界城市建设”论坛内容,整理提交专家建议——《关于“地质安全保障与北京世界城市建设”的建议》。
福建省地质学会
承担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主要矿种找矿前景评估及实现找矿新突破的探讨”的课题,己于11月份完成。
广西地质学会
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勘行业信息统计年报》的汇总上报和编辑出版工作。
河北省地质学会
与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科技信息中心共同完成了《河北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与科普建设项目》,编辑出版了《河北国土资源与海洋科技信息》(季刊)5期。
吉林省地质学会
与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合作申报寒武一奥陶系地质遗迹国家级地质公园和松花石产业研发。
陕西省地质学会
组织编辑了《2011—2012年陕西省优秀地质成果获奖项目汇编》。
上海市地质学会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授权和委托,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19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四川省地质学会
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全面启动四川省矿业权设置方案的评审工作。
天津市地质学会
成功申报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团体决策咨询资助项目——“天津市浅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省地质学会
提供科技支撑,开展全省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勘查质量检查工作。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学会
协助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完成优秀调研成果(2008—2012年)汇编,评选优秀调研报告和协助举办“如何撰写调研报告”培训班。
21世纪地质研究分会
承担了中国工程院陈毓川院士委托的《发展矿业的若干重大政策建议研究》。
地质教育研究分会
按照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国家级地学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议”的提案及教育部对提案的答复意见,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地学实习基地建设进行充分调研,形成相关高校开展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情况报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继续开展深入的落实工作。
洞穴专业委员会
积极开展全国岩溶洞穴资源调查,开展了广西桂林、贵州绥阳、湖北利川典型洞穴资源调查。
非金属矿产地质专业委员会
积极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国土资源部标准中心等沟通联系,将非金属矿产地质标准体系纳入国土资源部标准修订规划中,开展标准编制4项:《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红柱石、矽线石、蓝晶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硅灰石、透辉石、透闪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方解石地质勘查规范》。
矿产资源保护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
积极争取各类科研项目。完成地调科研类工作项目立项9个,地质找矿项目立项两个,同时参与申报“973”项目一个,新立“863”项目一个,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项目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个,科技部科研院所开发基金项目一个,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两个,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三个,获批项目三个,市场项目仅与攀钢矿业签订项目合同5个。
矿山地质专业委员会
加强了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如积极为锡铁山矿申报国家有关项目,组织院士、专家论证,争取立项,为企业实实在在地排忧解难。
农业地学专业委员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制度比较等专题研究的请示》的内部签报,参与收集整理并分析19个城市群周边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分析城镇化发展布局的合理性,提出优化布局的建议,服务于国家的城镇化战略。
探矿工程专业委员会
2011—2012年参加了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金刚石岩心钻探钻具设备》、《地质岩心钻探金刚石钻头规格系列》、《地质岩心钻探金刚石扩孔器规格系列》三项国标的编制工作。
岩溶地质专业委员会
广西柳州帽合村、广西桂林瓦窑航道局先后发生严重的岩溶塌陷灾害,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现场,代表国土资源部参加由广西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系统分析了岩溶塌陷的成因和趋势,提出了防治对策建议。
C. 地质灾害评估费用取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内险性评估工作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注:报告评审费为:一级评估2.0万;二级评估1.5万;三级评估1.0万。
D. 全河北省有资质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的单位都有哪些其中哪些是保定的
我不是河北的。要想了解全省的地灾评估单位最简单的就是致电省国土专厅地矿部门咨询,一般属来讲一个省范围有资质的单位估计有50家以上,但这些单位不一定全部可以在您所在市开展工作的。您可以到您所在市一级国土局的地矿部门去咨询,都属他们管理。另外关于价钱,要看您想买情况而定,不是简单的说1个报告多少钱,因为地质灾害评估是需要定级别的,一般当地省国土厅会有一个技术规范,里面有项目重要性列表,对号入座即可。压矿资质单位一般不多,估计2——5家了不得了,价钱情况与地灾差不多。
E. 沈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哪些单位
一般是当地工程勘察院、地质队、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名称可以咨询国土局地质科。
F.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是否要交税
必须交,一定要交
G. 我国地质灾害营救现状怎么样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和频发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特别重视地质灾害的营救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国内外多次重大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地质灾害特点的规章、规范和根本制度,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行政管理体系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专业队伍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转,不仅成功规避了许多特大型地质灾害,避免或减轻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积累了针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开展营救工作的宝贵经验。总体上看,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深得国际好评,营救工作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一、营救政策法规
1988年,国务院首次赋予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职责,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始起步;1998年和2008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资质准入制度,1999年开始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自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以下主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和营救的法规或条例。
199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004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7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此外,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法律、法规。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和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联合发布(1981)。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国务院发布(1982)。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后,《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发布(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4),1998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5),2002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97),2008年修改。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1988),等等。
根据以上有关法规和条例,2006年,国务院专门制定和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法规和相关预案框架基础上,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编制了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设比较齐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走向法制化轨道,在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营救指挥系统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和职责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尤其是领导机构。
三、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目前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
(一)应急救援主体
广大人民群众是地质灾害营救队伍的主体。根据从1999年以来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全国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万多处。目前,最有效的方法还是群测群防,就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通过接受培训,有组织地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规范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一是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的“十有县(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国土资发[2009]46号),首批已有321个“十有县”达标(国土资发[2009]174号),2011年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又公示了第二批527个县(市、区)名单。二是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五到位”建设。就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总结来讲就是要做到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到位。三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行政管理、事业支持、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第一,努力改变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形”结构的现状,督促市、县两级增加人员配备,加强行政管理一条线。第二,在已有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全面建设,建实事业支持一条线。第三,完善部级应急中心组织建设和支撑机构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省级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第四,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第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质量,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
(二)专业救援队伍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精神,成立省级综合应急救援总队。2010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公安部要求东部各省2010年底前建成应急救援总队,加快和促成各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牌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总(支、大)队长、政治委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主官担任,第一政委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接受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管理和调度。各地人民政府应赋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最高指挥官在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机处置权,调动各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排除险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7月,153个地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821个县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计划通过3年时间健全市、县两级救援队伍。
新组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总队是以承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为任务,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的救援体系。
(三)应急救援专家
国土资源部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增补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报请国土资源部确定了36名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
此外,依照群测群防体系应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目前,省级单位正在组建过程中。
(四)其他救援队伍
2001年以来,我国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建立了32支地震专业救援队,约5000人,在中国地震局的直接领导下,形成了我国的救援教官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矿山与危化救援队等几个国家级救援队和一批地震救援培训基地也相继建设并落成。
(五)应急救援技术
2009年8月13日,作为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单位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机构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009年,我国加强了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网络、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商系统。配置了单兵作业、单兵防护、专业探测、信息通信和室内作业5类应急装备和应急设备54台(套),包括卫星应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稳压电源系统、海事卫星电话、对讲机、发电机、超短波电台、手持GPS等。
2009年10月30日,在国土资源部应急卫星通信专网平台下建设的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通过卫星传输,实现了南江中心站、应急车载站、人工便携站和县、省、国家3级的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四方视频会商,专家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会商和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南江县是第一个实现与国家级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互联互动的县。
不久前,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联合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在黄石市板岩山地质灾害现场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演练。在这次演练中,无人驾驶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作为宏观和定量监测装备,在整个演练过程中发挥了高新技术性能,获得了危岩体周边12千米,分辨率15厘米的高质量航拍影像和地面三维扫描成果。同时,无人驾驶飞机、飞艇更是实现了在远场起飞,转场至地质灾害点上空作业并安全返航的预定目标。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实现了多点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多方视频会商。这也是我国首次采用无人驾驶小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多人工便携站等综合技术与多部门合作,通过地质灾害应急远程传输系统开展的地质灾害特大险情会商技术演练。
(六)应急救援后勤
应急救援后勤是有效开展地质灾害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9年出台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共设立了10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也建立了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用于地震)。
H. 盐城智达土地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盐城智达土地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专般经营项目:土地开属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服务、规划设计服务及预算编制服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调查服务,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论证服务,建设用地预审咨询与代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房地产投资与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储俊华
成立时间:2009-12-18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9280001022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盐城市区大庆中路76号综合楼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