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
① 2015年中国有哪些自然灾害
一是西部地区地震频发。一季度,我国大陆地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6次,均发生在西部地区。其中,3月1日云南沧源县5.5级地震和3月30日贵州剑河县5.5级地震损失较重,两次地震震中均位于西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民房抗震能力差,灾区群众自救能力弱,灾贫叠加导致灾害影响加重。1月10日新疆阿图什市5.0级地震、1月14日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5.0级地震、2月4日西藏改则县5.2级地震和2月22日新疆沙湾县5.0级地震均给当地造成一定损失,引发社会关注。此外,3月14日安徽阜阳市4.3级地震造成2人死亡。据统计,一季度地震灾害共造成27.2万人受灾,2人死亡,8.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近600间房屋倒塌,15.6万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7.6亿元。综合来看,灾情总体偏重,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损坏房屋间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2004年以来同期第二高值。
二是低温雨雪多次来袭。一季度,全国大部多次遭受低温雨雪天气过程。其中,一季度东北地区雨雪过程频繁,平均降雪量为14.8毫米,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4多,吉林、黑龙江大部积雪日数有10-20天,部分地区超过20天。1月8-11日,西南地区出现低温雨雪天气,云南香格里拉最大积雪深度20厘米,双江县大文青平水库最大降水量197.2毫米。1月27-31日和2月19-22日,我国中部和东部地区两度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给全国春运出行带来一定影响。据统计,一季度低温冷冻和雪灾共造成276.8万人受灾,2人死亡,40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236千公顷,其中绝收9.4千公顷;40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4.7亿元。综合来看,灾情总体偏轻,其中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为2004年以来同期第二低值,直接经济损失为第三低值。
三是风雹旱灾时有发生。一季度,全国有11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遭受风雹灾害,损失主要集中于四川、贵州和云南,西南3省农作物受灾面积31.6千公顷,其中绝收4.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占全国风雹灾害总损失的70%以上。去冬以来,北方冬麦区平均降水量4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近3成,河北、山西、甘肃等省部分冬小麦受旱,造成128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6.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截至3月底,河北、山西和甘肃等地仍有作物发生轻度干旱。
四是地质灾害同比偏重。一季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2014年同期相比明显偏重,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其中,3月19日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岩石崩塌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23人轻伤;1月23日,陕西汉中市留坝县发生一起山体崩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月14日,湖北恩施州利川市发生一起山体崩塌,造成2人死亡。
② 中国出现过哪些地质灾害
全国地质灾害通抄报如下:
http://www.cigem.gov.cn/BigClass.asp?TypeId=22&BigClassid=81
例如:2009年袭1-3月全国重大地质灾害
3月4日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大村白面山发生崩塌,伤亡情况4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引发因素:重力作用
③ 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一、灾情概况
201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其中滑坡22329起、崩塌5575起、泥石流1988起、地面塌陷499起、地裂缝238起、地面沉降41起(图1);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382起,2246人死亡、669人失踪、5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表1)。
图1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10年与2009年全国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二、区域分布
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28个省(区、市)境内。以华东、中南、西南以及西北的部分地区最为集中(图2,图3)。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陕西和云南;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吉林。
图2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三、重大地质灾害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
2010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34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60起。其中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19起(表2)。
图3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表2 2010年全国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表
续表
(二)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实例
实例1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2010年6月28日14时左右,受持续强降雨影响,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特大山体滑坡,导致大寨村遭受灭顶之灾,42人死亡、57人失踪。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勘察后认为,关岭县岗乌镇滑坡是一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呈现高速远程滑动特征,下滑的岩土体前行约500米后,与岗乌镇大寨村永窝组所处的一个小山坡发生剧烈撞击,偏转90度后转化为碎屑流呈直角形高速下滑,并铲动了大寨村大寨组一带的表层堆积体,最终形成了这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照片1)。
这起特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当地地质结构比较特殊,山顶是比较坚硬的灰岩、白云岩,灰岩和白云岩虽然比较坚硬,但透水性好,容易形成溶洞;山体下部地势比较平缓,地层岩性为易形成富水带的泥岩和砂岩,这种“上硬下软”的地质结构,不仅容易形成滑坡,也容易形成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是这次灾害发生前,当地经历了罕见的强降雨,仅6月27日和28日两天,降雨量就达310毫米,其中27日晚8时至28日11时的15个小时,降雨量就高达237毫米,超过此前当地的历史气象记录。
三是当地地形特殊,发生滑坡的山体为上陡下缓的“靴状地形”,地形相对高差达400米至500米,因此滑坡体下滑后冲力巨大,转化成碎屑流,而且土石碎屑向下流动距离长达1.5千米。
四是2009年贵州省遭遇历史上罕见的夏秋冬春四季连旱,因旱情严重,地表形成许多裂缝,强降雨更容易快速渗入山体下部的泥岩和砂岩中。
照片1 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实例2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8日0时12分,甘肃省舟曲县城区及上游村庄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照片2),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
2010年8月7日23~24时,舟曲县城北部山区三眼峪、罗家峪流域突降暴雨,1小时降水量达96.77毫米,半小时瞬时降水量达77.3毫米。短时超强暴雨在三眼峪、罗家峪两个流域分别汇聚成巨大山洪,沿着狭窄的山谷快速向下游冲击,沿途携带、铲刮和推移沟内堆积的大量土石,冲出山口后形成特大规模山洪泥石流。在向2千米外的白龙江奔流过程中,造成月圆村和椿场村几乎全部被毁灭,三眼峪村和罗家峪村部分被毁,数千亩良田被掩埋。山洪泥石流冲入舟曲县城区和白龙江后,造成二十多栋楼房损毁,河道被淤填长度约1千米,江面水位壅高、回水使舟曲县城部分被淹,县城交通、电力和通讯中断。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
照片2 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据专家测算,舟曲县城北的三眼峪、罗家峪两沟山洪泥石流共冲出固体堆积物合计181万立方米。其中,三眼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150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100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50万立方米),罗家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31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21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10万立方米)。
实例3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
2010年8月18日1点左右,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东月谷河谷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图4 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航拍图
发源于碧罗雪山的怒江支流新月河谷长约14千米,流域面积46平方千米,流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山高谷深。在河流中上游发生的局部强降雨是诱发此次泥石流的主要原因。此次沟谷泥石流灾害表现出地形落差大、流动速度快、堆积物体积大的特点。泥石流堆积物达60万立方米,单个最大块石约641吨。泥石流发生后,曾一度将怒江阻断2小时,涌浪波及对岸的新月谷村(图4)。
实例4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2010年9月1日22时20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突发一起滑坡灾害,造成29人死亡、19人失踪、8人受伤(照片3)。
照片3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结论认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滑坡体长约300米、平均宽度约35米、平均厚度5米,体积约5万立方米。滑坡后缘高程约1535米,前缘高程为1410米,相对高差约125米。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灾害的主要原因,一是滑坡体所在斜坡相对高差大、坡度陡,表层崩坡积物和残坡积物结构松散;二是该地区先旱后涝,大旱急雨成为引发滑坡灾害的直接原因;三是该处地形属于局部汇水冲沟,加剧了快速渗流作用;四是乡村公路从滑坡后缘穿过,边坡为钙化胶结体,地表观察处于稳定状态,难以发现坡体内部因降雨入渗发生的土体强度变化。
实例5广东省高州市、信宜市交界地区群发地质灾害
2010年9月21日0~10时,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局地强降雨影响,广东省高州市和信宜市交界地区的马贵、古丁、大坡、深镇、平塘5镇共引发群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109起(照片4),共造成21人死亡、12人失踪,5人受伤。
高州市马贵、古丁、深镇、大坡镇和信宜市平塘镇属中、低山地形地貌,海拔标高250~1700米,人群普遍居住在250~500米高度地段。区内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地层岩性以元古宇混合岩为主,占据全区域面积的90%以上。山体边坡陡,地形高差较大,土层厚度小,土质黏结度较差,多数村庄后山有多级不规则状台阶(种植果树或梯田等),岩性为混合岩风化形成坡、残积黏性土、砂质黏性土,虽然区内断裂构造并不发育,但土体下的基岩存在三组不同方向和不同角度的节理、裂隙结构面,无论山体的临空面处于哪一方向,其易滑结构面均有一组为顺向坡,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本次山体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这一土岩交界面上,分布高度为300~500米,厚度约1米。
上述五镇所在地区于2010年9月21日凌晨开始强降雨,至上午10时,马贵镇累计降雨达651.1毫米,超过当地历史记录。降雨强度从9月21日0时的2.4毫米/小时到9时达到105.5毫米/小时。据调查,地质灾害基本上在21日的9时前后大规模发生。
照片4 高州市马贵镇六塘村瓦屋自然村山体滑坡,将2层楼房摧毁,掩埋1人
四、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相比,灾情最重、重大灾害事件最多
与200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三位,低于2002年(48653起)和2006年(102804起);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为最多,达2915人(2001~2009年平均值为755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最多,达63.9亿元(2001~2009年平均值为35.9亿元)。2010年全国共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94起,为近10年来最多的一年。
(二)西北、西南地区人员伤亡突出
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等省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数量多,达45起,人员伤亡严重。五省死亡、失踪人数共计2492人,占全国总数的85%。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各省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为1801人、270人、190人、121人和110人。如甘肃省舟曲县泥石流造成1765人死亡、失踪,贵州省关岭县滑坡造成99人死亡、失踪,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泥石流造成92人死亡、失踪,陕西省子洲县崩塌造成27人死亡,四川省康定县滑坡造成23人死亡等。
(三)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30670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9285起,约占总数的9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385起,约占总数的5%。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6月份福建省因持续强降雨共引发地质灾害4029起,造成36人死亡、41人失踪、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7月份2次强降雨在陕西省引发地质灾害712起,造成88人死亡、13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8月8日甘肃省舟曲县城因沟谷上游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8月18日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五、成功避让情况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不断推广,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和乡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2010年,全国共成功避让各类地质灾害1166起,避免人员伤亡9577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为历年来最多。
注:本通报所用数据来源于2010年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④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71 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第 157 次常务会议对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 年 6月,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大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汛期防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体系建设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 《决定》贯彻落实和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征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踪,13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0 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5 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与过去 5 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发生数量相当,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质灾害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为主,累计 13092 起,占总数的 90%。9月份,陕西、四川等省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多日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4 亿元。
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全国共计发生11474 起,占总数的73%。滑坡规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强降雨条件下呈现群发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响区的南江县受降雨影响,引发地质灾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踪,多处基础设施受损。
三是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 7 省 (区)共发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从 6月至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072 起,累计造成 21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96%和 79%。
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共确认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万处,威胁人员 76.4 万人。对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
二、防范工作部署早落地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最高价值准则。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011 年 2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防灾信息。7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今年以来,我部针对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129 次,发出通知 份。
二是检查指导突出重点。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个由部领导、司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407 次,组织专 业 技术 人员 4.1 万 人 指 导 各 地 开展 地质灾害 隐患 排 查 巡 查 复 查工作。
三是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共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
四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针对突发地质灾害,我部派出 30 个应急工作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派出 3106 个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参与应急值守,报送有关信息 600 多条。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通过开展以县 (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 “十有县”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全国 “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今年累计有 4.1 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汶川地震带科学钻探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针对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防治施工与监理培训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单位、8000 多人参加培训。
五是各地加强了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 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 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400 多起,避免 3.5 万人伤亡。
(二)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手段,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实施2260 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胁 87.8 万人的地质灾害隐患,可保护经济财产240 多亿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应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通过实施科学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还复杂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灾害再次发生。
二是通过搬迁避让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各地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今年全国共实施 6438 处 28.1 万人的搬迁避让。福建省将 “造福工程”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实现 13 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搬迁任务。陕西省则结合陕南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 5 ~10 年左右时间,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 60 万群众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
三是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各地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力量和保险制度引入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西梧州市积极探索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市政建设、城市景观改造、城乡增减挂钩相结合,由点及面,化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百姓所受的威胁,又通过建立新的社区让百姓安居乐业。江苏镇江、甘肃兰州、重庆、山西灵石等地政府积极引导、吸引社会技术力量和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
《决定》作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
(一)地方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狠抓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具体防治任务部署,加强演练培训等手段运用。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全国已有 24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4 个市及近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从经费投入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50 多亿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省财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实上,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广东省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目标。四是应急演练上,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563 次,参加人数达到 100 多万人。通过演练示范,险情出现时,地方决策果断,避险路线场所明确,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对今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训教育上,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四川省在汛期培训群众 200 多万人,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安徽省开展 “六个一”贯彻学习 《决定》活动,编制 《学习问答30 题》,对 《决定》 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
(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内的地灾防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部门分工协助的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中编办积极支持,我部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牌子,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二是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 交通运输、铁路系统分别投入资金 16.6 亿元和 10 亿元,开展 6585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民政部、财政部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三是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有关规划和工程建设过程,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和监管,国务院三峡办积极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实施。四是水利部先后派出 19 个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山洪灾害的防御及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气象部门在重点地区建设 1300 个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 个暴雨监测站,加强雨情动态监测; 铁道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五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共出动兵力 10526 人、民兵预备役 11972 人、车辆机械 1420 余台、直升飞机 11 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转移、解救群众 2.9 万人。
五、精心谋划,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且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一段时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在谋划长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 《决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 《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国办开展 《决定》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开展以提升县级防治能力为目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开展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调查评价、防治工程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编制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防治项目的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已征求相关省和部门意见,将尽快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报国务院,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三峡办组织实施好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治,扎实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过会商、动员、检查等部署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统计表 (略)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⑤ 国土资源部关于表扬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的通报
国土资发〔2011〕244 号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地通过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做到早期预警,提前避让,避免了大量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涌现出一大批在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方面表现出色的群测群防监测员。他们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为进一步鼓励群测群防监测员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通报表扬李淑华等 100 名全国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 (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位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以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1 年度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 年度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1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1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1
⑥ 据中国地质调查局报告,2015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多少次
v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15日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召开汶川地震及其诱回发的次生地质灾害情况分析会,答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所、地质力学所等单位专家根据调查监测和评价研究结果,对灾情进行“会诊”初步形成三个结论。 一是印度板块向亚洲板块俯冲,造成青藏高原快速隆升。高原物质向东缓慢流动,在高原东缘沿龙门山构造带向东挤压,遇到四川盆地之下刚性地块的顽强阻挡,造成构造应力能量的长期积累,最终在龙门山北川——映秀地区突然释放。 二是逆冲、右旋、挤压型断层地震。发震构造是龙门山构造带中央断裂带,在挤压应力作用下,由南西向北东逆冲运动;这次地震属于单向破裂地震,由南西向北东迁移,致使余震向北东方向扩张;挤压型逆冲断层地震在主震之后,应力传播和释放过程比较缓慢,可能导致余震强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 三是浅源地震。汶川地震不属于深板块边界的效应,发生在地壳脆——韧性转换带,震源深度为10千米——20千米,因此破坏性巨大。
⑦ 上篇 全国地质灾害及应对总体情况
1 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64 起,其中滑坡 11490 起、崩塌 231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60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 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19 起,277 人死亡失踪、138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40. 1 亿元。本篇为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编写工作内容,所用数据来源于 2011 年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1 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 27 个省 (区、市)境内,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国的中西部、西南局部、华南局部、华东部分地区。行政区划上是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湖南北部,浙江、江西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 (图 1)。上海、天津、宁夏和海南 4 省 (区、市)没有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陕西 (图 2); 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广西 (图 3);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甘肃和云南(图 4)。
2 地质灾害特点
与常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灾害点多面广,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但 6 月和 9 月最严重;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2. 1 灾害数量较常年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与 2005 年以来近 7 年相比,2011 年灾害发生数量低,仅高于 2009 年; 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第三高,低于 2010 年和 2006 年。死亡失踪 10 人以上的重大灾害事件仅发生 3 起,是近 7 年来最少的年份之一。总的原因是 2011 年全国降水偏少,尤其是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南方地区降水偏少尤为明显,引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另外,防灾减灾行动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是,9 月出现秋季异常强降雨在四川巴中等地区引发大量大规模滑坡,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2. 2 灾害点多面广,陕西、四川等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2011 年地质灾害广泛分布在我国的 27 个省 (区、市),发生数量 1. 5 万多起,灾害点多面广。但受灾地区不均匀,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广西东北部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经济损失主要集中在四川、甘肃、云南、湖南、陕西、湖北、贵州和辽宁。
2. 3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6 月和 9 月最为严重
1 ~ 5 月灾情较轻,6 月因旱涝急转而出现地质灾害由轻变重的急转。1 ~ 5 月全国许多地区干旱少雨,地质灾害发生少、灾害轻,但 6 月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涝急转。据气象部门信息,6 月我国东南地区先后出现 5 次 (3 ~7 日,9 ~11 日,13 ~16 日,17 ~ 19 日,22 ~ 24 日)强降雨过程。月降水量普遍为 200 ~ 400mm,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东南部、浙江西北部等地达 400 ~700mm,局部超过 800mm。在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尤其是湖南,发生地质灾害 8727 起,致使6 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突然加重。
年内相比,9 月地质灾害最严重,为历年罕见。多年来,6 ~ 8 月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灾情最严重的月份。但 2011 年 9 月却是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月份,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高于 1 ~ 8 月的任何一个月份。此种情况历年罕见。主要原因是2011 年1 ~8 月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南方地区降水偏少,而9 月我国华西北部、西南东部等地区遭遇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秋季强降雨天气。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以及四川东部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其中,陕西发生地质灾害 537 起,死亡失踪47 人,直接经济损失 1. 1 亿元; 四川发生地质灾害 1213 起,死亡失踪 24 人,直接经济损失 11. 8 亿元。
2. 4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 15664 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 13902 起,占总数的 89%; 人为因素引发的有 1762 起,占总数的 11%。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 6 月和 9 月的灾情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强降雨引起的。
3 应急避险情况
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增强专业技术力量,扩大了群测群防队伍体系的建设,加大了对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及普及,使得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得到了提升。2011 年全国共成功应急避险地质灾害 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 2 亿元。
4 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2011 年 6 月 14 日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以下简称 《决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9 月7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地质灾害防治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 《决定》为重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力,特别是在专业队伍、专家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辛勤努力下,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 1 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已有20 多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3 个市及近 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部分省 (区、市)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投入力度较大。重庆、广西、贵州、江苏等地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区的调查,广东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隐患点的详细勘查。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600 次,参加人数达100 多万人,应急演练对本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在汛期培训群众200 多万人。浙江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经中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
4. 2 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效
2011 年 2 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 月下发通知,提出工作总体要求。4 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7 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国土资源部全年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7 大区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405 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3. 8 万人指导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工作。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派出现场专家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4. 3 群专结合提升应对能力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员作用,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对能力。目前,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家作用,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得到一定提高。开始系统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专业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 (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包括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总之,2011 年是着力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一年,是坚决执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一年,也是成效显著、能力建设显著进步的一年。
⑧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增刊第 6 期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十有县”建设,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开展 “十有县”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9〕46 号)精神,部决定公布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等 471 个县 (区、市)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 “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共 471 个)
河北省 (15 个):
石家庄市元氏县,保定市曲阳县、满城县,秦皇岛市卢龙县、山海关区,唐山市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张家口市怀安县、万全县、涿鹿县、蔚县、产业聚集区,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
山西省 (4 个):
大同市左云县、灵丘县,晋城市高平市、陵川县
辽宁省 (8 个):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葫芦岛市绥中县,锦州市凌海市、黑山县、北镇市、义县,抚顺市新宾县,沈阳市康平县
吉林省 (13 个):
德惠县、农安县、榆树县、永吉县、舒兰市、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珲春市、和龙市、图们市、抚松县、长白县
江苏省 (14 个):
南京市下关区、鼓楼区、六合区、玄武区、雨花台区、高淳县、溧水县,镇江市丹阳市,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高新区、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淮安市盱眙县
浙江省 (20 个):
临安市、建德市、余姚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永嘉县、平阳县、洞头县、诸暨市、嵊州市、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衢州市衢江区、衢州市柯城区、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云和县
安徽省 (7 个):
祁门县、石台县、贵池区、怀宁县、太湖县、繁昌县、裕安区
福建省 (25 个):
福州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宁德市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漳州市诏安县、漳浦县、云霄县、龙海市,三明市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宁化县、梅列区、三元区,南平市政和县、松溪县、光泽县
江西省 (27 个):
上饶市信州区、横峰县、弋阳县、鄱阳县、万年县,抚州市东乡县、南城县、金溪县、崇仁县、临川区,九江市湖口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庐山区,吉安市泰和县、井冈山市、永丰县、万安县,赣州市章贡区、宁都县、寻乌县,宜春市樟树市、万载县、靖安县,萍乡市莲花县,南昌市安义县
山东省 (14 个):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长岛县,莱芜市钢城区,淄博市临淄区
河南省 (19 个):
郑州市荥阳县、上街区,洛阳市伊川县、嵩县、宜阳县,三门峡市陕县、渑池县,信阳市光山县、固始县,平顶山市鲁山县、郏县,驻马店市遂平县、确山县,许昌市长葛市,焦作市修武县,南阳市淅川县、内乡县、桐柏县、南召县
湖北省 (23 个):
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孝昌县、云梦县,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团风县、黄州市,宜昌市当阳市,襄阳市宜城市,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随州市随县、广水市,十堰市武当山特区
湖南省 (40 个):
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望城县,衡阳市南岳区、衡南县,株洲市炎陵区、攸县,湘潭市韶山市,邵阳市洞口县、邵阳县、城步县,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澧县、临澧县,张家界永定区,益阳赫山区,郴州北湖区、宜章县、安仁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桂阳县,永州零陵区、祁阳县、蓝山县、江永县,怀化洪江区、洪江市、会同县、中方县、新晃县、通道县、靖州县,娄底娄星区,湘西州古丈县、龙山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
广东省 (36 个):
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从化市,佛山市三水区,韶关市始兴县、南雄市,河源市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蕉岭县,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汕尾市陆丰市,江门市新会区、恩平市,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肇庆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连州市,揭阳市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云浮市云城区、罗定市、云安县,顺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8 个):
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田阳县,那坡县,凌云县,西林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乐业县,靖西县,百色市右江区、陆川县,兴安县,临桂县,阳朔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南丹县
海南省 (9 个):
琼海市、万宁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乐东县
重庆市 (20 个):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双桥区、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四川省 (22 个):
成都市新津县、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县,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广汉市,绵阳市北川县、梓潼县,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
贵州省 (14 个):
贵阳市清镇市、小河区、白云区、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关岭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剑河县、三穗县、黎平县、榕江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
云南省 (47 个):
昆明市安宁市、石林县、富民县、晋宁县、嵩明县,昭通市鲁甸县、永善县、绥江县,曲靖市富源县,玉溪市澄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楚雄州楚雄市、牟定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州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弥勒县、屏边县,文山州砚山县、广南县,普洱市宁洱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大理州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洱源县、云龙县、弥渡县,德宏州瑞丽市、梁河县,丽江市古城区、宁蒗县,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县,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
西藏自治区 (5 个):
日喀则地区亚东县,林芝地区察隅县、波密县,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洛扎县
陕西省 (17 个):
西安市周至县、高陵县,渭南市华阴市、潼关县,宝鸡市陇县、凤县,咸阳市泾阳县、永寿县,汉中市勉县,铜川市宜君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柞水县,榆林市清涧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宜川县
甘肃省 (29 个):
兰州市红古区、安宁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瓜州县,玉门市,武威市凉州区,景泰县,岷县,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成县,两当县,徽县,西和县,礼县,康县,宕昌县,卓尼县,庆阳市西峰区,华池县,平凉市崆峒区
青海省 (14 个):
大通县、湟中县、互助县、化隆县、乐都县、同仁县、德令哈市、贵德县、同德县、门源县、祁连县、玉树县、杂多县、玛多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个):
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 个):
伊宁县、伊宁市、昭苏县、库尔勒市、和静县、且末县、轮台县、若羌县、乌恰县
⑨ 关于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通报的通知
国土来资电发〔2011〕122 号
各省 (区、源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经部领导同意,自 2011 年 8月份起,我办将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中对各省 (区、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成功预报等信息情况。
二、抽查应急值班情况。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落实发文情况。
五、报送文件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每月初印发,主要对上一月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省 (区、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⑩ 国土资源部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的决定
国土资发〔2010〕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通过群测群防,做到早期预警,提前避让,有效保护了大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测群防监测员肩负着“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生命任务,践行服务于国民生命权利的最高价值准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为弘扬群测群防监测员大无畏的奉献精神,鼓励群测群防监测员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特通报表扬韩立成等501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其中王栋等100名同志为“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王慧英等10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
希望各位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以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希望广大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和国土资源战线所有同志以他们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2.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3.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附件2
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100名)
北京市:
王栋、王继银
天津市:
丁利
河北省:
高占阔、车延国、张涛
山西省:
徐跃帮、陈志灵
内蒙古自治区:
付引兵、王富强
辽宁省:
马立
吉林省:
郭平、王长会
黑龙江省:
刘波
江苏省:
戚道志、赵士平、孔国华
浙江省:
王慧英、金秀剑、王国根
安徽省:
谈友根、文冬狗、陈朝儒
福建省:
虞祥友、王锦发、卓万生、陈明乾、王正根
江西省:
郭红梅、卢全良、洪新明
山东省:
孙志军、佟琳琳、傅沂庆、王家荣
河南省:
崔军怀、侯伟、赵常海、张耀亭
湖北省:
陈霞东、杨年喜、郑志明
湖南省:
李金钢、阙浩贤、罗卫军、张先雨、黄孝田、邓爱华
广东省:
刘人勇、周月锐、李乾流、屈昌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梁忠林、雷依丽
海南省:
李荣东、霍青青
重庆市:
董山梁、邓汝学、李德俊、黄兴斗、冉绍平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牟怀清、石祥坤、和金成、肖文启、卢小松、阿的木呷、毛泽顺、舒培源、熊堂英、徐胜、饶玉刚、程忠庆、刘富春、黄杰、廖应祥、王华林
云南省:
陈立昌、周万吉、周光伟、高祥明、杨怀志、周艳萍、习绍祥
西藏自治区:
次仁琼达、旦增
陕西省:
黄锋、邓晓卫、张宏举、张忠平
甘肃省:
冯永明
青海省:
曹有仁、马升皓、李玉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
周金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合提克·阿班、刘涛
附件3
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共10人)
浙江省:
王慧英
福建省:
虞祥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
重庆市:
董山梁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舒培源
云南省:
陈立昌
陕西省:
黄锋
青海省:
曹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