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电话
⑴ 求贵州省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部门电话以及能为农民工讨薪的媒体电话
媒体不是讨薪的法定管理部门,媒体只是关注热闹,你把事情搞热闹了他才关注,不热闹的讨薪,你打电话去他们不会理你的,你不要太天真了,你看了有关讨薪的报道,就认为媒体是为农民工讨薪的,你搞错了,他才不管讨薪,他只是关注热闹而已。
你要想媒体关注你,你得把事情搞热闹点,例如“跳楼”或者扛个炸药包讨薪,这样媒体就关注你了,不需要你打电话,他们会主动上门采访你。
延伸拓展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者评论:该规定对还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力,对一屁股两肋骨债务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刑就判,要钱没得。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要工资给你就是了”。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
以上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了。
⑵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
环保局复的投诉电话是制12369。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12369的受理范围: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2)贵州省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电话扩展阅读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上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发现向下级交办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办:
(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二)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
(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⑶ 贵州省085183155263电话是什么部门电话
贵州省这个0851的这个电话是什么部门都可以查询的一个电话吗?应该可以。
⑷ 贵州省地质灾害有哪些特点
贵州省地质地理条件特殊,地质环境脆弱,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全省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全国地质灾害的重灾区之一,具有“全、重、多”的特点。根据贵州省已完成的7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分析研究结果,全省有高易发区8个,面积3.8万km2,中易发区16个,面积11.5万km2,低易发区10千,面积2.3万km2。目前己查明地质灾害点8905处,其中,对人和财产构成威胁的隐患点6618处。据统计,2003~2007年,贵州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933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65亿元。成功避让了71起地质灾害,避免3429人伤亡和8292万元的经济损失。
贵州省是一个地质灾害严重多发的地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多:由于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灾害中常见的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而贵州的地裂缝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种反映。其中,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贵州省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占90%以上),大型或巨型较少。但几乎每年都有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一般情况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规模较小,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产生的规模则相对较大。1993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l000万元以上的特大级灾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为因素的影子。
(二)分布广:在地域的分布上,贵州全省9个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但最频发的主要集中在遵义、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和铜仁地区,其分布与地理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结构、气候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经统计分析,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9月,平均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0—60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35—90%,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发生地质灾害10起左右,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5—l0%左右,是地质灾害中发期;1—3月、11—12月两个时段,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3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0.5—1.0%,是地质灾害低发期。
(三)易诱发:根据资料统计,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有大气降水自然因数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的作用。由于贵州境内多属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降雨在区域和季节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除普降暴雨诱发群发性地质灾害以外,因为局地暴雨而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也是贵州省的一大特征。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由于防灾意识不强,人们在工程建设中常不自觉地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例如不合理的规划选址、不切实际的工程设计、不合理的切坡、采砂、采石、地下水开采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现象也较为突出;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增加,采区内地表移动变形迅速发展;再加上陡坡垦植,植被破坏等原因,导致地质体失稳因素增加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呈高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贵州省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开发力度高速增长,采空区导致的地面不均匀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日渐突出,甚至还进一步导致边坡失稳,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产生。在各大矿区各种地质灾害在迅速增长,无论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规模、危险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数级增长的趋势,受胁人口、受胁的工程设施和财产在不断增多,危害很大。
(四)影响大:一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以来,贵州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员伤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3.98亿元。平均每年发生地质灾害358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约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经济损失接近2亿元。二是破坏城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摧毁了大量城乡建筑设施、耕地、工厂和交通干线。如乌江源头的大方县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县城滑坡,印江县城的岩口、杉树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体规模大,危害严重。三是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如1996年6月1日,黄平县重安江泥石流致死22人,失踪13人,毁桥1座,经济损失1000万元;2003年5月11日1时55分,黔东南州三穗县台烈镇台烈村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桥3号桥墩附近发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伤,16间工棚被毁,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万元;2003年12月14日13时05分,黔西南州望谟县在建的岜饶乡乡村公路在岜饶乡顶棚村陇逛组梨树坪路段发生山体滑坡,造成民工死亡10人,重伤7人,轻伤12人。四是破坏水利、水电工程。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时,印江县岩口发生山体滑坡,方量260万m3,造成3人死亡,2人失踪,滑体阻断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余公里的朗溪镇l座小型电站、2个提水站、4个村1830户居民房屋及3000亩良田被淹没,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五是影响资源开发,阻碍山区经济发展。随着经济工程建设活动的加速发展,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而发生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有加剧的趋势。如2003年发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死亡人数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时40分左右,贵州省纳雍县骔岭镇左家营村岩脚组N侧400米处陡崖临空面发生一起山体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伤的特大地质灾害。造成骔岭一带煤矿停采达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⑸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等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厅发文件的涉法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三)调控和监测处。
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和分析国土资源管理、供需总量平衡、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对地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规律,提出相关政策、规划和建议;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厅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厅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四)规划处。
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等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各地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承办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国土资源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五)财务处。
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省本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基金的收缴、核算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厅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工作。
(六)耕地保护处。
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七)建设用地管理处。
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办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
(八)地籍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籍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审核土地登记机构资质;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九)土地利用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工作;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价,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
(十)地质勘查处。
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地质勘查资格认定、地质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的具体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和地下水勘查管理工作;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组织实施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及探矿权市场。
(十一)矿产开发管理处。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承担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和变更登记审批的具体工作;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备案工作;调处采矿权矿界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矿产品运销环节和采矿权市场;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
(十二)矿产资源储量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和规范;组织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床工业指标和全省地质资料汇交、借阅及馆藏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矿产地管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收缴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年度和重要矿产品价格信息报告。
(十三)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古生物化石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负责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重大灾害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接警、灾情分析、应急方案拟订及上报工作;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组织认定和指导地质遗迹保护区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划定与监管工作,组织地质遗迹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和省级地质公园的建立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组织检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
(十四)测绘项目管理处。
组织编制全省测绘项目计划;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审核测绘技术规定;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编制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拟订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性指导意见;承担航空、遥感测绘的报审工作。
(十五)测绘行业管理处。
审核测绘单位、测绘人员资格;受理测绘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定;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及其保密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在黔的测绘事项;组织管理和保护测绘标志。
(十六)科技宣传外事处。
拟订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计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的推荐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外科技交流、技术引进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发布和法制教育工作。
(十七)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州、地)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拟订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承办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办上级安排及厅组织的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筑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编制为9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28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工勤人员9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执法监察局),为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执法监察机构,履行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的职责。核定事业编制33名、总队领导职数3名,其内设机构设置、职责等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⑹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公文传递;负责机关文书、人事档案综合管理;负责全局信访工作;负责办公网络管理;负责会议管理;负责局应急管理;负责局绩效目标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
2、党委办公室(团青工合署办公)
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联系党建扶贫、联系《贵州地矿》与《杜鹃花》编辑部、联系贵州地质文联;负责全局团青工工作。
3、经济发展处
负责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管理、地勘队伍改革与经济发展、局直属企业改革与发展;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外事外经管理;负责局对外合作管理;联系《西南地质经济》。
4、财务资产处
拟定局财务、资产、基本建设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下达地勘费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财务核算和资金调拨管理;编制全局经济运行快报和经济运行分析,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管理、职工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与技术等级管理、人员招录与调配、社会保障与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干部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事工资教育与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综合协调管理。
6、地质勘查处
负责地质矿产勘查规划与计划管理;负责局地质找矿五年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评价与质量管理;负责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设计审查与成果报告审查;负责国家、省、局重大项目实施监管;负责全局探矿权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类资质管理、地质找矿技术管理。
7、地质环境处
负责地质环境类调查规划与计划管理;负责地质环境类调查项目评价与质量管理;负责重大地质环境类项目设计审查与成果验收及报告审查;负责国家、省、局重大项目实施监管;负责地热探矿权管理;负责地质灾害类与测绘类资质管理;负责省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矿业开发处
负责矿业开发与矿业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负责局“一队一矿”计划的落实;负责探矿权流转与监督、采矿权管理;组织矿业开发项目立项论证与监督、矿山企业管理;负责局管多种经营企业(项目)管理;负责矿业开发政策法规指导。
9、地质工程处
负责全局探矿工程技术、设备与质量管理、负责重大探矿及施工项目质量监管、负责岩土勘察和工程施工类资质管理、负责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设计、野外成果验收与成果报告审查中探矿工程部分、负责探矿工程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及应用。
10、科技信息处
负责地质科技发展与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规划与计划;负责地学前沿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推广、指导、协调地质矿产研究与科技创新;组织地质矿产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与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成果奖申报与审查、负责地质资料档案与地质科技情报管理、负责联系省地质学会和《贵州地质》编辑部。
11、安全保卫处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负责职业健康、职业病预防、安全卫生工作;负责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全局国家安全工作。
12、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检查落实离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协调全局离退休职工“三个老有”开展;组织全局离退休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离退休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离退休职工信访接待工作。
13、审计处
负责地勘单位两年一审计、局直属公司一年一审计工作。负责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指导各单位审计部门对其管理的经济实体与企业进行审计。
14、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纪委的日常工作、对地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
15、地质工会
指导基层单位工会工作及开展民主管理工作;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各类劳模先进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组织局职工文化艺术节和职工体育节活动。
16、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⑺ 2016贵州省地质灾害搬迁怎么赔偿
2016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结合我省地质状况和2016年气象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1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63起,死亡2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灾害数量减少77.9%,伤亡人数减少67.3%,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7.7%。全省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以自然诱发因素为主,引发157起,占灾害总数的96.3%;人为因素引发6起,占灾害总数的3.7%。二是规模以小型为主,发生130起,占79.8%;中型26起,占16.0%;大型和特大型分别占灾害总数的3.1%、1.1%。三是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分别占灾害总数的75.5%、19.0%、1.2%、2.5%、1.8%。四是发生灾害的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和8月,其中6月最为集中,该月共发生地质灾害63起,占全年的38.7%;8月共发生地质灾害51起,占全年的31.3%。五是从空间分布上,地质灾害发生数以黔东南州较多,发生64起,占灾害总数的39.3%;其次是黔西南州,发生53起,占灾害总数的19.1%。除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外,其他市(州)均有人员伤亡。
2015年,全省累计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10.6亿元,对25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行动,完成238所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搬迁治理。强化预警预报,共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170期,发送手机短信近105万余条,成功预报并避让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29起,避免4983人伤亡和1.2亿元经济损失。对全省1500余个乡镇国土资源所、2600余名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进行了全面轮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能力。对已查明的12261处隐患点,全覆盖完成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完成了49个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并获国土资源部命名。成立了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实现了人员、装备、技术“三到位”。
二、2016年地质灾害预测情况
根据近年来我省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考虑极端气候频发等各种因素,2016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率仍将较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占主要比例,主要引发因素以降雨为主,发生的时间主要分布在汛期的5至9月,高峰时段在6至8月。
(一)主要区域预测。遵义市北部、毕节市中南部、六盘水市、安顺市西部和南部、铜仁市、黔东南州北部和西部边缘以及东部边缘地区,黔南州东部、黔西南州北部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二)主要矿山预测。我省西部地区地形切割较深,地貌组合特征复杂、地层岩性软硬相间且不均匀,以煤矿开采为主的工程活动较为频繁,是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域。
(三)主要交通干线预测。铁路以川黔、湘黔、黔桂、内昆、贵昆、水柏、南昆等贵州段沿线为主;公路以G321、G326、G210、G320等国道,贵广、遵崇、水黄、清镇、贵新、关兴、贵毕、凯麻、镇胜、贵遵等高速公路和汕昆、厦蓉高速公路贵州段为主;以及在建的高铁、高速公路工程区域内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四)重要工程预测。我省北部、东北部地区人口较为密集,在建电煤基地、矿山、水库(水电站)和已建水库(水电站)较为集中,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五)旅游区预测。遵义市北部、六盘水市、安顺市西部和南部、毕节市中南部、铜仁市、黔东南州北部和西部边缘以及东部边缘地区、黔南州东部、黔西南州北部等地的旅游景点景区,陡峻山地内的旅游景点,特别是沟谷口建有人工游泳池、钓鱼池及其他游乐设施的景区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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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085183818110是贵州省贵阳市什么部门的电话号码
贵州贵阳市嗯,部门的这个电话号码呢是一个座机电话号码。
⑼ 急求最新的贵州省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监理(甲、乙、丙)资质单位名单。谢谢!!!
隧道局的设计院是做这个的,他们好像在都匀有分部,主要搞超前地址预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