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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治理函

发布时间: 2021-02-21 18:57:01

地质灾害治理

第三十四条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第三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确定,应当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规模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

❷ 建设工程过程中引起的地质灾害经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发文给房产公司整治,治理方案要报国土资源局审批吗

按着建设复项目管理规定制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特殊地址条件下建设工程过程中引起的地质灾害经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发文给房产公司整治,治理方案要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并在地基处理完毕后进行隐蔽工程阶段验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❸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的运行机制与资金筹措

9.10.1 运行机制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按地质灾害等级,由负责组织实施减灾工程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勘查(调查)结论提出治理方案;

2)报相应的人民政府批准;

3)资质审验、工程招投标;

4)工程施工与质量监理;

5)工程完工验收;

6)工程运营与治理效果监测;

7)项目经费决算审计;

8)工程竣工验收;

9)资料汇交。

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由责任单位按灾害等级将治理方案报辖区内相应级别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验收专家必须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证的资质。

9.10.2 资金筹措与使用

1)属于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费用主要由地质灾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出资治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特大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区域性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实行以中央财政支出为主,省、地、县财政配套资金的原则。

2)铁路、公路、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引发、准治理”的原则;工程建设阶段的地质灾害治理实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相关部门从工程建设资金中支付;工程运营阶段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相关部门从工程运营的利润中支付。矿山行业将逐步实行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

3)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匹配资金必须到位。

4)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根据本辖区内前五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投入的平均费用,确定下一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费用;汛期结束后,对剩余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费用,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排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或搬迁避让,使资金使用到最急需、最关键的地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5)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费用,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山区脱贫致富计划,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国家级贫困县境内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❹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本成品油管道工程山西支干线段穿越多种地貌单元,除平原区外,地势起伏较大,地形条件复杂,冲沟极为发育,沟坡坡度较陡,管线上、下穿越工程难度大。本次针对管线附近穿越处坡体进行重点调查,共调查不稳定斜坡59处,其中57处为土质斜坡,2处为岩质斜坡。其共同特征简述如下:

这些不稳定斜坡体特征多分布在黄土台地及低山丘陵区深切沟谷一侧或两侧,沟谷形态多呈深“V”型,个别为深“U”型,沟深50~150m之间,边坡坡度在400~90°之间;坡体岩性上部为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厚5~15m,中部为中更新统黄土类土,厚10~30m,下部为新近系上新统粘土,坡体易沿上部Q3黄土发育的垂直节理崩塌,也易沿Q3与Q2之间的接触面或重力侵蚀面滑动。这些坡体一般在其他地段已有崩滑现象。一般人工开挖形成的不稳定斜坡稳定性差,诱发因素是降雨及坡体开挖。自然边坡现状条件下均基本稳定。工程建设开挖坡体时易引发边坡局部失稳。诱发因素主要是坡体开挖,其次是降雨及坡脚冲蚀。

在K8~K20、K34~K44、K105~K115、K340+200~K365、K490~末站区段黄土台地区,发育较多的不稳定斜坡,这些坡体坡高一般介于30~70m之间,坡度一般介于300~60°之间,据以往经验数据计算,坡高50m的边坡安全临界角为530,因此拟建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容易引发边坡角大于530的坡体失稳,形成滑坡或崩塌,对工程建设或管道工程构成威胁。危害程度小—中等。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

在K125+200~K164+700、K31+500~K333+500区段也发育较多的不稳定斜坡,这些坡体坡高一般介于50~120m之间,坡度一般40°~70°,据以往经验数据计算,坡高100m的边坡安全临界角为51°,因此拟建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容易引发边坡角大于51°的边坡失稳,局部形成滑坡或崩塌,对工程建设和管道工程形成中等~大的危害,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大。

❺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入汛以来,我国降水总体偏多,共出现7次区域性暴雨过程。截至本月23日,今年强降雨诱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已造成214人死亡、30人失踪。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主汛期(6-8月),吉林东南部、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西大部、山东、河南东北部、江苏东北部和南部等地区降雨偏多。其中,辽东半岛、天津、河北东部、山东半岛等地区偏多2-5成,陕西北部、甘肃河西、青海大部、四川西北部、西藏东北部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芦山地震灾区雨量充沛、诱发灾害可能性大。根据6月19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3号)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请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扎实完成汛期防灾减灾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救灾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救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抗灾防灾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认真做好灾情管理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雨情趋势分析与预判报告。完善灾情会商与协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地震灾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需要采取措施的必须措施到位。加强灾情数据管理,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和会商核定工作。

三、强化巡查排查和临灾避险,加强督促检查

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对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要加强对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排查。要抓紧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加强专业培训与科普宣传,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要特别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❻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台风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66 号

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

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台风灾害防御提出了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台风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相关省 (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要完善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开展隐患的巡查排查,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加快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全面提升防治能力。

二、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责任,督促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宣传,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新局面。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台风天气及其降雨过程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市、县、乡镇、村负责同志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加强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员的作用。

四、强化汛期巡查排查和应急避让。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消除防范盲区。一旦发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极端降雨条件下,要果断撤离隐患点周边受威胁人员。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送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❼ 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岸和特殊土地面变形等灾害。以下分灾种论述。

(一)工程建设引发崩滑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管线穿越丘陵山区时,管道或从沟底穿行,或于沟坡穿越,依地势而敷设,需开挖深度约2m的沟槽。丘陵山区为坚硬或较坚硬岩体,风化带厚10~15m,构造线走向为北西西—北西或北北东,大部分地段与管线走向形成45°~90°夹角,一般不会形成顺向坡的开挖,因此大部分地段管道敷设开挖不会引发规模较大的滑坡。但因风化带厚,风化土体凝聚力低,呈松散砂状,开挖过程中引发小规模坍滑是有可能的。这种小型坍滑危害有限,一般只发生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当管道埋置稳定并恢复原坡形态后,边坡便失去了坍滑的临空条件,预测危险性小。

管线穿越岗坡粘土分布区段时,展布高程40~70m,地形起伏小,施工过程中将开挖数米的深沟,挖方弃土就近堆积于线路边,这些弃土多座落于粘土层之上,加之原始地形具有一定的坡度,弃土置于其上,两者力学强度差异较大,界面处又往往是地下水富集、迳流的场所,若弃土边坡过陡或就近置于开挖深沟边,沿上述界面易形成软弱带,因此,在久雨或暴雨渗透下,这类弃土易产生滑移。开挖沟坡若由具膨胀性的粘土组成,在天然状态下,干湿反复交替,产生膨胀裂缝,致使水分更易进入土体,导致土体含水量逐渐增大而变软,强度降低。在降雨入渗等诱发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产生沟坡失稳滑移。通过上述分析,形成滑坡的规模有限,所以,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管线经过的湖北省大悟县大新店—大悟县城以南,出露地层是中上元古界红安群,由片岩、片麻岩、混合岩等坚硬或较坚硬岩体组成。地形坡角15°~250,坡体上植被发育。线路紧邻大悟河右岸边侧延伸,边岸上第四系冲洪积物堆积较厚,工程切坡后,在久雨、暴雨及河水的涨落浸泡冲刷下,易导致松散堆积物的崩滑。在基岩边坡中,由于岩层软硬相间,各种构造结构面又较为发育,岩石的风化程度也较高(片岩多呈强风化状态),当形成顺层切坡时,也容易导致边坡的失稳滑移。所以,本段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为中等。

管线经过的湖南省汩罗向家镇、弼时镇南部一带,即长沙末站到湘潭支线0~15km和长沙末站至丁字镇油库支线的0~9km段,出露地层有上元古界板溪群变质砂岩、千枚状板岩等,以变质砂岩为主,风化程度较高,呈强风化状态,地形坡度较陡,工程切坡较大,预测风化层产生崩滑的可能性较高,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管线经过的湖南省浏阳河南岸长沙末站—湘潭支线的53~60km、76~92km段,为丘陵陡坡区,坡角20°~30°,出露地层岩性由上元古界板溪群变质砂岩、千枚状板岩及泥盆系石英砂岩、粉细砂岩、白云岩、灰岩组成,工程地质岩组软硬相间,软质岩多呈全—强风化状态,硬质岩呈弱~微风化状态,变质岩为中等风化。由于岩层软硬相间,地形坡度较陡,地质构造发育,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强烈,工程切坡后,在久雨或暴雨下,易形成崩滑灾害,所以,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为中等。

(二)工程建设引发泥石流危险性的预测

管道敷设时的沟槽开挖,将产生土石渣,部分土石渣将用于沟道回填埋管,但由于管道空间占据,仍将产生0.3m3/m的弃渣。管道经过丘陵山区长247km,在此段将留下74100m3的弃渣。这些弃渣将沿线就地堆填于地势低洼的冲沟、坡脚、山洼等地,将成为泥石流发生的部分固体物质来源。但由于弃渣并非集中堆放,一般多是危害不大的小型泥石流,预测危险性小。

(三)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河流崩岸危险性的预测

管道工程将穿越13条主要的大中型河流,其中长江和大悟河流量最大,岸坡不甚稳定,历史上发生过较大崩岸。管道穿越河流采用大开挖、定向钻、盾构和隧道等施工方法(见表8-1)。

定向钻和盾构法的施工办法从河床底部侵蚀深度以下穿过。由于扰动了河岸、河槽的地质结构,地表、地下水流场均衡可能被打破,势必会引起河岸、河槽的侵蚀再造,以求新的平衡稳定。是否能够发生大的崩岸,这要看岸坡土体工程地质条件、河势变化、流量大小、人工防护等情况。现按由北向南的次序,对将穿越的10条主要大中型河流逐一预测。

1.大悟河

该河属长江一级支流,地貌属丘陵山区岗状地带,本工程首先在大悟县城南穿越大悟河,顺大悟河右岸穿行至孝昌县小河镇再次穿越大悟河,穿越处河道顺直,河床呈“U”型。河岸由上至下土体依次为粘土、细砂、粉质粘土,下部为砂卵石层,土体松散松软,强度低,但人工植被发育。洪水时最大流量3276m3/s,最大流速1.8m/s,最大冲刷深度2.5m。

预测大悟河管道穿越处,由于已有潜在岸崩段存在,在河水冲刷侧蚀及工程扰动下,施工引发河岸崩塌的可能性大,在洪水汛期施工可能引发两岸大规模崩塌产生。预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中等。

2.县河

位于孝昌县扬店,地处岗坡平原区,地势平缓,河谷两岸坡角5°~15°,河流水深通常2m左右,河谷呈“U”型,岸坡较陡,高 1.5~2.5m,河岸土体上部为粘土、下部为粉细砂、底部是砂卵石层。由于管线工程采用大开挖法穿越河道,在施工扰动作用下,岸坡可能产生小规模岸崩。在河道中施工时,因松散土体处于饱水状态,也易产生滑塌,因此,施工过程中开挖断面不宜过高过长,应逐段进行施工,也免产生大规模的崩滑,对工程本身和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造成威胁。只要安全措施采取得当,预测岸坡和开挖边坡产生崩滑的规模有限。所以,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3.滠水

滠水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大别山,全长142.14km,流域面积2317km2。本工程于黄陂区叶家河东约100m穿越滠水。管道穿越处为岗状河谷平原,河床及其岸坡平缓,由粘性土、砂土构成,土层较厚。河流顺直,冲淤平衡,河岸稳定。洪水时最大流量4560m3/s,多年平均枯水流量0.88m3/s,属于季节性河流。

由于穿越河流采用定向钻法,在穿越河道时将进行基坑开挖,两岸开挖的基坑深度不大,虽然本区地下水位埋深较浅,在地下水渗流潜蚀作用下,基坑四周边坡可能产生规模有限的滑塌,定向钻施工工程扰动小,预测工程管道在河道穿越段基本不会引发两岸崩塌发生,危险性小。

4.倒水

倒水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大别山,全长158.14km,流域面积2432km2。本工程于黄陂区周铺南约8 km穿越倒水。管道穿越处为河湖低洼区平原,河床及其岸坡平缓,由粘性土、砂土构成,土层较厚。河流顺直,冲淤平衡,河岸稳定。河水宽5.5~7.5m,河道宽约300m,洪水时最大流量4713m3/s,多年平均枯水流量1.34m3/s。

由于穿越河流采用定向钻法,在穿越河道时将进行基坑开挖,两岸开挖的基坑深度较大,本区地处湖泊边缘,地下水位埋深浅,在地下水渗流潜蚀作用下,机坑四周边坡可能产生规模较大的滑塌,在定向钻施工工程扰动小,预测工程管道在河道穿越段可能引发两岸崩塌发生,危险性大。

5.长江

是本工程穿越的最大河流。穿越点位于武汉市白浒镇,水面宽1000m左右,两岸场地开阔,交通便利。管道穿越处为一河湾,其上游河道急剧变化,形成向南东凸出的“Ω”形急弯。北岸岸坡土体由上而下为素填土、粘土、淤泥质粉质粘土、粉细砂。汛期洪流最71100m3/s,冲刷深度45m。

由于在南岸白浒镇紧邻江边出露有C—D系的灰岩、砂岩形成的天然矶头,自上而下径流的江水经矶头阻挡后,水流主流线随即改变方向向北岸偏转,从而增强了水流对北岸的冲刷侧蚀作用,在不断冲刷侧蚀作用下,已形成了长江北岸的潜在岸崩段,岸坡土体结构松散、松软,在工程施工扰动下,随时都有产生崩滑的可能。此外,在穿越河道时采用的盾构法施工将进行基坑开挖,由于河道深。两岸开挖的基坑必然较深较大,因本区地下水位埋深较浅,仅有1~2m,基坑开探过程中或开挖好后,必然要进行基坑降水,在降水过程中将导致渗流潜蚀作用下,极易导致基坑四周边坡产生滑塌,进而危及到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所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

根据穿越处岸坡工程地质条件和河势的演变趋势,预测长江管道穿越枯水季节施工北岸可能引发较大规模崩塌,南岸可能引发小规模的崩塌;洪水汛期施工可能两岸均引发较大规模的崩塌,危险性大。

6.陆水河

穿越点位于赤壁市北霞落港,为长江一级支流,穿越处河流较为顺直,河面宽度约260m,河堤间宽约350m,河堤高约8~10m。其上游约9km为陆水水库,水位波动不大,近30年洪水均未漫过两岸河堤,目前河道内有采砂现象。

穿越河流采用定向钻法,预测工程管道在穿越河道时不会引发两岸崩塌发生。由于河道内有采砂现象,因此,在管道设计时,应适当加大其埋藏深度以免将来因河道采砂导到管道的损毁,危险性小。

7.新墙河

新墙河(又称微水),是直接注入东洞庭湖的较大支流,源出平江宝贝岭,流域似桑叶状,平均流量52.60m3/s,天然落差400m,坡降7.18‰。管道在岳阳新墙乡处穿越新墙河,穿越两岸地形平坦,河岸两侧有碎石护坡,河水宽约80m,河道宽300~400m,水深2~3m,属于季节性河流,水清。据区域地质及现场观察,穿越地层为粉土,粘粒含量高,层厚3~4m,其下为细砂,建议围堰导流大开挖,具体开挖深度建议经初步勘察后再定。

由于管线工程采用大开挖法穿越河道,在施工扰动作用下,岸坡可能产生小规模岸滑。在河道中施工时,因松散土体处于饱水状态,也易产生滑塌,因此,施工过程中开挖断面不宜过高过长,应逐段进行施工,也免产生大规模的崩滑,对工程本身和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造成威胁。只要安全措施采取得当,预测岸坡和开挖边坡产生崩滑的规模有限。所以,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8.汩罗江

穿越点位于汨罗市新市镇附近,两岸堤高约6~8m,河岸间宽约260m,大约1983年出现过河水漫过两岸堤坝的现象。穿越处上游河段有采砂现象,拟利用已建忠武线长沙支线输气管道汨罗江隧道通过,危险性小。

9.捞刀河(湘潭支线)

穿越点位于长沙县果园乡南瞿家塅附近,为湘江一级支流,穿越处河流较曲折,属河道下游,河流坡降较小,河水宽约50m,河岸间宽约250m。由于管线工程采用大开挖法穿越河道,在施工扰动作用下,岸坡可能产生小规模岸滑。在河道中施工时,因松散土体处于饱水状态,也易产生滑塌,因此,施工过程中开挖断面不宜过高过长,应逐段进行施工,以免产生大规模的崩滑,对工程本身和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造成威胁。只要安全措施采取得当,预测岸坡和开挖边坡产生崩滑的规模有限。所以,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10.浏阳河

穿越点位于长沙县塱梨镇东南渡头附近,为湘江一级支流,穿越处河流较曲折,属河道下游,河水宽约150~180m,河岸间宽约270m。河床及其岸坡较平缓,由粘性土、砂土构成,土层较厚。河流顺直,冲淤平衡,河岸稳定。穿越河流采用定向钻法,地下水位埋较深,预测工程管道在穿越河道时不会引发两岸大规模崩塌发生,危险性小。

(四)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特殊土变形危险性的预测

1.软土

管道经过的湖北长江、大悟河、倒水、滠水及湖南的汩罗江、浏阳河冲湖积低平原地区,位于河流与湖泊边缘,有较大范围的软土分布,软土压缩变形垂直压力在100k Pa左右,容许承载力为20~98k Pa。由于该区段内河流深切,地形较平缓,坡角较小,在河流两侧,低洼湖泊、水田、藕田两侧分布有淤泥、淤泥质粘土及饱和粘土,其孔隙比大、压缩性高,且厚度变化大,垂向剖面上可能出现由结构密实的粘土与饱水粉细砂层、淤泥质土类呈间互成层的现象,这些地段土体岩性差异大,力学强度各异,若工程开挖或加载,一方面易导致不均匀沉降变形,另一方面若工程边坡形成后,易导致软土的压缩挤出坍滑,引起建筑物损坏。但本工程无论是管道,还是分输站,都是轻荷载构建,一般不会引发软土的变形,如果有个别重载设备和加压震动设备的安装,则有可能引起淤泥土地段小规模的压缩变形、压缩挤出坍滑。所以,建设过程中应对强度较低的软弱土进行清理,采取夯实压密措施,以改良土体、提高地基强度。

2.膨胀土

管道经过的丘陵山前垅岗平原和长江冲洪积波状平原(二、三级阶地)地区,有大范围的第四系中、上更新统粘性土构成的膨胀土分布。膨胀土中矿物成分以蒙脱石、水云母为主,化学成分以 SiO2、A12O3、Fe203为主。具有失水收缩,遇水膨胀的特点,自由膨胀率 Fs=30%~70%,膨胀力Pp=17~46kPa,有荷载膨胀率 VHa=0.025%~0.805%,属于弱胀缩性土。水分变化对膨胀土影响深度一般为4m左右,急剧影响层深度一般为1.8m~2.25m左右。

本工程在膨胀土区的施工方法主要为大开挖—沟底垫层—埋管压实的办法,埋置深度为1.2m,管道设计管径355.6mm。也就是说管道埋置位置一般在1.5~2.5m,正好是急剧影响层,膨胀土的胀缩变形活动正好作用于管道,不利于管道的稳定运行,这是不利的一面。另一方面人工开沟铺设垫层后,人为在管道沿线形成了孔隙潜水的含水通道,易接受降雨入渗,上层滞水广泛存在,在一定深度内降雨入渗与蒸发量大,为膨胀土体遇水膨胀、失水收缩创造了较好的环境条件。同时土体开挖后由于膨胀性,雨水浸入风化带内发育的裂隙中,使粒间联结力被削弱,土粒易于吸水膨胀。在平行坡面方向,吸水作用使土体横向膨胀势能显著增加,膨胀土坡上的土体沿坡面向坡脚方向产生位移,坡脚处较大的位移使该处抗剪强度首先越过峰值而逐渐降到残余值,在土体重力及大气降水入渗产生的静水压力作用下产生坍滑。

综上所述,本工程会加剧膨胀土的胀缩变形,但胀缩变形的规模有限,而且经过简单的施工工艺改良,还可以大大减弱膨胀土的胀缩变形,从而减少对工程的危害。所以,建设过程中应对强度较高的胀缩土进行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在现状评估中,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岩溶地面塌陷和采空地面塌陷不会因工程建设而引发或加剧灾害。

❽ 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有关防范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日,云南、广西、四川省(区)等地连续多次发生地震,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雨雪异常天气,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加。云南、广西等省(区)在地震发生后,立即派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组赶赴地震现场,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应急调查、排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防范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两会”将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依然艰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地震影响和气候变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值守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预报预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发生地震和强降雨雪后,要即刻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尤其对于公路、铁路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地区,要加强对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责成有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以消除隐患。

三、继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尤其是“两会”前后,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同志要轮流带班指导。要继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一旦出现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核对报告信息,并即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帮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部。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❾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4·20”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引发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地震灾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避灾临时安置点、灾后重建选址和灾害评估工作,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安全保障。尽最大努力防止群死群伤。在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其他各省(区、市)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确保工作主动

各地要分析形势,严判趋势,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这一生命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坚持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更加积极主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地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商有关部门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力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的建立,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

三、强化合作,确保工作到位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合作,根据雨情、水情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与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实做好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和学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避险,确保群众安全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派专家和专业队伍驻守,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依靠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强化预防避让,尽力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1日

❿ 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铁路、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的“三同时”制度,结合“十一五”各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对已建和在建的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和输油(气)管道工程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确保建设工程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

9.8.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水利水电建设多位于山区,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结合大江大河干(支)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展地质灾害治理,使威胁水利水电建设和运营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

(1)近期(至2010年)

1)三峡库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减灾示范工程。

2)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全国143座大型病险水库和543座重点中型病险水库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

(2)远期(2011~2020年)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

9.8.2 交通道路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由交通、铁路主管部门组织对已建和在建的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逐步开展工程治理。

1)青藏铁路(格尔木—拉萨)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质灾害治理。

2)国道219线改扩建工程(拉孜县查务乡—新藏区界)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治理。

3)国道108线成都—西安段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

4)川藏公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

9.8.3 矿山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建立国家级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实现矿山开发、土地复垦、综合整治、环境恢复相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

1)黑龙江省七台河煤矿,以采空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2)辽宁抚顺煤矿,以露天采矿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3)山西大同煤矿,以采空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4)贵州开阳磷矿,以崩滑流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9.8.4 油气能源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1)西气东输管道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宝成输油管道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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