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建议
㈠ 我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现状
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世纪70年代,在总结世界许多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因无预报无预防、有预报而无预防或有预报、有预防而没有组织实施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基础上,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已由灾后被动救灾,转为灾前主动地、有目的地勘查、监测、预报、预防和治理。在地质灾害防治的实践中,有预报、有预防并组织实施的实例越来越多。例如,1975年2月4日,辽宁省海城7.3级地震是我国乃至世界上预报预防最成功的震例。在震前,国家地震局和辽宁省地震局作出了准确的中、短期预报,特别是作出了临震预报,辽宁省政府据此向全省发布了临震预报,并布置了预测预防的对策,位于震中区的营口市,县政府采取了组织群众撤离等应急对策,虽然地震使建筑物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人员伤亡却大为减少,死亡的人数(1328人)仅为人口总数的0.02%。
20世纪90年代,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了未来12年(1999~2010年)中国地质灾害防治战略,包括东部地区首先是做好以国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防灾区划,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布局,避免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区和矿山采空区;中部地区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国土经济开发区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线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区段的地质灾害防灾区划;西部地区采取的防灾工作手段是避让,主要任务是做好重大工程设施的选址和保证居民区的安全。考虑到国家经济建设重点逐步西移的状况,应做好国土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灾区划,加强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工作,并且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时空的分布、形成机理与现今地壳变形研究,进行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分析,逐步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规律,做好重大地质灾害的事前防范工作。
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防灾法规。大力宣传、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若干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江河管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自觉性,以法规的形式来管理地质环境,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逐步把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法制的轨道。
3)建立起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做好如下工作:①做好以地质灾害现状、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总体部署的主要任务、基本措施、预期效果为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②拟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③做好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危险性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④做好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影响程度等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报。
4)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确定监测内容,并建立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实行防治信息化施工。
5)实施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的综合防治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防灾网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之路。
为加强对重大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做好建设工程场地地质环境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3月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2003年11月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凡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我国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2008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科学地划分出了1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即长江三峡库区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川滇南北构造带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桂西桂北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陕北晋西黄土滑坡重点防治区、黄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东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点防治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颁布,表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紧张有序的发展阶段。
小 结
本章的学习重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和工作步骤,难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步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借助一些简明的实例,通过直观教学法或图解法进行相关内容的讲解,学生上课前应对重点和难点进行必要的预习,课中、课后应对重点内容进行理解和识记。
复习思考题
1.地质灾害的类型有哪些?如何进行地质灾害的分级?
2.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哪些步骤?
3.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㈡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根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可以看出,评估区内单灾种评估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及洪水冲蚀等灾害比较严重且分布较广,其他灾种灾害相对较小且分布零星。综合评估也基本反映了这一规律。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及分布特点,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表5-31 甘肃段管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续表
表5-32 甘肃段站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1.崩塌灾害
一般采取远离的方式或避绕。难以避绕的岩质崩塌在施工前应削坡减载。
峡谷段的各类灾害建议采取浆砌块石护坡,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2.滑坡灾害
滑坡一般发育在黄土梁两侧斜坡中,梁顶基本无滑坡,管道应在梁顶通过。
一般采取远离滑坡的方式即可避绕。难以避绕的小型滑坡应削坡减载或进行工程防护。
峡谷段以避绕为主,不能避绕时,应进行工程防护。
小型滑坡可采用架空穿越。
3.泥石流灾害
泥石流沟与管道工程相交的地段,可以通过修建浆砌块石防冲槛减轻灾害。也可以采取加深埋设措施并夯实盖层予以处理。对切割较深的泥石流沟,亦可采取跨越避绕。
管道工程顺泥石流沟展布的东部地区,应尽量避开强冲刷一侧,选择沟谷阶地或台地布设管道工程,难以避绕时,应选择钢筋混凝土衬砌,在峡谷地带必要时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防止施工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4.洪水冲蚀
修建浆砌块石防护,夯实盖层或修建浆砌盖层,在防止侧蚀的同时更应防止下切冲蚀。
修建防冲槛以减轻冲蚀灾害。
穿越河谷、沟谷、冲沟时应深埋或架空穿越。重要的是应保持水流通道畅通或施工疏通工程。
平行河谷、沟谷、冲沟时应尽可能避开遭侵蚀沟岸,选择在稳定性相对好的阶地或台地上,或以钢筋混凝土衬砌沟岸。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
5.黄土湿陷灾害
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夯实盖层以防水体渗入。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采取冲击、碾压夯实的方法处理。
6.盐渍土盐胀及腐蚀灾害
置三合土防护层。
挖换土可有效降低盐渍土的盐胀及腐蚀灾害。
选择地形较高,水位埋深较大的地方避绕。或对管道进行防腐保护。
7.膨胀岩胀缩灾害
管道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管道5m之内不宜灌溉。
修建钢筋水泥管道防护墙,增加结构刚度,另外可以增设沉降缝等进行防护。
㈢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国土部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事要,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
㈣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对策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标准
采取综合性、预防性原则和定性、半定量方法,拟定苏沪段主要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危险性分级标准(表13-9)。具体综合评估时本着以防为主,两种或以上灾害就重不就轻来划分其危险性大小。
表13-9苏沪段主要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标准表
土地适宜性评估仅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防治地质灾害难易程度、投入资金等定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投入资金随之增加,土地适宜性差,反之则好。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针对苏沪段地质灾害现状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其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对照上述标准,综合评估结果见表13-10及图13-7。
纵观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苏沪段全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点,主要以缓变性地质灾害为主,无较大滑坡、采空塌陷点存在,但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的逐步发展,对管线的影响是深远的,潜在危险是很大的。总体来说东部(常沪段)管线土地适宜性较西部(宁镇段)差,统计评估苏沪段全线: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土地适宜性差的地段,苏锡常段长49.3km,占总长17.06%;危险性中等、土地适宜性一般地段长82.53km,占总长28.76%;危险性小、土地适宜性较好地段长156.84km,占全长54.16%。
表13-10苏沪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结果表
图13-7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苏沪段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二、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建议
(一)滑坡灾害防治
管线宁镇(下蜀—上党)段地形起伏较大,存在小规模滑坡和膨胀土边坡不稳定。建议对小滑坡和高坡土体加强施工期间监测,并做好护坡和地表排水措施。
(二)膨胀土灾害防治
建议管线路基施工时间安排在少雨季节(冬、春),施工时遵循快速开挖及时埋置和夯实的原则,尽量避免在斜坡体顶、中部和坡脚施工,防患于未然。重视管线穿越公路、铁路等交通工程时开挖膨胀土对其他工程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的防治
1.防治对策
(1)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大2000年9月颁布的《关于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确保地下水位不再继续下降,使地面沉降、地裂缝发展趋势得到缓解,降低地质灾害发展对管线的潜在危害。
(2)加大地表水厂建设,实行区域供水。应加快区域性水厂建设,以利达到压缩地下水开采目标,防止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发展。
(3)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加大超采地区人工回灌的力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随时掌握地面沉降、地裂缝发展动态。由于地面沉降的滞后效应,应开展人工回灌工作,快速恢复主采层地下水水位。
2.防治措施建议
(1)穿越苏-锡-常-沪管线,应适当增大其管道焊接强度,隔一定的距离安置伸缩管,增强其自身安全性。
(2)对穿越地裂缝附近部位设置地形变和检漏观测装置,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3)可填埋一定厚度的砂砾石后再埋置管线,调节地面沉降的作用;亦可在槽沟中设置活动式支座或收缩接头,减轻地裂缝三维活动各种应力的作用。
(4)应加强对软土地基的加固改良,工程勘察时应加强此方面工作。
(5)建议无锡分输站建设前进行地裂缝、岩溶塌陷灾害勘查评价工作。
㈤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5)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建议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群众科学防灾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术等无法满足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还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分解到村、到户、到人。二是加强排查,消除灾害隐患。重点抓好丘陵山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落实监测预报预警措施和避险场所。会同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预报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确保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管理人员。出现暴雨、特大暴雨的地区,要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密监测频率。三是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遵守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专报制度,保证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灾情险情信息及时、准确。四是加强保障,提高反应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地质灾害应急人员、车辆、经费和相关设备的到位。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随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应急调查等工作。五是加强监督,减少人为灾害。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开采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引发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六是加强宣传,增强防灾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丘陵山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和科学防灾救灾能力。
㈦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地质灾害总防治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治理,因地制宜。”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山西支干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具体情况,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级
根据已有和潜在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分为重点防治点(段)、次重点防治点(段)和一般防治点(段)。分述如下:
1.重点防治点(段)
(1)管线穿越的霍西煤田、东山煤田采空区、平遥祁县地裂缝密集区、黄河、汾河砂土液化区,均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防治工作需在工程建设前进行。
(2)管线沿线穿越的不稳定斜坡,H1、H3、H19滑坡、B10崩塌要进行重点防治,防治工作需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对运城盆地GL1地裂缝、临汾盆地GL2、GL3地裂缝要进行重点防治,防治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期进行。
2.次重点防治点(段)
(1)管线穿越的湿陷性黄土区、盐渍土、软土、人工堆积土分布区,泥石流(潜在泥石流),洪水冲蚀对管道有一定的危害,防治工作需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2)对离管线较近、对管线有潜在威胁的不稳定斜坡、滑坡、崩塌等,防治工作可在工程建设后进行。
3.一般防治点(段)
对离管线较远的地质灾害点,作为一般防治点,防治工作可视工程情况而定。
表9-20 山西支干线各站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针对各种灾种(包括潜在的地质灾害)的特点、发展演化的过程和阶段以及制约和诱发因素,提出防治对策与措施的建议如下:
1.采空塌陷和地裂缝
考虑到管线穿越的霍西煤田、东山煤田采空区地裂缝、塌陷灾害发育,现状和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均大,工程治理难度较大,建议管线避让,重新踏勘选线。
建议在霍州—灵石段管线沿大运高速公路东侧50m外穿越,该区段绝大部分地段未开采,可为管线留设保护煤柱,或部分利用高速公路留设的保护煤柱,另外遇到采空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少,易于治理,但地形高差较大,不稳定斜坡较多。原管线长66km,改线后58.4km,较为经济,改线方案见图9-8。
太原东山煤田区,管线向西避让穿越东山煤矿、长沟煤矿等采空区和人类活动密集区;向东避让虽可减少采空区行走线路,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大型采石厂矿和其他问题。管线在工程勘察阶段需重点勘察,并在工程建设前,对地裂缝、塌陷进行治理。该段宜全部采用抗变形结构铺设管道,其方法是在输油管道底部铺设一定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层,必要时在管道两边加设钢筋混凝土墙,形成钢筋混凝土框,并在管道两侧预留一定的错动空隙。
2.地裂缝
对运城盆地、临汾盆地GL1、GL2、GL3地裂缝延伸方向可能涉及的地段,管道宜采用抗变形结构。并对其地裂缝设置变形观测装置,定期观测。
平遥—祁县地裂缝发育密集且规模大,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程度大,影响管线长同时威胁祁县分输站安全,采取一般治理工程效果不一定有效,建议管线避让,重新选线。提议管线从平遥城西K380北上绕过地裂缝密集区后沿两条裂缝间(GL11与GL12)穿越至K430处与原线相交,分输站也设此地,可减少其危险性。原线路长50km,改线长度约51.3km,改线方案见图9-18。为防患于未然该段管材及管道敷设均宜采用抗变形结构。并对GL4、GL7、GL10、GL12地裂缝设置变形观测装置,定期观测。
3.不稳定斜坡
管线穿越不稳定斜坡较多,在施工开挖过程中首先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坡体坍塌。①针对不同高度、不同坡度、不同岩性的坡体选择安全坡比;②减少坡体前缘压力,施工工程活动和材料堆放距离坡缘20m以上;③为管道砌筑护体;④尽量不要大面积破坏原有坡体形态;⑤必要时削方减载处理。
4.滑坡、崩塌和岸边坍塌
避让管线穿越的H1、H3、H19滑坡,B10崩塌。对汾河岸边坍塌地段要加大管道埋设深度,同时对岸边进行砌护等措施。
5.泥石流和洪水冲蚀
(1)在管线经过的洪水冲沟和泥石流沟时,修建防冲蚀护坡等防护工程,应加大埋设的深度,同时要加保护层。
(2)在管道沿线应加强植树种草,以利水土保持。
6.地面沉降
管线穿越介休地面沉降的边缘地带,为防止地面沉降引发的地裂缝危及管道,该段管材宜采用抗变形结构。
7.黄土湿陷
对于Ⅰ级、 Ⅱ级自重或非自重湿陷性黄土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
对于m级自重或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冲击碾压、土桩挤密法处理。同时做好坡面排水工作。
8.盐渍土盐胀与腐蚀
(1)首先在选输油管材时,应选用抗腐蚀性强的管材,同时管外采用先进的防护层等抗腐蚀工艺。
(2)适当加大管道的埋设深度,设置隔离墙等。
(3)埋设管道的基槽回填前,底部应铺设一定厚度的粗砂层,以隔断有害毛细水上升通道。
9.地震液化
根据今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提供的液化层的深度分别采取挖除液化层、加密法。如振动加密、砂桩挤密,强夯等措施。
图9-18 管线绕避构造地裂缝改线方案图
㈧ 信息专报中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怎么写
七、地质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底子急待查清,市级防治规划急需编制。
目前,我市祁阳、东安、零陵、道县4个县区己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新田、江永两县正在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其余5个县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全市地质灾害底子不清,防灾工作缺乏针对性,同时影响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支持永州完成全市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建议市政府将去年拟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地质环境遗留问题较多。近年来,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等违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一些矿区已是千苍百孔,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汛期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危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建议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全市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80余处,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急需治理,治理任务艰巨,治理资金缺口很大。尤其是江华县蔚竹口乡政府驻地滑坡和两岔河乡俊山村滑坡、祁阳县内下林场内下村滑坡和潘市镇高山村滑坡、双牌县城文化西路滑坡和茶林乡中学滑坡、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滑坡、东安县城青山坞滑坡等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较大险情,急需采取工程治理或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力度。
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地质环境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不相适应,加之尚未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机构——地质环境监测站,日常技术工作依赖从409队和煤勘三队临时抽调技术力量来完成。为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市政府批准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建议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在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醒目位置粉刷警示标语、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悬挂警示横幅、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能力。
2、进一步完善以群测群防为重点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继续完善以乡(镇)、村、组为基础,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各乡(镇)、村、组要落实专门联络员,明确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它们在防灾中的主力作用。要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使群测群防网络真正发挥作用。
3、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为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尽快行动起来,收集规划材料,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落实项目经费。
4、建立健全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度。
我市地质灾害多,防治经费缺口大。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广泛筹措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治理,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诱发单位出资治理;三是建议出台政策,从土地出让金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5、建立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应急救助机制。
过去一段时间,地质灾害防治以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理等工程措施为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资金投入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用有限的资金来治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搬迁避让和应急救助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建立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应急救助机制。
6、加强采矿行为监管,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管,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地质环境保护,拒不恢复或治理的,责令限期恢复和治理,逾期不执行的,责令停止开采,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力度,切实督促采矿权人缴存备用金,对不缴存或不足额缴存的,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或办理延续登记。
7、认真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批办法》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凡不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或采矿许可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及城镇居民建房的指导,防止将房屋建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㈨ 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7.5.1海(咸)水入侵
广饶县东北部发生了较严重的咸水入侵,采用Pearl生长模型预测,2000~2010年咸水入侵平均速度达到240m/a。地下水疏干性开采和咸水入侵使有限的淡水资源面临枯竭和污染的危险。颜徐和稻庄一带改为渠灌,2000年和2003年后年引客水分别为721×104m3和1100×104m3进行补源,即能够在颜徐和稻庄一带形成淡水帷幕。到2010年,花园和稻庄镇南两漏斗中心水位标高各为-14.00m和-12.66m,地下水位下降一段时期后,又逐步回升。如果实施得到的优化方案,既能够阻止北部咸水的入侵,同时区域地下水位也将得到逐步回升。
7.5.2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一种缓变的、不可恢复的地质灾害。据有关资料,当不考虑1980年以前的地面沉降时,实测沉降测量剖面上的年均沉降值为0.9~43.1mm,局部地段沉降速率较快,为了减少由其引起或加剧的海水入侵、海岸侵蚀、风暴潮、洪水泛滥等灾害,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进一步查清地面沉降现状及诱发因素,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
7.5.3土壤盐碱化的防治
土壤盐碱化的影响因素较多,气候因素虽然是一个主要因素,但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是不易改变的。因此,盐碱化防治应从治水与治土的角度考虑。
1.控制地下水位
地下水位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土壤的积盐作用减弱,降水、灌溉对土壤盐分淋洗作用加强,所以土壤盐分逐渐减少。控制地下水位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若单纯以抽取地下水的方式是很难办到的,但多途径多方法综合运用,则会达到经济可行的目的。
(1)建设良好的地表排水系统:通过排水沟渠的建设,可以使地表径流畅通,避免积水的形成,减少地表水渗入补给地下水,另一方面,使排水沟渠的深度在地下水位以下,在非雨季尚可排泄一定的地下水。
(2)科学地引黄灌溉:区内现状的引黄灌溉多以漫灌的方式进行,使灌溉水一部分渗入地下,另一部分蒸发,用于作物生长的水分所占比例较少,长期下去,渗入地下和蒸发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加剧土壤积盐过程。因此,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不仅是有节约水资源的意义,而且对土壤改良亦具有积极意义。
(3)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淡水、微咸水:区内除广饶县南部外,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很低,但区内分布有一定范围的浅层淡水、微咸水,可作为枯水期的灌溉用水。并制定鼓励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的政策,使油田开采注水、工业冷却、空调用水等利用浅层地下水。而关于黄河三角洲地区细颗粒含水层取水技术方法,也正在进行专题研究,已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2.改善土壤结构
土壤的盐碱化与土壤的颗粒组成特征和结构特点都有较密切的关系,因此改善土壤结构也是一条重要措施,可以通过增施有机肥,秸杆还田等方法来改善土壤结构,破坏土壤的毛细作用,控制或减轻盐分上升到地表,从而达到防治盐碱化的目的。
上述措施对盐碱化的治理都是相辅相承的,任何单一措施都难以根治这一地区的盐碱土,因此说,土壤盐碱化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政府干预,制定相应的激励与制约措施和政策,建议尽快建立土壤改良试验基地,开展试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