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㈠ 云南省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是多少
一、补助标准
一般搬迁户:省级补助2.5万元+市级补助1.5万元+县级补助1.2万元=5.2万元/户。古内蔺叙永搬迁容户及其他区县贫困搬迁户:省级补助3.0万元+市级补助1.5万元+县级补助1.2万元=5.7万元/户。
二、实施流程:
由各区县政府组织专业调查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调查成果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各区县据此将符合条件的危险区农户纳入《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各区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搬迁安置规划分年度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任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报区县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长远计划。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内辖市)、地容(市)、县(市)四级和部门规划。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跨行政区域的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应该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时期内需重点发展的防灾技术手段等。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防治原则和目标,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危险区的划定,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防治措施,预期效果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计划部门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㈢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区特征
地质灾害防治区既是客观划分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又反映了地质灾害防治方向。根据区域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以及区域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规律、地质灾害防治方向将全国分为6个地质灾害防治区(表5.1;图5.1):①东部平原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Ⅰ);②东南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Ⅱ);③西北内陆盆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Ⅲ);④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治区(Ⅳ);⑤西南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Ⅴ);⑥青藏高原地质灾害防治区(Ⅵ)。
表5.1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特征简表
5.2.1 东部平原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Ⅰ)
本区包括黄淮海平原、燕山山地、呼伦贝尔高原、大兴安岭及其以东的广大地区,东界为国境线和海岸线。在地貌上位于我国地貌的第三级阶梯,以平原为主,东北平原边缘为丘陵山地。行政区划包括我国东北地区的辽吉黑三省和内蒙古东北部,环渤海地区的天津、北京东南部、河北大部和山东西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江苏大部、上海和浙江杭州,以及黄淮地区的河南东部和安徽北部。该区人口密度大,工业发达是我国的主要经济区之一。
华北平原和松辽平原存在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华北平原自新生代以来一直是断续沉降地带,第四纪沉积极为发育,其沉积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为200~600m,坳陷区最厚达1000m以上。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量大于200mm的地区达42120km2,大于1000mm的地区为755km2,大于300mm的面积达18718km2,大于500mm的面积达6430km2。松嫩平原规模大、地形平坦,巨厚的松散沉积物的岩性主要为砂石及砂砾石,并含湖沼相的淤泥质土、泥炭、厚度为6~10m,结构松散,多呈层状分布。承压水含水层广泛分布。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大部分集中于大庆油田采油井口附近,在大庆市区已形成两个面积为2000~3000km2的东西向大漏斗,其中心区地下水位埋深近50m。普遍发生房裂、墙体倾斜和地裂。
本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东中部、辽宁东部和西部、吉林东部以及黑龙江东部的山地地区。地质灾害分布比较密集、危害较大且能代表本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类型的典型地段有两处:一是辽宁抚顺等矿区滑坡、泥石流发育地段;二是黑龙江鸡西七台河地面塌陷发育地段。
从危害程度看,截至2002年共有58.76万人受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威胁,潜在灾害损失为41.16万元。受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威胁较严重的市(县)主要分布在辽宁抚顺市露天区,江苏徐州市、铜山县,黑龙江七台河市。
该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和松辽平原等地区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以及辽宁、黑龙江等矿区的地面塌陷。
5.2.2 东南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Ⅱ)
本区包括我国东南部淮阳山地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的广大区域,东界为海岸线。在地貌上位于我国地貌的第三级阶梯,为低山丘陵,地形切割和风化作用强烈,风化层厚度大,植被发育。行政区划上包括浙江大部、安徽南部、湖北中东部、湖南东部、江西、广东、河南南阳。该区的突出特点是人口众多,密度大。
本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滑坡、崩塌以小型土质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分布在安徽南部、浙江中部、江西西部、广东东北部、福建中东部地区。本区东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西部以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分布比较集中、危害较大的且能代表本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类型的典型地段有3处:一是闽、粤、浙东南低山丘陵滑坡、崩塌发育地段;二是皖南、浙西北中低山滑坡、地面塌陷发育地段;三是赣西、湘南低山丘陵滑坡、地面塌陷发育地段。
据1999~2001年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本区因地质灾害造成109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9582万元。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是滑坡灾害,共617人死亡;其次是泥石流灾害,死亡196人;地面塌陷、崩塌造成死亡人数分别为162人和121人。滑坡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地质灾害所造成经济损失的73.14%。
1990年9月浙江平阳县山外村滑坡,规模117m3,造成5人死亡,14人受伤,100余人轻伤,毁房1073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100万元。
1987年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方家湾村滑坡,规模5000m3,造成3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台风降水和人类活动作用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5.2.3 西北内陆盆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Ⅲ)
本区范围东界为大兴安岭的西麓,南界自小腾格里沙漠,沿集宁东南部的丘陵地北坡,向西穿过黄土高原的北缘,沿祁连山和昆仑山的北麓直至我国最西部的帕米尔高原,西界和北界为国境线。包括新疆大部、甘肃北部、内蒙古西部和中部、宁夏北部。这一地区的特点是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主要地质灾害为发育在山前地区的滑坡、泥石流。
本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新疆中部。地质灾害分布比较集中且危害较大。地质灾害类型的典型地段主要有新疆伊犁谷地滑坡泥石流发育地段。
据1999~2001年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本区因地质灾害造成34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05万元。其中滑坡灾害造成253人死亡。
图5.1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区划重点防治区图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交通干线、矿产基地、居民地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
5.2.4 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治区(Ⅳ)
本区位于黄河流域中部,其范围在长城一线以南,秦岭、伏牛山以北,西以乌鞘岭、日月山为界,东抵吕梁山。包括青海东部、甘肃东部、宁夏南部、陕西北部、山西及河北西部。
本区位于我国地貌的第二级阶梯,主体海拔为1000~2000m,黄土厚度一般为50~100m,最厚可达250~300m,是世界上黄土分布最广,沉积最厚的区域,也是滑坡和泥石流的发育区。区内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基地,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与地裂缝问题突出。
本区新构造运动活动强烈,地形切割较强烈,沟谷比较发育,河流不断侵蚀岸坡,常在河、沟谷形成深达10~30m的陡坎。
本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西中南部、陕西中南部、甘肃南部、宁夏南部,以及青海西宁地区。西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东部以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和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分布比较密集、危害较大且能代表本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类型的典型地段有两处:一是黄土高原南缘与秦岭过渡地带滑坡泥石流发育地段,主要包括陕西蓝田、凤县、宝鸡市,甘肃镇原、永清、武山、天水、礼县、会宁,青海西宁、民和、湟中。二是晋中南地面塌陷地裂缝发育地段,主要包括山西阳泉、沁源、阳城、襄垣、娄烦、翼城、阳城、河曲、榆次。
本区滑坡主要发育于黄土、第四系含砾粘土、亚砂土、亚粘土、粉土和新第三系泥岩中,土质滑坡占滑坡总数的72%,古近系砂砾岩次之,其他时代较老的地层中仅少量发育。黄土、软弱层状泥岩岩组,软弱层状千枚岩组和断层破碎带以及残坡积层构成了本区的易灾岩组。
据1999~2001年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统计,本区73.87%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雨季的7~8月,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7~8月,但崩塌略有不同,52.2%的崩塌发生在7~8月,47.8%发生在3~6月和9~10月。区内地质灾害的分布与活动均具有周期性变化规律。但各种地质灾害周期时距不一。地质灾害的周期主要受活动断裂、地震、新构造运动以及降水和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制约,其中地震和降水的控制作用更为突出。
滑坡和泥石流的主要诱发因素为暴雨。据统计,近20年来81%以上的滑坡形成于暴雨之后,99%以上泥石流形成于暴雨之后。
崩塌的诱发因素除暴雨外,人为工程活动对崩塌的诱发作用也非常明显,据统计,57%崩塌是暴雨诱发的,41%由人为工程活动引起。人为工程活动主要是边坡坡脚开挖和破坏植被等。另据统计,有5.8%的崩塌是地震诱发的。
1999~2001年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表明,本区因地质灾害造成120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泥石流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多,达838人;其次是滑坡灾害,死亡231人。
1985年8月12日发生的甘肃省武山县桦林沟泥石流,造成沟口天局村彻底被毁,死87人,伤212人,冲毁房屋408间,冲走牲畜82头,粮食20多万斤,直接经济损失253万元,灾情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1999年7月,该沟再次暴发泥石流,将沟口1000余亩小麦全部冲毁,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武山县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217人,直接经济损失3400万元,其危害范围遍及全县各个乡镇。
1920年,海原地震引起1处滑坡,即导致77人死亡。
1985年10月4日,陕西省蓝田县因开挖坡脚和暴雨引起的黄土崩塌,造成11人死亡。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重要城市矿区、交通干线黄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以及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缝。
5.2.5 西南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Ⅴ)
本区位于我国中部山区,其范围在秦岭以南,经武当山,雪峰山,以云开大山西缘一线为东界,西达岷山、横断山和哀牢山以东,南为国界。包括云南东部、贵州、广西大部、重庆、四川东部、湖北西部及甘肃和陕西南部、河南西部。
这一地区地貌上处于我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地形上,以切割强烈的山地、高原为主,新构造活动和地震强烈,气候条件复杂。
本区主要易滑岩类有泥岩、页岩、凝灰岩、片岩等软弱岩层。易崩岩层有灰岩、砂岩等软弱岩层相间的地层。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为发育的地区。
本区地质灾害在6个区中最为发育,主要分布在甘肃南部、湖北大部、湖南西北、贵州北部以及广西北部地区。西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分布在贵阳-安顺和六盘水地区。地质灾害分布比较集中,危害较大且能代表本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类型的典型地段有5处:①青藏高原东缘滑坡、泥石流发育区;②长江三峡地区滑坡、崩塌发育区;③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发育区;④云贵高原滑坡、泥石流发育区;⑤湘南丘陵滑坡、地面塌陷发育区。
据1999~2001年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本区滑坡和泥石流的主要诱发因素是暴雨。据统计,滑坡86.6%为暴雨诱发,泥石流97.28%是暴雨诱发。本区因地质灾害造成47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35亿元。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是滑坡灾害,死亡2063人;其次是泥石流,死亡1317人。地面塌陷死亡人数为14人。
1979年11月,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郊乡发生泥石流,死亡146人,毁坏房屋320间,农田572亩,阻断道路5处,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
1991年9月23日,云南省昭通市盘河乡发生规模为4050万m3的滑坡,造成216人死亡。
2003年7月11日23时,受特大暴雨影响,四川省丹巴县距县城33km的巴底乡邛山沟,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18人死亡,33人失踪,71人被困,冲毁省道211线1000余m,人行便桥5座,经济损失严重。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局地暴雨和地震引发的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云、贵、桂岩溶地区和矿区的地面塌陷。
5.2.6 青藏高原地质灾害防治区(Ⅵ)
本区范围北起昆仑山、阿尔金山和祁连山,南至喜马拉雅山,西抵国界,东达岷山、横断山和哀牢山,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包括西藏、青海大部、云南和四川西部、新疆和甘肃南部边缘。
本区处于我国地貌的第一级阶梯。山地海拔在3000~4500m以上,峡谷相对高差为2000~3000m,35°以上陡坡占总区域的20%以上。该区地质灾害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灾害体的规模较大。本区易产生滑坡和崩塌的岩性主要为泥岩、片麻岩以及板岩和碎石土等。这一地区的另一突出特点是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
本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四川西部、西藏东南部、云南西部、青海东部。地质灾害分布比较集中,危害突出的地段有两处:一是易贡藏布流域泥石流和滑坡发育区;二是青藏高原东缘滑坡和泥石流发育区。
据统计,1970~2001年因地质灾害造成196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3亿元。滑坡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多,为1519人,其次是泥石流灾害,造成403人死亡。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云南省元阳县地质灾害成灾20余次,导致553人死亡,4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8亿元。1989年1月28日,位于县城中心的大礼堂后山发生大规模滑坡,15万m3的滑体以每小时19.7~35.0cm的速度向下滑动。1月31日,县电影院、文化局等10余处房屋被毁,城中心县城建局大楼至老干部活动室一带的地面明显隆起。城区供水、供电、通讯几次中断,公路被毁,92栋房屋成危房,28个单位和203户居民被迫紧急疏散,城区近50%的居民不同程度受到滑坡的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2000年4月9日晚8时左右,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易贡藏布河扎木弄沟发生大规模山体滑坡,历时约10分钟,滑程约8km,高差约3330m,截断了易贡藏布河(河床高程2190m),形成长约2500m,宽约2500m的滑坡堆积体,其面积约5km2,最厚达100m,平均厚60m,体积2.8~3.0亿m3。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冻融作用和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在河流和道路两侧形成的泥石流和滑坡。
㈣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平面图包括哪些内容
灾害分布,治理工程分布,等高线,建筑物,控制点,文字说明,图例,主要工程量
㈤ 云南省为避让地质灾害共搬迁近10万人
据报道,近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通报称,自2013年以来,我省已搬迁避让受地质灾害隐患威内胁容群众5万多户、25万余人,据透露,今年搬迁10万人,截至6月28日,今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178.2万元。
据介绍,解决地质灾害威胁的最好办法是搬迁,云南省自2013年以来,已搬迁避让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5万多户、25万余人,据透露,2017年一共搬迁了10万人。
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年)
(国土资发[2001]79号发布)
前言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的危害。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0年2月,地质矿产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印发了地质矿产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实施10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99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规划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区和矿区。岩溶塌陷分布广泛,自1949年以来,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近千起,塌陷坑总数3万多个,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区最多。矿区(以采煤为主)采空塌陷十分严重,仅华北、华东地区的煤矿区采空塌陷每年就达10.5万亩。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亿元。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东部平原地区,全国已有上海、天津、苏州、无锡等40多个大中城市出现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虽不致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它多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尤为严重。
地裂缝已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多个县(市、区)发现400多处,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为严重。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自1988年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使我国为防治地质灾害而开展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先后完成了长江、黄河等11条大江大河和成昆铁路、宝成铁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环境工程地质普查;特别是完成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环境地质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4号部长令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开始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进行了长江三峡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鸡扒子滑坡、重庆豆芽棚滑坡等200多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监测网络初具规模,预报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对一些危害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开展了专门的监测预报。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受灾害威胁地区干部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适合中国国情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应急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5.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从1993年开始,先后颁布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目前已有铁道、建设、煤炭、水利、电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矿等11个行业所属的400多个单位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此外,举办了多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培训班,培养了一大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尽管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制不够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全国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因此,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4.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
5.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威胁谁出资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是:用15年的时间,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国致灾地质作用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通过这一阶段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变我国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使我国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有明显降低。
分段目标是:
到2005年:
1.进一步掌握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的分布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
2.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覆盖到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700个县(市、区)、占国土面积约50%的范围,并初步形成全国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在三峡库区等重要地区实行立体监测。
3.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国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
4.建立规范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
2.在防治技术方法和地质灾害体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致灾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体部署
根据我国地质环境条件和致灾地质作用分布特点,结合全国国土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防治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区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按东、中、西部进行部署。
(一)东部平原地区
即大兴安岭—太行山—雪峰山一线以东,衡山—黄山一线以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东部、湖南中东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北部。这一地区,总体上地势低平,经济比较发达,生态环境相对较好,主要的问题是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灾地质作用。采矿特别是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这一地区比较常见的致灾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区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规模虽不大,由于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较严重。这一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强行政管理,科学部署地下水开采井位和开采层位,通过高效的全自动监测网络,严密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减缓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国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并据此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布局,避免将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区和矿山采空区,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东南丘陵区
即雪峰山—十万大山一线以东,衡山—黄山一线以南地区,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广东等地区。这一地区内丘陵区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灾作用。除此之外,广东等地采石场常常发生崩塌。针对这一地区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现实,要加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别要注意将防灾与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走开发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对农村丘陵山区的点多面广的致灾地质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机制,普及基本知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中西部山区
即大兴安岭—太行山—雪峰山一线以西,祁连山—岷山—龙门山—玉龙雪山一线以东,龙首山以南地区。包括河北西部、甘肃、陕西、山西、四川大部、重庆、云南大部、贵州、广西等地区。这一地区,地形上,以切割强烈的山地、高原为主,新构造活动强烈,气候条件复杂。这一地区不仅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和城镇建设的重要地带,也是农、林、牧业生产的主要基地。区内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为常见,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区。这一地区要在全面开展相应的环境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国土经济开发区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线等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多发区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工作。要特别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展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将城镇、重要设施建在受致灾地质作用严重威胁的地区,确保重点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针对这一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点多、面广,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在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系统,加强监测预报;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对危害严重的隐患点采取防治措施。三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中开发”和“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
(四)西部地区
主要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云南西部地区。矿产、能源、森林资源丰富,国土开发程度较低,地壳活动频繁。这一地区可分为两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区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致灾作用为主。这一地区的突出特点是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而致灾地质体的规模又很大,所以防灾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让,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城镇集中居民区危害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尽快编制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点要加强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工作;对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好长江上游、黄河上游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对可能开发的大型矿产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环境地质综合评价。
北部内陆盆地区主要问题是荒漠化和盐渍化。主要的防灾手段是加强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特别要注意在沙漠边缘地区寻找地下水源,建立绿色屏障,并逐步向沙漠区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2001~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环境地质(以灾害地质为重点)调查工作。此项工作自1991年开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国的区域环境地质调查(以灾害地质为重点)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国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础。
(1)对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十分严重的700个县(市、区),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按《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将所有对主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有较大威胁的灾害危险点基本调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个县(市、区),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为严重的500个县(市、区)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地方各级政府出资完成。
(3)其余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轻的县(市、区)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各县(市、区)出资完成。
2006~2015年:
1.完成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2.完成全国规划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在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时,采取专业队伍与当地村镇干部混合编队的方法组成联合调查组,每发现一个隐患点,即由当地政府领导指派当地群众按调查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监测。重要隐患点,则由乡镇政府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制定防灾预案。2005年以前,监测机构落实到县(市、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全部结束时,全国所有调查出来的灾害隐患点都要有明确的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由此形成一个覆盖全国主要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
2.专业骨干网络建设
对一些危害相当严重,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灾害隐患点,由专业人员利用现代化仪器进行站网式监测。
2005年以前,以三峡库区崩塌滑坡、苏锡常地区(苏州、无锡、常州)地面沉降监测为主。监测数据达到适时传输、自动处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盖全国的以站网式监测为骨干的立体监测网络。建成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指挥系统。
3.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成以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险情鉴定,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三)信息网络建设
在进行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时,按统一要求填写调查表,由此形成地质灾害基础信息,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网络。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结构,提供动态查询的主要地质灾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个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公众自由查询系统。
2005年底,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国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使一般民众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任何一个目的区的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致灾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围;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建设
为提高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为探索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途径,2015年以前,分别在三峡库区、陕西关中地区、太行山地区、龙门山地区、江西宜春地区、云南东川地区、广东深圳市建立示范区。
1.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
2001年,全部完成库区1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建立19个县级监测站,初步建成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建立全库区的RS监测系统,完成首次1∶1万航摄飞行;建立全库区的GPS控制网、基准网。
2002年,建成库区以60个危害严重的致灾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为主体的监测预报网络。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适时传输和自动分析。
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的建成将为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建设提供最直接的经验。
2.陕西关中、太行山、龙门山、江西宜春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群测群防示范区建设
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4个示范区,主要是通过详细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并对当地灾害历史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各地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区的临界暴雨强度,通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利用较为精确的天气预报进行区域性灾害预报。在此基础上,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完善监测预报系统。
3.云南东川泥石流灾害治理示范区建设
2003年开始启动,在我国泥石流博物馆———云南东川选择危害面较大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采取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和少量资金补助,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治理,获得土地使用权。通过示范,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探索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新路,以减轻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经济压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示范区建设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来工程勘查中积累的大量资料,特别是钻孔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查和详细研究,进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险性的详细分区,建立深圳市地质环境状况公众查询系统,一方面,利用该项成果调整城市规划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单位、个人投资工程建设时的参考依据。该项示范区建设2001年启动,2003年建成。
(五)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环境地质调查等已有资料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中国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我国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峡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2.完成我国七大经济区域(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及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5省区、西北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3.完成我国规划的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4.完成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5种常见的、多发的致灾地质作用的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
2015年以前完成全国地质灾害严重的700个县(市、区)的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则实行国家、地方和受威胁单位共同出资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2.在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除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依旧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外,自2006年开始,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逐步推行政府强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经费除极个别的特殊情况由政府补贴以外,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出资。使危害严重并需要进行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大部分得到有效处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之一。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的实施。在各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省、地、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均应设置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并规定其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落实到县(市、区),地质灾害严重的乡村要有地质灾害监测员。
(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把法制建设放在首位,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2001~2005年拟制定以下法规、规章: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法规);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章);
(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章);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管理办法(规章);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办法(规章);
(6)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防灾制度(规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镇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
在努力推进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引导、促进地方性法规的建设。
(三)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国家、地方及部门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标纳入相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要保证规划实施,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保证。遵照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和“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实行分级防治。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设经费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以中央财政为主;各产业部门所辖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各部门负责;广大城乡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门、企业为主,中央财政为辅,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进步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灾应急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要分轻重缓急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难题。首先,要通过专门的研究,总结出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等,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较长时间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监测技术从试验阶段逐步过渡到实用阶段;最后,要逐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研究、致灾地质作用过程模拟与过程控制研究,以及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研究。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2005年以后要特别注意加强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
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已为社会认可,效果明显。为尽快完善管理手段,还必须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意识与水平
大量的事实说明,群众普遍对预防地质灾害意识淡薄,防灾知识缺乏,以使致灾地质作用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介,深入系统地介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经验,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调动他们和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农村和乡镇。要集中力量办好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及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培训班,使全国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严重的700个县(市、区)的地矿行政领导基本上都要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用2~3年的时间,通过各种形式,把10000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村镇的有关干部群众轮训一遍。
㈦ 云南主要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分布
云南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震
和山体滑坡
地震的主要原因是云南正好在地震内带上
和日本一样
都是在容还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
常年4级以下的地震很多
山体滑坡是因为云南山林过度开发
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连续几天阴雨的天气就会有大大小小的滑坡出现
主要分布
地震主要分布在云南全境
除少数几个城市少有
如下关(也就是大理了)昆明(市内)少有发生外
其他地区都常有发生
㈧ 如何贯彻落实《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立案》
忧百姓之忧,虑百姓之虑,解百姓之困,铸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决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国之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规划、深入开展调查评价、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隐患动态巡查排查、提高分类治理水平、提高应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灾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十项重大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实现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的转变;2011年以来,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通知》,对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分工、监测员制度、工作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事项之一。出台并实施《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期间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基本情况
山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
级以上烈度地区占国土面积的84%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占国土总面积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22469个,其中因自然因素引发的20526个,人为因素引发的1943个;滑坡约占隐患总数的75%
㈨ 云南常见自然灾害及防灾减灾措施
地质灾害是云南省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
秦光荣提出,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要重点抓内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容强监测预警,搞好监测预警队伍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技术,加强排查预警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通过监测预警实现临灾避让;二要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抓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重视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三要加强灾害救治,增强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地质灾害过程中处置、群众避险自救互救、灾后恢复重建等能力;四要加强物资储备工作,强化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强化应急资源管理,为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保障;五要加强灾害评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完善地质灾害评估数据库,减轻灾害损失;六要加强科学治理,突出科学规划,树立科学理念和方法,依托科技进行防治,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