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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2-19 23:17:12

㈠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4·20”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引发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地震灾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避灾临时安置点、灾后重建选址和灾害评估工作,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安全保障。尽最大努力防止群死群伤。在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其他各省(区、市)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确保工作主动

各地要分析形势,严判趋势,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这一生命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坚持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更加积极主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地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商有关部门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力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的建立,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

三、强化合作,确保工作到位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合作,根据雨情、水情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与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实做好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和学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避险,确保群众安全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派专家和专业队伍驻守,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依靠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强化预防避让,尽力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1日

㈡  汛后核查

(1)县、乡两级群测群防组织应当在汛期结束后,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回案、地质灾害隐患点答(区)防灾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2)编制核查报告。核查结束后,应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核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

地质灾害隐患点(区)防灾预案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㈢ 年度全国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本报告所指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评估方式采用收集资料和综合分析,评估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评估重点是国家层面关注的重大地质灾害,即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本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相关数据。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403起,其中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地面塌陷371起、地裂缝301起、地面沉降28起,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有203起,共造成481人死亡、188人失踪、264人受伤。与2012年同期相比,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7.5%、78.4%和93.2%(表1)。

表1 2013年与2012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2013年我国除上海、天津外的其余29个省(区、市)均发生过不同数量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甘肃、四川、广东、湖南、浙江和广西等省(区、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四川和广东等省;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西藏和云南等省(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四川和辽宁等省。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明确指示。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通过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研讨工作推进措施并部署全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为全年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2013年,在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下,在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专家和群测群防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2013年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认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国已有21个省份、161个市、99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6个省份、171个市、42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我部建立了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和7个区片应急专家队伍,就近指导地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二是中央和地方加大了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208个市(地、州)、1179个县(市、区)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三是加强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地质灾害勘查1万余处;四川芦山“4·20”地震发生后,派出67个工作组、500余人次开展震区地质灾害调查,编录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在三峡库区建立了255处重大崩塌滑坡和重点库岸段的专业监测网并实施了专业监测,完成了28个县(区)级监测站的建设和县(区)、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了对3049处崩塌滑坡(涉及59.5万人)动态有效监测,并启动了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国共有2032个城乡建设及相关规划、10万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5万个隐患点进一步完善了防灾预案;四是应急演练与技术培训工作卓有成效。2013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演练与培训123次,参加人数达4万多人次;全年共培训群测群防员超过40万人次。五是总结经验,推广成果。调研总结各地防治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通过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各地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明显提升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

(二)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我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协同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开展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通过建立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323个市(地、州、盟)、1880个县(市、区)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已被社会各界尤其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的人民群众广泛接受。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总结了预警工作机制、技术方法和减灾成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为改进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各级地方政府努力加大全国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2013年投入资金超过200亿元。三是与水利、教育、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和科技等部门协调联动,继续加强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评估与监测等方面进展明显。

(三)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效。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最高价值准则,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月即召开2013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研判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5月召开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技术培训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在汛期和关键时段召开3次全国视频会,针对降雨、台风、冰雪冻融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发出相关防灾通知19次,对防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11月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统计研讨会,强调了新形势下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统计人员进行了灾情报送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培训。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开展巡查排查复查。我部全年共50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检查指导,在31个省(区、市)安排100余名区片专家长期驻守。针对局地强降雨、台风等天气,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督促检查组、隐患巡查组超万次。针对1月11日云南镇雄县果珠乡山体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县滑坡、4月20日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山体滑坡、7月22日甘肃漳县岷县6.6级地震等重、特大型地质灾害事件,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及专家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继续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全年共制作170份汛期国家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产品,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11次(橙色预警92次、红色预警19次),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国土资源手机报发布160次(黄色预警以上)。通过网络QQ群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多媒体共享服务平台,可随时浏览查阅。另外,针对台风、地震等紧急情况开展的应急预警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例如,四川“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发布地震区地质灾害红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4次,提醒当地居民和救灾人员注意防范地震余震及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10月6日,为防范“菲特”台风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我部协同中国气象局以及浙江、江西、安徽和福建等省,应急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信息,警示当地居民和提醒相关部门注意地质灾害防范。

(四)群测群防应对能力提升。

大力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大批群测群防监测员,增加群测群防覆盖范围,提升基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能力。一是继续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1765个,覆盖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同时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尤其是临灾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简便易懂、易学易会的方式,推广宣传地质灾害“五步避险法”、抗击地质灾害典型事迹等,使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避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各地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继续发展,全国群测群防员已超过35万名,已成为应急避险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重要工作力量。

(五)应急队伍逐步建实建强。

随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开展,应急队伍力量蓬勃发展。一是应急队伍建设迅速发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各级应急机构共有数千名应急专家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近3500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队伍共计20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汛期派出专家3000余人次参与2013年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和应急处置。三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通过组织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动员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得力有效。

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并不断丰富和完善。一是加强队伍的组织管理,明确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职责定位。各级职能部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不断优化目标,细化工作内容。二是加快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标准、应急处置技术指南、应急装备配置标准、应急防治技术要求、应急演练指南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行动。三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广拓资金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争取国际组织资助和社会民间捐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加大审计力度,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四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方面的物资进行有效储备管理。

三、工作建议

汛期(5-9月)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4年,国土资源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日常防灾工作,重点做好四川、云南、重庆、贵州、辽宁、广东、广西、福建、陕西、甘肃、浙江、安徽、新疆、山西、西藏、青海、吉林、河南等省(区、市)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因异常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关注三峡库区、汶川、玉树、彝良、雅安、漳县岷县等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区;注意防范沿海地区由于台风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决定》。

一是研判趋势,实时分析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的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二是以人为本,积极主动避灾,一旦有极端气象或成灾迹象,立即把危险地带人员撤出,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狠抓重点,重点防范城镇、乡村、丘陵山区、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设施周边等部位,尤其要强化工程施工场所人员的防灾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四是加强落实,狠抓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演练、综合防治、应急抢险、科技研究等工作的落实,克服松懈、麻痹等思想。五是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防灾信息共享、应急预案完善、防治资金安排、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统筹做好地灾防治与城乡规划、生态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有效消除地灾隐患,规避灾害风险。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健全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与地质灾害应急区域分中心,指导重点省(区、市)建实建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实现地质灾害易发省(区、市)应急会商的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应急信息支撑平台,建设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与应急技术标准体系,显著提高我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技术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与演练。

扩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覆盖面,丰富宣传方式。根据实际要求组织相关培训与演练,督促、指导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地质灾害应急培训与演练。

四、典型案例分析

2013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113起,造成312人死亡失踪、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亿元;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194起,造成63人死亡失踪、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5亿元。2013年3起典型地质灾害情况如下:

(一)云南省镇雄县赵家沟“1·11”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1月11日8时18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果珠乡高坡村赵家沟发生滑坡灾害,造成46人死亡、2人受伤。

通过现场调查、无人机获取影像分析等,测算滑坡启动物源体长约120米、宽约110米、平均厚约16米,总体积约21万立方米。滑坡物源启动后,在快速运动过程中对斜坡和沟谷的残坡积土层进行碰撞和铲刮,裹携了大量岩土体和碎屑物,使滑坡堆积体体积增加至约40万立方米。滑坡途中发生两次碰撞偏转,形成滑程约900米的高速远程滑坡。

2.成因分析。

赵家沟滑坡是一起在特殊地形地貌、地层岩土和气象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的特大型地质灾害,主要成因如下:

一是地形地貌山高坡陡。滑坡后缘高程1735米,赵家沟村民组所在地高程1556米,高差达179米。滑坡区陡坎与斜长缓坡交替,整体地形坡角约35度,滑坡所处的陡坎部位的地形坡角达50度,斜坡稳定性较差。

二是斜坡岩土体松散破碎。滑坡发生在第四纪松散的残坡积粘性土夹碎块石中,主要由二叠纪软弱砂页岩风化破碎形成,十分松散,整体性差、强度低。

三是冰雪冻融导致土体软化、强度降低。滑坡发生区域长期干旱,近一个月来持续雨雪冻融天气,地表水不断渗入松散土体,使土体含水量增加、自身重量增大、土体软化、强度降低,斜坡在重力作用下易于变形破坏。

四是受到彝良地震的影响。滑坡发生地距2012年“9.7”彝良地震震中约100千米,是彝良地震的Ⅳ度影响区,地震对斜坡岩土结构和土体完整性有一定影响。

3.应急处置。

(1)赵家沟上方斜坡及平台上滑坡堆积物结构松散,有再次向下滑动的可能,对该区域开展监测巡查工作,避免堆积物再次向下滑动造成人员伤亡;

(2)滑坡区东侧不稳定性斜坡稳定性差,对下方赵家沟、曾家寨村民小组构成威胁,加强监测,居民转移安置;

(3)开展村庄搬迁选址场地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加强专业指导,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了监控范围。

4.启示。

(1)在西南山区,特别是云、贵、川接壤的乌蒙山区,除关注汛期多雨对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的触发外,持续时间长、地表径流少、入渗多的久雨(雪)也是触发滑坡灾害的主要因素,需要加强监测预警。

(2)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引发地质灾害及高位远程滑坡的预警预报及防治技术研究。

(二)西藏墨竹工卡县“3·29”特大型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3月29日凌晨6时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普朗沟泽日山东坡约30万立方米块碎石土体残坡积物失稳滑动,其后推动前缘松散堆积体失稳形成整体滑动。滑坡进入沟谷后,进一步铲刮沟底和两侧松散堆积物,形成约2000米的滑坡-碎屑流,沟口段堆积体长约600米、宽70~180米、厚15~25米,总体积约200万立方米。滑坡碎屑流摧毁掩埋沟口施工人员暂住地,灾害造成66人死亡、17人失踪。

2.成因分析。

“3.29”滑坡灾害是在地形陡峻、岩石破碎、冰雪冻融强烈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一起特大型滑坡-碎屑流地质灾害。滑坡成因如下:

(1)滑坡位于普朗沟源头,地形陡峻,坡度达42度~45度,呈“V”型狭长沟谷,滑坡源头到堆积区长约2000米。滑坡后缘高程5359米,前缘高程4535米,高差824米。

(2)区内地质条件复杂,推覆构造、滑覆构造发育,新构造活动强烈。出露地层主要有多期形成的火成岩、沉积岩,岩石蚀变强烈,岩体破碎。表层第四系主要为块碎石层,被当地群众称为“泽日山”(意即“碎石山”)。

(3)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期间,气候极度干燥,3月以后,连续多次阵雪,雪水渗透,降低了斜坡体稳定性。

(4)滑坡的启动过程系后缘残坡积体失稳滑动,推动前缘松散堆积体,形成整体滑动。

3.应急处置。

开展普朗沟流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评估选定下游群众的搬迁点。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标明对地质灾害位置、诱发因素、居民注意事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点等,努力降低地质灾害的危害。

4.启示。

(1)加强对滑坡隐患点源头的监测预警,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指导群众提高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能力。

(2)高度重视居民区、工程建设区、工矿企业、旅游区和临时人员居住地等场址的地质安全评估,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有效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7·10”特大型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7月10日10时30分,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三溪村一组发生大型高位山体滑坡灾害。灾害共造成45人死亡、116人失踪。

2.成因分析。

滑坡灾害所处区域为龙门山向成都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上属于构造侵蚀地貌和全新统冲洪积堆积地貌。出露地层主要为白垩系的砂砾岩,岩体强度大。自7月8日20时起,都江堰市出现区域性大暴雨天气,至7月10日20时,累计最大降雨量达到1059毫米,是1954年都江堰市有气象记录以来雨量最大的一次降雨。

经调查,滑坡后缘高程1132米,前缘高程755米,高差377米。滑坡堆积区长约1200米,平均宽约150米,平均堆积厚度10米,估算滑坡体积约180万立方米。滑坡位于自然斜坡的陡倾地带,中部沟谷堆积有大量松散碎屑物,下部为地势较为平坦的村庄。特大暴雨形成的坡面地表水大量汇入坡体内部的贯通性裂缝,形成高水头压力,在压力推动下,上部岩体发生崩滑,对沟谷中饱水的松散堆积体形成冲击侵蚀,触发流状滑动并铲刮松散体,导致滑坡体积增大,对下部村庄形成破坏。由于滑坡岩体强度大、外观无裂缝,且植被异常茂密,灾害隐蔽性极强。另外,此次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和规模大等特点,因此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灾害发生后,滑坡体后缘临空,其上宽约200米较平缓坡体上堆积有约30万立方米崩塌岩体,崩塌堆积岩体距临空面约50米,进行了加强监测预警。

4.启示。

加强高位山体滑坡的研究,尤其是远程碎屑流地区滑坡的监测。此外,加大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做到“沟到头,坡到顶”。

㈣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4)汛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㈤ 汛后地质灾害隐患存在问题怎么写

七、地质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底子急待查清,市级防治规划急需编制。
目前,我市祁阳、东安、零陵、道县4个县区己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新田、江永两县正在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其余5个县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全市地质灾害底子不清,防灾工作缺乏针对性,同时影响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支持永州完成全市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建议市政府将去年拟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地质环境遗留问题较多。近年来,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等违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一些矿区已是千苍百孔,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汛期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危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建议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全市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80余处,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急需治理,治理任务艰巨,治理资金缺口很大。尤其是江华县蔚竹口乡政府驻地滑坡和两岔河乡俊山村滑坡、祁阳县内下林场内下村滑坡和潘市镇高山村滑坡、双牌县城文化西路滑坡和茶林乡中学滑坡、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滑坡、东安县城青山坞滑坡等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较大险情,急需采取工程治理或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力度。
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地质环境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不相适应,加之尚未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机构——地质环境监测站,日常技术工作依赖从409队和煤勘三队临时抽调技术力量来完成。为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市政府批准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建议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在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醒目位置粉刷警示标语、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悬挂警示横幅、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能力。
2、进一步完善以群测群防为重点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继续完善以乡(镇)、村、组为基础,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各乡(镇)、村、组要落实专门联络员,明确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它们在防灾中的主力作用。要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使群测群防网络真正发挥作用。
3、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为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尽快行动起来,收集规划材料,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落实项目经费。
4、建立健全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度。
我市地质灾害多,防治经费缺口大。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广泛筹措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治理,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诱发单位出资治理;三是建议出台政策,从土地出让金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5、建立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应急救助机制。
过去一段时间,地质灾害防治以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理等工程措施为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资金投入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用有限的资金来治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搬迁避让和应急救助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建立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应急救助机制。
6、加强采矿行为监管,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管,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地质环境保护,拒不恢复或治理的,责令限期恢复和治理,逾期不执行的,责令停止开采,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力度,切实督促采矿权人缴存备用金,对不缴存或不足额缴存的,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或办理延续登记。
7、认真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批办法》的规定,做好地质灾

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总结怎么写

应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貌。排查的依据、目的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数据版;第二部分,做法权和经验。如何排查,排查出多少类型的隐患点,分别叙述。在排查中采取什么方法,取得的成效或经验;第三部分,存在问题。排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四部分,下一步做法。如何利用排查成果指导下一步的工作,以及对存在问题提出采取的措施、对策或办法。以上供参考。

㈦ 汪民副部长在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1 年第 53 期)

(2011 年 4月12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总结 2010 年工作,研判形势,全面部署安排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刚才,广东、四川、云南、甘肃四省厅的同志分别发言,总结了本地区 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明确了防控措施,我都非常赞成。2010 年地质灾害严重,但是我们的应对成效明显,展示了国土资源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在重大地质灾害面前,广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发扬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可贵精神,表现出了应急响应、快速处置的过硬作风,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代表徐绍史部长,向长期奋战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受徐绍史部长委托,我代表部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2010 年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2010 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一年。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0670 起,造成 2915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64 亿元,分别比2009 年增长 1.8 倍、5.0 倍和 2.6 倍。

去年全国地质灾害有四个特点: 一是泥石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全国共发生泥石流 1988 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7%; 造成 2300 多人死亡失踪,占人员伤亡总数的 80%。二是人员伤亡集中在西部局部地区。5 至 9月,在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等地,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5283 起,造成 2492 人死亡失踪。三是群发性地质灾害数量较多。6 ~8月,广西、福建、陕西、四川先后发生近 2000 起,造成近200 人死亡失踪和大量的财产损失。四是地质灾害发生范围增加。除西南、西北、东南等往年易发区外,海南、吉林等地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分别超过当地前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总和。

2010 年灾情极其严重,但防灾成效也非常显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努力,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166 起,避免人员伤亡近 10 万人、直接经济损失 10 亿元,这是 1998 年以来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一年。

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署及时周密,贯彻落实坚决有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 年,中央领导同志170 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抗灾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地灾防治,徐绍史部长亲自带队先后多次赴灾害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深入灾害多发区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徐绍史部长在 2010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多次强调思想上要更加重视,把重点放到防灾减灾上来; 工作上要更加主动,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 措施上要更加有力,要确保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机关相关司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徐绍史部长的指示要求,积极组织,周密安排,综合防灾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早研判、早安排、早部署,精心谋划全年工作。国土资源部党组在 2010年初就认真分析研究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对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过13 次视频会、50 多次发文发电,对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省(区、市)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近 300 次、发文部署防治工作近 600 次。

二是再排查、再巡查、再检查,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120 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检查指导,组织 238 名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部领导多次赴灾害多发区深入调研,指导推动各地工作。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组织专业力量长期驻守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导防灾工作,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累计派出督促检查组 500 余次。

三是强化落实,推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部多次召开会议、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地震灾区、泥石流灾区和三峡库区等的帮助和指导。汶川地震灾区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在重灾区派驻应急抢险小分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部指导青海省开展了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和勘查、应急处置、地灾危险性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恢复重建选址评估、地灾防治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指导甘肃省在舟曲泥石流灾区开展了隐患排查、防治规划编制和灾后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为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三峡库区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和综合立体监测网的作用,强化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确保了 175 米蓄水的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管理,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范成效显著。针对 2009 年水电等施工现场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情况,通过对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评估情况进行公示和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等措施,不断加强防范工作。2010 年水电等施工场所基本未因地质灾害造成大的人员伤亡。

(二)应急反应迅速,抢险处置有力有效

一是健全应急防灾机制,完善应急支撑体系。扩大了部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成省级应急专家库,部省应急专家达 1688 人。派出 7 个区片巡查组驻守重点省份,累计 1000 余人次开展巡查指导。采集国土资源系统应急装备信息,全国12 个省配备应急视频会商设备 27 套。研究制定了 《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应急值班制度》、《专家管理办法》、《应急处置技术要点》等文件和技术标准。抽调人员成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 (临时)应急办公室,建成了 17 个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防造成二次灾害。70 多次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地方进行应急处置,部领导 30 余人次紧急赶赴抢险一线,徐绍史部长先后赴贵州、甘肃、四川、云南等地指导抢险救灾。在开展抢险救灾的同时,组织做好隐患点应急排查,防止造成更大的伤亡,全年未出现二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各地共组织应急工作组超过 600 次,累计组织 7000 余人次开展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狠抓临灾转移避险。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落实监测责任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一些已出现变形迹象的隐患点提前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避免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0 年 8月,四川绵竹清平乡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由于监测预警到位、预案启动坚决,3000 多人成功避险。我听说后,既感到非常高兴,也感到压力很大。这是临灾避险最成功的,但如果没有成功,后果将不堪想象。去年,发生重大灾情造成损失的,主要是大灾。进行地灾防治,主要应立足防大灾、应大急、救大险。中国这么大,大灾有可能在哪里发生呢? 除了做好调查、勘查,摸清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基础工作之外,就是要大打一场人民战争,把群众动员起来,强化监测预警,狠抓临灾避险,确保哪里有情况发生,那里就有及时反应,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是密切关注灾情险情,强化信息收报工作。为及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部着力增强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采集、报送的能力和效率,接到报告和信息后,及时了解情况,保持动态跟踪。2010 年,共向国务院上报各类文件 33 次,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送值班信息 169 期。未发生信息误报、缓报、漏报的情况。各地加强值守,及时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后续处置工作情况,向部报送各类防灾信息数千份。

(三)积极主动服务,着眼长远精心谋划

一是夯实基础,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成 847 个群测群防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等 “十有县”。升级了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实现群测群防点全覆盖。联合中国气象局,在全国 30 个省 (区、市)、253 个市、1265 个县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同时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加播启动应急响应信息等内容。

二是消除隐患,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2010 年,中央财政投入 14 亿元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投入 8 亿元支持甘肃舟曲开展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目前,中央财政已初步形成在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甘肃舟曲等重点地区投入防治专项和面上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的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资金安排格局。在此带动下,各地的资金投入也大大增加。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针对基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 “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和重点地区应急管理培训,累计培训 10 万余人。通过各大媒体现场报道、系列追踪、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部联合河北、重庆开展多点连发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导各地共开展应急演练 371 次,参与人数达 4 万多人。以桌面推演的形式模拟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处置过程,总结完善应急流程并向全国推广。

四是谋划未来,推进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积极建议国务院出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重庆、北京组织多领域院士、专家召开 “西部复杂山体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学术研讨会”和“全球灾变事件与重大地质灾害战略研究会”,分析重大地质灾害异常多发的原因,研判趋势,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各地也根据区域情况,加强成灾条件、机理和模式的研究。

(四)抓住关键,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

各地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按照部要求,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体制和机制建设,多方争取工作经费,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主力军作用。我们大约有十多万个群测群防监测员,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群测群防监测员不畏艰险,不分昼夜,准确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危险、最困难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他们践行着服务人民群众生命权利的最高价值准则,守护生命,守护家园。2010 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100 多起,避免了约十万人的伤亡。国土资源部及时召开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并以通报表扬、颁奖晚会等形式,大力弘扬群测群防监测员践行服务于人民群众生命权利最高价值准则的核心理念。

二、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2011 年,影响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地貌条件、地震、干旱和降雨等极端气候等多方面因素仍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我国特殊的地质条件和频发的极端气象导致地灾多发

我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山地丘陵分布广泛,地质不稳定区域大。地震发生频率高,汶川和玉树特大地震造成山体松动、岩体破碎,加剧了地质不稳定性,盈江地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也可能在汛期显露。受地理、经济等条件制约,不少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部分群众仍居住在深山峡谷中,受到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近年来,我国极端气候异常,干旱、暴雨时有发生,极易诱发雨洪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 年夏季我国黄淮、江淮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偏多,登陆的热带气旋同期偏多,局地强降雨发生的频率增加、强度增大。从 2010 年的情况看,主汛期雨情、水情异常复杂,引发的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既有排查出来的老隐患点成灾,也有不在群测群防体系中的新地灾点成灾,还有一些如贵州关岭、四川汉源、甘肃舟曲等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滑坡、泥石流或多种灾害叠加并发的重大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常突如其来,猝不及防。

(二)防范意识还不强,防范措施还不足

当前,还有一部分干部群众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地质灾害的辨识能力和避让意识薄弱。地质灾害防治还没有完全成为各项规划和建设的前置条件,大量城乡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工程施工,不重视地质状况勘查和地灾隐患排查,工程往往选址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等工程施工诱发了大量滑坡等地质灾害。一些山区的县城、乡镇和村庄由于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所致,本身就建在了滑坡体或者泥石流冲洪积扇上,由于种种条件尤其是经济条件限制,暂时没有能力全部实施搬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极易造成重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仍然不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职管理人员很少,越往基层人员越少,部分县 (市)甚至一个专职人员都没有; 现有的监测机构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全国还有大量市、县没有设立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由于机构、人员以及经费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覆盖面窄、空白区大,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该搬迁的没有搬迁,该治理的没有治理。全国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的精度也不高,已查出的隐患点往往因防治经费限制而无法实施防治工程,而已治理的工程又普遍没有维护费用,即便三峡库区也是如此。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很不健全,仅对三峡库区等少数地区和个别重点工程实施了专业监测,其余大部分地区只能实行群测群防监测。群测群防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没有必要补助,没有配备基本装备,工作条件艰苦,风险也很大,承担了远远超过其能力的监测任务。

总之,对于当前防灾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我们始终要保持清醒认识,关于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总的要求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持做好抗大灾、应大急、抢大险的各项充分准备,坚持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灾的主动权,坚决避免重大人员群死群伤事件,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重点做好防灾减灾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4月6日,国务院通过了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力争用 5 年时间,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其中,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治理均作出了重点安排。此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列入国务院审批计划,目前正处于完善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也在抓紧报批。

这些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加紧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专项规划的实施方案,前三年着重开展调查评价、重点集镇勘查,完善县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群测群防体系,后两年着重开展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二是要积极准备,做好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出台后的贯彻落实。三是要抓紧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并争取把主要防治内容纳入到本地区的 “十二五”规划中去。重点考虑四方面,一是全面加强调查评价,提高工作程度,特别要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安排必要的工程勘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二是突出抓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三是加快构建综合防治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力度,着力消除隐患。四是强化临灾应急避险,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避险各种手段,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二)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中央编制办公室已经批准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也已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复,即将挂牌成立。各地要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要将机构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要力求在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省份,要着力向市级延伸。

(三)强化特大型防治项目管理

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各地要积极推动加大本级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9〕463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9〕81 号)的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按规定上报资料。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未及时向部报送等情况的省份,部将扣减或取消下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继续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推进防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的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软硬件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将预警预报工作向县(市、区)延伸,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市 (地、州)、县 (市、区)要努力在今年完成。二是要大力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三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更新数据,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五)突出群测群防

进一步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重要作用。一是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五条线”和基层 “五到位”建设,着力解决群测群防体系中存在的经费不足、技术含量低、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二是要大力宣传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大力宣传成功避险的典型案例,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地质灾害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宣传我们群测群防监测员在政府的领导下,不畏艰险,守护生命,成功预报,应急避险,避免更大人员伤亡的成绩。今年,部将继续邀请 100 名特别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来京进行经验交流。

(六)扎实做好防范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各地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加强对在建施工场所防灾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注意上游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堰塞体,后期降水使堰塞体突然溃决,形成高落差、大体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灾害。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

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 4 小时内迅速向部报告。对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部。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重点要做好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二次灾害的防范。

四是强化重点地区防治工作。三峡库区要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是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落实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或专业监测,尤其是汛前水位消落以及高水位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支撑作用,做好预案的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保障百万移民生命财产和航运安全以及三峡工程正常运行。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应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和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要特别防范引发人员伤亡的崩塌、泥石流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新疆等地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情况,做好积雪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

四、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近两年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和切实可行的一些经验的基础上,把它上升为制度或者规范,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的体系建设。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地方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请各地于 4月底前将本地区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部地质环境司。部将派出部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各地进行防治新机制调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和抗旱找水打井现场回访,并通报有关情况,适时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同志们,今年是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 90 周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立足于抗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我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有全系统齐心协力的工作,我们一定能够把地质灾害防治这个崇高的生命任务完成好,努力向中央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㈧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国土资应急中心函〔2013〕1号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的领导下,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中心各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应急中心以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支撑工作为重点,规划业务发展方向、开展预案修编等。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规划应急业务指导工作。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后,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迅速发展。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已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报批稿)》报国土资源部。

(二)系统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形势和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预案修编工作十分迫切。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应急中心组织开展预案更新修编。通过修编并征求各省意见,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统筹协调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开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召开应急专家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2年工作要点》并上报部应急办;协助应急办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调整工作,将全国划分为西北、西南、华南、东南、华北、西部和东北7个区片;协助应急办完成第二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应急专家共200名。

(四)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三种方式,开展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1-4月,实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员和1名带班领导;5-11月中旬,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员、1名处级干部和1名局级领导;11月下旬至年底,执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急中心全年参加值守800余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153期并全部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短信息1000余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48期,报送部内要情200余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24次。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通网信功能,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短信问候前方应急人员,营造严肃温馨的应急氛围。

(五)持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趋势预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联系,拓展与广电总局的业务合作,深入研究改进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性和实效性。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制作预警产品156份,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预警信息141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开展了2次应急预警,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地震抗震救灾和强台风“海葵”登陆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收集、整理和入库了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动态数据10258条;开展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并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编写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分析及趋势预测月报12期;编写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通报共7期,为部应急办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与防灾部署提供支撑。完成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进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时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把“守护生命”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为提升汛期应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巡查指导和重点地区现场指导相结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应急中心组成视频巡查会商组,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指导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20个技术专家组,赴甘肃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宁南县“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县“7·31”大型滑坡、四川凉山锦屏水电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云南彝良“9·7”地震、云南彝良田头小学“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工作。及时编报6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起草《2012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编写《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滑坡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和《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等。

(七)积极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编制完成《地质灾害“临灾避险”五步法动画宣传片》,动画片共分5集,每集时长60秒。从“勤观察、早发现”,“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5个角度开展临灾避险科普宣传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6月在大连举办今年第一期地质灾害远程会商技术培训班。11月份,在云南昆明组织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技术型演练,突出实时、实战、实景,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2012年部应急中心对省、市、县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了10余次技术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有效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2”、“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等项目工作,在系统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滑坡预测预警研究项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决策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3处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实时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数据传输、无人飞行器调查监测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积极申报2013年应急工作项目,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3”、“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和“汶川地震区重大地质灾害成生规律研究”等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继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执行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紧急状况现场值守三种方式相结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确保应急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应急专家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省级应急机构的指导,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灾情分析预测。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极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灾等事件,启动应急预警。完善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开展201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编制月报、通报及趋势预测报告等,为部局决策服务。

(四)开展应急防治及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应急远程会商系统,保证应急通讯传输链路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组织应急技术培训3次、应急演练2次。

(五)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体系。2013年主要开展《滑坡防治技术指南》完善工作和《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

(六)开展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结合课题工作,研究探索物联网、无人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方法与装备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文献汇编。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通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例汇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00问》等成果。

(八)其他应急支撑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做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全国群测群防员经验交流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应急办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审报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要点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8日

㈨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政府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方法与工作方法、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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