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对地质灾害检查
『壹』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贰』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中心是什么级别的
县级地质灾害防复治制应急处置中心的级别是股级,也有高配为副科级的。
县(市、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处置和应急平台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等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
『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今年灾情及我部防范工作情况
今年,我国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1至6月,全国发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32.3%、177.8%和190%。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年初开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采取多种手段严防严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后8次召开全国和重要地区的汛期防范工作会议,多次发文和联合相关部门发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二是检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检查指导。三是强化应急,派出88名专家长期驻守18个重点省(区、市),指导排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等。多次启动应急响应,在玉树地震和关岭滑坡等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协助和指导防范次生灾害。四是重点防范,把地震灾区和三峡库区作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专家协助四川、青海、重庆、湖北四省(市)开展排查和巡查,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地区、交通干道和重要工程周边灾害点再排查。五是联控联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防灾责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范取得了显著成效。转移受威胁群众20多万,成功避让477起,避免人员伤亡14839人。仅6月一个月,全国共成功预报320起,避免人员伤亡1101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为历年来单月最多。与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重点地区防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预报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质灾害。三峡库区已连续7年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汶川地震灾区2年多来,虽然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但灾民安置点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实现了主汛期地质灾害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隐患均被严密监控或应急排危除险。
二、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地质环境队伍(工程地质队、水文地质队)作为地勘队伍的组成部分连同地勘费一并下放地方。地质灾害作为地质环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之后的10年来逐步成为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三定规定我部的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历了调查、普查、工程治理从无到有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为重点的,少数隐患点实施专业队伍监测,绝大多数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逐步开始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区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形成了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3年至2008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部署完成了1640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于此项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现在全国24万处隐患点均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有10万群测群防员。实践证明群测群防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在现行条件下最为有效的监测体系,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个县的调查评价程度很低,每个县只安排20万元经费,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观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后小开小裂小缝,但对较远距离的、具有隐蔽性的、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还没有查清楚。群测群防体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职,缺少必要的经济待遇和设施配备。原因是地质灾害多数分布在山区,大多数都是贫困县,县乡政府在财政上都比较困难。
2、组建了部级和省级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
目前全国已形成了由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了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
问题是全国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人员太少,越到基层越少,绝大多数县一个专职人员也没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处有700多人从事地质灾害管理,我们全国都算上专职管理人员也不到他们的一半。市、县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的还很不普遍,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现有的机构也还存在着人员少,技术人员更少的问题。经费普遍没有保障,少数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数是自收自支,与其公益性服务机构性质很不相宜。
3、法规规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年我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2009年,在全国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 “十有县” (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已建成321个。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来,在全国先后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和群众、学生300多万人。2010年,正在在全国开展针对基层国土所和群测群防员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培训10万人。
4、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强
从2003年起,我部与气象局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截至2009年,国家、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年我部与气象局又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度,联合发文要求所有市、县都要开展这项工作。我部与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联控联防,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区、交通干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强。今年我部与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发文,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请10多个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共同开展汛期检查,取得较好效果。
三、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强的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已经是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充满期盼的大事。我们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一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1、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
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必须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全国应开展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地区(300万平方公里)详查工作应加快进度,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应做到普查,排查工作应纳入基础工作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员集中区附近2000米范围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都需要监测,各地的监测机构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有所侧重。监测机构承接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成果,可以根据成果、根据群测群防员分布,划定每个群测群防员的监测区域、监测隐患点、巡查路线等,使地调成果发挥作用。
3、以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民小组长为主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
实践证明村支部书记、村长和村民小组长担当群测群防员是最合适人选,他们了解当地情况、熟悉村民、富有责任心。他们当群测群防员遇有灾情险情最方便报告乡镇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层政府直接组织抢险救灾。应该给这支群测群防员队伍统一的经济待遇,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他们的补助经费,这样就能把群测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现阶段最高水平。
4、国家级和市、县级地灾防治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是当前应该加强的两个重要环节
地质灾害现在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自然灾害,今年暴雨导致人员伤亡90%属于地质灾害。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我部作为办公室单位,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
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而我们基层最为薄弱。要加强市、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出资由专业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由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接,群测群防员使用,发现灾情险情报告市县、乡政府应急处置的防灾体系。
5、进一步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特大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现在用于面上的治理资金中央每年出资仅9个亿,与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车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个亿治理进度会大大加快。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之所以防灾工作做得好,与国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关的。现在有些省级政府也出一些资金,但不普遍,也没有形成制度。各省都应该每年有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的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经费也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肆』 如何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在本年度地质灾来害防治方案编制源前完成辖区地质灾害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落实汛期各项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和制度,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2)排查灾种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排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Ⅰ)地质灾害隐患点(区)位置;
Ⅱ)危害对象及范围;
Ⅲ)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基本特征;
Ⅳ)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
Ⅴ)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Ⅵ)防治工作建议。
『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责任是什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现状调查、防治规划编制、险情动态监测、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订工作。
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协助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查明有关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做好灾民安置、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做好通讯保障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工作。
相关链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 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陆』 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
张佑祥
(重庆市巫山县国土资源局,重庆,434700)
【摘要】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三峡中心地带,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巫山县所特有的地形、地貌、构造地质背景、地层岩性、气象水文条件和移民工程施工建设等日渐强烈的人为工程活动,决定或导致了该地区地质灾害和新城衍生地质灾害极为发育。本文总结了近几年巫山县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强调做好地质灾害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同时也强调加强行政领导的重要性。
【关键词】地质灾害现状防治巫山县
1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
巫山县地处渝东大门,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全县辖41个乡镇566个村,总人口59万,幅员面积2958km2。巫山位于大巴山弧形构造、川东褶皱带及川鄂湘黔隆褶带三大构造体系结合部。长江横贯东西,大宁河、抱龙河等7条支流呈南北向强烈下切,地貌上呈深谷和中低山相间形态,地形起伏大,坡度陡,谷底海拔高程多在300m以内,岸坡相对高差多为1000m以上,地形条件复杂。区内出露地层为沉积岩地层,自寒武系至侏罗系均有出露,另有第四系零星分布,岩层软硬相间,次级褶皱及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构造地质背景十分复杂,工程地质条件极差。同时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温湿气候区,常出现低温阴雨及寒潮、暴雨,间有洪涝、干旱、暴风,地下水丰富,活动频繁,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由于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县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在江河岸坡、台地边缘形成了众多的滑坡、危岩、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是重庆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县之一。主要分布在新县城、移民乡镇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具有点多面广,种类众多,突发性、危害性大的特点。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增多,产生了不少的滑坡、高切坡和高挡墙。这些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给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据初步统计,全县现有各类地质灾害点700余处,主要以滑坡为主,危岩、泥石流、坍塌次之,间有地陷、地裂缝,受灾人数5万余人,受影响耕地4万余亩。从1998年以来,全县受地质灾害垮塌的房屋6000余间,受灾人口达2万余人,受灾损失近亿元。
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灾情就是命令。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全县防灾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由县级机关、农村乡镇和各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部署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乡镇均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做到年初工作有布置、应急有方案、疏散有地点、救灾有物资、年底有考核。保障城镇移民迁建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防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1加强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为副组长,国土、计委、建委、农委、救灾、民政、安办、公安等单位组成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城区各单位均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负责抓好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落实了一名副职专司其职,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1998年以来,在自然灾害防治、救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在今年汛期排查中,书记、县长多次冒雨现场指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灾民战胜困难的信心。
2.2落实责任
为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落实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责任、落实组织指挥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报警预警责任、落实技术责任等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将防灾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对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我们在应急抢险指挥部内部设立了七组一室,即疏散组、工程组、抢险突击组、治安秩序组、督查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各组职责,落实了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2.3建立制度
近年来,坚持和完善“四项制度”:即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巡查制度、灾情报告制度、汛情通报制度。从每年汛期开始,认真落实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室和国土资源局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灾情险情。同时,县级各部门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对值班人员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凡在抽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在灾情报告方面,实行按规范程序及时上报,由县级各单位、各乡镇及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值班室,再由值班人员报单位领导或报县分管领导后再作应急处理。在险情巡视巡查方面,除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重点地段巡回检查外,还组织了技术力量,进行24小时蹲点巡查,预报灾情,有序组织疏散险区人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通报方面,主管部门落实了专人,坚持从中央电视台、重庆市电视台和县气象台搜集天气情况,研究防汛措施,责成各单位迅速落实。四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全县灾情报告渠道上下通畅,组织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
3强化工作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御地质灾害,取得了无一人伤亡的可喜成绩。
3.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一是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集中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在县广播电视台开播地质灾害防治节目,播放地质灾害专题片,在县内报刊开辟专栏,介绍地质灾害的征兆识别及防治常识;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图文并茂的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人员上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二是利用下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机会,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有针对性的讲解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监测防范措施和防灾救灾办法。
3.2科学编制防治规划和防灾预案
为科学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巫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专业地质队伍在对全县地质灾害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该规划对全县地质环境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育及规律和近、中、远防治目标都作出了较详细的阐述,明确了全县近15年的防治任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为做好每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对地质灾害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汛情编制了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灾总预案,明确了预防重点及主要措施。对重大地质灾害点及时编制专项防灾预案,以指导整个抢险地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能要求,建立抢险机构,明确疏散、工程、抢险突击、治安秩序、督查、宣传和后勤保障负责人及报警信号、撤离路线等,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3.3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移民房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
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此,对在地灾易发区进行的建设用地,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予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从2001年起,对新县城、移民集镇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用地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各类用地评估约400宗。
为确保移民迁建区的地质安全,按国家、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在2002年下半年开展了移民工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对在评价工作中提出的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指导、督促业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保障了移民工程的地质安全。
3.4积极开展调查、应急抢险和排查工作
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或已有灾害点出现险情的,在收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灾害点实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开展灾民紧急疏散、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和监测等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另外,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库区、重点乡镇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和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开展多轮地质灾害安全排查,列出汛期预防重点,做到汛前有排查,汛中有巡查,汛后有核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5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3.5.1专业监测工作
(1)新县城已治高边坡和移民深基础监测系统。该监测网由县政府委托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承担,共布有监测桩点209个,其中 GPS监测点44个,流动倾斜点165个,同时增设了一套遥测台网和4个角反射架。目前已进行了7期监测,发现了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监测点24个。随着新县城城市建设的推进,新增加了大量的已治高边坡,对此编制了补充设计方案,即将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二期防治项目监测工作。该项工作可分为施工监测和效果监测,其中施工监测由施工单位负责,效果监测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统一委托107地质队、208地质队实施。我局落实专人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强监测,确保施工安全;所有竣工项目均已开展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包括143.2m水下工程),并每周向重庆市监测总站上报监测数据。通过监测显示,我县二期项目治理工程达到了治理效果,涉水项目治理工程处于稳定状态。
(3)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网。该网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总负责,滑坡专业监测项目10处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共设点120个,其中深部位移监测孔21个,地表形变监测点99个。目前该网运行效果良好,能准确及时地掌握滑坡变形情况。
(4)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该项目是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研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其规划、设计和现场实施工作。目前向家沟滑坡1号站房已投入运行,玉皇阁1号、2号站房完成基建投入试运行阶段,能全自动定时采取监测数据,并能通过网络立即将数据传至监测单位,进行分析决策。
3.5.2群测群防工作
首先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全县的41个乡镇、566个村已基本建立了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全县各个地质灾害点建立群测群防卡片,落实各点监测责任人、预警责任人,报警方式及联系电话等;指导、督促乡镇及时向涉灾群众逐步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并逐点建立了监测卡片;加快完成全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培训。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聘请市、县专家,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及各灾害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进行了4期群测群防知识培训,培训人员3200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广大干部防灾减灾知识。
3.6突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在巫山库区地质尤为突出,是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对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高度重视,抓住有利契机,全面展开了库区二、三期防治工作。
3.6.1加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
巫山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二期规划已治理和正在治理的33个项目,其中滑坡类项目18个,库岸防治项目15段。我局狠抓资质管理,加快技术方案审查,加强施工外围协调,督促治理工程进度。目前主体治理工程已竣工的项目有21个,其中滑坡类项目12个,库岸防治项目9段,余下大部分项目属分期治理项目和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今年7月,国家验收组对县二期项目进行了竣工初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治理工程均达到了三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6.2加快二期搬迁避让项目工作
巫山列入三峡库区二期搬迁避让规划的项目有45个。在2004年4月、5月,我局会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委托的长江岩土工程勘查院对45个项目进行了逐一现场调查。2004年6月末,重庆市计委下达我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搬迁避让类项目共37个,其中只采取立即搬迁措施的项目有16处;采取立即搬迁和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0处;只采取暂缓搬迁实施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1处。目前,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巫山县三峡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办法》,即将启动全县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工作。
3.6.3做好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期工作
在做好二期项目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国家三期防治规划的前期工作。国家三峡地防办已将巫山46个项目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其中滑坡治理类项目19个,滑坡搬迁类项目16个,库岸防护类项目11段。目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已在2004年4月中旬由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国务院审批,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4结语
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国家、市级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所面临的防治任务依然十分严峻,还有大量非库区地质灾害亟待治理,但我们仍将以高度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下去,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重庆市地勘总公司208队.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2001
[2]徐刚等.巫山县新城区主要衍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第15卷第1期,2004,(3)
『柒』 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汛期巡查制度。每逢汛前、汛中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登专录的各隐患属点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各隐患点“两卡”发放、防治预案、值班等到位情况。并对巡查情况建立巡查日志,巡查日志要有群测群防员和责任人的签字,对巡查日志要建立档案并做到妥善保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急分队。
『捌』 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建设单位不履行地质灾害评估义务、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义务等。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4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履行治理义务。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3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在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4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评估费、勘查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赔偿对他人造成的损失。
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4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玖』 地质灾害调查
按照防灾减灾需要,在县市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地震地质灾害调查、重大工程建设区地壳稳定性调查、南方岩溶区岩溶塌陷调查等方面取得了大量进展。
完成了我国山区丘陵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999~2008年,开展了全国1640个山区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面积650×104km2,涉及人口约7.9亿。调查工作以县(市)为单元开展,通过1∶10万地质灾害调查,在各调查县(市)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编制重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县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共调查并确定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多万处,基本摸清了我国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发育分布现状,摸清了全国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和分布规律、划分了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地方政府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土地、主动防范地质灾害提供了重要依据。我国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发区面积约128×104km2,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地区、渝中鄂西黔北地区和川西南滇西地区。中易发区面积约214×104km2,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地区、湘赣粤桂山地丘陵地区、东北东部山地与山东低山丘陵地区和伊犁河谷地区。
推进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在开展全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础上,在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湘鄂桂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提高调查精度,通过地质灾害严重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与测绘,查明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2011年以来,开展了大渡河流域、雅砻江流域、湟水河流域等流域的地质灾害调查,进一步了解了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条件及诱发因素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确定了流域内主要地质环境问题,总结了西部复杂山体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对四川、重庆、陕西等省特大型滑坡进行了调查和评价,查明了特大型滑坡的数量、类型与分布规律及滑坡形成的主控诱发因素,分析了特大型滑坡的演化模式与稳定性,开展了特大型滑坡灾害风险区划。在四川雅安、重庆巫山和奉节、江西、陕西延安、闽东南、云南哀牢山等地区,建立了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应用光纤传感、GPS和INSAR等高新监测技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分析与发布系统等方面的示范研究,开展了群测群防技术研究与示范,取得了一系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仪器和预警信息管理软件等方面的重要进展。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工作为区域地面沉降防治提供了基础依据。完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建立了以基岩标、分层标和GPS、水准测量为主的区域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为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灾害监测、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依据,为国家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了技术支撑。在长三角地面沉降区,研制了真三维变系数地下水流与地面沉降耦合模型,开展了地面沉降监测与风险管理研究,针对深基坑降排水引起的工程性地面沉降问题开展了专题调查与地下水人工回灌试验研究。在华北平原地区,对各项控沉措施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典型沉降区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开采量控制目标。建立了汾渭盆地地裂缝带黄土流变本构模型,在流变实验基础上,开展了地裂缝城镇减灾示范研究。完成了京沪高铁沿线北京至沧州段沿线地面沉降监测。
应对地震灾害开展了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与次生地质灾害调查研究。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启动紧急启动地震灾区的遥感应急调查,及时提供地震灾区遥感影像数据和解译成果以及地质信息资,同时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为灾区减灾避灾、灾害(隐患)排查、灾情评估、灾后重建规划等提供了翔实的数据资料。围绕汶川地震地质灾害重大科技问题,开展了现场调查、深部地球物理探测、GPS位移监测和相关试验,获得了龙门山构造带主要活动断裂和汶川地震地表破裂发育分布详细调查资料,总结了地震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及分布规律。
根据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开展了区域地壳稳定性调查评价。针对青藏高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青藏铁路沿线活动断裂调查,摸清了活动断裂基本特征,实现高精度GPS和地应力实时观测,确定了铁路周缘潜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滇藏铁路沿线区域地壳稳定评价分区图,梳理了工程建设中需重视的施工灾害问题。完成了河西走廊、秦巴山区和川西高原等地与西气东输、三峡引水济黄、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管线相关的地区活动断裂规律研究、地应力测量和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2008年以来,开展了北京主要活动断裂工程稳定性评价,对关键构造部位进行了地应力测量与监测,揭示了北京地区主要隐伏活动断裂的深部几何学特征和首都圈地区地壳浅表层现今地应力环境;开展了关中—天水经济区、黄河上游李家峡库区和中巴经济走廊带的活动断裂调查,分析了其地质灾害效应和相关重大工程地质问题;推动了南北构造带南段活动构造体系调查。
探索推进了南方岩溶区岩溶塌陷调查。2010年以来,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试点,开展了岩溶塌陷调查,提出了岩溶塌陷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指南。在此基础上,推进了武汉、湘中、桂中、皖江经济带等地区的岩溶塌陷调查工作,初步查明了岩溶塌陷发育的现状、类型和时空分布特点。参与了重大岩溶塌陷灾害应急调查,为地方政府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技术支撑。
『拾』 各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预防中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时应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回测答网络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根据已圈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由政府部门填制防灾避险明白卡,将地质灾害基本信息、诱发因素、危害人员及财产、预警、撤离方式及政府责任人等内容填入卡中,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并向村民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
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和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与报告。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