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质量报告
A.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粮食安全是我国政府一直关注的战略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既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又要保证耕地的质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过多年的调查,查清了我国土地资源量。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状况,提出了我国土地整理战略,并根据不同地区的特色,提出了不同的土地复垦技术。全国土地资源调查
采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大比例尺地形图,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和分类标准进行野外调查,首次查清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843个县级调查单位的9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资源的数量、类型、质量、权属以及各级行政境界的基本状况。
对全国177万个基层土地权属单位和国家后备土地的数亿个地块,查清了每个地块的利用类型、数量,还查清了耕地地块的坡度、有效灌溉状况等。
全国汇总成果有:调查取得的《中国土地资源》、《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技术》、《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1:50万分幅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利用图》(1:250万和1:450万)、《中国土地资源调查图片集》、《中国土地资源调查》(专题片)、《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应用选编》、《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文件选编》、《中国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总结》等10项成果。在全国土地资源调查中,分县全面查清了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进行农业区划、行政勘界、农业普查、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建设用地、建立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及土地登记制度以及土地基础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方法与科学依据。
2002年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报告
山西省规模开发复垦耕地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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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整理区域模式与发展战略研究
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手段之一,对我国的耕地保护、土地退化防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具有战略性意义。中国土地整理区域模式与发展战略的基本观点如下:
1.提出了“土地整理微观行为的宏观理念”的观点
土地整理的具体行为虽然是微观的,但在微观的具体行为中,蕴涵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宏观目标。区域乃至全国的宏观土地整理目标是由诸多局部土地整理微观行为来体现的,区域土地整理的宏观目标和任务要指导局部微观土地整理的方向和措施。具体土地整理项目要体现和受控于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区域土地整理目标要改善大区域或大地貌类型土地退化、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而大区域的土地整理方向要体现出全国宏观土地利用的策略和全国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
2002年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报告
2.探索了全国土地整理区划方案
根据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区域特点及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在全国土地利用详查数据和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探索了“全国土地整理区划方案”。将全国划分为4个一级区,22个二级区和60个三级区。
3.提出了全国一级区的土地整理发展方向
对于全国陆地三个不同区,分别采取不同的土地整理模式。东部经济发达区土地整理应面向市场,根据土地利用目的,以建立生态农业等商品化农业为土地整理方向,进行土地的深层次整理。中部农业区土地整理应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我国大型现代化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维护我国粮食安全为该区土地整理的主要方向,采取对现有土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模式来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西部生态脆弱区土地整理以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防止土地退化,改善土地生态条件为主要整理方向,坚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生态退耕相结合的整理模式。
B. 国家土地资源调查报告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同意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准确的人口和土地数据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人口已经查清,而土地的家底还不完全清楚。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
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家底不清,现有耕地面积不实,草地、水面和各项建设用地也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亟需
进一步把土地资源查清。
一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们没有作过全面的土地资源调查。一九五八年进行的土壤普查,主要查了耕地土壤,没有量算土地面积。一九七九年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土壤普查,基本查清了土壤类型及其理化性状和障碍因素,为做好土地评价、农业区划,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业
布局,以及开展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等提供了重要资料。
与此同时,有一千一百八十个县(旗)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这些调查,由于受条件的限制,多为较大面积的概查,大队(村)或更小单位的土地使用情况尚未查清,不能更换现在不实的耕地统计数据,不能满足以大队(村)为单位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的要求,更不能满足当
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发展生产的要求。至于土地评价分等工作也还尚未进行。
为了摸索土地利用现状详查的经验,一九八二年全国在农区、牧区、城市效区和丘陵山区分别选择了九个不同类型的县(旗、区),采用更大比例尺图件进行了详查试点;少数省、市亦进行了一些详查工作。详查结果表明:耕地、草地、水域等面积普遍不实,林地资源最近几年也有变
化,很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统一的详查。
二
这次开展土地资源详查,总的要求是: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详查工作拟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到一九八五年底,全国各县(旗)除个别边远地区外,要善始善终地完成县级第二次土壤普查,并根据条件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或详查
,全国汇总出比较接近实际的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第二步,到一九九0年,除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汇总外,各地都要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开展土地评价,汇总出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应根据全国总的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方案。详查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力量,以专业队伍为骨干,采用航空遥感技术为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规程进行调查、验收。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部队和侨务、司法等
部门所属各场)的土地资源调查,也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分头办理,按期完成。
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应和土壤普查统一部署,妥善安排,结合进行。对已有的土壤普查等成果要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浪费。在人力、物力和财力许可范围内,力求一查多用。详查成果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查实大队(村)和农、林、牧、渔场生产队(或分场)等基层单位的土地面积,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二)满足社队和国营农、林、牧、渔场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因地制宜组织农、林、牧、副、渔生产,实行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的要求;
(三)满足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农业区划、规划的要求;
(四)满足以大队(村)和农、林、牧、渔场为单位进行土地登记,建立土地档案,全面管理土地的要求。
三
为完成上述任务,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作。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领导,具体工作由农牧渔业部牵头,林业、水利、建设、测绘、统计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土地资源专业组,原来的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改为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设在农牧渔
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和部署这项工作,已建立土地管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由土地管理机构负责;尚未建立土地管理机构的,可暂由农业区划部门负责。
(二)健全充实土地资源调查事业机构,加强技术培训工作。鉴于土地资源调查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重、技术性强,目前工作基础差,技术队伍薄弱,应予充实和提高。地(市)县土肥站除承担土壤肥料工作外,同时承担土地资源调查任务,并把土地统计、登记、土地资源动态监测
、土地利用规划等后续工作做好。
土地勘测人员在野外工作期间的劳保福利和作业补助应按照地质等同类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几项规定。1.过去土地面积不实问题,是历史形成的,经查实后,必须如实上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压不报、弄虚作假或擅自修改调查数据和资料。违者要追究责任。土地调查单位也要对所提供数据的质量负责。2.今后评先进单位、个人要全面衡量,主要根据实际总产
量和对国家贡献大小,不单凭单位面积产量。3.土地资源调查资料由土地管理机关负责管理,逐级上报,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凡验收合格的,可提供给计划、生产等部门内部使用。未经上级政府批准,不得公开引用或发表。4.详查结束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
规定,按照统计制度逐级上报耕地、林地、草地、水面利用数据分项建设用地资料。
(四)加强测绘工作,保证底图供应。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详查,所需大比例尺测绘图件由国家测绘局负责提供,并组织协调各专业测绘部门生产能力,加快出图速度。目前测绘部门仅能提供农区所需1/万图件一百二十万平方公里,尚缺二百万平方公里,重点林区所需一百七十五万平
方公里1/2.5万图件基本没有;牧区所需四百六十万平方公里1/5万或1/10万的图件,有70%需更新。为了完成上述供图任务,必需抓紧航空摄影工作,增加正射投影仪等设备,加速生产航空象片平面图或影象地形图。
为了保证一九九0年前能分期分批提供近期大比例尺航空影象图和地形图,在“六五”、“七五”期间由中央财政每年给国家测绘局增拨必要的航空摄影和测绘事业费,并在“七五”期间每年再增拨一定的设备基建费。属地方管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局(处)也应根据任务大
小在地方财政中相应增加事业费和基建费。
(五)解决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经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技术培训、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资料、资料印刷及工作人员的补助等。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县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建议从一九八四年起列入农业自然资源调查经费专项开支。并由中央财政在
“六五”和“七五”期间每年安排必要的补助经费。中央补助经费包括各种国营农、林、牧、渔场土地利用调查补助费。
(六)制订调查方案,统一技术规程,严格验收上报制度。为了保证土地资源调查质量,便于逐级汇总,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的总要求、工作组织)和技术规程进行调查和验收上报。一九八一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资源专业组印发的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和土地利用分类体系草案,拟进一步修改后正式颁布实施。关于土地评价方面的技术规程,由农牧渔业部先拟一个大纲,通过试点检验,尽快草拟适合我国情况的技术规程。
(七)做好后续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使用情况都是经常变动的。为了能经常保持动态资料的现势性,还必须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搞好土地档案,开展土地资源动态监测,及时记载土地利用和地力变化情况,定期更新土地调查资料,以满足
各部门的需要。因此,土地资源调查应和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结合进行,并和其他后续工作紧密衔接,切实把土地资源管好用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研究办理。
C. 中国地理调查报告
本次沿河考察,我们小组考察了学校附近的一条河涌,这条涌叫龙华涌.我们观察了水的颜色,水的颜色呈黑色,河水十分混浊.放眼望去可以清楚的看到水面漂浮着许多塑料胶袋,一些喝完的汽水罐,还有附近居民扔出的一些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严重影响了水的质量,河岸植被较多,两岸种植了许多柳树和榕树,水土流失并不严重.据我们调查所得,沿河发现有风扇厂,五金厂,塑料厂,等大型工厂企业,这些工厂向河涌排放污水,还把一些没有用的垃圾向河涌倾倒.沿河两岸发现有26个大的废水排污口,而小的废水排污口却数也数不清,其中工厂废水排污口大约有15个左右,而城市废水排污口就到处可见,多得数不清.沿河调查没有发现粪堆,茅缸和厕所等现象,只是发现一些民房向河涌排放粪堆,而且这现象还较为严重.所以河涌没有发展水产养殖,灌溉,航运,旅游等功能.
提出问题:河涌污染如此严重,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危害吗 会的.河涌污染如此严重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1)河水被污染了,影响了河里的鱼虾,人们吃了受污染的鱼虾容易中毒;(2)喝水散发出的臭味,会影响人的呼吸道功能;(3)容易滋生蚊虫,很容易传染病毒.
改善措施:通过我们小组讨论,我们认为整理河涌有效的方法是:(1)通过媒体,电视,讲座等形式向全体居民宣传和教育水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提倡居民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意识;(2)把工厂的污水先引向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处理厂把水净化后再通过排水口把水排进河涌里;(3)定期清理河涌上漂浮物,设置一些宣传牌放在河岸边,告诉人们不要扔垃圾,多设一些垃圾桶在河岸边,有了足够的垃圾桶人们就不会乱扔垃圾了;(4)定期检查工厂,家庭是否向河涌排放污水,有的则勒令其整理,执行谁开发水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并依次治理水污染问题,暮求将这条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河涌变成一条清澈,碧蓝的河涌,让它长流不息,为人们作出贡献
D. 如何认识和评价土地质量
(一)土地质量评价工作迫在眉睫
1999~200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广州、武汉、成都地区开展了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试点工作,采用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Cd、Hg、As、Cu、Pb、Cr、Zn、Ni8种重金属元素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评价,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分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和超三级分别定义为清洁、轻微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在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土壤生态地球化学污染区域之大已超乎想像,土壤环境质量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同时,土壤酸化程度也在增强,从而可能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上述三地区的调查还发现,部分粮食和蔬菜中存在着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已引起政府和科学家们的高度关注。2002年国土资源部又在浙江进行了省级试点,并以省部合作调查的方式正式启动了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规划要点,调查规划总面积266.31×104km2,截至2005年底,共在全国19个省(区、市)开展了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工作,部署面积105×104km2,分布在我国主要农产区和人口密集区。这项调查工作,采用了1:2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技术,将获得全部调查区1个样/4km2、每件样品54个指标(包括52个元素、pH和OrgC值)的大量调查数据。已完成调查面积约60×104km2,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发现,其中之一就是土地中某些重金属元素和放射性元素的高值区带分布在人口密集区。
(二)如何建立科学的土地质量评价方法
上述关于土地质量问题和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分析,同时说明了人类关注土地质量问题的原因。人类之所以关心土地质量问题,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人类关心自身的生存环境、关心自身的健康与繁衍!政府和科学家们对广州、武汉、成都三地区的调查结果也显示,是调查报告中关于土地污染程度和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比例超标的数据令人对这项调查工作刮目相看,对自己生存的环境质量产生忧虑!在全国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的初期,又发现了以长江流域沿江高Cd异常带为代表的区域性重金属高值区(带)。一个潜意识里的推测在困扰着人们——这些分布在农业主产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重金属高值区(带)会对人类产生不利的影响?!
作者从中得到启示:①土地质量评价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工作;②土地质量评价工作必须关注土地的产出效应,换句话说,土地质量评价的依据应该是土地对人类生存环境是否构成威胁以及威胁的程度。那么,已经发现和即将可能被发现的重金属元素和放射性元素的高值区(带),是否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就成为土地质量评价的关键。
土地中存在的高含量放射性元素直接作用于人体,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本书暂且不论,只论土地中重金属元素对人类的影响。土地中重金属元素危害人类生存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其上生产的农产品进入人类食物链从而对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构成威胁。实际上,从化学的角度看,土地是由各种化学元素按照不同含量比例组成的,土地中或多或少都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元素,只有当其浓度超过了作物需要或可忍受程度,表现出受毒害的症状或其上产出的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卫生标准时,才会对人类生存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危害。那么,土地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达到多少就会对农产品质量构成威胁?如何利用农业地质环境调查数据科学评价调查地区土地对粮食质量安全的保障程度?
另外,Cd等元素在农作物可食部位含量的超标问题,与滥用杀虫剂造成土地污染问题不同,农作物中重金属元素高含量可能是自然和人为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那么,如何从理论上认识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来源,并为制定土地质量保护对策提供依据?
这些就是作者所关注的,也是作者试图通过土地生态安全之地学探索,提出农业地质地球化学评价方法的初衷。
E. 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全国净减少耕地253.74万公顷,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顷降为0.095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23.73万公顷,包括退耕还林211.7万公顷,退耕还草11.95万公顷,退田还湖0.09万公顷。生态退耕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设用地42.78万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7万公顷,增长17%。其中独立工矿占用耕地11.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万公顷,增长37%;公路建设占用耕地3.7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76万公顷,增长25%。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6.41万公顷,增加耕地3.28万公顷,净减少耕地33.13万公顷,比上年多6.27万公顷。灾毁耕地面积5.04万公顷,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完善,24个省(区、市)不同形式建立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26个省(区、市)实行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27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储备库;21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统计台帐;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基本实现“先补后占”;逐步开展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1.08万公顷,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万公顷,复垦废弃地增加耕地3.25万公顷,开发增加耕地21.39万公顷。补充的耕地比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3.13万公顷,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
2001—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731个,项目建设总规模47.39万公顷,其中,土地整理31.43万公顷,土地复垦4.01万公顷,土地开发11.95万公顷。新增耕地17.17万公顷。
土地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重点抓好国家重大工程用地协调和报批:三峡工程淹没用地在库区淹没蓄水前报经国务院批准;西气东输从陕西靖边至上海白鹤镇涉及河南、山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境内的永久性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西电东送广东、湖北等省境内输电线路塔基、换流站用地已随工程进度报国务院批准;青藏铁路青海段工程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江苏、山东、河南等省境内控制性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出台一系列耕地保护严格措施。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六不报批”: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二、矿产资源
2003年初,全国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58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其他水气矿产3种。原油、煤等能源矿产,铁等黑色金属矿产保有的查明资源储量不同程度下降。
第三轮矿产资源可供性论证第一期工作完成,摸清了45种主要矿产对国民经济建设保证程度情况。《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发表。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国土资源调查及地质矿产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7处,其中能源矿产15处,黑色金属矿产4处,有色金属矿产73处,贵金属矿产34处,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处,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1处,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14处,其他水气矿产4处。新查明(预测)矿产资源量:石油7.99亿吨,天然气5035.39亿立方米,原煤51.95亿吨,铁7.02亿吨(矿石),铜443.26万吨(金属)。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开发取得重要进展,主要矿产品产量有所增加。我国最大的海上自营气田东方1?1气田一期工程顺利投产。全国煤炭产量超过16亿吨,生铁产量超过2亿吨,10种有色金属产量超过1200万吨。大庆油田在连续27年年产原油5000万吨以后,降至4840万吨。
全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600亿美元,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2003年矿产品进口量大幅度增加,其中原油进口9112万吨,铁矿石进口14813万吨,锰矿石进口286万吨,铬铁矿进口178万吨,铜矿石进口267万吨,钾肥进口657万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进来”成效明显。2003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许可证108件,采矿许可证332件。加拿大TVI太平洋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宁市成立首家外商独立勘查公司。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与云南核工业209地质队合作,在云南东川拖布卡发现了规模较大、品位富的金矿。
矿产勘查开发“走出去”取得新进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苏丹发现了一个世界级大油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伊朗卡山打出高产油气井。
三、海洋资源
全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国海洋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一万亿大关,达到10077.71亿元,增加值达到4455.5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2%。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发生积极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8:29: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2.8亿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1221.88亿元,增长46.5%;第三产业增加值1930.86亿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非典”影响造成了滨海旅游业的负增长。沿海各海洋经济区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联合开发,开始呈现海洋经济联合的趋势,区域海洋经济初具规模,其中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海洋产业总产值最高,首次超过3000亿元。
我国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全年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500多本,确定海域面积约19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约2.5亿元。开展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及“海盾2003”专项执法活动。国务院批准发布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洋功能区划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需采取的措施等。
四、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
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做出一系列部署;五部委联合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先后就治理整顿工作下发5个通报,三次致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两次召开全国省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主任会议;先后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宣布对9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法规的案件进行公开调查;通报治理整顿检查验收的标准及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重要成果:各地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和开发区扩区;原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已撤消3763个;各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立案查处12.7万件,结案12.4万件,罚没款12.2亿元,收回土地面积5878.4公顷。有925人被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查出违规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822宗,有效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完善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行,市场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更加广泛;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确立,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土地市场运行制度和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土地产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土地权利体系日益完善。
全国出让土地面积18.68万公顷,其中招标0.62万公顷,拍卖0.89万公顷,挂牌3.68万公顷。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供地的比例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的28%。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和具体部署安排。进一步打击非法采矿,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矿山。
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共出让探矿权采矿权26080件,出让价款达到52.56亿元。其中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11752件,出让价款26.98亿元。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2003年共处理案件1.7万件,罚没款5942.69万元。
五、国土资源调查和规划
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地质调查实物工作量: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修测72.3万平方千米。1:5万区域地质调查0.5万平方千米。1:25万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5.6万平方千米。1:50万环境地质调查151.8万平方千米。1:20万物化探遥感调查47.7万平方千米。1:100万重力23.4万平方千米。航空遥感8.2万平方千米。机械岩心钻探12.6万米。
农业地质调查全面部署,基本覆盖我国东部和中西部主要农业经济区,面积达108万平方公里,目前已与浙江、四川等17个省(区、市)合作,签订了农业地质调查合作协议,2003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4万平方公里。
完成三峡库区1:5万航空遥感勘查面积达32000平方公里,全面覆盖三峡库区及周边地区,记录了三峡大坝蓄水前长江最低水位时库区历史状态,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库岸变迁、生态环境演化、监测、相关研究等提供了珍贵的基础资料。
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多年平均为9235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淡水天然资源为8837亿立方米,地下微咸水天然资源为277亿立方米,地下半咸水天然资源为121亿立方米。全国地下淡水可开采资源多年平均为3527亿立方米。
查明首都地区地下水资源总量、开发潜力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价怀柔、平谷等5处地下水应急水源地;查清华北平原浅层和深层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空间分布及演化过程;完成西南岩溶石山石漠化现状调查,并实施动态监测;西南岩溶石山典型流域地下水调查与开发示范在贵州大小井、云南小江流域初见成效。在四川、重庆和云南等省(市)的红层地区,完成探采结合示范浅井868眼,在西北、东北缺水地区施工示范深井25口,直接解决了近11万人的饮用水问题。
查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等数据。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734.33万公顷,其中西部地区547.53万公顷,中部地区65.40万公顷,东部地区121.40万公顷。
加强土地市场监控。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发布土地市场信息,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为政府适时制订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国土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12个县级、14个市(地)级和2个省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相继展开。31个省(区、市)的矿产资源规划全部发布实施;已有260个市(区)、705个县(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天津、深圳、新疆、辽宁国土规划试点。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六、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
国务院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应急、地质灾害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2003年汛期,共在中央电视台发布当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56次,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109次。
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群测群防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03年底累计完成545个县市调查,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和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及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全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97次,避免人员伤亡近3万人。
全国共报告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13832起,造成743人死亡、125人失踪、5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65亿元。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有四川省、陕西省、湖南省等。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初步成果。组织完成对三峡库区二期治理工程的验收,确保135米水位蓄水前的二期工程治理和地质安全评估任务的完成。继续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对库区136处重点隐患点和库岸实施了专业监测,近1800处地质灾害监测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实现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坝前135米水位蓄水以来,已成功预警16处滑坡,其中群测群防系统预警10处,专业监测系统预警6处,使3000余人的生命和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完成安徽黄山等8处世界地质公园的审查报批。完成对44个国家地质公园的审批。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建设。重点推进省级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江苏省、浙江省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苏省盱眙县等18个典型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继续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工作。重点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的地面沉降监测工作。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上海市已建设基岩标30座,分层标组28组,GPS基准监测网点36座,地下水监测孔320个。
七、科技与信息化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非营利科研机构组建工作。开始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筹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承担国家重大科学工程1项,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4项,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11项,科技攻关计划11项,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计划重点项目27项,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新建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
组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7个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和《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5项行业标准。
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的主孔已钻至3665.87米,在超高压变质带研究、科学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在辽西发现第二件初鸟类化石?东方吉祥鸟。首次应用深地震三维精细反射、流体地球化学示踪、深穿透地球化学等高新技术,建立长江中下游大型矿集区深部三维成矿模型,形成探测深部成矿建造的新技术和方法。开发成功直接提取滑坡变形量的高精度快速GPS解算技术、新型多功能钻孔倾斜仪、岩土体推力监测系统及光纤监测系统,已直接应用于三峡库区专业监测工程。
开展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变化研究,建立了国家尺度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集成“3S”技术和PDA技术,研制成功经济、可靠、高效、高精度的土地调查作业系统。开发成功低空无人遥感监测系统,可直接应用于突发事件及土地利用现状的高精度调查和监测。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国家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审批过程的网上运行。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对全国、31个省(区、市)、81个重点城市(50万以上人口)的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控制指标数据综合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在部机关及全国2400多个节点推广应用,实现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系统间远程数据查询和网上数据共享。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信息数据模型和土地信息参考模型,形成一套完整的土地信息标准框架技术体系。
加强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数据中心运行环境得到完善,1∶50万全国地质图、矿产资源规划、全国1∶50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全国地质资料目录等一批数据库系统集中管理,并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八、测绘管理与服务
测绘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测绘法》,发布实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完成了《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8部草案审议前的各项工作。地方测绘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已有3个省(区、市)出台测绘管理条例,13个省(区)的测绘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当地人大或政府审议。
测绘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图市场整顿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查处地图违法案件5000多余件,没收各类违法地图制品150多万件。
测绘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全国6800多个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质量自查,取消资质165个,降低等级36个,缓登36个。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发布实施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全国1:5万地名数据库、全国1:100万、1:2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成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
测绘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国家中尺度基础地理信息工程与空间决策》、《遥感影像处理原型系统设计》等投入使用。
测绘系统对外提供地形图约65万张,大地成果约6.9万点,航展成果约31万片,数字地图约7万幅,数据量约为63TB;编制出版了各类地图1572种、图书454种,总印数1.2亿多册(幅)。
F.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多久做一次由什么部门来牵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机构有哪些
根据《抄土壤污染防治法》,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机构首先要环保部门认可,有CMA资质,熟悉标准法规,有多个项目实战经验等,中科检测有资质做,资质证书如下:
G.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报告
国土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自1984年开始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止到1996年全部完成,并将数据成果统一到了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这次调查,全国组织了50多万专业人员,采用航空为主的遥感资料和大比例尺地形图,全野外实地调查的方法,逐地块调绘量算面积,查清了每个地块准确的土地数据。逐级汇总出全国土地类型、数量及分布。农业土地面积普查是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调查是以全国土地详查的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取得分行政村的耕地面积数据。这一重大成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关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等应采用公布的土地调查数据;农用地转用、征用等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地类、面积为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变更后,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税赋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等现行政策都不作调整。
一、调查的全国主要地类面积
耕地: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
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
园地:1002.38万公顷(1.50亿亩)
林地:22760.87万公顷(34.14亿亩)
牧草地:26606.48万公顷(39.91亿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407.53万公顷(3.61亿亩)
交通用地:546.77万公顷(0.82亿亩)
其它为水域和未利用土地。
二、 我国耕地分布及质量状况
(一) 耕地面积总量
我国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田埂。据汇总的结果显示:截止199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3003.92万公顷(19.5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东西部地区的耕地面积较少,各占28.4%,中部地区较多,占4.32%(见表1)。
(二)耕地质量结构
在全国耕地面积中,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607.15万公顷(0.91亿亩)。分东中西部地区来看,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应当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
表1 东中西部耕地分布情况
地区
耕地面积
占全国比重(%)
万公顷
万亩
东部地区
3695.59
55433.83
28.4
中部地区
5611.89
84178.33
43.2
西部地区
3696.45
55446.68
28.4
表2 东中西部地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
地区
耕地面积
占全国比重(%)
万公顷
万亩
东部地区
38.67
580.00
6.4
中部地区
104.00
1560.00
17.1
西部地区
464.00
6960.00
76.5
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分别占60.2%和39.8%;分东中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有灌溉设施的比重大,中西部地区的无灌溉设施比重大(见表3)。
表3 东中西部地区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的耕地占各自耕地面积的比重
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
东部地区
57.7
42.3
中部地区
32.9
67.1
西部地区
32.4
67.6
三、土地基本国情未变,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仍是长期任务
在土地面积的调查中,以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公顷和市亩统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积计量中普遍使用但标准不同的“习惯亩”。同时,对耕地的概念和口径范围也实行了统一标准,包括了北方宽二米、南方宽一米以下的沟、渠、路、田梗面积。全国耕地面积调查数比经常性的统计年报数大3506.83万公顷(5.26亿亩),主要是耕地面积数据的计量单位和统计口径标准化了,数据准确了,实际耕地并没有增加。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大于0.13公顷(2亩)的12个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的地区。人均耕地少于0.067公顷(1亩)的7个省(市、区),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
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我们当前执行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和目标。
H. 北京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的一系列决策,加强了土地参与经济宏观调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确保土地供应支持北京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以“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效率高”为目标,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北京市现有土地面积1 641 053.70公顷,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0.17%。土地利用率达87.05%。农用地1 105 495.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7%,其中耕地233 400.93公顷,园地124 213.93公顷,林地690 996.11公顷,牧草地2 044.22公顷,其他农用地54 840.11公顷;建设用地323 02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8%,其中居民点及工矿区用地267 894.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 900.9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6 227.22公顷;未利用土地212 53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5%(图1)。
图1 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北京市农用地面积比去年减少2 349公顷,减幅为0.21%;建设用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3 300.03公顷,增幅为1.03%。各类土地面积变化情况是:耕地面积比2004年净减少3 036.28公顷,减幅为1.28%;园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275.88公顷,增幅为0.22%;林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676.09公顷,增幅为0.10%;牧草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0.88公顷,增幅为0.0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比2004年增加1 209.46公顷,增幅为0.45%。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十五”期间,北京市经济保持快速发展,GDP年均增长11.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2.7%、11.7%、12.3%。第一产业实现了战略性结构调整,都市型现代化农业强势发展。
当前城市发展外延增长较快,粗放式用地现象尚未得到扭转,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还较低,土地资源利用如何转向注重内涵、挖潜存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要下大气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统计数据来看,发挥土地资源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等措施初步显现,与2004年同期相比北京市耕地面积减少速度趋缓(图2)。
图2 1999~2005年北京市耕地面积变化趋势
(1)2005年耕地减少的去向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建设占用。各类建设用地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33.06%,主要是首都机场扩建、六环路、京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与奥运相关的重点工程。②农业结构调整。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54.91%,主要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推进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创汇型农业为重点以及进一步调整农产品种植、养殖结构,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等。③生态退耕、灾毁(包括自然损毁和退耕还林、还牧)占年内减少耕地面积的8.03%。生态退耕主要集中在怀柔区怀北镇、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和北庄镇的丘陵地区;灾毁耕地主要原因是房山区十渡镇河道水毁等;④其他原因减少耕地占耕地年内减少面积的4%。如列入北京市政府重点工程,门头沟区永定河水源治理项目工程等。
(2)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加强了土地开发整理和 “占补平衡” 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发了《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科学合理、持续推进土地的开发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2005年年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2 485.89公顷,其中整理土地686.17公顷,土地复垦258.47公顷,土地开发659.0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654.09公顷,其他增加耕地228.13公顷,分别占年内耕地增加面积的27.60%;10.40%,26.51%,26.31%,9.18%。这些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提高了当地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2005年实现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总量平衡。
2.建设用地
2005年实际征收土地5 982.23公顷(含国务院批准920.89公顷),其中耕地2 918.93公顷(含国务院批准532.1公顷),北京市批准的项目征地5 061.34公顷,需占用农用地3 605.15公顷,其中耕地2 386.83公顷(见表1),2005年实际占用农用地面积接近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指标。保障了首都经济建设发展的8个目标:①保证了中央在京机关单位和国防用地的需求;②保证了国家级重点工程(如首都机场东扩项目等)的用地需求;③保证了市级重点工程(如2008年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五环路、六环路、京承一、二期等交通项目)的用地需求;④保证了本市现代制造业、电子、高科技产业类项目(如奔驰汽车项目、现代汽车配套项目、摩托罗拉公司迁址项目等)的用地需求;⑤支持了各区县经济发展建设的用地需求;⑥保证了本市房地产业均衡发展的用地需求;⑦保证了城市生态建设(如绿化隔离带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的用地需求;⑧保证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用地需求。
图7 2005年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学历构成
2005年行政管理经费78 766.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0 12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55 312.21万元,其他收入13 334.26万元。
2005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参加两周以上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共316人次,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53%。其中党校学习4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5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学历教育及培训257人次。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参加各种院校学历教育在校学习人数为126人,其中研究生1人、硕士生9人、本科生73人、大专生43人。
七、问题及建议
1.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北京市为加强土地管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市违法违规用地仍有发生 通过最新的卫星遥感监测显示,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土地管理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区县发现了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2)土地利用的效率总体上不够高 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利用中,严格实行投入产出效益评测不够得力,粗放型外延式用地现象仍然存在。
(3)土地管理的力度有待提高,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多年来土地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等原因,全市的土地管理队伍相对薄弱,素质有待提高,运用高科技管理思想和手段,对土地实施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基础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夯实。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将举办2008年奥运会及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等大型活动。同时,北京市经济发展正处于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郊区城市化加速阶段,未来几年,北京市的建设用地需求仍然呈现强劲增长态势。面对这种形势,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实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我们有以下三点建议。
(1)为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精神,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紧密衔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已经基本完成。希望尽早受理并批复北京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利于全市“三规”同步、有序衔接、协调实施。
(2)鉴于北京市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有数量确定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能够研究考虑北京市实行易地土地开发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试点,并希望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帮助。
(3)目前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强劲需求、新村建设中发生的村民上楼的住宅、旅游观光的农民居住与经营结合的“宅基地”分配等问题,国有土地使用原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居民楼住宅办商业、公司,办公楼等行政房部分开办经营性行业等),建议国土资源部能够加快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
I. 土地质量评价有何实际意义
中国在4000年前就有研究土地性质的记载。土地评价体系的产生,已有2000多年的回历史。20世纪60年代以前,答土地评价目的一般是鉴定土地的等级,作为纳税的依据;70年代以后,国际上才普遍认为土地评价的目的是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为它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选择土地利用的最优方案。主要内容有:①查清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揭示土地的生产潜力,为土地的合理利用提供自然基础;②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综合评定土地的适宜性,确定土地合理利用的方向和途径,为制定合理的用地结构提供科学依据;③明确土地利用的不利因素以及危害程度,以便提出相应的整治、改造和利用措施;④编制土地的质量类型评价报告,为生产和利用部门建立土地档案、加强土地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