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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2-17 23:36:30

㈠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政府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方法与工作方法、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制,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是指入选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

专家组和专家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和建设。

专家组由国土资源部按本办法从专家库中遴选产生。

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具体负责专家组和专家库的建设、联络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立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的主要学术活动、学术研究成果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协助专家组组长组织和召集专家组专家会议;

(三)组织和协助专家完成国土资源部委托的工作;

(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

(五)联络专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应急管理、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国内知名学者组成。

第五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在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有关活动。

第六条 入选专家库及专家组成员聘任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第五条之规定向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推荐专业领域相应专家的后备人选名单。推荐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并且在入选专家库的人员中遴选出专家组专家,报国土资源部审定。

(三)经批准后的专家组专家和专家库专家名单将分别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公示。

第七条 专家组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国土资源部颁发专家组专家聘书。

专家组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的专家组专家,从专家库中遴选,并按程序报批。

第八条 专家组专家因身体健康、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地质灾害应急咨询等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可退出专家组。

连续1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组专家,国土资源部有权解聘。

第九条 各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选取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参与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

第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邀请地质灾害应急专家以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专家身份担负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须事先应征得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的同意。

未经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擅自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其他活动。

专家组专家参加除国土资源部以外的其他单位委托的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其意见或建议不代表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派请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现场处置和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的单位,应当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专家人身安全;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供专家参考。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咨询工作,为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协助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到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家参与应急工作后,应将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

(二)参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评估、性质和责任认定;

(三)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四)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发布所承担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资格,如造成损失,将视具体情况,追究法律或经济责任。

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专家库和专家组专家在不担任专家之后,也需按照有关要求不得泄露担任专家期间获知的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违者由当事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专家组在国土资源部应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方式为:

(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家组专家会议,总结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表彰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技术的研讨和交流等。

(二)组织有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关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受委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指派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执行任务时,应当同时通知专家所在单位。专家接到任务通知后,应如期抵达指定地点执行任务,专家如不能承担任务或不能按时到达,需在事前及时说明。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不低于原工作同等待遇保障。

第十七条 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国土资源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受委托执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指派部门或聘请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解释。

㈢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机构存在哪些问题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大规模的特点,需要科学的管理和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这就导致灾害防治应急不能很好的做到及时、高效、全面

㈣ 葛溪村小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2013年5月10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在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北面一带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葛溪村小学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人员组成:葛溪村小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由葛溪乡政府组织开展,参加演练人员主要为学校师生,总共人参加,其中1位镇领导,1位国土所人员,11位教师,180位学生。具体名单为:镇领导葛溪村镇长朱国新,国土所陈军发,葛溪村小学教师及学生。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葛溪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均为教师)。

组长:郑子木

副组长:张路东

成员:张德华、谢月旺、吴吉根、徐小华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赛;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学生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负责。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郑子木负责、安全管理员张路东和少先队辅导员张德华负责。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主管老师及各班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组学生人数并组织本班学生有秩序走。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谢月旺数学教研组组长吴吉根语文教研组组长陈华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学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应急演练脚本

情景内容:主持人介绍演练的目的,介绍领导和来宾。

解说词:葛溪乡地处弋阳北面丘陵地区,为典型丹霞地貌风化层,在雨秀经过建立和完善乡镇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乡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弋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葛溪村小学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实地演练。

第一幕

情景内容:主持人解说事故假设

解说词:下面介绍本次演练的灾情设定:本次演练假设葛溪村小学遭遇连续数天的大暴雨,巡查人在巡查时发现坡体出现了裂缝,而且发现裂缝属于新出现的裂缝,存在发生滑坡的可能,滑坡一旦发生很可能威胁到该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情况十分紧急! 险情出现后,巡查人立即葛溪乡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报告,葛溪乡政府接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启动了抢险救援程序。同时葛溪乡向县国土局进行了报告并向县有关领导和应急办进行了报告,县国土局立即派专业人员赴现场调查地质灾害有关情况。通过对受威胁户主的避让并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最后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分析后,确定该地质灾害已趋于稳定,可以解除警戒,但仍需加强对山上滑坡灾害处的监测。

第二幕

情景内容:

葛溪乡分管国土资源的朱国新副乡长宣布演练开始

报告指令:

主持人:“下面,请葛溪乡分管国土资源的朱国新副乡长宣布演练开始。”

领导:“我宣布,2012年葛溪乡葛溪小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现在开始。”

解说词:随着朱国新副乡长的宣布,2013葛溪乡葛溪小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正式开始了,下面让我们来看演练现场!

第三幕

时间:9:00

情景内容:

巡查人员用手机向葛溪乡政府报告情况,并开始敲锣发出警报。

报告指令:

巡查人:“朱国新副乡长,我是葛溪小学地质灾害巡查人,巡查时发现学校后山出现多条裂缝,可能会滑坡,情况十分紧急! 我认为应立即撤离受威胁人员。”

朱国新副乡长:“好的,请你立即发出警报,叫受威胁人员撤离。”

巡查人:(用方言向受威胁住户喊话)

解说词: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葛溪村小学一名巡查人员隐患点巡查时,发现学校后山出现了多条裂缝,而且发现裂缝属于新出现的裂缝,很可能会发生滑坡,滑坡一旦发生很可能威胁到山下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十分紧急! 此时,巡查人员立即拨通了该镇分管国土资源的朱国新副乡长电话,报告了情况,建议立即撤离威胁住户的人员。

巡查人员立即回学校开始敲锣,发出警报。学校应急指挥办迅速组织人员将学校师生安全撤离。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调度相关工作组进入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第四幕

时间:9:30

情景内容: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在指定灾害点开展工作,正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与财产。

处置动作:转移安置组在帮助群众撤离;医疗救助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应急调查组在应急调查;后勤保障组在检查在供电线路与通讯线路

第五幕

时间:10:10

情景内容:临时指挥地点开会

处置动作:葛溪乡政府对灾害点的险情进行分析。

报告指令:鉴于天气已好转,不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可以解除警戒。但仍应加强山上滑坡灾害监测。

朱国新副乡长:“解除警戒。”

解说词:针对目前的险情,葛溪乡政府工作人员回到指挥所,对灾害点的险情进行分析:鉴于天气已逐浙好转,险情不可能加剧,可以解除警戒。但仍应加强山上滑坡灾害监测。

派出所、人武部等解除道路封闭和警戒,学校暂时停课。

供电所继续巡查线路,了解线路受损情况,确认供电与通讯畅通。

第六幕

时间:10:40

情景内容:宣布演练结束

报告指令:

主持人:“下面请朱国新副乡长宣布演练结束。”

朱国新副乡长:“现在,我宣布,2012年葛溪村小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结束。”

情景内容:按次序退场。

㈤ 百色市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工作方案

百色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了防范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的滑坡地质灾害,检验百色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在百色市城区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举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全民对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提高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高效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使人民群众在可能遇到地质灾害时听从指挥,及时撤离,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现象,并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1)演练准备目标:在9月26日前制定好演练筹备工作方案、演练实施方案、演练脚本、演练工作指南以及演练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好参演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演练实战前期准备工作等各项准备工作,为9月26日演练奠定基础。

(2)接待目标:按自治区级会议标准安排,搞好接待工作,确保做到热情、周到、细致。

(3)后勤保障目标:电力公司要在9月26日前,接引三相动力电到演练主会场,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要准备好会议桌、椅等,机关事务局要准备好交通车辆等物资,民政部门要准备好救援临时安置帐篷,卫生部门要做好应急医疗救济帐篷物资准备。

(4)安保目标:公安部门要做好演练现场的安保工作,确保观摩团和演练单位人员和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的安全。

(5)交通疏导目标:市交警大队要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从城东大道前龙巷至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大门口及演练现场的交通畅通。

(6)现场布置目标:市国土局(含右江区国土局)、市教育局、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要协助南宁市卓华安防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演练布置图做好现场布置工作,确保现场秩序顺畅。

(7)场地准备目标:市交警大队、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要在现场设置参演气象监测车、消防车、通信信号车、救援车、领导车和观摩团车及参演单位、周边群众车辆的停放场所,确保停放有序。

三、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23日

(1)市应急办落实参加演练单位、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参演车辆。

(2)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现场采点,拟定工作方案。

(3)召开我市参演单位、参演人员动员布置工作会。

(4)指导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师生应急避险工作,落实学生演员。

2.2013年9月24日

(1)协助南宁市卓华安防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演练预拍工作。

(2)继续开展接警、出警预拍工作。

(3)完成演练场地接引工作。

3.2013年9月25日

(1)开展现场布置工作,联系好车辆;

(2)做好信号传输连接工作。

(3)做好报道接待工作;

(4)我市参演单位开始预演。

4.2013年9月26日

下午:开展演练

5.2013年9月27日

做好演练扫尾工作。

四、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应急排险演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建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国爱 百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忠雷 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黄永全 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克胜 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伟民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范旭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文振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沈文闻市教育局副局长,龙志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廖志明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胡景文 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周纲 市住建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韦革宁 市气象局副局长,程旭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廖新添 市水利局副局长,余显琳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根云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覃蔚东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黎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智君 百色海事局副局长,姚登树 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何悦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农毅忠 右江日报社副社长,黄建成 百色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平 中国电信百色分公司副总经理,潘宇华 中国移动百色分公司副总经理,祁江林 中国联通百色分公司副总经理,林长美 广西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陆燕春 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7个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永全 市国土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克胜 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伟民 市应急办副主任,沈文闻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市国土局2人、右江区国土局2人、商业学校3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演练活动方案,报请指挥部审定;负责总的联络工作;负责演练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报告;掌握现场演练进程,做好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2.现场救援组

组长:姚登树 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副组长:黄元鲁 市医院副院长。

成员:消防支队(4人)、市医院(4人)。

工作职责:组织抢险人员做好受威胁房屋、被困人员的抢险工作。

3.调查核实组

组长:林长美 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副组长:黄胜勇 右江区国土局副局长。

成员:百色地环站(6人)、右江区国土局(2人)。

工作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险情点的应急调查工作。

4.医疗卫生组

组长:张根云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黄元鲁 市医院副院长。

成员:市医院(4人)、消防支队(4人)。

工作职责:做好撤离受伤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5.治安保卫组

组长:文振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悦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

成员:市公安局2人、市公安交警支队4人、商业学校2人。

工作职责:负责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受灾害威胁师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

6.后勤保障组

组长:骆伟麟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龙志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马玉林 右江民族商校副校长。

成员:市民政局(2人)、市交通局1人、电力公司1人、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10人)。

工作职责:负责食宿安排(百色市鑫鑫大酒店)。负责抢险物资运输和道路畅通等保障措施,做好供电线路、通讯设施的抢修、确保供电通讯正常运行。做好受威胁师生转移和安置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提供4顶救灾帐篷。

7.新闻宣传组

组长:覃蔚东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革宁 市气象局副局长,农毅忠 右江日报社副社长。

成员: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人,右江日报社1人,电视台1人。

工作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安排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工作,协调好相关媒体舆论引导工作。

五、参演单位任务

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提供1辆警车和警察4名(含协警),随带交通警示牌与警戒用隔离带。

市消防支队:提供消防车2辆和消防官兵8名。

市医院:提供救护车2辆,医护人员8名,随带担架一个,盐水瓶等医疗救护器材。

市民政局:提供4顶帐篷。

电力公司:派供配电车1辆,工作人员2~3名。

右江区政府:组织人武部预备役人员10名,负责安排好各小组人员到位,负责做好演练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要求统一着装。

六、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必须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各工作组要加强联系,搞好对接,确保万无一失。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这次演练,绝对服从安排,提前到岗到位。

(3)所有准备工作必须提前落实。

联系人:周文芳 陆瑞雪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㈥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有哪些

一、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C、D和E(常规方案)等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四、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我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领导决策。
五、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两种情况,B级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领导小组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质环境司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3)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4)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5)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6)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7)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8)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3)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4)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5)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6)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7)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8)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1)调查监测装备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
手持GPS、激光测距仪
三维激光扫描仪
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2)通讯装备
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卫星电话
对讲机
(3)相关软件
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
快速模拟演示软件
智能方案系统软件
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
车载发电机
车载应急系统
(5)劳动防护及其他
帐篷、野外工作服装
医药和劳保用品
野外作业安全装备
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3.资料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区划图(MapGIS和JPG)
地形图(MpaGIS和JPG)
地质图(MpaGIS和JPG)
(2)基础地质灾害资料
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ap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
历史灾害情况(Word)
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资料
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七、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当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时,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和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1.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启动;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国务院的事宜;3.领导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4.部署国务院交办的应急任务;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6.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在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地质环境司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级国土资源系统以及应急队伍的联系;3.传达指挥部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4.协调部工作组、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6.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报和组织实施;8.组织开展应急调研和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9.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质环境司
当启动A级应急响应,成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与办公厅联合组成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当启动A级方案,不成立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承担相当于上述办公室职责,完成部领导交办任务;当启动B级以下级别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地质环境负责全部协调工作任务。
(四)应急中心
应急中心是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单位,在现有技术支撑机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加挂“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达到实体运行目的,其主要职责为:1.组建专家组,进行应急专家库建设、管理;2.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汇总工作及上报;3.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等技术工作;4.架构地质灾害事发地与部之间的远程会商通信网络,确保现场与后方的信息畅通以及会商的顺利进行;5.为现场应急工作和专家会商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相关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6.提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8.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9.技术指导省级相关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10.协助编制年度国家地质灾害预案,起草相关技术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技术培训;11.承担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地质灾害专家库
遴选国内外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分院士专家、正高职专家和一般专家等3个层次,分级分类入库,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选取不同层次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部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㈦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诱因绝大部分是强降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全国的80%以上。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包括编制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治理等。

在汛期,特别是5~9月的主汛期,通过加强巡回检查,及早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根据出现的前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通过预防和治理,达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对那些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在汛前施工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灾,压脚工程等。并预选好应急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护供水供电设施安全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往往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投资少、在短期内减灾效果明显等特点。

3.4.1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状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它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已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减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编制与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各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每年编制主要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灾预案。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陆续编制了全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部分省区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2002年汛期四川省暴雨频繁,年初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列出的161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受到暴雨影响。为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厅还先后20多次派出专家工作组,分赴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巡回检查。

浙江省认真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和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仅温州市就排查了110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灾害点都落实了防灾预案。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了“兰花花”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服务队,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为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防灾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国土资源部决定建立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国土资源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规划司、财务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防御台风期间,国土资源部门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都成立了应急小分队,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灾害事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还准备了充足的抗灾物资,遇到紧急情况,应急小分队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抗灾抢险中。据悉,由于防灾措施及时、充分,16号台风登陆期间,福建省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635处,浙江省也发生108起地质灾害,但均无人员伤亡。

2002年6月24日,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城区向阳新村的一处滑坡体因大雨诱发产生数条裂缝,滑坡前沿地表水平错位35cm,垂直位移20cm,部分居民房屋墙壁出现裂缝、凸起,整个滑坡体出现临滑征兆。该滑坡体由长约100m,宽30多m的花岗岩风化破碎体组成,地处居民稠密区,直接威胁百余户居民房屋、近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滑坡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群众报险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县政府先后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及时研究采取了应急防灾措施,人员无一伤亡,并避免了巨大财产损失。

(3)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在“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少花钱、多办事,我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民心工程,应急勘查与治理了一些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1998年以来,国家实行政府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完成应急勘查项目7项、应急治理项目32项(表3.14),安定了人心,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表3.14 我国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一览表

3.4.2 应急治理的方法及特点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应急治理之前,须进行必要的应急勘查。

3.4.2.1 应急勘查

(1)应急勘查的特点和方法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不同于一般勘查,必须以救灾为中心,围绕亟须解决的问题来确定勘查的目的和任务,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地质灾害应急勘查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突出快速、简单和准确的特点,尽量节约时间和费用。应急勘查的主要手段包括遥感解译、地质测绘、物探、山地工程等。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要初步查明灾害的规模、性质、特点、类型及其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分析影响灾害点稳定性的一般因素、关键因素、触发因素,进而提出应急治理方案。

(2)举例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应急勘查,工作费用15万元,勘查工作量如表3.15所示。通过勘查,初步查明了东山沟流域1.31km2的地形地貌等地质环境条件,重点对流域基本特征、泥石流形成条件和特征进行了详细研究,对固体物质来源进行实地调查,对固体物质量进行了估算。东山沟流域共有四条沟谷具备发生泥石流的条件,估算松散固体物质414.46万m3,其中可移动松散固体物质135.7万m3,泥石流重度为17.6kN/m3。沟口100年一遇的泥石流流量为69m3/s,50年一遇的为53m3/s,20年一遇的为41m3/s。经收集研究有关资料和实地勘查,对设计参数(重度、流速、流量)进行了计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采取以稳定谷坡和排导为主,主支沟治理相结合,工程治理与生物水保措施相结合,行政和法规管理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方针。

表3.15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勘查工作量一览表

由表3.16可知,广西永福县凤山滑坡应急治理等6项应急治理工程总投入628万元,平均105万元/项;总保护财产2.26亿元,投保比为1∶36;总保护人数10695人,平均保护人数1782人。

又如:湖南省绥宁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投入资金83.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初步解除了绥宁县鹅公乡刘家村杨家滑坡及泥石流等10处地质灾害的危险,保护了238户953人145栋房屋的生命财产安全,帮助当地群众克服了“6.19”特大山洪灾害影响,改善和部分恢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发展经济。这些防治工程在2002年汛期很好地抵御了地质灾害的侵袭,虽然5~6月份当地集中降雨数次,但泥石流沟中的碎屑物质被牢牢稳住,居民房屋安然无恙。

江西省共对265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应急治理,投入资金2250.1万元。

㈧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1〕38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办公厅、信息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拟定了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使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特编制本程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8月。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 年 11月。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5月。

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12月。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06 年 6月。

6.《国土资源部 突 发地质灾害 应 急 响 应 工作 方案》,国土资源部,2009 年5月。

7.《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 应 急 专家 管理 暂 行 办 法》,国土资源部,2010 年7月。

(三)适用范围

国土资源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台湾、香港、澳门除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主要对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重大地质灾害。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地质灾害,以及国务院指令的其他突发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统一协调,属地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体系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包括决策指挥、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撑等。

决策指挥机构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部长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 “应急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以下简称 “应急中心”)等有关领导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组织协调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组织协调机构为应急办,由专职人员组成。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为应急中心,必要时请部属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管单位 (国家测绘局)及相关省级应急技术力量作为技术支撑。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值守

应急办实行全年 24 小时应急值班,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等工作。根据气象、雨情、水情等信息,应急办将通知相关地区做好应对工作,特别是确保节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间通讯联络畅通。

1.接收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报送的灾情险情信息; 接收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 收集新闻媒体、网络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2.核实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接收灾情险情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核实情况,并了解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与民政、交通、铁路、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联系,了解灾情险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

3.上报信息

值班人员核实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办领导报告,视灾情险情实际情况,由应急办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值班人员在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名义编发《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通过部值班室报国务院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其他部领导,分送办公厅 (督查室、新闻处)、地质环境司。办公厅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地质灾害处置进展; 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并根据灾情险情发展及应急工作情况及时续报 《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报信息的跟踪反馈。

(二)应急准备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应急办在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成立前、后方工作组。

2.落实方案

应急办根据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通知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赴现场工作组人员做好出发及应急准备,并安排行程; 通知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赴现场工作组情况等事项。

3.调配资源

根据需要,应急办组织协调应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有关省国土资源厅 (局)等单位调配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等。

4.通讯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应急指令后安排专人保障与灾区省份的视频通信畅通,以备急需。

(三)响应启动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办灾情险情报告后,根据灾情险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办负责传达应急指令、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办公厅负责组织发布灾情险情和应急工作信息等。

1.下达指令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以及应急响应级别,下达应急指令。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及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响应情况。

2.传达指令

应急办接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后,立即向灾情险情发生地国土资源厅(局)、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相关应急专家印发 《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明确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

3.派出工作组

应急响应启动后,部赴现场工作组 24 小时内赶赴灾区,核查灾情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灾情评估和应急处置等,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现场响应

部赴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组,组长由指挥部选定,在指挥部的授权下负责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前方应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应急办。前方工作组应明确具体联系人与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

1.应急调查

前方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应立即了解最新灾情、险情,以及地方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协助、指导制定现场应急调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应急调查。

2.应急监测

前方工作组根据需要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指导应急监测,观测地质灾害的整体动态状况,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3.灾情评估

前方工作组根据调查监测情况,分析灾害成因,评估灾情险情,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4.技术会商

应急办组织前方工作组和后方工作组,根据灾害现场调查监测情况,通过远程会商系统进行技术会商,形成会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5.决策指挥

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根据技术会商意见,结合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视情况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商会议与地方政府交换意见,对专家提出的应急处置建议进行决策,并下达应急响应指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6.应急处置

前方工作组综合各类现场信息,初步判断地质灾害成因和稳定性,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响应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灾情基本清楚,应急指挥部商当地人民政府后,宣布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终止,并上报国务院。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办、应急工作组应全面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为后续的日常防灾减灾工程以及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参考,为完善减灾规划、灾情险情评估,改进应急预案等提供借鉴,并从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应急办将所有应急响应形成的材料归档。

四、应急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国相关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确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一)人员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人员的选配工作。应急人员包括应急管理与技术专家、应急技术人员。

应急专家是按照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一定程序遴选的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目前共有 124 名应急专家,分布在全国各个省份,确保能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

应急技术人员包括应急调查、应急监测、信息处理、远程传输和工程处置等方面人员,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保持高效精干的队伍。

(二)装备保障

应急装备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配置和保管,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根据应急装备用途,分为调查装备、监测装备、测绘装备、远程会商装备、防护装备等。根据空间用途分为空中装备、地面装备、水上装备、水下装备等。

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

应急办定期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直属单位、国家测绘局等有关单位了解应急装备配备及更新情况,根据需要提出调用无人小飞机等技术装备建议。

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

(三)资料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应急技术资料分为基础资料、专业资料、专门资料等。

应急技术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应急资料的准备工作。

本程序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和内容

㈨ 坳仔中学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2011年3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救防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培养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队伍,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联动能力,预防学校在发生严重的突发危害事件时,学校能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疏散,最大限度的保护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演练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紧急疏散应对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培养师生在遇到地震、山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时的应变能力,熟悉学校紧急疏散路线,检查学校紧急疏散预案的可行和全体师生协同情况,切实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演练时间

2011年3月28日。

四、演练地点

五、演练要求

要求全体师生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有序、镇定、快速地到达疏散集合地(运动场)。在整个疏散过程中做到师生配合默契、疏散路线清楚、组织有条不紊、各尽其责,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组织领导

总指挥:李培林(负责全校疏散安全管理总指挥)

副总指挥:黄江勇(协助总指挥协调各方兼负责七年级疏散安全管理指挥)、莫娜(协助总指挥协调各方兼负责八年级疏散安全管理指挥)、谢耀宗(协助总指挥协调各方兼负责九年级疏散安全管理指挥)。

七、工作小组

(一)协助指挥小组:班主任

职责:①演练前在教室组织学生学习安全避险知识,讲解疏散路线和清点学生人数;②听到紧急疏散指令后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退,老师押后;③到达集结场地(运动场)后清点学生人数并向副总指挥汇报;④到达集结场地后对学生的安全管理;⑤教育学生不要惊慌,认真对待。

(二)应急疏散小组

总负责:谢耀宗

1.楼层负责人

A幢教学楼一层:黄慕叶[9(1)、9(2)、9(3)、9(4)]

A幢教学楼二层:龙运苗[7(1)、7(2)、7(3)、7(4)]

A幢教学楼三层:董泗聚[7(5)、7(6)、7(7)、7(8)]

A幢教学楼四层:植育好[7(9)、7(10)、7(11)、7(12)]

B幢教学楼一层:谌灼南[9(5)、9(6)、9(7)、9(8)]

B幢教学楼二层:蔡认芳[7(13)、8(1)、8(2)、8(3)]

B幢教学楼三层:葛岳莲[8(4)、8(5)、8(6)、8(7)]

B幢教学楼四层:郭守勤[8(8)、8(9)、8(10)、8(11)]

职责:负责该楼层疏散安全管理调度和疏散引导。

2.各楼梯负责人:蔡少彬(A幢教学楼楼梯)、黄斌(B幢教学楼楼梯)

职责:负责该幢楼梯疏散安全管理调度、疏散引导及检查楼梯站点工作人员就位情况。

3.各楼梯站点工作人员

其中A幢教学楼楼梯:

(1)第一层至第二层之间楼梯:(左边)蔡家平(下)→蔡锋平(上);(右边)蔡汉池(下)→蔡开勤(上)。

(2)第二层至第三层之间楼梯:(左边)蔡漫文(下)→韦莹花(中)→蔡水宁(上);(右边)蔡四叶(下)→高原初(中)→蔡志正(上)。

(3)第三层至第四层之间楼梯:(左边)陈彩玲(下)→何示(中)→陈千枝(上);(右边)陈秀华(下)→陆洁玲(中)→陈义兵(上)。

其中B幢教学楼楼梯:

(1)第一层至第二层之间楼梯:(左边)邓华英(下)→邓润英(上);(右边)叶丽娟(下)→邓雪珍(上)。

(2)第二层至第三层之间楼梯:(左边)邓蔚平(下)→钱胜周(中)→邓小红(上);(右边)邓升华(下)→秦少美(中)→黄剑华(上)。

(3)第三层至第四层之间楼梯:(左边)黄鉴元(下)→谭变霞(中)→黎美秀(上);(右边)黎燕姬(下)→雷瑛(中)→梁靖琳(上)。

4.操场上下台阶站点工作人员

(1)A幢教学楼前面的操场台阶:a.(上端两侧)刘成(左)——罗嘉婷(右);b.(下端两侧)刘发平(左)——罗艾娜(右)。

(2)B幢教学楼前面的操场上下阶梯:a.(上端两侧)刘澎(左)——莫成娣(右);b.(下端两侧)莫桂连(左)——莫伟强(右)。

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学生紧急疏散时的撤离秩序、安全管理,严防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要求学生路过本路段时靠右行,不要拥挤。若有学生出现推挤现象,应马上制止。

5.各班具体集结位置负责人

欧标妹:7(1)、7(2)

欧毓芬:7(3)、7(4)

王克勤:7(5)、7(6)

温天亮:7(7)、7(8)

谢红艳:7(9)、7(10)

郑彩英:7(11)、7(12)

郑金能:7(13)、8(1)

周朝晖:8(2)、8(3)

周伟贤:8(4)、8(5)

祝家元:8(6)、8(7)

祝锦丽:8(8)、8(9)

熊慧:8(10)、8(11)

芩淑妍:9(1)、9(2)

吴玉嫦:9(3)、9(4)

黄文林:9(5)、9(6)

杜素华:9(7)、9(8)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学生按指定位置集结,并协助班主任维持好纪律。

(三)警戒小组:黄启杰及保安人员

职责:负责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地带。

(四)宣传小组:敬众鑫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人员撤离现场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等

(五)救护小组:郑妹仙及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具体负责演练疏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等。

(六)报警小组:谢韶珍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报警,发布演练信号。

(七)计时小组:邓少庄

职责:负责整个活动的计时,负责每个班级的计时,同时负责维持集结现场秩序。

(八)记录:陈鉥

职责:整个活动过程,包括各班原有人数、安全脱险人数及各班活动过程优缺点。

(九)其他

操场列队位置划分:植楚杰、温用德

会场布置及广播音响保障:植奇聪、林锁

摄影:温天雨

八、疏散管理

(1)疏散命令:由演练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号令:紧急疏散演习现在开始。

(2)疏散信号及指令:反复播送:“老师、同学们,请注意:学校现在发生紧急情况,听到警报及指令后,请全体师生按照学校安排的行走路线有序迅速地撤离到学校的大操场,请务必听从指挥,不要惊慌,进行有组织疏散。”

(3)疏散路线:根据指令(或哨音)学生从前门依次出教室,再到走廊,然后按班级下楼梯,下楼过程中要做到安全、快速、整齐、安静,最后通过教学楼前面的操场台阶快速逃跑到操场指定位置集结。(即教室前门→走廊→楼梯→操场阶梯→操场→班级指定位置)。

(4)疏散顺序:按就近安全出口撤离原则。靠近出口(楼梯口)的班级先安排疏散,并且按靠近教室走廊的组别次序先后疏散。

具体疏散顺序

先:一楼(哨音:一长一短)

次:二楼(哨音:一长两短)

又:三楼(哨音:一长三短)

后:四楼(哨音:一长四短)

(5)疏散引导:应急疏散小组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特别要在拐角、岔道处加强引导;教育学生不要在地是捡东西,不要打闹,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6)集合地点:学校操场。

(7)人员清点:协助指挥小组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及时向副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报告格式要求:某某班级应到几人,实到几人,全部撤离,无人员伤亡或某某班级应到几人,实到几人,伤几人,正在哪里抢救。

应急疏散小组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并逐级报告疏散情况。

(8)计时员向总指挥报告:用时××,全体人员疏散完毕。

(9)领导讲话

(10)总指挥:宣布紧急疏散演练圆满结束

附件:

一、演练操作步骤

(1)集中演练动员,明确目标要求。

(2)分班宣传应急避险安全技巧及具体注意事项。

(3)各岗位责任人就位。

(4)正式紧急疏散演练。

(5)集中总结。

二、演练具体过程

(1)监测员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学校责任人。

(2)学校责任人决定发布警报,紧急疏散。

(3)学校责任人将险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紧急疏散后,学校责任人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㈩ 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 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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