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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质灾害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1-02-17 23:12:32

① 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

张佑祥

(重庆市巫山县国土资源局,重庆,434700)

【摘要】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三峡中心地带,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巫山县所特有的地形、地貌、构造地质背景、地层岩性、气象水文条件和移民工程施工建设等日渐强烈的人为工程活动,决定或导致了该地区地质灾害和新城衍生地质灾害极为发育。本文总结了近几年巫山县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强调做好地质灾害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同时也强调加强行政领导的重要性。

【关键词】地质灾害现状防治巫山县

1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

巫山县地处渝东大门,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全县辖41个乡镇566个村,总人口59万,幅员面积2958km2。巫山位于大巴山弧形构造、川东褶皱带及川鄂湘黔隆褶带三大构造体系结合部。长江横贯东西,大宁河、抱龙河等7条支流呈南北向强烈下切,地貌上呈深谷和中低山相间形态,地形起伏大,坡度陡,谷底海拔高程多在300m以内,岸坡相对高差多为1000m以上,地形条件复杂。区内出露地层为沉积岩地层,自寒武系至侏罗系均有出露,另有第四系零星分布,岩层软硬相间,次级褶皱及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构造地质背景十分复杂,工程地质条件极差。同时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温湿气候区,常出现低温阴雨及寒潮、暴雨,间有洪涝、干旱、暴风,地下水丰富,活动频繁,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由于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县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在江河岸坡、台地边缘形成了众多的滑坡、危岩、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是重庆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县之一。主要分布在新县城、移民乡镇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具有点多面广,种类众多,突发性、危害性大的特点。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增多,产生了不少的滑坡、高切坡和高挡墙。这些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给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据初步统计,全县现有各类地质灾害点700余处,主要以滑坡为主,危岩、泥石流、坍塌次之,间有地陷、地裂缝,受灾人数5万余人,受影响耕地4万余亩。从1998年以来,全县受地质灾害垮塌的房屋6000余间,受灾人口达2万余人,受灾损失近亿元。

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灾情就是命令。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全县防灾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由县级机关、农村乡镇和各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部署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乡镇均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做到年初工作有布置、应急有方案、疏散有地点、救灾有物资、年底有考核。保障城镇移民迁建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防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1加强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为副组长,国土、计委、建委、农委、救灾、民政、安办、公安等单位组成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城区各单位均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负责抓好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落实了一名副职专司其职,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1998年以来,在自然灾害防治、救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在今年汛期排查中,书记、县长多次冒雨现场指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灾民战胜困难的信心。

2.2落实责任

为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落实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责任、落实组织指挥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报警预警责任、落实技术责任等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将防灾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对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我们在应急抢险指挥部内部设立了七组一室,即疏散组、工程组、抢险突击组、治安秩序组、督查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各组职责,落实了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2.3建立制度

近年来,坚持和完善“四项制度”:即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巡查制度、灾情报告制度、汛情通报制度。从每年汛期开始,认真落实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室和国土资源局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灾情险情。同时,县级各部门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对值班人员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凡在抽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在灾情报告方面,实行按规范程序及时上报,由县级各单位、各乡镇及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值班室,再由值班人员报单位领导或报县分管领导后再作应急处理。在险情巡视巡查方面,除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重点地段巡回检查外,还组织了技术力量,进行24小时蹲点巡查,预报灾情,有序组织疏散险区人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通报方面,主管部门落实了专人,坚持从中央电视台、重庆市电视台和县气象台搜集天气情况,研究防汛措施,责成各单位迅速落实。四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全县灾情报告渠道上下通畅,组织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

3强化工作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御地质灾害,取得了无一人伤亡的可喜成绩。

3.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一是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集中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在县广播电视台开播地质灾害防治节目,播放地质灾害专题片,在县内报刊开辟专栏,介绍地质灾害的征兆识别及防治常识;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图文并茂的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人员上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二是利用下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机会,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有针对性的讲解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监测防范措施和防灾救灾办法。

3.2科学编制防治规划和防灾预案

为科学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巫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专业地质队伍在对全县地质灾害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该规划对全县地质环境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育及规律和近、中、远防治目标都作出了较详细的阐述,明确了全县近15年的防治任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为做好每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对地质灾害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汛情编制了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灾总预案,明确了预防重点及主要措施。对重大地质灾害点及时编制专项防灾预案,以指导整个抢险地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能要求,建立抢险机构,明确疏散、工程、抢险突击、治安秩序、督查、宣传和后勤保障负责人及报警信号、撤离路线等,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3.3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移民房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

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此,对在地灾易发区进行的建设用地,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予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从2001年起,对新县城、移民集镇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用地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各类用地评估约400宗。

为确保移民迁建区的地质安全,按国家、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在2002年下半年开展了移民工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对在评价工作中提出的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指导、督促业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保障了移民工程的地质安全。

3.4积极开展调查、应急抢险和排查工作

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或已有灾害点出现险情的,在收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灾害点实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开展灾民紧急疏散、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和监测等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另外,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库区、重点乡镇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和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开展多轮地质灾害安全排查,列出汛期预防重点,做到汛前有排查,汛中有巡查,汛后有核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5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3.5.1专业监测工作

(1)新县城已治高边坡和移民深基础监测系统。该监测网由县政府委托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承担,共布有监测桩点209个,其中 GPS监测点44个,流动倾斜点165个,同时增设了一套遥测台网和4个角反射架。目前已进行了7期监测,发现了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监测点24个。随着新县城城市建设的推进,新增加了大量的已治高边坡,对此编制了补充设计方案,即将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二期防治项目监测工作。该项工作可分为施工监测和效果监测,其中施工监测由施工单位负责,效果监测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统一委托107地质队、208地质队实施。我局落实专人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强监测,确保施工安全;所有竣工项目均已开展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包括143.2m水下工程),并每周向重庆市监测总站上报监测数据。通过监测显示,我县二期项目治理工程达到了治理效果,涉水项目治理工程处于稳定状态。

(3)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网。该网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总负责,滑坡专业监测项目10处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共设点120个,其中深部位移监测孔21个,地表形变监测点99个。目前该网运行效果良好,能准确及时地掌握滑坡变形情况。

(4)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该项目是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研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其规划、设计和现场实施工作。目前向家沟滑坡1号站房已投入运行,玉皇阁1号、2号站房完成基建投入试运行阶段,能全自动定时采取监测数据,并能通过网络立即将数据传至监测单位,进行分析决策。

3.5.2群测群防工作

首先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全县的41个乡镇、566个村已基本建立了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全县各个地质灾害点建立群测群防卡片,落实各点监测责任人、预警责任人,报警方式及联系电话等;指导、督促乡镇及时向涉灾群众逐步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并逐点建立了监测卡片;加快完成全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培训。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聘请市、县专家,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及各灾害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进行了4期群测群防知识培训,培训人员3200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广大干部防灾减灾知识。

3.6突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在巫山库区地质尤为突出,是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对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高度重视,抓住有利契机,全面展开了库区二、三期防治工作。

3.6.1加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

巫山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二期规划已治理和正在治理的33个项目,其中滑坡类项目18个,库岸防治项目15段。我局狠抓资质管理,加快技术方案审查,加强施工外围协调,督促治理工程进度。目前主体治理工程已竣工的项目有21个,其中滑坡类项目12个,库岸防治项目9段,余下大部分项目属分期治理项目和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今年7月,国家验收组对县二期项目进行了竣工初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治理工程均达到了三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6.2加快二期搬迁避让项目工作

巫山列入三峡库区二期搬迁避让规划的项目有45个。在2004年4月、5月,我局会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委托的长江岩土工程勘查院对45个项目进行了逐一现场调查。2004年6月末,重庆市计委下达我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搬迁避让类项目共37个,其中只采取立即搬迁措施的项目有16处;采取立即搬迁和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0处;只采取暂缓搬迁实施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1处。目前,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巫山县三峡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办法》,即将启动全县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工作。

3.6.3做好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期工作

在做好二期项目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国家三期防治规划的前期工作。国家三峡地防办已将巫山46个项目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其中滑坡治理类项目19个,滑坡搬迁类项目16个,库岸防护类项目11段。目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已在2004年4月中旬由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国务院审批,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4结语

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国家、市级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所面临的防治任务依然十分严峻,还有大量非库区地质灾害亟待治理,但我们仍将以高度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下去,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重庆市地勘总公司208队.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2001

[2]徐刚等.巫山县新城区主要衍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第15卷第1期,2004,(3)

② 急急急!《云南省兰坪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在哪里可以找到

政府文件不是给人们的话,就算只是几句早上吃豆腐之类的话,他也不给你看。

去搜搜最近人大会的一些信息吧。

③ 平原需做地质灾害分析报告吗望都县属于地质灾害什么区域

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

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今年灾情及我部防范工作情况

今年,我国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1至6月,全国发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32.3%、177.8%和190%。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年初开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采取多种手段严防严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后8次召开全国和重要地区的汛期防范工作会议,多次发文和联合相关部门发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二是检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检查指导。三是强化应急,派出88名专家长期驻守18个重点省(区、市),指导排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等。多次启动应急响应,在玉树地震和关岭滑坡等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协助和指导防范次生灾害。四是重点防范,把地震灾区和三峡库区作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专家协助四川、青海、重庆、湖北四省(市)开展排查和巡查,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地区、交通干道和重要工程周边灾害点再排查。五是联控联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防灾责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范取得了显著成效。转移受威胁群众20多万,成功避让477起,避免人员伤亡14839人。仅6月一个月,全国共成功预报320起,避免人员伤亡1101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为历年来单月最多。与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重点地区防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预报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质灾害。三峡库区已连续7年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汶川地震灾区2年多来,虽然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但灾民安置点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实现了主汛期地质灾害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隐患均被严密监控或应急排危除险。

二、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地质环境队伍(工程地质队、水文地质队)作为地勘队伍的组成部分连同地勘费一并下放地方。地质灾害作为地质环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之后的10年来逐步成为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三定规定我部的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历了调查、普查、工程治理从无到有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为重点的,少数隐患点实施专业队伍监测,绝大多数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逐步开始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区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形成了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3年至2008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部署完成了1640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于此项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现在全国24万处隐患点均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有10万群测群防员。实践证明群测群防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在现行条件下最为有效的监测体系,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个县的调查评价程度很低,每个县只安排20万元经费,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观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后小开小裂小缝,但对较远距离的、具有隐蔽性的、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还没有查清楚。群测群防体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职,缺少必要的经济待遇和设施配备。原因是地质灾害多数分布在山区,大多数都是贫困县,县乡政府在财政上都比较困难。

2、组建了部级和省级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

目前全国已形成了由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了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

问题是全国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人员太少,越到基层越少,绝大多数县一个专职人员也没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处有700多人从事地质灾害管理,我们全国都算上专职管理人员也不到他们的一半。市、县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的还很不普遍,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现有的机构也还存在着人员少,技术人员更少的问题。经费普遍没有保障,少数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数是自收自支,与其公益性服务机构性质很不相宜。

3、法规规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年我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2009年,在全国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 “十有县” (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已建成321个。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来,在全国先后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和群众、学生300多万人。2010年,正在在全国开展针对基层国土所和群测群防员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培训10万人。

4、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强

从2003年起,我部与气象局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截至2009年,国家、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年我部与气象局又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度,联合发文要求所有市、县都要开展这项工作。我部与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联控联防,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区、交通干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强。今年我部与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发文,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请10多个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共同开展汛期检查,取得较好效果。

三、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强的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已经是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充满期盼的大事。我们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一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1、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

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必须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全国应开展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地区(300万平方公里)详查工作应加快进度,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应做到普查,排查工作应纳入基础工作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员集中区附近2000米范围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都需要监测,各地的监测机构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有所侧重。监测机构承接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成果,可以根据成果、根据群测群防员分布,划定每个群测群防员的监测区域、监测隐患点、巡查路线等,使地调成果发挥作用。

3、以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民小组长为主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

实践证明村支部书记、村长和村民小组长担当群测群防员是最合适人选,他们了解当地情况、熟悉村民、富有责任心。他们当群测群防员遇有灾情险情最方便报告乡镇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层政府直接组织抢险救灾。应该给这支群测群防员队伍统一的经济待遇,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他们的补助经费,这样就能把群测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现阶段最高水平。

4、国家级和市、县级地灾防治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是当前应该加强的两个重要环节

地质灾害现在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自然灾害,今年暴雨导致人员伤亡90%属于地质灾害。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我部作为办公室单位,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

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而我们基层最为薄弱。要加强市、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出资由专业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由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接,群测群防员使用,发现灾情险情报告市县、乡政府应急处置的防灾体系。

5、进一步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特大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现在用于面上的治理资金中央每年出资仅9个亿,与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车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个亿治理进度会大大加快。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之所以防灾工作做得好,与国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关的。现在有些省级政府也出一些资金,但不普遍,也没有形成制度。各省都应该每年有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的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经费也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⑤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自1988年原地质矿产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各级地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2.6.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

(1)国家法律体系

已经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的相关法律有《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部门法规体系

从1993年开始,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继为全国各行业各部门的近千家单位颁发了各类各级资质证书1500多个,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与水平;1999年初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3)地方法规制度

近年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48件,这些法规、条例的出台,有力地推进了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和地质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2.6.2 地质灾害调查

近十多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的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骤、由浅入深、由粗至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发育分布规律、危害特征和防治方法,为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主要调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国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采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质灾害资料和成果的方法,编制了调查报告《中国地质灾害》和《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该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国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其发育特点、形成的地质环境背景及主要诱发因素。

(2)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31个省(区、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

1992~2003年。先后概略查明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环境地质背景、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和影响因素;初步查明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特殊不良地质环境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减灾、防灾、国土开发与整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

(3)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自199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并逐步开展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隐患点、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每个县(市)都分别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编写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研究报告》;②编制了《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等系列图件,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③建设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④建立了县、乡、村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实践证明,本项调查与区划工作为下一步国家和地方进行地质灾害区划、指导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项目工作建立起来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已经发挥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03次,避免人员伤亡19120人。另外,该项工作采取了边调查边宣传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防范意识。

2.6.3 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机构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全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和217个地级监测分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直接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有3000多人。对地质灾害开展调查和监测工作,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群测群防体系效益显著

从1999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来,在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同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目前,全国已经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点7000多个,发挥了良好作用,取得了显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共1093起,避免人员伤亡6.4万余人(图2.19)。

图2.19 群测群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情况

(3)地面沉降监测

长江三角洲地区,仅上海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较为完善的、由基岩标、分层标、GPS观测点、地面水准点和地下水监测孔等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外,2002年江苏的苏锡常地区也在个别地区建立了分层标。

环渤海地区只有天津市在城区建立了7组分层标,而且多兴建于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组基岩标和分层标正在建设之中,河北和山东省没有专门监测设施。

(4)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

截至2002年2月,三峡库区20个市(区、县)已建17个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完成的主要监测工作是:建立了秭归—巴东段(50km长)地质灾害GPS监测网并投入监测运行。该网包括国家级控制网(A级)、基准网(B级)、滑坡监测(C级)三级GPS监测网,对12个单体滑坡进行监测,共建有59个GPS监测点。

(5)2003年首次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2003年4月7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协议规定:从2003年起,每年5~9月两部局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2003年6~9月,进行了首次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此期间,中央电视台于19点30分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先后发布了56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也发布了109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其中,两次“5级警报”先后于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电视台发布,警示湖南张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荆州南部、恩施南部,重庆酉阳地区,长江三峡地区居民,注意防范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汛期(6~9月)全国降雨诱发的危害较严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位于预报预警范围内,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另外,此项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赞同和积极响应,2003年当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东、安徽、青海、湖北等16个省,陆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此项工作很快向全国各省(区、市)和县(市)推进,推动了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程。

2.6.4 地质灾害治理

(1)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原地质矿产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如长江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鸡扒子滑坡、重庆豆芽棚滑坡等。累计已治理地质灾害几十处。

1999~2002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启动了“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项目,共布置重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工程101项。另外,国土资源部还以“两权”经费下达了一些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近几年,部分省(区、市)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也投资治理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论证273处,完成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22处。通过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迁避让

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处在这些地区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远离城镇,不仅生产生活不便,而且经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胁,对其进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因此,有步骤地实施搬迁避让,且与山区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减灾措施。近几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广东、陕西等省(市)已经开展大量搬迁避让工作。

(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我国地质灾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发。因此,国土资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采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施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现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科研单位关注的头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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