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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日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17 15:47:00

A. 从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我国都发布了哪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08年4月2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08年2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07.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07.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07.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07.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07.12.29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07.12.29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07.12.29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07.10.28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07.10.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07.10.28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07.10.28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07.08.30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07.08.30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07.08.30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07.08.30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07.08.30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07.06.29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07.06.29修正)

B.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新乡市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煤城焦作,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与鲁西相连,是中原城市群及“十字”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是豫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现辖两市(辉县市、卫辉市)、六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四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新乡工业园区。总面积8290平方公里,总人口591万;其中市区面积422平方公里,人口100万。

于树森 局长、党组副书记

赵世军 党组书记、副局长、储备中心主任

李世成 副局长

裴部之 副局长

李宇方 副局长

范玉岭 副局长

张保成 纪检组长

刘传伟 调研员

马国庆 助理调研员

于树森简介:河南新密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入党。1970年1月~1973年1月,新密市冶炼厂工作;1973年1月~1977年1月,解放军某部驾驶员、教员;1977年1月~1987年12月,郑州市委、市总工会工作;1988年1月~1999年11月,郑州工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主任编辑;1999年11月~2004年4月,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内参》主任记者;2004年4月~2008年3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任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机构设置】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180人,退休人员29人;市局机关编制41人,实有4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调控和监测科、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行政事项服务科13个职能科室;下设凤泉分局、牧野分局、高新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4个派出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监察队、征地事务所、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信息勘测中心、地产中心、国土资源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9个直属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新乡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境内黄河170公里,流域面积4558平方公里。地形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类,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78%,平原地形为黄河冲击平原和山前倾斜平原的过渡区,土层深厚肥沃,平坦辽阔,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辖区总面积829089.12公顷,其中,耕地475216.08公顷,园地6642.61公顷,林地93626.83公顷,草地5749.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920.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97.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45.63公顷,其他用地32590.11公顷。

【耕地保护】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明确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1.7万亩和581.7万亩以上,保护率达到85.32%,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认真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规范性文件51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了“立、改、废”意见,其中建议保留41件、废止9件、修改1件。充分发挥行政纠错功能,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结案两起,受理率、结案率均达100%。行政应诉4起,胜诉3起,1起正在审理之中。积极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工作,2010年,共对8起破坏耕地案件进行了实地鉴定,有力地打击了破坏耕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追缴土地出让金近5千万元。

【规划修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二十多个部委的审查,正式报国务院待批。2010年3月9日,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部获市政府批复,正式实施。乡镇规划的审批实施为本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创造了条件,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土地利用】为增加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和规范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实际状况,科学制订年度(季)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城市房地产用地供地计划,比较严格地执行了供地计划特别是房地产用地计划,确保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稳定。2010年,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01.0315公顷,截至2010年11月底,实际供应土地196.0532公顷,占土地供应计划的97.52%。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减少了50.9753公顷,减幅20.64%,已供应196.0532公顷土地中,存量用地117.98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18%;新增建设用地78.07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82%。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及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市场配置率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应土地及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划拨土地转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办理符合国土资源部“双规范”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行良好规范,“专人、专机、专线”制度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宗地出让公告、供前公示、合同填报、结果公告、开发建设、供后监管等环节数据信息全部及时通过系统填报、更新和上传,并定期检查,撰写分析报告。2011年11月22日以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时转并国土资源主干网运行,将宗地坐标信息全部通过系统上传,土地市场建设进步科学化、规范化及精确化。针对全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且具持续上涨的趋势,国家频出宏观政策予以调控,省级以上政府及监察、国土部门分别下发了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发〔2010〕34号、豫国土资发〔2010〕2号、3号及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对土地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市本级通过监测监管系统供应土地94宗162.50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9.768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79宗146.9836公顷,合同价款47325.0111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15宗15.5233公顷。

【地籍管理】2010年,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城镇、农村数据库建设。全年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70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发证119宗,注销他项权利登记95宗;协助法院查封56宗,解封18宗;土地登记公告刊登36期,资料公开查询49次。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任务,完成了“批而未用”地类的核查、耕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建设用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对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非耕地类进行了核实,并对“飞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核查结果均报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了全市权属界线接边任务,为节省人力、财力,提高效率,组织所辖8县(市)4区集中开展了权属接边工作并顺利完成接边任务,接边成果顺利入库上图并及时上报备案。开展全市“二调”成果预汇总,按照省“二调”办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全市已上报国家审核等候确认的“二调”成果数据,要求承担汇总任务的技术队伍进行“二调”成果预汇总,希望通过预汇总初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省厅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的要求,201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了技术队伍,并全面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工作,完成了成果汇总及上报任务;完成了“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核查及成果上报。对监测图斑做到“四到”,即走到、看到、拍到、记录到,外业结束又组织专人对调查成果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了调查底图、监测图斑记录、照片与实地的“四一致”,外业核查成果已上报。

【用地保障】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市最终争取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5万亩,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核减基本农田11.7万亩,占全省核减基本农田总量的五分之一。2010年3月初,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落地,实现“四规合一”,为城镇、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新农村建设及项目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2010年,下达本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7005亩,2009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新乡市市区用地在全省第一个获国务院审批,共批准用地8980亩。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协调区、乡政府先后完成了城关建材市场、洪门新村置换用地等地块的收购拆迁,共收购土地558亩、拆迁各类建筑物19.25万平方米,迁移坟墓200余座,完成了2009年已征收的1049亩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理、迁移、纠纷处理和补偿。协调有关县政府解决易地补充耕地指标1900余亩,确保储备用地手续按时上报。完成了高铁车站周边和107国道以西共计1200余亩新征土地的勘测、听证、各种费用的上缴等工作。

【土地“招拍挂”出让】按照2010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全年共举行“招拍挂”活动10次,出让土地29宗,成交26宗,面积2162.3099亩,成交价款91609.782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17宗,面积1484.4599亩,成交价款82538.596万元;工业用地9宗,面积677.85亩,成交价款9071.1861万元。市本级17宗,面积1347.3729亩,成交价款77325.383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6宗,面积1214.3429亩,成交价款74664.765万元;工业用地成交1宗,面积133.03亩,成交价款2660.6181万元;开发区成交8宗,面积699.227亩,成交价款9655.999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宗,面积235.127亩,成交价款3762.031万元;工业用地8宗,面积446.1亩,成交价款5893.968万元;工业园区成交1宗工业用地,面积115.71亩,成交价款4628.4万元。本年度处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9宗,面积约593亩,成交价款约3.68亿元,通过土地资产处置变现为改制企业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障。

【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新乡市率先提出的200万亩重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是7个省申报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中通过的第一个。2010年10月19日,该项目在新乡市正式动工建设,涉及封丘、原阳、延津三县,共占地230万亩,土地整治200万亩,争取资金28.86亿元,2010年到位资金5.4321亿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9万亩,每年可增加粮食6亿斤,该项目第一期整治土地19.6万亩,投资2.79亿元。

【产业集聚区建设】2010年,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规划全部落地,产业集聚区规划总规模184.6平方公里,起步区70.6平方公里、发展区55.5平方公里、控制区58.5平方公里。新乡市13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共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3900亩,占全市总计划的55.7%。实际用于产业集聚区(含专业园区)的用地总面积为7716.6亩,占应保障产业集聚区计划总量的197.8%。累计建成标准厂房638.9万平方米,2010年建成178.3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工作】2010年,全市3571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全市重点建设的369个新型农村社区用地总规模20万亩,安排使用存量土地8.5万亩,新增规模11.5万亩,新增规模中安排规划指标0.7万亩,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区10.8万亩。新乡市共获批挂钩周转指标1.11万亩,占全省总量的28.88%。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量化各县(市、区)拆旧任务,规定了拆除复耕时限,制定了奖惩措施。

【新乡设立全国首家土地法庭】2010年6月24日,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市长李庆贵、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出席了挂牌仪式。土地纠纷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引起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处理、执行问题以及土地信访纠纷等问题有望得以有效解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土地整理中心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监管共有13个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151512.9亩,总投资15578.0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8034.9亩,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督导相关县(市)完成2009年获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施,尤其是对拆旧区的拆除复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相关县(市)按期完成挂钩试点,做好挂钩周转指标的归还。2010年初,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9个,总面积1.38万亩。受全省挂钩周转指标总量限制,省厅在申报的项目中有保有压地批准了57个项目区,总面积2860亩。12月初,再次争取省厅挂钩周转指标2000余亩,保障了49个社区前期用地。

【行政事项服务】2010年,共受理各类办件418件,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89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90件、土地使用权变更初始登记14件、建设项目压覆矿床17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两件;为企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104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企业服务】2010年,共审查市属、局(委)属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20份、改制审批表60份,依据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为7家改制企业办理了土地评估结果备案(初审),涉及土地13宗10.22公顷(153.3亩),土地资产评估价值5761.9万元。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改制各项业务工作,起草上报改制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请示、批复48份,为14家改制后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涉及土地32宗39.4614公顷(591.92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4909.0257万元。参加市属、局(委)属企业改制相关会议34次,对市领导批转、有关部门转呈、企业直接报送的涉及改制问题的20余份来件,及时依法依规提出回复意见。

【矿产资源】新乡市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4大类28种,其中能源矿产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金等;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重晶石、花岗岩、大理岩、粘土等;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矿泉水等。优势矿产主要是煤和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和卫辉市境内。全市矿产地总数为131处,其中,地质工作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38处。矿产规模达到小型以上矿产地有53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13处,小型矿床30处,矿点及矿化点78处。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煤炭12.6亿吨、泥炭102.28万吨、水泥用灰岩7.5亿吨,重晶石30.7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5366万吨、耐火粘土877万吨。

【矿产资源管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33家。按发证权限分,部级发证两个,省级发证13个,市级发证4个,县级发证114个。按矿种分,其中煤矿10个,白云岩8个,矿泉水4个,地热1个,建筑用砂3个,砖瓦粘土1个,砖瓦用页岩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91个,重晶石2个,石英砂岩2个。2010年度,全市从事矿业总人数为5853人,采矿总量为1759万吨,矿业总产值244016.25万元,综合利用总产值2180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24748.86万元,利润总额为2565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无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2010年,新乡市编写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全部完成新乡市境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卫辉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公园建设】2010年,争取到国家级“两权”价款资金1400万元,省级“两权”价款资金2588万元用于新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过两年多努力,凤凰山省级矿山公园成功获得“国家矿山公园”称号。

【测绘管理】2010年,进一步健全了测绘管理机构,积极主动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联系,把机构落实到位,目前,所辖8县(市)中,已有6县(市)成立了测绘管理科或加挂了测绘管理科牌子。有效整合利用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市内突发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认真编制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并成立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开展了“数字城市”项目申报,筹划编制领导工作用图,积极开展了测绘类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报审和测绘任务备案工作,10月,积极配合省测绘质量产品监督检验站对辉县市规划局1:1000航测成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专家的一致评定,结果为合格。2010年,对全市36家测绘单位进行了测绘资质复审,22家测绘单位通过复审,全市复审换证率达到80%以上。

【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运行情况良好。局机关大楼信息网络和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局电子政务内网及外网、省、市、县国土资源主干网、电子监察网均建成并投入应用;安装并启用安全网闸、网络防病毒软件等,确保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县(市)局基本建立了局域网,市、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河南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任务。电子政务系统在市、县两级主要业务部门得到应用。2010年,各科室部门在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157条,收到网友留言35条,其中回复4条;收到各类网上信访56件,回复18件。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检查通报。聘请专业公司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办公系统、防病毒软件应用等约200人次的信息技术培训。

【乡所建设】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新乡市基本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县(市、区)迅速展开自查,通过抽查、检查,2010年,全市共设置12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106个基层国土所达到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达标率83%。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基层所达标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市区共查处违法案件90起,立案调查90起,下达处罚决定90起,收缴罚款776万余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36起,申请率达到100%,向公安局移送土地违法案件22起,移送率达到100%。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100%,按要求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

2010年共接到“12336”群众举报案件及信件37件,上级领导交办件63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同时将交办内容传真至有关县局,并按时间要求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为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了五个督查组,一是外业核查变化图斑督查组;二是综合材料汇总组;三是合法用地审核组;四是违法用地处理情况核查组;五是统计报表审核组。为全面推动工作,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新乡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专项整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了专项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筹安排。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市6县2市4个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542个变化图斑,后新增补变化图斑1209个,总图斑数为1751个,涉及土地面积26766.61亩,其中,合法用地面积19276亩,涉及耕地面积18157亩;违法用地面积1152亩,涉及耕地面积935.42亩,实地伪变化涉及土地面积为6338.61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比例为22.38%,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5.6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

【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妥善解决信访稳定苗头,在全市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活动,同时,各单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情况,做好登记,建好台账。对各类国土资源信访隐患苗头,特别是第一季度已经发生进京、赴省的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人稳。2010年,新乡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436件(包括重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接待群众上访共1560批6350人次,受理接待电话1162个。全年来市来访共计327批606人次,集体访20批136人次,集体访批次占总批次的6%,人次占22%。个体访307批470人次,个体访的批次占总批次的94%,人次占总人次的78%。其中违法占地31%,征地纠纷23%,权属纠纷12%,非法转让10%,破坏耕地5%,探采纠纷2%,咨询建议17%。与同期相比,来市访下降12%,集体访批次下降10%,集体访人次上升22%,信件总量下降26%。

(李永刚王素阁)

C.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

一、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精神,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决定于2013年6月19日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一次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为确保此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特编制本方案。

二、演练目的与意义

演练主要目的一是实践检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查找问题与不足,进而优化应急预案;二是锻炼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机配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实战经验;三是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四是提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与水平。主要是通过演练进一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范和避险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三、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9日,9:00—11:30.

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

四、演练类型

大型泥石流险情群测群防、避险撤离、应急调查、实时监测、会商处置以及抢险救援等示范性演练。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共11人,组建应急演练工作队伍,全面负责演练工作。

组长:李世镕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副组长:崔瑛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杰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国相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张斌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应急培训演练室主任,周会庄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刘建勋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刘常华 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志刚 武警黄金二支队副支队长,刘超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旗长,周志光 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二)参演单位及人员(160~180人)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部队第二支队,察哈尔右翼中旗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乌兰哈页苏木相关部门,察哈尔右翼中旗第四中学全体师生(60人左右),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受威胁群众。

(三)参会(观摩)的单位及领导(约180人)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易发区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四)应急演练指挥部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

总指挥:刘超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刘永宽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协调室主任,陈军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常务副主任,邬浩宇 乌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文彬 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王廷华 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主任,苏布登花 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梁爱和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顾在岩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武部部长,杨树春 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周志光 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资源局局长,孙常胜 察哈尔右翼中旗卫生局局长,乔杰 察哈尔右翼中旗民政局局长,马志刚 察哈尔右翼中旗教育局局长,宋庆生 察哈尔右翼中旗交通局局长,贾世清 察哈尔右翼中旗水利局局长,郭勇 察哈尔右翼中旗电业局局长,杨志强 察哈尔右翼中旗气象局局长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工作。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组(20人)

组长:杨树春 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周志光 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资源局局长,安立勇 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科长,梅国臣 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姜永旺 乌兰哈页苏木人民政府苏木长

成员: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局、苏木国土所、村主任、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演练总导演、演练现场解说员等人员,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协助。

(1)筹划协调小组: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局、苏木国土所等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协助。

主要负责演练活动的策划,方案、场景设计,指导现场布置,组织指挥前期预演及正式演练活动。要熟悉演练方案、脚本、流程,草拟各级领导讲话稿;负责演练工作与信息的搜集;掌握现场演练进程,做好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2)接待小组:由察哈尔右翼中旗接待办、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事务中心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安排所有参会与观摩人员的食宿、乘车、就座以及引导服务等有关接待方面的任务。负责参加演练与观摩的各级领导及嘉宾的联络工作。

(3)保障小组:由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财务科、事务中心组成。

主要负责提供资金、车辆、装备、医疗卫生、现场搭建、安全保卫等服务。演练前调试好高音喇叭,准备好铜锣、口哨等防灾避险预警器材;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标牌,紧急转移路线指示牌;做好撤离路线的路面拓宽、平整、清洁卫生等工作,确保群众顺利撤离;绘制演练现场图,并负责演练指挥部、主席台、观摩席、临时厕所和临时医疗救助点等演练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工作。

2.交通治安、抢险救援、信访组(30~40人)

组长:梁爱和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郭继虎 察哈尔右翼中旗信访局局长,陈建军 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副局长,李建明 察哈尔右翼中旗交警大队队长,田晓金 察哈尔右翼中旗消防大队队长,杨志刚 武警黄金二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察哈尔右翼中旗信访局、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察哈尔右翼中旗交警大队、察哈尔右翼中旗消防大队、武警黄金部队抽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安全、维持车辆秩序、演练现场信访接待及演练现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演练过程中组织学校师生和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及抢险救援工作。

3.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组(12人)

组长:孙常胜 察哈尔右翼中旗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乔杰 察哈尔右翼中旗民政局局长,乔青 察哈尔右翼中旗医院院长

成员:从民政局、旗医院、苏木卫生院抽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设立临时医疗救助点;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负责调集、安排现场医疗救治队伍和救护车辆以及演练现场物资保障工作。

4.宣传报道组(6—10人)

组长: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由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宣传部、察哈尔右翼中旗电视台、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与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厅记者站、西部资源杂志社等各级媒体的对接;负责应急演练宣传报道工作;将技术会商视频传输及演练全过程全方位录制,并制作光碟形成图像资料保存。

5.应急调查组

由苏木国土所、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资源局、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等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协助。

主要任务:利用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单兵、远程会商与通讯平台等专业设备对险情进行调查,将调查数据与现场视频及时传回指挥部,为专家会商与应急指挥提供信息保障。

6.监测预警组

由察哈尔右翼中旗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组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协助。

主要任务:对险情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7.专家组

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成。

组长:曹志忠

成员:杨建勋、白翠霞、史生胜、赵振光、刘银虎、秦玉英、张建军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专家等。

主要任务:技术咨询服务。分析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提出进一步防灾、撤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等。

六、模拟演练背景

老窑沟泥石流隐患点位于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距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府所在地科布尔镇约30千米。沟谷流域面积3.6平方千米,沟长3.5千米,上游沟宽10~20米,下游沟宽40~60米,沟谷断面呈“V”字形,相对高差120米,沟谷走向北西—南东向,沟床纵坡降176‰,沿途补给长度比80%,沟道松散物平均厚5米,冲淤变幅3米,岩性为砂砾石,砾石含量占50%左右,沟道两侧岩性主要为砂砾岩。该泥石流为沟谷型泥石流,有明显的补给区、流通区、堆积区,泥石流松散固体物质来源为沟岸坍塌、坡面松散物和沟道堆积物,现处于发展期。如遇到强降雨,必然会暴发泥石流,将直接威胁沟口学校校舍40间、居民房屋54间、省级公路300米及学校师生300多人和当地居民272人生命安全。该地曾多次发生过泥石流地质灾害,损失严重,其中1978年8月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冲走羊40只,冲毁房屋5间、农田80亩,淤埋省级公路100米,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1998年7月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冲走羊65只,冲毁房屋10间、农田120亩,淤埋省级公路200多米,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近期,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地区遭受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已达120毫米。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6小时内还将出现强降雨过程。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经过紧急会商认为:乌兰哈页苏木地区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短信等形式联合向社会公众发布了4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群测群防员接到预报、预警信息后,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群测群防员通过巡查和监测发现沟谷内已出现山洪,并有增大趋势,很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七、演练工作日程设定

(1)3月20日—3月21日 筹划小组考察、选址、论证,筹划组随行开始进入筹划阶段。

(2)4月1日—4月20日 筹划小组具体筹划演练实施方案等有关事宜。

(3)5月10日 协调小组与地方协调演练有关事宜。

(4)5月29日—6月6日 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演练实施方案,待演练方案通过后编写演练脚本。

(5)6月7日 领导小组审议接待方案,通过后由接待组发送邀请函,进入接待准备阶段。

(6)6月13日—6月14日 筹划小组布置场景、组织参演人员训练、熟悉场地。

(7)6月15日 第一次预演。

(8)6月16日 总结预演,查找不足。

(9)6月17日—6月18日 第二次预演;领导审查;保障小组搭建演练场景,全面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接待组接待观摩团、安排所有人员到达预定地方;发放演练方案及会议指南等。

(10)6月19日 正式演练;所有参演人员提前到达现场,做好演练各项准备;接待小组组织车辆安排观摩团到达现场。

(11)6月19日—6月20日 除留守处理后续工作人员外,接待组安排观摩人员返回。

八、现场演练安排

1.领导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杰主持)

(1)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崔瑛主任讲话

(2)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世镕讲话(视频)

(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国相讲话

2.现场演练

开展现场演练,组织观摩学习。

3.总结点评(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国相主持)

(1)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张晓军作演练点评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常务副主任田廷山作演练点评

(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王杰副厅长作演练总结

4.演练结束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国相宣布演练结束

九、演练主要内容及步骤

本次演练,主要模拟一次成功避险大型泥石流灾害的全过程。演练根据《乌兰察布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过程。

演练主要包括十个部分:①地灾预警;②巡查监测;③险情上报;④应急响应;⑤现场部署;⑥紧急避险;⑦调查监测;⑧专家会商;⑨转移安置;⑩成功避让。

十、演练涉及装备

(1)应急通信平台采用国土资源部应急卫星网—Vipersat 系统,开通10M临时带宽。

(2)会商平台采用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与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高清视频会商系统。

(3)配备4~6套单兵设备,按照演练脚本,分别安排到演练的各个环节。

(4)摄像机4部、照相机4台,全程跟拍演练过程;对讲机6部(应急中心);GPS定位仪2台;指挥部帐篷1顶;临时避险帐篷2顶;临时安置点帐篷2顶;高音喇叭及功放1套(包括麦克风);手持喇叭3个;现场桌椅;警戒器具;标牌、指示牌等若干。

(5)车辆若干台。其中现场指挥车1台,设备车2台,应急调查车2台,接送观摩成员的中巴、大巴车若干台,医疗救护车1台,公安消防车1台(各参演单位车辆自备)。

(6)观摩台前架设4.5米×6米大屏幕显示器1台。

十一、参演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时间安排;

(2)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务组安排统一乘车;

(3)参演单位按照分工要求携带相关设备。

十二、后续工作

1.经费核算

演练结束后,迅速组织进行有关费用结算、核实、入账等工作。制作财务报表,上报有关此次活动的财务情况。

2.专家研讨

针对此次演练活动,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分析、研究相关问题。

3.总结报告

针对此次演练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备案、归档;组织人员撰写演练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4.宣传报道

通过媒体、报纸加大对演练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D. 地质调查项目的统计

统计是人们认识社会和自然现象的有效工具,是决策者和管理者从宏观、中观和微观方面观察、研究和分析社会现象和自然的指示器。统计工作是人们利用各种科学的统计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自然现象等数字资料工作的总称,是人们对客观事物从数量方面进行调查研究的一种认识活动。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属于社会经济统计的一部分,其研究对象是地质调查项目活动的数量表现,研究地质调查现象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关系。例如,资源量的查明(预测)、地质调查的投入、地质调查实物工作量、地质调查项目个数、投入的人员及其技术人员等统计指标,以反映地质调查活动现象的数量表现。

地质调查统计是国土资源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调查统计除了要为地质调查经济管理提供服务外,还肩负着国家统计任务,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地质调查统计作为专业统计,有一整套相对独立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组织体系,但它从属于国土资源统计系统,而国土资源统计系统是国家统计系统的子系统,是整个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以项目个数为计量单位,从编制项目设计至提交报告全过程中,凡在报告期内,无论处在哪一阶段,只要有调查、评价和研究活动的,原则上都应计算项目个数。

一、项目统计指标体系

地质调查项目的成果、实物工作量、费用、成本、投入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指标构成了地质调查项目的统计指标体系。

1.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指标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是指通过地质调查工作所取得的各类地质调查报告、图件、矿产地、异常和矿产资源量等。一般情况下,地质调查报告的提交验收,标志着地质调查项目的最终结束。地质调查报告的总量指标,是以“份”为计量单位。

2.地质调查项目实物工作量指标

所谓地质调查实物工作量,是指在地质调查过程中,为了完成一定的地质任务,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地质目的,选用适当的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的各种工程或工作的数量指标。它直观地反映使用某一技术手段、方法进行地质工作的实物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质调查的规模和进度,也是计算地质调查价值工作量的基础。主要指标有:机械岩心钻探、坑探、地质测量实物工作量、地球物理、化学勘查实物工作量、海洋地质实物工作量等。

实物工作量有三类计量方法:

一是计数值,以“点”、“个”表示。

二是计量值,以长度(m、km等)、深度(m)、面积(m2、km2)、体积(m3)表示。

三是复合计量单位。如抽水试验工作量以“孔/次·h”表示。

3.地质调查项目费用指标

指实际用于地质调查项目的各种工作费用。主要指标有:国土资源调查经费、地质勘查经费、地方财政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他投入等。

4.地质调查项目从业人员

指直接参与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主要指标有:从事地质调查人员、直接投入项目人员、长期职工、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

5.地质调查项目基本情况

统计分组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项目的专业性、主要矿种、项目分类等指标。

6.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周期

从设计到提交正式报告的全部工作时间,按日历日数计算。凡属一个地质调查项目,先后有两个以上单位承担工作任务,在计算工作周期时应合并计算。同时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工作的,按工作时间长的计算工作周期。主要指标有:项目设计审查时间、野外工作时间、提交审定稿时间、成果资料汇交时间等。

7.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指标

从技术与经济两个方面综合反映地质调查工作的质量及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主要指标有:项目设计审查等级、野外验收等级、报告审查等级等。

8.地质调查项目社会效益指标

地质调查工作覆盖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应用空间。因此,地质调查项目的效益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和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效益统计包括地质调查成果的利用情况、生态环境监测效果、地质灾害预测和治理效果等。

二、项目统计调查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可分为统计调查、统计资料整理和统计分析3个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阶段。统计调查的任务在于,根据调查研究的目的,采用科学的方法,搜集反映地质调查项目进展情况的资料。

统计调查在认识地质调查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是统计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前提,担负着提供基础资料的任务。如果在统计调查阶段所搜集的资料不真实、不及时、不系统、不完备,就会影响整个统计工作。即使统计整理工作做得再好,也不会得出正确结论。因此,只有搞好统计调查工作,才能对地质调查的规律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编制地质调查工作规划(计划),进行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统计调查的程序是: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目的-确定调查对象-拟定调查项目-确定调查时间-确定搜集资料的方法-确定调查的组织实施计划。统计调查的方式主要有统计报表、普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

三、统计报表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报表分年报和定期报表。定期报表分为双月报、半年报、全年预计报。报表分项目表和综合表两种。项目表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综合表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

四、统计资料的整理

统计整理是一项周密而细致的工作,既是对统计资料的审核,也是对统计资料的技术加工,为统计分析打下基础,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统计整理的一般步骤为制定计划、审核、汇总等。

1.设计整理方案

在进行统计整理前,根据统计整理的目的,确定对地质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工作周期、投入人员、完成经费、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各阶段成果及项目各阶段质量进行加工整理。提出整理的工作计划,包括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落实通讯工具、汇总计算机、经费等。布置整理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及相互衔接等。

2.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订正

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在统计整理前应做好原始资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包括钩稽关系、逻辑关系及与历史数据的衔接、与预算的吻合程度。审核订正的主要内容有:

(1)统计台账 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它是根据统计报表和统计核算工作需要,将分散的原始记录资料按时间顺序进行登记、积累统计资料的表册。根据统计报表上报周期时点设置,对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实物工作量、投入人员、经费使用、形象进度、工作质量等项目逐一核对。

(2)计算形象进度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人员应根据统计台账上的实物工作量按预算标准计算形象进度。没有实物工作量的按财务支出数计算形象进度。

(3)填制统计报表 按统计台账上的内容,逐一填报统计报表,注意按报表制度要求不要漏项。

(4)检查统计报表的钩稽关系 统计报表填完之后,检查钩稽关系,工程质量指标对应的时间是否填列,例如:野外验收等级为“优秀”,但野外验收时间漏填;各阶段工作周期是否超出报告期,例如:2001年半年报应在6月30日前提交,而实际提交报告时间填“2001年8月”,则超出了报告期。

(5)检查统计报表与历史报表的逻辑关系 统计报表填列应注意与历史报表的衔接,当前统计数据不能比历史报表数据少,例如:2001年半年报国土资源经费上报完成50.30万元,2001年8月上报只有40.30万元,则表明报表有误。出现此类现象的一般处理办法是,若2001年半年报报错,则在2001年8月国土资源经费完成上报维持不变,仍为50.30万元,到下一报告期实际完成数超过50.30万元再按实际上报,到2001年年报若完成数仍小于50.30万元,则作调整,并用文字加以说明,包括报错原因,供上一级管理部门参考。若2001年6月后该项目中止,则在中止后第一报告期中调整40.30万元,并附文字说明,包括调整原因。

(6)审核报表的及时性 一个合格的统计报表必须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等要素。检查各项指标是否按统计报表上报周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是统计整理的一项内容,一个部门不提供数据,势必影响统计工作的进程和统计研究的时效性,影响各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7)审核资料的完整性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人员要知晓本单位地质调查项目的全部,不能漏报地质调查项目及应当填报的项目,要根据不同的报表种类,收集各种数据。

(8)统计资料的汇总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报表汇总采用逐级汇总的形式,以计划项目为汇总单元,由项目承担单位逐级汇总,由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汇总后承报项目下达部门。

五、统计分析与预测

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分析与预测是统计工作高级阶段的重要内容。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分析就是运用统计方法通过指标对比,检查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地质调查工作经济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揭示矛盾的性质,促进矛盾向改善地质调查管理的方面转化。这是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

1.统计分析常用方法

地质调查统计分析方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利用大量的统计数据进行数量分析,找出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发展变化及其相互联系。一般常用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用同类指标实际与计划对比,分析计划完成情况。

例如:利用统计资料,对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计算计划完成程度指标,找出影响计划完成的原因。其计算公式为: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在同类指标中如实物工作量、查明资源量等,指标越高越好;而单位成本则越低越好。在计划检查时,都必须以计划指标为基础,反映计划完成情况。

(2)用同类指标报告期和基期对比,分析地质调查工作进展变化程度。

用某一特定时期固定作为基期(如某年、月),用报告期同类指标进行对比,反映地质调查工作发展变化程度。一般有动态比较和增减数量比较。动态比以比率(%)形式表示,一般公式如下: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

公式中的基期水平,如果是用上期(包括本年与上年、本月与上月对比),可得报告期与上期对比。

公式中的基期水平,如果是用上年同期(包括本月或本季与上年同本月或同季对比),则得“本期与上年同期对比”。

公式中的基期水平,如果是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例如5年计划时期的指标,每年都应与5年计划前一年对比;或把某些指标与特定历史时期(如历史最好水平)对比,可得“报告期与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对比”。

进行动态对比分析,与检查计划的方法相同。在对比时都和某一基期相比较,反映地质调查进展变化情况。对于某些以百分比数表示的相对指标,也常常以增减百分点来说明地质调查进展的动态。

2.统计预计

在地质调查项目进度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主观和客观原因、有利和不利条件,对完成下一阶段和年度任务作出预测,为及时掌握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动态和指导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3.统计分析报告

统计分析报告是以地质调查项目统计调查资料为依据,经过统计资料整理,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全面反映地质调查工作的总结性的文件。地质调查统计分析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地质调查项目进展情况与完成情况;

(2)地质调查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

(3)上年结余资金和完成上年结转工作量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E. 关于印发《市( 地) 县(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为加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部制定了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市( 地) 县(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监督管理行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维护本行政区内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第三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对拟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状况,提出调查意见。

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后 30 日内将探矿权人的勘查实施方案、采矿权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送交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范围所在的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四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内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一) 探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探明资源储量登记的;

( 二)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压覆资源储量登记的;

( 三)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占用资源储量登记的;

( 四)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每年对其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地质测量,并提交有关报告和图件的;

( 五)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的。

第五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按照 “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生在本行政区的下列违法勘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一)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 二) 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 三)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 四) 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 五) 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 六) 变更勘查单位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

( 七) 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 6 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 6 个月的;

( 八) 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第七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发生在本行政区的下列违法开采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一)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 二)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 三) 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 四) 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 五) 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不按规定提交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的,或者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用的;

( 六)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 七)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 八) 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 九) 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 十) 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要求,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开采,未对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进行合理综合回收或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和浪费的;

( 十一) 擅自超计划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

( 十二) 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 十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罚的,其他违法开采行为。

第八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 《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生在本行政区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一)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 二)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第九条 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建立年检制度,并对探矿权人勘查实施方案和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执行情况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监督管理内容实施年度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对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处罚,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建议,由原发证机关作出决定。

对违反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并构成犯罪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下级管理机关的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应当责令纠正,必要时可以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直接查处。

对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应向当事人出示国土资源部油气督察员证。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从严查处越权、失职、渎职及滥用职权行为。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报告的,要依法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不按勘查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或以各种名义向勘查单位收取费用的,按非法转让探矿权处罚。

凡是以工程承包、巷道工程承包及其他任何形式、名义,将矿产资源交由他人工采经营的,按非法转让采矿权处罚。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及其监督管理,按照《关于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2] 344 号) 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 ( 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市 ( 地) 县 ( 市)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限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F.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杨学忠 党组书记、局长

杨国鸣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李贤玲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女)

郭同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长廷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忠简介:河南内乡人,1953年7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源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经理,济源市辛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济源市思礼乡党委书记,济源市风景办主任兼九里沟风景管理局局长,济源市风景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01年8月至今,任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机关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调控科、土地利用科、耕保用地审批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人事政工科、矿产开发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等科室;行政编制22人,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10名,以《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2010〕40号)印发。下设6个二级机构,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征地事务所、土地测绘服务站、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5个国土资源分局,即城区分局、五龙口分局、克井分局、轵城分局、王屋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23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11人,土地估价师5人,工程师6人,经济师23人。机关年龄超过52周岁人员不再担任科室领导职务,14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9名同志充实到科室中层岗位;分局和局属单位有17名同志充实到班子或进行了交流,有10名同志充实到基层中层岗位。

【土地资源】济源市土地总面积189871.18公顷,其中,农用地148666.19公顷,建设用地25110.89公顷,未利用地1609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8.30%、13.23%、8.50%。在农用地中,耕地47161.57公顷,园地3967.13公顷,林地89267.13公顷,其他农用地9066.43公顷。在建设用地中,居民及独立工矿用地18013.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541.2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234.94公顷。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7027.27公顷,其他土地9066.43公顷。济源土地资源的特点:一是山地多平原地少,山地和丘陵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8%;二是土地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三是林地面积较大,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7%;四是未利用土地和耕地后备资源少。全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48%。但未利用地大部分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

【矿产资源】济源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7种,查明矿产地113处,其中上表17处。上表矿产地中,煤炭6处,资源储量20853.501万吨;铁矿2处,资源储量659.2万吨;铝土矿1处,资源储量747.2万吨;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446.5万吨;伴生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3.1万吨;伴生钴矿1处,钴金属资源储量643吨(为河南省唯一提交钴基础储量的资源地);含钾岩石1处,其他如灰岩类、白云岩类等矿产只有很少的上表储量。优势矿产主要是煤炭、建筑石料、铝土矿、玻璃硅质原料、白云岩、地热水等。矿产资源的特点是矿床小、贫矿多,优势矿产上表储量少。矿产资源的总体分布特征是以封门口断层为界,其南部和太行山以南的广大冲积平原以外生沉积矿产为主,西、北部则以内生矿产为主。

【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各镇、街道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切实提高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及耕地保护图件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紧紧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对全市可开发整理和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摸底,建立了二调新增耕地统计台账。认真落实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制度,全面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库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2010年,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22个,总投资1892万元,总规模2848.8亩,新增耕地2501.55亩。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2.25万亩和59.25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认真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法规划编制工作,克服体制限制,得到省政府授权,于2010年5月28日,济源市政府以济政文〔2010〕59号批准了《济源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济源今后10年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达2万亩。

【土地年度计划指标】2010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济源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为1995亩。同时,因该局被评为2009年度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奖励该市土地计划指标1000亩。在此基础上,通过该局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在分配指标的基础上又增加建设用地指标1800余亩。因此,2010年度济源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共计4795亩。

【建设用地预审】2010年,完成35千伏邵原变电站、110千伏承留变电站、110千伏工业变电站、110千伏高新变电站、孟州产业集聚区铁路(济源段)、小浪底北岸灌区的初审及三湖治理项目的预审,涉及用地面积91.2742公顷。出具市级项目用地意见51个。认真做好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共完成审批事项72项,参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联审56个。

【建设用地报批与管理】2010年,济源市共上报省政府审批批次用地8个,总面积3114.72亩;单选项目5个,总面积1000.554亩;上报省政府审批区位调整用地2个批次,总面积854.643亩;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14个批次,总面积998.2485亩。审批梨林、五龙口两个镇45户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因宅基地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2010〕36号),完成了两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其中,两批挂钩项目拆旧区3157.695亩土地全部复耕,新增耕地近3200亩;两批挂钩项目建新区主要用于工业、教育用地、基础设施、新农村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拟建规模2812.164亩,特别是解决了太行路小学、济渎路小学、济源三中等项目的用地。

【国有土地供应】2010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5宗、2084.118亩,其中,划拨8宗、916.0035亩,出让27宗、1030.0785亩,总成交价款近5亿元,实现土地出让纯收益2亿元。

【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收购储备融资1.2亿元,收购储备土地3724亩(新增建设用地1620亩),出让处置922.91亩,成交价3.86亿元,净收益2.12亿元(含“城中村”改造出让收益返还上交省国土资源厅)。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28宗,面积1602.534亩,新增标准化厂房面积40万平方米;服务南夫、北街、东马蓬、马庄等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面积357.1035亩。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2010年,共办理改变土地用途4宗,面积109.3935亩,成交价款3743.5万元;补办出让6宗,面积85.2555亩,成交价款938.58万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21宗,流转面积114.8445亩,流转金额358.5574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33宗,转让面积1217.5275亩,转让金额1.05亿元;土地使用权抵押142宗,抵押面积2609.0895亩,抵押贷款金额2.18亿元。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对供应成交的每一宗地,都将其基本信息在土地市场监管系统的“成交公示”模块进行对外公示。7天之后,在“供地结果”模块进行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数据上传,并根据具体宗地的开发利用建设情况等在“开发利用”模块不断进行数据更新,及时监管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对于违约宗地,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分别处理。目前,共上传出让合同27份、划拨决定书8份、出让公告14份、成交公示35份;发现违约宗地15宗,已及时进行了处理。

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对2006年以前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和2007~2009年12月31日未开工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住宅用地71宗,面积2773.3605亩。其中,未按期竣工1宗,面积87.4695亩,已经按有关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安排,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工作任务,修改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整合完善了市级调查数据库;完成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目前,根据省厅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并按有关要求,协调、组织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数据等资料进行了复核,上报了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开展了储备耕地和后备耕地调查;完成了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调查;完成了标注调查信息的外业调查底图、修正完善监测图斑之记、填写农村土地调查起止时间统计表等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省厅上报了调查成果。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0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4宗,变更登记140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73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42宗;受理各类争议案件15件,已调解处理7件。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3件,已调解处理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12件,已调解处理6件;接待各类土地登记公开查询238次。全市国有土地初始登记率超过90%,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超过85%,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发证完成了总量的9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6%。

【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6个,开发整理复垦面积20000亩,拟投资6035万元。其中,市级项目11个,开发整理面积8790亩;镇级项目35个,开发面积11210亩,整理面积5155亩。梨林镇大许等12个村9700亩和王屋镇麻庄等12个村近1.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完工,梨林镇南官庄等19个村近2.1万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完成总投资额的80%,累计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通过对“水、电、路、林、渠”的综合治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市土地整理中心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对全市11镇200余个村庄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市尚有耕地后备资源4500余亩。

【粘土砖瓦窑厂整治】严控关闭的粘土砖瓦窑厂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全市30家新型墙材企业实地核查,部门联动,无存在粘土晾坯区场,无使用轮窑制坯,无一家粘土砖厂。

【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对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一律不报批用地手续。2010年底,完成各类补偿近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采矿权管理】2010年1月25日,济源市加强治理整顿铝土矿开发秩序工作现场会在下冶镇召开,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尤其是铝矾土开采的安全隐患问题。副市长田志华出席会议。

全面规范采矿权审批程序,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全年共办理采矿登记发证3家,其中变更登记1家、延续登记2家,收取采矿权价款3.5万元。认真做好采矿权年检审查,本年度应参审矿山企业97家,实际参审97家,审查率100%;实地审查矿山数30家,实地审查率为31%;合格矿山数94个,合格率97%。

【探矿权及储量动态管理】开展了全市探矿权年度检查,25个勘查项目全部持证,地质勘查持证率100%,勘查项目年审合格率100%。对省级发证35家矿山企业的2009年储量检测报告上报省厅进行复核;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的储量检测工作全部初审完毕,监测率达到100%。对孟州市工业集聚区铁路专用线工程等8个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出具了初审意见。对《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水库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等6个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进行了备案。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认真组织建筑石料和水泥用灰岩的资源整合工作。涉及资源整合的22家非煤矿山已经全部签订整合协议。济源市的非煤矿山数量由原来的67家整合为51家,对其他不适宜整合的独立矿山进行升级改造,达不到规模化生产的到期后关闭。积极配合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济源市年产15万吨以上的14家煤炭企业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地质灾害防治】在2009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济源市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再次排查,重新确定了该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13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0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制定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召开了全市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各镇及有关责任单位向市政府提交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联络员体系,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制度。积极和市气象局协商,在雨量达到中雨以上时在市电视台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并在12121气象预报信箱设置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语言信箱,通过政务办公平台向全市群发地质灾害防治短信。2010年,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和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五到位”培训600余人,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等近6000份,设立警示牌和警示标志388个,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分队13个,发布雷电、暴雨预警20余次。实现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双无”目标,并通过了省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审查和验收,达到应创建数的10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010年,认真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交存保证金78.612万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9家。

【执法监察】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推行了违法案件联合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查办案制度及案件移送制度。2010年,共立案33起,向检察分院报备案件5起,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并结合人大、政协议案建议的办理,组织公安、林业等矿管委相关部门,赴山西省长治市、太原市、临汾市学习考察打击非法开采先进经验,为济源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共对全市各类非法开采点进行了200余次巡查和6次集中打击。炸毁非法开采窝点25处,封堵50余处。没收或销毁各类非法开采工具500余件、电线近千米。拘留非法开采人员4人,进入批捕程序的2人,对非法开采行为产生了有效震慑。

【信访工作】建立了信访问题分析排查、协调处理、“分级”处理机制,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92起,办结率达98%。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了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同时,出台了《济源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对违法违规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比例达到10%以上的镇、街道,启动警示约谈机制。此次卫片执法检查较2009年,违法用地各项指标均有明显下降,图斑数较去年下降171个,宗地下降176块,面积下降2672.4亩,特别是违法违规用地宗数由2009年的41宗下降到2010年的7宗,面积由711.1亩下降到123.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3.80%下降到5.27%,在全省18个地市中排到第8位。

【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及中评估检查】2010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与发展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会的专家有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世界地质公园评委赵逊教授,国务院原参事、中国工程勘察大师王秉忱研究员,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陈安泽研究员以及省内有关地质专家、学者近50人。6月4日,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与巴西阿拉里皮地质公园缔结友好公园签字仪式在阿拉里皮地质公园举行。7月14~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盖伊·马提尼博士、亚不拉罕·库莫教授、马兹林莫克塔、努赞尼阿兹曼四位专家在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济源市、洛阳市新安县有关领导陪同下,对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进行了四年一度的中期评估考察。10月3日,在希腊莱斯沃斯岛的米提利尼所举办的国际欧洲地质公园网络会议上,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局作出了关于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复评的结果以及建议。专家认为,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自2006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以来,已开展了多项活动来增强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也建成了(或在建)多个游览设施,并为当地经济带来增长。地质公园已成为展现重要地质遗迹、亮丽景观的范例,顺利通过了中期评估考察。10月17日,由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申报的济源天坛峰构造地貌景观获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美的地质景观”称号。

【测绘管理服务】2010年2月6日,济源市召开数字济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专家讲座。河南省测绘局局长贾志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博士李成名,济源市人民政府市长赵素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祥国、副市长田志华、市政协副主席李国平及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9月10日,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项目完成了100个D级GPS控制网点的埋设等工作,为济源地区建立了高精度的测量基准,提供了高精度的地心坐标,确定了济源准确可靠的WGS—84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1954北京坐标系之间的坐标转换参数,为大地水准面的精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全市统一的测绘基准,标志着济源市基础测绘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应用在全国“数字城市”建设中尚属首次。2010年,完成勘测定界206宗,面积865226平方米;完成地籍测量170宗,面积4848825.52平方米;变更分割56宗,面积642350平方米;家属楼分割42宗,面积91733.65平方米。

【王屋山名山测高】2010年7月28日,河南省测绘局、省地图院、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在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峰顶共同为王屋山高程立碑,标志着济源市王屋山名山测高工作圆满结束。自2008年4月8日王屋山最高峰高程测量开测,经过1年多的时间,河南省地图院完成了测高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山海拔为1711.3米,王屋山主峰是国家公布的五岳之外59座名山之一。

【行政审批和企业服务年活动】2010年,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用户达4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报件687件,报件办结率达98%。在全市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先后40余次深入局分包联系的5家企业进行调研,收集整理意见15条,现场解决问题5个;对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8家企业所反映的12项问题进行了办理。

【信息化建设】2010年,添加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咨询平台”上共回复网友提问20余条,被国土资源部定为“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

【宏观调控与综合统计】2010年,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统计任务,建立统计人员定岗负责制、统计数据负责制、统计数据月报表制、数据统一制等统计制度及市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全年的《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月报表》及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2010年8月10日,由市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文明办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局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复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2010年4月23日,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两级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特点,共同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对策、新措施,建立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11月24日,全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漯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参观学习。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的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各科室、局属单位分别与对口单位进行对接,全面学习了漯河局的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

(孙璐)

G.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 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国土资源部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既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又简化有关审批环节,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此项规定的落实工作,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附件1)。
三、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一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二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三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四、评估单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审查专家应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或参与过大型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审查。
一级评估报告一般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3—5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2—3名专家。
评估报告的质量,作为评估单位资质升降级的重要依据。
五、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后,评估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和《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附件2)的文字报告(报表)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
一级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应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查。
二级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表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查。
三级评估报告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表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查。
备案情况,作为评估单位资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H.  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

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是进行灾害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在广泛收集和整理研究区已有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防治信息,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统计信息等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为决策提供服务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具有信息录入功能、检索查询功能和打印输出功能等模块。

一、系统结构设计

(一)运行环境

1.硬件环境

IBM-PC/XT、AT486以上微机,至少一个高密软驱动及一个硬盘,VGA以上显示方式。

输出设备为各种型号打印机。

2.软件环境

DOS环境:6.2以上DOS版本。

汉字环境:25行汉字操作系统,如UCDOS、XSDOS或其它汉字图形卡。

(二)系统结构

1.系统界面

启动DZPX后,屏幕上出现系统界面。

2.菜单

在主窗口的顶层,主要由信息录入、检索查询、项目管理、代码标准、打印输出等五项主菜单构成(图10-1)。在每个主菜单,有各自的下拉式菜单。本系统的功能均通过这些菜单完成。

3.下拉菜单的主要内容

信息录入:信息录入、信息修改、信息恢复。

检索查询:普查查询、勘查查询、防治查询、当年查询、环境查询、统计查询。

项目管理:项目录入、文档录入、项目修改、文档修改、项目查询、文档查询。

图10-1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菜单框图

代码标准:代码录入、代码修改、代码查询。

打印输出:专用表、汇总表、任意表。

(三)系统功能

DZPX系统的功能设计应当与地质灾害的管理需要紧密结合,经设计人员与管理部门的多次蹉商,拟定系统功能如下。

1.功能框架设计

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的几大模块为一个整体,其基本结构如图10-2:

图10-2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结构图

2.系统功能

(1)信息录入功能它主要包括信息录入、信息修改和信息恢复三个功能模块。

①信息录入模块本系统将地质灾害普查信息、勘查信息、防治信息、当年地质灾害发生信息、重要地灾点评价信息、重要地灾区域评价信息、社会经济环境状况信息和地灾统计、地灾分布数统计、地灾灾种分布统计、地灾分级数统计、地灾频次统计、地灾项目数统计、地灾项目类型统计、地灾项目灾种统计共八种统计信息录入,需要录入的管理数据还有地灾项目管理数据、地灾文档管理数据、图例代码、图形代码、信息代码等数据库。

②信息修改模块在对以上信息录入的数据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录入的信息有误或需追加一些内容,可用此模块根据屏幕对数据进行操作。

③信息恢复模块为保证数据存贮的安全性,该系统对数据实行备份和恢复操作。

a.数据备份可以对数据库逐个备份或成批备份。

b.数据恢复将备份文件恢复到指定数据库中,指定数据库将被覆盖。

(2)检索查询功能可以进行单笔记录查询和多笔记录同屏查询。查询条件可以是单一条件也可以是复合条件。

(3)打印输出功能系统提供了两种数据输出方式:

①屏幕显示输出屏幕显示输出是数据输出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为用户提供随机查询和浏览查询两种方式。

②报表打印输出数据信息的打印输出按预先设计好的报表格式输出。

二、数据库设计

地质灾害管理信息数据库建库的主要目的是为地质灾害的管理提供基础资料。所以,在数据库的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对信息资源的要求。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数据信息

在进行地质灾害宏观管理、预测防治的研究中,需要大量的信息数据作决策支持。下面按地质灾害的管理、预测、防治来分析所需要的数据信息资料,将信息源共分为七大类:

1.行政区划资料

包括所在省(市)的城市规划(居民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社会经济概况(工农业经济、人口、国民总产值等)资料。

2.地质背景资料

包括地质灾害体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地层等方面的基础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

指气象观测站观测的年平均降水、年平均温度、气候类型等气象资料。

4.水文地质资料

包括河流的水文观测资料、地下水类型及水位随季节的变化特征,为地质灾害防治研究过程中水的优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5.各灾种的地质资料

指发生的为何种灾害;灾害体形态、估算面积、体积、范围及其成因;灾害发生后如何处理、稳定性分析、适宜性评价及防治建议等资料。

6.各种统计资料

包括:①全国、各省地质灾害数量的统计;②灾种分布(种类、面积、体积、数量等)统计;③灾害分级数量统计(大中、一般灾害的比例);④全国、各省地灾发生频次的统计(发生次数,所占比例);⑤全国、各省所立项目数统计;⑥全国普查、勘查、防治项目费用及所占比例的统计;⑦各灾种项目费及所占比例的统计。

7.项目、文档资料

(二)地质灾害数据库的建立

在确定系统数据信息源基础之上,我们本着反映地质灾害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时间(历史灾害、正在发生和尚未发生灾害)、空间(点或区域性灾害)、灾害防治工作流程(普查-勘查-防治)几个方面特征的设计原则,建立如下17个灾害体数据库。即:①地质灾害普查信息数据库;②地质灾害勘查信息数据库;③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库;④当年地质灾害发生信息数据库;⑤重要地质灾害点评价信息数据库;⑥重要地质灾害区域评价信息数据库;⑦社会经济环境状况信息数据库;⑧地质灾害统计数据库;⑨地质灾害分布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灾种分布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分级数统计数据库;(12)地质灾害频次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项目数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项目类型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项目灾种统计数据库;⑩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数据库;(17)地质灾害文档管理数据库。

除上述数据库外,根据数据库系统的需要,还建立了信息代码、图形代码、图例代码等数据库。

(三)地质灾害数据库的结构

在反复酝酿,不断修改的基础上,以尽量简单,减少库中多余数据,方便数据检索为原则,给出了20个数据库的库结构,包括有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宽度、小数位数等内容。各数据库结构一方面要与实际相结合,合理地确定各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宽度、小数位数;更为重要的是,设计各库结构时必须反映出该数据库为方便实用于灾害管理所必须包括的字段内容。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我们确定出各数据库的结构。限于篇幅,仅以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为例(表10-5)。

表10-5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数据结构设计表

三、系统实现

利用雅奇MIS Ver 3.0及Fox25B FOR DOS(中文版)实现上述功能设计和数据库设计。按照设计,通过多级下拉菜单分次实现各功能,各数据也按预先设定内容及格式建立。在此基础上,我们录入了部分实际资料进行系统测试。

四、应用示范研究

在建立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我们以重庆市为实例,进行了初步的应用。录入了五个数据库的信息资料。

(一)地质灾害普查信息数据库

在这个库中,根据调查所填的卡片,对重庆市各区县所发生的共计86个灾害的灾害种类、形态、估算面积、估算体积、地质背景、灾体成因、规划情况、稳定性分析、适宜性评价及建议措施等信息进行了摘录、整理。

(二)地质灾害勘查信息数据库

本库根据重庆醪糟坪滑坡的勘查录入了勘查范围及面积、形态,灾害面积、体积、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库

在本数据库中,摘录了四川重庆醪糟坪泥石流、滑坡群的防治原则及防治方案,防治效果论证,以及防治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

(四)社会经济环境状况信息数据库

根据重庆95年统计年鉴,对重庆市共计20个区县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料进行了整理,录入了重庆市各区县的自然地理情况,土地、耕地面积、居民、工矿、交通用地、人口、人口密度、企业数及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信息数据。

(五)地质灾害统计信息数据库

根据对重庆市各区县灾害的统计卡片,记录了重庆各区县所发生的地质灾害共计627处。统计了地质灾害的灾害类型、面积、体积、主要特征、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

以上几个数据库基本上覆盖了运用该系统进行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系统功能进行了全方位的测试,认为该系统具备以下几个特点:①针对地质灾害管理的需要,设计出合理而充实的数据库系统;②各数据库结合当今地质灾害调查的实际情况,结构设计合理;③系统功能完备,运行流畅,基本能满足地质灾害管理的需要;④整系统界面具备较好的用户友好性。

I.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政府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方法与工作方法、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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