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地质灾害的任务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内容
这是地质大辞典上的标准定义:
【地质灾害】自然发生的或人为的对生命财产造成内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地质条件容。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二类。自然发生的地质灾害又可按引起灾
害的动力来源之不同,分为表生性的和内源性的两种。
【自然地质灾害】又称灾害地质,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所引起的灾害。常见的有地震灾害、火山灾害、热害以及海啸、飓风、滑坡、雪崩、泥石流、地面沉降、流水的侵蚀与沉积等。灾害是对人类环境而言,在没有人烟的地区,这些自然地质作用虽也经常发生,但不形成灾害。
【人为地质灾害】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的破坏。主要包括过量抽汲地下水和采矿等原因引起的地面下沉;水库蓄水、油田注水等诱发的地震;滥伐森林、过量开荒、破坏植被引起的洪水泛滥和地表沙化现象,
各类工程建筑所导致的滑坡、坍塌、泥石流;工业三废和化肥农药等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等。
2. 全国地质灾害调查规划的任务和部署
针对不同目的,服务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精度,从点、线、面三个层面全面部署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图6.1)。
6.3.1 继续完成全国山区和丘陵区的地质灾害普查(1∶10万)
至2008年,全面完成全国山区和丘陵区677万km2的地质灾害普查,全面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编制防灾预案,从根本上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1)主要任务
1)在“以人为本”的原则指导下,查清地质灾害或隐患的分布状况,进行地质灾害区划;
2)通过调查,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发生条件、危害特点进行全面分析,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3)积极为地方政府减灾防灾服务,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
4)开展信息集成与综合研究,研究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同诱发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研究确定各诱发因素诱发地质灾害临界值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山区降雨与地质灾害发生的关系研究,研究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理论和方法,探索地质灾害防治的更有效的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
5)通过调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档案,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2)工作部署
地质灾害普查区域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的山区和丘陵区,以县(市)为基本单元开展普查工作。目前全国山区与丘陵区及其过渡带面积677万km2,共计1583个县(市)。按计划到2005年,国土资源大调查将部署完成700个县(市)的调查,面积约208万km2。
2004~2005年,完成84个县(市)地质灾害普查。
2006~2008年,完成883个县(市),469万km2的地质灾害普查,全面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6.3.2 开展平原区1∶5万~1∶25万地质灾害调查
在平原区,针对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开展1∶5万~1∶25万地质灾害调查。2008年之前,完成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内陆盆地等地区共计16.1万km2的地质灾害调查;2010年之前,完成松嫩平原、辽河盆地、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共计13.9万km2的地质灾害调查。
6.3.3 开展重要经济区带、重大工程区、地质灾害高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2006~2010年,在14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的区域150万km2,以缓变性地质灾害为主的区域20万km2)、6个重大工程区和重要经济区带,为减少灾害损失、保证重大工程合理部署和安全,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重点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和评价。
(1)主要任务
1)编制“1∶5万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2)制定“1∶5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和标准”;
3)开展14个大区和6个重点工程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进行风险区划,提出防治建议;
4)建立调查数据库。
(2)工作部署
2006~2007年,进行吕梁山以西的黄土高原区、陇东青南地区、秦巴山地区、川东-鄂西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区、南水北调西线、西气东输、宝成输油管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
2008~2010年,进行湘西-黔西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区、横断山区、藏东南高山峡谷区、辽东-北京北山区、汾渭地区、江汉地区,中俄输油管线、涩宁兰天然气管线、汉川天然气管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
(3)各区基本情况
1)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区:
a.吕梁山以西黄土高原滑坡、泥石流区。本区黄土节理发育,湿陷性强,为垄岗梁峁地貌。多暴雨久雨天气,激发滑坡所需的临界暴雨强度较低。
b.陇东、青南滑坡泥石流区。西秦岭山地,海拔在2500~4500m之间,相对高差在1000~2000m之间,中高山地形。岩体类型以变质岩岩组、碳酸盐岩组为主。西礼盆地、徽成盆地有碎屑岩类和黄土。年降水量一般为600mm。
c.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区。强烈上升的褶断山地。地层岩石以变质岩和岩浆岩为主,并普遍有小面积黄土分布。断裂发育。年降雨量在800~1200mm之间。
d.川东、鄂西滑坡、泥石流区。该区以中山地貌为主,坡陡谷深。地层从古生界到中生界皆有出露,以沉积岩建造为主,主要为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1800mm之间。e.湘西、黔西滑坡、泥石流区。该区地貌为高中山、中山,地形切割强烈。降水丰富。岩石以碳酸盐岩及碎屑岩为主,断裂发育。
2)矿业城市。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许多城市都是因为矿业开采而由小到大发展起来的,辽宁省的阜新、抚顺、鞍山及黑龙江省的鸡西、鹤岗、双鸭山等都是这一类型的矿山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开采,有的城市已经面临着矿产资源枯竭等问题,即使部分城市矿产资源依然丰富,也同样面临着长期开采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问题,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是这类城市主要的地质灾害。开展矿山城市地质灾害调查,对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地区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6.3.6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地质灾害调查的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综合处理等全过程实施信息化,使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能够有效、快捷地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遥感技术,使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得到提高,实现地质灾害调查数据采集和综合处理的标准化及快速化,把地质灾害调查的传统工作方式转变为现代数字化工作方式,提升调查工作的技术水平,为实现野外采集、数据传输、数据综合及信息服务的地质灾害调查流程信息化奠定基础。地质灾害调查系统主要由野外采集系统与室内桌面处理系统组成。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1)基于地质调查移动计算机,选用掌上机或平板电脑,集成GPS技术、移动数据传输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根据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数据模型,建立野外数据录入系统、调查点定位系统、数据移动传输系统、野外素描图编绘系统及多媒体影像编录系统。
2)建立野外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供野外调查线路设计、野外调查工作部署、野外调查数据接受,野外数据集成管理等功能。
6.3.7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区划和风险区划标准体系
建立1∶25万、1∶10万、1∶5万和1∶1万地质灾害区划和风险区划指标体系,规范区划方法和表达形式。
6.3.8 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或标准、规范体系
完善1∶25万、1∶10万、1∶5万和1∶1万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形成规范的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标准。
6.3.9 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制度,明确调查周期、调查内容、调查责任和资金来源,以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如图7.1所示。
7.3.1 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站网建设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地质灾害监测任务,负责业务技术管理,并可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地质灾害监测管理职能,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1)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负责全国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信息网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并承担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全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拟编全国地质灾害监测规划、计划、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承担全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成果报告的汇总、分析、处理和综合研究,为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省(区、市)级地质灾害监测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技术服务。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试验区
针对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区域性、同时性、突然性、暴发性和危害大等特点,结合国土整治规划和资源能源开发,在代表性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在试验区建立自动遥测雨量观测站网,逐步建立试验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区域爆发的降雨临界值,为突发性灾害的区域预警提供依据。同时,在试验区开展降雨期斜坡岩土体渗流观测,研究降雨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机理。
2010年前,进一步完善和建设三峡库区立体式监测预警示范区。完成三峡库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立体监测网建设,在库区60处地质灾害点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自动分析;完善库区20个县级监测点建设;完成1∶1万航摄飞行;建立全库区的遥感(RS)监测系统,完成全球定位系统(GPS)控制网、基准网建设。
2010年以前重点在重庆市区、北京市、甘肃兰州市、陕西安康市、四川雅安、云南新平、云南东川、浙江金华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
1)国家级地面沉降监测网选址原则:①跨省区的地面沉降灾害区域;②有一定的监测工作和设施基础;③地方政府有积极性,并提供配套资金;④具有较为完善的法规和管理体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点开展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关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建设;2010年以后逐步开展汾河谷地、辽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国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调查及监测网的建设。
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苏的苏锡常地区、南通地区和盐城地区南部的三个县(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积近5万km2。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区,河北省的环渤海平原区和山东的鲁西北平原,控制面积5万多km2。
关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覆盖范围自六盘山南麓的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北东,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宽近100km,长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运城盆地、临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个(县)市。
7.3.3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主要针对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山区农村,以县为单位,在专业队伍指导下,建立由当地政府领导下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监测站的技术优势,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参与程度,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个县(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1)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监测点选定原则:①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会造成严重灾情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②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③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④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⑤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
2)监测点的建设: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需要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后,由专业调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监测方案,同时协助搞好监测点的建设工作。①监测范围的确定: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②监测方法与要求:对当前不宜进行治理或暂时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点,危害大的应建立简易监测点,同时要对宏观地面变形、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等进行观察。以定期巡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测一般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强化监测将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③监测点的设置:简易监测点一般采用设桩、设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对滑坡体地面裂缝相对位移进行监测,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如有条件也可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
3)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①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个人。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其领导下,成立监测组,监测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②建立岗位责任制,县、乡(镇)、村应逐级签订责任书。调查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③信息反馈与处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市(地、州)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或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综合整理与分析,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或省地质环境总站)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④预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告省、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⑤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按国土资发[1998]15号文附件执行。
4)资料的收集与监测数据的整理:①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点基本资料、动态变化数据、灾情等。②所有监测数据均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③监测点必须进行简易定量监测,并须整理成有关曲线、图表等。应编制有关月报、季报和年报,同时,对今后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④监测数据应按有关程序逐级汇交。
(2)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1)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和指导群众监测网络,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
2)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环境职能部门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危险点,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及负有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3)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乡(镇)、矿山、重要设施主管部门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全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7.3.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数据是国家与地方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社会与经济建设的重要信息,具有数量大、更新快、用途广等特点。通过信息网的建设,实现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发布,切实做到为政府、研究人员和社会提供所需的地质灾害信息,为国家经济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基础的科学依据。
到2010年,在完善中国地质灾害信息网与各省地质灾害信息网及部分地(市)地质灾害信息网的同时,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等为一体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存储、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和信息实时发布系统。
到2020年,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不断完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结合气象、水文、地震等相关因素,建成多专业领域、多信息处理技术的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水平,满足社会和民众对地质灾害信息的需求,实现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重要决策功能。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于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具有统一要求、统一流程、分级管理等特点,是一个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本书在第11章(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研究)全面讨论了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在内的整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本节不再赘述。
7.3.5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与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应急反应机制建设
从现在(2004年)起,国家、各省(区、市)要组建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中心,以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为主体,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专业队伍协同作战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反应系统。
1)应急反应系统要配置必备的应急设备,每年汛前对防灾预案中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主要县(市)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
2)发现险情和接到险情报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同时能够及时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2)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日趋突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针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反应,提出科学的决策意见,及时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是针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报和应急指挥,在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连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与重点地质灾害发生区的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网络化多媒体环境及地质灾害应急数据传输环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和应急指挥相关的信息进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与分析,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信息内容包括地理、地质背景数据;气象分析数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地质灾害情况资料;救灾条件信息等。
2)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开发和建设重大地质灾害信息预报与应急指挥相关的动态信息发布系统、空间信息提取与发布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3)构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的网络和多媒体运行环境。包括多点、多级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有关音像、电话系统;国家与重点地质灾害区域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构建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应急调查数据快速传输环境。
4)研究与制定形成一套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规范。分析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的特点,提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关的工作规范。
4. 全国地质灾害科技规划的主要任务
10.4.1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方法研究
(1)全国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研究
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同时,开展全国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研究。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灾害在时间、空间和强度上的分布规律及演化特点,研究其地质环境背景,分区分灾种研究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
(2)利用遥感技术建立区域地质灾害快速调查的技术研究
积极推进以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等为基础的遥感信息应用体系的建立,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遥感快速调查系统。主要研究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方法,在基本查明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及危害程度的基础上,选择工作程度相对较高的区域开展遥感技术应用方法研究,建立地质灾害及潜在地质灾害体的解译标志,通过遥感信息的快速解译,提出防灾、减灾建议,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服务,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以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3)地质灾害调查野外数据快速采集的技术研究
应用自动探测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遥感技术,研究现场快速调查的技术方法和便携式仪器;研究数字填图技术与方法,实现地质灾害调查主流程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技术的方法研究
根据主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致灾特点及其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程度,在分析典型地质灾害点(区)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对地质灾害的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探索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风险评估的技术途径,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标准化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的技术方法体系。
10.4.2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方法研究
(1)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机理模式和预警判据的研究
分区按灾种研究危害重大的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建立基于自然、人为和复合因素作用下的重大地质灾害机理模型。
2010年前建立基于统计规律的重点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的指标和预警判据。
2020年前建立基于物理模型和数学模型的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的指标和预警判据。
(2)示范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的研究
开展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遥感(RS)、自动监测技术和数据远程传输为一体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建成和完善长江三峡库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预报试验基地和全国其他主要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试验基地,以及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重要经济区的立体式缓变性地质灾害自动监测试验基地。
1)三峡库区实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示范研究。在三峡库区开展实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示范研究,为实现对库区蓄水和运营期间地质灾害的系统监控提供技术支持。
2)典型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示范研究。选择北京市、重庆市区、兰州市区、云南新平、陕西安康、四川雅安、浙江金华和江西宜春等地,利用气象与环境监测、遥感监测、滑坡移动地面仪器监测、地质巡查和其他(人类活动)监测等综合手段,开展典型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研究,并逐步建成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
3)地面沉降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的示范研究。开展上海、天津、西安地面沉降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示范研究,为建立全国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灾害实时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持。
4)区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暴发的预警技术与传播研究。以重点地区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群测群防体系、气象监测预报网为基础,研究预警技术与传播技术,建立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采集、处理、会商、产品制作与发布的规范化工作流程,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
10.4.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技术研究
(1)地质灾害治理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
应用新材料开发地质灾害治理新技术,进行各种技术的优化集成、改进和创新研究。加强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研究,形成标准化、模块化和实用化的设计软件并推广应用。
(2)重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技术研究
建立灾情评估技术体系、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技术体系,为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减灾提供关键支撑技术和决策依据。
(3)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的示范研究
1)地面沉降综合治理技术的示范研究。选择上海市、天津市开展地面沉降综合治理技术示范研究。2010年前主要开展以地下水开发管理为主的地面沉降综合治理技术示范研究。2020年前扩展到包括主要油气开采区、城市建设密集区地面沉降综合治理技术的示范研究,并重点开展含水层修复技术研究,实现对地面沉降的有效控制。
2)西安市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综合治理技术的示范研究。选择陕西省西安市开展以地裂缝为主的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开展以避让为主的地裂缝灾害的防治措施研究,为以地裂缝灾害为主的城市地区地质灾害的治理提供经验和方法。
3)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的示范研究。在岩溶塌陷灾害严重的武汉市、深圳市、桂林市、宜春市、郴州市、唐山市、泰安市等地,充分收集多年来积累的大量资料(特别是钻孔资料),通过必要的补充勘查和详细研究,进行岩溶塌陷危险性的详细分区,为调整城市规划布局和工程建设提供灾害预防信息。
4)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的示范研究。选择黑龙江七台河煤矿矿区开展以采煤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示范研究。选择贵州省开阳磷矿矿区开展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示范研究。
5)基于防治的灾害地质体开发利用的示范研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愈来愈要求在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上,开发利用灾害体,使灾害向兴利方面转化。
在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迁建中,由于地质环境复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在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上,有必要开展滑坡体开发利用示范研究。
在我国号称“泥石流博物馆”的云南东川和甘肃武威,选择危害面较大、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采用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和少量资金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治理,获得土地使用权。通过示范,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探索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新路,以减轻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经济压力。
10.4.4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标准体系的研制、贯彻与应用,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标准化作为一种有效和必要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在保证协调发展,增强科技实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1)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减灾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研究
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灾害调查、勘查、治理、避让、监测、预警和限制性开发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或工作指南的制定。
1)地质灾害监测标准体系的研究。包括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技术要求(规范)与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等规范。具体包括:监测仪器质量标准、监测数据记录规范、监测数据统计报告规范、监测数据入网规范和监测信息归档管理办法等。
2)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建设规范的制定研究。包括各类减灾工程(含治理、搬迁、应急处置等工程)等级评定标准,减灾工程建设勘查、设计、施工与监理规范,防灾减灾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和标准等。
3)地质灾害灾情调查统计与评定标准的研究。包括致灾因子分类与指标体系,易损性指标体系,受灾体分类与损毁等级标准,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估标准,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标准,灾害事件成灾等级评定标准,年度单类灾害成灾等级标准,地区综合成灾等级标准,现场调查暂行办法与统计标准等。
4)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包括地质灾害风险程度的确定与分类体系,不同区域单类地质灾害防御标准,单类和综合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等。
(2)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体系的研究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建立能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的有效的、操作性强的各项标准,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研究和制定“地质灾害数据模型”、“地质灾害实体定义规则”、“地质灾害防治图件图式、图例表达规则”、“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数据格式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存储、管理规则”、“地质灾害防治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10.4.5 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的研究
通过高技术手段(GIS,GPS,RS等)将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灾情分析与危险性评价、风险性预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实时预警与防治决策支持体系。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多源数据处理能力以及数据综合叠加分析能力,结合地质灾害分析软件的开发,不仅能及时接受处理遥感、遥测数据,还具有可以进一步挖掘现有的各种数据的潜力,实现地质灾害重大事件即时分析和地质灾害预警分析功能。
5.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
一、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目的
所谓地质灾害项目是指为了达到某一具体减灾目的而组织实施的一项相对独立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的具体体现和实施过程。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防治工程,保障取得预期的减灾成果。
二、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减灾工作除减灾规划、减灾法规、减灾教育等外,减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勘查、监测、评估、防治和科研等类型。项目管理应贯穿于立项、实施至终结的全过程。管理内容既包括技术管理,也包括项目经济管理。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有关的规程、规范。为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在政府管理部门主持下,由专业学术团体或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监督和审查。
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立项和方案优选。我国地质灾害分布广泛,减灾任务繁重。在什么地区,对哪些灾害,采取什么方法进行勘查、监测、防治,是落实减灾规划,发挥减灾效益的重要问题。如果立项正确,方案合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立项和方案不合理,不但会直接造成项目经费的浪费,而且还不能收到预期的减灾效果,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为了使立项和方案达到最优,需要根据立项目的对项目和方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除了技术评估外,还应进行经济评价,即对项目和方案的科学性、经济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全面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评价可行性,最终确定项目和方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即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按项目设计和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组织专门的阶段性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完成后要进行专门审查管理,根据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审查是否按设计计划完成规定的任务,必要时进行补充、重作,直至达到要求,进行验收。
6.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是指《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规定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所采取的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的措施,包括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搬迁避让和应急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灾害种类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具体任务随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
9.7.1 实施原则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快速反应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有时需要武装警察和人民军队的配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时效性强,需要参与的部门和人员服从指挥、快速行动。
(2)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行动负责,对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还需报上级政府和相关的主管部门。
对交通道路沿线、矿区和水电工程区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与工程有关的主管部门负责。
(3)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要简便、快捷,时效性强;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原因,危害程度,以及施工条件、施工材料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论证,选取合理的治理技术。
(4)临时措施与长久措施相结合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所采取的措施,既要简便易行、见效快,又要考虑应急治理工程长久利用的问题。
(5)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活动的义务。
9.7.2 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工作阶段以年为单位,其具体任务随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而发生变化。每年平均大约150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费用纳入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中设立的应急专项经费。
据8省市1991~2003年的统计结果,年均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564起,其中需要开展应急治理的灾害点约1500处。因此,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的数量不少于前五年新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平均数的60%。从历史资料和未来5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看,2006~2010年,需要国家财政给予经费补贴的重大地质灾害点约150处。
规划近期(2006~2010年)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150处,每处费用按800万元计,共计1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给予1/3的补贴,中央投资4.0亿元,每年投资8000万元。
进度安排根据每年汛期地质灾害突发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后开展工程治理。
7.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9.6.1 实施原则
搬迁避让是传统而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广大农村地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而且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较多的地区是老、少、边、穷地区,以及工程治理投入大于搬迁避让投资的灾害点,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山区脱贫致富,实施搬迁避让工程。
实施搬迁避让工程的原则如下:
1)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工程治理投入大于搬迁避让投资,而且具备搬迁避让条件的灾害点,实行搬迁。
2)经济不发达、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地区,实行搬迁避让。对受到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居民点要及时安排村民避灾、搬迁;有条件的地方应推行“移民建镇”,使受到地质灾害危害与威胁的居民点永久性地迁离危险区。在安置群众搬迁的工作中,必须重视居民地选址中的地质环境评价工作,科学地进行场地规划,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3)对有明显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的居民点,优先安排搬迁避让。对那些灾害征兆已较明显、面临灾难威胁的村庄,尽早选择搬迁地点,组织群众主动撤出危险区,以免临灾条件下陷于被动局面。
4)搬迁避让与国家扶贫开发相结合。结合国家易地扶贫(生态移民)计划,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要搬迁避让的居民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5)搬迁避让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根据全国小城镇建设规划,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分散居民实行移民搬迁,将城镇建设与地质灾害减灾结合起来。
9.6.2 主要任务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大区,统计、类推各大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数,确定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口数和经费数,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按搬迁费用的1/3给予财政补贴。
(1)近期(2006~2010年)
结合国家扶贫开发和全国小城镇建设,对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分散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搬迁避让工程。优先安排威胁人员较多,且工程治理投资大于搬迁避让投入、治理综合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程。原则上应完成急需的搬迁避让工程。
根据全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大区,统计、类推各大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数,确定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口数。2006~2010年,因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全国实施搬迁避让人口约160万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人口约70万。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按搬迁费用的1/3给予财政补贴。2006年至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费用约2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工程费用35.2亿元。各省(区、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规划搬迁避让人数和投资额见表9.2。
表9.2 2006~2010年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续表
1)突发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①对边远贫困山区受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②在经济发达区,工程治理投资远大于搬迁避让投入、治理综合效益差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搬迁避让。
2)缓变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①汾渭盆地地裂缝区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②环渤海地区地面沉降灾害严重地区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③山西煤矿矿区采空塌陷灾害严重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④淮北矿区采空塌陷灾害严重的分散居民点的搬迁避让。
(2)远期(2011~2020年)
对遭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居民点全部实施搬迁避让,搬迁人口约226.1万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境内的搬迁避让人口96.5万人(表9.3)。
表9.3 2011~2020年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8.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1)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入监测巡查范围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答),编制监测巡查方案。
(2)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建立防灾责任制。
(3)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知识及相关防灾知识培训。
(4)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各项防灾制度。
(5)通过实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预报和预警。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9. 地质灾害研究新进展
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工作一直是围绕着重大工程和重大建设需要而展开的,并且直到解放后才得以迅速发展。50~60年代,重点开展了西南及西北交通干线和三峡等水利枢纽的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崩滑流),以及上海地面沉降的勘察工作。70年代,上海地面沉降研究在预测和防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树立了我国地面沉降控制规范。进入80年代以来,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逐步开展了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编制了一系列地区性和全国性专门图件;对海城地震、新滩滑坡、元阳滑坡等进行了成功的预报、对东川和宁南泥石流和天津市区地面沉降实施了有效控制。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响应“国际减灾十年计划”,地质灾害研究得到进一步重视,开展了如“地震、地质灾害及城市减灾重大技术方法研究”等一批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得我国的地质灾害研究在勘察技术、预测预报水平、减灾防灾手段等方面逐步接近或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水平。总结近20年来我国地质灾害研究的成果,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了一系列大型地质灾害图件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求,由原地矿部组织编制了一些全国性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图件,如1991出版的《中国地质灾害类型图》(1:500万)(葛中远主编),1992年出版的《中国地质环境图系》(中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主持编制),1996年出版的《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1∶60万~1∶500万)(段永侯主编)。这些图件从宏观上反映了我国地质灾害类型、区域分布特点及发生规律。是我国目前部署地质灾害勘察研究及制定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的主要科学依据。作为重要成果,在国内外也得到了广泛交流,在学术界有着重要的影响。
2.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进入80年代后,我国的地面沉降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其中以上海、天津的地面沉降研究卓见成效。在动态监测、沉降机理研究、预报模型以及降低地下水开采量和人工回灌等技术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预测预报技术方面,地矿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岩溶地质研究所、上海地矿局和天津地矿局等单位,通过建立拟三维水流和一维地层压密的耦合模型,模拟地下水的水平垂直运动、含水层内外水量交换、弱透水层中水的压力变化以及动态过程中的一维固结压缩。计算评价在最优环境影响状态下,最大安全可采水资源及优化控制调度方案。对含水层在各种采灌条件下的变化规律及地面沉降幅度进行中长期预报。这些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使我国地面沉降防治水平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挤身于世界先进水平之列。
3.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空前繁荣
随着“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和全球定位系统)的发展与成熟,以此为支撑技术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防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系统软件相继开发出来,使地质灾害的研究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其中以由原地矿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开发研制的“地质灾害预测防治智能决策系统”最具代表性,该系统以地质灾害预测防治为目标,将相关的数据库、图型库、模型库和知识库融为一个“四库一体”的耦联整体,实现了四者技术的有机集成,使系统具有空间数据管理、分析处理、空间建模与知识推理的分析功能。可对地质灾害进行时空演化预测、危险性区划、灾害经济评价以及减灾防灾对策选择的任务。在理论和技术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开创了建设大型地质灾害决策支持系统的先例。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域得到飞速发展
从1994年以来,国家每年投入了50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地质灾害治理,从而掀起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热潮,相继实施了对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豆芽棚滑坡、鸡冠岭崩塌等专项治理工程,形成了一支集勘察、设计、施工为一体的地质工程队伍,同时也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作为专门的工程技术领域逐渐发展起来,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技术方法,尤其是由中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开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支持系统”成功地应用于链子崖滑坡治理中,切实起到了灾害治理的示范作用。
5.一些新理论新方法的发展与应用
随着地质灾害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涌现,并逐步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1)滑坡过程模拟与过程控制理论技术。成都理工学院的黄润秋教授在岩土应力分析的基础上,对滑坡从其孕育、发展演化、激发成灾或防治控制进行全过程的计算机动态模拟。通过将现代数学-力学、非线性科学和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结合起来,对滑坡系统的全过程仿真模拟,直观地理性的分析灾害发生影响因素及其强度,再现灾害发生的全过程。从而将滑坡灾害定量化研究向前推进一步。
(2)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理论与方法。在我国将风险性评价引入地质灾害研究工作中是从90年代开始的。到目前为止,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不断地发展和深化。其基本思想是在评价灾害自然危险性的同时,还考虑地区人口经济密度和抗灾性能等,即灾害区易损性分析,将地质灾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结合起来,综合评价灾区地质灾害发展状况。经研院张梁等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为典型灾种进行了研究,建立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方法,为该领域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范例。
1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9.5.1 实施原则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与环境重大损失,治理费用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灾害体,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
1)开展对县级以上城镇和较大乡镇构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优先考虑对国家公益性机构和组织(如机关、学校、医院等)构成严重危害的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勘查与治理;
2)有计划地对威胁铁路、电站、矿山及重要交通干线等国家基础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
3)对自然保护遗产、重要旅游景点可能造成破坏,社会影响巨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
4)对威胁人口1000人以上或预测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点优先实施治理;
5)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与发展趋势,采用远近兼顾、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治理前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先控制灾害发展趋势,治理后期以生物措施为主,通过地质灾害治理,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土安全的目的。
6)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上一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和未来趋势预测,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项目,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适时调整,并编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9.5.2 主要任务
(1)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治理费用又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治理的重点地区是人口密集区、大中城市、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原则上完成对国家公益性机构和组织(如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1)完成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划项目500项,对目前发现的大型地质灾害实施有效治理。
2006~2010年急需治理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00处,每年平均需完成100处(项)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原则上按照东部发达地区为1∶3,西部地区为1∶2。2006~2010年规划完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3.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6.11亿元,地方财政投资37.25亿元(表9.1)。
表9.1 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及投资
2006~2007年完成129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7~2008年完成128处,2008~2009年完成123处,2009~2010年完成120处(详细进度安排见附录1)。
2)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①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治理与水土保持相结合的治理示范工程3处。②完成西南山地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的治理示范工程3处。③完成闽、粤经济发达地区花岗岩风化壳滑坡灾害治理示范工程3处。④完成辽东丘陵山地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2处。⑤完成北京北山地区(云蒙山)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1处。⑥选择地面塌陷严重的城市2~3座,完成地面塌陷灾害治理示范工程3处。⑦泥石流灾害开发型治理示范工程4处:在云南省和甘肃省,选择威胁范围大、危害程度高、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流域)各2处,采取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和少量资金补助的方法,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治理,据此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泥石流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市场经济规律下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新途径。⑧完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城镇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与生态恢复示范工程4处,提高综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功能,探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模式。
(2)缓变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完成汾渭盆地地裂缝灾害治理工程。
2)完成天津、沧州地裂缝治理与地面沉降控沉综合治理工程。
3)完成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4)完成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