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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灾害易发性

发布时间: 2021-02-16 19:40:06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和方法

(一)划分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方法,结合深圳市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综合比拟,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2.超前预测原则

综合考虑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及其周围重要经济产业带和重要工程设施,适当外延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3.分别对待原则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城市开发区与城市生态保护区分别对待的原则。

(二)划分方法

1)以“深圳市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对地质灾害点及其隐患点全面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及今后的建设态势对易发区进行调整。

2)深圳市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布具有较明显的独立性。斜坡类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不稳定性斜坡等分布于低山、丘陵、台地等坡脚地带;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分布于河谷平原、山间盆地覆盖层下可溶岩分布等地段,因此可按类型单独划分。

3)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主要依据地质灾害现状发育程度、地形地貌、岩土体组成特征、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差异进行划分。在地质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考虑人类工程活动态势,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适当提高易发等级;将限制大规模人类工程活动并列为城市生态控制范围内的大部分区段适当降低易发等级;对处于平原地带的已建成区和无人类工程活动的山地大部分区段划分为不易发区。

4)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分区是在收集岩溶地质勘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历史岩溶塌陷的发育情况、岩溶发育强度、上覆土层的特征和隐伏构造特征等的差异进行划分。

5)海水入侵为面状缓变性地质灾害,本书不对此灾种进行易发区划分。

二、易发区划分

深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易发区和不易发区。易发区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岩溶塌陷易发区2个大区,其中,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A1-1至A1-9)9个、中易发区(A2-1至A2-12)12个,低易发区(A3-1至A3-14)14个;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B1-1至B1-4)4个,中易发区(B2-1至B2-9)9个。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4-1至A4-32)32个(图2-4-70)。

(一)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A)

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深圳各区广泛分布,地形地貌为低山、丘陵和台地等,包括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亦是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总面积1244.1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3.71%,根据易发程度划分为高、中、低3个亚区。该区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达738.90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的59.39%。

1.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

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坡脚地段和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台地地区。包括石岩-龙华、观澜-平湖、布吉-坂田、福田和罗湖区的北侧、盐田海岸山地的坡脚地带、横岗-坪山-坑梓、五联-坪西及南澳等地段。总面积328.9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84%,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58.33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的48.13%。

该区内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其中崩塌144处,滑坡104处,不稳定斜坡360处,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6235人,潜在经济损失861925万元。

2.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A2)

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的周边坡麓和低台地地区等,目前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相对较弱,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少。主要分布于光明-松岗、铁岗及西丽水库、平湖-观澜-龙华-布吉、龙岗黄阁、龙岗-坪地、坪山-坑梓、葵冲及坝光、大鹏、龙岗南澳的东冲-西冲等地段,总面积505.1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5.87%,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89.72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7.56%。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251处,其中崩塌84处,滑坡28处,不稳定斜坡139处,威胁人口6289人,潜在经济损失364032万元。

3.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A3)

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小的丘陵和低山地区。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光明以北山区,羌下-迳口水库-吊神山的山区、玉律-红坳水库-观澜林场丘陵山区、阿婆髻-凤凰山-鹤洲的丘陵山区、铁岗水库-西丽水库-梅林水库一带山区、羊台山、鸡公头山、梧山区、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区、西湖村-盲塘坳丘陵区、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一带丘陵山区、七娘山区。该区地形地貌利于斜坡类地质灾害的发育,但因该区处于生态控制区,人类工程活动受到限制,目前地质灾害不发育,未来工程建设活动规模及范围都较小,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该区总面积410.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00%,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390.84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总面积的95.29%。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16处,威胁人口302人,潜在经济损失13799万元。

(二)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B)

深圳市岩溶塌陷受可溶岩分布及岩溶发育程度的控制,主要分布于龙岗区的荷坳-龙岗中心区、坪地、坪山-石井、坑梓、葵涌、横岗西坑及山仔吓地区,地形地貌均为隐伏岩溶谷地,岩溶塌陷易发区总面积48.2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43%,已发生岩溶塌陷地质灾害28处。按其易发程度分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

1.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B1)

该区为隐伏岩溶强发育区,有的地段曾发生过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荷坳至龙岗中心城区、坑梓、坪山石井咸水湖、葵涌等地,面积17.59km2,已发生的岩溶塌陷大多位于该区。

2.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该区岩溶较发育,在强烈的自然和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可能引发岩溶塌陷,部分地段曾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引发塌陷。主要分布于横岗西坑-山仔吓、龙岗赤石岗-底下田、坪地、杭梓,坪山碧岭-汤坑、坪山新屋吓、坪山井子下及新曲、葵涌等地,面积30.64km2

(三)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 4)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该区位于深圳市的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及没有人类工程活动的低山和高丘陵地带,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河谷平原区、沙井-西乡-南头-白石洲、铁岗水库、香蜜湖-黄贝岭、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马峦山-红花岭、未木岭-吊神山-排牙山,王母圩、七娘山-带。共分32个亚区,面积661.17 km 2,占全市总面积的33.86%,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224.71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总面积的33.99%。

在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地区以及海滩地带,由于地势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东部低山地区-般由坚硬块状花岗岩、坚硬-较坚硬火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综合体、坚硬层状砂岩综合体组成,山势陡峻,人迹罕至,植被发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同时这些地区均为生态控制区,今后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能性小,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因此,也将其划入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若进行风景区或其他建设,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图2-4-70 深圳市地质易发程度分区图

深圳地质

该区已查明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4处,灾害点密度0.02处/km2,受威胁人口118人,潜在经济损失14991万元。

㈡ 地质灾害易发性+暴雨+地震是什么

这种情况最容易造成的自然灾害是: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㈢ 地质灾害风险性与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有什么异同点

1、地质灾害抄风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发生不同险情(风险损失级别)的概率。
2、地质灾害风险性与地质灾害危险性:
(1)相同点:
a)评价单元相同:地质灾害危险区。
b)险情计算方法相同。
C)危险等级评判方法相同,其等级划分与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划分标准一致。
(2)不同点:
地质灾害风险性比地质灾害危险性多了一个“风险概率"。
地质灾害→风险概率→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变化→危险区内受威胁人数=?受威胁财产=?(险情计算)→危险等级→获得发生地质灾害危险等级的概率(风险)。
3、地质灾害易发性属自然属性,由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组合有利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易发性)。
地质灾害危险源(易发性评判)→危险区范围预测→险情计算→危险性评判→+风险概率,风险性评价。

㈣ 地质灾害易发性+降雨+地震=有人说等于地质灾害风险性,对吗

地质灾害容易发生,比方说降雨地震有人说等于是地质灾害的风险性,这样说也是对的,因为地质灾害的确包括阵雨和降雨,还有地震,泥石流等。

㈤ 地质灾害易发性、易损性、危险性种风险性的概念及其内涵

①地质灾害易发性是指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组合体有利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程度,用地质灾害易发指数表示,易发指数越高,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越大。
其内涵:
a)地质灾害易发性评判因子: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形成条件)及其权重。
b)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组合的地质体决定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它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概率。
②地质灾害易损性是指地质灾害承灾体抵抗地质灾害损毁的能力,用承灾体易损系数(损毁率)表示,为0一1,0=无毁,1=全毁。
其内涵:
a)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随承灾体结构、位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运动特征、危害方式等变化而变化。因此,编地质灾害易损性分区图理论上可以,但实际无法编制。
b)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内容可以推导出:中国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1。
③地质灾害危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内涵:
a)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元是地质灾害危险区。
b)地质灾害危险等级是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大小或险情大小来评判的。
c)险情是通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承灾体人口分布密度值或财产分布密度值X承灾体易损系数计算求和获得的。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包含了地质灾害易损性,它们属包容关系,非独立变量。
d)中国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1,使地质灾害险情计算公式大大简化,具可操作性。
④地质灾害风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发生不同险情(危险等级)的概率。
其内涵:
a)风险性属预测,其危险等级是根据险情大小来判定的。
b)中国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单元是地质灾害危险区。
c)地质灾害风险性只比地质灾害危险性多1个“风险概率"。
d)地质灾害风险概率用暴雨频率代替。
e)地质灾害风险性就是指不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及其暴雨频率对应下的地质灾害风险级别。
参见豆丁网一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理论与方法。

㈥ 地质灾害易发性与危险性区别

危险性强调的是已经经过评估,明确了的存在的地质灾害。
易发性突出的是潜在的地质灾害,有可能并没有做出准确评估的。

㈦ 地质灾害易发性、易损性、危险性与风险性的区别

①地质灾害易发性属自然属性,是由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组合有利于发生地质灾内害的可能程容度(易发程度),用易发指数表示,易发指数越高,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越大。如滑坡易发指数计算指标是由滑坡影响因素及其权重组成,滑坡易发指数越高,反映斜坡单元发生滑坡的可能性越大,其斜坡稳定性越差。地质灾害易发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概率。
②地质灾害易损性是指地质灾害承灾体抵抗地质灾害损毁的能力,用易损系数(损毁率)表示,为O一l,0=无毁,1=全毁。地质灾害易损系数具有随地质灾害、承灾体结构及其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
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判指标是由地质灾害灾情大小或险情大小来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应与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危险等级的划分标准一致。灾情→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值;险情→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受威胁人数=?受威胁财产=?
④地质灾害风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发生不同险情(危险等级)的概率。地质灾害风险性只比地质灾害危险性多1个“风险概率"。

㈧ 地质灾害的易发性评价指标与危险性的评价指标的区别

易发性评价是指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预测;而危险性评估是内指地质灾害容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性大小,重点是危害性大小的预测。至于评价指标的问题,由于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会引发不同的地质灾害,所以,针对不同灾种所需的评价指标是不同的,不好一句两句可以解释清楚,具体可以参考国土部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希望能帮到你!

㈨ 中国地质灾害易发性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关系

①地质灾害易发性是指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组合体有利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程专度,用地质灾害易发指属数反映。
易发指数计算指标为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形成条件)及其权重。
中国地质灾害易发性用于寻找工作区地质灾害危险源。见豆丁网中国地质灾害危险源识别方法。
②中国地质灾害危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其内涵:
a)地质灾害危险区。
b)危险区内灾情+险情。
c)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评判标准为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划分标准。
③易发性与危险性的关系
中国地质灾害易发性是寻找地质灾害危险源→预测危险源的危险区范围,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评判。
见豆丁网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理论与方法。

㈩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方法探讨

游其军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济南250014)

作者简介:游其军(1970—),男,工程师,长期从事环境地质、水文地质等水工环地质工作。

摘要: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做到各区地质灾害评价结果有可比性,宜按行政单元的级别划分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必须同时注重灾害现状和形成条件两类因素。

关键词:地质灾害;易发性;易发程度;易发单元

1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中出现的矛盾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要任务,制定一个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也可称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是指容易或经常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由于评价方法、评价理论、评价指标的不同,在同一地区,不同的单位和不同的技术人员可能将某一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迥异的两类地区。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不仅会影响到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正确性,对于建设单位,也难以把握是否在该区域进行建设时是否需要对建设用地开展地质危险性评估。此外无论是夸大或缩小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范围,都会导致工程建设选址的错误,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和易发性级别的确定

2.1 按行政单元级别划分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相对不易发区而言,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通常不会处处都发生地质灾害,未划为易发区的,个别地段仍可能潜伏着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这就是相对性的表现。从便于各级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防治资金的投入和满足各部门不同的需求,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宜尽早制定统一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标准。为满足不同的需要,可以针对不同的行政单元,划分出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并冠以不同级别的名称,即全国以省(市、自治区)为评价单元,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建设决策服务;各省(市、自治区)以县(市)为评价单元,作为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作为重要经济区、重大工程建设区规划的依据之一;县(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上,应划分出易发程度不同的地段和乡镇。这一成果既是编制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的资料,又可直接为各类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论证所利用。

2.2 有必要划分地质灾害易发性级别

地质灾害的产生是地质体在地质动力作用下恶化的结果,由于各地质条件、动力地质作用的类型和强度差异很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密度和强度可相差数十倍以上。为了能更可观的反映这种差异性,增强评价结果的实用性,有必要将工作区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不同的单元(地段),对不同的单元采取不同的对策。在地质资料缺乏、不完善,不能进行定量评价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和利用,以分为高易发区、中等易发区、低易发区三类为宜。重大工程布设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区和各类工程区,应优先安排进行防治或避让措施,新上项目的建设用地,必须开展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段,也应限制重大工程的布设,对该类地区段现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区和工程区,也应按轻重缓急有序地进行防治或避让,新上项目的建设用地,宜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分别开展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段,是布设各类工程的理想区段,除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建设而引发地质灾害的一般工程必须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他工程选址时可以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方法

3.1 提高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可信度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的可信度,取决于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调查的精度,并与选定评价因子的合理性和评价模型的实用性密切相关。只有当调查资料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和采用的评价因子、评价模型比较合理时,评价结果才会有较高的可信度。有些地区或部门在地质灾害调查中,过多地强调了专门性,忽视了对地质环境特别是潜在不稳定地段的调查,崩塌、滑坡调查点大多是通过访问已形成灾害或已构成隐患的点,对那些当地群众不知晓,但稳定性差的地段很少调查,以至汛期中虽有部分已知的崩塌、滑坡出现新的活动,但大部分是新生的崩塌、滑坡,由于事前无防范,常造成灾害。因此,在对危害居民地和重要工程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还必须注重环境条件和潜在隐患点的调查,提高调查成果的实用性。

3.2 评价方法和评价因子的合理选定

划分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合理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因子是关键。常用的评价方法(模型)有指数法、概率分析、模糊评判、聚类分析、信息量法等,可根据具体条件选定1~2种方法进行评价。评价因子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从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民经济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评价因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现状和形成条件及动力因素。这除了注重地质灾害现状外,还着重考虑了形成条件、动力因素及其随时间而变化的特点,对易发程度赋予了预测概念。

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因素,一般包括灾害点密度(个/km2)、灾害点面积系数(m2/km2)、灾害点体积系数(m3/km2)三个因子。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和动力因素,通常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降雨、河流冲刷、地震、人类活动、植被等,应根据调查比例尺大小、调查区地质特征和主要灾种,选择那些制约本地区地质灾害形成、发展的主要因子参与评价。在以泥石流灾害为主的地区,宜将沟谷的纵坡度、沟谷形状、第四系松散堆积层的分布面积比和厚度、植被覆盖率等作为主要评价因子。以岩溶塌陷为主的地区,选择评价因子应突出岩溶发育强度、深度、可溶岩类型、纯度、上覆土层岩性、厚度、地下水位埋深等。

4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实例

济南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采用易发程度指数进行分段评价,工作区易发程度分区,是在综合分析影响地质灾害的岩性、构造及致灾动力因素(人类活动、降雨、地震等)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作出的。对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考虑地形、地貌、岩性、降雨及人为因素,对地面塌陷、地裂缝重点考虑矿山采空区的分布、埋深和开采条件。其评价方法、程序如下。

4.1 划分评价单元

利用1∶5万含地形地质内容的地质灾害分布图,将全区1938km2划分成3km×3km单元网络,每个网络作为统计评价因子和计算易发程度的基本单元。

4.2 确定评价因子和评价模型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和影响因素,将表征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和表征致灾作用强度的因子作为评价因子(见图1),利用公式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中:A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i为评价因子权重;bi为评价因子强度指数。

图1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因子框图

4.3 确定评价因子指数和权重,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制定了不同灾种评价因子判别标准及权重表,根据各评价单元的主要灾种分别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表1~表3分别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致灾因子权重表。

表1 崩塌、滑坡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因子权重表

4.4 确定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级别,划分出易发程度不同的单元

根据各评价单元计算结果,取A>2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单元,A=1.45~2为地质灾害中等易单元,A<1.45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单元。

4.5 圈定易发区

根据各单元易发性级别,本着同类归并的原则,并参考地貌和地质界线,分别圈定出地质灾害高易区、中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并进行分区评价。

4.6 济南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标准与方法将工作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不易发区。

表2 泥石流、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致灾因子权重表

4.6.1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地质灾害点主要集中于工作区南部山区的西营、高而、柳埠和仲宫四个乡镇,总面积31.66km2,占全区面积2.13%,袭扰系数R值为27~4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2。区内地形陡峻,岩(土)体结构差,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在强降雨条件下导致地质体稳定性差,容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该区共有地质灾害点20个。

4.6.2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该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工作区的西营、柳埠、锦绣川、高而、港沟、郭店、王舍人、马山等9个乡镇。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总面积105.35km2,占全区面积8.11%,共发现地质灾害点26个,袭扰系数R值为17~27,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1.45~2。松散体结构条件差,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

表3 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因子权重表

4.6.3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本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山区的丘陵与剥蚀平原,灾害点较少规模较小,总面积1349.09km2,占全区面积的89.76%,袭扰系数R值为12~17,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1.45。中南部山区的西营、柳埠、高而、仲宫、锦锈川、港沟、段店、万德镇、张夏等10个乡镇,共发现地质灾害点42处。在工作区的西北部,属山前冲洪积~冲积平原区。该区共涉及10个乡镇,总面积642.685km2,占全区面积的43.25%,发现地质灾害点少;地貌类型为冲洪积平原~冲积平原。

5 结语

地质灾害是在自然或人为条件下,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的地表岩土体变形事件,其发生大多数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通过从地质灾害调查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际工作出发对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认为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的关键在于评价因子的选取,除了考虑地质灾害现状外,还应着重考虑灾害形成条件、动力因素及其随时间而变化的特点。这样评价工作得出的结论,才能贴近实际情况,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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