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工作
① 浅谈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因为,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专效。鼓励矿山企业留地留技留利属于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总结推广用矿区土地入股分红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众积极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形成人、矿、地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工作的“含金量”.让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改善有获得感。
② 如何做好山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的特点,应采取科学的应急防御体系,避免地质灾害因灾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科学的应急防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保障、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临灾和灾害应急救助行动及时到位。要按照“拿得出、用有余”的原则,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安置、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加强应急救灾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调配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等抢险救灾装备。同时,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根据山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地质灾害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的变化,宁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也总结出了适合山区防灾减灾的工作原则,即“乡自为战、预警到户、群测群防、减避灾害损失”原则,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镇、村、组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各自防范重点地段、重点地段人群,并按要求向各自防范区域内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签订防汛防滑目标责任书。同时县国土局防滑办、各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各划分有自己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各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5户15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各自的防范重点,通过狠抓监测预警系统的落实,全县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都列入到了各级的监测防范责任区内,地质灾害防范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同时,健全防滑带班值班、信息报送、汛期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测 在全县范围内对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危险性的特点,制定了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系统,配备应急照明、可视监测、备用电源等设施,为科学防灾减灾创造有利条件。对无法治理的重点隐患点,要规划新址进行搬迁,对处于县城周围原城关小学后山滑坡、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四方洞危岩、原地板条厂滑坡四个重点隐患点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创新监测“土办法”,县国土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聘请专职人员监测,每周到隐患点巡查一次,定时换挂红、黄、蓝彩旗,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③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动态变化大,防治难度大,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人员财产多,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地质灾害防治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为此,各地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认真履行防治工作职责
各地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本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尽快建立完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继续加强防治机构建设
《决定》发布实施以来,防治机构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尽快完善行政管理、事业支撑两条线。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务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通过进一步充实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缓解当前防治人员不足与防治任务艰巨的矛盾。解决工作经费不足、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努力提升防治机构管理和技术支撑能力。
四、加快落实防范治理任务
加快落实《决定》、《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实。各地要积极推动本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详细调查、专业监测、重要隐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经费,对群测群防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补助。要按照规定报送本地区上一年防治经费投入及项目执行情况、防治工作绩效、中央财政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及项目执行情况、本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情况以及上一年中央财政按项目补助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工程治理项目,原则上应完成勘查工作,并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五、切实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基层能力建设是地质灾害防治关键环节。部将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从机构、制度、经费、监测、预警、评估等方面推动县级防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认真总结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取得的经验,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示范,继续扎实推进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确实提升基层防灾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点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确防治重点灾种、重点区位、重点时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威胁人员财产安全隐患点变化情况。二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派出专家指导和驻守。三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推动相关管理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特别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生产和工程建设区域内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等,要将防治工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灾情、险情、报送信息。二是做好应急处置,接到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做好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地方及时划定危险区,撤离人员,尽力避免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二次伤亡。四是加强宣传演练,使隐患点周边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五是做好与武警黄金部队等应急救援的沟通联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能力。
八、积极支持防治行业发展
积极推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行业监管、自律等方面积极作用。目前已经成立的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和部分地区省级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防治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方面正逐步发挥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展,积极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提升行业机构服务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土资源部
2013年4月1日
④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步骤
1.查明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致灾的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它是控制地质作用和改造地质体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及其防治要求为依据,所以必须做好勘查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致灾的地质环境条件,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如岩土体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况、地震情况等),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灾的人、物或设施的位置、数量、规模、价值及可迁移程度等)。
2.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是指防治对象的部位、范围;安全目标是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明确防治目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确定防治对象的范围,一般应以致灾地质作用的活动单元为界,作整体考虑,不宜随便切割取舍。但在总体范围内,则应视地质灾害险情的轻重缓急划分出重点与一般,或主要与次要的不同部位,并加以区别对待。
对于防治工程应达到的安全标准,应根据所欲保护的受灾对象的重要性及可撤离程度,国家的财力水平和有关的工程规范合理确定。关键是适度,既不能标准过低、治而无效,又不能过分追求高标准,浪费国家资金。但对一个防治对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响方面,也可以区别对待。
3.经多方案比选确定防治工程方案
对任何一处地质灾害的防治,为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和控制致灾地质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种工程方案可供选用。工程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常常影响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须进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选,从中选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所谓地质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或控制致灾地质作用的目的,而又不会引起其他不良地质后果。所谓技术可行性,是指在技术方法、施工设备、材料及施工条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难。经济合理性是指投资相对较低,较易承受。这三者要相互结合,综合考虑。对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进行专门的可行性论证。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既能顺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不至于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地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总体的阶段程序和具体防治工程单元的施工程序。每处防治工程的效果并不是都能一次性预见的,防治工程对变形地质体的长期扰动效应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来,有时需要通过局部或前期工程实践才能有把握地确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到地质情况与设计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设计,使施工设计或工程结构设计能适应新的地质情况。
5.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监测
地质灾害的发展情况需要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过监测对比才能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使之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始终。监测内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方法以经济实用为原则。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计划持之以恒地监测,并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定期进行动态评价,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⑤ 如何做好贫困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因为,要坚来持共享发自展理念,实现矿 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效。鼓励矿山企业留地留技留利于 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总结推广用矿区 土地入股分红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 综合治理的经验,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 众积极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 理,形成人、矿、地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 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支 持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工作的 “含金量”.让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通过 矿山地质环境改善有更多获得感。
⑥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因为,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效。鼓励矿山内企业留容地留技留利于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总结推广用矿区土地入股分红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众积极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形成人、矿、地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工作的“含金量”.让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改善有获得感。
⑦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国土部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事要,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
⑧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的防御
地质灾害的防御应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专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属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二是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提高预报水平;三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扎实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善评估制度制度;四是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五是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六是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七是强化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防灾、避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