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评估委托合同
① 办理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需要什么流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乙、丙级资质的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二、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报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6.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7.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8.技术设备清单。
三、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请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设计、施工),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监理);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勘查、设计、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勘查、设计、施工),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监理)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监理);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四、每年受理资质申请具体时间见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第十三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表;(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九)近5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第十四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第十五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第十六条审批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10日。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60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条件的,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取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换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第二十条资质证书遗失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领。第二十一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③ 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意见
梁其华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石家庄050021)
摘要 本文主要阐述了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 征求意见稿的五点看法和修改建议。
关键词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分类;意见及建议
1 对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地质原本档案是地质科技档案的一部分,是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的基础,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随着地质档案管理技术含量的提高和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出的全新要求,地质档案管理方法和理论应用的内容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进、充实和提高,把地质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化、程序化、数据化和标准化。笔者根据几年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浅谈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几点看法。
标准使用过程中,一些地质技术人员对原本资料分类认为比较繁琐,在整理分类过程认为因分类多麻烦且又增加工作量,建议少分几类。笔者认为:原本档案分类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存、查询和利用;重点既要保持资料内在联系又要说明问题简单。所以只要我们编目有序、有律、清楚,一份一号,少划分几个类对资料归档合理性并不受影响。
由于近几年地质项目新增了质量认证资料和质量自护检资料。这些资料怎样归类,试行办法中没有提到。
《地质档案立卷归档备考表》中审查意见一栏是项目负责人签名。因多数单位原本档案地质资料初步验收是由管理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资料管理人员组成,若单独由项目负责人签名不能反映出其他评审成员,笔者认为应改审核人签名较为合理。
现执行的原本档案立卷规则是地矿部1964年颁布的办法相对滞后,已不能指导目前新增的资料类别归类。致使在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法规依据,建议加快制定新标准。
对类目编排顺序内容几点不同看法一一列举如下。
(1)A3地形测量类(代字:测)。
A3.1 成果底图(此条和“底”字类第A1.3 条类似,在归类时易混淆)
A3.3 各类地质观测点、监测点、孔、坑、槽、硐等勘探工程点的三维坐标测量成果,勘探剖面起止坐标等(和“观”字类第A4.3条中的“调查观测点”有类似之处)
A3.4 质量检查验收意见(和“ 物”字类第A8.7 条、“文”字类第A9.5 条类似)
A3.5 各种测量观测记录簿、计算簿、仪器检查手簿(建议去掉“ 观测”两字,观测记录簿归入“观”字类)
(2)A4地质观测(调查)类(代字:观)。
因为“监”和“观”都是指野外的工作地质资料,在实际工作中也常把“监”类资料和“观”类资料放在一起。为了保持资料内部的联系性和减少归类的难度、繁琐,建议合并“观”和“监”字两类,统为“监”字类。
(3)A5勘探工程及现场试验类(代字:探)。
A5.1.8 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记录;A5.1.9 地下水稳定水位观测记录(从概念上看水文地质观测记录建议归“观”字类)
(4)A8物探类(代字:物)。
A8.1 报告及其附图、附表、附件(和“ 底”类相似)
A8.2 实际材料图(和“ 观”字类第A4.2 条类似)
实际工作中涉及此类资料并不多,建议删去物探类。
2 原本档案归档修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按各类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实用性建议把地质科技文件材料类别归为:文、底、测、监、遥、探、样、物、设、研、机、实十二类。类的设置原则是:按本标准设类,有则设之,无则空缺,不得增设;类别不明确的科技文件材料应归入相近的类别。新增的各类质量自护检资料应归入母本类中。
A1 技术文件类(代字:文)。包括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任务书、委托书、合同书、协议书、勘查申请登记材料、技术指示文件、专家建议、专家会议纪要、重要技术措施、技术请示汇报、技术总结、野外质量评审文件、质量认证资料、申报奖励等。
A2 底稿、底图类(代字:底)。包括最终成果报告及其附图、附表、附件的底稿和最终成果评审、认定文据。
A3 地形测量类(代字:测)。包括地形测量成果底图、实际材料点的测量成果、测量手簿、测量计算手簿和测量技术总结等。
A4 地质监、观(调查)类(代字:监)。包括长期观测点记录、动态曲线、统计表及观测收集气象、水文、地震、工程活动资料。野外原图、清图、实际材料图、实测剖面图、观测记录簿(卡片)、照片、底片等。
A5 遥感解译类(代字:遥)。包括附有遥感解译报告或说明书、解译图、航卫片、解译卡片等。
A6 勘探工程及现场试验类(代字:探)。包括钻孔、各类野外试验记录及成果、坑槽、井的原始记录、素描图、柱状图、展示图等。
A7 样品实验测试类(代字:样)。包括岩、土、水的化学分析成果,岩矿鉴定成果,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成果,岩、土测年成果、样品的采集存根及送样单等。
A8 物探类(代字:物)。包括各类物探成果报告、实际材料图、野外记录簿、计算簿、仪器原始记录图纸、照片、电算数据处理成果图等。
A9 技术设计类(代字:设)。包括勘查项目总体设计、各类不同专业等的设计及其附图、附表的复制本。
A10 综合研究类(代字:研)。包括各类专题性、综合性研究成果资料,作为成果报告依据的中间性分析、计算成果。
A11 电子文件类(代字:机)。包括勘查过程中形成的以磁带、磁盘、光盘为载体的文本、图表、图像等数据文件。
A12 实物地质资料类(代字:实)。包括重要建筑物轴线或代表性勘查剖面的岩心样及岩石(土)标本,不良地质体代表性标本,重要实验、测试样品副样,重要矿物、化石标本及光片、薄片等。
④ 地质灾害评估合同要交印花税吗税率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版,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权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根据您提供的合同名称,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否缴纳印花税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确认,无法通过合同名称进行判断,建议您持合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确认或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详细咨询。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所以我理解,评估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更不属于加工承揽、勘察设计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⑤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条件中的设备是有哪些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条件中的设备有三个等级,分别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于2005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5)地质灾害评估委托合同扩展阅读: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资质申请表;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⑥ 如何办理地质勘查资质
根据您所要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等级的不同,需要的技术人员专业及数量均不相同,需要根据申请登记进行人员配备。申请地质勘察资质对于法人股东并没有严格要求,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进行注册。地质勘察资质申请需要的人员如下:
地质勘查资质申请需要人员
办理地质勘查资质需要的材料有: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epk格式);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其中工程勘察注册执业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产权证及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
⑦ 英国地调局的项目管理
一、战略计划及项目分类
( 一) 战略计划
按照英国法律的规定,经英国地调局执行主席的提议,为支持英国地调局的管理和勘查的战略方向,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于 1998 年成立了董事会,接替了原来计划委员会 ( 1997 年 12 月撤销) 的工作,负责英国地调局的战略计划制定并参与英国地调局管理活动。董事会任期 4 年,由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大学、英国地调局、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合作伙伴和已退休的老专家等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英国地调局的人员占 44%。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 6 次。
英国地调局的战略计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 核心战略计划。核心战略计划是英国地调局的基本任务,主要是长期战略填图、勘查、监测、数据处理和基础应用研究,包括为国家和地方、公共和个人进行与资源相关的决策 ( 如土地利用、地质灾害和环境保护等) 提供地学信息为目的的一些基础性科学活动,对公众进行地球科学宣传。战略计划所开展的项目涉及环境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危险、减少废品和污染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五类。这类计划经费完全由政府科学预算支持。
第二类: 合作项目。合作项目是英国地调局核心战略计划的扩展部分。主要是由英国地调局利用科学预算的拨款与个人或团体组织 ( 包括欧盟) 共同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系列科学活动,包括为满足合作伙伴长远利益的勘查活动和与英国地调局核心项目相关的一般性研究。合作项目反映了客户对核心战略计划的支持以及核心战略计划的发展前景。
第三类: 委托项目。委托项目主要指完全由客户 ( 包括私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资金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的短期或中期科学活动。此类计划以核心战略计划的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反馈知识和技术给核心战略计划。委托项目有助于英国地调局的科研工作保持一定的科学深度和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在 《英国地调局 2000/2002 工作计划和 2001/2002 至 2004/2005 年远景展望》中,英国地调局为未来的委托项目计划安排了如下工作:
( 1) 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对话 ( 因为政府部门是英国地调局最大的客户) ,以了解他们的需要和促进创新性的相关地学解决方案的推出。1999 年 11月推出的英国地调局新战略列出了加强对话的基本原则,加强媒体、政治和公共通讯建设将使得能更清楚地传递信息。这次对话的实施将把重点放在提高英国地调局内部的主任、项目经理和其他带头科学家的个人知名度和加强他们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上。
( 2) 基于 1999 /2000 年度所取得的成就继续开展工作。通过积极开拓其他领域 ( 在这些领域,英国地调局能依靠国际财团满足包括合作伙伴在内的用户的需要,通常是地学以外的用户) 所取得的成就确保了在第 5 框架的第一阶段,为英国地调局提供了 100 多万欧元的资助。
( 3) 在资源部门,主要是进行区域规模的英国地调局信息开发。这个工作将结合英国地调局的专门技术,特别是应用近年来投资的 “高技术”,如图像处理,以与那些英国地调局不能也不应该与之竞争的咨询服务部门相区别。
( 4) 把与英国地调局合作的好处宣传给地方政府。
( 5) 通过地质资料的销售、有偿转让和信息产品的销售提高这方面收入所占的比例。近几年来科学预算对一些项目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这些项目如数字绘图产品系统 ( DMPS) 、地学资料索引 ( GDI) 、地址链接地质信息 ( ALGI) 、大不列颠数字地图 ( DigMap- GB) 等等。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已有越来越多的资料被更加合理地分类和数字化。计划从销售、有偿转让以及特殊地点信息产品中获得比现在更多的利润,这项工作将是新建的信息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 6) 基于新组建的环境和灾害理事会,进一步在英国和国际范围内建设地质灾害信息和技术市场。从那些受科学预算资助而被该理事会实施的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资料和技术,从而预计这一市场将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国际财政和保险市场是我们一个特定的市场目标,因为面对地震、火山、地面沉降和污染这些方面的危险,他们需要建立有效的行业地质灾害模型。
( 7) 致力于英国地调局的二氧化碳处理技术在一些领域特别一些非传统领域 ( 如远东发电) 中的市场化工作。
( 8) 参与国际投资机构和发展银行以及与其有关的国家政府的事务,以使他们认可地质科学在减轻贫困和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重要价值。这些组织机构将能继续帮助英国地调局加强在国际范围内的活动。从科学意义、增加收入、员工发展等方面加强英国地调局在世界地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英国地调局项目管理的方式为: 当一个项目确定后,由管理部门指定项目经理,地学资源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安排项目中所需的资源 ( 研究人员、设备和基础设施等)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部研究过程,包括经费的管理。
( 二) 项目分类
自 20 世纪 60 年代后,英国地调局的工作重点开始转向环境地质,如围绕环境地质问题进行专门的地质填图和开展地球化学背景和人体健康研究等。同时还加强了水资源方面的研究。目前英国地调局所开展的科学计划分为三类:
1. 土地和资源
土地和资源项目主要进行地表和地下的地质工作,提供能源和矿产资源分布信息,同时还开展土地可持续利用和海底等自然资源方面的研究。
2. 环境和灾害
环境和灾害通过 5 个项目研究地学对人类自身和其所处环境的影响。主要目的是了解环境影响的作用过程,和其怎样或在什么地方出现,以及将对人类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如地下水系统和水质、地震和地磁、城市地质和地质灾害、污染和全球气候变化。
3. 信息服务和管理
信息服务和管理通过 3 个项目和两项计划为大众服务。包括信息管理、国家地学信息服务、出版发行、数字地学空间模型和地质灾害数据和地学资源与设备管理。
二、项目经费来源
英国地调局经费来源的60%来自于国家直接拨款,40%来自于承担市场任务所得。具体来说包括: 一是国家科学预算,由英国自然资源研究委员会直接拨款; 二是能源部、环境部、贸易和工业部等有关系统的委托研究经费; 三是工业界合同经费。
其中国家科学预算资金的拨款程序为: ①财政部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协商确定次年的拨款数; ②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确定其下属研究机构的拨款金额,并每月进行拨付。
科学预算外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委托项目和合作项目经费,商务合同中的合作伙伴十分广泛,有政府部门、事务所、地方政府机构、欧盟、国际援助组织、发展银行、工业、商业和公共团体等。
三、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 一) 预算的制定程序
英国地调局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其预算的制定程序是: 预算一般提前1 ~ 2 年进行,预算期为一年,跨年度的特大项目需政府决定,较大的项目由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执行董事会决定。具体的预算内容包括工资、管理费和设备、材料和食品等费用内容。在预算中设有不可预见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由商业收入弥补,或是向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申请追加经费。
( 1) 政府提前 3 ~ 5 年确定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经费 ( 有时会根据国家经济情况进行较小的调整) 。
( 2) 英国地调局根据上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各局的工作重点做出年度预算,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协商,并得到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认可。
( 3) 根据预算情况,英国地调局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资金的使用方案。
( 4) 英国地调局与项目组协商确定各研究项目的经费总额,但局对于在某一项目中经费的具体情况不做详细预算,具体的费用支出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会计负责对经费进行管理。
( 二) 预算的监督与检查
为保障资金的正常使用,保证项目每一天都有经费支持,英国地调局要求除项目会计外,项目负责人必须了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并保证项目经费使用不超支。此外,地调局每月在 10 ~ 17 日之间,对 300 余个科学性项目和 200 个商业项目的财务账户进行封闭性检查,做出经费使用报告,其中对于科学性项目的检查最为仔细。
( 三) 英国地调局预算的管理与年度决算局财务、会计和合同处每月 ( 一般在检查后的两天后) 为不同的管理层提供三种财务报告: 给项目组和科学家的详细报告; 给局长和管理层的简要报告;给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总体报告 ( 全面、概括) 。
年度结算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将 99% 的原始单据送交局财务、会计和合同处进行核销。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对地调局的经费使用随时进行监督。
四、项目管理
当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的时候,英国地调局需要对其进行评估管理验收。
评估管理是指回过头来看某些工作是否按原定计划完成。通过评估管理,英国地调局可以作出一些战略决策以处理并改善工作绩效,如可以确认所取得的经验或选取一些最优做法的例子; 确认和交流所取得的成绩,用以证明财政部经费支持的正当性,以及可以向公众及政府作出解释。
评估管理是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战略管理工具的一种重要信息源,它可以在执行新战略过程中进行过程管理并反馈影响其决策。
以前,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经常会在一个项目结束之后,再重新开始特定的投资前评估管理,以取得相关的经验教训,服务于新的项目。但现在何时 ( 以及如何) 选择进行评估管理变得越来越灵活了,它成为企业绩效管理过程的一个环节,更好地勾画了如何使投资更好地施行。
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每年都会在所需信息基础之上发布一次评估管理项目,来帮助内部决策者。例如委员会、科学和创新战略委员会、首席执行官、董事。这些人都需要信息来帮助他们作出战略决策,改进业务流程。
评估管理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战略、政策、程序和投资的任何一方面都取决于需要什么。比如说,它可能是关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新战略的主题,知识传播方面,一组中心议题,甚至可能是某一特定的方案或政策。
设计每次评估管理的范围、方法及时间以满足确切需求,而这项工作将会与关键的利益相关人一起来磋商完成,且要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绩效信息以避免重复努力。
在每一次评估管理验收结束之后,都会提供一份简明的报告。这些报告将会公布在官方网站,与之伴随的是一次简短的管理方的响应。涉及机密的讨论或结论将被保留在机要附录上,这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在同行评议上的信息自由政策是一致的。
有需要的客户可以利用下载的评估管理战略。这里有关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科学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情况的更全面的信息。
五、项目评价目的及方法
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利用绩效评价战略为战略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以支持对政府和公众的问责制和证明其工作的成就。但该策略并不包括: ①项目前评价。举例来说,它不包括科研建议评价,即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估价; ②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收集的许多其他类型的工作绩效信息。
评价在许多方面提供了依据,这方面的依据可以有许多重要的用途,既为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 ( 评价者) ,也为研究/服务提供商 ( 被评价者) 。显示了评价如何为业绩、成就、战略情报 ( 如经验教训) 提供客观依据和保证,以及运用这一证据如何为转化或促进了一些重要的过程提供反馈。另一个重要的用途是,两者结合,评价结果提供的是一个累积广泛的基础的依据 ( 如响应一项紧迫的、不可预见的要求) 。
1. 评价的目的
评价的具体目标是不同的,但一般来说,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评估管理的目标是用来提供证据或证明 ( 图 4-1) :
( 1) 其研究成果是客观的,并被适当的机构使用;
( 2) 了解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经营业绩。既包括肯定过去做得好的地方,也包括今后需要进行改进的地方;
( 3) 指导可能的信息需求,包括战略决策和规划,筹资的投标书;
( 4) 为政府、公众、科学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互动信息。
图 4-1 评价理由
图 4-2 显示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从操作层到战略层的活动跨度。评价可在上述任何一个层次同步进行,其对评估管理政策变化的效果是非常有价值的 ( 如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相关新战略的影响及执行过程) 。
图 4-2 战略金字塔
评价委员会根据证据的需要,而不是根据投资对象确定评价内容 ( 这方面的需求,往往已通过战略管理工具和资产组合规划过程确定) 。评价的选择是受图4- 1 的高水平驱动,而且评价成为将来的决策和活动的业绩通报的追溯。评估管理的重点是更高目标与战略的水平和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其他方面的活动,其中包括资助计划、知识交流、支援方面的训练; 明确和评价有联系的角色和责任。根据需要,评价委员会会界定每项评价的范围、方法和时间安排,最后将产生一个清晰、简明而重点突出的报告。结合顾客的考虑,这些报告将公布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网站。
2. 评价方法及流程
( 1) 设计评价。负责管理评价进程的人员 ( 评估管理部经理) 完成评估管理设计说明 ( 列明范围、目标、主要参与者和方法) 。他们的说明基于咨询评估管理客户 ( 委托评估管理的人/机构) 、被评价者 ( 正在管理需要评价的活动/过程/策略的人员) ,以及任何其他利益相关者 ( 如合作者、出资者、结果使用者) 。对于大型、复杂或新颖的评价,可设立一个小型内部项目委员会,以提供监督和在过程中提供咨询意见。
一旦已委托进行评价,政策需要和预期结果必须十分清楚,指导评估管理时需要执行详细内容 ( 评价目标和方法) 的设计。适当的时候,征询有关被评价者,以及其他人员,如客户、合资者、调查结果的用户。发展逻辑图以确保评估管理设计采取符合逻辑的做法。评估管理设计 “与目标相符”,而评估管理大小和范围取决于投资规模、战略重要性、风险和新意等因素。
从各种可用方法中 ( 其中包括同行审查、基准评价、个案研究、调查、文献计量学、历史追踪和经济分析) 选出最适当的方法。因此,除大型和重要的评估管理中需要设立一个独立评估管理小组外,其他的评价项目可以更多地利用其他方法,如个案研究或基准评价法。
为减轻被评价者的负担,总的原则是要尽可能多地利用现有的资料 ( 如审计报告、产出和绩效措施) 。每个评价项目的目标和方法将集中使用逻辑图表示。
( 2) 搜集证据,并聘请和管理评审员。评估管理经理搜集和准备证据用于评价设计说明,这可能涉及委托的从被评价者获得的额外证据,和从其他来源收集的证据,如通过调查、访谈挖掘现有的数据。对于一个委员会或顾问公司进行的评估管理来说,这个阶段通常涉及列明委员会或顾问的角色的预备文件,和对他们所立足的讨论和研究结果的证据。
由外聘专家小组、内部小组或顾问进行的评价: 评估管理经理招募及管理小组成员或顾问。这就涉及发展会员或顾问的标准 ( 征询有关被评价者和评价客户酌情) ,招聘,并进行沟通与管理小组或顾问。
( 3) 评估管理证据 ( 评价者) 。由负责评估管理证据的人员 ( 评价者) 评价。可能是一个内部小组或一个外部专家小组、顾问或管理正在评估管理的活动、过程、策略的人 ( 自我评价) 。
( 4) 准备评估管理报告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反馈委托 ( 评价经理或顾问) 。评价经理 ( 或顾问) 编写一份报告,记录评估管理结果。
( 5) 提交报告和反馈意见给评估管理客户 ( 评估管理经理) 。评价经理应提交报告告知评估管理客户管理部门的反应。
( 6) 考虑结果,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
( 7) 通知评估管理小组在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的网站公布评估管理报告和管理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向客户和客户指定的其他人群发布报告。
( 8) 评价经理回顾评价过程 ( 包括要求主要参与者为用户反馈意见) ,并将此信息提交给评估管理小组。评估管理小组将定期更新其方法,以吸取经验教训。
⑧ 浅谈加强重要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地质调查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於顺然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南京210029)
摘要 本文结合江苏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对“ 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类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进行了细化的同时,并对其汇交人、汇交时间、汇交数量及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细化,意在引起广大成果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地质资料管理者及其同仁们,高度重视该类成果资料的汇交管理,使地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建设项目;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地质成果资料的统一汇交是手段,社会公开利用是目的。不该汇交的而汇交了是浪费,该汇交的而未汇交则是违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附件:“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中对“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规定得既笼统又原则,有的甚至只是其条目式的,在具体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其可操作性比较差,从而给该类成果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麻烦和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根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笔者结合多年对江苏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实际,在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供有关领导及同仁们参考。
1 汇交细目
在国务院《条例》目前尚未修订之前,可以国土资源部或省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细化“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细目。“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成果地质资料,在《条例》附件“地质资料汇交范围”的十大类中占两大类,江苏省的具体规定为:
1.1 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农水方面:水利、水库工程(受益面积大于5万亩的灌溉工程和容量大于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工程)。
交通方面:长度超过10千米的铁路;长度超过500米的隧道;长度超过500米的桥梁年吞吐量大于100万吨的港口、码头;二级以上的公路、火车站及机场。
电力方面: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容量大于10万千瓦的水电站、火电站。
工业方面:年产量大于20万吨的钢铁厂、水泥厂,用地大于200亩的工业、企业建筑。
其他方面: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集中供水水源地、水处理厂等重要小型工程勘察资料。
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
(1)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被定为“一级”(需报省厅备案)的项目。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度为复杂(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等)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料。
(3)本文上述1.1所属“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资料汇交范围”项目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资料。
1.3 地震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范围
1.3.1 地震地质资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质调查(测量、观测)
①地震地质调查、宏观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活断层、地震地质、大地构造、地震研究)。②地震地质前兆观测、地形变测量、地磁测量、地电测量、地应力测量、重力测量、断层位移测量。③地下水位(地下流体)观测、地温观测等。④建筑工程抗震、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安全性评估资料。
1.3.2 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人
国务院《条例》规定,项目出资单位(人)是其项目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人。①由国家出资的项目,其工作项目的承担单位是该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国家出资:江苏省将其界定为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乡级财政均为国家出资)。②非国家出资的项目,项目出资人可以以协议、合同等形式,委托承担项目单位代为汇交该类成果地质资料。③由中外合作开展的项目,其参与合作项目的中方为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人。
1.3.3 汇交时间、数量及内容
本规定所涉及的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时间为:自工作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80日内汇交(江苏省将其规定为本勘察、评估项目验收结束的时间,而非整体项目结束时间)。
上述勘察、评估项目成果地质资料复制后,按国务院《条例》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向省地质资料馆汇交纸质资料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其电子文档制作及质量要求同地质矿产类)。
1.3.4 法律责任、行政处罚
(1)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汇交地质资料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向其发出催交通知书,责令在60日内汇交成果地质资料,逾期仍不汇交的,按国务院《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汇交成果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汇交人逾期拒不按要求修改补充汇交的,视为拒汇交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条例》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3.5 几点认识及体会
(1)江苏省省土面积10050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100000平方千米,是矿产资源小省,每年能够汇交的地质矿产类成果地质资料只有30种左右。近些年来,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每年接收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数量在100种左右。这其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成果地质资料是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类成果地质资料。由此可见,加强和规范该类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与管理工作,在江苏省地质资料的汇交与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2)近年来,通过我们的积极工作,汇交到省地质资料馆的“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成果地质资料有:南京长江大桥、二桥、三桥、江阴长江大桥、润杨长江大桥、苏通长江大桥、南京地铁等。苏通长江大桥、连云港核电站的工程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正在交涉过程之中。
(3)有关江苏省地震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的汇交问题,早在计划经济时期,江苏省地震局曾经向江苏全省地质资料处汇交过一些地震地质调查方面的成果资料,自20世纪90年代起,江苏省地震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的汇交工作则处于停滞状态。近来此项工作仍在协调过程之中。
向国家汇交合格的成果地质资料是广大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应尽的法律义务。笔者将近些年来江苏省“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震地质调查”类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做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及认识体会罗列于本文,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意在引起广大成果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者及其同仁们,高度重视该类成果资料的汇交,使地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