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简报
❶ 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回居)民委员会,答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灾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❷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❸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大最事实证明,群众缺乏防灾知识,预防地质灾害意识薄弱,是致灾地质作用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群测群防”是符合我国国情而行之有效的减灾措施,要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需要群众有一定的防灾意识和基本知识;全民的防灾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地保护环境,并加强社会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监督作用,从而大大减少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因此,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十分必要。各省(区、市)、各市(地、州)、各县(市)均应制订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科学普及与培训计划,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宣传的重点应放在农村。集中力量办好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及群测群防网络培训班,使全国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700个县(市)地矿行政领导基本上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各种形式,把10000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村镇的有关干部群众轮训一遍。
活跃中小学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教育,以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能从娃娃抓起。
❹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建立
3.2.1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内责任单容位,其相关负责人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
3.2.2签订防灾责任状
防灾责任应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此外,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应明确相应责任人。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应列入各级行政管理层级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在年度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加以明确。
❺ 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来网络,确源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根据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已开展的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进行进一步完善,有条件的要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数据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或数据库要及时更新、逐级上报,确保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本辖区范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数目、各隐患点具体位置和隐患程度等做到心中有数。
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复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措施。在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基础上,各乡镇要对各隐患点群测群防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各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两卡发放到位、防治责任人到位、防治预案到位、汛期值班到位等“四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联络员联系方式编制成“地质灾害防治通讯录”,发放给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联络员,并上报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通讯录要及时更新、及时调整,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到位。
❻ 群测群防工作总结
各级群测群防机构在每年汛期结束后,应当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进行总结内。主要内容包括:容本年度监测点概况、主要变形特征、变形趋势分析、日常监测工作等体系运行情况,本年度防灾减灾效果、成功和失败的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在本年度群测群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❼ 群测群防在农村地质灾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概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
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地质灾害防治
条例》规定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这也是当前农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成果,
2013
年
1
月
28
日,
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
2013
〕
20
号)
,
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这是我们开展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
一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概念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统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相
对于重点地质灾害专门性防治而言的。
专门性防治是指由政府或企业专门投入经费
,
委托
专业部门、采用专业技术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
易发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
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
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群测群防”
的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
测和群众性的灾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
广为人知,在此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
防灾抗灾工作。实践已证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最有效
的方法之一。
(
二
)
群测群防的主要做法
汛期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
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同时,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从县、乡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通过这种责任制形式,明确了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
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化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
避灾工作。
(
三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建立完善情况
起源: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开创先河,群众自发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
人、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
雏形:
江西省
1998
年全省范围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危险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推进:
1999
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以来,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推
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模式。
❽ 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群来测群防是指地质灾害源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和广大群众,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灾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❾ 国土资源部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的决定
国土资发〔2010〕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通过群测群防,做到早期预警,提前避让,有效保护了大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测群防监测员肩负着“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生命任务,践行服务于国民生命权利的最高价值准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为弘扬群测群防监测员大无畏的奉献精神,鼓励群测群防监测员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特通报表扬韩立成等501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其中王栋等100名同志为“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王慧英等10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
希望各位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以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希望广大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和国土资源战线所有同志以他们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2.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3.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附件2
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100名)
北京市:
王栋、王继银
天津市:
丁利
河北省:
高占阔、车延国、张涛
山西省:
徐跃帮、陈志灵
内蒙古自治区:
付引兵、王富强
辽宁省:
马立
吉林省:
郭平、王长会
黑龙江省:
刘波
江苏省:
戚道志、赵士平、孔国华
浙江省:
王慧英、金秀剑、王国根
安徽省:
谈友根、文冬狗、陈朝儒
福建省:
虞祥友、王锦发、卓万生、陈明乾、王正根
江西省:
郭红梅、卢全良、洪新明
山东省:
孙志军、佟琳琳、傅沂庆、王家荣
河南省:
崔军怀、侯伟、赵常海、张耀亭
湖北省:
陈霞东、杨年喜、郑志明
湖南省:
李金钢、阙浩贤、罗卫军、张先雨、黄孝田、邓爱华
广东省:
刘人勇、周月锐、李乾流、屈昌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梁忠林、雷依丽
海南省:
李荣东、霍青青
重庆市:
董山梁、邓汝学、李德俊、黄兴斗、冉绍平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牟怀清、石祥坤、和金成、肖文启、卢小松、阿的木呷、毛泽顺、舒培源、熊堂英、徐胜、饶玉刚、程忠庆、刘富春、黄杰、廖应祥、王华林
云南省:
陈立昌、周万吉、周光伟、高祥明、杨怀志、周艳萍、习绍祥
西藏自治区:
次仁琼达、旦增
陕西省:
黄锋、邓晓卫、张宏举、张忠平
甘肃省:
冯永明
青海省:
曹有仁、马升皓、李玉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
周金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合提克·阿班、刘涛
附件3
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共10人)
浙江省:
王慧英
福建省:
虞祥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
重庆市:
董山梁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舒培源
云南省:
陈立昌
陕西省:
黄锋
青海省:
曹有仁
❿ 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地质灾害群抄测群防是指地袭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这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定制度,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